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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論賽質詢答辯技巧

欄目: 辯論賽 / 釋出於: / 人氣:9.23K

質詢是一種藝術。它就如同要你將繩索套在被傳喚來傷害你的證人身上,使他被你控制,反過來幫助你。今天本站小編給大家分享一些辯論賽中的質詢答辯技巧,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辯論賽質詢答辯技巧

辯論賽質詢答辯技巧

一.逆向思考、打造地基

在分析立場的過程中,辯手應該已經對哪些爭議點有機會發展為“可能議題”有了基本概念,質詢的準備應該以這些可能議題為重點。例如在“大學生創業利大弊大”的辯論中,針對我方主打的“大學生創業即使失敗,仍將增進其挫折抵抗力”,以及對方可能主打的“大學生創業會造成課業分心”等議題,辯論隊伍都應該設計好質詢題目;如果場上確如意料中的出現了這兩個議題,就可以使用事先備妥的質詢來回應。

換句話說,事前的準備工作做得越充分,猜中的議題越多,質詢就越可以依賴事前的準備情況,而不必只靠臨場發揮。因此,準備質詢題目時,辯手不應該從“我要怎麼問,問什麼”的“問題設計”開始,而要先思考“我要問出什麼”,也就是先想結果,再想題目。這種由結果倒推問題的準備方式,就是所謂的“逆向思考”(reverse thinking)。

一般而言,對攻防而言越重要的議題,也就是對質詢而言越主要的主題,質詢時辯論隊伍攻擊對手立論和防禦本方立論的重要工具。

最好的論證擁有三大組成要素:

1)、無可否認的根據;

2)、無從推翻的“推論”,因此產生

3)、無可迴避的主張

二.問題的形式

在設計問題時,質詢者要知道自己可以使用的問題的形式。一般而言,質詢者最常用的問題形式有三:我問你答的一般問題,以及目的在“我代你答”和“你無法答”的特殊問題。

一般問題一般問題(generalquestions)指的;先來談是非題(trueorfalsequesti;問:請問有沒有大學生會因為交男女朋友而無法兼顧課;問:您說不一定是不是因為有些人會,有些人不會?;答:呃,對;問:那表示有人會嘛;答:這個題目不能用是或不是來回答;問:為什麼呢?;答:每個人的情況不一樣阿;問:所以是有些人會,有些人不會?;答:呃,對;請注意上

1.一般問題(general questions)指的是尋求答辯者回答的問題,又可以安裝學生考試中的常見題型,分為是非題、簡答題、選擇題和申論題、在質詢答辯中,選擇題比較少見,簡答題偶爾出現,最常見的則是是非題和申論題。

是非題為了佔有主導權,質詢者應該多詢問這類題目,例如在上面的兩個例子中,所有的問題都是隻要求對方回答“是或不是”、“對或不對”以及“會或不會”的是非題。 如果遇到狡猾一些的答辯者,可能在是非題上回答“不一定”。這時質詢者不用驚慌,因為“不一定”代表的是“有時候是(對、會),有時候不是(對、會)”,只要多追問一個問題就可讓這類答辯者無法逃避。

2.特殊問題

除了尋求答辯者回答的一般問題,質詢者在發問中還可以用兩類特殊的詢問方式:一是“建議式詢問”,二式“對質式詢問”。

首先,建議式詢問(suggestion)尋求的不是答案,而是以問題形式

替答辯者說出答案。在美國法庭,這類問題經常用於質詢的結尾。具體的做法式:當答辯者被質詢者的問題逼到牆角時,利用建議式詢問替他說出他不願說出的答案,然後快速收尾。在前面經常提過的,有關刑罰目的的質詢裡,質詢者就可以透過建議式詢問來處理使答辯者啞口無言的問題。

其次,對質式詢問(confrontation)要的也不是答案,而是希望提出違反答辯者立場的傷害性事實,來暴露他的發言與事實不符,以傷害其可信度。

對質時最好利用事實證據,如果是意見證據(請對方辯友念某位專家的意見),效果將是相當有限的。對方辯友可以輕易在他們的質詢中“以彼之道,還施彼身”,用支援他們的意見證據來提出相同的質詢。

