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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暑期實習報告(通用9篇)

欄目: 實習報告 / 釋出於: / 人氣:4.82K

檢察院暑期實習報告 篇1

大學的最後一個暑假,我去區檢察院實習,時間是從20xx年七月十六日至八月九日。實習期間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儘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在實習期間能夠遵守工作紀律,不遲到、早退,認真完成領導和檢察人員交辦的工作,得到院領導及全體檢察幹警的一致好評,同時也發現了自己的許多不足之處。

檢察院暑期實習報告(通用9篇)

此次實習,主要崗位是審查起訴科,因此主要實習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實習中,我參加了幾起案件的開庭審理,認真學習了正當而標準的司法程式,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細緻的瞭解了公訴起訴的全過程及法庭庭審的各環節,認真觀摩一些律師的整個舉證、辯論過程,並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適用及適用範圍。跟隨幹警提審,核實犯罪事實,探詢犯罪的心理、動機。真正瞭解和熟悉了我國的公訴程式及法庭的作用和職能,同時還配合公訴人員做好案件的調查筆錄和庭審筆錄,做好案卷的裝訂歸檔工作。

實習期間,我利用此次難得的機會,努力工作,嚴格要求自己,虛心向領導和檢察幹警求教,認真學習政治理論,黨和國家的政策,學習法律、法規等知識,利用空餘時間認真學習一些課本內容以外的相關知識,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從而進一步鞏固自己所學到的知識,為以後真正走上工作崗位打下基礎。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知識的匱乏,剛開始的一段時間裡,對一些工作感到無從下手,茫然不知所措,這讓我感到非常的難過。在學校總以為自己學的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知道的是多麼少,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含義。這也許是我一個人的感覺。

不過有一點是明確的,就是我們的法學教育和實踐的確是有一段距離的。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是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來完成的。所以,我們的法學教育應當與實踐結合起來,採用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具體說就是要處理好“三個關係”:即課堂教育與社會實踐的關係,以課堂為主題,通過實踐將理論深化;暑期實踐與平時實踐的關係,以暑期實踐為主要時間段;社會實踐廣度與深度的關係,力求實踐內容與實踐規模同步調進展。

在實習過程中,也發現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國政府為推進法治建設而進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動,取得了很大成就。人們的法制觀念、法律意識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與廣度上還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時候,人們對有些法律條文是知道的,但卻不知道如何適用它,以至於觸犯法律;有時候人們對兩個以上不同法律對同一問題的規定不明白,不知道該適用哪一部法律,有一個案件就是這樣的,被告人原是某村會計,後來在改選中落選,這樣一些會計帳簿、會計憑證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認為《會計法》是規定的要等帳目清算後再移交,所以就堅持不交出,結果被以隱匿會計帳簿、會計憑證罪逮捕。這一個案例就說明我們的普法活動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實際,真真正正的讓人們瞭解法律、法規的含義。並在這個基礎上,逐步確立人們對法律的信仰,確立法律神聖地位,只有這樣法治建設才有希望。

再有一個問題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實習中所接觸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後出生的,甚至有兩個犯有搶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慮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從社會大環境來說,我覺得社會也有一些責任的。從八十年代初改革開始到八十年代末,這是一個重大變革的時期。這一段時間對精神文明建設有些放鬆,也就是說,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時期就有可能已經沾染上了一些不良習氣。所以說,教育從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個口號,要真正落到實處。

檢察院暑期實習報告 篇2

大學末了的一個暑假,我去區查察院練習,時間是從20xx年7月16日至8月9日。練習期間積極將本身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只管做到理論與實踐相連合,在練習期間可以或許服從事變規律,不遲到、早退,認真完成領導和查察職員交辦的事變,得到院領導及全體查察幹警的同等好評,同時也發明白本身的很多不敷之處。

此次練習,重要崗亭是檢察告狀科,因此重要練習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練習中,我參加了幾起案件的開庭審理,認真學習了合法而標準的司法步伐,真正從講義中走到了實際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存,過細的相識了公訴告狀的全程序及法庭庭審的各環節,認真觀摩一些狀師的整個舉證、辯說程序,並把握了一些執法的實用及實用範疇。跟隨幹警提審,核實犯法究竟,探詢犯法的生理、動機。真正相識和認識了我國的公訴步伐及法庭的作用和職能,同時還共同公訴職員做好案件的觀察筆錄和庭審筆錄,做好案卷的裝訂歸檔事變。

練習期間,我利用此次惆悵的機遇,積極事變,嚴格要求本身,客氣向領導和查察幹警討教,認真學習政管理論,黨和國度的政策,學習執法、規矩等知識,利用空餘時間認真學習一些講義內容以外的相干知識,把握了一些根本的執法技能,從而進一步牢固本身所學到的知識,為以後真正走上事變崗亭打下底子。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暫的練習程序中,我深深的感覺到本身所學知識的菲薄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知識的匱乏,剛開始的一段時間裡,對一些事感情觸無從動手,茫然不知所措,這讓我感觸非常的惆悵。在學校總以為本身學的不錯,一旦打仗到實際,才發明本身知道的是多麼少,這時才真正意會到“學無止境”的寄義。這大概是我一小我私家的感覺。不外有一點是明白的,就是我們的法學教誨和實踐簡直是有一段間隔的。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必要理論的引導,但是法學的生長是在實踐中來完成的。以是,我們的法學教誨應當與實踐連合起來,採取理論與實際相連合的辦學模式,具體說就是要處理懲罰好“三個干係”:即講堂教誨與社會實踐的干係,以講堂為主題,通過實踐將理論深化;暑期實踐與平常實踐的干係,以暑期實踐為重要時間段;社會實踐廣度與深度的干係,力圖實踐內容與實踐範圍同步調盼望。

