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者)姓名: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
出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其中實習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實習期滿後甲方組織考核,合格後正式上崗。
二、工作崗位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語言表演全職教師
崗位工作。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體狀況、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工作要求:
第四條合同期內,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維護甲方形象,認真履行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乙方對外代表學校進行的民事活動,必須經學校授權方X,未經授權或以乙方個人名義進行的民事活動,其民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乙方在聘用期間必須遵守學校的各項制度,服從學校的獎勵和處罰方案。
第七條乙方實施教育教學過程中,如果因乙方工作失職或管理不到位,發生的安全事故,乙方應依法承擔責任。
第八條乙方在聘用期間應以人為本,關心愛護學生,做好包括潛能生在內的全體學生的輔導工作,努力提高成效,嚴禁體罰學生。
第九條乙方在教學工作中必須認真履行教師崗位職責,全面落實教書育人工作,努力提高學生的文化成績、思想道德水平和綜合素質。
第十條乙方在教學工作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教學研究活動、教師培訓活動和師生公益活動。
第十一條乙方在聘用期間應服從學校安排,接受各級主管的領導,不得任意推拒學校安排的工作。
第十二條乙方在聘用期間應不斷進行教學研究,加強自身的學習,高速高效地提高自己的素質和教育教學教研水平,以成為“學者型、科研型、創新型”名師為目標。
第十三條乙方在聘用期間,應團結同事,發揮集體智慧,形成嚴謹,團結、合作、進取、創新的團隊。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乙方義務:
1、態度端正,與同事溝通親切,服從上級管理。
2、遵守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制定的教師行為規範;
3、愛崗敬業、務實求新、業務過硬、效果優良,實績達到崗位目標的要求;
4、盡職盡責,教育學生,培養學生,關心愛護學生,不體罰學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因_________化工學校(以下簡稱甲方)教學工作需要,經協商,決定聘用同志(以下簡稱乙方)任課程授課教師,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__學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協商,同意簽定如下勞動合同:
一、聘用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忠誠黨的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教書育人,為人師表,治學嚴謹;
2、能獨立承擔一門課程的教學任務,具有先進的教學理念,能使用先進的教學手段和裝置;
3、對所授課程具有紮實的理論基礎和專業知識,並有一定的實踐技能;
4、乙方年齡必須在十八歲以上,男性在六十五週歲以下,女性在六十週歲以下,身體健康;
5、乙方應持身份證和相關證明本人學歷或能力的有效證件在甲方教務科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二、工作任務及內容: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教學工作需要,擔任班級課程的授課工作,並按甲方的工作任務和崗位責任規定的具體質量要求按質完成教學工作;
2、甲方必須認真執行國家關於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面的規定,為乙方提供必備的教學工作條件,保障乙方安全;
3、甲方為乙方提供教學工作必需的校歷、教學程序表、教學計劃表、教材(及配套的教學參考書)、備課筆記本;
4、乙方在教學過程中應切實履行教師職責,悉心備課、嚴謹執教,堅持課後輔導,認真批改作業和登記成績,按教學要求擬定試卷、批閱試卷、總評學生成績、寫出試卷分析。
三、勞動報酬:
1、乙方完成甲方的教學任務後,在甲方本部教學區的聘用教師均按實際完成的教學工作實行按課時計酬,甲方按15元(人民幣)/(課時)標準支付乙方授課酬金;在阜陽教學區教學的聘用教師按1200元/月支付課酬(不支付其他項補貼);
2、乙方因公致傷、致殘並經縣級以上(含縣級)醫院證明,需要給予治療的,甲方按有關規定報銷醫藥費,解聘後由甲方補發乙方一至三個月的計劃授課課時課酬作為解聘後的醫療補助費。但如屬乙方因違反操作規程或在上下班之外非因公致傷致殘,或在合同期內乙方自行離聘者,不享受醫藥補助費待遇;
四、解聘規定:
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不能繼續承擔教學任務;
(2)乙方在聘用期內,後發現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3)根據職責範圍和崗位責任,不能按甲方要求完成教學任務的;
(4)乙方因觸犯國家法律而被勞動教養或被判刑的,合同自行解除;
(5)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解除合同。乙方單方面要求解除合同時,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方可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五、勞動紀律:
乙方必須服從甲方領導,自覺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國家政策和法律,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任課期間不得遲到、早退和無故曠課,有事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如事先未履行請假手續而無故不能到堂授課,甲方將對乙方給予批評教育,扣除相應的教學課時酬金、罰款直至解聘。
六、其他事項:
1、乙方因工作不負責任,造成甲方的財產損失,應按原價賠償甲方損失;
2、乙方因個人原因,本人不能到崗履行授課職責,須至少提前一個星期向甲方請假,本人不得私自找人替崗;
3、授課期間若因甲方原因而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授課,如系臨時停課未能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到校後不能正常授課,甲方對乙方課時費應予支付;如系階段性停課,甲方應支付乙方該階段計劃授課課時的60%課酬。
七、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到期終止合同。合同到期後,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根據工作需要,繼續簽定聘用授課合同。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校黨群辦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聘用單位)乙方:____________(受聘人)
名稱: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教師資格種類:___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聘用合同書並保證嚴格履行。
一、聘用崗位
第一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學歷、職稱、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崗位為。
第二條聘用期間若乙方不能勝任現在的工作崗位,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但不能調低乙方的基本工資。
二、合同期限
第三條合同期限為以下第種:
1、固定期限合同,正式聘用期不得低於________年,但乙方提出簽訂期限低於________年期限合同的除外。
合同期限一_______年以上不滿________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________月;________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________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甲方聘用乙方的合同期限:____________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包含試用期為個____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
3、完成一定工作任務合同:完成任務的標誌是:____________。
三、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組織實施教育教學活動;
(三)獲得乙方提供與其聘用崗位相一致的工作服務;
(四)根據有關規定,對乙方在聘用期內的工作實績進行考核並實施獎懲;
(五)享受乙方為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所形成的作品、發明、專利、技術成果等的智慧財產權所有權;
(六)聘任教師及其他職工;
(七)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
(二)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執行國家教育教學標準,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三)維護受教育者、教師及其他職工的合法權益;
(四)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時支付乙方的工作報酬,保障乙方應享有的工作待遇,並根據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五)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
(一)按時獲得勞動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帶薪休假;
(二)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三)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四)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五)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發表意見;
(六)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
(七)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七條乙方的義務:
(一)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二)嚴格遵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三)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學校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履行崗位職責,做好本職工作,完成工作任務;
