戶口遷移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登出戶口。下面本站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了辦理落戶委託書,希望能給你帶來幫助。
辦理落戶委託書篇一:畢業生戶口遷出委託書
委託人:姓名 ,身份證號 。
被委託人:姓名 , 班級 ,身份證號 。
姓名(委託人) 現委託(被委託人) , 辦理戶口遷出手續,經委託人本人及委託人家長同意本人戶口遷出至 (戶口遷往地按報到證填寫),自 戶口遷出之日起一個月內保證落戶,不改遷。辦理過程中出現任何問題由被委託人負責。
委託人簽字:
被委託人簽字:
年 月 日
辦理落戶委託書篇二:戶口遷移委託書
委託人 因 無法自己前來辦理戶口遷移,特委託 代理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將委託人的戶口從 遷移至 。對被委託人在辦理戶口遷移過程中出現證件丟失,資訊核准失誤,本人均予以認可,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委託人簽字 受託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辦理落戶委託書篇三:委 託 書
委託人:
性別: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被委託人:
性別: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本人因 原因,不能親自辦理本人戶籍及檔案的相關事宜,特委託 作為我的代理人,全權代表我辦理相關事項,對被託人在辦理上述事項過程中所簽署的相關檔案,我均予以認可,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委託期限:自簽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項辦完為止。
委託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