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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商鋪合同(精選6篇)

欄目: 租賃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96W

租賃商鋪合同(精選6篇)

租賃商鋪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利互惠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定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物位置

租賃房屋位於

第二條:租賃用途及期限

乙方承諾租用該房屋的用途為: 。

第三條、租賃期限

物業租賃合同期限為 3年,自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3月1日止。

第四條:租金及其它費用約定

1、租金標準:每年租金為50000.00元(大寫:伍萬元整);每年租金應提前一個月將房租支付給甲方。

2、在租賃期內產生的水電費、電話費、廣告費均由乙方自行向有關部門或公司交納。

第五條 雙方違約責任

1、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負責賠償甲方一切損失,並賠償違約金 元。

2、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乙方一切損失並賠償違約金 元。

第六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本合同經過雙方代表簽章後立即生效,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商鋪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甲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 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 號,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期__6___年,自___20xx__年__1月_10_日起至_20xx_____年__1月_10_日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 承租人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2. 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30天的,並賠償違約金 元。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每年租金為為人民幣 壹萬玖仟貳佰元整(¥19200 元)。

2. 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甲方給予乙方7天的寬限期,從第8天開始甲方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1%加收滯納金。

第四條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後,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

第五條 各項費用的繳納

1. 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或者交給甲方。

2. 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

3. 維修費:租賃期間,由於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5. 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頻、有線電視等裝置的費用)。

第六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第七條 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 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違約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八條 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向違約方要求賠償違約金 元。

本合同共_2__頁,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商鋪合同 篇3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及上海相關法律法規,就店鋪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賃地點及設施:

1、租賃地址: 店鋪規格: 產證表明面積 平方米;

2、店鋪用途:居住(乙方不得用於非居住用途,且不得在所承租店鋪內從事違反法律法規的活動)

3、室內附屬設施:電器、傢俱清單見附件;

二、租用期限及其與約定:

1、租用期限:

甲方同意乙方租用 個月;自 起至 日止;

2、店鋪租金:

每月 元人民幣(大寫 );

3、付款方式:

租金支付方式為:以一個月的租金額為基數,付3押1,第一次付款時間為 年 月 日,總金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其中人民幣 元為租金,人民幣元為押金。租房終止,甲方店鋪驗收無誤後,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第二次支付租金時間為 年 月 日,以後租金支付時間依此類推。

4、租賃期間內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寬頻、物業等費用由乙方支付。(入住時的水電煤字數為,水 ,電 ,煤 ,有線電視費用已經支付到 年 月日。)

5、乙方承諾,承租店鋪居住人數為 人。

6、租用期間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提前收回店鋪使用權、乙方需擔全部責任,押金不退並賠償甲方損失。

(1)乙方擅自將店鋪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擅自更改店鋪結構的;

(3)乙方利用承租店鋪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4)乙方無故拖欠店鋪租金達 天;

(5)連續三個月不付本條第四款所有費用,或者尚未支付的費用合計金額大於或等於一個月房租時。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須按時繳納水、電、煤、有線電視、電話、物業等費用,並務必將以上費用賬單儲存在退租時交給甲方,如果沒有賬單,預設為乙方尚未繳納該月該項費用,引致的費用由乙方全額承擔。乙方還必須按照合同規定及時支付房租,逾期支付的,每天按照應支付金額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滯付金。

2、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都不能將押金轉換為店鋪租金;

3、在租用期內,甲方必須確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將乙方租用的店鋪轉租給任何第三者,或者在租賃期內房租加價;

4、租用期滿,乙方如需繼續承租,應提前一個月提出,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

5、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協議的,視為違約,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協商後解除本協議;違約方賠償對方一個月房租作為違約金。

6、乙方入住該物業應保持周圍環境整潔做好防火防盜工作、鄰里關係工作,如放生事故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室內結構,並愛惜使用室內設施,若人為損壞的將給予甲方相應賠償;如發生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配合甲方及時給予修復。

8、合同生效表明乙方認可店鋪的結構、裝飾和裝置等現狀,如果乙方需要添置新裝置或者對店鋪進行裝飾,必須書面告知甲方,得到甲方認可才可進行。而且乙方應該已經知道租賃期和續租約定,無論任何情況,甲方都不會為乙方的這些行為支付任何費用。

