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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房屋無償租賃協議(約定雙方責任)(通用3篇)

欄目: 租賃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76W

單位房屋無償租賃協議(約定雙方責任) 篇1

方:____________

單位房屋無償租賃協議(約定雙方責任)(通用3篇)

乙方:____________

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本房屋無償使用,使用協議。

第一條:房屋坐落、權屬、面積

第二條無償使用期限

本無償使用協議的無償試用期限為《商鋪租賃合同》中標的的期限。

第三條甲方的責任

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無償使用房屋,須提前1個月告知乙方。

2、無償使用期間,如甲方確需收回房屋自主,必須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協議。

第四條乙方的責任

1、無償使用期間,水電費、電話費、取暖費、等日常發生費用由乙方負擔。

2、無償使用期間,如乙方確因特殊情況需要退房,必須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3、無償使用期間,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如需裝修或改造,須徵得甲方同意,乙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裝置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

4、無償使用期滿或協議解除,乙方負責按時搬出全部物件。搬遷後7日內房屋裡如仍有餘物,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第五條協議書期滿,如甲方的無償使用房屋需繼續無償使用,乙方享有優先權。

第六條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則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

第七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如甲、乙雙方中任一方在使用期限內提出異議,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處理。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單位房屋無償租賃協議(約定雙方責任) 篇2

甲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承租方”)

鑑於承租方業務用車的需要,出租方與承租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

1.定義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本合同中的下列詞語具有如下含義:

1.1 車輛:是指車輛交接單(附件A)中第一條約定的車輛。

1.2 租賃:承租方有權自租賃期的起始日起佔有和使用車輛,並在此後擁有在本合同租賃期內對車輛的排他佔有權和使用權,允許承租方不受限制地24小時使用車輛。

2.主合同與車輛交接單

2.1 本合同是主合同。本合同中未約定的事項由雙方另行簽訂車輛交接單。車輛交接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承租車輛的品牌、車牌號、租賃期、規格、租金、司機、以及其他與車輛租賃相關的條款應在車輛交接單中規定,車輛交接單中未約定的事宜受本合同的制約。

2.2 雙方在簽訂主合同的基礎上籤訂車輛交接單(見附件A)。若無雙方實際簽訂的具體車輛交接單作為附件,則本合同僅作為雙方租賃合同的資格認定合同,不作為付款依據。

3.租賃車輛

3.1 出租方為車輛的唯一所有權人。

3.2 在租賃期的起始日之前,出租方須自付費用為車輛辦理行駛所需的各項證件,包括但不限於行駛證、年檢證、稅訖證、養路費證,並保證這些證件在租賃期內持續有效。

4.租賃服務

4.1 出租方同意,其為非獨佔、且非排他地向承租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

4.2 車輛發生故障時,出租方應免費提供救援服務及維修。

4.3 若因非承租方的原因造成車輛無法供承租方使用(包括但不限於保養、年檢、故障、事故等)時,出租方須立即無償向承租方提供與車輛相類似的替換車輛。

5.車輛保險和理賠

5.1 出租方應自付費用按如下規定為車輛投保,並保證在租賃期內下述保險均持續有效:

(a) 車輛損失險:保險金額為車輛購置價;

(b) 第三者責任險:保險金額為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c) 全車盜搶險:保險金額為車輛購置價;

(d) 車上(座位)責任險:保險金額為每個座位__________萬元;

(e) 玻璃單獨破碎險和不計免賠特約險。

5.2 在租賃期限內,若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由出租方自行處理解決。

6.租金

6.1 每月租金中包含有__________公里的汽油費以及司機的固定勞務費。

6.2 在承租方支付租金的同時,出租方應向承租方開具合法有效的商業發票。

6.3 主合同提前解除時,出租方應按當月實際使用天數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6.4 除了租金和司機的勞務費外,承租方無須再承擔出租方及其司機的任何稅費或責任。

7.出租方的義務

除前述規定外,出租方還應履行如下義務:

7.1 出租方應確保承租方在租賃期內排他的佔有車輛,並保證車輛的行駛效能和各項內建設施處於良好的狀態,車輛內外清潔乾淨,無異味。

7.2 在租賃期內,出租方應對車輛及隨車證件、備件負擔保管義務。

7.3 在租賃期內,非因承租方原因,車輛發生損毀、滅失、賠償責任或政府處罰,出租方自行負擔全部責任。

7.4 未經承租方事先書面許可,出租方不得更換其委派的司機,也不得轉讓或轉委託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部分或全部權利和義務給第三人。

7.5 在承租方佔有車輛後,非因承租方的原因,該車輛出現缺陷或遭受損害或毀壞,或者發生其他並非承租方過錯而引發的事件,使得承租方無法為本合同的目的而繼續使用車輛,承租方有權要求立即更換車輛。

