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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租賃合同(通用10篇)

欄目: 租賃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77W

定期租賃合同 篇1

甲方:

定期租賃合同(通用10篇)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阜成路 號院號房租賃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向乙方出租房屋一間,供乙方經營使用( )。

二、 房屋租賃合同:從 年 月 日開始,至 年 月 日為止,如遇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戰爭等),或北京市政府徵地,單位開發改造等,本合同自動終止。

三、 房屋租金: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租金為 。

四、 付款方式:半年一付 且提前支付租金,租金支付時間為每年 月 日前, 月 日前。

五、 合同期內,乙方不準轉租他人,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承擔自己使用的水,電費和衛生費。

六、 合同到期後,自動終止。如果甲方不再出租或乙方不再租用,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如乙方繼續租用,甲方可優先照顧乙方,租金再議。

七、 乙方必須合法經營,如發生違法問題,乙方負全部責任。

八、 如果甲方發現乙方利用租賃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不退租金。

九、 承租期內乙方應保護室內設施,水,電如發現異常情況由乙方負責維修。如乙方進行改造,不得破壞房屋承重結構,乙方承擔改造的一切費用。如發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十、 如在承租期間發生矛盾,應本著友好互利的原則解決矛盾,如雙方無法達成協議,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代表簽字生效。

甲方代表人簽字:

乙方代表人簽字:

簽字時間:

簽字時間:

年月日:

年月日:

定期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賃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區

二、租賃期限及其約定

1. 租賃期限為_______年_______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 房屋租金:每月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3. 付款方式:按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第一次付款計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_______個月租金及押金);

4. 租賃期間,水、電、煤氣、物業管理費由甲、乙兩方平攤。

5. 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權,乙方需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甲方損失: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無故拖欠房屋租金達10天;

(4)連續三個月不付所有費用的。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1. 甲方保證在出租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應在出租該房屋前辦妥。

2. 在租賃期內,甲方必須確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干擾乙方正常的工作生活,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

3. 租賃期滿後,乙方如需繼續承租,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

4. 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協議的,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協商後解除本協議,無正當理由另一方應給予同意;

5. 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室內結構,並愛惜使用室內設施,如發生自然損壞(如裝置老化,正常磨損等),雙方共同負責對設施進行維修及更換;

6. 甲方於本協議生效之日,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7. 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四、其他說明

本協議生效時該房屋中水電煤各表的起始資料記錄如下:

水錶(起始數):_________________

電錶(起始數):_________________

煤氣表(起始數):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即行生效。

出租方: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期租賃合同 篇3

1.本船所有人保證,在交船之日以及整個租期內,本船應與附表所示的規範相符。如有任何不符,租金應降低必要數額,以抵償承租人由此受到的損失。

船舶狀況

2.本船所有人保證,在交船之日以及整個租期內,本船應水密、堅實、牢固,處於良好工作狀態,在各方面適於貨物運輸,船體、船機和裝置處於充分有效狀態,並配齊合格的船長、高階船員和普通船員。

租期

3.本船所有人出租、承租人租用本船日曆月,從本船交付之時起算。

航行規範

4.本船在倫敦保險人學會保證條款的範圍內,在本船能保持安全浮泊的安全港口、錨地或地點,但不包括進行合法貿易。在本船所有人的保險人承保的情況下,承租人可在上述範圍以外的地區指示船舶進行營運,也可指示本船至本船所有人需要支付附加戰爭險的地區進行營運。但是,不論在哪一種情況下,船體、船機和裝置的保險費均由承租人負擔,但該種附加保險費不得超過按倫敦保險人最低費率的最小險別,以不大於學會定期保險條款的標準格式或學會戰爭險的標準格式的保險條件所徵收的保險費。承租人在收到有關憑證或因其要求,收到保險單副本時,應將附加保險費付給本船所有人。如此種附加保險費有回扣,應退還承租人。船體、船機的保險金額定為,保險費即按此計算。但如保險單記載的船體、船機的保險金額與上列金額不符,則按較小者計算。

如果阻止本船航行至中國,承租人有解除本租船合同的選擇權。除非事先得到承租人的同意,本船所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為任何目的指示本船停靠中國臺灣港口。

除外貨物

本船用以載運合法貨物,但不包括承租人有權按政府間海事協商組織的規則或所適用的任何主管當局的條例,裝運危險品。

交船港

5.本船在承租人指定的。本船能保持安全浮泊。隨時可供使用的泊位,在辦公時間內交給承租人使用。交船時貨艙須打掃乾淨,適在裝貨港接受貨物。承租人接受交船並不構成放棄其本租船合同賦予的權利。

6.本船不得在之前交付。如本船在17點之前沒有準備就緒並交付,承租人有隨時解除本租船合同的選擇權,但不得晚於本船準備就緒之日。本船所有人應給承租人_____天預計交船日通知及____天確切交船日通知。

交船日期

7.承租人在交船港和還船港代表雙方指定驗船師檢驗交、還船時的貨艙並確定船上存油。交船檢驗時間計入本船所有的時間,還船檢驗時間計入承租人的時間。驗船師費用由於所有人和承租人平均分擔。在測定船上存泊前,本船前後吃水應調平或者船尾比船首吃水之差不超過6英尺。

交船通知

貨艙檢驗

本船所有人提供的專案

8.本船所有人應提供和/或支付船長、高階船員和普通船員的伙食、工資、領事費以及其他費用,甲板、居住艙室、機艙及其他必需的物料,全部潤滑油和淡水,船舶保險及入乾塢、修船和其他保養費。

起貨裝置

本船所有人應給全部吊杆和/或轉盤吊提供起重灌置和裝置,達到附表所規定的起重能力,並提供裝卸貨物實際使用二切繩索、滑輪吊纜、吊貨索具及滑輪。如本船各有重吊,本船所有人應為其提供必要的起重灌置。

本船所有人應提供甲板水手按要求開關艙,在本船到達裝卸泊位或地點之前將起貨裝置準備就緒,並提供甲板和/或舷梯值班人員,每艙配備一名起貨機司機或轉盤吊司機按需要晝夜操縱。如港方或勞工組織規章禁止船員開關艙或操縱起貨機或轉盤吊,則由承租人僱用岸上替代工人並支付費用。

照明

本船所有人應用船上燈光和群光燈提供充分的照明,使各艙口和貨艙同時作業。

貨艙清掃

如經承租人要求,併為當地規章所許可,本船所有人應提供船員清艙包括清移墊艙物料。承租人應向本船所有人或船員支付每次清艙定額最高為的費用。

承租人提供的專案、燃料

9.承租人應提供和/或支付主機和輔機用的全部燃油、港口使用費、強制引航費、小艇費、拖輪費、領事費、運河、碼頭及其他捐稅和包括任何外國市政稅和國稅在內的費用,以及交船港和還船港的一切碼頭、港口和噸稅、代理費、佣金,並安排和支付貨物裝載、平艙、積載、解除安裝、過磅和理貨、執行公務的官員和人員的伙食以及其他各項費用和款項。