四、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有關現行法規辦理或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即行生效。

以下無正文。

出租方: 承租方: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約日期:

室內附屬設施:

租賃商鋪合同 篇4

甲 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深圳市政府對商鋪租賃的規定,就乙方承租甲方商鋪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出租商鋪的概況

1、 甲方將位於深圳市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號商鋪,出租給乙方作______使用。

2、 該商鋪的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商鋪租賃期限、免租期及續租事宜

1、 本合同商鋪租賃期限為_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具體以交付使用時間為準)。

2、 本合同期滿,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在租賃期滿前貳個月前通知甲方。如甲方繼續出租該商鋪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權。

3、 甲方同意給予乙方_____天的免租期(即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月___日)作為乙方裝修使用,遇以下情況租賃期限應順延,順延期間乙方無需重新交納租金:

(1) 發生不可抗力事由的導致乙方不能實際使用承租商鋪的;

(2) 甲方逾期交付商鋪的;

(3) 因出租商鋪本身或相鄰商鋪原因(如商鋪漏水、水泡或傾斜等)導致承租人不能使用商鋪

(4) 第三條 租金、遞增及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每月____日前將租金交付給甲方。該商鋪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月(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整);

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礎上遞增_____%。即:

_____年___月___日 至_____年___月___日,每月租金為_______________元

_____年___月___日 至_____年___月___日,每月租金為_______________元

_____年___月___日 至_____年___月___日,每月租金為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 押金(定金)條款

1、 為保障甲乙雙方順利履行合同,並保證合同期滿,乙方結清商鋪租賃期間該物業所產生的管理費、空調費、電話費、有線數字電視費、煤氣費、清潔費、水電費、室內設施的維修等費用,特規定本條款。

2、 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計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整)作為承租該商鋪的押金。如甲方毀約,導致租賃不能進行的,則甲方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此押金在合同終止後,且乙方結清相關費用後一天內,甲方應如數退還。

3、 甲方收取租金、押金款時應向乙方出具有效的收款憑證,否則乙方有權拒付該筆款項。

第四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負擔

乙方交納以下費用:租賃期間,乙方因正常生產、生活之需要的煤氣費、水電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網路使用費、物業管理費等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承租人租賃期間的分組、轉租及其他權利

經甲方書面同意後,乙方對承租的商鋪進行分租或轉租,轉租終止期不得超過乙方的租賃期限。

第六條 商鋪的使用與修繕

甲方權利義務

1、 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商鋪能滿足乙方正常使用。甲方保證出租商鋪及其配套設施的使用安全。

2、 租賃期間,商鋪的使用權歸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權或獨立使用權的商鋪外牆、商鋪的附屬配套設施(如自行車位、汽車車位)等。

第八條 商鋪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 甲方交付時應保證租賃商鋪本身及附屬設施、裝置能夠正常使用,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收。

2、 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體設施、裝置有異議應當場提出。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 租賃期滿本合同終止或經雙方協商一致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 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 不能提供商鋪或所提供商鋪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使用

3、 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 未經甲方同意,拆改商鋪基本結構,嚴重影響商鋪安全的;

(2) 利用承租商鋪進行違法活動;

4、 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 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甲方違約責任

1、 甲方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商鋪的,應雙倍返還承租押金。

2、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訂,提前收回商鋪的,應雙倍返還承租押金,並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 甲方因商鋪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商鋪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應雙倍返還承租押金。

乙方違約責任

1、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有權沒收乙方承租押金:

(1) 未經甲方同意,拆改商鋪基本框架結構導致商鋪嚴重損壞的;

(2) 利用該商鋪進行犯罪活動的;

第十一條 雙方免責條款

1、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 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商鋪,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 本合同之“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情況”。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爭議解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提請深圳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商鋪合同 篇5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租賃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賃標

甲方將坐落在欽州市新陽路 號自建房屋(合法建築,相關證件齊全),房屋構造為六層(一樓後面五間留下給甲方使用,使用面積 平方米,見附圖)其餘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使用。本出租房屋土地使用權證為:

第二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可經營一切符合國家法律和法規範圍內的經營專案。

第三條、租賃期限及免租期

1、租賃期限為十六年,即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2、免租期限為捌個月,即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甲方從20 年 月 日起算租金。

第四條、租金及押金交付(稅票)

1、該房屋整棟(除甲方自留)租金如下:第一年至第五年(即從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為每月人民幣壹萬叄仟元整(¥13000.00元);第六年到第十年(即從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為每月人民幣壹萬肆仟叄佰元整(¥14300.00元);第十一年到第十三年(即從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每月租金為人民幣壹萬陸仟肆佰肆拾伍元整(¥16445元);第十四年到第十六年(即從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每月租金為人民幣壹萬玖仟柒佰叄拾肆元整(¥19734元)。租賃期間,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2、另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合同時。乙方需分期預付前五年(即從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的租金給甲方,即自簽定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交納貳拾萬整(¥20xx00.00元);在甲方房屋完工交給乙方當天,乙方向甲方交納貳拾萬整(¥20xx00.00元);第二個月甲方交納貳拾萬整(¥20xx00.00元);第三個月乙方預付清前五年租金餘額壹拾捌萬整(¥180000.00元)。從第六年至第十六年的租金按月交付給甲方。

3、乙方裝修完畢開業時,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押金人民幣貳萬整(¥20xx0.00元)甲方應出具同等金額收據給乙方。合同期滿,如乙方不再續租,甲方應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第五條、關於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

1、甲方負責按設計圖完成所有主體工程的各項專案,包括批好內牆底灰和外牆四面裝修,樓梯扶手,消防水池,(確保消防供水),第一次消防工程由甲方完成至消防部門驗收合格,電(三廂電)到一樓總表,水電開戶安裝由甲方負責。甲方負責房屋的各項工程完工後,需甲乙雙方檢查和驗收合格,才能交給乙方使用。

2、乙方負責室內的一切裝修、門窗安裝、電梯、水電及二次消防設施安裝。包括以後的維護,室內佈網和以後的維修在承租期都由乙方負責。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主體結構,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定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裝置,需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

第六條、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1、乙方因經營所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負責,合同期未滿,經營權的損失與甲方無關,乙方享有轉讓的權利,由第三方代乙方續完本合同的相關協議。

2、乙方需轉讓經營權,必須向甲方交納轉讓金人民幣壹萬元整(¥10000.00元),甲方配合乙方進行第三方順利交接。

3、乙方在租用期間的水電費自理。如因停水停電致使乙方這個月無法營超過3日的,甲方不收乙方這個月租金,如因乙方不交水、電費時甲方不負責。

第七條、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貳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前壹個月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第八條、雙方義務責任的約定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以約定狀況交付給乙方使用,並保證該房屋結構完好無缺。由於房屋或其附屬設施的質量問題導致乙方的權益受到損害的,由甲方修繕,如甲方不及時修繕,乙方可代甲方修繕,修繕費用從房屋租金中抵扣。

2、進場之前,甲方提供現有的水戶、電戶。乙方使用水費、電費、從乙方進場之日起計算,之前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3、在每次收到乙方繳納的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出等額的收據或提供銀行轉賬賬號。

4、甲方保證在出租該房屋為合法建築,沒有產權糾紛和債務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等,甲方均在出租改房屋前辦妥;出租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有甲方負責賠償。

5、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共同維護安全秩序。

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當按約定的時間和金額向甲方繳納租金。

2、乙方在經營期間使用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的經營由乙方單獨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相關手續,甲方需無條件的提供乙方辦證所需的有關材料。

4、乙方在使用房屋時,不得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如有損壞應承擔修復或按實際損失賠償;不得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

5、乙方經營使用房屋期間,必須符合國家法律和法規的範圍內經營。

6、在租用期間,乙方要做到防火、防盜、防事故。如因承租方行為發生的事故均由承租方承擔責任(不可抗拒的災害除外)。若遇到不可抗拒的災害,乙方無法經營,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不負責任,如需修復,雙方協商,儘早修復,避免影響乙方的經營。

