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xx市xx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於擬調xx單位到我處工作的問題,請按下列事項辦理:
1. 請將其工作檔案調入我單位。
2. 請將其社會保險轉入山東省濰坊市濰城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
(單位公章)
XX年XX月XX日
________社保局:
現我公司員工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社保號碼:______),已成為我公司員工。現將該員工以前購買的社會保險帳戶轉移到本公司,請批准,為盼!
(單位公章)
XX年XX月XX日
____省____市____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於擬調____單位【人名】同志到我處工作的問題,請按下列事項辦理:
1. 請將其工作檔案調入我單位。
2. 請將其社會保險轉入山東省濰坊市濰城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
(單位公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社保轉移是指在對於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轉移養老保險關係需要走三個流程,參保人只要申請即可,剩下的工作將由兩地社保部門進行對接轉移。
辦理流程(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稽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資訊;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5)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