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單位按照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關於印發促進農籍職工參加社會保險若干規定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xx] 40號)檔案規定,已參加了養老、醫療、工傷三項農籍職工保險,現單位(用工、新招用職工)名,均為農業戶籍人員。但是,因未能隨身攜帶戶口簿等證明材料,其中有名職工,暫不能提供戶籍證明,經我們核實,在名職工中,本市農業戶籍職工名,外省市農業戶籍職工名。
在此,我們對職工戶籍性質的真實性進行承諾,請社險分中心以我們提供的《承諾書》及職工簽字確認的名冊為依據,為職工新增戶口性質,辦理農籍職工保險核定繳費,由此引發的一切事宜,均由我公司負責。
附件:職工戶口性質簽字確認名冊
單位名稱(公章)
x年x月x日
本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因不具備天津個人落戶條件,現申請將本人戶口遷入為公司代理集體戶口業務的“天津市河西區公共就業(人才)服務中心”(以下簡稱:河西人才)集體戶內,並同意以下條款:
1、本人承諾遵守國家計劃生育管理條例和規定,保證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否則本人將承擔一切後果,確認公司不再辦理與本人集體戶相關的`一切事宜。
2、在戶口遷入集體戶期間,接受並遵守有關集體戶口的管理規定,積極協助和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3、本人承諾,具備落戶條件後,會及時將戶口遷出集體戶。
4、若本人在與公司履行勞動合同此期間,拖欠河西人才集體戶口落戶手續費、管理費(落戶手續費雙外2500元/人,單外500元人;管理費500元/年/人,如有變動,以河西人才收費標準為準),本人將自行補交所拖欠的費用。否則,公司不予提供戶口頁及相關服務。
5、本人與公司勞動關係解除或終止後,本人承諾在解除或終(中)止當月及時將戶口從集體戶遷出。未能遷出時,視為自動接受並遵守有關戶口管理的規定,產生的任何後果與公司無關。
6、本人與公司勞動關係解除或終止後,如本人未交或欠交管理服務費,公司不予辦理與本人戶口有關的事項,產生的任何後果與公司無關。
7、本人聯絡方式變更,將及時通知公司。因未及時通知而引起的後果,由本人負責。
聯絡電話:
承諾人:
x年x月x日
現請辦理市外幹部調動或畢業生接收手續,接收單位名稱:,本人承諾選擇:( 1 )遷入本人固定住所。以《房地產權證》為準,且房地產權證的權屬為申請人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共同擁有的獨立房產;( 3 )只調動檔案及人事關係,不遷戶口。
承諾人簽名:
蓋單位公章
日期:
日期:
尊敬的領導:
本人系大學屆專業本科畢業生,年開學報到時曾將戶口轉入大學,現畢業離校,本人因(原因)申請戶口暫時保留在學校,現將戶口託管事項作如下保證:
1.戶口託管時間:(填寫具體時間段)
2.滯留時間最長不能超過兩年,即(x年x月至x年x月),並承擔在此期間因違反國家政策和法規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3.本人戶口滯留學校期間,不讓學校出據任何證明;滯留期滿本人不來辦理的,學校有權將本人戶口隨檔案轉往地方人才交流中心。
特此保證
保證人:(簽名)
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