(四)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五)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的全面發展;
(六)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七)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得散佈有損於甲方聲譽的言論,保守甲方的工作祕密或工作中涉及的絕密、機密資訊;
(八)不得以所聘用身份從事商業性活動,利用工作便利為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間接謀取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利益;
(九)依法應履行的其他義務。
四、工資和社會保險
第八條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按________月支付乙方的工資。乙方試用期工資為人民幣元/________月;正式聘用期工資為人民幣元/________月。每________月________日(每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為(當或上)________月工資的發放________日,不得拖欠工資。合同期滿不續聘的,甲方應在合同期滿的三個工作________日以內發放聘期最後一個________月的工資。
第九條甲方應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依法確定乙方的工資結構,乙方的獎勵、補貼等按甲方依法確定的分配製度、方式和標準執行。
第十條在合同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調整乙方的工資。
第十一條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其中上繳社會保險費中乙方個人負擔部分,由甲方按月從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十二條乙方應交納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三條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內公休假、女工保護待遇、因工負傷、傷殘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負傷和患病待遇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合同期內包含寒暑假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第九條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寒暑假的工資。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及終止
第十五條本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但下列情況除外: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本合同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二)乙方為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其在孕期、產假及哺乳期內合同期滿的,合同期順延至孕期、產假及哺乳期結束;
(三)乙方因公負傷、致殘而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變更或解除。
第十七條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一)有違法的行為,並被司法機關採取人身限制措施的;
(二)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三)違反學校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達到解聘條件的;
(四)簽訂合同時採取欺騙手段故意隱瞞個人重要事項的;
(五)故意不履行崗位職責,給學校(幼兒園)工作造成損失的;
(六)體罰學生,侮辱學生的;
(七)連續曠工超過________個工作日或者____________年內累計曠工超過________個工作日的。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和教育教學輔助服務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九條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聘:
(一)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二)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在孕期、產假及哺乳期內的;
(三)因公負傷、致殘而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第二十一條甲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合同的,應根據乙方實際工作時間按約定的試用期工資標準向乙方支付工資。
第二十二條乙方在合同期未滿,未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離職的,甲方應將有關情況報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可將該事實記錄在案。
六、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
第二十三條因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向乙方給予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致使合同無效的;
(六)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七)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八)依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解除合同的;
(九)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本合同期滿終止的;
(十)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而終止合同的;
(十一)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經濟補償金的標準以及補償年限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及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依照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二十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乙方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與乙方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調整乙方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七、爭議處理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平等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按相關法律法規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八、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與今後國家、省、市、區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省、市、區規定執行;國家、省、市、區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第二十九條本聘用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編號: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 日
一、聘用原則:為保證教學管理工作有序進行,真正落實我校辦學宗旨,推動我校學生的藝術教育及文體活動的開展,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二、聘用期限:_______________
三、權利及義務:
1、教師應享有的權利
A.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C.指導學生的學習,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
2、教師應盡的義務:
A、乙方被聘用後必須服從董事會及學校的統一工作安排,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為人師表,教書育人。
B. 認真執行學校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學校對教師每學期的評估、考核。
四、工資發放:每年工資在年終定時發放對消極怠工,漠視校規造成不良影響的教師,校方有權中止合同,解聘時不提前通知,工資算至工作當日,但校方有義務道明解聘理由。
五、工資結構:舞蹈興趣小組培訓一次______ 元,排練舞蹈節目 _______ 元。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字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 日
職業學校教師聘用合同書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經過甲乙雙方協商,現簽訂合同如下:
一、乙方應履行的崗位職責:
1、熱愛本職工作,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範》,遵守國家法律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團結其他教師一道工作。發揚“團結、拼搏、創新”的沙小精神,樹立良好“教風”。
2、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積極推行素質教育,努力鑽研課改理論,用《課標》新理念指導教學,改進教法,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為學生終身發展奠基。
3、積極參加教研活動,努力提高教學質量,所任科教學成績各項指標均在鎮平均線以上;能正確地使用學校現有教學裝置組織教學;認真總結教學經驗,不斷撰寫論文投稿或參評,每期交論文或經驗文章一篇以上。按照實驗國小的要求,積極投身教育科研,走“科研興校”之路。
4、貫徹國家“體、衛條例”;落實安全責任制,確保學生在校安全和所管財產安全。
5、能履行國小級教師職責,“四率”指標達到目標管理要求。並認真履行兼職職責。
二、甲方應履行的職責:
1、甲方按縣教育局所撥經費,發給乙方應享受的工資和補貼。
2、甲方應在本學年(期)末,對乙方履行崗位職責情況進行考核評估,按考核結果和有關規定,乙方享受相應的有關政治、經濟、福利待遇。
3、甲方根據《教育法》、《教師法》等法律規定,努力保證乙方應享受的合法權利。
三、違約責任:
1、乙方在聘任期內,違反合同規定,符合解聘條件之一的,甲方可對乙方解聘。解聘要提前一月通知乙方。
