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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專櫃租賃合同(通用6篇)

欄目: 租賃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46W

超市專櫃租賃合同 篇1

甲方:無錫市錫北鎮家樂購綜合超市

超市專櫃租賃合同(通用6篇)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場地租賃合作事宜,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場地及範圍:

甲方提供超市 場地,營業面積(建築面積) m2,乙方經營範圍包括

二、合作方式: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將上述場地租賃給乙方經營。

1、甲方負責辦理有關經營證照、消防驗收等手續。

2、經營用水及照明用電由甲方負責安裝到位,正常用水及照明用電根據甲方每月實際交納總費用按照乙方使用面積平均分攤費用,乙方另行安裝的用水用電按實際使用數量由乙方每月及時交納費用。

3、場地裝修由乙方設計裝修方案,經甲方認可或按甲方統一設計裝修方案,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4、如消費者或相關部門對乙方所銷售的產品進行檢查檢驗,所涉及的一切費用、責任等全部由乙方承擔。

5、乙方應確保所經營商品售價不高於其他同類商超和周邊市場的售價。

6、場地租賃租金:按租賃面積每平方米/月,共計

7、乙方應向甲方交納信譽保證金元於上繳。

8、乙方同意接受使用甲方所發行的各類禮券、儲值卡及優惠銷售,並承擔消費優惠金額的費用。接受顧客使用銀聯卡消費,並承擔 %的刷卡費用。

9、為提高超市的整體經營效果,合作期間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促銷活動,“DM”海報製作費每品元。

10、乙方自身策劃的促銷活動方案須事先報經甲方相關部門同意後方可執行。

11、為了方便顧客購物,甲方實行租賃場地單獨收銀方式。

12、乙方應做好經營場地內衛生工作,公共區域衛生由甲方負責打掃,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納公共衛生清潔費 元/平方米。

13、乙方如需在甲方場所釋出廣告及製作燈箱廣告,需與甲方另行簽訂廣告發布或製作協議。

14、節慶贊助費每節元,全年共。全年節慶費用共計 元。

14、開業贊助費元,店慶贊助費元。

15、其他

三、費用支付方式(按以下第

①、協議簽訂同時以現金形式一次性付清。

②、協議簽訂同時以轉帳形式一次性付清。

③、其它方式: 。

四、人員管理:

1、甲方對商場實行統一管理,由乙方選派能上崗,乙方工作人員應服從甲方管理,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管理規定,如有違犯按甲方有關條款處理。

2、乙方工作人員一經核定,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乙方工作人員工資、獎金、制服費、人員培訓費、勞保福利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向甲方交納上崗人員每人每月管理費共服裝費每套貴重物品保證金每人 元。

五、誠信保證:

乙方對所經營的商品,必須完備全套合格經營手續,不得有假冒偽劣,以次充好等違規經營活動,如出現此類問題甲方有權在不通知乙方的情況下自行處理,所發生的費用和後果由乙方負責,甲方並保留追究相關民事、刑事責任的權利。乙方同意不論在任何情況下均應承擔售後服務之責任,全權委託甲方依據《產品質量法》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及甲方向顧客所作的承諾,處理消費者關於乙方所經營商品的投訴,並承擔相應的法律和經濟責任,乙方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對甲方進行賠償。

六、智慧財產權保護:

乙方保證進入賣場銷售的商品及其商標、專利號等不含有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因素。如有因乙方商品及其商標、專利發生的侵權行為,甲方有權立即解除協議,並由乙方承擔一切侵權責任,賠償甲方因此所受到的全部損失。

七、營業管理:

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營業時間由甲方根據實際需要及季節決定,統一開門、統一打烊,未經甲方許可一天未正常營業,則罰款一千元,連續三天未正常營業,則作乙方自動解約處理,甲方有權收回場地另作安排而無需另行通知,乙方所交費用甲方一概不予退還。

八、協議期限及續簽協議:

1、在乙方不違反本協議條款的前提下,本協議有效期限為自至

2、協議期滿如需續簽協議,應提前一個月與對方重新簽訂協議,如未及時續簽協議,甲方有權終止雙方所有合作或按本協議條款繼續執行。

3、協議期滿前,乙方如需終止協議,應提前四十五天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方可終止協議。若乙方在合作中途單方面終止協議,本協議即告終止,同時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九、協議生效: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經授權的代表簽字並蓋章之後生效。

十、違約責任:任何一方在協議規定的有效期內違約,均需承擔相應違約責任,違約方賠償守方因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十一、爭議解決: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不能解決的由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判決。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率。

甲方:無錫市錫北鎮家樂購綜合超市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

電話:0510—83797333 電話:

傳真:0510—83797369 傳真:

帳號: 帳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無錫市錫北鎮涇中佳苑

超市專櫃租賃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得利購物廣場(連江店)

乙方(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租賃經營場地一事達成一致意見,簽訂如下合同。

一、租賃場地和期限

1、甲方向乙方出租位於得利購物廣場內 號位置 平方米場地(具體位置圖紙標示),用於乙方從事經營活動。

2、乙方所租場地僅限於銷售 商品,不得挪做他用。

3、租賃期限為 年,租賃時間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甲方應於 年 月 日以前將租賃場地交付乙方使用。乙方辦理完場地交接手續後,即可按甲方有關規定進行裝修、佈置。乙方裝修、佈置等開業準備時間不得超過 天,不得影響甲方及其他客戶的經營活動。

二、租金及費用

1、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支付場地租賃保證金 元人民幣。

2、除非乙方發生違約行為,或者雙方同意充抵租金,甲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租賃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返還乙方交付的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

3、上述場地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自租賃開始日期起計算。如果本合同的租期開始日不是一個月的首日,則本合同期限內的第一個月和最後一個月的租金按天數比例支付(每月以三十天計)。

4、乙方應按期預付租金,首期的租金須於雙方簽訂本租賃合同時即予交納,金額應相等於 個月租金。乙方須於每期(相當於 個月)開始前三日在不得扣除任何費用的情況下,預先交納該期的租金給甲方,如果到期日為節假日,由該到期日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5、乙方經營所需櫃檯、貨架等經營設施的製作、購買、安裝、維修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6、因法定節假日及不可抗力造成的停電、停水等偶然因素,需要停業閉店的,該停業期間正常計租,租金不退。

