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鑑於:
甲乙雙方在上海所簽署的關於乙方租賃甲方位於 路 號 號樓 單元(以下簡稱“該單元”)的租賃合同(編號: ),現乙方因自身原因無法繼續履行租賃合同約定,於20 年 月 日向甲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申請,現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1、根據《租賃合同》第 條約定,乙方提出終止《租賃合同》的,甲方可沒收乙方交納的保證金。乙方同意本協議書生效後,甲方沒收乙方已交納的保證金,計人民幣 元整;若該保證金低於《租賃合同》違約責任第 條約定的違約金,乙方還須補足其中的差額。
2、甲方同意乙方於20 年 月 日提前結束該單元的租賃,雙方的租賃合同到 20 年 月 日終止。
3、乙方應在本協議書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 年 月 日至房屋退還之日所產生的水電費及其他費用、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物業管理費 元、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房屋租賃費 元。前述水電及其他費用應首先結算至本協議生效之日,同時乙方須另行支付押金 元,根據乙方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至房屋退還之日實際產生的水電及其他費用,該押金多退少補(不計息)。
4、乙方承諾,於20 年 月 日前根據《租賃合同》第 條約定返還符合正常使用後狀態的.該單元,並將該單元內的所有物品全部搬清、登出乙方註冊於該單元內相關資訊(如有,乙方須簽署承諾函),與甲方辦理該單元的交房手續(雙方特別約定:如乙方註冊於該單元的相關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工商等資訊,乙方須於前述時間內辦理相關注銷手續,並及時提供相關注銷辦理證明。若未能在前述時間提供出相關注銷證明的,則每遲延一日,視作延期交房一日,超過協議生效30日還未登出掉相關資訊的,應當另外賠償甲方相當於第一年3個月月租金的違約金)。20 年 月 日後,乙方遺留在該單元內的物品視為遺棄物,甲方可搬離、丟棄或處理。如乙方延期返還、清空房屋或延期登出相關注冊資訊,則每延期一日,應按每日30元/平方米收取房屋佔用使用費直至甲方佔有該單元並清空掉該單元的註冊資訊為止。
5、雙方約定,乙方返還該單元時,應符合甲方要求的正常使用狀態。在本協議生效時,乙方應向甲方交納保持該單元正常使用狀態的保證金 元,在乙方返還該單元符合甲方要求的正常使用狀態時,甲方退還該保證金(不計息);在乙方返還該單元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正常使用狀態時,甲方有權沒收該保證金,乙方對此無異議。
6、乙方自行承擔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所有債權債務,甲方對此概不負責。
7、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鑑於出租人(下稱“甲方”)與承租人遼寧公司(下稱“乙方”)就租賃位於 房屋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 《房屋租賃合同》,租期 ________年。
現承租人由於其自身的原因,要求終 止該《房屋租賃合同》,雙方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1、乙方確認其終止《房屋租賃合同》系違約行為,應當承擔違 約責任並賠償甲方的損失;
2、甲乙雙方根據《房屋租賃合同》規定,協商一致 解除該《房屋租賃合同》;
3、乙方對租賃房屋的修繕、裝修、裝飾等物品的所有權轉移給 甲方;
4、本協議簽署後,乙方對租賃房屋內的任何物品放棄主張任何 權利;