2、甲方不履行合同,乙方可提出申訴或辭職,辭職要提前一月通知甲方。
四、其他事項:
1、如因單位領導人事變動,本合同繼續有效。如確因工作需要在本單位內調整工作崗位,應按新崗位履行職責。
2、本合同有效期為壹年,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自然失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本合同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簽字)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受聘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精神,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教師用 元作為押金。
3.需要辭職的,需前一個月向學校負責人打招呼,否則扣除押金。
4.需要請假的,需提前向負責人打招呼。
為了杜絕月月都有請假現象,現制定____月內有請假一次月底扣除 元工資。
需要請假的請及時與家長溝通並進行調課工作。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
1、按約定取得_____人民幣月的授課報酬;甲方按月支付授課報酬。
2、要求甲方提供與授課物件相關的背景資料及授課的相關業務資料。
3、要求甲方提供良好的教學環境和必須的教學軟體。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以及甲方權利
1、給學生授課必須準備教案以及有關課程規劃,不得隨意進行課程;課堂做好回課、新課、預習工作。
2、按時上課、按點下課、不得提前下課以及推遲上課。
一經發現扣除本節課全部工資。
3、上課必須認真對待,教法新穎能吸引學生,不得使用老一套教法,強行要求學生學習以及敏感語言笨、慢、錯了等推薦鼓勵、讚美教學法。
4、佈置作業要合理,並且要求佈置課前預習作業,佈置的作業必須在課前回訪。
5、對學生進行考勤,對每節課沒來學生必須做好電話回訪工作。
對缺勤的學生安排適當時間進行補課;
6、有組織課堂紀律管理的能力,決不允許課堂中學生亂跑現象。
維持課堂紀律正常的教學秩序對學生如有突發意外情況的,乙方應及時和本中心負責人或家長聯絡並採取合理的應急措施。
7、保證教學質量的提升,學期末組織考試以及考級。
經常主動與本中心負責人聯絡,研究有關教學中存在的問題,接受教學質量檢查日常教學評價,及時反映學生的學生要求,對甲方的教學管理嚴格遵守,及時提出意見或建議。
8、乙方除特殊事由不得隨意請假。
如特殊事由不能按時間上課的,應提前一天通知甲方。
9、乙方應做好教師本職工作,不得有違法行為,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解除與乙方合同。
乙方違法行為以及人身安全問題與甲方沒有關係。
10、乙方試聽學生按報名費用5%提成。
試聽未成功的不發放工資。
工資按課時記錄填寫為標準,不見課時記錄單不予以發放工資。
1
1、提前10分鐘到校備課。
不得踩點上課。
教學進度隨時記錄,不得進度太慢。
1
2、絕對不允許挖學生情況,負責扣除押金。
第四條
本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
確需變更合同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式變更合同。
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本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
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第五條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並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1)發生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而導致課程不能繼續安排;
(2)乙方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如沒有教授資歷或能力)
(3)乙方故意不按時完成授課內容和授課計劃的,
(4)通過組織學生對授課質量進行測評後,乙方教學不合格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除以上原因外,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應給予乙方原定授課費的_______%的違約賠償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蓋章)乙方: (簽字)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號:____________教師資格種類:____________
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號:____________學歷: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聘用合同書並保證嚴格履行。
一、聘用崗位
第一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學歷、職稱、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崗位為 。
第二條 聘用期間若乙方不能勝任現在的工作崗位,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但不能調低乙方的基本工資。
二、合同期限
第三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合同期限為以下第 種:____________
1.固定期限合同,自 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包含試用期為 個月,自 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合同,自 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
3.完成一定工作任務合同:____________完成任務的標誌是:____________ 。
三、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____________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組織實施教育教學活動;
(三)獲得乙方提供與其聘用崗位相一致的工作服務;
(四)根據有關規定,對乙方在聘用期內的工作實績進行考核並實施獎懲;
(五)享受乙方為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所形成的作品、發明、專利、技術成果等的智慧財產權所有權;
(六)聘任教師及其他職工;
(七)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____________
(一)遵守法律、法規;
(二)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執行國家教育教學標準,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三)維護受教育者、教師及其他職工的合法權益;
(四)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時支付乙方的工作報酬,保障乙方應享有的工作待遇,並根據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五)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____________
(一)按時獲得勞動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帶薪休假;
(二)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三)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四)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五)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發表意見;
(六)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
(七)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七條 乙方的義務:____________
(一)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二)嚴格遵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三)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學校(幼兒園)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履行崗位職責,做好本職工作,完成工作任務;
(四)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五)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的全面發展;
(六)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七)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得散佈有損於甲方聲譽的言論,保守甲方的工作祕密或工作中涉及的絕密、機密資訊;
(八)不得以所聘用身份從事商業性活動,利用工作便利為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間接謀取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利益;
(九)依法應履行的其他義務。
四、工資和社會保險
第八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乙方試用期工資為人民幣 元/月;正式聘用期工資為人民幣 元/月。每月________日(每月15日之前)為 (當或上)月工資的發放日,不得拖欠工資。合同期滿不續聘的,甲方應在合同期滿的三個工作日以內發放聘期最後一個月的工資。
第九條 甲方應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依法確定乙方的工資結構,乙方的獎勵、補貼等按甲方依法確定的分配製度、方式和標準執行。乙方的工資構成為:____________ ,其中基本工資為人民幣 元/月。
第十條 在合同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調整乙方的工資。
第十一條 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社會保險費中乙方個人負擔部分,由甲方按月從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十二條 乙方應交納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三條 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內公休假、女工保護待遇、因工負傷、傷殘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負傷和患病待遇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在甲方處工作每滿一個學期可以享受一個寒假或者暑假的帶薪假期。乙方在甲方處工作的時間大於三分之二學期的,按滿一個學期計算。
寒暑假工資包括:____________ (寒暑假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或行業最低工資標準)。