三、場地裝修

1、乙方可以在不破壞租賃場地原有結構、裝置、設施和整體風格的前提下,自行對租用的場地進行裝修,費用由乙方負擔。

2、如果乙方決定裝修,應當提前 天向甲方提交裝修方案,以供甲方稽核。經甲方書面同意以後,方可進場裝修。乙方施工時間不得超過 天。

3、乙方提交的裝修方案中至少應當包括設計圖紙、施工週期、用電、用水說明、現場負責人等內容。

4、甲方應在接到乙方裝修方案後十日內進行稽核,並給予明確答覆。

5、乙方進場裝修必須服從甲方管理,違反規定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6、因乙方裝修而增加的裝置、設施的購置、執行、維護費用由乙方負擔。

四、銷售管理

1、乙方應按甲方規定的統一時間開業和營業,並保證開業時店堂貨品充足。

2、乙方所售商品必須保證證件合法、齊全、有效,商品質量符合有關標準。

3、乙方商品銷售價格不得高於其它場所銷售同類商品的銷售價格。

4、乙方因銷售商品而與顧客發生糾紛,應當接受甲方管理部門的處理意見。

5、為了保持良好的店堂形象和商品展示形象,乙方展示貨品應當接受甲方的指導和監督。

6、乙方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不得欺騙顧客。如有此等不良行為,致使甲方聲譽受到損害,乙方應當負責消除影響,恢復甲方聲譽,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五、人員管理

1、對於第一批進店及在經營過程中更換、補充的上述人員,乙方應當提前十五天將其個人資料送交甲方稽核備案,併到有關部門辦理進店手續。

2、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對其聘用的人員進行教育,保證其服從甲方管理,愛護甲方營業裝置和設施。

3、乙方上述人員應當遵守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和勞動規範。對於違反勞動紀律和服務規範的人員,乙方應按甲方要求予以相應的懲處。

六、租賃場地的返還

1、如果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一致同意終止合同,乙方應在達成終止合同協議後十天內清點、轉移貨物,清理場地,書面通知甲方到場驗收。

2、如果乙方未在租賃期限屆滿三十天以前提出續展合同的要求,乙方應在租賃期限屆滿之前三天內清點、轉移貨物,清理場地,書面通知甲方到場驗收。乙方應在租賃期限屆滿之前清理完畢租賃場地,將其移交甲方管理。

3、除非甲方同意,乙方應從租賃場地清除自己所有的一切物品,以及自己所做的一切裝飾和裝修,使租賃場地在所有方面恢復原狀。如果不能恢復原狀或給租賃場地及裝置、設施造成損害,應當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4、經過甲方驗收合格,各有關方面在驗收記錄上會籤後,順序辦理場地交接和退還租賃保證金手續。

七、其他權利和義務

1、除本合同已有約定以外,甲方還享有下列權利並承擔下列義務: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乙方經營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根據實際經營狀況和發展需要,調整、改造出租的場地、櫃檯、攤位;維護正常經營、管理秩序,為乙方合法經營活動提供便利;

2、乙方有下列情形,甲方有權單方面通知解除合同:

擅自改變租賃場地、櫃檯或攤位的使用性質擅自轉租、轉讓租賃場地、櫃檯、攤位或利用租賃場地、櫃檯、攤位進行非法經營活動; 逾期不交納租金,經甲方催促後仍拒不交納;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及有關規章制度,不聽規勸。

3、除本合同已有約定以外,乙方還享有下列權利並承擔下列義務要求甲方提供力所能及的、乙方進行經營活動所必需的他便利;甲方不履行合同規定應承擔的義務,嚴重影響乙方經營或嚴重干涉乙方正常經營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面通知解除合同;

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甲方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自行承受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債權、債務;

非經甲方同意,不得轉租經營場地,增加用電、照明及其他營業裝置和設施;

八、合同的變更、終止和續簽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均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十天內予以明確答覆。在各方就本合同的變更或終止達成協議以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執行。

2、在本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均應向對方支付相當於剩餘租期租金百分之二十五的補償金。該補償金的金額不得低於兩個月的租金。

3、任何一方希望在租賃期限屆滿以後繼續合作,應在該期限屆滿三十天以前書面通知對方,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十天內予以明確答覆。如果各方協商一致,應在達成協議以後十天內辦理合同續展手續。如果乙方未在合同期限屆滿三十天以前提出續租要求,或者各方沒有達成續展合同的協議,或者未在達成續租協議後十天內辦理合同續展手續,視為乙方放棄續租,甲方有權與他人另行簽訂租賃合同。

4、乙方享有同等條件下,就原租賃場地與甲方另行簽訂租賃合同的優先權。

九、違約責任

1、乙方使用租賃及其裝置、設施不當,造成損壞、丟失的,應當予以修復,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擅自拆改租賃場地及其裝置、設施的,應當恢復原狀,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乙方擅自轉租、轉讓、出借租賃場地或利用租賃場地進行非法活動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場地並可單方解除租賃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剩餘租金50%的違約金並賠償損失。

4、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金額交付租金的,除應補交租金外,每遲延交付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遲交金額十分之一的違約金,但是最高不超過三個月的租金,遲延交付租金超過三個月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租賃合同,保證金不予退還。

5、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無法履行,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其它約定

1、爭議的解決:合同各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經過協商,在三十天內未能達成協議,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賃場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遇顧客投訴、提出損害賠償或有關政府機關對經營活動或商品提出修正意見或處罰時,甲方有權依據有關規定及商場利益做出處理或決定,乙方應接受該處理或決定。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兩方各執一份。

6、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日 期: 日 期:

簽訂地點:

超市專櫃租賃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租賃經營場地一事達成一致意見,簽訂如下合同。

一、租賃場地和期限

1、甲方向乙方出租位於得利購物廣場內 號位置 平方米場地(具體位置圖紙標示),用於乙方從事經營活動。

2、乙方所租場地僅限於經營 ,不得挪做他用,如有經營其它專案,須經甲方同意。

3、租賃期限為 年,租賃時間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甲方應於 年 月 日以前將租賃場地交付乙方使用。乙方辦理完場地交接手續後,即可按甲方有關規定進行裝修、佈置。乙方裝修、佈置等開業準備時間不得超過 天,不得影響甲方及其他客戶的經營活動。

