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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學業成就自我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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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業成就自我評價是一種重要的評價型別,那麼要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蒐集整理的學校學業成就自我評價,歡迎閱讀。更多資訊請繼續關注自我評價欄目!

學校學業成就自我評價

目前,學校自我評價作為一種重要的學校評價型別,已經在實踐中被廣泛採用,其理論研究也在逐漸走向深入。學校自我評價對促進學校發展的作用已經在北京等地的實踐中得以印證。所以,從實踐中歸納和概括出學校自我評價的作用,分析其產生的外部環境條件和內部機制,對把握評價設計和實施的目的和條件,讓更多學校進一步有效運用學校自我評價,充分促進學校發展,將起到積極的影響。

一、相關概念分析

(一)"作用"的概念

"作用"是指事物在一定外界環境與條件下,與它事物發生聯絡,對它事物產生的影響與效果。 全面理解"作用",需要掌握以下要點:一,事物的作用是外顯的,通過一事物對它事物產生的影響與效果顯示出來;二,一事物之所以能對它事物產生作用,是與它的功能結構分不開的,事物的結構決定它的功能,事物的功能決定它的作用,一事物功能的發揮,就產生作用;三,一提到作用,就離不開產生影響和效果的物件。事物的作用,按其發生的相互關係可分為作用與反作用,按其產生影響與效果的方向可分為正作用與副作用,按其影響的程度可分為直接作用與間接作用等。本文只討論積極的、正面的影響與效果,即正作用。

(二)"教育評價作用"的概念

在"作用"概念基礎上,把施加影響的事物確定為教育評價,就可以理解"教育評價作用"。"教育評價作用"是指教育評價活動對評價物件產生的影響和效用。[②]所以,教育評價作用是通過評價活動與評價結果實現的,它產生於被評價物件,而且它的產生需要一定的外部環境與條件。目前,《教育評價辭典》(1998)已經概括出教育評價的作用大致可分為三種:保證教育目標的實現;使教育系統的運動處於令人滿意的狀態;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③]

教育評價作用"與"教育評價功能"既有聯絡,又有區別。"教育評價功能"指教育評價本身所具有的、可以對教育物件產生影響或變化的功效與能力。[④]教育評價功能由教育評價系統內在機制決定,是一種潛在的功效與能力;教育評價作用是教育評價潛在功效與能力的實現,是教育評價功能的外現形式。所以,教育評價的功能和作用本質上都是由評價的結構決定的。教育評價功能問題涉及教育評價的指導思想、人們的教育觀念與教育思想等,對功能的研究更多是從理論上進行分析;而對作用的研究,則要關注功能發揮的條件、目的、效果,更多是從實踐層面進行歸納和概括。教育評價的功能分導向功能、改進功能、指揮功能、教育功能、預測功能、鑑定功能、交流功能、激勵功能和管理功能等,這些功能的發揮就產生了診斷作用、標準作用、反饋作用和改進作用等。

(三)"學校自我評價作用"的概念

學校自我評價作用是教育評價作用的下位概念,目前還沒有以概念形式明確提出來,但對它的分析更多側重在"自我評價"上。自我評價是指"評價主體自己依據評價原理對照一定的評價標準主動評價自身的評價型別"。[⑤]趙必華認為:學校是發展的主體,應該而且必須是評價的主體;學校自我評價是以學校內部自評組織為主體,建立相應的學校內部自評機制,對照自我設定的評價標準對學校發展狀況作出價值判斷的過程。[⑥]所以,學校自我評價作用是指學校自我評價對學生和教師以及學校辦學管理與教育教學產生影響或變化的功效與能力。

延伸閱讀:閱讀學業成就評價問題綜述

只要一提起學業成就評價,人們立刻就會想到各種考試。其實,考試只是獲取學生學習結果的量化指標的一種工具。學生考試的分數,為我們判斷學生的學業成績提供了一個量化的指標,這一指標使學生內隱的學習行為轉化為具體可感的數字,能夠清晰表明學生的學習情況,比如60分或者90分。而長期以來對於考試分數的解釋,幾乎已經形成了一種共識,就是60=合格,100=優秀,那麼,60分以下的考試成績便意味著這個考生需要重新學習或者重新考試。因此,對於考試分數的解釋,賦予考試分數以意義,才是對學生的評價。"學生的學業成就評價是指根據一定標準,對學生的學習結果進行價值判斷的活動,即測定或診斷學生是否達到教學目標及其達到目標的程度。"①學業考試是學業成就評價的工具之一,它幫助我們獲取學生學習資訊的量化指標。對學業考試結果的分析判斷,對學生學習結果表現程度的意義解釋,才是學生學業成就評價。