合同期限屆滿後甲乙雙方不續簽合同的,甲方須在合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日內支付該寒假或者暑假工資;合同期限屆滿後甲乙雙方續簽合同的,雙方可以協商該寒假或者暑假的工資支付時間,但不得違反法律法規規定。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及終止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期滿即行終止,但下列情況除外:____________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本合同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二)乙方為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其在孕期、產假及哺乳期內合同期滿的,合同期順延至孕期、產假及哺乳期結束;
(三)乙方因公負傷、致殘而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變更或解除。
第十七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____________
(一)有違法的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三)嚴重違反學校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達到解聘條件的;
(四)簽訂合同時採取欺騙手段故意隱瞞個人重要事項的;
(五)故意不履行崗位職責,給學校(幼兒園)工作造成重大損害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____________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和教育教學輔助服務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九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聘:____________
(一)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二)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在孕期、產假及哺乳期內的;
(三)因公負傷、致殘而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____________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合同的,應根據乙方實際工作時間按約定的試用期工資標準向乙方支付工資。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合同期未滿,未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離職的,甲方應將有關情況報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可將該事實記錄在案。
六、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
第二十三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解除或終止合同的,甲方應向乙方給予經濟補償金:____________
(一)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致使合同無效的;
(六)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七)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八)依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解除合同的;
(九)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本合同期滿終止的;
(十)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而終止合同的;
(十一)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 經濟補償金的標準以及補償年限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及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依照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二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乙方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與乙方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調整乙方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七、爭議處理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平等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按相關法律法規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八、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與今後國家、省、市、區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省、市、區規定執行;國家、省、市、區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第二十九條 本聘用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受聘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聘用合同書並保證嚴格履行。
一、聘用崗位
第一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學歷、職稱、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崗位為 。
第二條 聘用期間若乙方不能勝任現在的工作崗位,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但不能調低乙方的基本工資。
二、合同期限
第三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合同期限為以下第 種:
1.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包含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3.完成一定工作任務合同:完成任務的標誌是: 。
三、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組織實施教育教學活動;
(三)獲得乙方提供與其聘用崗位相一致的工作服務;
(四)根據有關規定,對乙方在聘用期內的工作實績進行考核並實施獎懲;
(五)享受乙方為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所形成的作品、發明、專利、技術成果等的智慧財產權所有權;
(六)聘任教師及其他職工;
(七)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
(二)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執行國家教育教學標準,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三)維護受教育者、教師及其他職工的合法權益;
(四)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時支付乙方的工作報酬,保障乙方應享有的工作待遇,並根據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五)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
(一)按時獲得勞動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帶薪休假;
(二)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三)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四)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五)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發表意見;
(六)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
(七)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七條 乙方的義務:
(一)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二)嚴格遵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三)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學校(幼兒園)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履行崗位職責,做好本職工作,完成工作任務;
(四)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五)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的全面發展;
(六)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七)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得散佈有損於甲方聲譽的言論,保守甲方的工作祕密或工作中涉及的絕密、機密資訊;
(八)不得以所聘用身份從事商業性活動,利用工作便利為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間接謀取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利益;
(九)依法應履行的其他義務。
四、工資和社會保險
第八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乙方試用期工資為人民幣 元/月;正式聘用期工資為人民幣 元/月。每月 日(每月15日之前)為 (當或上)月工資的發放日,不得拖欠工資。合同期滿不續聘的,甲方應在合同期滿的三個工作日以內發放聘期最後一個月的工資。
第九條 甲方應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依法確定乙方的工資結構,乙方的獎勵、補貼等按甲方依法確定的分配製度、方式和標準執行。乙方的工資構成為: ,其中基本工資為人民幣 元/月。
第十條 在合同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調整乙方的工資。