在練習程序中,也發明執法的遍及非常緊張。我國當局為推進法治建立而舉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誨活動,取得了很大成績。人們的法制見解、執法意識都有了很大的進步。但是在普法的深度與廣度上尚有一些不敷。比如有些時間,人們對有些執法條文是知道的,但卻不知道怎樣實用它,以至於得罪執法;偶然間人們對兩個以上差別執法對同一題目的規定不明白,不知道該實用哪一部執法,有一個案件就是如許的,被告人原是某村管帳,厥後在改選中落第,如許一些管帳帳簿、管帳憑據必要移交,但是他不停以為《管帳法》是規定的要等帳目整理後再移交,以是就對峙不交出,結果被以隱匿管帳帳簿、管帳憑據罪逮捕。這一個案例就闡明我們的普法活動不能只做外貌文章,要深入實際,真真正正的讓人們相識執法、規矩的寄義。並在這個底子上,漸漸建立人們對執法的信奉,建立執法神聖職位,只有如許法治建立才有盼望。

再有一個題目就是青少年犯法。在練習中所打仗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後出生的,乃至有兩個犯有擄掠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思量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從社會大環境來說,我以為社會也有一些責任的。從八十年代初改造開始到八十年代末,這是一個龐大釐革的時期。這一段時間對精力文明建立有些放鬆,也就是說,有些犯法人在童年時期就有大概已經沾染上了一些不良習氣。以是說,教誨從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個標語,要真正落到實處。

檢察院暑期實習報告 篇3

學校行政與團委共同策劃組織在20xx年7月XX日-8月XX日,為把在學校學到的知識應用於實踐,為提高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加深自己對社會的瞭解,對中國法律體制的認識,我們一行7人到XX區人民檢察院進行了為期半個月的實習,我所實習所在科目是檢察院公訴科。

我們是七月號去的,到八月號結束。在公訴科的實習專案包括:檢視卷宗、寫閱卷筆錄、製作討論表、訊問犯罪嫌疑人、參加公訴科討論會、寫起訴意見書等。這是我第一次真正接觸到現實中的法律,在檢察院的實習中我學到了很多,受益匪淺。

第一,學到是如何寫閱卷筆錄。再公訴科的基本任務就是寫閱卷筆錄,每當有新案件移送到檢察院來,都要經過公訴科審查。首先,閱卷筆錄的第一步就是要閱卷,要初步審查案件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對於證據不足,證據來源不合法等的案件應該退回原偵查機關或是檢察院自行偵查。其次,如果案件確實沒有退回必要,則要重新仔細閱讀卷宗,開始寫閱卷筆錄。閱卷筆錄要求目錄清楚,文書卷、證據卷的內容要概括清楚,尤其是犯罪嫌疑人犯罪過程中的行動要寫清楚,標註頁碼以便在法庭上可以快速查閱到次內容在卷宗的具體位置,支援公訴。最後,在閱卷的同時要找出該案件要被提出來在公訴科會議上討論的問題,寫好討論表。在討論表中要註明犯罪嫌疑人是否累犯、是否是未成年人。

第二,訊問犯罪嫌疑人。寫完閱卷筆錄,對案件有基本瞭解後,就可以隨該案件負責人到看守所訊問犯罪嫌疑人。訊問犯罪嫌疑人首先要向當事人表明身份。然後開始針對案件中影響量刑等的重要問題要求犯罪嫌疑人再次供述,以便核對公安機關筆錄。訊問犯罪嫌疑人最重要的是要了解清楚案件中有疑點的問題,例如共同犯罪中的主從犯問題,盜竊案件中的贓物種類數量問題等。

第三,參加公訴科討論會議。討論會議就是對案件中有爭議的問題提出來讓所有公訴人員一起討論以便決定是否起訴。在討論會中我學到二點:其一,對於只有受害人陳述,沒有被追回,而犯罪嫌疑人也沒有供述的“贓物”,不納入盜竊罪的財物損失範圍內,這是尊重證據,尊重法律,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利的要求。其二,一罪與數罪。在一個案件中,可能涉及到犯罪嫌疑人同時犯有數個罪名,這時候就要根據法律規定,按“擇一重罪”原則處理,當然某些特殊罪名要求數罪併罰的按照規定。通過討論無異議的案件就要被移送起訴到人民法院了。

第四,寫起訴意見書。對於已經審查終結決定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案件就要寫起訴意見書了。起訴意見書要寫清楚被告人的基本背資料,尤其是是否成年的問題,正文是描述犯罪經過事實以及證據。最後要寫清楚被告人是否累犯,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表明檢察院的態度:從輕、從重的問題。

第五,關於言詞證據的證明能力問題。言詞證據是指以言詞作為表現形式的證據,它包括法律上規定的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以及鑑定結論。言詞證據往往生動、形象、內容豐富,能夠直接證明有關案件的事實以及犯罪動機、過程等。但是,同時它的真實性受到提供證據證據的人自身道德素質、外界的影響以及感知能力、判斷能力、記憶能力和表達能力的限制,因此,它們又具有不穩定性,不確定性。公安機關、檢察院或法院很難佐證其言詞是否屬實。如果檢察院僅憑被害人陳述和被告人供述等言詞證據而提起訴訟,很可能陷入不利局面。

一旦被害人或被告人翻供,不承認以前說過的話,那麼定罪所依賴的言詞證據就失去了其作為證據的價值,檢察院就可能處於敗訴的地位。但是依個人觀點來說,比如一些年代久遠的案(時隔2、3年。。。),找不到其他物證、書證等實物證據,缺有被害人陳述、犯罪嫌疑人供述,且其陳述和供述十分吻合,如果檢察院因為擔心敗訴而不提起訴訟,放縱犯罪嫌疑人逃脫法律的制裁,那麼刑法保障公民合法財產權利和人身權利的目的就達不到了。

通過這次實踐,我明確了以後學習的重點。在檢察院實習的時間雖然很短,卻讓我學到很多東西,真正是把學到的知識運用到實踐中,指導實踐。

檢察院暑期實習報告 篇4

為了讓自己所學的理論知識得到鞏固和提高,邊理論邊實踐,我在被評為“全國先進檢察院”的淮陽人民檢察院公訴科實習了一個月。在此期間,我收穫了很多東西,懂得了實踐的重要,認識到理論和實踐是學習和理論的左膀右臂,學到了做人、處事、生活的道理,進一步深入瞭解了社會。實習期間,我做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整理

