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本公司(本人)擬參加____________出讓方--(公告落款單位)出告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號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拍賣、招標)出讓檔案所述地塊的競買(投標)活動,現承諾如下:
本次競買(投標)保證金不屬於銀行貸款、股東借款、轉貸和募集資金,所有資金均屬於股東及投資人內部自有資金,各股東及投資人將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承擔責任。如有與承諾事實不符,願無條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競買人)蓋章(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採礦權人)
採礦權申請人名稱:
開採礦種:
採礦方式:
礦區面積:
首次獲證時間:
最新獲證時間:
採礦證許可期限:
礦山剩餘服務年限:
乙方:(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
為加強礦山地質環境治理保證金(以下簡稱保證金)的管理,確保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的效果,根據《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國土資源部令第44號)、《山東省地質環境保護條例》、《山東省礦山地質環境治理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等,甲乙雙方簽定本承諾書。
一、甲方承諾
1、按照《辦法》規定:
服務期限內保證金總額: 萬元 = (收交標準,元/平方米〃年)× (採礦許可證批准面積,平方米)× (採礦許可證有效期年限,年)× (影響係數)
1、於年月日 前交納萬元,餘額按規定交納。
2、根據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的要求,認真執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
3、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或分期治理)工程完工後,應及時向乙方提出驗收申請。
二、乙方責任
1、按照《辦法》規定收取保證金。
2、在收到甲方治理(或分期治理)工程驗收申請後,應當在20個工作日之內組織專家進行驗收。
3、按照《辦法》規定及時返還保證金。
三、附則
本承諾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原件兩份(用作資料檔案館方案匯交)。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委託人): (或授權委託人):
(章) (章)
xx年x月x日 xx年x月x日
承諾人:
xx年x月x日
大慶市財政支付局:
本人(單位): 自願
為中標人(投標人) 公司,交納 工程履約保證金(投標保證金)人民幣(大寫) 元,並承諾按規定退回保證金時,直接退回中標人(投標人)賬戶。本人與中標人(投標人)之間任何債權債務糾紛與支付局無關。
特此承諾!
承諾人:(簽字畫押)
(單位法人簽字蓋公章)
年 月 日
填 寫 說 明
1、本承諾書是大慶市財政支付局為規範投標人或中標人通過借款方式交納投標保證金或履約保證金業務,依據大慶市人民政府第6次協調會議紀要的有關內容制定的,是投標人或中標人的債權人(以下簡稱承諾人)向支付局就有關內容做出的書面承諾。該承諾書是經大慶市法制辦稽核的規範文字。
2、承諾人通過銀行卡賬戶劃轉資金的,承諾人持銀行交款單據到大慶市財政支付局或支付局委託部門(大慶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現場填寫承諾書,承諾人在承諾書上簽字畫押,同時向支付局或其委託部門提供承諾人身份證影印件。
3、承諾人通過單位銀行賬戶劃轉資金的,由承諾人按照要求填寫承諾書,並由單位法人在承諾書上簽字並加蓋公章,同時向大慶市財政支付局或其委託部門提供承諾人法人身份證影印件。
4、一般情況下,投標保證金交納業務在大慶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市財政支付局的委託部門)辦理,履約保證金交納業務在大慶市財政支付局建設支付科辦理。諮詢電話:
承諾人:
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