二、租金及費用

1、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支付場地租賃保證金 元人民幣。

2、除非乙方發生違約行為,或者雙方同意充抵租金,甲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租賃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返還乙方交付的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

3、上述場地第一年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自租賃開始日期起計算,以後按每年租金的 %遞增。如果本合同的租期開始日不是一個月的首日,則本合同期限內的第一個月和最後一個月的租金按天數比例支付(每月以三十天計)。

4、乙方應按期預付租金,首期的租金須於雙方簽訂本租賃合同時即予交納,金額應相等於 個月租金。乙方須於每期(相當於 個月)開始前三日在不得扣除任何費用的情況下,預先交納該期的租金給甲方,如果到期日為節假日,由該到期日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5、因法定節假日及不可抗力造成的停電、停水等偶然因素,需要停業閉店的,該停業期間正常計租,租金不退。

6、在經營過程中,乙方經營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如有掛靠使用甲方設施的,應按甲方要求準時交納費用。

三、場地裝修

1、乙方可以在不破壞租賃場地原有結構、裝置、設施和整體風格的前提下,自行對租用的場地進行裝修,費用由乙方負擔。

2、如果乙方決定裝修,應當提前 天向甲方提交裝修方案,以供甲方稽核。經甲方書面同意以後,方可進場裝修。乙方施工時間不得超過 天。

3、乙方提交的裝修方案中至少應當包括設計圖紙、施工週期、用電、用水說明、現場負責人等內容。

4、甲方應在接到乙方裝修方案後十日內進行稽核,並給予明確答覆。

5、乙方進場裝修必須服從甲方管理,違反規定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6、因乙方裝修而增加的裝置、設施的購置、執行、維護費用由乙方負擔。

四、經營管理

1、乙方應按甲方規定的統一時間開業和營業,並保證開業時店堂貨品充足。

2、乙方所售商品必須保證證件合法、齊全、有效,商品質量符合有關標準。

3、乙方因銷售商品而與顧客發生糾紛,應當接受甲方管理部門的處理意見。

4、乙方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不得欺騙顧客。如有此等不良行為,致使甲方聲譽受到損害,乙方應當負責消除影響,恢復甲方聲譽,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5、乙方經營場所的一切所必須的證件手續(消防、工商、稅務、衛生等)由乙方自行申請辦理。

五、租賃場地的返還

1、如果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一致同意終止合同,乙方應在達成終止合同協議後十天內清點、轉移貨物,清理場地,書面通知甲方到場驗收。

2、如果乙方未在租賃期限屆滿三十天以前提出續展合同的要求,乙方應在租賃期限屆滿之前三天內清點、轉移貨物,清理場地,書面通知甲方到場驗收。乙方應在租賃期限屆滿之前清理完畢租賃場地,將其移交甲方管理。

3、除非甲方同意,乙方應從租賃場地清除自己所有的一切物品,以及自己所做的一切裝飾和裝修,使租賃場地在所有方面恢復原狀。如果不能恢復原狀或給租賃場地及裝置、設施造成損害,應當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4、經過甲方驗收合格,各有關方面在驗收記錄上會籤後,順序辦理場地交接和退還租賃保證金手續。

六、其他權利和義務

1、除本合同已有約定以外,甲方還享有下列權利並承擔下列義務:

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乙方經營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維護正常經營、管理秩序,為乙方合法經營活動提供便利;

2、乙方有下列情形,甲方有權單方面通知解除合同 擅自改變租賃場地、櫃檯的使用性質; 擅自轉租、轉讓租賃場地、櫃檯或利用租賃場地、櫃檯進行非法經營活動逾期不交納租金,經甲方催促後仍拒不交納;

3、除本合同已有約定以外,乙方還享有下列權利並承擔下列義務:要求甲方提供力所能及的、乙方進行經營活動所必需的其他便利;甲方不履行合同規定應承擔的義務,嚴重影響乙方經營或嚴重干涉乙方正常經營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面通知解除合同;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甲方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自行承受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債權、債務;在經營過程中,乙方不得將經營的設施、場地和商品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抵壓、擔保、轉讓、轉租、轉借,否則按違約處理。

如因乙方原因引起的而造成甲方所蒙受的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七、合同的變更、終止和續簽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均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十天內予以明確答覆。在各方就本合同的變更或終止達成協議以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執行。

2、在本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均應向對方支付相當於剩餘租期租金百分之二十五的補償金。該補償金的金額不得低於兩個月的租金。

3、任何一方希望在租賃期限屆滿以後繼續合作,應在該期限屆滿三十天以前書面通知對方,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十天內予以明確答覆。如果各方協商一致,應在達成協議以後十天內辦理合同續展手續。如果乙方未在合同期限屆滿三十天以前提出續租要求,或者各方沒有達成續展合同的協議,或者未在達成續租協議後十天內辦理合同續展手續,視為乙方放棄續租,甲方有權與他人另行簽訂租賃合同。

4、乙方享有同等條件下,就原租賃場地與甲方另行簽訂租賃合同的優先權。

八、違約責任

1、乙方使用租賃及其裝置、設施不當,造成損壞、丟失的,應當予以修復,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擅自拆改租賃場地及其裝置、設施的,應當恢復原狀,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乙方擅自轉租、轉讓、出借租賃場地或利用租賃場地進行非法活動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場地並可單方解除租賃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剩餘租金50%的違約金並賠償損失。

4、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金額交付租金的,除應補交租金外,每遲延交付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遲交金額十分之一的違約金,但是最高不超過三個月的租金,遲延交付租金超過三個月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租賃合同,保證金不予退還。

5、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金額交付費用的,除應補交費用外,每遲延交付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遲交金額十分之一的違約金,但是最高不超過該筆費用的三倍,遲延交付費用超過三個月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租賃合同,保證金不予退還。

6、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無法履行,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九、其它約定

1、爭議的解決:合同各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經過協商,在三十天內未能達成協議,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賃場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遇顧客投訴、提出損害賠償或有關政府機關對經營活動或商品提出修正意見或處罰時,甲方有權依據有關規定及商場利益做出處理或決定,乙方應接受該處理或決定。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兩方各執一份。

6、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日 期: 日 期:

簽訂地點:

法定地址:郵政編碼:法定代表人:職務:聯絡電話:傳真:開戶銀行:銀行帳號:稅務登記號:

超市專櫃租賃合同 篇4

甲方:家樂購綜合超市

乙方:

根據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場地租賃合作事宜,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場地及範圍:

1、甲方提供超市 場地,營業面積(建築面積)

2,乙方經營範圍包括

二、合作方式: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將上述場地租賃給乙方經營。

1、甲方負責辦理有關經營證照、消防驗收等手續。

2、經營用水及照明用電由甲方負責安裝到位,正常用水及照明用電根據甲方每月實際交納總費用按照乙方使用面積平均分攤費用,乙方另行安裝的用水用電按實際使用數量由乙方每月及時交納費用。

3、場地裝修由乙方設計裝修方案,經甲方認可或按甲方統一設計裝修方案,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4、如消費者或相關部門對乙方所銷售的產品進行檢查檢驗,所涉及的一切費用、責任等全部由乙方承擔。

5、乙方應確保所經營商品售價不高於其他同類商超和周邊市場的售價。

6、場地租賃租金:按租賃面積每平方米/月,共計

7、乙方應向甲方交納信譽保證金元於上繳。

8、乙方同意接受使用甲方所發行的各類禮券、儲值卡及優惠銷售,並承擔消費優惠金額的費用。接受顧客使用銀聯卡消費,並承擔 %的刷卡費用。

9、為提高超市的整體經營效果,合作期間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促銷活動,海報製作費每品元。

10、乙方自身策劃的促銷活動方案須事先報經甲方相關部門同意後方可執行。

11、為了方便顧客購物,甲方實行租賃場地單獨收銀方式。

12、乙方應做好經營場地內衛生工作,公共區域衛生由甲方負責打掃,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納公共衛生清潔費 元/平方米。

13、乙方如需在甲方場所釋出廣告及製作燈箱廣告,需與甲方另行簽訂廣告發布或製作協議。

14、節慶贊助費每節元,全年共。全年節慶費用共計 元。

14、開業贊助費元,店慶贊助費元。

15、其他

三、費用支付方式(按以下第

①、協議簽訂同時以現金形式一次性付清。

②、協議簽訂同時以轉帳形式一次性付清。

③、其它方式: 。

四、人員管理:

1、甲方對商場實行統一管理,由乙方選派能上崗,乙方工作人員應服從甲方管理,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管理規定,如有違犯按甲方有關條款處理。

2、乙方工作人員一經核定,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乙方工作人員工資、獎金、制服費、人員培訓費、勞保福利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向甲方交納上崗人員每人每月管理費共服裝費每套貴重物品保證金每人 元。

五、誠信保證:

乙方對所經營的商品,必須完備全套合格經營手續,不得有假冒偽劣,以次充好等違規經營活動,如出現此類問題甲方有權在不通知乙方的情況下自行處理,所發生的費用和後果由乙方負責,甲方並保留追究相關民事、刑事責任的權利。乙方同意不論在任何情況下均應承擔售後服務之責任,全權委託甲方依據《產品質量法》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及甲方向顧客所作的承諾,處理消費者關於乙方所經營商品的投訴,並承擔相應的法律和經濟責任,乙方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對甲方進行賠償。

六、智慧財產權保護:

乙方保證進入賣場銷售的商品及其商標、專利號等不含有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因素。如有因乙方商品及其商標、專利發生的侵權行為,甲方有權立即解除協議,並由乙方承擔一切侵權責任,賠償甲方因此所受到的全部損失。

七、營業管理:

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營業時間由甲方根據實際需要及季節決定,統一開門、統一打烊,未經甲方許可一天未正常營業,則罰款一千元,連續三天未正常營業,則作乙方自動解約處理,甲方有權收回場地另作安排而無需另行通知,乙方所交費用甲方一概不予退還。

八、協議期限及續簽協議:

1、在乙方不違反本協議條款的前提下,本協議有效期限為自至

2、協議期滿如需續簽協議,應提前一個月與對方重新簽訂協議,如未及時續簽協議,甲方有權終止雙方所有合作或按本協議條款繼續執行。

3、協議期滿前,乙方如需終止協議,應提前四十五天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方可終止協議。若乙方在合作中途單方面終止協議,本協議即告終止,同時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九、協議生效: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經授權的代表簽字並蓋章之後生效。

十、違約責任:任何一方在協議規定的有效期內違約,均需承擔相應違約責任,違約方賠償守方因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十一、爭議解決: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不能解決的由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判決。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率。

甲方:家樂購綜合超市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帳號: 帳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超市專櫃租賃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租賃經營場地一事達成一致意見,簽訂如下合同。

一、租賃場地和期限

1、甲方向乙方出租位於文一西路駱家莊西苑一區商鋪41號美時美刻化妝品點協商指定位置 用於乙方從事經營活動。

2、乙方所租場地僅限於經營美甲,不得挪做他用。

3、甲方將租賃場地交付乙方使用。乙方辦理完場地交接手續後,即可按甲方有關規定進行裝修、佈置。乙方裝修、佈置等,但不得影響甲方的經營活動。

二、租金及費用

1、乙方經營所需櫃檯、貨架等經營設施的製作、購買、安裝、維修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2、因法定節假日及不可抗力造成的停電、停水等偶然因素,需要停業閉店的,該停業期間正常計租,租金不退。

三、場地裝修

1、乙方可以在不破壞租賃場地原有結構、裝置、設施和整體風格的前提下,自行對租用的場地進行裝修,費用由乙方負擔。

5、乙方進場裝修必須服從甲方管理,違反規定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6、因乙方裝修而增加的裝置、設施的購置、執行、維護費用由乙方負擔。

四、銷售管理

1、乙方應按甲方規定的統一時間開業和營業,並保證開業時店堂貨品充足。

2、乙方所售商品必須保證證件合法、齊全、有效,商品質量符合有關標準。3、乙方商品銷售價格不得高於其它場所銷售同類商品的銷售價格。

4、乙方因銷售商品而與顧客發生糾紛,應當接受甲方的處理意見。

5、乙方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不得欺騙顧客。如有此等不良行為,致使甲方聲譽受到損害,乙方應當負責消除影響,恢復甲方聲譽,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五、人員管理