5、甲乙雙方確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時無債權債務糾紛,也 不因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產生債權債務糾紛;
6、電卡及有線電視卡已經交還給乙方;
7、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8、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9、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按照原《房 屋租賃合同》中相關條款處理。 (本頁為蓋章簽字頁)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委託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章):
簽訂時間
【案例】:
某日,A客戶攜帶一份房屋租賃合同找到筆者。A客戶租賃B商務大廈約300平方米辦公面積,因拖欠房屋租金,B商務大廈發來書面信函,要求解除租賃合同,並要求A客戶向B商務大廈賠償剩餘租賃年限對應的房屋租金作為賠償。A客戶前來諮詢的時候,已經從B商務大廈搬出,並且A此前租賃的場地已由B商務大廈租賃給他人。
按照合同的約定,A客戶和B商務大廈對於合同提前解除的損失賠償計算方式,確實是“合同解除後的剩餘租賃年限所對應的租金”,也就是合同提前解除後、剩餘的未得到履行的租賃期間的租金。這是一種典型的以“預期可得利益”計算解除合同損失賠償的約定。如果按照合同約定條款執行,客戶需要支付鉅額賠償。但是,這條約定本身存在不公平、不合理的問題。雖然A客戶違約在先,但目前B商務大廈在A客戶違約行為發生後,已經收回了A客戶承租的場地,並繼續收取租金;如果讓A客戶按照合同約定,把還沒有使用的、剩餘租期的租金作為違約金支付給B商務大廈,這就意味著B商務大廈因為A客戶的違約行為,獲得了在剩餘租期內收取雙倍租金的權益。
本案涉及合同解除後的損害賠償問題,是合同法中比較有代表性的案例。根據《合同法》第97條規定,合同解除後,當事人有權要求賠償損失。但,像本案這樣的約定是否能夠獲得法律的支援?A客戶是否必須按照上述約定支付損害賠償?筆者對此持否定態度,具體分析如下:
一、從《合同法》對於合同解除權的設計上看,解除合同的損害賠償不應包括“可得利益損失”。
首先,合同解除的目的,是自解除之日起,溯及既往地消滅合同雙方的法律關係,使合同雙方當事人達到訂約前的狀態。這種效力是向前追溯的,對於未來的權利不得提前實現。因為,在合同一方出現違約行為時,作為非違約方的救濟途徑並不僅限於“解除合同”一種,非違約方亦可選擇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這兩種不同的選擇所導致的法律後果是截然不同的。如果非違約方選擇繼續履行合同,那麼非違約方有權依照合同約定,繼續享受合同權利,獲取合同利益。但是,如果非違約方選擇了“解除合同”,則意味著非違約方自行終止了合同法律關係,在此前提下,無論是合同的`違約方、還是非違約方,對於合同終止後剩餘履行期間所對應的權利,都已無權享有,因為合同在解除之日已經終止,任何一方都不再具有獲取未來可得利益的法律依據。合同解除是溯“前”而不溯“後”的。
其次,從權利義務對等的原則出發,在非違約方行使合同解除權後,也不應再支援非違約方對於預期可得利益的要求。非違約方行使合同解除權的初衷,多是為了重新與其他方建立新的合同關係、獲取新的合同利益的機會,這是利益博弈的結果,也是作為行使合同解除權一方自己做出的選擇。如果允許行使合同解除權的一方在獲得新的訂立合同機會的同時,還可以按照原有合同額外獲取合同利益,這就意味著在同一合同期間內,行使合同解除權一方可以獲取雙份利益,這顯然違背了合同法最基本的公平原理。因此,從這一點而言,合同解除與預期利益損害賠償是不應並存的。
二、合同雙方的書面約定是否可以有所突破?
《合同法》並不限制合同雙方當事人在法律框架下,對於各自的合同權利義務做出靈活約定。在本案所涉合同雙方對於合同解除後的損害賠償已作出書面約定的前提下,承租人一方是否可以以《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對抗上述書面約定?