第十一條 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社會保險費中乙方個人負擔部分,由甲方按月從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十二條 乙方應交納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三條 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內公休假、女工保護待遇、因工負傷、傷殘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負傷和患病待遇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在甲方處工作每滿一個學期可以享受一個寒假或者暑假的帶薪假期。乙方在甲方處工作的時間大於三分之二學期的,按滿一個學期計算。
寒暑假工資包括: (寒暑假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或行業最低工資標準)。
合同期限屆滿後甲乙雙方不續簽合同的,甲方須在合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日內支付該寒假或者暑假工資;合同期限屆滿後甲乙雙方續簽合同的,雙方可以協商該寒假或者暑假的工資支付時間,但不得違反法律法規規定。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及終止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期滿即行終止,但下列情況除外: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本合同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二)乙方為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其在孕期、產假及哺乳期內合同期滿的,合同期順延至孕期、產假及哺乳期結束;
(三)乙方因公負傷、致殘而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變更或解除。
第十七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一)有違法的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三)嚴重違反學校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達到解聘條件的;
(四)簽訂合同時採取欺騙手段故意隱瞞個人重要事項的;
(五)故意不履行崗位職責,給學校(幼兒園)工作造成重大損害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和教育教學輔助服務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九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聘:
(一)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二)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在孕期、產假及哺乳期內的;
(三)因公負傷、致殘而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合同的,應根據乙方實際工作時間按約定的試用期工資標準向乙方支付工資。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合同期未滿,未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離職的,甲方應將有關情況報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可將該事實記錄在案。
六、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
第二十三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解除或終止合同的,甲方應向乙方給予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致使合同無效的;
(六)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七)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八)依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解除合同的;
(九)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本合同期滿終止的;
(十)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而終止合同的;
(十一)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 經濟補償金的標準以及補償年限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及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依照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二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乙方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與乙方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調整乙方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七、爭議處理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平等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按相關法律法規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八、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與今後國家、省、市、區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省、市、區規定執行;國家、省、市、區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第二十九條 本聘用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教師資格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自願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型別為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其中試用期為____個月。終止日期為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工作崗位與工作量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工作。工作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工作條件與勞動保護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__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乙方每日的工作時間必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課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規定課時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補課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補課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教學用品,建立健全有關教學管理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確保乙方教學工作的正常安全進行。
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乙方在業務培訓、職務聘任、教齡和工齡計算、表彰獎勵、社會活動等方面依法享有與公辦學校教職工同等的權利。
四、工作報酬
第八條 甲方確定工作報酬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元或年薪為_____元。
規定了試用期的,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每月____元。
執行課時制的,工資支付按__________執行。
合同期限內有寒暑假且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寒署假期間的薪金。
第十條 由於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當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________執行。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病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還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工作紀律、獎勵與懲處
第十五條 乙方應當認真履行法定義務,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愛護甲方財產;按要求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第十六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
乙方在教育教學、培養人才、科學研究、教學改革、學校建設、社會服務、勤工儉學等方面成績優異的,甲方予以表彰、獎勵。雙方就獎勵做如下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校的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乙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或體罰學生,經教育仍不改正或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甲方可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或體罰學生,經教育仍不改正或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4)被撤銷教師資格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甲方辦學效益極差瀕臨關閉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經向學校工會或者全體教職員工說明情況,並向教育、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教師在孕期、產期或哺乳期內的;
第二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縣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扣押有關證件等手段強迫從事教學工作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及死亡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子低於部分的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辦學效益極差瀕臨關閉進行法定整頓期間,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二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賠償金。