10.承租人應接收交船時船上所存的全部燃油,並按每公噸燃油和每公噸柴油付款;本船所有人應接收還船時船上所存的全部燃油,並按承租人現行加油合同的還船港油價付款,或者,如還船港沒有合同油價,則按鄰近主要加油港口的合同油價支付。本船交付時船上所存燃油不少於___噸,但不多於___噸;本船歸還時船上所存燃油不少於____噸,但不多於_____噸,柴油不少於____噸,但不多於___噸承租人可在交船前加油,所佔用的時間不計入租期。

承租人有使用本船所有人加油合同的選擇權。在租期內的任何時候,如本船所有人和承租人在航次的主要加油港都不能安排加油,則承租人有權解除本租船合同。

租金率

11.從本船交付之時起至歸還給本船所有人之時為止,承租人應按本船夏季幹舷高度時的總載重噸,以每噸每日曆月的租金率支付租金,不足一月者按比例支付。

第一期租金應在交船後7個銀行營業日,以後各期租金應在到期後7個銀行營業日內,以現金在支付給,每半個月預付。該項租金除了扣除本租船合同已具體規定的專案外,還扣除承租人/其代理人應得的回扣和佣金、有關實際停租或估計停租期間的任何款項或費用,以及經承租人合理估算的有關上述停租期間所發生的任何費用以及根據本船合同,承租人對本船所有人的任何索賠款項。如付款到期之日本船處於停租,則該期租金餘額應在本船重新起租後7個銀行營業日內支付。承租人還有權在最後整月租金中扣除預計代替本船所有人支付的費用或由承租人支付的、應由本船所有人負擔的款項,以及還船時船上所存燃油的估計金額。上述付款,在還船時多還少補。

如承租人不支付租金,本船所有人有權將本船從承租人營運中撤回,而不影響本船所有人根據本租船合同在其他方面對承租人可能具有的索賠權利。

還船

12.本船應在租期屆滿之時,以交付給承租人時的相同良好狀態,在由承租人所選擇的安全、沒有冰凍的港口歸還。承租人有卸畢還船的選擇權,支付本船所有人或船員包乾費最多,以代替清艙,包括清移墊艙物料。

還船通知

承租人應給本船所有人不少於10天的預計還船港口和日期的通知。

最後航次

如本船被指示的航次將超過租期,承租人可使用本船完成該航次,但對於超過租期的時間,如市場運價高於租約規定的租金率,則按市場運價支付租金。

載貨艙室

13.除保留適當而足夠的艙容供船長、高階船員、普通船員使用及存放船具、屬具、傢俱、食品和物料外,本船的所有空間和運力,如有客艙,亦包括在內,均歸承租人使用。

甲板貨

承租人有權按照通常航運慣例在甲板和/或艙口部位裝滿貨物,其費用和風險均由承租人承擔。裝載甲板貨應受到船舶穩性和適航性的限制。在航行中,船長與船員對甲板貨應妥善照料並牢固綁紮。

承租人的代表

14.承租人有權派代表一至二人隨船押運並觀察航次儘快速遣的情況。本船應向他們提供免費居住艙室,以及與船長相同標準的伙食,費用由承租人負擔。

證件

15.本船所有人保證持有並隨船攜帶必要的證件,以符合所掛港口的安全和衛生規定,以及所有現行要求。

本船所有人保證,本船起貨裝置及其他一切裝置符合本船所有掛靠港口的規定,並且,本船隨時持有在各方面符合這種規定的現行有效的證件。如由於本船所有人未能使其符合上述規定或未持有上述證件以致岸上人員不能作業,由此損失的任何時間應停租,並且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由本船所有人員負擔。

承租人有權免費使用船上的起貨機、吊杆包括重吊和/或轉盤吊至其最大起重能力。起貨裝置應保持完好工作狀態,便於即時使用,但承租人應將使用重吊的意圖及時發出通知。

燻蒸

在租期內,本船所有人應提供有效的燻蒸滅鼠證書或免疫證書。由於根據承租人指示裝運貨物或掛靠港口而需要的燻蒸,均應由承租人負擔費用,其他原因的燻蒸由本船所有人負擔費用。

停租

16.如由於下列原因造成時間損失、以致妨礙或阻止本船有效營運或使本船不能供承租人使用、則自時間損失時起,至本船重新處於有效狀態,在不致使承租人比時間損失開始之時的船位不利的地點恢復營運為止,租金停付:

船上人員或物料不足;

船體、船機或裝置損壞;

船舶或貨物遭遇海損事故包括碰撞和擱淺而造成延誤;

修船、進乾塢或為保持本船效能所採取的其他必要措施;

未持有或未隨船攜帶有效證件和/或貨運所需要的其他船舶檔案;

船長、高階船員或普通船員罷工、拒絕航行、違抗命令或失職;

任何當局因本船所有人、船長、高階船員或普通船員依法受到指控或違章而對本船實行扣押或干預;

因本船所有人違反本租船合同而停工;

由於本條所提到的任何原因或任何目的或由於傷病船員治療或登岸而使本船繞航、返航或掛靠非承租人所指示的其他港口;

本租船合同另有規定的經約定的停租專案或其他任何原因。

如裝卸貨物所需的起貨機/轉盤吊或其他裝置損壞或不能使用,或起貨機/轉盤吊的動力不足,則不能有效作業的時間應按所需作業的起貨機和/或轉盤吊的數目比例計算時間損失。如上述原因使整船裝完或卸完的時間推遲,則不能有效作業的時間應相應地全部停租。如承租人要求繼續作業,則本船所有人應支付代替起貨機/轉盤吊的岸上裝置的費用,在此種情況下,承租人仍應支付全部租金。但如岸吊數目不夠,則租金應按可供使用的岸吊數目比例支付。

由於上述原因引起的額外費用,包括裝卸工人待時費,如有罰款也包括在內,均由本船所有人負擔,並從租金中扣除。

承租人有將任何停租時間加在租期內的選擇權。

如由於本租船合同所述的任何原因,本船延誤達6星期以上,承租人有解除本租船合同的選擇權。

船速索賠

17.按照本租船合同第1條,如本船營運時速度降低和/或耗油量增加,則由此造成的時間損失和額外耗用燃油的費用,應從租金中扣除。

徵用

18.在租期內,如本船被船旗國政府徵用,則租金應從徵用之時停付。凡預付而不應得的租金以及徵用時船上所存燃油的金額應退還承租人。如徵用期超過一個月,承租人有解除本租船合同的選擇權。

乾塢

19.本船從上次油漆船底起算,應在本船所有人和承租人雙方同意的方便地點和時間,至少每10個月進乾塢一次,清潔和油漆船底。

船長責任

20.船長和船員應儘快完成所有航次並提供習慣性的協助。在營運、代理或其他安排方面,船長應服從承租人的指示。

提單

船長應自己或經承租人要求,授權承租人或其代理人按照大副或理貨員的收據簽發所提供的任何提單。

指示和航海日誌

承租人應給船長提供各項指示和航行指令。船長應儲存完整正確的航海日誌供承租人或其代理人查閱。用英文填寫的甲板/機艙日誌摘錄,最遲應於每航次結束時交給承租人或其代理人。否則,以承租人提出的資料為準,本船所有人對此無權提出索賠。

