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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實習工作鑑定(通用5篇)

欄目: 工作自我鑑定 / 釋出於: / 人氣:2.1W

法院實習工作鑑定 篇1

20xx年7月15日,我們來到南匯區人民法院,法院政治部的領導接待了我們,對我們表示了熱烈的歡迎,並提出了一些希望和要求,實習生們認真聽取了領導們的講話,個個充滿熱情。

法院實習工作鑑定(通用5篇)

我被分配到了“速裁組”。“速裁組?第一次聽到這個名字哎!”這是我當時的第一反應。不過沒關係,我敢於挑戰新鮮事物,就這樣,我滿懷激情,正式開始了在南匯法院的實習生活······會議結束後,同學們都跟著各自庭的庭長去熟悉了工作環境。我被帶到了速裁組辦公室,與我的指導老師審判員張老師,書記員童老師見了面。

第一天的工作由此拉開了······午間休息時,還在想著“速裁組”這三字,突然腦子裡閃過“民事速裁”,這不就是嗎!民事速裁程式是將當事人之間的訴訟契約予以法律保護,並賦予該契約以國家強制力。民事速裁程式自始至終均反映著當事人的意思自治,而法院在速裁程式中僅僅扮演一個引導者、詢問者角色。在引導過程中,儘量通過協調,達成雙方當事人在實體權利以及訴訟權利方面的各種合意,從而突破民事訴訟法普通程式、簡易程式規定的答辯期間等訴訟期間的硬性規定,靈活有效地解決當事人之間的訴訟糾紛,縮短了訴訟週期,提高了訴訟效率,降低了訴訟成本,有效地保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將案件各方當事人的損失降到了最低程度。

想通了,感覺人也舒暢了,接下去的日子,不再茫然!

二、結案日的來臨······

實習的這一個月正好趕上南匯法院的結案日,加之下個月是南匯法院併入浦東法院,所以好多的交接工作,案件特別多。

排序、敲章、敲頁碼、打目錄、電腦結案、列印卷宗封面、裝定卷宗、塗漿糊、貼封條······到最後的歸檔,一份看似薄薄的簡單的卷宗,卻經過了那麼多的程式,足見其嚴謹性,卻也是一件機械化的工作,在機械中尋找快樂,在裝定了幾份卷宗後,根據其每個步驟的特點,想了個好聽的名字給它們,如,我把敲章、敲頁碼稱之為“內裝修”,把塗漿糊、貼封條稱之為“烤雞翅”等等。

結案日的來臨,就是我們每天都面對著堆積如山的案件,為忙碌的工作新增點樂趣,解除點無聊,這就是我面對忙碌的態度。忙碌中,我們尋找娛樂,實習的一個月,正值上海的酷暑,法院有時到下午2:30才上班,所以,約上三五好友及其他庭的同學,書記員姐姐請我們唱ktv。我們忙碌並快樂著······

三、離開時的不捨

即使很短暫,但是已經相處的有感情了!

一個月,很快!實習就這樣結束了,離開的時候很不捨!這一個月,通過實習,我瞭解了大量庭審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對立案的程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時注意在此過程中將自己所學理論與實習實踐有機結合起來。實習結束時,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高的評價。

一個月的實習,其中,有困惑,有感動,有迷茫也有反思。對一些現實中的案件與所學東西有較大的出入時,會困惑;面對平易近人的法院的同事,面對每一個質樸渴望得到幫助的群眾,會感動;遇到社會上的一些不好的風氣,實實在在的去面對一些暴力案件,離婚案件時,心裡有一種說不出的難受和迷茫;而對於在實習期間關於純粹的法學理論及法律事務方面的問題,我又會積極的反思和總結。

作為一個將來的法律人,看著現實中的境況似乎也看到了自己將來的路,一方面,看著人們越來越強烈的法律意識甚至用法律來替代道德層面的問題,我很開心,而另一方面,我更痛苦。法律只是法律,在現實中很多問題還是要通過道德來約束,這樣可以讓當事人少受傷害,也可避免資源浪費。

短短的一個月,所學到的並不是一篇小結所能概括的,有一些東西還需要更深入更長久的思考和回味。

法院實習工作鑑定 篇2

一、實習主要內容:

(一)熟悉司法系統的實際運作,鍛鍊實踐能力:觀摩學習法院工作方法、旁聽各類庭審、請教實習疑惑,寧波市中級法院暑期實習總結報告。

(二)明確司法實踐中刑事審判一庭的受案範圍(某某市中級法院為例):本轄區內有重大影響的案件;涉外案件;案件;局級以上國家公務人員貪汙等案件;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法律規定的中級法院管轄權沒有實際中寬泛和明確。