新課程將學生的學習結果分為知識與能力、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三個層面,學生的學業成就評價也應當從這三個層面展開。考試是學生學業評價的一種手段,它通過測試題考查學生在認知領域的學習結果,但考試難以獲取學生在情感態度價值觀方面的學習結果,也不容易考查出學生在學習過程中的行為變化,因此,除了考試,我們還可以通過問卷、訪談、觀察、作品研究、範例考查、個人經驗記錄、檔案資料分析等多種方式來評價學生。在這些方式中,既有量的測量與分析,也有質的研究與評判。所以,儘管我們一提起學生評價就會想到考試,但是,我們必須建立一種新的理念,這就是評價並不只是考試。

當我們提到閱讀學業成就評價的時候,人們又會想到什麼呢?首先想到的是閱讀考試。然而現有的閱讀考試並不能準確地檢測出學生的閱讀水平,而且,學生在閱讀學習過程中所獲得的成就,也並不僅僅是閱讀理解能力的發展或提高這一方面的內容。那麼,評價學生的閱讀學業成就究竟包含哪些方面的內容呢?除了閱讀考試,是否還有其他評價方式呢?又應該由誰來評價學生的閱讀學業成就呢?

一、閱讀學業成就

閱讀學業成就是閱讀學習的結果,它是學生在閱讀學習中關於"讀什麼、怎麼讀和讀得怎麼樣"的具體體現,分別表現為知識與能力,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三個層面。

知識與能力層面,從閱讀理解、閱讀欣賞、閱讀創造三個維度展開。閱讀理解側重於學生在語言積累、意義把握、特點評價幾個方面的學習結果;閱讀欣賞側重於閱讀中的愉悅體驗和作品優點的分析說明;閱讀創造側重於在閱讀中所獲得的啟示,主要表現為質疑作者的觀點和發揮作者的觀點,前者側重於考查思維的獨特性和新穎性,後者側重於發展思維的變通性和流暢性。

過程與方法層面,從同伴學習過程和使用不同閱讀方法兩個維度加以考查。小組討論的目的,在於貫徹"自主、合作、探究"的新課程理念,促使學生批評能力和合作能力的發展。可以具體從兩個維度人手:聆聽同伴觀點,發表自我觀點,主要從質疑作者觀點和發揮作者觀點兩個方面展開。閱讀方法的使用,從摘錄、提要、隨感三個維度人手。摘錄,旨在促進閱讀積累發展;提要旨在促進分析與綜合能力的發展;隨感旨在促進批判能力的發展。

情感態度價值觀層面,從閱讀興趣、閱讀態度和閱讀習慣三個維度展開。閱讀興趣,旨在考查學生對於閱讀活動的喜歡程度,具體表現為喜歡閱讀。喜歡閱讀,從完成閱讀練習和課外閱讀兩個方面考查其喜愛程度。閱讀態度,旨在考查學生對於閱讀活動的認識傾向性,具體表現為願意閱讀。願意閱讀,從價值判斷和意志行為兩個方面考查。閱讀習慣旨在考查學生閱讀行為的恆常性特徵,具體表現為經常閱讀。三者之間的內容既彼此交叉,又各有特點,還相對獨立。在閱讀學業成就中,閱讀興趣主要指向於學生對於閱讀內容和閱讀方法的喜歡程度;閱讀態度主要指向於選擇閱讀內容和閱讀方法的傾向性程度,同時還包含對文字中所表現的觀點的接受與認同程度;閱讀習慣指向於一貫的閱讀行為,它是閱讀興趣和閱讀態度的外化。

閱讀內容在語文課本中主要以文體呈現,具體表現為記敘文、說明文、議論文、古文、應用文、文學作品等體裁形式。在課外閱讀中,本研究從閱讀內容上作了一個大致分類,文藝類、科普類、時政類、歷史類、其他。由於本研究試圖為構建閱讀欣賞評價框架提出建議,因而關注文學作品的閱讀情況,對於文學作品中的詩歌、散文、小說、戲劇劇本四種體裁又作了進一步細分,這樣細分的依據源於對一百年來的語文課程標準(語文教學大綱)中閱讀目標的參照。

