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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安全保證書(精選7篇)

欄目: 保證書 / 釋出於: / 人氣:7.09K

運輸安全保證書 篇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國務院第344號令《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及交通部20xx年第9號令《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為確保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我司承諾並保證做到如下:

運輸安全保證書(精選7篇)

一、運輸安全目標道路危險貨運企業規範化、集約化經營,運輸車輛技術條件全部達標,設施裝置完善,從業人員持證上崗,操作流程符合標準,安全生產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措施到位,堅決遏制重大、特大事故的發生,確保道路化學危險貨物運輸安全、有序。

二、運輸單位安全條件

1、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加強對運輸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把運輸安全生產納入單位工作計劃。

2、健全運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並配備有專門的安全管理人員。建立規範齊全的安全管理臺帳。

3、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崗位安全操作規程,車輛及設施維修、檢測、檢查制度,安全學習制度及記錄,勞動防護和清洗消毒制度,應急處理制度及方案,人員技術培訓計劃等。

4、所有直接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押運、裝卸、維修作業和業務管理人員都必須經過培訓,並通過市(地)交通主管部門考試,駕駛員取得交通主管部門核發從業資格證,其他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需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操作證》上崗作業。業務人員中至少有1名具有初級職稱的化工專業人員;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駕駛員必須有2年以上營業性道路運輸安全駕駛經歷或安全行車5萬公里以上。

5、從業人員應符合以下基本要求:瞭解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必備的有關證件;瞭解危險貨物運輸相關的法規、規章等;瞭解承運危險貨物的理化特性、防護、應急措施;對不熟悉的危險貨物能主動向託運人或生產廠家、商家索要《安全技術說明書》;熟悉相關崗位的操作規程,經過培訓取得操作證。

6、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技術登記評定必須達到一級車況,並符合以下條件:車廂底板平坦完好;鐵質底板裝運易燃、易爆貨物時採取襯墊防護措施;排氣管裝有有效的隔熱和熄滅火星的裝置;電路系統有切斷總電源和隔離電火花的裝置;車輛尾部右方與車輛牌照相對應位置懸掛有黃底黑字“危險品”字樣的標誌牌;駕駛室頂部有三角型黃底黑字“危險品”標誌燈;根據所裝貨物的性質,配有相應的消防器材和捆紮、防水、防散等用具。

7、罐(槽)裝置符合以下要求:裝運危險貨物的罐(槽)適合所裝貨物的效能,具有足夠的強度,並根據不同貨物的需要配備洩壓閥、防波板、壓力錶、液位計、導除靜電等相應的安全裝置;罐(槽)外部的附件有可靠的防護設施,保證所裝貨物不發生“跑、冒、滴、漏”。

8、各種裝卸機械、工屬具要有足夠的安全係數,裝卸易燃、易爆危險貨物的機械和工屬具,有消除產生火花的設施。

9、運輸單位存放危險貨物的倉庫或場地,符合消防管理的有關規定,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庫場通風良好,清潔乾燥,周圍劃定禁區,設定明顯的警告標誌;庫場配備專職人員看管。

10、在裝運危險貨物時,要按《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規定的包裝要求包裝,並嚴格檢查,凡不符合包裝要求的不得裝運。與危險貨物性質或滅火方法相牴觸的貨物嚴禁混裝。

11、高度重視操作安全。裝運爆炸品、易燃物品的車輛、機械及裝過易燃物品而未經消除危險處理的空罐,檢修時不動用明火,不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敲擊;進行危險貨物裝卸操作時,穿戴相應的防護用品,採取相應的人身膚體保護措施;對被劇毒物品、放射性物品和惡臭物品汙染的防護用品分別清洗、消毒;定期對裝運放射性同位素的專用運輸車輛、裝置、搬運工具、防護用品進行放射性汙染程度檢查,當汙染量超過規定的允許水平時,不繼續使用。