(三)參與庭審前準備工作,熟悉開庭審判程式:書記員查明到庭人身份,宣讀法庭紀律;法官核對當事人身份、告知權利、詢問迴避;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當事人最後陳述。

(四)瞭解案件終結程式(以死刑為例):庭審結束;合議庭合議;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省高院複核;宣判;執行刑罰。

(五)參與、學習宣判和送達程式:領取相關資料、提押、宣讀(主要宣讀事實和判決部分、告知上訴權利、期限等)、簽字確認送達回證。

(六)參加卷宗整理和歸檔工作:按照法律規定進行案件資料的分類整理;統一材料格式;統一裝訂;送檔案室檢查、歸檔。

二、主要收穫和體會:

通過兩個半月的實習,全面的接觸了司法實踐。深入瞭解了所在實習單位的工作特點,熟悉司法系統的實際運作、明確司法實踐中刑事審判一庭的受案範圍、參與庭審前準備工作,熟悉開庭審判程式、瞭解案件終結程式、參與、學習宣判和送達程式、參加卷宗整理和歸檔工作。受益非淺,收穫和體會亦不少,具體有以下幾點:

(一)經過觀察和諮詢,弄清楚了司法實踐中的管轄範圍(參看前文)。總的來說符合法律的規定,在司法實踐中為了便於審判活動的開展,稍微有點調整。具體操作上比法律規定的清楚了很多,這裡面有慣例的影響,也有實際操作的經驗總結。

(二)親身體驗了刑事審判的整個過程,對司法實踐中的作法和法律的規定有出入,有些能夠理解,比如檢察官對被告的詢問態度等,比較嚴厲,受職業影響太多,和整個大環境有關係。但對實際運作中的某些問題還是認為司法實踐有待進一步改善:

1、公安、檢察機關在製作詢問筆錄時,遇不識字,沒有文化的當事人時如何操作?這似乎有現成的答案很多人都會回答:由詢問人口頭宣讀後,如與實際一致則令被詢問人簽字。這似乎很合情理,實際中也這樣操作。然這一看似正確、合理的做法是建立在詢問人員事實求實的基礎上,在刑事案件中,公安、檢察機關作為即將在法庭上與被詢問人對峙的一方,何以保證其錄製的筆錄與被詢問人(法庭審判時被告)的供述,誰能保證當時公安、檢察機關宣讀的內容和讓被詢問人簽字的內容一致。今天上午的庭審被告就辯稱由於其不識字,不知道當時唸的是不是和其簽字的筆錄一致,並當庭推翻了公安的筆錄。予以為,對於不識字、沒有文化的當時,公安、檢察機關在錄製筆錄時,尤其是簽字確認程式應進行錄影備案,一則充分保障當事人權利,防範公安、檢察機關徇私;二則利於庭審時避免不必要的翻供。

2、檢察機關在法庭舉證時,經常是n個證據一起舉,這對被告要求很高,經常有些被告人,聽不清楚,不利於被告行使合法的質疑權,也不利於法庭審理的順利進行。

法院實習工作鑑定 篇3

作為實習生,我始終牢記自己的工作職責,以端正的學習態度和高度的責任感,努力做好各項工作。注意理論聯絡實際,把在校學到的知識與案件聯絡起來,不懂就問,虛心請教老師,豐富了自己的法律知識,學會了為人處事的道理以及法院工作的嚴謹性。與老師出差辦案,調查取證,不怕苦不怕累。

在實習中也發現了自己有許多不足之處,法律基礎知識還不夠紮實,對於法律程式的理解不夠全面,對於辦案的某些細節容易忽略,今後必當謙虛謹慎,戒驕戒躁,不斷改正自己的缺點和不足,爭取更大的成績。自己深知,作為一個法學專業的學生,必須勤於學習,不斷磨練自己的意志品德,牢固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將來才能對社會作出貢獻。

通過實習,我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於實際的工作中。理論和實際是不可分的,在實踐中我的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受到了鍛鍊;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瞭解,也對專業知識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此外,我還結交了許多法官和律師朋友,我們在一起相互交流,從他們身上我學到很多為人處世的方法和辦案的技巧,這些都是在書上學不到的。

