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仔細閱讀20xx年淄博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含公安人民警察、法院、檢察院公務員)簡章,理解其內容,符合報考條件。我鄭重承諾:
一、本人自覺遵守公務員錄用的各項規定,所提供的個人資訊、證明材料、證件等均真實、準確。
二、本人所填報名資訊準確、有效,並對照簡章與本人情況認真核對無誤。憑本人准考證、身份證參加考試。對因填寫錯誤及缺失證件所造成的後果,本人自願承擔責任。
三、若有工作單位及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本人保證在《公務員錄用考試報名表》中如實填寫。無基層工作經歷或基層工作經歷不足兩年的,不報考相應職位。
四、對於有報考專業要求的職位,保證做到對本人所學專業與職位專業要求認真核對,不符合要求的決不報考。
五、誠實守信,嚴守紀律。認真履行報考人員的義務。對因提供有關資訊證件不真實或違反有關紀律規定所造成的後果,本人自願承擔相應的責任。
報考者本人簽名:
本人身份證號碼:
二〇XX年XX月XX日
我已經仔細閱讀了南平市人事局、南平市教育局《南平市公開招聘教師招考公告》,清楚並理解其內容,符合報考條件。擬報考(招考單位)(職位),本人鄭重承諾:
1、真實、準確地提供本人個人資訊、證明資料、證件等相關材料;
2、認真履行報考人員的各項義務,遵守考試紀律,服從考試安排,不舞弊或協助他人舞弊;
3、因客觀或特殊情況,報名時無法提供所需的相關材料(所缺材料有: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等),如進入面試,將在面試前將所缺的材料原件及影印件提交負責此次招考的機構驗審(20xx年畢業的考生可在各項考試、體檢結束後,將所缺的材料原件及影印件提交負責此次招考的機構驗審)。
4、對違反以上承諾所造成的後果,本人自願承擔相應責任。
我是參加20xx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我已認真閱讀《20xx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以及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和招生單位釋出的.相關招考資訊。我已清楚瞭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行為;為他人實施組織作弊提供作弊的機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行為;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試的試題、答案的行為;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行為都將觸犯刑法。
我鄭重承諾:
一、保證在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時,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願,如實、準確提交報考資訊和各項材料。如提供虛假、錯誤資訊或弄虛作假,本人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
二、自覺服從考試組織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接受監考人員的管理、監督和檢查。
三、自覺遵守相關法律和考試紀律、考場規則,誠信考試,不作弊。
我已仔細閱讀本次考試公告和招考計劃,理解並認可其內容。我鄭重承諾:
一、自覺遵守報考有關規定及政策。
二、真實、準確地填寫和提供本人的報名資訊、證明資料、證件等相關材料。
三、認真履行報考人員的各項義務,遵守考試紀律,服從考試安排,不舞弊也不協助他人舞弊。
四、考後不散佈、傳播考試試題。不參與言之無據的失實失真言論。
五、對於報名系統自動生成並提供給個人的資訊及報考人員自己設定的使用者名稱、密碼等資訊,自行妥善保管。
對違反以上承諾所造成的後果,本人自願承擔相應責任。
我已仔細閱讀20xx年xx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含公安人民警察、法院、檢察院公務員)簡章,理解其內容,符合報考條件。我鄭重承諾:
一、本人自覺遵守公務員錄用的各項規定,所提供的個人資訊、證明材料、證件等均真實、準確。
二、本人所填報名資訊準確、有效,並對照簡章與本人情況認真核對無誤。憑本人准考證、身份證參加考試。對因填寫錯誤及缺失證件所造成的後果,本人自願承擔責任。
三、若有工作單位及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本人保證在《公務員錄用考試報名表》中如實填寫。無基層工作經歷或基層工作經歷不足兩年的,不報考相應職位。
四、對於有報考專業要求的職位,保證做到對本人所學專業與職位專業要求認真核對,不符合要求的決不報考。
五、誠實守信,嚴守紀律。認真履行報考人員的義務。對因提供有關資訊證件不真實或違反有關紀律規定所造成的後果,本人自願承擔相應的責任。
一、我已仔細閱讀公告及相關檔案,理解且認可其內容,遵守考試紀律,服從考試安排,並將按規定完成相關程式。
二、不舞弊也不協助他人舞弊。
三、不弄虛作假,真實、準確地填寫及核對個人資訊,提供真實有效的證明資料。
四、保證在考試及錄用期間聯絡方式暢通。
五、對於報名系統自動生成並提供給個人的資訊(如報名序號)及報考人員自己設定的使用者名稱、密碼等資訊,自行妥善保管。
六、不故意浪費考錄資源。
七、保證符合報名及錄用資格條件。
對違反以上承諾所造成的後果,本人自願承擔相應責任。
我是報考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考生,我已閱讀並知悉了《醫師資格考試考試規則》、《醫師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處理規定》、《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的分數公佈》等資格考試相關檔案和規定。經認真考慮,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一、保證報名時按要求提交的個人報名資訊和證件真實、完整、準確。
二、自覺服從考試組織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接受監考人員的檢查、監督和管理。
三、保證在考試過程中遵紀守法、誠實守信。
如違反上述承諾,自願按相關規定接受處罰,並願意承擔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後果。
承諾人:
20xx年x月x日
為維護普通高中招生統一考試的公平、公正,加強考生遵守考試紀律的教育,強化考生的自律意識,營造誠實守信的考試環境,樹立文明良好的社會風尚,請考生認真閱讀《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中的下列內容,並簽字認可。
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
(一)考生不遵守考場就律,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安排與要求,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違紀,取消該科目的考試成績:
1、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規定的座位參加考試的;
3、考試開始訊號發出前答題或者考試結束訊號發出後繼續答題的;
4、在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
5、在考場或者教育考試機構禁止的範圍內,喧譁、吸菸或者實施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的;
6、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的;
7、將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下同)、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的;