第三十三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時,乙方在甲方工作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者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單位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的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條款,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的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簽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簽字)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簽字)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精神,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20xx年教師聘用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20xx年教師聘用合同中乙方的權利
1.按約定取得_______元人民幣/課時的授課報酬;
2.要求甲方提供與授課物件相關的背景資料及授課的相關業務資料。
3.要求甲方提供良好的教學環境和必須的教學軟體。
第三條 20xx年教師聘用合同中乙方的義務
1.為甲方的授課積極準備教案;按時、認真上課,佈置及批改作業;保證每次課時(_______分鐘/節課)的完整,內容的充實;對學生進行考勤及紀律管理;學期末組織考試並提供每位學生的最終成績。
2.甲方提出的其它合理要求,例如:課後對有關上課內容的詢問的解答等。
3.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四條 20xx年教師聘用合同中甲方的權利
1.要求乙方按教學計劃按時完成授課,維護授課時的教學秩序,並提供最終考試成績等。
2.組織學生對授課質量進行評議,並根據學生的評議對授課內容及人員進行調整。
3.有權根據自身情況對課時進行調整,對授課內容進行變更,但必須提前通知乙方。
第五條 20xx年教師聘用合同中甲方的義務
1.按時支付授課報酬:_______元人民幣/課時。(寒暑假:學期結束髮放工資,春秋季:每月發放一次工資。)
2.向乙方提供學生的背景資料,講明授課要達到的目的,協助提供和授課有關的業務資料。
3.為乙方的教學提供良好的授課環境和必須的教學軟體。
第六條 20xx年教師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本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
2.確需變更合同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3.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本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並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1)發生不可抗力,即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而導致課程不能繼續安排;
(2)乙方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如沒有教授資歷或能力)
(3)乙方故意不按時完成授課內容和授課計劃的,
(4)通過組織學生對授課質量進行測評後,甲方有理由認為乙方教學不合格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除以上原因外,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應給予乙方原定授課費的_______%的違約賠償金。
甲方因自身原因變更本合同的,應提前通知乙方,沒有提前通知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賠償。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2)由於身體疾病原因,要求提前終止合同或變更授課時間,並提供相關證明,但應提前_______天通知甲方;乙方由於本單位工作、會議、出國等安排,導致無法按時上課的或不能完成教學計劃的,需提供相關證明,同時應承擔___________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 20xx年教師聘用合同中其它事項規定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蓋章: 蓋章: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經甲乙方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協議。
第一條甲方提供場地與品牌資源,並負責整體運營及市場招生管理工作。
第二條乙方的任務:乙方負責的相關教學工作。
課程名稱:
教學時間:由甲方統籌安排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為乙方提供教學工作需求的條件;
2.根據工作需要和--藝術學校的規章制度及本協議條款對乙方進行管理;
3.對乙方的教學工作進行考核;
4.依據考核、考查情況對乙方實施相關獎勵;
5.年末甲方將根據本年度所有教師的考核結果,評出的優秀教師,給予相應獎勵。
6.按照本協議及--藝術培訓學校有關規定,給予乙方從事教學工作應得的課酬及獎金。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認真如實填寫教師資訊表;
2.嚴格按照課程教學計劃教學大綱授課。授課一週內將自己所任課程的教學進度交中心教務處審查,合格後備查;
3.遵守甲方教學管理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教學管理及教學督查,並及時參加中心組織的教研活動,參加中心組織的相關會議;
4.在乙方工作期間,須遵守國家政策、法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
5.在甲方進行招生過程中,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招生;
6.在合作期內,必須服從統一管理,不得擅自解除合作協議;
7.根據本協議及--藝術培訓學校的有關規定取得甲方支付的課酬及獎勵。
第五條甲方支付乙方報酬的形式:
1.課時費的支付:每次課程為180分鐘,90分鐘休息一次,每月按課時計算:8人(含8人)至16人(含16人)保底100元/次;超過16人每多1人加5元/人次;8人以下按照學生實際人數五五分配(注:安排免費體驗試課的學生則不算人數。)
2.課時費支付時間:每月15日支付上月課酬。
3.甲方將對乙方在本學期的教學工作進行考核,合格後甲方在學期末可視情況給予乙方獎勵。
第六條協議生效後,在約定的服務期內,乙方若確有實際困難,不能履行協議,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甲乙雙方均不得無故擅自終止協議,否則,違約方應支付給對方與本協議所教全年課時數相應全額酬金的違約金。
第七條在合作期間,乙方不得在甲方周邊2公里以內進行相同教學活動,並且不得將甲方的生源直接或者間接轉入其他同行機構或個人,否則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協議,並要求乙方支付第六條中所涉及的違約金或向相關部門提起申訴。
第八條本協議經甲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三份,甲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教務處備案。
第九條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交有關仲裁機構仲裁。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聘用專任教師勞動合同書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甲方地址: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戶口所在地地址: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型別為固定期限合同。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其中新聘用教師的試用期為 2個月。終止日期為 年 月 日。
二、工作內容與工作量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工作。
第三條 工作量為每週5個工作日。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按質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工作條件與勞動保護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課時及坐班工作制。在保證完成規定課時及坐班時間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教學用品,建立健全有關教學管理制度,確保乙方教學工作的正常安全進行。
第六條 乙方在業務培訓、職務聘任、教齡和工齡計算、表彰獎勵、社會活動等方面依法享有與公辦學校教職工同等的權利。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補課,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補課費。
四、工作報酬、保險與福利待遇
第八條 甲方確定工作報酬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甲方於每下個月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為除試用期外,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寒暑假期間的基本工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應當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和醫療保險費用。
五、工作紀律、獎勵與懲處
第十一條 乙方應當認真履行法定義務,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愛護甲方財產;按甲方的要求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第十二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乙方在教育教學、培養人才、科學研究、教學改革、學校建設、社會服務、勤工儉學等方面成績優異的,甲方予以表彰、獎勵。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完不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體罰學生,經教育仍不改正的;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甲方可依據本校的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扣發工資、直至解除本合同。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體罰學生,經教育仍不改正的;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4)被撤銷教師資格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2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十七條 甲方辦學效益極差瀕臨關閉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經向學校工會或者全體教職員工說明情況,並向教育、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十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在不影響甲方正常教學工作前提下;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扣押有關證件等手段強迫從事教學工作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七、經濟補償