1、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對其聘用的人員進行教育,保證其服從甲方管理,愛護甲方營業裝置和設施。

2、乙方上述人員應當遵守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和勞動規範。對於違反勞動紀律和服務規範的人員,乙方應按甲方要求予以相應的懲處。

六、租賃場地的返還

1、如果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一致同意終止合同,乙方應在達成終止合同協議後十天內清點、轉移貨物,清理場地。

2、除非甲方同意,乙方應從租賃場地清除自己所有的一切物品,以及自己所做的一切裝飾和裝修,使租賃場地在所有方面恢復原狀。如果不能恢復原狀或給租賃場地及裝置、設施造成損害,應當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七、其他權利和義務

1、除本合同已有約定以外,甲方還享有下列權利並承擔下列義務:可根據實際經營狀況和發展需要,調整、改造出租的櫃檯;維護正常經營、管理秩序,為乙方合法經營活動提供便利;

2、乙方有下列情形,甲方有權單方面通知解除合同:擅自改變租賃場地、櫃檯或攤位的使用性質;擅自轉租、轉讓租賃場地、櫃檯、攤位或利用租賃場地、櫃檯、攤位進行非法經營活動;逾期不交納租金,經甲方催促後仍拒不交納;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及有關規章制度,不聽規勸。

3、除本合同已有約定以外,乙方還享有下列權利並承擔下列義務:要求甲方提供力所能及的、乙方進行經營活動所必需的其他便利;九、違約責任

1、乙方使用租賃及其裝置、設施不當,造成損壞、丟失的,應當予以修復,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擅自拆改租賃場地及其裝置、設施的,應當恢復原狀,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乙方擅自轉租、轉讓、出借租賃場地或利用租賃場地進行非法活動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場地並可單方解除租賃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剩餘租金50%的違約金並賠償損失。。

5、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無法履行,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其它約定

1、爭議的解決:合同各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經過協商,在三十天內未能達成協議,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賃場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遇顧客投訴、提出損害賠償或有關政府機關對經營活動或商品提出修正意見或處罰時,甲方有權做出處理或決定,乙方應接受該處理或決定。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兩方各執一份。

6、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超市專櫃租賃合同 篇6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身份證號:

為了建立良好的品牌市場形象、確保雙方共同利益,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就乙方租賃甲方管理的商場專櫃鋪位、從事經營活動事宜,制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商鋪情況

平方米(位臵詳見附圖)。二、三樓為樂天瑪特超市,並與一樓相通。【為避免不必要的糾紛,建議按實際使用面積計租,在內部核算時,將租金標準適當提高】 專櫃鋪位位於 層 號,實際使用面積為

第二條 租賃期限、用途:

1、合同租賃期限為 年(自商場正式開業之日起計算,自 20xx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如甲方商場開業時間提前或拖延,以具體開業時間為準。甲方於 年 月 日前將專櫃商鋪交付乙方(乙方需付清保證金),乙方按本合同約定進行裝修,並在商場開業之日前裝修完畢。逾期未裝修完畢,視為乙方違約解除合同。

2、租賃用途:商業,該專櫃屬於商場 區域銷售 品牌的經營。

第三條 租金及相關費用的支付方式:

1、乙方於本合同簽定時,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 元;逾期超過 日未足額交納保證金,則甲方有權另行處分本房產,且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履約保證金於合約期滿終止或解除時,經乙方結清積欠甲方全部債務,並於五日內完成撤櫃、恢復原有裝璜,經由甲方驗收認可,一個月後無息退還其履約保證金。

2、攤位租金的支付方式:在合同期間內,乙方支付房租的方式採取按季交納、提前預付方式。第一次租金和費用於 年 月 日前支付,以後每三個月的最後一個月的25日前支付下個季度租金和費用。

3、乙方須交納的租金及相關費用(人民幣):

①租金: 元/年/㎡。

②公用電梯(含自動扶梯,下同)、公共水電費、消防中控室、空調中控室等公共設施裝置費用,標準為 元/年/㎡。

③管理服務費,按 元/月/㎡。

④空調費,收費標準另行通知。

⑤如乙方需要安裝獨立水錶、電錶,乙方以安裝在室內的水、電錶度數按月交納,次月 日前向甲方交納上月費用,水電費按當地主管部門的標準執行。電損耗,按實際用量分攤。

第四條、貨款結算

雙方協商,按下述第 種方式結算貨款:

1、乙方以自己名義經營,乙方所銷售收入由乙方自行收取、自行管理。為提升商場的檔次和形象,甲方會在合適的時機實施統一收銀,原設定租金和費用等依照合同約定執行。具體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甲方統一收款,代開發票,開發票的稅負(銷售額的 %)乙方負擔。

第五條 專櫃管理

1、乙方自己辦理租賃許可、營業執照並承擔費用。商場由甲方統一管理,乙方應遵守甲方的統一工作時間、各項規章管理制度及管理;如有違反,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相關管理制度接受處理。若因乙方未辦理有關登記手續,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視為乙方違約解除合同。

2、合同期內乙方不得將經營場地全部或部分移作它用,乙方不得轉租、轉讓或以其它任何方式交與第三者使用或與他人共同使用。

3、在經營期內如遇甲方重大政策性變化或結構調整,甲方基於統一管理,有權調整銷售區域的劃分、變更銷售專櫃位臵、增減乙方經營面積,乙方保證無條件服從。如乙方不服從調整,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不承擔違約責任。

4、乙方的產品必須符合商場的業態區域劃分。乙方商品須經甲方稽核後方可陳列銷售,乙方新增品牌須經甲方稽核合格後,方能進行銷售;未經稽核私自上櫃銷售的,乙方同意支付違約金1000-5000元,具體數額甲方確定。認並遵守甲方所制定的規章制度與管理規定。

6、未經甲方批准,乙方一律不準在商廈亂貼、亂畫、亂掛廣告牌、條幅、燈箱及宣傳品等物品;如乙方使用甲方廣告位,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廣告位的使用費。

7、乙方應對自己承租範圍內的生產安全、消防安全負全責,並不得妨礙、破壞專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消費設施等。發生緊急情況時,甲方有權暫停商廈內任何設施裝置的使用,進行搶修。