12、從事危險運輸應按規定使用運單,並在運單上填寫危險貨物品名、規格、件重、件數、包裝方法、起運日期、收發貨人詳細地址及運輸過程中的注意事項。

13、運輸過程中應自覺遵守交通、消防、治安法規等,嚴格按照規定的操作規程操作,輕裝、輕卸。

14、在運輸危險貨物的過程中,發生燃燒、爆炸、汙染、中毒等事故,駕乘人員必須根據承運危險貨物的性質,按規定要求,採取相應的救急措施,防止事態擴大;並應及時向當地道路運政機關和有關部門報告,共同採取措施,消除危害。

15、上述未規定到的安全條件,應符合交通部JT3130《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及國家標準GB13392《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誌》等相關法規、規章、檔案的有關規定。

16、凡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單位和人員,必須接受道路運政管理機關的監督檢查。

保證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運輸安全保證書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國務院第344號令《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及交通部XX年第9號令《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為確保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運輸單位應承諾並保證做到如下:

一、運輸安全目標

道路危險貨運企業規範化、集約化經營,運輸車輛技術條件全部達標,設施裝置完善,從業人員持證上崗,操作流程符合標準,安全生產製度健全,安全管理措施到位,堅決遏制重大、特大事故的發生,確保道路化學危險貨物運輸安全、有序。

二、運輸單位安全條件

1、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加強對運輸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把運輸安全生產納入單位工作計劃。

2、建立與安全生產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並配備專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建立規範齊全的安全基礎管理臺帳。

3、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以及從業人員、車輛、裝置安全管理制度、處理緊急突發事件預案;。

4、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單位,應按規定、按時辦理危險貨物運輸承運人責任險和貨物險;按月向其管轄的道路運輸管理部門報送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月統計報表。

5、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將嚴格按照"車輛資產、勞動關係、經營排程、財務結算"統一管理的標準執行,保證無掛靠車輛經營。

6、所有直接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押運、裝卸、維修作業和業務管理人員都必須經過培訓,並通過本市市級交通主管部門考試合格,取得相應《從業資格證》,其他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需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操作證》上崗作業。

7、從業人員應符合以下基本要求:瞭解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必備的有關證件;瞭解危險貨物運輸相關的法規、規章等;瞭解承運危險貨物的理化特性、防護、應急措施;對不熟悉的危險貨物能主動向託運人或生產廠家、商家索要《安全技術說明書》;熟悉相關崗位的操作規程,經過培訓取得操作證。

8、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技術登記評定必須達到一級車況,並符合以下條件:車廂底板平坦完好;鐵質底板裝運易燃、易爆貨物時採取襯墊防護措施;排氣管裝有有效的隔熱和熄滅火星的裝置;電路系統有切斷總電源和隔離電火花的裝置;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應配備規定的危險貨物運輸標誌。

9、配備有與運輸的危險貨物性質相適應的安全防護、環境保護和消防設施裝置;

10、運輸劇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險貨物的,應當具備罐式車輛或廂式車輛、專用容器,車輛應當安裝行駛記錄儀或定位系統;

11、罐式專用車輛的罐體應當經質量檢驗部門檢驗合格。運輸爆炸、強腐蝕性危險貨物的罐式專用車輛的罐體容積不得超過20立方米,運輸劇毒危險貨物的罐式專用車輛的罐體容積不得超過10立方米,但罐式集裝箱除外;

12、運輸劇毒、爆炸、強腐蝕性危險貨物的非罐式專用車輛,核定載質量不得超過10噸。

13、各種裝卸機械、工屬具要有足夠的安全係數,裝卸易燃、易爆危險貨物的機械和工屬具,有消除產生火花的設施。

14、運輸單位存放危險貨物的倉庫或場地,符合消防管理的有關規定,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庫場通風良好,清潔乾燥,周圍劃定禁區,設定明顯的警告標誌;庫場配備專職人員看管。

15、有符合安全規定並與經營範圍、規模相適應的停車場地。具有運輸劇毒、爆炸和i類包裝危險貨物專用車輛的,還應當配備與其他裝置、車輛、人員隔離的專用停車區域,並設立明顯的警示標誌;

16、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應當到具備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條件的企業進行維修。