如承租人有理由對船長、高階船員或輪機員的行為表示不滿,本船所有人在接到意見書後,應立即調查。如情況屬實,本船所有人應及時予以撤換。

碼頭工人

21.裝卸所需的碼頭工人和理貨員由承租人安排並視為本船所有人的受僱人,接受船長的指示和指導。承租人對所僱傭的碼頭工人的疏忽、過失行為或判斷錯誤不負責任,對引航員、拖輪或碼頭工作的疏忽、不當積載或積載疏忽造成的船舶滅失或損壞,亦不負責。

墊款

22.如經要求,承租人或其代理人應向船長墊付本船在港的日常開支所需的款項,收取2.5%的墊款手續費。此項墊款從租金中扣除。但承租人或其代理人認為必要時可拒絕墊付。

冰凍

23.本船不得派往,亦無義務進入任何凍封的地點,或本船到達之時,由於冰凍原因,燈塔、燈船、航標和浮標將被或可能被撤去的地點,或由於冰凍原因,本船具有不能順利抵達或在裝卸完畢後不能駛離的危險的地點。本船沒有破冰航行的義務,但如經要求,應尾隨破冰船航行。

船舶滅失

24.如本船滅失,租金從其滅失之日正午起停付。如本船失蹤,租金從本船最後一次報告之日正午起停付。凡預付而不應得的租金應退還承租人。

加班

25.如經要求,本船應晝夜作業。除非本船停租,承租人應以每日曆月定額向本船所有人支付作為高階船員和普通船員的加班費,不足一月按比例計付。

留置權

26.為了得到根據本租船合同提出的索賠,本船所有人有權留置屬於定期承租人的貨物和轉租運費以及提單運費。為了索回預付而不應得的款項,得到因本船所有人違約造成的損失而提出的索賠,承租人有權留置船舶。

救助

27.救助或救援其他船舶所得的一切報酬,在扣除船長和船員應得的份額與各項法定費用和其他開支,包括按本租船合同對救助所損失的時間而付的租金,以及損壞的修理和消耗的燃油後,由本船所有人與承租人平均分享。救助或企圖救助人命或財產無效果所造成的時間損失和費用,由本船所有人和承租人平均分擔。

轉租

28.承租人有轉租本船的選擇權,但原承租人始終對本船所有人負有適當履行本租船合同的責任。

走私

29.本船所有人應對其受僱人員的不法行為和故意錯誤行為,如走私、偷盜、行竊等一切後果負責,由此造成的本船延誤應予以停租。

退保險費

30.由於本船在港時間達30天以上並照付了租金,本船所有人因此從保險人那裡得到的所退保險費應給予承租人。

戰爭

31.如船旗國捲入戰爭、敵對行動或戰爭行為,本船所有人和承租人雙方均可解除本租船合同。本船應在目的港或在承租人選擇的安全、未封鎖的港口,在卸完貨物後還給本船所有人。

海牙規則

32.本船所有人或其經理人作為承運人,對根據本租船合同所載運的貨物,依照船長簽發的或根據本租船合同第20條由船長授權的承租人或其代理人簽發的提單,按1924年8月25日在布魯塞爾簽訂的海牙規則第3條和第4條的規定,對貨物的短少、滅失或損壞負責。

雙方有責

33.雙方有責碰撞條款和航運公會戰爭除第1條和第2條應視為本租船合同的組成部分,並應訂入根據本租船合同簽發的提單。

碰撞條款及戰爭險

34.共同海損按照1975年北京理算規則在北京理算和解決。

共同海損

35.本租船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應在提交仲裁。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仲裁、佣金

36.本船所有人應按本租船合同所付租金的3.73%向承租人支付回扣,1.25%的經紀人佣金應付給北京中租。如任何一方違約以致全部租金沒有支付,則責任方應賠償經紀人的佣金損失。如雙方協議解除本租船合同,本船所有人應賠償經紀人的佣金損失。在此種情況下,佣金不超過按一年的租金計算的數額。

定期租賃合同 篇4

合同簽訂日期:____

合同簽訂地:_____

出租人: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電傳: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電傳: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合同。

第一條租賃物件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選定,以租給乙方為目的,為乙方融資購買附表第(1)項所記載的物件(以下簡稱租賃物件)租予乙方,乙方則向甲方承租並使用該物件。

第二條租賃期間

租賃期間如附表第(5)項所記載,並以本合同第五條第1款所規定的乙方簽收提單日為起租日或以本合同第五條第2款所規定的甲方寄出提單日為起租日。

第三條租金

1.甲方為乙方融資購買租賃物件,乙方承租租賃物件須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及其給付時間、地點、幣種和次數,均按附表第(9)項的規定。

2.前款租金是根據附表第(7)項所記載的概算成本(以下簡稱概算成本)計算的。但租賃物件起租之日,當實際成本與概算成本有出入時,以實際成本為準,租金按實際成本相應計算。

3.前款的實際成本,是指甲方為購買租賃物件和向乙方交貨以外匯和人民幣分別所支付的全部金額、費用及其利息的合計額(其利息均從甲方支付或實際負擔之日至租賃物件起租日,以外幣____%/年的利率和人民幣___%/年的利率計算)。

4.根據本條第2、3款,當實際成本與概算成本有出入時,甲方向乙方提供《租賃物件實際成本計算書》及《實際租金錶》,向乙方通知實際成本的金額和以實際成本為準,對附表第(8)、(9)、(10)、(11)、(12)項的調整,乙方承認上述的調整。該調整不屬於合同的變更或修改,且不論租賃物件使用與否,乙方都以《實際租金錶》中載明的日期、金額、幣種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5.本合同租金幣種由乙方選定,在合同履行期間不得變更。如因匯率變化給乙方造成的利潤盈虧,由乙方受益或負擔。

第四條 租賃物件的購買

1.乙方根據自己的需要,通過調查賣方的信用,自主選定租賃物件及賣方。乙方對租賃物件的名稱、規格、型號、效能、質量、數量、技術標準及服務內容、品質、技術保證及價格、交貨時間等享有全部的決定權,並直接與賣方商定,乙方對自行的決定及選定負全部責任。甲方根據乙方的選定與要求與賣方簽定購買合同。乙方同意並確認附表第(1)項所記載的有關合同的全部條款,並在購買合同上簽字。

2.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甲方認為必要的各種批准或許可證明。

3.甲方負責籌措購買租賃物件所需的資金,並根據購買合同,辦理各項有關的進口手續。

4.有關購買租賃物件應交納的海關關稅、增值稅及國家新徵稅項和其他稅款,國內運費及其他必須支付的國內費用,均由甲方負擔,並按有關部門的規定與要求,由甲方按時直接支付。乙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條 租賃物件的交付