8、用規定以外的筆或者紙答題或者在試卷規定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考號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標記資訊的;
9、其他違反考場規則但尚未構成作弊的行為。
(二)考生違背考試公平、公正原則,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考試作弊,其所報名參加考試的各階段、各科成績無效。
1、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材料或者儲存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裝置參加考試的;
2、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的;
3、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卷或者脅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
4、攜帶具有傳送或者接收資訊功能的裝置的;
5、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的;
6、故意銷燬試卷、答卷或者考試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號等資訊的;
8、傳、接物品或者交換試卷、答卷、草稿紙的;
9、其他以不正當手段獲得或者試圖獲得試題答案、考試成績的行為。
(三)考生及其他人員應當自覺維護考試工作場所的秩序,服
從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擾亂考試秩序的行為。考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終止其繼續參加本科目考試,其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考生及其他人員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由公安機關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故意擾亂考點、考場、評卷場所等考試工作場所秩序;
2、拒絕、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
3、威脅、侮辱、誹謗、誣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試工作人員、其他考生合法權益的行為;
4、故意損壞考場設施裝置;
5、其他擾亂考試管理秩序的行為。
二、考生須知
1、考生應講誠信並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景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2、憑準考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3、考生入場,除2B鉛筆、書寫黑字跡的簽字筆、直尺、圓規、三角板、橡皮外(其它科目有特殊規定的除外),其它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手機、尋呼機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裝置等)、電子儲存記憶錄放裝置以及塗改液、修正帶、刮紙刀等物品進入考場。考場內不得自行傳遞文具、用品等。
4、考生入場後,對號入座,將准考證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驗。考生領到答題卡和試卷後,首先看清試卷總頁碼,清點試卷總數眷查有無缺頁、漏印、破損、字跡不清等,然後在指定位置和規定的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寫姓名、准考證號、貼上條形碼等。凡漏填或字跡不清的答卷、答題卡無效。
5、遇試卷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等問題,可舉手詢問;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員詢問。
6、開考訊號發出後方可開始答題。每科開考15分鐘後(外語科目開考後)不得進入考場,開考30分鐘後方可交卷離開考場。
7、在答題紙的密封線外或答題卡規定的區域答題。不準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不準在答卷、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答題過程中需使用同一型別和顏色字跡的筆。
8、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菸、不準喧譁、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準將試卷、答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9、考試結束訊號發出後,立即停筆,根據監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不準在考場逗留。我已閱讀上述有關考試規定,保證在考試中自覺遵守,做誠信考生,如有違反,將接受各級招生考試工作人員按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進行處理。本人報考時所提供的個人資訊是真實、準確的,如有不實,後果由本人自負。
x年xx月xx日
縣(區)招考辦:
誠信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是一個社會和睦相處、共同進步的道德基石,營造誠實守信的考試環境是招生考試工作公平、公正的保證。誠信為本,操守為重;我特向招考辦承諾如下:
1、認真學習《考生守則》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自覺地遵守考試紀律,如有違反自願接受處罰。
2、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擾亂考試工作秩序。
3、不攜帶各種無線電通訊工具(如尋呼機、行動電話)、電子儲存記憶錄放裝置以及除考試規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進入考場。
4、考試時獨立思考、沉著應試,做到不吸菸,不喧譁,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將試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5、保證自己符合普通大學聯考報名條件,準確向招生考試機構提供本人的真實資訊,如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證號碼、戶口簿、考生類別、畢業會考成績、享受優惠條件的證明或證書。
6、體檢時,如實填寫既往病史,不弄虛作假、請人代檢。
7、慎重填報大學聯考志願,並由本人親筆填寫《志願表》和填塗《志願卡》;如按本人志願被院校錄取則保證按時入學。
承諾人:
本人自願參加國家和本省統一組織的教育考試,我已閱讀考試有關規定,願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各項考試規定。現鄭重承諾:
一、遵守國家及本省制定的有關本次考試的規定和守則,保證按規定的程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自願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接受處理。
二、堅決服從考點工作人員和監考教師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
三、本人報名時所提供的個人資訊是真實、準確的,如因個人資訊錯誤、失真造成不良後果,責任由本人承擔。
考試名稱:20xx年上半年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
考點(學校)名稱:
報名號或學號:
考生身份證號或學員證號:
考生院系:
考生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