(1) 先完成XX年所有偵查卷和檢察卷的登記工作,並且匯成表,以絕密檔案存檔。其次是做好個別案卷的補充、完善工作,裝訂成冊,便於儲存、查閱。

(2) 相對不起訴的案件

如尋釁滋事:

1、公安機關的偵查卷:有受理案件登記、立案報告表、呈請拘留報告書、拘留證、對拘留人家屬或單位通知書、提訊證、呈請逮捕報告書、呈請延長拘留期限報告書、提請逮捕決定書、起訴意見書、詢問筆錄、犯罪嫌疑人訴訟權利和義務告知書、鑑定書

2、檢察院的檢察卷:公安機關的起訴意見書、委託辯護人告知書及送達回證、詢問提綱及筆錄、補充偵查決定書及送達回證、糾正違法通知書、移送起訴案件審查報告、討論案件筆錄、起訴書及送達回證、出庭通知書、答辯提綱、出庭筆錄、刑事判決書

貪汙案:

1、檢察院反貪局的偵查卷:立案決定書、拘留決定書、拘留證、對拘留人家屬或單位通知書、取保候審決定書、保證書、贓款清單(書證)、委託鑑定書、檢察技術鑑定書、提押證、釋放通知書、調取證據通知書、調取證據清單、起訴意見書、詢問筆錄、書證

2、檢察院的檢察卷:檢察院反貪局的起訴意見書、委託辯護人告知書及送達回證、閱卷筆錄、詢問提綱及筆錄、補充偵查決定書及送達回證、糾正違法通知書、移送起訴案件審查報告、討論案件筆錄、起訴書及送達回證、出庭通知書、答辯提綱、出庭筆錄、刑事判決書、對法院刑事案件判決、裁定審查表、辦案時限登記表

二、自學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及其解釋

三、寫閱卷筆錄

其內容有受案時間、案件來源、被告人姓名、案件性質、閱卷人、閱卷目的、閱卷時間。

1、犯罪嫌疑人基本情況

2、偵查機關提請認定的犯罪事實

3、閱卷意見

四、提審犯罪嫌疑人、做詢問筆錄

筆錄內容有時間、地點、檢察員、記錄人、訴訟程式、犯罪嫌疑人姓名、曾用名、化名、年齡、民族、文化程度、籍貫、住址、工作單位、職務、職業、有無前科、詢問內容、簽名、按手印

五、出庭公訴

以國家公訴人的身份同梅芳副科長一起出庭公訴,案件是一起李某搶劫、尋釁滋事的重審案件,參照數罪併罰,原判2年6個月。經過新的舉證、指證、質證、認證,本案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我認為維持原判。結果維持原判。

六、實習心得

1、自學能力的提高

我自學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理論、法條及其相關解釋等內容。

2、做人、處事的能力提高

說話方式、說話的內容認真注意,在適當的場合講適當的話。我積極參與研討案件、分析案情、調查取證。發揮年輕、有敏銳洞察力的優勢。我認為執法人員應尊重法律事實定罪量刑。

3、我感覺到知識的嚴重缺乏,發誓一定要學好法律

4、問題的嚴重性:懂法、執法人員違法和法盲的違法行為太嚴重了!

深深感謝淮陽縣人民檢察院及其公訴科的人員!尤其是蘇凌、李永清、梅芳、楊連霞。

檢察院暑期實習報告 篇5

學校行政與團委共同策劃組織在20xx年7月XX日-8月XX日,為把在學校學到的知識應用於實踐,為提高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加深自己對社會的瞭解,對中國法律體制的認識,我們一行7人到XX區人民檢察院進行了為期半個月的實習,我所實習所在科目是檢察院公訴科。

我們是七月號去的,到八月號結束。在公訴科的實習專案包括:檢視卷宗、寫閱卷筆錄、製作討論表、訊問犯罪嫌疑人、參加公訴科討論會、寫起訴意見書等。這是我第一次真正接觸到現實中的法律,在檢察院的實習中我學到了很多,受益匪淺。

第一,學到是如何寫閱卷筆錄。再公訴科的基本任務就是寫閱卷筆錄,每當有新案件移送到檢察院來,都要經過公訴科審查。首先,閱卷筆錄的第一步就是要閱卷,要初步審查案件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對於證據不足,證據來源不合法等的案件應該退回原偵查機關或是檢察院自行偵查。其次,如果案件確實沒有退回必要,則要重新仔細閱讀卷宗,開始寫閱卷筆錄。閱卷筆錄要求目錄清楚,文書卷、證據卷的內容要概括清楚,尤其是犯罪嫌疑人犯罪過程中的行動要寫清楚,標註頁碼以便在法庭上可以快速查閱到次內容在卷宗的具體位置,支援公訴。最後,在閱卷的同時要找出該案件要被提出來在公訴科會議上討論的問題,寫好討論表。在討論表中要註明犯罪嫌疑人是否累犯、是否是未成年人。

第二,訊問犯罪嫌疑人。寫完閱卷筆錄,對案件有基本瞭解後,就可以隨該案件負責人到看守所訊問犯罪嫌疑人。訊問犯罪嫌疑人首先要向當事人表明身份。然後開始針對案件中影響量刑等的重要問題要求犯罪嫌疑人再次供述,以便核對公安機關筆錄。訊問犯罪嫌疑人最重要的是要了解清楚案件中有疑點的問題,例如共同犯罪中的主從犯問題,盜竊案件中的贓物種類數量問題等。

第三,參加公訴科討論會議。討論會議就是對案件中有爭議的問題提出來讓所有公訴人員一起討論以便決定是否起訴。在討論會中我學到二點:其一,對於只有受害人陳述,沒有被追回,而犯罪嫌疑人也沒有供述的“贓物”,不納入盜竊罪的財物損失範圍內,這是尊重證據,尊重法律,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利的要求。其二,一罪與數罪。在一個案件中,可能涉及到犯罪嫌疑人同時犯有數個罪名,這時候就要根據法律規定,按“擇一重罪”原則處理,當然某些特殊罪名要求數罪併罰的按照規定。通過討論無異議的案件就要被移送起訴到人民法院了。