閱讀方法,主要從默讀層面進行考查。在默讀方法中,側重於考查精讀和欣賞兩種方法。在精讀的方法中,以摘錄、提要、隨感、討論四種方法為主要考查物件。摘錄,是在閱讀中選擇自己喜歡的內容或認為重要的內容力n以抄寫,它能夠發展學生的閱讀判斷能力,促進語言材料的積累;提要,是給閱讀內容編寫提綱,能夠發展學生閱讀概括能力;隨感,是閱讀中的感想記錄,能夠發展學生的批判能力;討論,是在閱讀中與他人分享觀點,能夠發展學生的合作學習能力。在欣賞的方法中,朗讀和談論是從口語表達的層面進行欣賞,摘錄和隨感是從書面語表達方面進行的欣賞。

二、閱讀學業成就評價面臨的問題

課程評價是課程實施的重要環節。學生評價是課程評價的核心內容。長期以來,在語文課程評價方面存在著評價目的片面,評價範圍狹窄,評價手段單一,評價主體侷限等諸多不足。在實施評價的具體過程中,也普遍存在著簡單化、唯量化等弊端。其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過分強調學生的學業考試成績在評價中的作用,把學生的學業考試成績作為衡量學習結果好壞,評價具體的課程方案優劣的唯一指標,把考試與評價等同起來;二是過多地強調量化的評價手段,而忽視對定性評價的研究;三是作為學習主體的學生被排斥在評價過程之外,他們只能充當被評價的物件,而無法參與評價過程。

分析上述問題,其實主要是圍繞評價工具演化出的一系列問題:選擇什麼樣的評價工具才能適應新課程的評價理念,檢測新課程所倡導的學習結果?怎樣使用這些評價工具才能檢測新課程所倡導的學習結果?由誰來使用這些評價工具才能檢測出新課程所倡導的學習結果?簡單說來,就是評價工具的形式、評價工具的使用和評價工具的效用這三個方面的問題。在評價工具的形式上,除了紙筆測試的考試以外,還有哪些評價工具可以獲取學生在不同領域的學習結果的資訊?在評價工具的使用上,除了教師以外,還有哪些人可以使用評價工具來獲取學生在不同領域的學習結果資訊?在評價工具的效用上,依據什麼樣的參照體系才能對學生的學習結果資訊是否有意義做出價值判斷呢?

"學生的學業成就評價包括確定學業成就評價的依據、編制學業評價的試題、實施以測驗為主的評價活動、

對測驗結果分析(根據評價標準解釋資料的意義,賦予資料價值)等幾個方面。""確定評價依據",就是要預先建立評價標準。評價標準是學生學習結果最低表現水平的指標描述,它是解釋或判斷學生學習結果是否有意義、有價值的參照系。"對測驗結果分析"是指運用預設的評價標準解釋測驗結果資料的意義,判斷學生學習結果改變的意義或價值。說得通俗點,學生的學業成就評價就是通過各種方式收集學生學習結果的資料資料,並解釋這些資料資料的意義,賦予它們意義和價值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收集學習結果的資料資料是核心環節,關鍵步驟。它要求評價者根據不同的評價目的和評價內容使用不同的評價工具。認知領域的學習結果可以運用書面考試的測試題進行資料收集,動作技能領域的學習結果則需要運用表現性的觀察記錄進行資料收集。

具體到語文課程中的閱讀學業成就評價,依然離不開上述三個方面的問題,即評價什麼?用什麼評價?誰來評價?