17、用於裝卸危險貨物的機械及工、屬具的技術狀況應當符合行業標準《汽車運輸危險貨物規則》(jt617—)規定的技術要求。

18、在裝運危險貨物時,要按(jt618—)《汽車運輸、裝卸危險貨物作業規程》規定的包裝要求包裝,並嚴格檢查,凡不符合包裝要求的不得裝運。與危險貨物性質或滅火方法相牴觸的貨物嚴禁混裝。

19、高度重視操作安全。裝運爆炸品、易燃物品的車輛、機械及裝過易燃物品而未經消除危險處理的空罐,檢修時不動用明火,不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敲擊;進行危險貨物裝卸操作時,穿戴相應的防護用品,採取相應的人身膚體保護措施;對被劇毒物品、放射性物品和惡臭物品汙染的防護用品分別清洗、消毒;定期對裝運放射性同位素的專用運輸車輛、裝置、搬運工具、防護用品進行放射性汙染程度檢查,當汙染量超過規定的允許水平時,不繼續使用。

20、從事危險運輸應按規定使用運單,並在運單上填寫危險貨物品名、規格、件重、件數、包裝方法、起運日期、收發貨人詳細地址及運輸過程中的注意事項。

21、運輸過程中應自覺遵守交通、消防、治安法規等,嚴格按照規定的操作規程操作,輕裝、輕卸。

22、在運輸危險貨物的過程中,發生燃燒、爆炸、汙染、中毒等事故,駕乘人員必須根據承運危險貨物的性質,按規定要求,採取相應的救急措施,防止事態擴大;並應及時向當地道路運政機關和有關部門報告,共同採取措施,消除危害。

23、上述未規定到的安全條件,應符合交通部(jt617—)《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及國家標準gb13392—《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誌》等相關法規、規章、檔案的有關規定。

24、凡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單位和人員,必須接受道路運政管理機關的監督檢查。

本保證書一式三份,一份單位留存,一份報其隸屬運管機構,一份報市級運管機構。

保證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運輸安全保證書 篇3

我保證認真吸取重大未遂交通事故的教訓,認真做好行車工作,確保行車安全,我保證做好以下工作:

1、認真做好期間的安全預防工作,遵章守紀,服從公司、停車場、行業部門的安全管理。

2、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範,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認真參加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3、不超範圍經營、不運輸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不行駛禁危險品通行的道路。

4、不發生翻車事故、群傷事故、火燒車事故、洩漏事故、環境汙染事故、重特未遂大交通事故及重特大交通事故。

5、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6、採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等。

7、行車前、行車中、收車後做好日常車輛和裝置的檢測工作,杜絕帶“病”車上路行駛;以實際限速為準,不超速、不超載、不疲勞駕駛、不把車交給不合格的人駕駛、不邊開車邊打電話、不私裝GPS開頭和破壞、不故意遮蔽、不違章違規操作、不發生違法違章行為、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8、裝運危險貨物的罐(槽)適合所裝貨物的效能,具有足夠的強度,並根據不同貨物的需要配備洩壓閥、防波板、壓力錶、液位計、導除靜電等相應的安全裝置;罐(槽)外部的附件有可靠的防護設施,保證所裝貨物不發生“跑、冒、滴、漏”。

保證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運輸安全保證書 篇4

我保證認真吸取重大未遂交通事故的教訓,認真做好行車工作,確保行車安全,我保證做好以下工作:

1、認真做好期間的安全預防工作,遵章守紀,服從公司、停車場、行業部門的安全管理。

2、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範,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認真參加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3、不超範圍經營、不運輸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不行駛禁危險品通行的道路。

4、不發生翻車事故、群傷事故、火燒車事故、洩漏事故、環境汙染事故、重特未遂大交通事故及重特大交通事故。

5、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6、採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等。