第四,寫起訴意見書。對於已經審查終結決定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案件就要寫起訴意見書了。起訴意見書要寫清楚被告人的基本背資料,尤其是是否成年的問題,正文是描述犯罪經過事實以及證據。最後要寫清楚被告人是否累犯,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表明檢察院的態度:從輕、從重的問題。

第五,關於言詞證據的證明能力問題。言詞證據是指以言詞作為表現形式的證據,它包括法律上規定的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以及鑑定結論。言詞證據往往生動、形象、內容豐富,能夠直接證明有關案件的事實以及犯罪動機、過程等。但是,同時它的真實性受到提供證據證據的人自身道德素質、外界的影響以及感知能力、判斷能力、記憶能力和表達能力的限制,因此,它們又具有不穩定性,不確定性。公安機關、檢察院或法院很難佐證其言詞是否屬實。如果檢察院僅憑被害人陳述和被告人供述等言詞證據而提起訴訟,很可能陷入不利局面。

一旦被害人或被告人翻供,不承認以前說過的話,那麼定罪所依賴的言詞證據就失去了其作為證據的價值,檢察院就可能處於敗訴的地位。但是依個人觀點來說,比如一些年代久遠的案(時隔2、3年。。。),找不到其他物證、書證等實物證據,缺有被害人陳述、犯罪嫌疑人供述,且其陳述和供述十分吻合,如果檢察院因為擔心敗訴而不提起訴訟,放縱犯罪嫌疑人逃脫法律的制裁,那麼刑法保障公民合法財產權利和人身權利的目的就達不到了。

通過這次實踐,我明確了以後學習的重點。在檢察院實習的時間雖然很短,卻讓我學到很多東西,真正是把學到的知識運用到實踐中,指導實踐。

檢察院暑期實習報告 篇6

XX年暑假,我去縣人民檢察院實習了將近一個月。去實習期間,在科長及幾位叔叔的熱心幫助下,我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用於現實生活 中的具體案件。在這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過程中,我雖順利完成了每一項任務,收穫頗豐,但也發現了許多問題。

一、實習目的

畢竟法律是一門理論性、實踐性都很強的學科,光靠課堂是絕對學不精的,所以我利用暑假去檢察院實習,目的就是努力做到理論聯絡實際,在實踐中檢驗自己的本領。社會實踐是每一個大學畢業生必須擁有的一段經歷,它使我們在實踐中瞭解社會,讓我們學到了很多在課堂上學不到的知識,使我們開拓了視野,增長了見識,為我們以後進一步走向社會打下了堅實的基矗同時,通過親身體驗社會實踐,鍛鍊自己的才幹,培養自己的韌性,更為重要的是檢驗一下自己所學的知識能否被社會所用,自己的能力能否被社會所承認,並且找出自己的不足和差距所在。

二、實習部門

我此次實習的主要部門是偵查監督科。偵查監督科的主要職能是:

1、對本級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的案件、本院自偵部門移送審查逮捕的案件進行審查,並作出是否批准逮捕、決定逮捕的決定,同時對決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2、對案件審查中發現的漏犯進行追捕。

3、對本級公安機關和本院自偵部門應當立案偵查而不立案偵查及不應當立案偵查而立案偵查的案件進行監督。

4、對重大、疑難案件進行提前介入和引導偵查取證。以上列出的幾條都是我在檢察院實習期間所從事的主要工作。

三、實習內容

1、審查逮捕。我去檢察院實習的當天下午,科長就讓我去影印檢察院審查逮捕案件意見書的格式文字,因為這是偵查監督科的主要工作。意見書主要分為五個部分:犯罪嫌疑人基本情況,發案、立案、破案經過,對案件事實的認定及證據,需要說明的問題和處理意見。去的前兩天,我主要是看一些檔案材料,跟著科長去看守所提審,再就是向主管機關、刑事檢查工作的田檢彙報。最後就是處理一些法律文書的問題。其中對我來說,挑戰最大的就是提審,因為我一直覺得自己是個喜歡臉紅的人,要是對犯罪嫌疑人表現得心虛的話,可能會影響到他的供詞,如果翻供,那就更麻煩了。雖然剛開始去提審,我還有些擔心,但去得多了,加上準備充分的訊問提綱,我也就像一名真正的檢察官那樣了。

我辦的六起案件中就有四件是審查逮捕的。其中非法經營“六合彩”案件,罪(未遂)和盜伐林木罪這三起的證據在卷宗中是比較容易發現的。但是有一起故意傷害案件卻讓我們費盡心思。案情大致是這樣:某電站在建設過程中開石放炮損壞了村民房屋和飲用水源受到影響為由,多次向鎮政府和電站建設專案部提出解決要求,但村民對政府和專案部的回覆不滿,於是糾集村民將去往電站的必經之路用石塊和車輛堵住,後協商不成,雙方發生正面衝突,結果三位村民被打成輕傷。

我仔細閱讀了厚達三四百頁的卷宗,也沒能找出被提請逮捕犯罪嫌疑人傷人的故意。而且矛盾雙方就在我們審查逮捕期間已經達成調節協議,電站已經向受傷村民陪了23萬。但此事在社會上的影響很大,如果輕易放人,可能會帶來很多負面效果。最後經科裡同志一致討論決定,由我和科長前往事發地點,將派出所負責此案的偵查人員,受傷村民及電站負責人叫到一起,弄清楚案件的某些關鍵細節再作處理。可等我們經過三個多小時的車程,到達派出所後,幹警同志卻對我們說,此事已經引起縣長同志的關注,親自打電話告訴派出所同志,本次衝突要妥善處理,既要保障村民的正常生活 ,又要保障電站的施工進度,維護社會穩定是大局。而且衝突雙方都已經達成協議,放棄追究對方刑事責任,該賠償的費用也已經全部到位。

如果檢察院再次提及此事,老百姓可能還要糾纏,這樣此事將不可收拾。但我們換一種調查方法,用暗訪的形式走進受傷村民家裡,發現受傷的村民基本都無大礙,已經出院回家,有的卻拿到高達10萬的賠償費用,在我們那種偏僻的山村也算一筆不小的數目埃而我們詢問電站負責人時,得知經專家鑑定,電站施工並沒有影響村民的房屋和水源,堵路純屬刁民之舉,看得出來,他們出這筆賠償費有些心有不甘。但為了經濟發展為了社會穩定為了和諧社會,最終我們沒有批准逮捕打人的兩位電站工人,也沒有追究村民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的行為。

