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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轉租用合同(通用5篇)

欄目: 租賃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8.48K

土地流轉租用合同 篇1

甲方:

土地流轉租用合同(通用5篇)

乙方:

年 月 日

1、租賃土地內所涉及的樹木或其他建築設施,由甲方負責與原承包人商談,合理評估並經乙方認可同意後,由乙方出資賠償。 2、現有的墳地不再遷移,但新墳頭一年以後由乙方進行平整。

五、租賃費標準及支付時間:

按照每年每畝 元,以現金形式支付給甲方。第一年土地租賃費在 年 月 日前支付,以後每年 月 日前支付,由甲方負責兌現給農戶。其間調整一次租金,從 年 月 日開始,每年每畝租金為 元,直至合同期滿。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切實保障做好村民土地租賃工作,協助乙方正常使用租賃的土地,協調處理本村村民、周邊村或農戶與乙方發生的邊界、用水、用電、治安等方面的糾紛。保證乙方租賃期間權益不受任何侵犯、損害。 2、有權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賃費,監督乙方將應支付原土地承包經營戶的租金,落實到所涉及租賃土地的農戶。

3、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或佔用租賃給乙方的土地。

七、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土地租賃費;

2、租賃土地屬於基本農田,不得擅自改變租賃土地用途,一經發現,甲方有權提出終止該合同。租賃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造成經濟損失的,有權獲得地面附著物的相應補償;

3、在租賃的土地上享有自主生產經營權、管理權、產品處臵權和收益權;

4、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因事故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利益的;②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③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國家和集體徵佔用土地等)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2、正常情況下,合同期內如乙方不按時交納土地租賃費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租賃土地並要求乙方恢復地貌,地貌逾期3個月不能恢復,地上所有附著物歸甲方所有。合同簽訂時,乙方先交足土地恢復抵押金每畝1200元。在土地恢復交還農戶時,甲方驗收合格後,將抵押金全部退還給乙方。此抵押金在合同解除或終止,乙方復耕完成後,全部返還乙方。

3、甲方不得干擾乙方正常生產經營,如發生與第三方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解決。

4、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變化,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乙方根據經營需要,實際經營公司名稱的變更,變更公司名稱須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為乙方違法轉讓,乙方承擔一切法律後果;

3、甲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甲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併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九、違約責任

1、甲方干預乙方正常生產經營或以其他形式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通過訴訟方式主張。

2、甲方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3、乙方違背合同條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4、因不可抗力因素,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十、合同糾紛處理

如雙方發生合同糾紛,在雙方協商不成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農村土地經營流轉管理政策執行,由甲方所在地鄉鎮土地承包管理部門、農業局土地承包管理部門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約定

1、在合同期內,凡涉及到已租賃土地的所有國家有關惠農政策(如各種補貼),由乙方享有。但糧食直補和綜合直補、良種補貼歸甲方原農戶所有。如果由於乙方原因,造成上級停發原農戶直補等,該相應金額由乙方補齊。(以糧補發放面積為準)

2、在合同期內,在不違反土地使用性質的前提下,進行正常生產經營。如乙方需將整體土地使用權轉讓第三方,需經甲方書面同意並確定租金的支付方式。

3、在土地租賃期內,如租賃的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後,土地本身的永久徵地補償及甲方財產由甲方獲得,土地附著物及乙方相關配套設施賠償由乙方獲得。但經評估簽字後一個月內自行清理乾淨,否則視為放棄附著物。

4、在土地租賃期內,乙方應對甲方現有機井和澆地壟溝進行保護和維修,如造成甲方機井和壟溝損壞,乙方必須負責新打機井和維修壟溝,合同到期交還甲方時,保證能夠正常使用。

5、在土地租賃期內,乙方根據整體實際需要,在租賃的土地上建設與之相關的大棚、道路、餐廳、辦公、養護房、接待、觀光等基礎配套設施投資時,按相關程式報批,在批准後施工。並按合同簽訂時規劃設計圖紙施工,超出部分應向甲方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後乙方方可施工。

6、土地租賃期滿後,同等條件下,優先乙方承租。若乙方放棄承租,乙方必須在合同到期6個月前開始恢復地貌,並自行處理好自身投資形成的地上附著物,按期交還甲方土地。

7、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一式五份,經甲、乙、簽證方(X鎮人民政府)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方、乙方、XX市農業局土地租賃部門、XX市檔案館、XX鎮人民政府各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如生態觀光專案未獲批准,本合同自動解除。乙方將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和簽證機關。

甲 方:XX市XX鎮XX村村委會(簽章) 法人:

乙 方:X公司 法人: 經辦人:

簽證機關:X鎮人民政府

(簽章)

20xx年10月12日

(簽章)

土地流轉租用合同 篇2

甲方: 鎮 村 乙方: 丙方: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合同法》、《物權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簽訂本合同

一、土地承包流轉方式和用途:

甲方採取租賃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用於建造中藥材種植示範園。

二、土地出租的種類、位臵及面積:

三、土地租賃期限、支付辦法及時間: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土地租金以現金每年支付一次,每年租金為 元。

四、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將土地出租給乙方後,由甲方負責劃清地畔,若有權屬等糾紛概由甲方負責處理。

2、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不得在被出租地塊內種植農作物以及進行相關的生產活動和工程建設,並自行清除附著物。 3、甲方將土地出租給乙方後,由乙方享受國家有關農業開發的各項優惠政策;享有自主經營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正常經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普通用工優先考慮甲方。

4、乙方在租用期間其用電、取水、排水等,享受當地村民同等待遇。

五、違約責任:

1、雙方任何一方違約應承擔對方一切經濟損失。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全額賠償乙方損失。

3、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所在地鎮政府調解解決,調解不成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代表人: 電話: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土地流轉租用合同 篇3

發包方:射洪縣太和鎮南井溝村村民委員會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重慶強發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高效農業,建立農業產業觀光園,進行農村土地綜合開發和乙方自身發展的需要,根據《土地管理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根據自身發展的需要,向甲方租賃土地 畝建設南井溝農業產業觀光園專案。

二、租賃期限20xx年。(國家規定土地承包期限內)

三、租金及兌現方式:乙方在租賃期內,每年每畝租金按800元計算,合計 元。(租期每到20xx年在800元/畝的基礎上增加5%)。

四、租金兌現時間:乙方每年在元月 日內向甲方全部兌現次年的租金。若乙方逾期不付,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按合同總金額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否則甲方有權收回租賃的土地。

五、乙方租賃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藉口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如遇國家政策調整農民承包地時,則由甲方負責調整,乙方不承擔任何相關責任。租賃期滿乙方需繼續租用,應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雙方協商簽訂續租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乙方租期滿後必須恢復原有地形地貌和土地還耕。還耕後,乙方須向甲方賠償一季青苗費,以600元/畝計算。如遇國家徵用土地時土地在租期內,國家的賠償屬乙方所有,地面設施也屬乙方所有。

六、乙方租地範圍內的農民搬遷,由甲方負責落實農戶新建的宅基地,搬遷和建設的費用由甲乙雙方同農戶協商解決,搬遷和建設農民新房的資金由乙方支付給農民。農民原有的宅基地屬乙方使用。

七、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終止,如需終止,須經雙方同意,否則,由違約方承擔直接經濟損失。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達成新的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的履行,不得因雙方的法人代表的變更而變更。

十、各農戶土地面積和簽字附後,作為合同附件。

十一、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報送太和鎮人民政府、紫雲街道辦事處,南井溝村村民委員會各一份。

十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土地轉租於他人,如需轉租必須由甲、乙雙方協商簽定合同方可生效。

監督單位: 南井溝村村民委員會

法人代表: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代表簽字: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20xx年 月 日

土地流轉租用合同 篇4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地塊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自留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通組支路道路改造工程。該塊土地四至:北面抵楊老貴家圍牆腳下,南面抵距離張月祥家正房後牆1.5米處的水泥路面邊界,東面抵楊老貴家右廂房牆角直下到張月祥家後牆,西面抵楊老貴家朝門直下(即楊老貴家、張明輝家共走支路邊界)。

二、轉讓期限及權屬

永久性轉讓,自轉讓之日(即簽訂合同)起,該塊土地的使用權,經營權歸乙方所有。若遇政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徵用或徵收,所有賠償均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做任何干涉。

三、轉讓價格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大寫:叄仟元(3000.00元)整人民幣。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採取現金方式一次性支付轉讓金給甲方,支付的時間為合同簽訂日。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以該地塊當時所值市場價錢的十倍計算。

六、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流轉租用合同 篇5

甲方(出讓方):   鄉鎮  村  組(戶主姓名)     乙方(受讓方):

為了規範農村土地流轉,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土地流轉方式 甲方採用 轉包 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山地、魚塘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流轉土地的用途 乙方只能將流轉的土地用於: 。

三、土地流轉時限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土地流轉數量及費用 甲方將第六條所列土地 畝、魚池 畝、 山地 畝流轉給乙方經營,土地流轉費以現金人民幣貳拾壹萬元計算。

五、付費方式及時間

土地流轉費以現金凡是支付。土地流轉費分六次支付,第一次在20xx年春節之前付陸萬。以後每年春節前付x萬,直至付清貳拾壹萬。

六、流轉土地型別、面積和質量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①按合同約定收取土地流轉費;②監督乙方依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流轉土地;③合同到期或解除後,監督乙方對需要還耕的流轉土地還耕恢復,收回流轉土地。

2、義務:①協助乙方按照合同約定使用流轉的土地,幫助協調本村組內與其他農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治安等方面的糾紛;②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佔用流轉給乙方的土地。

八、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權利:①在流轉的土地上享有自主生產經營權、管理權、產品處臵權和收益權;②流轉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造成經濟損失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2、義務:①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②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③合同期內要保護好流轉的土地,不得損毀流轉土地;④合同到期或解除後,若造成流轉土地損毀,必須負責流轉土地復耕;⑤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因事故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②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③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國家和集體徵佔用土地等)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流轉的土地:①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②荒蕪土地的,不按約定破壞土地上的附著物的,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③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3、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佔用流轉給乙方土地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十、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條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十一、合同糾紛處理

如雙方發生合同糾紛,在雙方協商不成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政策執行,由甲方所在地鄉鎮土地承包管理部門或農業局土地承包管理部門進行調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約定

1、在合同期內國家有關惠農政策(如各種補貼),由x方享有。

2、在合同期內流轉土地應交納的水費和生產統籌費用等由x方承擔。

2、在合同期內經甲方同意後乙方可以將土地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3、在合同期滿後,若甲方需繼續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受讓。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甲方、乙方、甲方所在太泊村、甲方所在彭澤縣棉花原種場土地承包管理部門(鑑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流轉土地座落方位簡易圖;2、甲方身份證影印件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影印件;3、乙方身份證影印件。

甲 方: (簽章)     聯絡電話:     乙 方: (簽章) 聯絡電話:

鑑證方: (簽章)     鑑證經辦人: (簽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