8.承租方的義務

8.1 承租方不得利用車輛從事商業運輸,體育比賽,以及非法活動。

8.2 承租方須按時支付租金和司機的勞務費。

8.3 承租方應當尊重司機,不得迫使司機從事違反交通法規的行為。

9.司機的委派和義務

9.1 車輛的司機由出租方委派。出租方委派的司機必須持有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同時須具有兩年以上駕駛相似車輛的經歷。

9.2 出租方派遣的司機應當安全駕駛,確保承租方的乘坐人員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9.3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承租方有權要求立即更換司機:

(a) 不遵守或不能完成承租方的工作要求;

(b) 無論何種原因,一個月內連續缺勤3天或一個月內缺勤4天的;

(c) 違反承租方的人事勞動制度,包括但不限於上下班,服飾,禮節等方面的規定;

(d) 患有傳染病或其他不適於駕駛車輛的疾病的。

9.4 司機在履行本合同的駕駛服務時,因其過失而給承租方造成的損失,出租方應當負擔。

10.合同期限、提前解除和終止

10.1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本合同有效期限為一年。在遵守本合同所有條款和條件的前提下,本合同於租賃期的最後一日終止。若本合同期限屆滿後,仍有未履行完畢的車輛交接單,則本合同期限順延至該車輛交接單期限屆滿之時。

10.2 發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a) 承租方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將車輛用於盈利性載人運輸的;

(b) 承租方利用車輛進行非法活動;

(c) 承租方擅自在車輛上設定抵押或轉讓車輛的。

10.3 發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a) 出租方破產、解散、或喪失經營車輛租賃業務的資格;

(b) 出租方違法本合同第9.3條的規定,且承租方已更換過兩次司機;

(c) 出租方違法本合同第7.5條的規定,且承租方已更換過兩次車輛;

(d) 如出租方因其它原因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且在承租方將該違約書面通知出

租方後15天內未予糾正;

(e) 除前述規定以外,如承租方在本合同租賃期內的任何時候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

出租方可解除本合同。

10.4 在本合同終止或提前解除時,除終止或提前解除前已有權取得的索賠、租金和賠償外,任何一方須被免除其在本合同下的相應義務。

10.5 雙方同意,本合同無論因任何原因提前解除,出租方無權就本合同的剩餘期限要求承租方支付任何進一步的付款、租金、或賠償。

11.宣告和保證

11.1 出租方陳述並保證:

11.1.1 其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能力,其授權代表已獲得充分授權可代表其簽署本合同;

11.1.2 其是所計程車輛的唯一合法權利人,並擁有合法的權利證明檔案。同時,該車輛不存在任何意義上將影響承租方根據本合同使用該車輛的任何抵押與任何其他權利限制;

11.1.3 其簽訂、履行本合同不構成對第三方的違約或對第三方任何權利的侵犯,亦不會使承租方對任何第三方承擔任何責任。

11.2 承租方陳述並保證:

11.2.1 其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能力,其授權代表已獲得充分授權可代表其簽署本合同;

11.2.2 按照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租賃車輛,遵守中國各項法律法規的規定。

12.保密

12.1 未經對方事先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洩露本合同的條款的任何內容以及本合同的簽訂及履行情況,以及通過簽訂和履行本合同而獲知的對方及其關聯方的任何資訊。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後,本條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13. 其他

13.1 本合同的解釋、執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3.2 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任何爭議,雙方均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北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3.3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13.4 本合同的附件為:附件A《車輛交接單》、附件B《保險單憑證》。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非雙方書面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條款和內容,不得擅自修改。

13.5 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完全或部分無效或不具有執行力,或違反任何適用的法律,則該條款被視為刪除。但本合同的其餘條款仍然有效並且有約束力。

13.6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 授權代表人:____

職務: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

附件A

單位房屋無償租賃協議(約定雙方責任) 篇3

甲方:————公司

乙方:————

由於乙方為甲方的股東(或管理員),為方便甲方公司的統一經營管理,現乙方將自有車輛(車號:————,以下簡稱“該車輛”)無償借給甲方使用,雙方一致同意以下協議:

(一)合同時限:

乙方無償將該車輛借給甲方使用三年,時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為無償使用該車輛,不支付任何租賃費用;

2、甲方應保證車輛的安全。如發生車輛被偷竊,甲方應負責按車輛現價對乙方進行賠償;如交通事故等,造成車輛或人員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或修復;

3、甲方應負責報銷所有與車輛使用有關的保險費、過路費、汽油費、年檢費等與該車輛一切相關的費用。

(三)乙方權利:

1、租賃時限過後,乙方有權立即收回該車輛,甲方應無條件歸還;

2、租賃期內乙方只擁有該車輛的所有權,不擁有該車輛的使用權。車輛的使用由甲方統一調配,乙方應無條件服從。

3、租賃期內乙方不再承擔任何與該車輛有關的一切相關費用。

(四)其他事項:

1、本協議期滿,如乙方繼續為甲方服務的,甲方可繼續租用該車輛,雙方另行訂立合同;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法律效力。

3、本協議如有不足之處,由甲、乙雙方另行訂立補充協議。

甲方:————公司

代表:————

乙方:————

代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