對於這件事情我確實感觸頗深。一是基層人民法律意識的淡薄,甚至是無視法律的威嚴,斷然用自己的辦法解決矛盾糾紛。二是在基層,司法工作人員嚴重受到行政權的干擾。似乎一句“維護社會穩定”就能縱容一切,甚至踐踏法律的尊嚴也在所不惜。長期如此,我不知道真正的依法治國何時才能來臨。

2、追捕漏犯。在閱讀卷宗的過程中,會發現有些案件中的人已經達到逮捕條件而公安機關卻未提請批准逮捕,這時我們就要用監督職能,在意見書的需要說明的問題這一部分中提出來,再用正式的問書告知公安機關去執行。比如,在那起盜伐林木案件中,是共同犯罪的四人,且四人不分主從犯,都符合逮捕條件,公安機關卻只報了一個,我們就要實行監督職能讓公安機關補報,如果公安機關還是不報,就要責令其說明理由。

3、立案監督。這也是偵查監督科的一項重要職能。在我實習期間就碰到一起這樣的案件:兩位鄰居因為修建院子發生糾紛,其中一家把另一家用繩子綁起來進行毆打,雖未構成輕傷,但已構成非法拘禁罪。然而公安機關沒有立案,我們就要填寫一份文書,交給公安機關,監督其立案。

4、提前介入。就是檢察院對重大、疑難案件進行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取證。實習期間,我們縣某加油站擅自換了控制加油的裝置的主機板,而未經工商部門檢測許可,就投入使用。結果給100公升的錢只加90公升油,惹得眾司機暴怒,圍攻加油站要求補償。雖然加油站和政府部門正在開會討論處理方案,但作為檢察院,我們有義務監督工商部門的工作,他們為什麼沒有及時檢測加油裝置,其行為是否已構成瀆職罪,我們需要提前介入。但是我和科長兩次步行去工商局都沒有拿到關鍵資料,理由是縣長明確說明這些資料無論誰要都要經過縣裡領導同意。我們的工作再一次受到行政的壓力而暫停。

四、實習總結

首先,我想感謝檢察院給我這次機會,也要感謝檢察院裡面所有幫助過我的人。我在檢察院實習期間,科長及其他科員都很熱心的幫助我,無論我有什麼樣的問題,他們都耐心地給我講解。俗話說,聽君一席話,勝讀十年書。這次實習,跟著科長辦案,也見到了各種各樣的人,聽他們談論法律,談論社會,抑或討論人生,我都能學到很多東西。

其次,我在實習期間嚴格要求自己,虛心向領導和檢查幹警求教,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儘量做到理論聯絡實際。由於我在檢察院附近租了一個小屋,也能遵守工作紀律,不遲到,不早退,還經常延長上班時間看卷宗,或去網上搜索與案件有關的法律規定和案件,認真準時完成領導和檢查人員交辦的工作,當然也得到院領導和檢查幹警的好評,在實習期間,我找到了很多自信。也加深了對自己的瞭解,對社會也看得更加清晰。

再次,在實習期間,我也發現了很多問題。一是行政對司法的干預過多,在基層很難實現真正的依法治國。二是基層辦案的技術裝置還不完善,比如我們提審的時候,有時候就一個人去的,也沒有電子錄影。嚴格來說,這是違背程式規則的。三是普通百姓尤其是農民法律意識太弱,當自己的權益受到侵犯的時候,常常是採用以暴制暴的方法。四是未成年人犯罪率急劇升高,尤其是部分留守學生,沒有家長的管理,他們根本對學習毫無興趣,生活 上也是一塌糊塗,他們已無所畏懼,偷搶燒殺,無惡不作。

最後,我想說,千里之行,始於足下。實習確實對我們這種一直待在象牙塔裡的學子很有幫助。是我們走向社會的一個橋樑,也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對將來從事法律工作也大有裨益,通過實習,我們對司法部門的工作職能和實際工作更熟悉,再回到課堂上來學習的時候,理解得就更加深刻。當然,學習法律的最終目的是要用所學的知識服務大眾,不斷推進法制建設的程序,讓國家早日真正實現依法治國。法律之路任重而道遠,祖國的振興也需要我們,所以我將在未來的學習生活 和工作中,更加嚴格要求自己,做一個懂法守法的好公民,為中國的法制建設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檢察院暑期實習報告 篇7

一、實習單位情況

這次實習,我很幸運地被安排在了檢察院公訴科,一個我向往已久的地方。因為公訴科作為檢察院最繁忙的地方,工作量最大,但也意味著接觸面更大,學到的東西也更多,為此我感到十分幸運。

二、實習的情況與內容

從走進平湖市人民檢察院公訴科的第一天開始,我就發現這裡的案件量非常大,每一位公訴人都要負責辦理大量的案件,遠遠超出我原來的想象。但因為我是剛進來的實習生,所以還不能夠接觸辦案。我首先接到的任務,就是公訴科上一年度的卷宗裝訂整理工作,這種工作比較簡單機械,對於我們這些剛剛參與工作的實習生,就成了這項工作的主要勞動力。每個人的卷宗都報到了裝訂室,堆得高高的,於是我們開始整理卷宗順序,找出缺漏的材料,將這些材料補齊。補這些材料花費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包括出庭筆錄、“三綱一書”等,要完成這些需要看過所有的案件材料,對案情有全面的瞭解。

材料補完以後我們開始取釘、裱糊、打上頁碼、製作卷宗目錄、進行裝訂。裝訂的要求很高,要做到符合標準,整齊美觀,然後進行最後檢查,加蓋公章、補充簽名和完成卷宗皮,到了這裡一本卷宗的裝訂才算最終結素。這項工作差不多持續了兩週,我中間因為徐大哥給了我出庭旁聽、陪同提審等另外的機會,所以斷斷續續地只做了幾天,但最後完工時幾乎所有的人都大大的鬆了一口氣,也包括我。

