茲保證敝子女 就讀貴校期間,因家居離校甚遠,或其他因素,必須住宿。於住宿期間保證遵守住宿規定,愛惜公物,努力向學,服從宿舍老師、教官、舍長之教導,若有違規或破壞公物之情事,願意接受校規處分及賠償之裁決。絕無異議!
此致
學務處
宿舍×老師
科 年級學生
保證於晚間10點以後在宿舍能保持安靜,給宿舍一個寧靜的空間,否則願接受退宿之處分。
學生家長
年 月 日
貴子弟 ,於本學期住宿期間:
( )1、常藉故不參加晚自習。
( )2、不按時返回宿舍、及作息,不整內務。
( )3、熄大燈後常串別人寢室或拉別人至自己寢室聊天。
( )4、違反舍規糾正時,態度不好。
( )5、熄大燈後喧譁、吵鬧。
( )6、常因回家未請家長通知宿舍老師。
其它:
依據上列原因,本於整體住宿生的利益,基於方便管理為目的,故停止該生繼續住宿。
此致
貴家長
宿舍老師
年 月 日
寒假留校住宿學生安全保證書住宿保證書範文(2) | 返回目錄本人因家裡遠,欲在寒假留校住宿,學校及學院(部)已經明確告知我相關安全要求以及注意事項,為此,本人向學校做出如下保證:
1.已告知家長本人留宿事宜並經家長同意。
2.不在宿舍存放、使用以下電器:電爐子、電熱杯、電飯鍋、“熱得快”、電水壺、電熨斗、電吹風、電熱毯、個人小風扇、小檯燈以及未經學校批准使用的其它電器。不私接電源和亂拉電線。
3.不在宿舍記憶體放、使用各種火源:蠟燭、酒精爐、煤爐、木炭火鍋、液化氣灶具以及其它種類火源。宿舍內不掛布簾和床、牆帷子。
4.宿舍內使用微機原則上每宿舍不超過2臺,使用微機時,嚴格遵守《學生宿舍自備微機協議》中的有關規定,不通過微機觀看任何帶有反動、淫穢等不健康內容的文、圖片、圖象或影碟等。
5.不隨意出入異性學生公寓、宿舍內不留宿異性。
6.不晚歸,未經學院(部)負責聯絡人許可,不準在外留宿。
7.未經學生公寓服務中心許可不留宿他人。
8.不在宿舍內酗酒、賭博、吸菸。
9.不在宿舍區打架鬥毆、聚眾滋事。
10.不參加任何性質的傳銷活動。
如果本人在寒假在校住宿期間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按本人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造成傷害事故的,本人願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本保證書一式三份學校、學院(部)、學生個人各一份。
保證人:xxx
xx年xx月xx日
寒假留校住宿學生安全保證書住宿保證書範文(3) | 返回目錄1.已告知家長本人留宿事宜並經家長同意。
2.不在宿舍存放、使用以下電器:電爐子、電熱杯、電飯鍋、“熱得快”、電水壺、電熨斗、電吹風、電熱毯、個人小風扇、小檯燈以及未經學校批准使用的其它電器。不私接電源和亂拉電線。
3.不在宿舍記憶體放、使用各種火源:蠟燭、酒精爐、煤爐、木炭火鍋、液化氣灶具以及其它種類火源。宿舍內不掛布簾和床、牆帷子。
4.宿舍內使用微機原則上每宿舍不超過2臺,使用微機時,嚴格遵守《學生宿舍自備微機協議》中的有關規定,不通過微機觀看任何帶有反動、淫穢等不健康內容的文、圖片、圖象或影碟等。
5.不隨意出入異性學生公寓、宿舍內不留宿異性。
6.不晚歸,未經學院(部)負責聯絡人許可,不準在外留宿。
7.未經學生公寓服務中心許可不留宿他人。
8.不在宿舍內酗酒、賭博、吸菸。
9.不在宿舍區打架鬥毆、聚眾滋事。
10.不參加任何性質的傳銷活動。
如果本人在寒假在校住宿期間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按本人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造成傷害事故的,本人願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本保證書一式三份學校、學院(部)、學生個人各一份。
保證人:
學生住宿保證書住宿保證書範文(4) | 返回目錄學校領導和班主任及管理人員已經明確告知我相關安全要求以及注意事項,為此本人和家長向學校及管理人員作出如下保證:
一.本人在學校住宿是本人自願,並已告知家長且經得家長同意的;
二.保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三.加強自我管理,注意安全防範,確保自己人生和公私財產安全;
四.不爬牆,不爬樹,不爬陽臺(或窗臺 ) 上的欄杆,不翻越圍牆.
五.不玩火,不玩電,不玩火藥,爆竹,遠離易燃,易爆物品及場所;
六.不帶木棒,小刀,比首,管制刀具,氣槍等近入宿舍,與其他同學搞好團結,不以大欺小,以老欺新,以近欺遠,不做任何形式胡的詐騙行為,偷盜行為,不參與或組織打架鬥毆,罵人,吵架等有損同學間友誼的事情;
七.不參與賭博,玩牌,不進“三室兩廳”,不觀看,傳播反動及淫穢書刊和聲象製品,不做違反道德,有傷社會風化的事;
八.嚴格遵守宿舍管理,保證做到:
1.不亂拉亂接電線,不使用電爐、電飯鍋、電熱杯、熱得快等大功率違禁電器;
2.不使用蠟燭、酒精燈、煤油爐等明火用具;
3.未經管理人員許可,不在宿舍內留宿他人(含直系親屬)
4.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進出宿舍,損壞東西照價賠償;
5.未經學校或管理人員許可,不在校外留宿;
6.宿舍鑰匙隨身攜帶,貴重物品自己保管好;
7.不在宿舍忷酒、賭博、吸菸,不大聲喧譁;
8.加強團結,不拉邦結派,不打架鬥毆;
9.不進入異性學生宿舍、不在宿舍內留宿異性。
九、如果本人在校期間違反法律、法規,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和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造成人身(自身、他人)傷害(亡)或財產損失的,本人自願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本保證書一式三份,有效期自入學簽訂之日起至 年月 日止,本保證書學校、學生個人或家長(監護人)和班主任及管理人員各一份。
保證人:
家長(監護人):
班主任:
學校(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