第二十一條 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1)第十四條。(2)第十六條。(3)第十七條。(4)第十九條(2)、(3)款。(5)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違反第十五條中的任一款,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負責發放給乙方自解除合同之日前的薪金。不再發給乙方任何經濟補償。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四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
第二十五條 甲方以下列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1.《海陽教師行為規範》;
2.《職工守則》
3.《班主任工作條例》
4.《海陽私立學校教師工作紀律及獎懲辦法》
5.《灤縣海陽私立學校教職工考勤制度》。
6.《灤縣海陽私立學校工資政策》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與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蓋章) 乙方: (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蓋章)
委託代理人: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精神,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自4月19日至1月15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係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
1。按約定取得3000元人民幣/月薪資報酬,工作時間按26天/月按計算。
2。要求甲方提供與授課物件相關的背景資料及授課的相關業務資料。
3。要求甲方提供良好的教學環境和必須的教學軟體。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1。為甲方的授課積極準備教案;按時、認真上課,佈置及批改作業;保證每次課時(45分鐘/節課或50分鐘/節課按培訓中心統一規定)的完整,內容的充實;對學生進行考勤及紀律管理;學期末組織考試並提供每位學生的最終成績。
2。解決培訓中心內部學生教學科目課業疑難,不得推卸責任。
3。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具體請參考照《教員日常行為守則》。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
1。要求乙方按教學計劃按時完成授課,維護授課時的教學秩序和安全。
2。組織學生對授課質量進行評議,並根據學生的評議對授課內容及人員進行調整。
3。有權根據自身情況對課時進行調整,對授課內容及上課時間進行變更,但必須提前通知乙方。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需在每月28號的支付乙方上一個月的授課報酬。
2。向乙方提供學生的背景資料,講明授課要達到的目的,協助提供和授課有關的業務資料。
3。為乙方的教學提供良好的授課環境和必須的教學軟體。
第六條本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本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
2。確需變更合同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3。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本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並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1)發生不可抗力,即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而導致課程不能繼續安排的;
(2)甲方經營發生嚴重困難依照國家相關規定宣佈破產,轉賣的;
(3)乙方故意不按時完成授課內容和授課計劃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因個人身體原因,產生疾病或重大身體變故,甲方不承當責任。
除以上原因外,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視違反合同條約,應當支付全額違約金。甲方因自身原因變更本合同的,應提前通知乙方,沒有提前通知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賠償。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2)由於身體疾病原因,要求提前終止合同或變更授課時間,應提前15天通知甲方。
7。違反合同的責任
(1)由當事人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完成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責任,根據實際情況,雙方承擔各自應負的責任。
(2)當事人由於不可抗拒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及時向雙方通報不能履行或者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並看根據情況部分或者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3)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時,首先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1000元。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責任大小及造成的後果再另行追究經濟賠償責任。
第七條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
聘用單位:
受聘人:
深圳市教育局制
說 明
1. 本合同系我市民辦中國小、學前教育機構聘用教師,與受聘人在確定聘用關係簽訂聘用合同時使用的參考範本。
2. 除本合同所列內容外,聘用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附頁增加有關條款,但必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規定。另附頁增加的有關條款須經雙方當事人簽名確認方有效。
3. 書寫時一律用鋼筆或者簽字筆,並使用碳素或藍黑墨水,字跡要端正、清楚。
4. 本合同內的年、月、日一律用公曆和阿拉伯數字;書寫工作報酬等金額,一律用大寫。
5. 本合同所列專案無書寫內容時,可寫“無”或劃上斜槓(/)。
甲方(聘用單位)? 乙方(受聘人)
名稱: 姓名:
單位地址: 身份證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號: 教師資格種類:
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號: 學歷: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聘用合同書並保證嚴格履行。
一、聘用崗位
第一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學歷、職稱、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崗位為 。
第二條 聘用期間若乙方不能勝任現在的工作崗位,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但不能調低乙方的基本工資。
二、合同期限
第三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合同期限為以下第 種:
1.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包含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3.完成一定工作任務合同:完成任務的標誌是: 。
三、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組織實施教育教學活動;
(三)獲得乙方提供與其聘用崗位相一致的工作服務;
(四)根據有關規定,對乙方在聘用期內的工作實績進行考核並實施獎懲;
(五)享受乙方為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所形成的作品、發明、專利、技術成果等的智慧財產權所有權;
(六)聘任教師及其他職工;
(七)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
(二)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執行國家教育教學標準,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三)維護受教育者、教師及其他職工的合法權益;
(四)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時支付乙方的工作報酬,保障乙方應享有的工作待遇,並根據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五)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
(一)按時獲得勞動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帶薪休假;
(二)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三)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四)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五)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發表意見;
(六)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
(七)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七條 乙方的義務:
(一)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二)嚴格遵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三)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學校(幼兒園)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履行崗位職責,做好本職工作,完成工作任務;