正如以上所說,我只整理了一兩天的檔案,徐大哥就讓我跟他一起學習處理案件了。先是在他出庭支援公訴的時候帶我去旁聽,還會帶我一起去提審。我還記得第一次走進平湖市看守所的日子,那是在8月5日的上午,一共要提審四個犯人,主要是涉嫌盜竊罪。與我事先想象的犯罪分子面目凶狠,態度惡劣不同,幾乎所有的犯人都比較配合,清楚的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即使有一些小麻煩,經過徐大哥的政策攻心和技巧性訊問也順利的解決了。剛開始,我們實習生只是作為陪同人員,整個詢問過程幾乎都沒有出過聲,經過多次這樣的提審就會有些無聊了。我是很幸運的,因為徐大哥很有意識地培養我獨立辦案的能力,他會在我聽了幾次他的提審之後,給我機會讓我嘗試著去詢問。記得第一次他給我這樣的機會時,我竟然害怕,不敢去詢問犯罪嫌疑人。但是,有一次,一個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來找徐大哥時,因為徐大哥不在,我就對她做了一次簡單的詢問,並做了筆錄。這也是我第一次獨立的詢問,第一份獨立完成的筆錄。真的很有成就感。所以在以後的日子裡,我珍惜著每一次機會。

沒過幾天,徐大哥就把一個案子交給了我,讓我開始學習獨立辦案的能力。那是一個比較簡單的盜竊案件,他讓我在辦案中瞭解掌握最基本的程式和一些文書製作方面的要求。拿到卷宗後,我先仔細閱讀審查了一遍,並填寫了相關的提押證、告知書等,然後徐大哥和我一起去看守所進行了提審,還好犯罪嫌疑人認罪態度也較好,這樣一來,案件事實也更加清楚。看守所回來後,我再次清理作案經過以及與之相關的各種證據,然後開始製作審查報告、起訴書等。在徐大哥的指導下,我很快就完成了第一個案子。當我聽到徐大哥說“我已經把你的案子拿到法院了”的時候,真的有一種無以言表的成就感!

經過一段時間的鍛鍊,我已經接觸了好幾個案子了,我的工作已經涉及了辦案的各個階段和方面,已經基本掌握了辦案的全過程,能夠做到獨立辦一些簡單的案子了。包括整理公安移送的案件證據材料,提審犯人,完成案件審查報告和起訴書等基本檔案材料,但因為身份的關係,不能夠出庭支援公訴。在這些辦案的過程中,我還有意識的對一些複雜或疑難案件進行關注,這些關注和思考給了我很大的收穫。

三、實習中的認識與體會

由於是在公訴科,我所接觸的全部是刑事案件,一個平湖市僅半年時間就要辦理那麼多案件,而且公訴人到現在還持續著很高的辦案量。以一個縣市推至全國,而且平湖市還是社會治安比較不錯的城市,所以我國現在的犯罪形勢不容樂觀。大部分的案件都是盜竊案件,而其中的作案人員又幾乎都以外來打工人員為主。他們很多人是來平湖打工的,沒有找到工作就幾個老鄉一起從事犯罪活動,這些人屬於流動人口又不好管理,以至於在案發後給抓捕和取證工作帶來了很大的困難。另外,搶劫、搶奪、敲詐勒索、故意傷害、販賣毒品等案件也頻繁出現,大部分案件也暴露出了社會的很多不穩定因素。例如黑社會性質的團伙,犯罪人員的低齡化(很多犯人的年齡比我還要小),毒品的泛濫等等。

在辦案的過程中,正如我在前文中所說到的,是對法學專業知識的再學習和再認識。公訴科的老師們經常會就疑難案件進行討論,我從中獲益匪淺,很多的法學專業知識拿到實踐操作領域來討論,又可以有更深入的理解。

另有一點很值得一提的是,以前在學校學習時,說中國的司法系統只重實體,不重程式,以至於對犯罪嫌疑人的權利保護不夠。通過實習我發現,這個問題確實存在也不可迴避。但讓人欣慰的是,程式問題已經得到了很大的重視,這僅從我們要完成的大量程式性文書就可以看出來,這個問題遠沒有像以前在學校裡想象的那般恐怖。

四、實習結語

實習生活在我剛剛開始獨立辦案,還沒有來得及大展拳腳的時候就這樣結束了,難免有一些不捨和遺憾。在實習的日子裡,我逐漸認識到紮實的專業基本功的重要性,認識到對知識不斷更新不斷靈活加以運用的重要性,認識到工作中具體操作技巧的形成和積累的必要,也認識到與人相處適應社會的必要。

在工作的過程中,我時刻嚴格的要求自己,遵守實習單位的規章制度,盡我所能的幫助各位老師辦案,發揮我在學校所學到的專業知識。我很感謝我的指導老師徐大哥,正是在他的指導和幫助下,我的適應能力和工作能力提高得很快,很短時間就能夠獨立完成各項工作。在這些成長的日子裡,我實踐、思考、反思、總結,所得收穫都已經成為大學生涯中寶貴的財富。一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它架起了我從學校到社會的橋樑,承載了我即將面對現實和挑戰的心情,必將終生難忘!

此刻,不得不感嘆時間的流逝,四個星期的實習竟然這麼快就結束了,真的好捨不得。

那些可愛的姐姐、那些教會我很多東西的師傅,尤其是我的指導老師徐檢察官---一個只有29歲的主訴檢察官,一個人超好的大哥哥……平湖市人民檢察院給我的東西實在是太多太多,酸甜苦辣,付出與回報,挫折感與成就感,理論與實踐的衝擊……所有這些,都逐漸在我原本浮躁的心靈內沉澱,發酵成一種不能用紙筆所形容的感動。

在此,對平湖市人民檢察院的領導和公訴科的老師們特別是我的指導老師徐建成檢察官表示我最誠摯的感謝!感謝你們辛勤與耐心的指導和幫助!