8、甲方負責商場內公共部分的地面與吊頂、公共衛生間、電梯等的裝修;專櫃內的裝修(含玻璃櫥窗)全部乙方負責,乙方應保證裝修方案、材料等符合消防、安全生產、環保等方面的要求。乙方進駐甲方商廈,必須根據自己產品風格進行裝修,並須符合甲方整體風格要求。乙方裝修前須將裝修方案提交甲方運營招商部,經同意後嚴格按該方案施工,裝修費用乙方負責。為統一風格、美化專櫃形象,甲方統一在乙方專櫃櫥窗下方內側貼上貼紙。乙方同意並保證不得以任何理由拆除此處貼紙。

9、乙方在甲方所經營商品,由乙方辦理財產保險。乙方未對所經營商品進行財產保險或未足額投保時,發生事故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10、嚴禁乙方在使用區域及其他相關區域使用大功率電器,乙方因經營需要確需增加其他電器時,需報甲方提前審批。

11、乙方在甲方商廈經營,對甲方財產應妥善使用,因乙方使用不當或其他過錯造成甲方財產的毀損滅失,甲方有權要求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

12、乙方如經營食品,乙方需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保證食品安全,並對食品安全管理負全責。如國家規定需取得經營許可的,乙方自己負責辦理,費用乙方自己負擔。

13、乙方如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肖像權或其他權利,所有責任乙方負擔。

14、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乙方經營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債權債務,均由乙方自己承擔。

第六條 乙方在甲方經營的同時,保證在進入威海市區其它商場或在其他位臵開辦專賣店前30天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否則,視同乙方違約,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50000-100000元違約金(具體數額甲方確定);同時,甲方可視情節調整其專櫃位臵或解除合同。

第七條 產品的銷售

1、乙方應保證產品質量,不得銷售偽劣產品、“三無”產品及證照不全的商品;乙方需依法建立進貨、銷售檔案,乙方銷售的商品,甲方根據需要可以要求乙方提供下列資料。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真實有效的相關證件,並在提供的證件上加蓋公章;出現任何問題,乙方同意承擔全責。

(1)國產商品應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商標註冊證書、產品檢驗報告、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授權代理或委託書及其他依法應具備的證照;

(2)進口商品需提供:經銷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產品報關單或進口增值稅繳款專用書、進出口檢驗檢疫證明、國內內銷權、商標註冊證書、授權代理或委託書及其他依法應具備的證照。

2、乙方單方面的促銷活動,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保證首先在甲方經營場所舉辦或與第三方同時舉辦,甲方為其提供便利條件,費用由乙方承擔。如違約,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10000-50000元違約金(具體數額甲方確定)。

3、乙方經營的商品如在第三方有售(含乙方經營及非乙方經營的),乙方保證其產品促銷活動的內容、力度、期限等與第三方保持一致,不得滯後於第三方;如違約,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20xx-10000元違約金。

4、商品銷售必須明碼標價,乙方員工在銷售過程中不得與顧客討價還價。如違約,乙方同意第一次違約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0-10000元,具體數額由甲方視情節確定;乙方第二次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如不解除合同,乙方仍按上述標準支付違約金。

5、乙方所銷售的產品由乙方採購,費用乙方負擔;乙方與採購商之間的糾紛由乙方自己負責。

6、合同期內,甲方如果進行統一的宣傳促銷活動、或甲方在節假日的促銷活動,乙方應予以積極配合執行並分擔費用,否則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直至解除合同。

第八條 商品的價格

1、商品銷售價格由乙方自行制定,但必須遵守《價格法》和國家物價政策。

2、乙方保證在甲方所銷售商品零售價不高於其他商場、專賣店同種商品(處理品除外)的價格。如有違約,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20xx元,具體數額由甲方視情節確定。

3、乙方同類商品在甲方所在地的其它商場或專賣店調價、打折或其它促銷活動,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保證與第三方同時執行;否則甲方有權自行調價、打折或促銷,其損失由乙方承擔。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0xx-10000元,具體數額由甲方視情節確定。

4、乙方在實行全國統一零售價格時,不得高於省內及周邊城市的定價,否則甲方有權下調價格。

第九條 商品的質量

1、乙方保證嚴格執行國家、地方相關的法律法規,並負責商品的售後服務工作。對乙方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務有顧客投訴時,乙方同意全權交由甲方處理,乙方保證服從甲方處理裁決並承擔相關責任和費用。

2、合同期內,乙方同意承擔國家相關監督部門進行市場監督抽查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及其行政處罰。

3、乙方應按有關規定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明檔案,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保證提供的商品貨真價實、證照齊全、質量合格,不得經營假冒偽劣商品;如乙方違反,甲方有權責令乙方的商品進行撤櫃,同時乙方同意支付甲方違約金5000-10000元,具體數額由甲方視情節確定。

4、乙方提供的商品如不符合國家、行業、地方相關標準,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商品撤櫃,同時乙方同意支付甲方違約金1000-5000元,具體數額由甲方視情節確定。

5、乙方應對所銷售的商品質量、服務質量負責,因質量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乙方負責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6、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產品質量、服務質量及售後服務等按甲方統一規定進行監督管理。

7、為了維護甲方商廈的市場信譽,如因產品質量、服務質量問題或售後服務等,乙方不予處理或拖延處理的,甲方有動用質量服務保證金的權利。甲方動用的款項,乙方須在一個月內補齊。

1、專櫃銷售人員根據實際需要由乙方自行聘用,員工的工資、獎金、津貼、社會保險等由乙方承擔。員工與乙方建立勞動關係,與甲方不存在勞動關係。

2、乙方向社會招聘的銷售人員須服從甲方管理,國家對部分行業從業人員有特殊要求的,還需滿足該要求。

3、乙方銷售人員須統一穿著甲方員工制服上崗,其服裝費 元由乙方承擔;未經甲方同意,乙方銷售人員不得穿著其它服裝上崗。乙方對其招聘的員工在甲方營業場所所發生的一切損害甲方或其他方利益的行為負有連帶責任。

4、乙方營業人員違反甲方制定的商場規章制度者,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對屢教不改及嚴重違反者,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對其調換或辭退。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乙方擅自停業超過 天的。

