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不是一種沒有生命的遮羞布。它不僅是布料、花色和縫線的組合,更是一種社會工具,它向社會中其他的成員傳達出資訊,象是在向他人宣佈說:“我是什麼個性的人?我是不是有能力?我是不是重視工作?我是否合群?”
服飾反映了一個人文化素質之高低,審美情趣之雅俗。具體說來,它既要自然得體,協調大方,又要遵守某種約定俗成的規範或原則。服裝不但要與自己的具體條件相適應,還必須時刻注意客觀環境、場合對人的著裝要求,即著裝打扮要優先考慮時間、地點和目的三大要素,並努力在穿著打扮的各方面與時間、地點、目的保持協調一致。
我們的儀表應注意場根據不同的場合來進行著裝,喜慶場合,莊重場合及悲傷場合應注意有不同的服裝,要遵循不同的規範與風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