7、行車前、行車中、收車後做好日常車輛和裝置的檢測工作,杜絕帶“病”車上路行駛;以實際限速為準,不超速、不超載、不疲勞駕駛、不把車交給不合格的人駕駛、不邊開車邊打電話、不私裝GPS開頭和破壞、不故意遮蔽、不違章違規操作、不發生違法違章行為、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8、裝運危險貨物的罐(槽)適合所裝貨物的效能,具有足夠的強度,並根據不同貨物的需要配備洩壓閥、防波板、壓力錶、液位計、導除靜電等相應的安全裝置;罐(槽)外部的附件有可靠的防護設施,保證所裝貨物不發生“跑、冒、滴、漏”。

牌照號:

保證人:

X年XX月XX日

運輸安全保證書 篇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國務院第344號令《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及交通部XX年第9號令《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為確保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運輸單位應承諾並保證做到如下:

一、運輸安全目標

道路危險貨運企業規範化、集約化經營,運輸車輛技術條件全部達標,設施裝置完善,從業人員持證上崗,操作流程符合標準,安全生產製度健全,安全管理措施到位,堅決遏制重大、特大事故的發生,確保道路化學危險貨物運輸安全、有序。

二、運輸單位安全條件

1、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加強對運輸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把運輸安全生產納入單位工作計劃。

2、建立與安全生產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並配備專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建立規範齊全的安全基礎管理臺帳。

3、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以及從業人員、車輛、裝置安全管理制度、處理緊急突發事件預案;。

4、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單位,應按規定、按時辦理危險貨物運輸承運人責任險和貨物險;按月向其管轄的道路運輸管理部門報送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月統計報表。

5、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將嚴格按照"車輛資產、勞動關係、經營排程、財務結算"統一管理的標準執行,保證無掛靠車輛經營。

6、所有直接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押運、裝卸、維修作業和業務管理人員都必須經過培訓,並通過本市市級交通主管部門考試合格,取得相應《從業資格證》,其他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需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操作證》上崗作業。

7、從業人員應符合以下基本要求:瞭解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必備的有關證件;瞭解危險貨物運輸相關的法規、規章等;瞭解承運危險貨物的理化特性、防護、應急措施;對不熟悉的危險貨物能主動向託運人或生產廠家、商家索要《安全技術說明書》;熟悉相關崗位的操作規程,經過培訓取得操作證。

8、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技術登記評定必須達到一級車況,並符合以下條件:車廂底板平坦完好;鐵質底板裝運易燃、易爆貨物時採取襯墊防護措施;排氣管裝有有效的隔熱和熄滅火星的裝置;電路系統有切斷總電源和隔離電火花的裝置;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應配備規定的危險貨物運輸標誌。

9、配備有與運輸的危險貨物性質相適應的安全防護、環境保護和消防設施裝置;

10、運輸劇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險貨物的,應當具備罐式車輛或廂式車輛、專用容器,車輛應當安裝行駛記錄儀或定位系統;

11、罐式專用車輛的罐體應當經質量檢驗部門檢驗合格。運輸爆炸、強腐蝕性危險貨物的罐式專用車輛的罐體容積不得超過20立方米,運輸劇毒危險貨物的罐式專用車輛的罐體容積不得超過10立方米,但罐式集裝箱除外;

12、運輸劇毒、爆炸、強腐蝕性危險貨物的非罐式專用車輛,核定載質量不得超過10噸。

13、各種裝卸機械、工屬具要有足夠的安全係數,裝卸易燃、易爆危險貨物的機械和工屬具,有消除產生火花的設施。

14、運輸單位存放危險貨物的倉庫或場地,符合消防管理的有關規定,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庫場通風良好,清潔乾燥,周圍劃定禁區,設定明顯的警告標誌;庫場配備專職人員看管。

15、有符合安全規定並與經營範圍、規模相適應的停車場地。具有運輸劇毒、爆炸和i類包裝危險貨物專用車輛的,還應當配備與其他裝置、車輛、人員隔離的專用停車區域,並設立明顯的警示標誌;

16、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應當到具備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條件的企業進行維修。