(2)乙方擅自改變商鋪的使用性質,或未經甲方同意將場地轉讓、轉租的。

(3)乙方經營期間,因產品質量、服務質量等原因給甲方造成惡劣影響的;或違法經營導致被行政處罰、媒體曝光的。

(4)逾期兩個月以上未付清當期租金的。

(5)乙方拖欠各種費用總額達到 元以上,或雖未達到上述金額,但拖欠日期超過 日的。

2、本合同有效期內若因不可抗力、國家政策變化或政府行為等終止,雙方皆不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在合同期內逾期交付租金及其他費用,除應及時如數補交外,甲方可按欠付金額的1%/日收取逾期違約金。

4、合同履行期間,乙方違約解除租賃合同或因乙方違約導致甲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已經收取的租金、保證金等不予退還。

5、一方若違約提前解除合同,須向對方支付年租金總額50%的違約金。一方違約導致對方解除合同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支付合同年租金總額50%的違約金。

6、甲方商場開業前,如一方解除合同的,乙方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

第十二條 1、合同解除或終止時,未經甲方同意的改建、擴建及添附財產,無償歸甲方所有。合同解除或終止時,經過甲方同意的改建、擴建及添附財產,如未與房產及附屬物形成附合的,乙方可以拆除,但因拆除造成毀損的,乙方應當恢復原狀;如與房產及附屬物形成附合的,無償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

2、合同到期乙方不再續簽或解除合同的,乙方存放在專櫃鋪內的商品,須3日內將商品全部撤走;過期乙方仍沒有撤走的商品,視同乙方放棄,甲方有權進行處理,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並形成文字,經雙方簽字後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直接向威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成立,乙方足額交納保證金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場專櫃租賃合同範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商場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經營位置和麵積

乙方租賃鋪位為甲方商場 層 區 號櫃位(位置見本合同附件一),寬為 米,長為 米,共計 平方米(使用面積)。

第二條 經營期限和經營專案

1、租賃期自年月年日,租賃期限為續租賃,應提前兩個月提出書面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續約優先權;租賃合同期滿前兩個月,乙方未提出合同續簽書面申請,或根據規定雙方就續簽未達成協議時,租賃期滿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2、乙方在甲方商場所經營專案限於品項品牌範圍內商品。乙方如需轉換成其他品牌,必須書面報經甲方同意,否則屬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三條 乙方應提供的資料

乙方經營所需的各類證照均自行辦理並承擔費用。在合同簽訂時將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相關證件影印件交甲方備案。經營進口商品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相關資料:即營業執照、企業程式碼證、稅務登記證、商標註冊證明、授權或代理(經銷)證明、生產、銷售許可證、商品合格檢驗證、進口商品報關單和商檢證等資料影印件。

第四條 租金、保證金及付款方式,貨款結算方式

1、乙方租賃甲方鋪位年租金,支付方式;

2、租金按年結算,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乙方如逾期交款,按應付款金額每天支付1%違約金給甲方;

3、應交納水電費的專櫃按水電錶數繳納水電費給甲方,從乙方當月貸款中扣除或結算時繳納現金;

4、乙方經營產生的工商、稅務和專營等行政部門費用由乙方自理,甲方不承擔向乙方提供稅務發票義務;

5、租金始算日為金珠茂業百貨開業日;

6、乙方簽訂合同之日起向甲方交納贊助費贊助費一經交納無論何種情況均不予退還;

7、乙方應向甲方繳納元/月員工管理費,從乙方當月貨款中扣除或結算貨款時繳納現金;

8、乙方應向甲方繳納/月的廣告費,從乙方當月貨款中扣除或結算貨款時繳納現金;

9、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商品質量保證金元,合同期滿後,乙方按甲方 規定辦理完有關手續,甲方 個月後予以無息退還乙方保證金。合同終止後,對合同終此前商品質量“三包”可能發生的費用仍由乙方承擔;

10、甲方定於每月1至15日或16至31日為銷售額結算期,甲方當月16至25日或下月1至10日為貨款支付期,逾期順延下月。貨款結算時,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納稅證明,方可結帳。若乙方對帳不清,手續不全,甲方有權拒絕付款;

11、甲方向乙方提供統一的經營用品,如:銷售小票、價籤等,根據乙方領用數量另行計算,費用由乙方承擔。會員卡消費折扣雙方各承擔 %,乙方應承擔甲方發售的集團消費卡和銀行卡手續費,按刷卡金額的1%收取,以上費用從乙方當月銷售款中扣除或結算時以現金或支票交納。

12、乙方實行自主經營、自行管理、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自擔風險和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五條 商品管理

一、價格管理:乙方在規定經營範圍內合法經營並接受甲方質量監督和物價管理,價格調整或打折應提前一天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執行。乙方經營的價格不得高於本市其他商場同商品的零售價格,否則乙方應按差額的三十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二、商品管理:在經營中,甲方根據商場實際情況,向乙方提出商品更換的意見,乙方須配合並作出相應調整。專櫃之間經營品種出現衝突或發生糾紛時,爭議各方應接受甲方的協調或調解。

三、質量管理:乙方商品的質量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如屬商品本身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處理。如符合甲方的退、換貨規定,乙方必須無條件辦理退、換貨。乙方承諾不銷售假冒偽劣商品,若有違反,經國家技術監督、工商等政府部門查實,乙方除承擔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責任外,甲方有權按該批假冒偽劣商品零售總值的二倍至五倍向乙方收取違約金,並解除合同。如因乙方出售的商品引起消費者投訴、索賠、訴訟等事宜,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解決爭議,以維護乙方商品品牌的信譽和甲、乙雙方的誠信,相應的賠償費用由乙方承擔。如遇特殊情況,甲方享有決定權,乙方須接受甲方的決定。

四、乙方應保證所有在甲方商場銷售的商品不侵犯任何商標、專利、外觀設計等智慧財產權,並自行承擔因上述侵權行為所引發的一切後果及費用,還應向甲方支付侵權行為所涉商品價值二倍至五倍的違約金。

五、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提供商品和商品生產企業的證明檔案,若因乙方提供的證明檔案無效、失效或假冒,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六、乙方存放在甲方商場、倉庫內的貨品自行投保。