檢察院暑期實習報告 篇8

今年暑假,為了鍛鍊我們的專業能力,學校安排我進行了為期50天的專業實習。因為人數眾多,我們分散到各個基層法院、檢察院進行實習。很幸運的,我被分到了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檢察院刑檢局二室。我們一共19人在7月11日到達了檢察院,並開始了為期50天的實習。

在實習中,由於我是第一次實際意義上的接觸檢察院的工作。師兄師姐並沒有因此產生不耐,反而細心的教會我如何理卷,整卷,訂卷,當我把基本程式熟悉之後,就完全放手讓我獨自處理這些卷宗。這樣的信任,讓我動力十足,更加堅信了做好一切事物的決心。我很慶幸,自己是被分在刑檢局二室,在這裡有著開朗的濤哥,認真的胡師兄,耐心的伍師兄,開明的濛濛姐,還有好學的陳師兄,大家一起認真的努力著,在這個大家庭裡我學會了很多。

因為師兄師姐們的刻意,我實際學習了案件子檢察院到法院中的所有過程,並且參加了幾起案件的開庭審理,認真學習了正當而標準的司法程式並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進行對比,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細緻的瞭解了公訴起訴的全過程及法庭庭審的各環節,認真觀摩一些律師的整個舉證、辯論過程,並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適用及適用範圍。除此之外,在伍師兄和胡師兄的帶領下,我多次進入看守所、拘留所 對犯人進行提審詢問。在和犯罪嫌疑人的接觸中,實際瞭解瞭如何核實犯罪事實,探詢犯罪的心理、動機。並學習辨認犯罪嫌疑人的證言是否真實,是否有所隱瞞。在多次與犯罪嫌疑人接觸過程中,我終於學會了客觀的看待事實,不把個人情感帶入案件之中。因為不止一次,我在詢問犯罪嫌疑人的過程中,面對他們的哭訴動了惻隱之心,雖然仍然堅持了公正,但心裡實在不好受。

然而,當我拿到相關犯罪嫌疑人的罪證後,再聯想到他們的哭訴和自己的同情心,真的覺得很諷刺,他們是真正犯罪的人,有的甚至在證據面前還要狡辯,這樣的人不值得同情,而自己卻同情心氾濫。其中最為典型的一個案子,是我和伍師兄一起去看守所詢問一個女犯罪嫌疑人時遇見的。當時我沒有提前看過卷宗,直接和師兄一起去的看守所,因此在訊問過程中,女犯罪嫌疑人否認她偷東西的事實。

據她稱,那幾條項鍊和珠寶是她做清潔的時候,女主人扔垃圾不小心把這些首飾裝在一起給扔掉了,她當時覺得這個包好看就撿起來想佔為己有,並沒有偷東西。在這個過程中,她還發毒咒說自己如果偷了東西絕子絕孫,還說她進看守所這麼久了,丈夫、兒子都不來看她,她一生辛辛苦苦,到老還受這種罪。她完全否認已經做過的筆錄,說是公安機關刑訊逼供的結果,還說什麼她想自殺之類的。當時我真的以為她是冤枉的。可是回到檢察院看過證據後,覺得好傻。公安機關從她家搜出來比報案人幾乎一倍的贓物,以她家的經濟情況連三分之一都不可能買到,更何況這麼多,此時我才發現自己受騙了,心裡不是一般的難受,更讓自己難過的是自己的洞察力之差。

好不容易當我調整好心態後,伍師兄才對我說:“小秦,當時你很同情那個人吧,現在是不是通過這個案件受了很大的教育!”我只能無言,因為這是事實。令我感動的是,伍師兄一直都有注意我的情況,但並沒有指責我不應該對罪犯有同情心,這樣會影響工作之類的,而是讓我自己發現事實。讓事實教育我,使我在以後的案子中保持了真正公正的態度,不再將個人情緒帶入審訊中,能夠在面對犯罪嫌疑人各種伎倆時,思考其中的真實性,是否有破綻。在不斷跟隨師兄們來往於看守所,拘留所的過程中,我真正瞭解和熟悉了有關看守所的提押程式和必須檔案,也學會了從犯罪嫌疑人的神情中辨認其真實性。

此次實習,我除了瞭解我國的公訴程式及法庭的作用和職能外,同時還配合公訴人員做好案件的調查筆錄和庭審筆錄。在實際運用中知道了記錄的訣竅,不是完完全全一模一樣的記錄。因為這樣你會發現,在開庭的這段時間是不可能完全記錄的,因此必須學會記錄重點及事實,而無關廢話就不需要了。只有這樣才能快速、準確的做好筆錄工作。當然,同樣需要做好案卷的裝訂歸檔工作,這可是為以後查閱做好的準備工作,課不能出錯的。

由於是在刑檢局,我所接觸的全部是刑事案件,一個渝北區僅半年時間就要辦理那麼多案件,而且公訴人到現在還持續著很高的辦案量。以一個縣市推至全國,而且渝北區還是社會治安比較不錯的區,所以我國現在的犯罪形勢不容樂觀。大部分的案件都是酒駕、盜竊案件,而其中的酒駕的作案人員幾乎都是重慶本地的還比較好,但是盜竊的作案人員幾乎都以外來打工人員為主。他們很多人是來重慶打工的,沒有找到工作就幾個老鄉一起從事犯罪活動,這些人屬於流動人口又不好管理,以至於在案發後給抓捕和取證工作帶來了很大的困難。

另外,搶劫、搶奪、敲詐勒索、故意傷害、販賣毒品等案件也頻繁出現,大部分案件也暴露出了社會的很多不穩定因素。例如黑社會性質的團伙,犯罪人員的低齡化(很多犯人的年齡比我還要小),毒品的泛濫等等。 在辦案的過程中,正如我在前文中所說到的,是對法學專業知識的再學習和再認識。刑檢局的老師們經常會就疑難案件進行討論,我從中獲益匪淺,很多的法學專業知識拿到實踐操作領域來討論,又可以有更深入的理解。 另有一點很值得一提的是,以前在學校學習時,說中國的司法系統只重實體,不重程式,以至於對犯罪嫌疑人的權利保護不夠。通過實習我發現,這個問題確實存在也不可迴避。但讓人欣慰的是,程式問題已經得到了很大的重視,這僅從我們要完成的大量程式性文書就可以看出來,這個問題遠沒有像以前在學校裡想象的那般恐怖。

更為重要的是我真實的瞭解到作為一位公訴人員不僅需要一個嚴謹的工作態度,還需要一個嚴格遵守紀律的職業道德,在法律面前容不得一點馬虎大意!