1.租賃物件在附表第(3)項的交付地點,由賣方或甲方(包括其代理人)向乙方交付。甲方收到提單後,立即電報通知乙方憑授權委託書向甲方領取提單,乙方同時向甲方出具租賃物件收據,乙方簽收提單後,即視為甲方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賃物件。乙方簽收提單日為本合同起租日。乙方憑提單在交付地點接貨,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貨物。

2.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日期領取提單或者乙方拒收提單,甲方將提單掛號寄送乙方,即視為甲方已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賃物件及乙方將租賃物件收據已交付甲方。在此種情況下,甲方寄出提單日為本合同起租日。

3.租賃物件到達交付地點後,由甲方運輸代理人(外運公司)辦理報關、提貨手續。且無論乙方及時接貨與否,在租賃物件到達交付地點後,由乙方對租賃物件自負保管責任。

4.因不可抗力等不屬於甲方原因而引起的延遲運輸、卸貨、報關,從而延誤了乙方接受租賃物件的時間,或導致乙方不能按受租賃物件,甲方不承擔責任。不可抗力包括:政府行為、戰爭、自然災害。

5.乙方在交付地點接貨後,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購買合同指定的地點和時間進行商檢,並及時向甲方提交商檢報告副本。

第六條 租賃物件瑕疵的處理

1.由於乙方享有本合同第四條第1款所規定的權利,因此,如賣方延遲租賃物件的交貨,或提供的租賃物件與購買合同所規定的內容不符,或在安裝除錯、操作過程中及質量保證期間有質量瑕疵等情況,按照購買合同的規定,由購買合同的賣方負責,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第三人就出賣標的物主張權利,出租人不承擔責任,但出租人購買該標的物時明知第三人對買賣標的物享有權利的除外。

2.租賃物遲延交貨和質量瑕疵的索賠權歸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可以將索賠權部分或全部轉讓給承租方。索賠權是否轉讓應當在購買合同中明確。

3.承租人佔有租賃物期間、租賃物造成第三人財產損害或人身傷害的,出租人不承擔責任。

租賃物件的保管、使用和費用應由承租人承擔。

第七條 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租賃期間內,可完全使用租賃物件。

2.乙方除非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將租賃物件遷離附表第(4)項所記載的設定場所,不得轉讓第三者或允許他人使用。

3.乙方平時應對租賃物件給予良好的維修保養使其保持正常狀態和發揮正常效能。租賃物件的維修保養,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其全部費用。如需更換其零件,在未得到甲方書面同意時,應只用租賃物件原製造廠所供應的零件更換。

4.因租賃物件本身及其設定、保管、使用等致第三者遭受損害時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5.不按本條第1款的規定,因租賃物件本身及其設定、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等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稅款(包括國家新開徵的一切稅種應交納的稅款),由乙方負擔(甲方全部利潤應納的所得稅除外)。

第八條 租賃物件的滅失及毀損

1.在合同履行期間,租賃物件滅失及毀損風險,由乙方承擔(但正常損耗不在此限)。

如租賃物件滅失或毀損,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並負擔一切費用。

(1)將租賃物件復原或修理至完全正常使用之狀態。

(2)更換與租賃物件同等狀態、效能的物件。

2.租賃物件滅失或毀損至無法修復的程度時,乙方按《實際租金錶》所記載的所定損失金額,賠償給甲方。

3.根據前款,乙方將所定損失金額及任何其他應付的款項交納給甲方時,甲方將租賃物件(以其現狀)及對第三者的權利(如有時)轉交給乙方。

第九條 保險

在租賃物件到達附表第(4)項所規定的設定場所的同時,由乙方以甲方的名義對租賃物件投保,並使之在本合同履行完畢之前持續有效,保險金額與幣種按本合同所規定的所定損失金與幣種。保險費用由甲方承擔。

保險事故發生,乙方須立即通知甲方,並即行將一切有關必要的檔案交付甲方可用於下列事項:

(1)作為第八條第1款第(1)或(2)項所需費用的支付。

(2)作為第八條第2款及其他乙方應付給甲方的款項。

第十條 租賃保證金

1.乙方將附表第(8)項所記載的租賃保證金,作為其履行本合同的保證,在本合同訂立的同時,交付甲方。

2.前款的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並按《實際租金錶》所載明的金額及日期抵作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如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或當有第十二條第1至5款的情況時,甲方從租賃保證金中扣抵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款項。

第十一條 違反合同處理

1.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不履行合同所規定其他義務時,甲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要求即時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應付款項。

(2)徑行收回租賃物件,並由乙方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2.雖然甲方採取前款(1)、(2)項的措施,但並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規定的乙方其他義務。

3.在租賃物件交付之前,由於乙方違反本合同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也應負責賠償。

4.當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應付的到期租金和其他款項給甲方,或未按時償還甲方墊付的任何費用時,甲方除有權採取前3款措施外,乙方應按附表第(13)項所記載的利率支付遲延支付期間的遲延利息,遲延利息將從乙方每次支付的租金中,首先扣抵,直至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逾期租金及遲延利息為止。

5.乙方如發生關閉、停業、合併、分立等情況時,應立即通知甲方並提供有關證明檔案,如上述情況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甲方有權採取本條第1款的措施,並要求乙方及擔保人對甲方由此而發生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租賃期間,承租人破產的、租賃物不屬於破產財產。

第十二條 甲方權利的轉讓

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間在不影響乙方使用租賃物件的前提下,隨時可將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或部分權利轉讓給第三者,但必須及時通知乙方。

第十三條 合同的修改

本合同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及擔保人簽署書面協議方能生效。

第十四條 租賃期滿後租賃物件的處理

乙方在租賃期滿並全部履行完畢合同規定的義務時,乙方有權對租賃物件作如下選擇:

1.自費將租賃物件歸還甲方,並保證使租賃物件除正常損耗外,保持良好狀態,或

2.租賃期滿30天前,以書面通知甲方,按附表第(10)項和第(12)項所記載的續租租金和續租所定損失金額(其他條件與本合同相同)繼續承擔,或

3.乙方向甲方支付產權轉移費人民幣____元,甲方即將租賃物件所有權轉移給乙方。

第十五條 擔保

擔保人擔保和負責乙方切實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向甲方繳納其應付的租金及其他款項時,擔保人按照本合同項下擔保人所出具的擔保函履行擔保責任。

第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需提起訴訟時,本合同當事人均應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乙方提供必要的情況和資料

乙方同意按甲方要求定期或隨時向甲方提供能反映乙方企業真實狀況的資料和情況,包括:乙方資產負債表、乙方利潤表、乙方財務情況變動表以及其他必要的明細情況表。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上述情況和資料時,乙方不得拒絕。

第十八條 合同、附表及附件

1.本合同附表及第____號購買合同、《實際租金錶》、《租賃物件實際成本計算書》、《擔保函》、《租賃物件收據》均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及擔保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合同書正本一式___份,由甲方、乙方和擔保人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簽字)   法定代表人:____(簽字)

擔保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簽字)

定期租賃合同 篇5

甲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租用乙方船舶事宣達成以下協議:

一、船東授權委託書及船舶證書

本租船合同由甲方與船東或其授權的公司做為乙方簽署。如果船東委託代理簽署本合同,則代理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負責船舶的日常經營管理,並和船東共同對甲方承擔連帶責任(附該船舶“授權委託書”正本)

乙方須向甲方提供船舶有效證書影印件(包括但不限於船舶所有權證書,船舶登記證書,船級證書,船舶保險單),其所列各項範圍與船舶實際情況相符。 乙方保證在交船之日及整個租期內,船舶狀況須與下列規範相符,如有不符,租金應予扣減以補償甲方由此遭受的損失:若因上述條件不服而嚴重影響甲方正常營運或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保留向乙方索賠的權利。

二、船舶狀況

乙方保證,船舶航行區域為內河A、B、C區。在交船之日及整個租期內,本船應水密、堅固、貨倉防水溼設施處於良好的適航狀態,在各方面適於沙、石、泥的貨物運輸,船殼、機器、裝置、船舶檔案、等維持在充分有效狀態,並按規定配齊和維持合格的船長及船員。船舶應提供充分的證明,可以正常作業。

三、貨物:

四、航行範圍

甲方租用乙方提供的適航航區的平板貨船(下稱船舶),按船舶檢驗證書,營運證書規定之範圍從------貨物運輸。甲方如超出以上範圍使用船舶,須事先經乙方同意。

五、租金、押金、消耗及放船費

1、船舶每月租金:(含船員工資、伙食費、船舶保險、船員社保及保險費、船舶修理費)RMB 萬元(大寫 )。憑收據結算租金,租期不足整月的,租金按天計算。租用期間船舶每月提供三天給予船舶辦理保養及辦證時間按(可累結),乙方無權在甲方不營運時自行安排船舶運作。

2、船航行油耗為平均每小時 公斤,以甲方制定各航線定額配油所核定航行時間裡程柴油為標準,按實際營運航次計算。

3、租金結算一次,甲方於每月---日和---日前向乙方支付下月的應付費用,並預付乙方六個月的租金做為押金(租期結束時,在一切手續按合同交接完成後退回),由於甲方原因或因天氣原因或因天氣關係等因素不能投入營運,甲方必須照常支付租金,否則乙方有權終止租約並沒收押金。

4、放船費:起租時甲方派員在船舶停靠港讀油位後加油、押船到目的地港起租,油費由甲方負責。起航港簽證費由甲方負責支付,目的港簽證費由甲方負責支付。油費由甲方負責支付。

六、租期

甲方租用該船舶兩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自船舶放船之日起計算,證租期滿時甲方有權優先選擇續租船舶。續租後合同雙方權利義務仍受本船舶合同約束。如任一方對合同延續有異,則參照合同第十三條約定。

七、停租

因以下事項造成甲方無法使用本船舶的,甲方可停止支付租金。同時甲方可單方面撤銷租約並保留向乙方追償因此遭受的損失。

1、人員或船舶用品不足。

2、船殼、機器或裝置損壞。

3、船舶或貨物遇到海損事故包括碰撞和擱淺而造成延誤(公共海損除外)。

4、未經甲方同意而超出保養時間的修船、進塢或為保持船舶效率所採取的其他必要措施。

5、船舶或船員未持有或未隨船攜帶營運所需的有效證件及其他船舶檔案。

6、船長、船員或水手的罷工、拒航、違抗甲方指令(如執行此命令會危及船舶安全除外)或失職。

7、任何因乙方、船長或船員受到控告或違章對本船舶實行扣留或干預(但由甲方疏忽行為引起的除外)。

8、乙方違反租約而停工。

9、由於本條所提到的任何原因或由於傷病船員上岸治療而使本船繞航、折返或靠掛非甲方所指示的港口。

10、其他乙方原因妨礙或阻止本船舶有效運營或使本船不能給甲方使用。

八、船舶檢修

除非因突發事件,乙方因提前一週向甲方提出書面的船舶檢修計劃,預計超過三天的檢修計劃應提前兩週通知。

乙方應至少提前一個工作日向甲方書面告知檢修完畢時間。雙方根據甲方貨物運輸要求,協商確定船舶投入運營的具體時間地點(港口),則船舶停租檢修時間從當時航次。結束時起至雙力確定的上述投入運營時間按為止,若船舶末在約定時間內抵靠甲方制定港口,檢修時間計算至實際抵港或開始裝貨時為止(具體計算至實際抵港還是開始裝貨之時。由甲方視船舶未準時抵達造成的損失情況決定)同時甲方可要求乙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檢修時間入租期。

九、甲方職責

1、負責安排船舶適航區域和載貨量進行船舶配載貨在掛靠港的裝卸作業的聯絡。

2、負責支付船舶運輸貨物在港口發生的費用。

3、負責支付乙方合同約定的船舶租金。

4、負責支付船舶的海事簽證費,負責業務辦單費,裝卸港口碼頭代理費、靠泊費、特定航線的費用,船舶憑票報銷。

5、負責船舶營運期間的船舶柴油、機油等油採購及船舶維修費等費用。

6、負責辦理船舶在租期間的有關手續並支付相關費用。

十、乙方職責

1、負責支付船員工資、膳食費、福利費、船員生活用品費、船舶保險費、船舶檢驗證書費,應由乙方付擔的費用。

2、負責船舶的船員在甲方租賃期內的保險並按甲方要求提供相應的保險檔案。

3、負責船舶保養、辦理船舶證照、安全檢查及清理油汙等手續,確保船舶正常運營,如停航天數超出累結天數的扣減船舶租金,如發生船舶機械故障應及時搶修,已滿足甲方的貨物運輸要求。如因船舶維修導致甲方貨物無法出運,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如船舶在航行,港口作業中因碼頭裝卸公司或其他第三方的過錯造成對船舶的損害,乙方應及時向責任方協商賠償和善後方案,同時乙方或船長應在損害發生時立即甲方聯絡,並於24小時內書面通知甲方。

4、確保船舶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到達目的港,若無合理原因航速減緩或繞航行駛造成甲方延誤,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並向乙方追償因遭受的損失。

5、服從甲方的合理排程指揮,配合碼頭裝卸作業。如甲方對船長或船員的行為不滿,在情節屬實的情況下,乙方應及時撤換並承擔相關差旅費。如乙方無法安排更換使甲方滿意的船長或船員,並使甲方在連續多個航次中無法正常執行或者給甲方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或聲譽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6、負責船舶及貨物安全,船長、船員須根據甲方的配載計劃對貨物作合理的安全配載。若因船長或船員管理船舶和貨物的過程中的過失或疏忽造成貨物損失損壞的,乙方應及時於甲方相關人員聯絡,於24小時內書面通知甲方,並負責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7、負責做好與碼頭的貨物裝置交接簽收及接收貨物後的單據保管工作,若因乙方未做好上述各項工作而造成貨物損失、損壞,乙方負責賠償責任。

