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於一般的辯論賽,還由一種辯論賽叫做奧瑞岡式辯論賽,那麼奧瑞岡式辯論賽究竟是怎麼樣的呢?今天本站小編給大家分享一些奧瑞岡式辯論賽的知識,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奧瑞岡式辯論比賽介紹
第一章 領隊會議
1.領隊會議須由主辦單位於比賽二週前招開
2.比賽題目及其定義應由主辦單位於領隊會議中公佈
3.題目定義,得依領隊會議之建議而增減
4.賽程於比賽題目確定後,於領隊會議中公佈討論
5.主辦單位得於領隊會議中倡導場地及裝置狀況,必要時得提付討論。討論後由主辦單位作最後決定,並宣佈之
6. 比賽題目須為肯定句之形式,正方論點為支援辯題之義,反方論點為反對辯題之稱,經領隊會議,比賽不得以做任何理由改之。若於比賽過程有突發事件,擬招開領隊臨時會議,領隊原則以書面通知
第二章 人員
1.每場比賽,需由主辦單位指設臨時主席一位,以主持比賽之開始及進行。
2.每場比賽,須由主辦單位指設計時員、計分員及招待人員若干位
3.每場比賽,須由主辦單位邀請五位評審人員,如有缺額,須經雙方領隊同意,始得進行比賽
4.每場比賽,評審人員不得中途入席、撤席或更換
5.評審人員需於賽前詳閱題目定義及規則
6.每場比賽,每隊比賽人員三位,每隊與賽人員名單於每場比賽前半小時向主辦單位提出,不得再作任何更改
7.領隊因故無法行使其職權時,得派隊員一人代行職務
8.評審人員資格:初賽須由各校隨隊評審任之。複賽由主辦單位邀請三位老師及二位隨隊評審任之。
第三章 比賽程式
1.比賽程式如後:
(1)正方第一位隊員申論,反方第二位隊員質詢正方第一位隊員
(2)反方第一位隊員申論,正方第三位隊員質詢反方第一位隊員
(3)正方第二位隊員申論,反方第三位隊員質詢正方第二位隊員
(4)反方第二位隊員申論,正方第一位隊員質詢反方第二位隊員
(5)正方第三位隊員申論,反方第一位隊員質詢正方第三位隊員
(6)反方第三位隊員申論,正方第二位隊員質詢反方第三位隊員
(7)結論先後次序於比賽開始時抽籤決定。比賽前三十分鐘提出隊員名單時,應提出結辯者,比賽時主席應作說明介紹
2.比賽時間採「三、三、三」制,即申論三分鐘、質詢三分鐘、結辯三分鐘
3.申論、質詢均告完畢後三分鐘,開始做結論,有關時間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