在實習的日子裡,我逐漸認識到紮實的專業基本功的重要性,認識到對知識不斷更新不斷靈活加以運用的重要性,認識到工作中具體操作技巧的形成和積累的必要,也認識到與人相處適應社會的必要。在工作中,我發現許多知識都是書本上沒有學過的,因此不知道該如何做,這讓我感到非常的鬱悶。在學校總以為自己學的不錯,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知道的是多麼少,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含義。這也許是我一個人的感覺。不過有一點是明確的,就是我們的法學教育和實踐的確是有一段距離的。

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是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來完成的。所以,我們的法學教育應當與實踐結合起來,採用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具體說就是要處理好“三個關係”:即課堂教育與社會實踐的關係,以課堂為主題,通過實踐將理論深化;暑期實踐與平時實踐的關係,以暑期實踐為主要時間段;社會實踐廣度與深度的關係,力求實踐內容與實踐規模同步調進展。

在實習過程中,也發現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國政府為推進法治建設而進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動,取得了很大成就。人們的法制觀念、法律意識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與廣度上還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時候,人們對有些法律條文是知道的,但卻不知道如何適用它,以至於觸犯法律;有時候人們對兩個以上不同罪名的認定,存在著爭議,而這點又是十分重要的細節。

有一個案件就是這樣的,被告人是酒後駕駛,造成一人死亡但據他所說,是在行使過程中,剎車突然失靈,導致的被害人死亡。就這一細節,我們無法確認,因為這是關係到“交通肇事”和“意外事故”的分界點,只有確定了這一點才能決定被告人的罪名。這一個案例就說明我們的普法活動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實際,真真正正的讓人們瞭解法律、法規的含義。並在這個基礎上,逐步確立人們對法律的信仰,確立法律神聖地位,只有這樣法治建設才有希望。

在這些成長的日子裡,我實踐、思考、反思、總結,所得收穫都已經成為大學生涯中寶貴的財富。50天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它架起了我從學校到社會的橋樑,承載了我即將面對現實和挑戰的心情,必將終生難忘!

檢察院暑期實習報告 篇9

大學末了的一個暑假,我去區查察院練習,時間是從20xx年7月16日至8月9日。練習期間積極將本身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只管做到理論與實踐相連合,在練習期間可以或許服從事變規律,不遲到、早退,認真完成領導和查察職員交辦的事變,得到院領導及全體查察幹警的同等好評,同時也發明白本身的很多不敷之處。

此次練習,重要崗亭是檢察告狀科,因此重要練習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練習中,我參加了幾起案件的開庭審理,認真學習了合法而標準的司法步伐,真正從講義中走到了實際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存,過細的相識了公訴告狀的全程序及法庭庭審的各環節,認真觀摩一些狀師的整個舉證、辯說程序,並把握了一些執法的實用及實用範疇。跟隨幹警提審,核實犯法究竟,探詢犯法的生理、動機。真正相識和認識了我國的公訴步伐及法庭的作用和職能,同時還共同公訴職員做好案件的觀察筆錄和庭審筆錄,做好案卷的裝訂歸檔事變。

練習期間,我利用此次惆悵的機遇,積極事變,嚴格要求本身,客氣向領導和查察幹警討教,認真學習政管理論,黨和國度的政策,學習執法、規矩等知識,利用空餘時間認真學習一些講義內容以外的相干知識,把握了一些根本的執法技能,從而進一步牢固本身所學到的知識,為以後真正走上事變崗亭打下底子。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暫的練習程序中,我深深的感覺到本身所學知識的菲薄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知識的匱乏,剛開始的一段時間裡,對一些事感情觸無從動手,茫然不知所措,這讓我感觸非常的惆悵。在學校總以為本身學的不錯,一旦打仗到實際,才發明本身知道的是多麼少,這時才真正意會到“學無止境”的寄義。這大概是我一小我私家的感覺。不外有一點是明白的,就是我們的法學教誨和實踐簡直是有一段間隔的。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必要理論的引導,但是法學的生長是在實踐中來完成的。以是,我們的法學教誨應當與實踐連合起來,採取理論與實際相連合的辦學模式,具體說就是要處理懲罰好“三個干係”:即講堂教誨與社會實踐的干係,以講堂為主題,通過實踐將理論深化;暑期實踐與平常實踐的干係,以暑期實踐為重要時間段;社會實踐廣度與深度的干係,力圖實踐內容與實踐範圍同步調盼望。

在練習程序中,也發明執法的遍及非常緊張。我國當局為推進法治建立而舉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誨活動,取得了很大成績。人們的法制見解、執法意識都有了很大的進步。但是在普法的深度與廣度上尚有一些不敷。比如有些時間,人們對有些執法條文是知道的,但卻不知道怎樣實用它,以至於得罪執法;偶然間人們對兩個以上差別執法對同一題目的規定不明白,不知道該實用哪一部執法,有一個案件就是如許的,被告人原是某村管帳,厥後在改選中落第,如許一些管帳帳簿、管帳憑據必要移交,但是他不停以為《管帳法》是規定的要等帳目整理後再移交,以是就對峙不交出,結果被以隱匿管帳帳簿、管帳憑據罪逮捕。這一個案例就闡明我們的普法活動不能只做外貌文章,要深入實際,真真正正的讓人們相識執法、規矩的寄義。並在這個底子上,漸漸建立人們對執法的信奉,建立執法神聖職位,只有如許法治建立才有盼望。

再有一個題目就是青少年犯法。在練習中所打仗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後出生的,乃至有兩個犯有擄掠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思量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從社會大環境來說,我以為社會也有一些責任的。從八十年代初改造開始到八十年代末,這是一個龐大釐革的時期。這一段時間對精力文明建立有些放鬆,也就是說,有些犯法人在童年時期就有大概已經沾染上了一些不良習氣。以是說,教誨從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個標語,要真正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