8、船航運營期間應遵守海事、港口有關安全規章和甲方的規章制度,並按期辦理船舶安全檢查,油汙清理手續,做好清理手續,做好船舶及船員管理,確保船舶安全生產。船舶航行如遇雷雨大風、大霧、颱風、洪水等自然災害對船舶航行安全造成威脅時或海事部門封航、禁航等特殊原因,需拋錨待航無法按期開航的,應及時向甲方報告。如船舶發生碰撞、擱淺、火災等情況時,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並採取果斷有效措施保證船舶安全,同時將真實過程詳細登記在航海日誌備案。對甲方排程安排航次任務如出現因航道、碼頭水位限制等威脅到船舶安全的,船員安全,船長有權提出意見或建議,安全無保障的和提出拒載或暫緩航行,並向公司領導提出申訴、協商、必要時調整航次任務。

十一、留置權

為索回已付不應付的款項或因乙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滯留船舶。

十二、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約定的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的情形外(不可抗拒或公共海損事件不屬雙方違約),任何一方擅自提前解除合同的,須賠償對方兩個月的租金做為違約金。

十三、結算方式

甲方依租約規定,每期RMB (大寫)以現金轉賬方式向乙方支付現金,此租金為稅後金額。

十四、合同終止

任何一方對合同延期有異議,須在合同到期日前十五天內就是否延續或修改合同向對方書面提出。雙方未能最後達成協議的,這本合同在到期日自行終止。任何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十五、爭議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及合同履行期間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當地海事部門解決。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於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定期租賃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證孵化專案的正常進行,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同意就下列孵化場地租賃事項,訂立本契約,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____________區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內的____________孵化場地(房屋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使用。該孵化場地的基本情況另附。乙方對該孵化場地做了充分了解,願意進行承租。

第二條:甲乙雙方議定的上述孵化場地的月租金確定為______元/㎡,租金合計為每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物業管理費為_____元/㎡,物業管理費合計為每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租賃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租金和物業管理費按季結算,由乙方在每季的前______日內交付給甲方。付款方式:__________。

第三條:乙方在承租期間,電費按表計算,線損及公用部分電費根據實際用電量按比例公攤,上述兩部分電費由乙方按實交納;水費根據實際使用量,按比例公攤。上述水電費隨同房租按季結算,由乙方交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乙方保證承租上述房屋作為孵化經營用房使用。

第五條:房地產租賃期間,甲方保證並承擔下列責任:

1.乙方能夠正常行使使用權。

2.負責對房屋及其原附著物的定期檢查並承擔正常的房屋維修費用。因甲方延誤房屋維修,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如需出賣或抵押上述房地產,甲方將提前30日通知乙方。

第六條:房地產租賃期內,乙方保證並承擔下列責任:

1.如需對房屋進行裝修或增擴裝置時,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並服從甲方的管理要求,費用由乙方自理。

2.如需轉租第三人使用或與第三人互換房屋使用時,必須取得甲方同意。

3.因使用不當或其他人為原因而使房屋或裝置損壞的,乙方負責賠償或給予修復。

4. 乙方配合甲方正常的房屋檢查和維修。

5. 乙方在租賃期屆滿時,把承租房完好交還給甲方,如需繼續承租上述房屋,應提前____個月與甲方協商,雙方另簽訂契約。

第七條違約責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契約規定的條款,另一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契約,解除契約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額的______向乙方加收違約金。

第八條: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裝置損壞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本契約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市房產管理局或____________市房地產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向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上述房地產在租賃期內所需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承擔。

第十一條:本契約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議定書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契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三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定期租賃合同 篇7

合同簽訂日期:____

合同簽訂地:_____

出租人: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電傳: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電傳: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合同。

第一條租賃物件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選定,以租給乙方為目的,為乙方融資購買附表第項所記載的物件租予乙方,乙方則向甲方承租並使用該物件。

第二條租賃期間

租賃期間如附表第項所記載,並以本合同第五條第1款所規定的乙方簽收提單日為起租日或以本合同第五條第2款所規定的甲方寄出提單日為起租日。

第三條租金

1.甲方為乙方融資購買租賃物件,乙方承租租賃物件須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及其給付時間、地點、幣種和次數,均按附表第項的規定。

2.前款租金是根據附表第項所記載的概算成本計算的。但租賃物件起租之日,當實際成本與概算成本有出入時,以實際成本為準,租金按實際成本相應計算。

3.前款的實際成本,是指甲方為購買租賃物件和向乙方交貨以外匯和人民幣分別所支付的全部金額、費用及其利息的合計額。

4.根據本條第2、3款,當實際成本與概算成本有出入時,甲方向乙方提供《租賃物件實際成本計算書》及《實際租金錶》,向乙方通知實際成本的金額和以實際成本為準,對附表第、項的調整,乙方承認上述的調整。該調整不屬於合同的變更或修改,且不論租賃物件使用與否,乙方都以《實際租金錶》中載明的日期、金額、幣種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5.本合同租金幣種由乙方選定,在合同履行期間不得變更。如因匯率變化給乙方造成的利潤盈虧,由乙方受益或負擔。

第四條租賃物件的購買

1.乙方根據自己的需要,通過調查賣方的信用,自主選定租賃物件及賣方。乙方對租賃物件的名稱、規格、型號、效能、質量、數量、技術標準及服務內容、品質、技術保證及價格、交貨時間等享有全部的決定權,並直接與賣方商定,乙方對自行的決定及選定負全部責任。甲方根據乙方的選定與要求與賣方簽定購買合同。乙方同意並確認附表第項所記載的有關合同的全部條款,並在購買合同上簽字。

2.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甲方認為必要的各種批准或許可證明。

3.甲方負責籌措購買租賃物件所需的資金,並根據購買合同,辦理各項有關的進口手續。

4.有關購買租賃物件應交納的海關關稅、增值稅及國家新徵稅項和其他稅款,國內運費及其他必須支付的國內費用,均由甲方負擔,並按有關部門的規定與要求,由甲方按時直接支付。乙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條租賃物件的交付

1.租賃物件在附表第項的交付地點,由賣方或甲方向乙方交付。甲方收到提單後,立即電報通知乙方憑授權委託書向甲方領取提單,乙方同時向甲方出具租賃物件收據,乙方簽收提單後,即視為甲方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賃物件。乙方簽收提單日為本合同起租日。乙方憑提單在交付地點接貨,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貨物。

2.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日期領取提單或者乙方拒收提單,甲方將提單掛號寄送乙方,即視為甲方已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賃物件及乙方將租賃物件收據已交付甲方。在此種情況下,甲方寄出提單日為本合同起租日。

3.租賃物件到達交付地點後,由甲方運輸代理人辦理報關、提貨手續。且無論乙方及時接貨與否,在租賃物件到達交付地點後,由乙方對租賃物件自負保管責任。

4.因不可抗力等不屬於甲方原因而引起的延遲運輸、卸貨、報關,從而延誤了乙方接受租賃物件的時間,或導致乙方不能按受租賃物件,甲方不承擔責任。不可抗力包括:政府行為、戰爭、自然災害。

5.乙方在交付地點接貨後,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購買合同指定的地點和時間進行商檢,並及時向甲方提交商檢報告副本。