17、用於裝卸危險貨物的機械及工、屬具的技術狀況應當符合行業標準《汽車運輸危險貨物規則》(jt617—)規定的技術要求。

18、在裝運危險貨物時,要按(jt618—)《汽車運輸、裝卸危險貨物作業規程》規定的包裝要求包裝,並嚴格檢查,凡不符合包裝要求的不得裝運。與危險貨物性質或滅火方法相牴觸的貨物嚴禁混裝。

19、高度重視操作安全。裝運爆炸品、易燃物品的車輛、機械及裝過易燃物品而未經消除危險處理的空罐,檢修時不動用明火,不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敲擊;進行危險貨物裝卸操作時,穿戴相應的防護用品,採取相應的人身膚體保護措施;對被劇毒物品、放射性物品和惡臭物品汙染的防護用品分別清洗、消毒;定期對裝運放射性同位素的專用運輸車輛、裝置、搬運工具、防護用品進行放射性汙染程度檢查,當汙染量超過規定的允許水平時,不繼續使用。

20、從事危險運輸應按規定使用運單,並在運單上填寫危險貨物品名、規格、件重、件數、包裝方法、起運日期、收發貨人詳細地址及運輸過程中的注意事項。

21、運輸過程中應自覺遵守交通、消防、治安法規等,嚴格按照規定的操作規程操作,輕裝、輕卸。

22、在運輸危險貨物的過程中,發生燃燒、爆炸、汙染、中毒等事故,駕乘人員必須根據承運危險貨物的性質,按規定要求,採取相應的救急措施,防止事態擴大;並應及時向當地道路運政機關和有關部門報告,共同採取措施,消除危害。

23、上述未規定到的安全條件,應符合交通部(jt617—)《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及國家標準gb13392—《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誌》等相關法規、規章、檔案的有關規定。

24、凡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單位和人員,必須接受道路運政管理機關的監督檢查。

本保證書一式三份,一份單位留存,一份報其隸屬運管機構,一份報市級運管機構。

運輸單位法人代表:(簽字)

運輸單位(蓋章)

二年月日

運輸安全保證書 篇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國務院第344號令《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及交通部20xx年第9號令《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為確保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我司承諾並保證做到如下:

一、運輸安全目標道路危險貨運企業規範化、集約化經營,運輸車輛技術條件全部達標,設施裝置完善,從業人員持證上崗,操作流程符合標準,安全生產製度健全,安全管理措施到位,堅決遏制重大、特大事故的發生,確保道路化學危險貨物運輸安全、有序。

二、運輸單位安全條件

1、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加強對運輸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把運輸安全生產納入單位工作計劃。

2、健全運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並配備有專門的安全管理人員。建立規範齊全的安全管理臺帳。

3、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崗位安全操作規程,車輛及設施維修、檢測、檢查制度,安全學習制度及記錄,勞動防護和清洗消毒制度,應急處理制度及方案,人員技術培訓計劃等。

4、所有直接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押運、裝卸、維修作業和業務管理人員都必須經過培訓,並通過市(地)交通主管部門考試,駕駛員取得交通主管部門核發從業資格證,其他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需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操作證》上崗作業。業務人員中至少有1名具有初級職稱的化工專業人員;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駕駛員必須有2年以上營業性道路運輸安全駕駛經歷或安全行車5萬公里以上。

5、從業人員應符合以下基本要求:瞭解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必備的有關證件;瞭解危險貨物運輸相關的法規、規章等;瞭解承運危險貨物的理化特性、防護、應急措施;對不熟悉的危險貨物能主動向託運人或生產廠家、商家索要《安全技術說明書》;熟悉相關崗位的操作規程,經過培訓取得操作證。

6、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技術登記評定必須達到一級車況,並符合以下條件:車廂底板平坦完好;鐵質底板裝運易燃、易爆貨物時採取襯墊防護措施;排氣管裝有有效的隔熱和熄滅火星的裝置;電路系統有切斷總電源和隔離電火花的裝置;車輛尾部右方與車輛牌照相對應位置懸掛有黃底黑字“危險品”字樣的標誌牌;駕駛室頂部有三角型黃底黑字“危險品”標誌燈;根據所裝貨物的性質,配有相應的消防器材和捆紮、防水、防散等用具。