合同可以“設權”,但這種權利的設定,應當以法律為準,不應突破法律的原則。誠然,《合同法》中對於合同解除後的損害賠償是否包含“預期可得利益”,並沒有明確的規定。但是,從《合同法》的基本原理來看,同時支援合同解除與預期可得利益損失賠償,對於行使合同解除權一方而言,顯然是額外獲得了利益,對於違約方而言是不公平的。從本案的實際情況來看,作為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時,其合同地位是相對弱勢的;在發生欠付租金的情況後,出租方已收回租賃場地,且轉租給他人。雖然出租人與承租人對於解除合同後的損害賠償計算方式有書面約定,但筆者認為,合同約定應當有法律基礎作支撐。如果合同當事人的意思自治使守約方因違約方行為獲得了額外的合同利益,法律有權利給予干預,平衡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益,這是不違反法律與意思自治的關係的。
本案後經雙方協商不成,B商務大廈向上海某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損害賠償人民幣100萬餘元。在審理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在法庭主持下達成和解,最終以A客戶支付人民幣15萬元賠償調解結案。
為什麼白紙黑字寫下的合同條款不執行?難道合同白訂了嗎?在此要提醒大家,訂立民事合同,確實鼓勵合同雙方進行相對自由的約定,但合同約定不能突破法律的基本
原理和原則,“簽字畫押”只是完成合同訂立行為的方式,合同條款的法律後果,最終還是要由法律來評價。因此,並不是合同中的任何約定在簽字蓋章後都一定會得到法律的支援。在簽訂大額商務合同時,預先對於合同條款進行設計,其實是非常必要的。
甲方(出租方):____
乙方(承租方):____
甲乙雙方原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租賃房總面積約為:10200平方米。現因情勢變更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就解除該房屋租賃合同達成以下條款:
一、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以上房屋租賃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後,甲乙雙方互不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二、乙方應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將房屋移交給甲方。移交前,乙方會同甲方驗收房屋設施、裝置及物品,驗收合格後,乙方從承租的房屋內搬走。
三、關於該租賃房屋的外裝修費用,甲乙雙方協商聘請有資質的單位,以該單位審定的結算價格為準,多退少補。
四、乙方在管理使用該租賃房屋期間所發生的所有稅費,包括:房屋產權稅、土地使用稅以及室內的裝修、裝飾費用等等,不再向甲方主張;甲方支付的`室內裝修、裝飾費用貳佰萬元,也不再向乙方主張。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就該部分費用互不相欠。
五、乙方應在移交承租房屋同時,將該房屋裝修施工圖紙以及其他與該房屋有關的圖紙、資料等全部移交給甲方。
六、乙方就該房屋的隱蔽工程,在租賃合同解除後甲方需要時,負有說明和配合的義務。
七、如乙方按照約定,履行了本協議的全部義務,包括第五條及第六條的附隨義務,甲方免除乙方所欠合同解除前的租賃費。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
乙方: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於20--年4月22日簽訂了位於----6棟102室《房屋租賃合同》,租賃合同期限為五年,自20--年5月22日起至20--年5月21日止。現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雙方一致同意,雙方於20--年5月22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於20--年 月 日解除,自合同解除之日,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權利和義務關係終止。
2、雙方確認自《房屋租賃合同》解除之日起,雙方不存在任何經濟糾葛及其他權益之爭議。
3、其他約定:
。
4、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蓋章 )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約人身份證號碼: 簽約人身份證號碼: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 簽約地點: 電話: 電話:
原告:,住所地:,法定代表人:。
被告:,男,1986年8月14日出生,身份證號碼:,住所地:。
案由:房屋租賃合同糾紛
訴訟請求:
1、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於 之前搬出租賃房屋;
2、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違約金110925元(暫計算至起訴之日,實際應計算至被告搬遷之日);
(計算方式:從20xx年1月1日計算至起訴之日20xx年5月26日共145天,建築面積共30.6平方米,日租金5元/平方米,按合同第十條約定按五倍租金計算違約金,145天*30.6平方米*5元/平方米*5倍=110925元)
3、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的水電費共計8933.4元;
4、本案的訴訟費用全部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20xx年,原告與被告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約定原告將路478號共30.6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給被告,租金每日5元/平方米,租期從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在合同即將到期前的20xx年10月22日,原告向被告送達書面通知,要求被告做好搬遷準備工作,被告親自簽收了通知。20xx年12月26日,原告再次對被告送達了書面通知,要求被告於20xx年1月24日前搬出租賃房屋。此後,原告又於20xx年1月23日和2月13日分別兩次書面通知被告要求儘快搬出租賃房屋,但被告均拒絕予以配合。
依租賃合同第十條第二項約定,租賃期滿,乙方逾期不歸還租賃物,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歸還前日租金五倍的違約金,暫計算至起訴之日為110925元。被告尚拖欠水電費8933.4元,應一併支付。