第六條租賃物件瑕疵的處理

1.由於乙方享有本合同第四條第1款所規定的權利,因此,如賣方延遲租賃物件的交貨,或提供的租賃物件與購買合同所規定的內容不符,或在安裝除錯、操作過程中及質量保證期間有質量瑕疵等情況,按照購買合同的規定,由購買合同的賣方負責,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第三人就出賣標的物主張權利,出租人不承擔責任,但出租人購買該標的物時明知第三人對買賣標的物享有權利的除外。

2.租賃物遲延交貨和質量瑕疵的索賠權歸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可以將索賠權部分或全部轉讓給承租方。索賠權是否轉讓應當在購買合同中明確。

3.承租人佔有租賃物期間、租賃物造成第三人財產損害或人身傷害的,出租人不承擔責任。

租賃物件的保管、使用和費用應由承租人承擔。

第七條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租賃期間內,可完全使用租賃物件。

2.乙方除非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將租賃物件遷離附表第項所記載的設定場所,不得轉讓第三者或允許他人使用。

3.乙方平時應對租賃物件給予良好的維修保養使其保持正常狀態和發揮正常效能。租賃物件的維修保養,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其全部費用。如需更換其零件,在未得到甲方書面同意時,應只用租賃物件原製造廠所供應的零件更換。

4.因租賃物件本身及其設定、保管、使用等致第三者遭受損害時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5.不按本條第1款的規定,因租賃物件本身及其設定、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等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稅款,由乙方負擔。

第八條租賃物件的滅失及毀損

1.在合同履行期間,租賃物件滅失及毀損風險,由乙方承擔。

如租賃物件滅失或毀損,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並負擔一切費用。

將租賃物件復原或修理至完全正常使用之狀態。

更換與租賃物件同等狀態、效能的物件。

2.租賃物件滅失或毀損至無法修復的程度時,乙方按《實際租金錶》所記載的所定損失金額,賠償給甲方。

3.根據前款,乙方將所定損失金額及任何其他應付的款項交納給甲方時,甲方將租賃物件及對第三者的權利轉交給乙方。

第九條保險

在租賃物件到達附表第項所規定的設定場所的同時,由乙方以甲方的名義對租賃物件投保,並使之在本合同履行完畢之前持續有效,保險金額與幣種按本合同所規定的所定損失金與幣種。保險費用由甲方承擔。

保險事故發生,乙方須立即通知甲方,並即行將一切有關必要的檔案交付甲方可用於下列事項:

作為第八條第1款第或項所需費用的支付。

作為第八條第2款及其他乙方應付給甲方的款項。

第十條租賃保證金

1.乙方將附表第項所記載的租賃保證金,作為其履行本合同的保證,在本合同訂立的同時,交付甲方。

2.前款的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並按《實際租金錶》所載明的金額及日期抵作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如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或當有第十二條第1至5款的情況時,甲方從租賃保證金中扣抵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款項。

第十一條違反合同處理

1.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不履行合同所規定其他義務時,甲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要求即時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應付款項。

徑行收回租賃物件,並由乙方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2.雖然甲方採取前款、項的措施,但並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規定的乙方其他義務。

3.在租賃物件交付之前,由於乙方違反本合同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也應負責賠償。

4.當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應付的到期租金和其他款項給甲方,或未按時償還甲方墊付的任何費用時,甲方除有權採取前3款措施外,乙方應按附表第項所記載的利率支付遲延支付期間的遲延利息,遲延利息將從乙方每次支付的租金中,首先扣抵,直至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逾期租金及遲延利息為止。

5.乙方如發生關閉、停業、合併、分立等情況時,應立即通知甲方並提供有關證明檔案,如上述情況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甲方有權採取本條第1款的措施,並要求乙方及擔保人對甲方由此而發生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租賃期間,承租人破產的、租賃物不屬於破產財產。

第十二條甲方權利的轉讓

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間在不影響乙方使用租賃物件的前提下,隨時可將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或部分權利轉讓給第三者,但必須及時通知乙方。

第十三條合同的修改

本合同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及擔保人簽署書面協議方能生效。

第十四條租賃期滿後租賃物件的處理

乙方在租賃期滿並全部履行完畢合同規定的義務時,乙方有權對租賃物件作如下選擇:

1.自費將租賃物件歸還甲方,並保證使租賃物件除正常損耗外,保持良好狀態,或

2.租賃期滿30天前,以書面通知甲方,按附表第項和第項所記載的續租租金和續租所定損失金額繼續承擔,或

3.乙方向甲方支付產權轉移費人民幣____元,甲方即將租賃物件所有權轉移給乙方。

第十五條擔保

擔保人擔保和負責乙方切實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向甲方繳納其應付的租金及其他款項時,擔保人按照本合同項下擔保人所出具的擔保函履行擔保責任。

第十六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需提起訴訟時,本合同當事人均應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乙方提供必要的情況和資料

乙方同意按甲方要求定期或隨時向甲方提供能反映乙方企業真實狀況的資料和情況,包括:乙方資產負債表、乙方利潤表、乙方財務情況變動表以及其他必要的明細情況表。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上述情況和資料時,乙方不得拒絕。

第十八條合同、附表及附件

1.本合同附表及第____號購買合同、《實際租金錶》、《租賃物件實際成本計算書》、《擔保函》、《租賃物件收據》均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及擔保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合同書正本一式___份,由甲方、乙方和擔保人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法定代表人:____

擔保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定期租賃合同 篇8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縣_____鄉_____村________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___縣_____鄉_____村__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森林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坐落在_____的林地_____畝,發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北至_____,東至_____,西至____.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________年___個月,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____分成,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幼林實行___:___,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2.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3.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按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由乙方承擔修枝勞務。承包期內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種植密度、採伐與納稅

1.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範圍內每畝植樹不少於______株,樹苗由乙方自備。

2.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採伐樹木。如一方需要採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發給採伐許可證後,按批准採伐的方式進行採伐,對採伐後的空地,實行誰採伐誰補種的原則,由採伐方在採伐當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於採伐的面積和株數,並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託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3.採伐稅實行誰採伐誰負擔,應納稅方應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向稅務部門納稅。

第五條雙方的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採石、採砂、採土和進行毀林行為。

3.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採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4.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分配給乙方。

5.承包期內的林木治蟲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_%,乙方承擔______%.