法院實習工作鑑定 篇4

實習期間,我利用這次難得的機會努力工作,嚴格要求自己,虛心向法官求教,努力學習法律、法規等知識,利用空餘時間認真學習一些課本之外的相關知識,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從而進一步鞏固了自己所學的知識,為以後真正從事法律實踐工作打下了基礎。

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地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專業知識的匱乏,剛開始,對一些工作無從下手,茫然不知所措,這讓我感到非常難過。在學校時總以為自己學的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知之甚少,需要學的很多,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真正含義。以上也許是我一個人的感覺,不過有一點參加實習的同學都應該有所認識:我們的法學教育和實踐的要求是有一定距離的。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它需要理論的指導,但其發展和意義要在實踐中才能實現,並且它的主要目的是為社會實踐服務。所以,我們的法學教育應該與實踐更緊密的結合起來,在採用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辦學模式時,對實踐加以重視,更多的增加實踐所佔比例。

在實習過程中,我發現法律的普及與公民法律意識的提高非常重要。我國為推進法治建設而進行了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動,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人們的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在我參加旁聽的好幾起案件中,當事人都沒有請代理律師,而是自行抗辯和辯護,而且他們所運用的法律和抗辯的理由都很到位。

通過一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我發現實踐經驗的欠缺使自己在工作中捉襟見肘,力不從心。在幾位法官的幫助下,實習期間我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與實踐相結合,用理論指導實踐,在實踐中自己的知識得到了鞏固和發展,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也得到了鍛鍊。同時,實習開闊了自己的視野,使我對法律解決實際問題的程式有所瞭解,對專業用語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法律文書的寫作能力也有了顯著的提高。

雖然我國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以上很大成就,但是我們不能否認在普法的深度和廣度上還有些不足。比如有些時候,人們對法律條文是知道的,但卻未能正確的理解它,以至於觸犯了法律而不自知;有些當事人由於平時不注重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最後導致矛盾加深,對簿公堂,以至於本來可以避免通過司法途徑解決的案件佔用司法資源。社會上還存在一些當事人對法律不信任的情況,他們質疑發律的公平和正義。所以我國應當而且必須加大法制貫徹、普及的力度,逐步建立人們對法律的信仰,只有這樣法治建設才能取得巨大的進步。

這一個多月的實習使我深刻的認識到,除了要有很好的業務素質外,在工作中與同事保持良好的關係也是很重要的。做事先做人,只有先處理好人際關係,才能在工作中作出更大的成績。對於我們這樣即將步入社會的人來說,需要學的東西很多,周圍的每個人都可能是我們的老師,只要我們注意觀察和學習,工作與生活中周圍的同事和朋友會教給我們很多知識和道理。

在實習期間,我嚴格遵守工作紀律,不遲到、不早退,認真完成法官和書記員交給的工作,得到了民一庭全體人員的好評,同時也發現了自己的許多不足之處,找到了以後努力的方向。

初來法院,庭長向我們介紹了區情及法院工作概況,組織安排我們觀摩庭審,詳細指導了判決書的寫作要點,主要涉及的案件型別及主要工作內容。在兩週的觀摩和學習後,根據庭裡的安排,跟隨帶教老師開始實習工作。

民一庭受理的主要是自然人之間的傳統民事糾紛;自然人與法人、其他組織之間的合同、侵權案件。具體包括醫療責任事故、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婚姻家庭、遺產繼承糾紛等。實習中一直跟隨帶教老師開庭,切實觀察到法官在處理各類糾紛中所發揮的作用。觀摩庭審是經驗的積累,對於判決書的寫作也打下了一定的基礎。庭審過程中能夠實際瞭解到當事人的處境和訴求,熟悉民事訴訟程式,瞭解法官、書記員、律師在庭審中的職責。聽庭也有利於總結雙方當事人的訴辯稱,有利於判決書這一部分內容的寫作。