原告認為,被告逾期拒絕搬遷的行為已構成違約,故訴至貴院,請求依法支援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20xx年5月26日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甲乙雙方於___年___月___日簽訂《門市租賃合同》(以下簡稱“租賃合同”)及《房地產租賃補充協議》(以下簡稱“補充協議”),甲方將坐落於___區___街(路)___號___層門市/住宅租給乙方。上述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約定的租賃期為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乙方因______於___年___月___日向甲方提出提前終止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的要求。現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條款,以解除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
一、現因乙方方面的原因導致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無法繼續履行,需提前終止。並付給甲方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_______)。
二、返還剩餘房款及押金方式:
核算清乙方所有應繳費用,包括:租金、管理費、物業費、水電費、燃氣費、房屋在乙方租賃期間應繳納的稅費等後,甲方於___年___月___日前返還乙方扣除違約金以外的剩餘房屋租金和押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必須在___年___月___日前搬離該租賃房屋。
四、本協議效力
本補充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代表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甲方將坐落於_______________給乙方作_居住__之用。
上述租賃合同約定的租賃期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乙方因自身原因__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甲方提出提前終止租賃要求。現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條款,以解除租賃合同:
一、本合同簽署之日起,甲乙雙方之前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尚未履行的合同內容,終止執行。
二、乙方需繳納終止合同之前房屋產生的水電費、物業費、電視電話費、煤氣費等相關費用,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搬離。
三、現因乙方方面的原因導致租賃合同無法繼續履行,需提前終止。根據合同及雙方充分協商,甲乙雙方同意乙方原預先支付的一年租金及押金除已生效月份剩餘部分不再退還給乙方,作為乙方違約賠償金,甲方不再退還乙方繳納的押金、租金。
四、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因處理本協議所產生的仲裁費、律師費、差旅等一切損失。
五、本協議效力
本補充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代表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日期:日期: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原於20__年九月十七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租賃房屋位於銀川市興慶區湖濱東街與麗景街相交處南面7號樓和5號樓第四層,總面積約為:10200平方米。現因情勢變更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就解除該房屋租賃合同達成以下條款:
一、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以上房屋租賃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後,甲乙雙方互不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二、乙方應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日內,將房屋移交給甲方。移交前,乙方會同甲方驗收房屋設施、裝置及物品,驗收合格後,乙方從承租的房屋內搬走。
三、關於該租賃房屋的外裝修費用,甲乙雙方協商聘請有資質的單位,以該單位審定的結算價格為準,多退少補。
四、乙方在管理使用該租賃房屋期間所發生的所有稅費,包括:房屋產權稅、土地使用稅以及室內的裝修、裝飾費用等等,不再向甲方主張;甲方支付的室內裝修、裝飾費用貳佰萬元,也不再向乙方主張。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就該部分費用互不相欠。
五、乙方應在移交承租房屋同時,將該房屋裝修施工圖紙以及其他與該房屋有關的圖紙、資料等全部移交給甲方。
六、乙方就該房屋的隱蔽工程,在租賃合同解除後甲方需要時,負有說明和配合的義務。
七、如乙方按照約定,履行了本協議的全部義務,包括第五條及第六條的附隨義務,甲方免除乙方所欠合同解除前的租賃費。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原出租人):___________
乙方(原承租人):___________
雙方於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甲方將該房屋用於乙方,現經友好協商,雙方同意於年月日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目前,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諒互讓的原則,就終止房屋租賃合同達成如下條款:
1、原合同租賃期限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未履行的合同終止。
2、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甲方與第三方因房屋租賃發生的爭議及由此產生的相關法律責任與乙方無關。
3、物業公司應支付的所有費用應由乙方在之前規定的時間內支付。
4、乙方支付的租金按實際租賃時間結算,採取多退少補的方式結算。
5、甲方自願放棄因提前終止合同而產生的違約金索賠權。本協議簽訂時,雙方已共同對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水電使用等與房屋租賃相關的'情況進行驗收,無異議。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雙方因《房屋租賃合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自動終止,雙方不得向對方主張任何權利。
6、其他內容:
關於租金押金:
7、雙方對本協議的有效性、解釋或履行的任何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和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承租人:
出租人:
按照我國合同法的規定,合同解除的方式有雙方協商解除、雙方約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一、雙方協商解除
合同法第93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協商解除合同是最有利於雙方當事人的一種解除方式,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協商解除可以作為出租人首選的一種解除合同方式。