第九條、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拖欠屋租,如有拖欠兩個月以上的按每月租金加收5%,超過8個月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租賃期間甲方不得無故提前解除合同,但如因城市規劃需要拆遷、國家徵收、國家拆遷而影響本合同繼續履行的,雙方再另協商,雙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均不需承擔違約責任。如政府補償屬於乙方的款項甲方必須無條件的歸還乙方。

第十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其它

1、合同生效後雙方要認真履行義務,不得違約,在合同生效期間,;甲乙雙產任何一方單方面違約的而導致合同不能繼續必履行的,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有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通過欽州市仲裁委員裁決,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三條、合同份數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五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在合同期間如遇拆遷徵收甲方必需賠償乙方所投入的資金損失,按照年份的比例來賠償,以評估機構單位的資料來進行賠償給乙方的損失,未拆遷完之前甲方必需支付乙方應得的賠償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商鋪合同 篇6

甲方:(出租方)

地址:

電話: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規條例的規定,甲方將一樓大堂玻璃櫃臺續租給乙方事宜,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租賃經營場地及期限

甲方將位於一樓大堂右側門店續租給乙方作為經營使用(乙方對此建築面積均予認可,乙方承諾對建築面積不存在爭議)。

本租賃合同期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租金、水電費及交款方式

租金:

1.租金每月人民幣 ,000.00元(大寫人民幣捌仟元整)。以上租金不包括使用水電費等其他費用。

2. 年 月 日開始計收租金。

3.乙方必須在每月 日前按時足額繳交當月租金及合同規定的其他費用交還給甲方,以上款項可採取轉帳方式或現金直接繳交。收到租金後甲方出具收款收據給乙方存查。

4.第二年的租金遞增10%,即 年 月 日起每月租金為 元。 電費:

甲方提供照明用電給乙方有償使用,設獨立電錶按實際用電度數計收(電錶由酒店提供),電價按酒店繳交供電所的價格收取(如供電所價格變動,按當時供電價格收取)。

保證金:

簽定本租賃合同書二天內(含當天),乙方必須向甲方繳交 3 個月的保證金,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整),如在規定的時間內不繳交保證金,本合同書則無效。甲方有權與乙方以外的任何人(公司)簽訂租賃合同書,乙方無權提出任何異議。

合同期滿,乙方不拖欠甲方任何款項及清空完租賃場地移交還甲方前提下,在 10 天內保證金退還乙方(不計任何利息)。否則,甲方有權自行從保證金中扣除應收款項。不足部分,乙方需在 10 天內補足。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主張以租賃保證金抵付租金及其他費用。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和權利

1.協助乙方辦理安裝店內的電話、網路、有線電視提供酒店以內的資料,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2.按照合同書的規定向乙方收取各項租金費用及其他費用的權利。

3.甲方有權對其店內消防裝置、設施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有許可權期要求其整改。

4.甲方負責提供照明用電到店內,按乙方實際使用度數收取電費。

5.甲方如需要對大堂進行改造擴容、裝飾或遇政府規劃需要拆除,需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在乙方清空場地移交還甲方的十天內退回保證金。

6.甲方不負責乙方門店保安、車輛的保管、門店防盜安全問題。

7.甲方發現乙方出賣假貨,有權立即單方終止租賃合同,並追收所欠應繳款項,不予退回保證金。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和權利

1.乙方應保證在租賃期間按本合同第二條所約定繳交租金、電費、保證金等各項款項。

2.租賃期間,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有關職能部門的規定進行經營,同時應服從當地黨政領導、接受衛生、消防等部門的檢查。接受治安管理,不得利用租賃房屋從事違法活動。

3.乙方在承租上述租賃經營期間,應依法自行辦理經營所需的營業執照,經營許可證、稅務登記等相關證件。辦證所需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不得出賣假貨(出賣假貨將按嚴重違約處理),誤導客人,詐騙等行為,造成給政府職能部門查封、停業整頓和經濟處罰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並無條件續交租金。