(語文課程標準)指出:"閱讀評價要綜合考查學生閱讀過程中的感受、體驗、理解和價值取向,考查其閱讀的興趣、方法與習慣以及閱讀材料的選擇和閱讀量。重視對學生多角度、有創意閱讀的評價。語法、修辭知識不作為考試內容。"然而,標準中的評價建議在實施中卻面臨無法操作的尷尬,這尷尬的根源就在於傳統評價中單一的評價工具、單一的評價主體、單一的評價形式。新課程實施以來,已經面臨如何檢驗課程目標達成度的現實問題。"(語文課程標準)對評價實施提出有價值的原則性建議,但是真正從評價思想、評價機制、評價手段來改變語文評估現狀,還有待更深入的研究探索,還需要各方面的通力合作。進一步研究可操作的評價標準,編制有說服力、有示範性的評價樣本,健全語文評價制度,甚至成立語文評價中介科研機構,都是可以進一步規劃和實施的有價值的展望。"

因此,研究閱讀學業成就評價,我們至少面臨如下幾個問題:

問題1:(語文課程標準解讀》指出:"課程標準關於閱讀的目標,在理念上有較大的變化。現代的閱讀觀認為,一般意義上的閱讀,是蒐集處理資訊、認識世界、發展思維、獲得閱讀審美體驗的重要途徑,語文課程的閱讀同樣也應這樣理解。閱讀教學是學生、教師、文字之間對話的過程。"

"對話"這一理念在語文教學過程中的直接外現就是教學中的互動,而這一互動要轉化為評價理念和評價行為的關鍵是尊重學生的閱讀主體地位。這一理念是對長期以來的語文教學和閱讀教學中以標準答案衡量學生語文成績現象的強烈衝擊。對語文考試也是一種猛烈的衝擊。單一的語文考試試卷顯然已經不適應"對話"理念推動下的閱讀學業成就評價,新課程改革要求我們開發出能夠檢測學生閱讀學習過程的評價工具,"形成性評價和終結性評價都是必要的,但應加強形成性評價。提倡採用成長記錄的方式,收集能夠反映學生語文學習過程和結果的資料,如關於學生平時表現和興趣潛能的記錄、學生的自我反思和小結、教師和同學的評價、來自家長的資訊等。"那麼,具體到閱讀學業成就評價過程中,這些理念是否得到落實?這些工具是否能夠行之有效?這就需要開發檢測學生體驗與感悟的評價工具,開發能夠促進學生語文素養綜合發展的評價工具。(即評價工具問題)

問題2:閱讀學業成就評價就是閱讀學習結果評價。閱讀學習結果的核心是閱讀理解。"對閱讀質量的評價,主要包括以下五個方面的內容:①理解的情況;②記憶的情況;③評價,即對讀物的內容和形式的優劣能否作出正確的評價和鑑別;④速度,即完成閱讀活動時間的長短;⑤是否有良好的閱讀習慣。"閱讀是學生收集資訊,積累語言材料的重要途徑。然而在(語文課程標準)的評價建議中,側重於強調各種閱讀方法在評價中的注意要點,沒有具體的閱讀學習結果的量的要求。在具體實施閱讀學業成就評價時,從閱讀積累的範圍或指標方面應有哪些具體要求和措施?(即評價指標問題)

問題3:《語文課程標準》的評價建議指出:"突出語文評價的整體性和綜合性,要從知識與能力、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幾個方面進行評價,以全面考查學生的語文素養。語文學習具有重情感體驗和感悟的特點,因而量化和客觀化不能成為語文課程評價的主要手段。"那麼,在閱讀學業成就評價實施過程,這三個方面的相互關係是怎樣的?是並列的還是遞進的?在具體的評價實施中,有哪些措施體現這三者的相互關係?在實施中是否有先後之分或者主次之別?(即評價內容問題)

問題4:(語文課程標準)的評價建議指出,"實施評價,應注意教師的評價、學生的自我評價與學生間互相評價結合。加強學生的自我評價和相互評價,還應該讓學生家長積極參與評價活動。"要讓家長參與評價活動,有兩個難點。第一,家長是否願意參與到評價活動中;第二,怎樣讓家長能夠參與到評價活動中。家長往往認為教育孩子是學校的事,是老師的事,評價孩子也是學校的事,老師的事。許多家長基於這種認識不會參與評價活動,而且,加上擔心得罪老師,家長往往不容易參與到評價活動中。同時,現有的評價活動以考試為主,家長怎樣才能參與到評價活動中來呢?具體到閱讀學業成就評價,有哪些措施讓家長成為閱讀括動評價的主體呢?(即評價主體問題)

這四個問題,實際上依次是關於評價工具的問題,關於評價指標的問題,關於評價內容的問題,關於評價主體的問題。它們構成了閱讀學業成就評價的摹本問題,並由此而生髮出一系列新問題。

綜上所述,研究閱讀學業成就評價,必須從上述四個方面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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