二、雙方約定解除
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約定了合同解除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出租人就可以解除雙方的房屋租賃合同,但是合同是否要解除還是要看出租人的意願,換句話說,即使約定解除的條件出現了,作為有權解除的出租人也可以選擇不解除。
三、法定解除
房屋租賃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當發生了法律規定的情形時,當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權解除合同,終止合同的權利義務。
根據我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具體到房屋租賃合同來說,出租人有權單方解除租賃合同主要有以下三種情況:
(一)承租人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二)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三)承租人累計六個月不交租金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十三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承租人:
出租人:
簽訂日期:
甲方(原出租方):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原承租方): 陝西投資開發集團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於xx年9月25日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由甲方將位於西安市高新區南路208號商務廣場A座29層的房屋
出租給乙方使用,現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於20xx年11月30日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目前,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諒互讓的原則,雙方就終止《房屋租賃合同》的相關事項達成。
如下條款:
一、 原合同租賃期計至20xx年9月30日,從20xx年11月30日起,尚未履行的合同內容,終止執行。
二、 自20xx年11月30日起,甲方與第三方因房屋租賃發生的糾紛及由此引發的相關法律責任與乙方無關。
三、20xx年11月30日前,應該繳納的物業公司各項費用全部由乙方在規定時間內繳訖。
四、 乙方已交納的房屋租金,按實際租賃時間結算 ,以多退少補方式結清。
五、 甲方自願放棄因提前終止合同而引發的違約金索賠權利,本協議簽訂時,雙方已共同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及水、電使用等與房屋租賃有關的情況進行清點、驗收,並且無任何異議。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甲、乙雙方因《房屋租賃合同》而產生的權利、義務自行終止,甲、乙雙方均不得再向對方主張任何權利。
六、 其他內容:
1、 關於租房押金:
七、 雙方如就本協議的效力、解釋或者履行發生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調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於xx年9月25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雙方會籤
甲方(蓋章): 金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乙方(蓋章): 陝西投資開發集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20xx年XX月XX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提前解除 合同》,上述合同租賃期計至 容,終止執行。
二、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按照原狀返還租賃房屋及附屬物品、設 年 年 月 月 日簽訂的《 房屋租賃 年 月 日簽訂的《 房屋租賃合同》,租賃房屋 , 房屋總面積 原因方要求終止原《房屋租賃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就雙方提前終止合同相關事宜達成日之後,尚未履行的合同內施裝置等。返還前,乙方會同甲方對租賃房屋的設施裝置、物品及水電使用等情 況進行驗收,乙方承擔返還租賃房屋之日前的水費、電費等一切費用。
三、依附於租賃房屋的裝修等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損壞租賃房屋內原有的 基礎裝修、設施裝置、物品等,如有損壞,照價賠償。乙方撤出租賃房屋後,遺 留物品視為放棄,甲方有權處置。
四、如乙方不按時退租,每逾期一天,須向甲方支付原合同月租金 3%的違 約金。逾期達五天,甲方有權強行收回租賃房屋並進行清理,由此產生的一切損 失和責任由乙方負責。
五、原合同終止後,乙方除應付租金外,同意補償 約賠償金。
六、 若乙方未能按期辦理完退租手續或給甲方產生任何其他損失,甲方有權 用押金衝抵乙方所欠費用或遭受的損失。
七、原租賃合同終止後, 任何一方均無須承擔原租賃合同項下約定的權利和 義務,雙方同意就原租賃合同事項互不追究法律責任。
八、本協議書自雙方蓋章或簽字之日起生效。元給甲方作為提前解
九、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簽約日期:
承租方(乙方) 簽約日期: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現由於甲方經營需要,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共同恪守:
1. 自20xx年4月29日起解除雙方的房屋租賃關係,原租賃合同對雙方不再具有約束力。
2. 乙方已全額支付甲方的房屋租賃合同上的違約金共人民幣 元(¥ ),租賃期間的水費、電費、燃氣費共人民幣 元(¥)。
3. 雙方均同意在該終止協議簽訂後放棄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通過任何方式以原租賃關係為由向另一方提出違約賠償要求的權利。
4. 因本協議所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租賃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因處理本協議項下糾紛所產生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差旅費)。
5. 本協議未盡事項,雙方可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有關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可分割,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期:
甲方:________有限公司(原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依_________號仲裁書,已成為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房屋的業主,並有意自用該處房產,雙方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與原房主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的承租上述房產的租房協議於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提前終止,甲方於當日退出承租房產。
2、因房主自身原因,甲方近來一直未能與其聯絡上,故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的房租甲方已提存至_________公證處。
3、上述房租依乙方與原房主的轉讓協議,應全部或部分歸乙方享有,但至今該房租仍在原房主________________處,且_________尚有_________________元押金未轉交給乙方或歸還甲方,鑑於上述情況,甲方承諾協助乙方取得其應得的房租,乙方承諾儘快歸還甲方_________元押金。
4、雙方定於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進行房屋交接手續,完成交接手續後在本協議上籤章。
5、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村委會
乙方:_________
鑑於:
1.教育是立國之本,改善學校環境,美化學校場地,讓村民的子女有個良好的學習場所是我們的願望。
2.乙方原租賃學校西側地期限未滿,但考慮到甲方的實際需要,表示大力支援。
3.經雙方認真協商,同時考慮到乙方的損失情況,故此,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解除土地租賃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用地合同解除是甲方根據發展需要提出來的。(乙方原租賃場地合同簽訂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甲方一次性應補償乙方基建投資額(人民幣_________元整)的六成計人民幣_________元,該款在合同生效後10天內付清。
第三條:甲方應一次性補償乙方生產裝置投資額(計人民幣_________元)的三成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此款在合同生效後30天內付清。
第四條:乙方應按原合同規定繳交_________年上半年租金及一切規費,不得拖欠。
第五條: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原租賃場地上建築物及其內外物品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處理,乙方不得干涉。
第六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原甲、乙雙方簽訂租賃用地合同解除。
第七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和乙方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鑑於:
甲乙雙方在上海所簽署的關於乙方租賃甲方位於 路 號 號樓 單元(以下簡稱“該單元”)的租賃合同(編號: ),現乙方因自身原因無法繼續履行租賃合同約定,於20 年 月 日向甲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申請,現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1、根據《租賃合同》第 條約定,乙方提出終止《租賃合同》的,甲方可沒收乙方交納的保證金。乙方同意本協議書生效後,甲方沒收乙方已交納的保證金,計人民幣 元整;若該保證金低於《租賃合同》違約責任第 條約定的違約金,乙方還須補足其中的差額。
2、甲方同意乙方於20 年 月 日提前結束該單元的租賃,雙方的租賃合同到 20 年 月 日終止。
3、乙方應在本協議書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 年 月 日至房屋退還之日所產生的水電費及其他費用、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物業管理費 元、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房屋租賃費 元。前述水電及其他費用應首先結算至本協議生效之日,同時乙方須另行支付押金 元,根據乙方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至房屋退還之日實際產生的水電及其他費用,該押金多退少補(不計息)。
4、乙方承諾,於20 年 月 日前根據《租賃合同》第 條約定返還符合正常使用後狀態的該單元,並將該單元內的所有物品全部搬清、登出乙方註冊於該單元內相關資訊(如有,乙方須簽署承諾函),與甲方辦理該單元的交房手續(雙方特別約定:如乙方註冊於該單元的相關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工商等資訊,乙方須於前述時間內辦理相關注銷手續,並及時提供相關注銷辦理證明。若未能在前述時間提供出相關注銷證明的,則每遲延一日,視作延期交房一日,超過協議生效30日還未登出掉相關資訊的,應當另外賠償甲方相當於第一年3個月月租金的違約金)。20 年 月 日後,乙方遺留在該單元內的物品視為遺棄物,甲方可搬離、丟棄或處理。如乙方延期返還、清空房屋或延期登出相關注冊資訊,則每延期一日,應按每日30元/平方米收取房屋佔用使用費直至甲方佔有該單元並清空掉該單元的註冊資訊為止。
5、雙方約定,乙方返還該單元時,應符合甲方要求的正常使用狀態。在本協議生效時,乙方應向甲方交納保持該單元正常使用狀態的保證金 元,在乙方返還該單元符合甲方要求的正常使用狀態時,甲方退還該保證金(不計息);在乙方返還該單元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正常使用狀態時,甲方有權沒收該保證金,乙方對此無異議。
6、乙方自行承擔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所有債權債務,甲方對此概不負責。
7、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人):日期:
出租人:___________
證件型別及編號: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
證件型別及編號: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 日簽署了《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雙方的合作期限為年,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 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 日。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 日提前終止本協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諒互讓的原則,就雙方提前終止協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恪守:___________