三.質詢的目標

質詢應該以逆向思考的方式來準備。也就是先確認質詢目標,在思考質詢方法。從論點交鋒的角度來說,雙方所有的主要議題都可以是質詢的目標;就功能的角度而言,質詢的主要目標則可以歸納為“限定”、“攻擊”與“防禦”三大類(遊梓翔、溫偉群,1989)。 質詢的第一個主要目標是限定(limiting)辯論的範圍,質詢者透過澄清對方立場、建立雙方共識等做法,將隨後的攻防焦點引導到關鍵議題上。

四.質詢者的注意事項

首先,質詢者要保持良好的風度。辯論學者克魯格告訴我們:“質詢者必須養成自制能力,聽到任何回答都不要動怒或者驚慌,始終保持耐心與修養”研究法庭辯論的維爾曼在《質詢的藝術》中也向律師提出了類似的建議: 一位律師如果性格樂觀,談吐率直、表現追求真理的熱情,並且對證人彬彬有禮……,如果能掌握自己詢問的方向,在達成目標時便回座,時時展示公平競爭的精神,那麼他將為己方創造良好的情勢,在下意識中強有力的影響陪審員的討論與判決結果。

其次,質詢者要掌握詢問的主導權。除了避免詢問申論題目和開放性問題,讓答辯者有機會“合法的”暢所欲言外,質詢者應該懂得如何適時打斷答辯者的回答。在已經得到自己所需要的答覆後,質詢者應該簡短地表示“謝謝您,我得到我想要的答案了”或者“對方辯友,我要問下一個問題了”,來中止答辯者的回答。

如果這時對方仍不停止,質詢者便可以沉默不語,並配合目光與表情,來向對方與裁判表示自己的發問受到嚴重干擾,這時絕大多數的答辯者都會停下來。

第三,質詢者的問題要儘量簡單明確。冗長或艱澀的問題不僅將使答辯者摸不著頭緒,也會令裁判與聽眾感到困惑。一旦答辯者因為不瞭解問題而要求質詢者重述使,質詢者的寶貴時間就註定要浪費大半了。

第四,質詢者要懂得拿捏論證強度。適當的論證強度可以增加完成質詢目標的可能性。例如將問題定為“如果在青少年犯罪後公佈家長姓名,是不是‘有可能’使原本對父母不滿的青少年,故意犯罪來使父母蒙羞呢?”就比詢問對方“是不是有‘很多’對家庭不滿的青少年將故意犯罪?”要實際得多。

最後,質詢者要避免自行申論與評論。在前面說過,質詢者雖然擁有主導權,但他也有義務要發問,不能剝奪答辯者的回答權利。質詢者自行申論的常見方式有兩種: 先申論後質詢:例如在上臺質詢後表示“在開始質詢對方辯友之前,我方要先澄清一點……”; 冗長說明:也就是當對方針對某項回答答覆“不知道”時,以“讓我來告訴你”的方式作冗長的解說。

自行評論的常見做法則是在系列問題的中途或後段突然停止,改為向裁判與聽眾說明質詢的效果,並不許對方發表反對意見。兩種做法可以說都違背了質詢階段的設計原意。

五.答辯者應該注意的事項

對多數答辯者而言,質詢答辯階段的首要目標是阻止質詢者完成攻擊與防禦的任務。不過,常為答辯者忽略的是,回答表現是許多裁判判斷辯手可信與否的關鍵,因此在破壞質詢的同時,辯手們也應該時時展現誠懇與沉穩的風度,避免在裁判心中形成急躁、膽怯或不誠懇的印象。

答辯者必須在對方詢問是思考兩個層面的問題。第一是檢驗對方問題中是否有對事實性或論證性的瑕疵,這是“適時論證”;第二是判斷對方問題的策略性目標為何,這是“制敵機先”。

其次,答辯者必須“制敵機先”(retort),在對手即將亮出底牌,向評判與聽眾展現質詢目標的前一刻,以簡短的回答將質詢破解。 要做到這一點,答辯者必須設法判斷出質詢者想要借質詢達到什麼目的。答辯者應該在聆聽問題時不斷推測:質詢者希望攻擊或者防禦的是哪一個議題?我方在這個議題上的立場、論證和論據是什麼?答辯者越早將對方的目標判斷出來,就越能挑選良機阻止對方完成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