第六條獎懲

1.承包期內,如果林木被盜伐,乙方未發現或未抓住盜伐人的,被盜伐一株,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_____元。如乙方發現或抓住盜伐人的,應交給甲方處理,按所盜伐樹木對盜伐人作價罰款_____倍。罰款全部獎給乙方,被盜伐的樹木歸甲方所有。甲乙雙方未經批准擅自砍伐樹木的,砍伐一株,罰款_____元給對方。

2.甲方如剋扣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於其價值的___%的違約金。

3.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於燒燬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第七條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內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後,對損失林木部分雙方均不負責。

第八條其他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承包期滿後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鄉政府、村委會各留存一份。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定期租賃合同 篇9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個人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中鐵大橋局股份有限公司青島海灣大橋第11合段

專案經理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決定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機械裝置出租給乙方使用。為明 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機械裝置型號、規格、數量、租賃費及司機數量:

第二條 使用地點: 青島海灣大橋11合同段海上施工海域 (乙方施工現場所在地)

第三條 租賃期限、進出場費用的承擔及裝置的交付和驗收:

1.租賃期限

(1)甲方裝置於 20xx年6月30 日前到達乙方工地,經雙方確認之日為起租日。甲方的裝置未按約定到達的(包括未按約定的時間到達、未按約定的數量到達和未提供效能良好的裝置),每逾期1天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

租賃期限為:工程結束 。

(2)乙方應提前 6天 通知甲方確定退租日期,甲方應在退租日期屆滿之前將機械裝置撤離乙方工地,否則此後出現的裝置損壞、丟失等情況概與乙方無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進、出場費用由 甲方承擔。

3.裝置交付使用時,應由 乙 方驗收。

第四條 租賃物的維修和保管:

1.甲方未履行維修義務的,乙方可以配合維修,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租賃物維修影響乙方使用的,甲方應當相應減少租金/延長租期。

2. 甲 方負責租賃物的保管,應承擔租賃物丟失和毀損的責任。

第五條 租賃物的返還:

1.租賃期滿租賃物返還時間、地點為: 現場退租賃碼頭 。

2.裝置退場時應由 乙 方驗收,並出具退場通知書。

第六條 租賃費結算與支付:

1.按月租賃,每個月為一個租賃結算週期,不足一個月的按實際天數折算。

2.甲方裝置到達乙方工地並經雙方確認後,租賃費開始計算,裝置退租時終止。

3.甲方應在每月 25 日前,到乙方所在地辦理(經雙方確認的)上月裝置租賃費結算手續。

4.甲方應提供正規發票(租賃業發票)並承擔相應的稅費。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租賃給乙方的裝置效能良好,滿足乙方的施工需求,並提供船舶資料及裝置效能的證明材料交乙方備案。甲方必須提前辦理內河船舶海上施工許可證。

2.當裝置出現故障時,甲方應在最短的時間 12 小時內進行修復或以同等及以上規格的裝置代替,並承擔所發生的費用。否則,乙方有權另行租賃相關裝置以保證施工生產,所發生的費用在甲方裝置租賃費中扣除。

3.甲方利用施工間隙時間對裝置進行保養,並承擔費用。

5.甲方配備不低於 2 名操作司機,保證24小時處於工作狀態,工費及生活費由 甲 方承擔。保證操作人員持證上崗,服從乙方人員的排程、指揮,嚴格遵守機械安全操作規程,操作人員有權拒絕違章指揮。由於甲方裝置及操作人員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甲方承擔全部責任,造成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甲方不得私自更換操作人員,除非徵得乙方同意,否則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000 元,並更換為原乙方備案操作人員。

6.甲方必須配備艙外照明設施,船艙裝生活用水不得低於50噸。甲方所提供船舶載貨量不得低於250噸。船上需配備GPRS導航系統。

7.未經乙方批准,不得擅自使用裝置。如有擅自動用情況給予違約金 5000 元處罰。

8.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允許其他船隻、人員靠近該船。

9.甲方承擔船舶暫存貨物的保管義務。

10.乙方在使用船舶配合作業時,甲方操作人員應詳細記錄執行時間,執行情況。

11.在起租前,甲方負責提前到有關海事部門辦理本船的施工許可證等相關手續,以及到有關邊防部門辦理本船的相關手續,如果逾期未辦妥該項手續,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裝置屬於甲方的產權,租賃期間,乙方只有該裝置的使用權,不得有轉租、出借、 擔保、還債、變賣等行為,不得自行改變結構,拆卸零部件,調整效能。

2.及時支付租賃費.

3.為甲方操作、維修人員的住宿提供方便,費用由甲方自理

4.提供租賃裝置所需的燃油,並承擔費用。

5.有權對甲方裝置和操作人員查驗證件,有權對進入現場的甲方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6.負責按甲方的要求進行基礎施工,並提供裝置安裝所需的電力及裝置。

第九條 合同解除和終止:

1.裝置使用完畢退場,雙方結清相關費用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提供的裝置不能滿足乙方施工要求。

(2)租賃期間,裝置不能正常工作,乙方多次提醒甲方,甲方未能解決,影響乙方施工。

3.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私自將裝置轉租、轉借他人使用。

(2)不按操作規程使用裝置,造成裝置損壞。

4.乙方可根據實際施工情況以書面形式提前 6 天通知甲方提前退租,但租賃期限不得低於 210 天。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如因本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乙方法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六 份,雙方各執 三 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戶行: 開戶行:

帳號: 帳號: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定期租賃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一致訂立此合同,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位置及經營範圍

甲方同意乙方在----舉辦服裝展銷,面積為4000平方米。

第二條 展銷的期限及時間

1、展銷期限

2、展銷的時間,每天上午9時至下午19時。

第三條 租金及繳付時間

1、租金標準 25 萬元(大寫貳拾伍萬元整)。

2、繳付方式:租金繳納遵循先付費後使用的原則。

3、在簽訂合同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納履行合同 保證金叄萬元。

第四條甲方為本次展銷提供場地及電源,電費以表計量以實據結。

第五條 雙方責任

1、 甲方嚴格履行合同的責任條款。

2、 甲方按合同約定時間移交乙方租賃場地。

3、 乙方在展銷前或展銷期間甲方不再招收同類的展銷活動。

4、乙方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到合法經營,嚴禁經營假冒偽劣產品,如出現假冒偽劣產品等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5、乙方負責本次活動現場安全工作,24小時有保安人員現場巡邏檢查,確保顧客的人身安全。如出現人身傷亡事故,均由乙方負責解決處理,並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和相關法律責任。

6、乙方在使用場地時必須保證使用用途符合國家相關要求,嚴格執行《--市市容管理條例》,自行辦理相關手續(包括街道、城管、衛生、工商、國稅、地稅、消防)等一切手續的辦理,承擔相關責任,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因上述手續不全導致展銷活動無法如期進行,乙方交納甲方的所有的費甲方一概不退

7、 乙方應自行處理好相鄰關係,如因違反國家、地方政府規定或與相鄰人產生糾紛而引起的損失與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8、場地使用期限內,如因突發事件、領導參觀、消防安全隱患以及因甲方或本專案經營整體規劃調整、國家有關檔案規定等原因,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暫停使用場地或調整場地位置(場地使用期限不作調整),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撤離出場地並終止本合同,場地租賃費用據實結算,且甲方不因此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9、乙方負責承租現場區域的衛生清潔工作、垃圾清運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10、乙方保證場地設施裝置完好無損,如出現損壞乙方負責修復及賠償。

第六條 免責條款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如火災、地震、水災等)或政府政策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本合同可變更或提前終止,雙方共同免責。

第七條 合同期內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雙方在合同期間如發生爭議,協商未果可交由--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