一、甲、乙雙方同意,提前終止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 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
二、乙方應於本協議生效後____個工作 日內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補償款元。
三、甲方應於收到乙方支付的補償款後____個工作 日內,將扣除應付房租後的押金及已付剩餘房租退還乙方。
四、乙方應於收到甲方退還的押金及已付剩餘房租後____個工作 日內,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五、《房屋租賃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因合同存續期間及提前終止本合同所產生的所有債權債務已全部結清。甲方不得就合同存續期間及提前終止本合同所產生的任何事宜提起仲裁、訴訟、申訴、信訪否則,視為甲方根本性違約,甲方應雙倍退還乙方已支付的補償款。
六、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依法承擔相應賠
償責任。
七、因本協議所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因處理本協議項下糾紛所產生的仲裁費、律師費、差旅費等一切損失。
八、未盡事項,雙方另行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有關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 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為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簽章:___________承租人簽章: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___
甲方(出租方):石林
乙方(承租方):寧夏萬維實業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原於20xx年九月十七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租賃房屋位於銀川市興慶區湖濱東街與麗景街相交處南面7號樓和5號樓第四層,總面積約為:10200平方米。現因情勢變更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就解除該房屋租賃合同達成以下條款:
一、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以上房屋租賃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後,甲乙雙方互不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二、乙方應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日內,將房屋移交給甲方。移交前,乙方會同甲方驗收房屋設施、裝置及物品,驗收合格後,乙方從承租的房屋內搬走。
三、關於該租賃房屋的外裝修費用,甲乙雙方協商聘請有資質的單位,以該單位審定的結算價格為準,多退少補。
四、乙方在管理使用該租賃房屋期間所發生的所有稅費,包括:房屋產權稅、土地使用稅以及室內的裝修、裝飾費用等等,不再向甲方主張;甲方支付的室內裝修、裝飾費用貳佰萬元,也不再向乙方主張。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就該部分費用互不相欠。
五、乙方應在移交承租房屋同時,將該房屋裝修施工圖紙以及其他與該房屋有關的圖紙、資料等全部移交給甲方。
六、乙方就該房屋的'隱蔽工程,在租賃合同解除後甲方需要時,負有說明和配合的義務。
七、如乙方按照約定,履行了本協議的全部義務,包括第五條及第六條的附隨義務,甲方免除乙方所欠合同解除前的租賃費。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甲方____與乙方____原於____年__月__日簽訂的合字第____號________房屋租賃合同,房屋權證號________號,現因甲方欲出售乙方承租的私產房,依照法律規定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但是乙方放棄購買,因而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該房屋租賃合同於____年__月__日予以解除。
因解除合同給___方造成損失計____元,由___方負責賠償。
賠償金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分___次付清,特此協議。
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並經房屋登記管理機關審查證明後生效。
協議書一式___份,由雙方各收執___份,鑑證機關收存一份,送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如甲方不是本公司,要調整)
乙方:(若是法人,需與營業執照名稱一致,若是自然人,則同於身份證)
身份證號碼:(若是自然人,即留存此項)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與乙方___________於___年___月___日簽訂了《 》【此處填寫甲乙雙方之前簽訂的合同/協議名稱】,原合同/協議有效期至___年___月___日,現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此處填寫解除合同/協議的原因】原因致使原合同/協議無法繼續履行,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原《 》【此處填寫甲乙雙方之前簽訂的合同/協議名稱】自___年___月___日解除,自解除之日起,原合同/協議中約定的雙方權利義務終止;
2、甲方應將乙方已交納未發生的___________【如:已交納的場地服務費等】費______元於本解除合同協議書生效時退還乙方;
3、甲方應將乙方已交納的______元保證金於本解除合同協議書生效時退還乙方;【如果有保證金此條款留存,沒有保證金此條款刪除】
4、【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時使用本條款】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生效之日,原《 》【此處填寫甲乙雙方之前簽訂的合同/協議名稱】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需要承擔違約責任時使用本條款】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生效之日,原《 》【此處填寫甲乙雙方之前簽訂的合同/協議名稱】解除,___方需要依照原合同/協議的約定於本協議生效時向___方支付___元違約金。
【其他未盡事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新增】
5、本協議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