一份判決書的內容主要包括標題、編號、訴訟參與人的基本情況、案件由來、審理經過、事實與理由、判決、所附法律條文等內容組成。在判決書中要列明雙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從中找出案件的爭議焦點,並在本院認為部分依據所適用的法律進行論證分析,為案件的判決提供法理上的依據。初涉判決書的寫作,首先就要核對當事人的基本資訊,當事人、委託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等的基本情況都要根據案卷中的材料準確錄入。這雖是一個簡單的步驟但卻涉及到主體是否正確,需要仔細稽核認真完成。其次,要明確案件由來和經過,是否適用簡易程式,是由法官獨任審理還是組成合議庭審理,雙方當事人是否出席庭審。對於當事人的訴辯稱,要充分了解當事人的訴訟請求並用簡明語言予以概括,使得判決書中出現的雙方訴訟請求能夠一目瞭然,便於找出爭議焦點。司法實踐中,當事人對於自己的訴訟請求往往難以明確表述,很多當事人並沒有請律師,法律專業知識有限,很難明確表述自己的訴求,這就需要在庭審筆錄以及判決書中運用法律思維理清邏輯順序,對當事人的訴請用法言法語表述清楚。這在初涉判決書寫作之時也是一項挑戰,需要各型別案件的積累才能熟練掌握。實習前期的主要工作就是寫好訴辯稱,理清民事案件的訴訟程式,為製作一份完整的判決書打下基礎。

判決書中的本院認為部分是核心內容,也是一份判決書的重中之重。每一案件就查明、認定的事實適用法律進行裁判都存在一個說理的過程,在判決書寫作中主要反映在本院認為部分。當法律和具體案件事實已經詳細羅列之後,就要通過本院認為進行論證,對所涉法律事實用文字進行組織,理清法律關係,對緣何適用某一具體法律規則進行論證。本院認為部分是否論述得當,是判斷一份判決書質量高下最重要的標準。剛著手判決書的寫作時要寫好本院認為部分確實存在不小的難度,需要根據類似案件借鑑參考,也需要對於整個案件所涉及的全部法律關係有一個完整的認識。直至目前,在這一部分寫作中也難免臨摹和借鑑,通過法官對類似案件的處理,結合當前案件的實際情況來進行論述,當然還需要帶教老師的指導和更正。

將近五個月的實習,對民事審判實踐有了基本的認識,對於主要涉及的醫療事故等案件也能夠迅速明確爭議焦點,理清案件事實。但幾個月的實習仍然只是學習過程中的一小步,要成為一名優秀的法官需要長期工作經驗的積累,需要大量參與審判工作。通過這次實習,能夠明確法學理論知識與審判實踐工作的不同,能夠學會將法學理論知識運用到審判工作中來,已經是不小的收穫。五個月的時間不長,剛剛能夠學會完整的寫一份判決書,但時間不等人,必須為將來就業早做打算。在此,感謝李庭長為我們提供如此寶貴的實習機會,感謝帶教老師施春梅法官的悉心指導,感謝民一庭全體成員的積極配合。此番實習所學,定將牢記在心,為日後工作所用。祝各位老師工作順利!

法院實習工作鑑定 篇5

回首在少年庭已經實習的10多天,我感覺自己成長了不少。曾經在學校對未來對實務工作中法律應用的困惑和迷茫,隨著這次實習的一點一滴的應用慢慢的就不見了。實習讓我從一個只看到理論上操作的學生走到了一個能自己動手的實習工作者。知道了該怎麼受理案件,分析案情,從一開始只會簡單的整理卷宗到自己動手寫審理報告,從一開始參加旁聽到了自己參加庭審做筆錄。每一次的進步每一次的深入都使自己的知識的更加完善。很感激這次的實習,儘管我仍會想回學校,但我已經習慣了這樣的生活,更重要的是它讓我深刻的體會到自身的不足,讓我知道了掌握好牢固的法律知識,紮實的學到解決分析問題的技能,養成邏輯的推理思維在工作中是非常重要的。非常自然的一個轉變讓我對學習有了更明確的認識,對未來有了更積極進取的態度。所以感恩這些天的實習,能夠有這樣的收穫,我是快樂的。

在過去的這兩週實習過程中,讓我受益最多的就是--整理卷宗材料。應該說,瞭解並熟悉掌握案件處理的整個過程,是實習的一個最重要的內容,而這個內容並不是僅僅只能通過親身經歷立案、庭審、結案等才能掌握的,親身經歷只是完成這一內容的一個途徑,而另一個重要途徑便是整理卷宗材料。卷宗作為案件結案之後的檔案整理,是對案件的進展流程的客觀全面反映,通過對案件處理過程的每一環節中的文書材料的處理,總結時間順序,我可以清楚明晰的瞭解並掌握一個案件的進展過程,並且通過自己的思考,理解,在頭腦中模擬一個案件的處理,以加深對其的掌握,我想,這就是為什麼整理卷宗材料是每一個實習生最初的、必經的,也是做的最多的工作吧,這正是法院安排的苦心所在,是為了首先便讓實習生對一個案件,從起訴到受理,到審判,再到最後的判決,都有一個清楚的思維,從而以便於以後的實習以及工作。