7、罐(槽)裝置符合以下要求:裝運危險貨物的罐(槽)適合所裝貨物的效能,具有足夠的強度,並根據不同貨物的需要配備洩壓閥、防波板、壓力錶、液位計、導除靜電等相應的安全裝置;罐(槽)外部的附件有可靠的防護設施,保證所裝貨物不發生“跑、冒、滴、漏”。

8、各種裝卸機械、工屬具要有足夠的安全係數,裝卸易燃、易爆危險貨物的機械和工屬具,有消除產生火花的設施。

9、運輸單位存放危險貨物的倉庫或場地,符合消防管理的有關規定,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庫場通風良好,清潔乾燥,周圍劃定禁區,設定明顯的警告標誌;庫場配備專職人員看管。

10、在裝運危險貨物時,要按《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規定的包裝要求包裝,並嚴格檢查,凡不符合包裝要求的不得裝運。與危險貨物性質或滅火方法相牴觸的貨物嚴禁混裝。

11、高度重視操作安全。裝運爆炸品、易燃物品的車輛、機械及裝過易燃物品而未經消除危險處理的空罐,檢修時不動用明火,不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敲擊;進行危險貨物裝卸操作時,穿戴相應的防護用品,採取相應的人身膚體保護措施;對被劇毒物品、放射性物品和惡臭物品汙染的防護用品分別清洗、消毒;定期對裝運放射性同位素的專用運輸車輛、裝置、搬運工具、防護用品進行放射性汙染程度檢查,當汙染量超過規定的允許水平時,不繼續使用。

12、從事危險運輸應按規定使用運單,並在運單上填寫危險貨物品名、規格、件重、件數、包裝方法、起運日期、收發貨人詳細地址及運輸過程中的注意事項。

13、運輸過程中應自覺遵守交通、消防、治安法規等,嚴格按照規定的操作規程操作,輕裝、輕卸。

14、在運輸危險貨物的過程中,發生燃燒、爆炸、汙染、中毒等事故,駕乘人員必須根據承運危險貨物的性質,按規定要求,採取相應的救急措施,防止事態擴大;並應及時向當地道路運政機關和有關部門報告,共同採取措施,消除危害。

15、上述未規定到的安全條件,應符合交通部JT3130《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及國家標準GB13392《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誌》等相關法規、規章、檔案的有關規定。

16、凡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單位和人員,必須接受道路運政管理機關的監督檢查。

運輸單位法人代表:(簽字)

運輸單位(蓋章)

年月日

運輸安全保證書 篇7

為了道路貨物運輸安全,不違章停車,不開病車上路,不超載超限,杜絕交通事故,我保證做到:

一、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和運輸管理的法規、規章、遵守社會公德和城市文明交通“三讓”規定,不爭道搶行不超載超限、規範貨物裝載、防止貨物揚散、脫落、不闖紅燈、不違反標誌、標線確保無事故、無規章、無投訴.

二、保證所駕駛車輛制動、轉向、燈光、滅火器、標誌標識、輪胎、接地線等設施合格有效、集裝箱鎖釦完整有效、危險品車罐體牢固、從業資格證真實有效、不開套牌車。

三、愛護車輛及裝置、及時檢查、保養車輛、保證車容整潔、車況良好;堅持車輛檢查制度,保證安全裝置齊全有效,並做好行車記錄。

四、隨身攜帶駕駛證,不準駕駛與駕駛車種不符的車輛,不準駕駛機件失靈,違章乘載的車輛,不準搭乘無關人員,嚴禁將車輛交給非駕駛員駕駛。

五、駕駛車輛時要精力集中,不超速行駛,不強行超車,不闖單、禁行線,嚴禁疲勞駕駛、酒後駕車。

六、行經人行橫道、汽車站、繁華街道時,要減速慢行或停車避讓。

七、停放車輛要遵守規定,嚴禁亂停亂放,停車時要關閉電路,拉緊制動,鎖好車門確保安全。

車號:

車主:

駕駛員: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