第六條 營業管理

一、乙方自聘專櫃銷售人員名單須報甲方備案,經甲方培訓後方可上崗。

二、乙方保證自聘銷售人員嚴格遵守甲方規章制度;保證按《勞動法》履行用工手續,按時支付銷售人員工資和法定的福利待遇;因乙方與專櫃銷售人員引起的勞動糾紛,後果由乙方負責。甲方有權協助政府勞動部門從乙方的結算款中扣減乙方拖欠所屬銷售人員的勞動報酬,不另行書面催告。

三、乙方專櫃銷售人員營業時須著甲方統一員工制服,配戴甲方統一工牌,非專櫃銷售人員不得參與現場銷售活動。

四、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不合格或嚴重違規違法的銷售人員,因乙方銷售人員給甲方或消費者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乙方專櫃員工入職時應支付下列費用(由乙方承擔);

A、工牌費10元/人,行為保證金/人,小計元;

B、工裝:2套/人,其中冬裝元/套,夏裝元/套,小計

六、在甲方規定的營業時間內,乙方不得推遲營業、提前結束營業、停止營業或進行裝修調整,如違反規定3次以上,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已交的租金和保證金不予退還。若甲方因整體或區域性裝修改造要求乙方暫停營業時,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安排,停業期內乙方免交有關費用。

七、乙方銷售款一律由甲方收銀臺統一收銀,嚴禁乙方人員截留銷售收入、私自打折或將業務轉移至商場外銷售。若有違反,乙方應按其所收金額的10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從乙方結算貨款中扣除,如有不足,乙方應以現金予以補足。

八、乙方承諾無條件服從甲方為保證商場佈局合理,品牌優化的統一調整安排,乙方並自行負責裝修。

九、乙方不得將經營設施場地轉租、轉包、轉讓、擔保或抵押,不得經營本合同規定品牌以外的其他商品。

十、乙方只能在經營場地內經營,如擅自擠佔他人鋪位和公用通道擴大營業面積,應按超出面積每月5000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促銷管理

一、乙方所經營的商品在甲方商場開展促銷活動時(一年不少於四次大型促銷活動),須經甲方書面批准後方可能實施,有關促銷方式、促銷廣告、宣傳品的使用須遵守甲方有關規定,並經甲方批准後實施。

二、乙方同類商品在本市其他商場或專賣店促銷時,須在甲方場地同時進行。甲方在重大節慶(包括元旦、春節、五一、國慶、中秋、店慶等,但並不限於以上節日)組織的整體促銷活動,乙方必須配合參加並承擔相應費用,且承擔的扣率不得低於其在其它經商場所承擔的促銷扣率,具體承擔的折扣率甲方另行告之。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及違約責任

一、如乙方違反下列其中任何一項規定,乙方應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單方面全部或部分解除本合同,且無須向乙方承擔賠償損失等任何責任。但該解除合同不影響甲方向乙方請求損害賠償。

1、 擅自將承包場地、商品、設施作抵押、擔保、轉租、轉包、轉讓或與第三人合作經營的;

2、 拖欠應繳款項兩個月以上(含兩個月)的;

3、 擅自更換或改變甲方認可的專櫃裝修、設施和經營範圍;

4、 擅自停止營業八小時以上(含八小時);

5、 嚴重違反甲方商場規章制度,經甲方二次書面通知而不改正的;

6、 經營過程中有嚴重損害甲方利益、企業形象或嚴重違反本合同的其他行為;

7、 被國家有關部門查封或清盤;

8、 被申請執行時或被申請先予執行時或被申請財產保全或人民法院對其作出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的裁定時。

甲方因上述原因單方面解除合同時,應提前三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後必須在三日內撤出經營場地,乙方已交的租金和保證金不予退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

1、 依法申請破產或整頓時;

2、 發生解散事由時;

3、 被吊銷營業執照時。

乙方因上述原因單方面解除合同時,應提前三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後應配合及時辦理相關撤櫃手續,租金和保證金在扣除應交費用後,不計息退還。除以上原因外:①乙方如需提前終止合同,應提前60天通知甲方,乙方已交租金和保證金不予退還;②甲方如需提前終止合同,應提前60天通知乙方;在各項費用清結後,保證金三個月後以不計息方式退還乙方。

二、合同有效期內,若乙方月銷售額連續三個月單位營業面積銷售額居甲方同類專櫃或區域末位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損失自負。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三十日內或甲方指定清退期限內撤出商場,在結清各項費用後,質量保證金三個月後以不計息方式退還。

三、乙方退出經營場地時,應及時將場地內屬其所有的貨物、可移動櫃檯全部撤出;保留固定裝修櫃檯及配件,不得破壞原有場地和影響甲方正常營業,否則因乙方責任造成不良後果,甲方有請求法律保護和要求經濟賠償的權力。

四、合同有效期內,如有不可抗拒(如火災、水災、地震、戰爭、暴亂、國家重大政策的改變)的因素而導致商場無法經營及財產損害,本合同可自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乙方應於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七日內撤走屬其所有的全部商品。

五、合同解除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撤櫃時間或將商品繼續存放甲方倉庫,否則甲方對佔用貨櫃等營業場地的將按每日每平方米5000元收取場地佔用費;佔用倉庫的,按每日每平方米200元收取壓倉費。

六、在經營中,乙方所發生之債權、債務及糾紛、訴訟等概由乙方承擔全部負責,與甲方無關。合同期內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商場各項有關專櫃管理制度,如有違反,甲方有權作出相應處罰。

第九條 其它

一、甲乙雙方之間聯絡方式包括通知或採用書面形式,按本合同正文第4頁所示地址,通過傳真、郵寄、傳遞或直接送達方式傳送,任何一方更改地址應提前三日通知對方。甲方致乙方的通知或信件,除按以上方式送達外,可直接傳遞至乙方在甲方商場所設之專櫃,由乙方專櫃人員簽收後,視為有效送達。

二、乙方不得以請吃喝、送錢物等任何形式拉攏腐蝕甲方人員,否則一經查實,乙方須向甲方支付當月貨款10%的違約金。

三、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如在甲方所在地有新老同品牌專櫃,應書面知會甲方。

四、承包期滿,本合同終止,乙方有意續簽租賃合同,須於合同終止前二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因本合同引起的爭議,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訴。

六、甲、乙雙方應對本合同保密。

七、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執叄份、乙方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八、其它: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