(四)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五)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的全面發展;
(六)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七)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得散佈有損於甲方聲譽的言論,保守甲方的工作祕密或工作中涉及的、機密資訊;
(八)不得以所聘用身份從事商業性活動,利用工作便利為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間接謀取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利益;
(九)依法應履行的其他義務。
四、工資和社會保險
第八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乙方試用期工資為人民幣? ? 元/月;正式聘用期工資為人民幣? ? 元/月。每月? 日(每月15日之前)為? (當或上)月工資的發放日,不得拖欠工資。合同期滿不續聘的,甲方應在合同期滿的三個工作日以內發放聘期最後一個月的工資。
第九條 甲方應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依法確定乙方的工資結構,乙方的獎勵、補貼等按甲方依法確定的分配製度、方式和標準執行。乙方的工資構成為: ,其中基本工資為人民幣 元/月。
第十條 在合同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調整乙方的工資。
第十一條 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社會保險費中乙方個人負擔部分,由甲方按月從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十二條 乙方應交納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三條 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內公休假、女工保護待遇、因工負傷、傷殘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負傷和患病待遇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在甲方處工作每滿一個學期可以享受一個寒假或者暑假的帶薪假期。乙方在甲方處工作的時間大於三分之二學期的,按滿一個學期計算。
寒暑假工資包括: (寒暑假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或行業最低工資標準)。
合同期限屆滿後甲乙雙方不續簽合同的,甲方須在合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日內支付該寒假或者暑假工資;合同期限屆滿後甲乙雙方續簽合同的,雙方可以協商該寒假或者暑假的工資支付時間,但不得違反法律法規規定。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及終止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期滿即行終止,但下列情況除外: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本合同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二)乙方為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其在孕期、產假及哺乳期內合同期滿的,合同期順延至孕期、產假及哺乳期結束;
(三)乙方因公負傷、致殘而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變更或解除。
第十七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一)有違法的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三)嚴重違反學校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達到解聘條件的;
(四)簽訂合同時採取欺騙手段故意隱瞞個人重要事項的;
(五)故意不履行崗位職責,給學校(幼兒園)工作造成重大損害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和教育教學輔助服務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九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聘:
(一)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二)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在孕期、產假及哺乳期內的;
(三)因公負傷、致殘而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合同的,應根據乙方實際工作時間按約定的試用期工資標準向乙方支付工資。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合同期未滿,未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離職的,甲方應將有關情況報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可將該事實記錄在案。
六、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
第二十三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解除或終止合同的,甲方應向乙方給予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致使合同無效的;
(六)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七)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八)依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解除合同的;
(九)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本合同期滿終止的;
(十)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而終止合同的;
(十一)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 經濟補償金的標準以及補償年限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及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依照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二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乙方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與乙方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調整乙方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七、爭議處理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平等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按相關法律法規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八、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與今後國家、省、市、區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省、市、區規定執行;國家、省、市、區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第二十九條 本聘用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可另加附頁)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精神,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第二條 乙方的權利
1.按約定取得_______元人民幣/課時的授課報酬;
2. 在本機構工作滿一年後甲方為乙方交社會養老保險70%。
3.要求甲方提供與授課物件相關的背景資料及授課的相關業務資料。
4.要求甲方提供良好的教學環境和必須的教學軟體。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為甲方的授課積極準備教案;按時、認真上課,佈置及批改作業;保證每次課時(_______分鐘/節課)的完整,內容的充實;對學生進行考勤及紀律管理;學期末組織考試並提供每位學生的最終成績。
2.甲方提出的其它合理要求,例如:課後對有關上課內容的詢問的解答等。
3.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
1.要求乙方按教學計劃按時完成授課,維護授課時的教學秩序,並提供最終考試成績等。
2.組織學生對授課質量進行評議,並根據學生的評議對授課內容及人員進行調整。
3.有權根據自身情況對課時進行調整,對授課內容進行變更,但必須提前通知乙方。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
1.按時支付授課報酬。
2. 向乙方提供學生的背景資料,講明授課要達到的目的,協助提供和授課有關的業務資料。
3.為乙方的教學提供良好的授課環境和必須的教學軟體。
第六條 本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本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
2.確需變更合同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3.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本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並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1)發生不可抗力,即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而導致課程不能繼續安排;
(2)乙方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如沒有教授資歷或能力)
(3)乙方故意不按時完成授課內容和授課計劃的,
(4)通過組織學生對授課質量進行測評後, 乙方教學不合格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甲方因自身原因變更本合同的,應提前通知乙方,沒有提前通知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賠償。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2)由於身體疾病原因,要求提前終止合同或變更授課時間,並提供相關證明,但應提前_7_天通知甲方;乙方由於本單位工作、會議、出國等安排,導致無法按時上課的或不能完成教學計劃的,需提供相關證明,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