來法院的初衷,是為了要手握法律的正義之劍,打擊犯罪,維護社會的安寧與穩定。漸漸地,手上案件一個又一個後,我的心卻漸漸沉甸甸了:法律,究竟扮演一個什麼角色呢一些案件經過了法律,罪犯得到了應有的懲罰後,我沒有得到正義的滿足,卻是留下了滿心的惋惜。因為,在這兩個週中,我看了太多迷失的少年,聽了太多花季被折斷的聲音,見了太多不該發生的悲劇。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我所實習的這段時間,是我所接觸的案件的主角。我統計了一下,僅11月份,少年法庭就接了9個未成年案,涉案34人,批捕了32人,另2人被公安機關作了其他處罰。這絕對是個觸目驚心的數字。它向我們發出警示:對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已刻不容緩了。

結合庭裡的資料,現對這些未成年人犯罪的特徵及原因作如下論述:

一、未成年人的犯案,多以侵犯財產為主。在這9個案件中,有5個是搶劫案,1個是盜竊案。未成年人關係網簡單,生活需求也不多。他們大多的生活內容是吃飯、睡覺、上網、玩,所以,他們最需要的只是錢。而他們因為是未成年人,幾乎沒有收入,家裡給的錢又不夠揮霍,因此,財物很容易成為他們的目標,侵犯財產型犯罪便成了未成年犯罪的突出特點。

二、未成年人犯案,很少是單獨行為,多半都是結夥作案。在這9個案件中,有6個是團伙作案,四五個人一起的居多,多的達到八個。未成年人本來就很喜歡拉幫結派,而在犯案時,由於他們年齡小、個頭不大,單獨的行為往往難以制服受害人而達到目的,所以,他們需要人多,才能鎮的住場子。這是一個未成年嫌疑人自己的交代:人多,氣勢擺在那裡,他們(受害人)就自己乖乖交出財物了。

三、未成年人的犯罪往往伴隨有暴力的,而且多是手段殘忍、後果惡劣的。未成年人的思想簡單、心智極其幼稚,完全不能很好地預計自己行為的性質和後果。所以,在犯案的表現形式上就是作案瘋狂、不計一切後果。在很多個案件中,都打傷、或打死受害人,甚至帶上工具作案,而在我們提審他們時,他們對自己行為的後果都表現得滿不在乎。其中有一個16歲的未成年人和一個19歲的人把一個13歲的小孩活活打死後,問他知不知道自己行為可能的後果,他很輕鬆地回答:不就是死刑、無期。我在想,他根本不知道死刑、無期對他自己的生命意味著什麼,才會如此沒負擔地回答吧。人小,別人一吆喝,便跟著去搶人,知道是犯罪卻完全不知道這種行為後果很嚴重。正是對後果的無知,才在他們小小的拳頭下生出如此多的暴力。另外,他們很容易接觸的網路暴力、凶殺,也可能成為了他們犯罪的藍本。還有這些未成年人幾乎都是國小生,國中文化,也就是說他們沒有接受做人的教育。也完全不知道觸犯法律的後果是什麼。即使知道是什麼後果他們的知識和人生閱歷也使他們想不明白這個後果真實的意義。很多未成年犯都只是覺得判幾年刑在裡面呆幾年,一幌就出來了,沒什麼事,可他們不明白、不理解:那幾年人生中寶貴的時間意味著什麼……

最後,想要說的是,整個社會法治觀念落後,也是未成年犯罪的成因之一。社會上沒有對法律的尊重的風氣,人們便不知道、不瞭解法律。這些未成年人也許完全不明白法律的性質。也就是不畏懼觸犯法律後的條條款款,也就去大膽犯案,從而便發生了害了別人也害了他們自己的悲劇。那麼,在此需要呼籲:未成年犯也是自己案件的受害人。青少年維權中心和未成年人保護法應該起到應有的作用,社會、家庭、學校、不要過早地放棄孩子。

在新浦區法院少年庭為期兩個周的實習,我收穫很大,能夠把大學三年以來所學的部分法學理論知識運用於實務工作中,並在實踐中學習到很多課本上學不到的知識。

我覺得這次實習不僅是把理論運用於實踐,而且是積累工作經驗,為以後的就業打好基礎。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運作有所瞭解,也對專業技能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更加堅定了我要在法律這條路繼續走下去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