5.租賃期間乙方應妥善管理好租賃場地以及配套的裝置、設施,除出現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之外,乙方應對非甲方原因造成的租賃場地及配套裝置、設施的毀損,滅失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應做好自身經營範圍內的衛生及防火工作,配備足夠的消防裝置、器材。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嚴格遵守消防部門規定,做好消防裝置、器材的維護、維修工作,並承擔相應的費用。

7.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將該租賃場所轉讓、轉租、轉包、分租。

8.乙方經營範圍只限在政府職能部門所批准範圍內的香菸、酒、茶葉等三類,不得超範圍經營其他一切物品。

9.如遇甲方因整體裝飾、升級改造、擴容或政府規劃需要,乙方應無條件服從配合,在接到通知一個月內自行清空場地交還甲方,並交足租金及其他費用,不得無理要求賠償。

10.乙方必須嚴格執行以上條款。否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並不予退回保證金。同時,乙方必須賠償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責任。

11. 後停車場乙方在租賃期的客戶車輛享有與甲方的客戶車輛共同免費使用的權利,不分固定與順序,甲方不負責保管服務,以後如有實行有償服務應服從管理規定。

乙方自身車輛和乙方客戶車輛不得停放酒店門口停車場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生效後,甲方在沒有法定或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下,無故中途毀約應無條件返還乙方的租賃保證金;

乙方在沒有法定或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下,無故中途毀約,應付清合同終結前所欠的租金及其他應繳交未交的款項。甲方有權不退還乙方租賃保證金全額,並要求乙方賠償兩個月租金及乙方自有投入的裝置、設施等等物業均無償歸甲方所有。

2.乙方未能按時向甲方支付當月足額租金及其他約定應繳交的款項,逾期未交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付款部分3‰的標準累計向甲方交付逾期違約金。在乙方逾期未交清所有款項之前,甲方有權採取停水停電措施催收租金及其他費用,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責。

3.乙方超過十五天仍未能向甲方繳交租金及所有應繳費用,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不退還租賃保證金。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應負責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和承擔一切相關責任。

⑴ 乙方因違約經營而被吊銷營業執照的;被查封的;被政府部門處罰的;被認定賣假貨的:

⑵ 乙方因不遵守相關的消防安全法律法規,或不履行妥善管理租賃場地的義務。

⑶ 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本合同約定的經營範圍,擅自擴大經營範圍,對租賃場地的建築結構私自改動或擅自改建、改變外牆裝飾的;

(4)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以任何形式將該租賃場所轉讓、轉租、轉包、分租的。

第六條 租賃場地的返還

1.合同期滿或者合同提前解除、終止後十日內,乙方應將租賃場地清掃乾淨,搬遷完畢,並將租賃場地交還給甲方。如乙方歸還租賃場地時不清理雜物,則甲方對清理該雜物所產生費用由乙方負責。

2. 租賃場地返還時,甲、乙雙方應各派人員負責租賃場地返還做移交手續,否則,視為乙方未移交租賃場地。

3.如乙方不按期返還租賃場地,乙方需按月向甲方支付租賃場地佔用費,佔用費的金額為每月租金的二倍。同時,甲方有權不予退還保證金。

4. 租賃場地返還時主體結構和配套設施裝置不能有損壞,否則乙方承擔所有修復費用,甲方有權直接從租賃保證金抵扣,不足部分可向乙方追償。

5.乙方交還甲方租賃場地應當保持設施、裝置的完好狀態,不得存物品或影響租賃場地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6.合同期滿或者提前解除、終止的,在租賃期限內,乙方在租賃場地的裝飾裝修物全部無償歸甲方所有,甲方不作任何經濟補償,乙方不得擅自拆除。

第七條 人力不可抗力因素

1.凡因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戰爭、政府徵收或其他不能預見,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人力不可抗拒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合同終止,雙方均不向對方承擔賠償責任。對於乙方所交的保證金,如乙方無違約行為,則甲方應及時無息退還乙方。

2.租賃合同履行期間,遇國家徵收或政府及有關單位由於城市規劃需要對本酒店片區(含本酒店)進行拆除改造,屆時乙方應無條件服從配合,並在接到甲

第八條 其他

1、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附乙方身份證影印件、乙方營業執照影印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