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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牌租賃合同(精選14篇)

欄目: 租賃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17W

車牌租賃合同(精選14篇)

車牌租賃合同 篇1

甲方(車輛牌照使用人): 身份證號:

乙方(車輛牌照被使用人): 身份證號:

經雙方自願協商一致,乙方將自有車輛牌照借給甲方使用。 現就租賃車牌照事宜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負責支付購買型號為________的車輛的一切費用; 乙方只負責提供車牌號為京________ 的車牌。

二、租賃期限: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雖然車輛購買後在乙方名下,但該車輛所有權、使用權、 處分權等均屬於甲方,乙方及其利害關係人不享有該車任何權利,無權以任何方式使用、抵押該車。 三、租賃期內,車輛產生的一切費用及債務均由甲方支付並 處理,乙方只負責提供車牌照,沒有任何義務處理車輛產生的一切費用及債務。

四、車輛牌照在租賃期間甲方應為該車購買第三方責任險 (保額五十萬)。因交通事故給第三者(包括人、物等)造成損害的,應由甲方及保險公司根據事故處理有關部門的裁決進行賠償, 乙方只負責提供車牌照,沒有任何義務進行損害賠償。

五、車輛在租賃期間所產生的一切責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 概不負責。

六、租賃期間內,甲方要妥善保管車牌照,不得在未經乙方 同意的情況下將其轉讓、轉借等。

七、租賃期滿後甲方對車輛牌照的使用權自行終止,甲方應 配合乙方辦理車輛轉出相關手續,便於乙方自行購買車輛使用自由牌照。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牌租賃合同 篇2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北京市小客車指標,同時向甲方提供購買車輛過程中所必需的手續檔案,配合甲方於租賃期內的可能的使用身份證和操作時的幫助。

二:租賃時間及費用

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同意租期為年,從20xx年6月26日起,至20xx年6月25日止。乙方提供車輛指標給甲方使用,租賃費為20xx0元/3年。大寫人民幣: 貳萬元整 。甲方一次付清,若因延誤支付費用,乙方有權收回車牌使用權。

三、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真實有效證件與小客車指標書,積極配合購買新車。購買新車手續辦理完成後,身份證歸還乙方。

2、甲乙雙方明確:本合同所指車輛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不享有該車任何權利,無權以任何方式使用、抵押該車。

3、甲方所購新車必須在今後3年裡上車輛第三者保險,保額為50萬元,作為安全保障。如車輛出現一切交通事故與違法行為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責任。

4、在租賃的使用過程當中,甲方如遇到緊急情況需通知乙方,比如出現重大交通事故有人員傷亡的。

5、甲方必須妥善保管好乙方的相應車輛證件等手續。

6、租約期屆滿後,如雙方解除協議,甲方需提前一個月告知乙方,甲方帶齊相關檔案和協議書、收據等,歸還給乙方,同時如有車輛違法等罰款由甲方承擔,過戶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乙方配合甲方辦理相關車輛手續。需延期者,需事先致電乙方,並告知需延期的時間,以便乙方做出其他安排。若逾期未歸還,以600元/月的滯納金,作為賠償。

7、若在租賃期間內,甲方獲得個人小客車搖號指標,則甲方將歸還乙方的指標,乙方將甲方未使用月份按照500元/月返還租賃費用。

四、合同附則

1、本合同有效期限為 3 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

2、本合同一式二分,雙方各執一分,簽字後生效。

3、合同未盡事宜友好協商解決,如有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雙方所在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解決。

五、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牌租賃合同 篇3

甲方(車輛牌照承租人)

乙方(車輛牌照出租人)

乙方取得北京市《個人小客車更新指標確認通知書》,具備北京市小客車購車資格。經雙方自願協商一致,乙方將自有北京車輛牌照租賃給甲方使用。現就租賃車牌照事宜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負責提供一臺發動機號為 車架號為 車輛;乙方負責提供一套北京市車輛牌照。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互相方便的原則,協助對方做好有關工作,其中甲方負責購買汽車及購買保險事宜等相關事宜,乙方負責辦理好車牌正常使用等事宜。

二、租賃期限及價格:本協議所載租賃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租賃費用:租金每月 元。該協議簽訂7日內,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個月租賃費¥ 元(人民幣 元整)。本條所載租賃價格,經雙方協商一致,可按照以下程式進行變更:

1.提出變更人需在該期協議到期前一個月提前提出變更要求;

2.租賃價格變更期限為下一期協議期限;

3.相鄰兩個協議期限租賃價格變更比例不得超過15%;

4.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形成書面協議;

三、雖然上述車輛(包括車輛牌照及相關手續)依法登記在乙方名下,但該車輛(包括車輛牌照及相關手續)所有權、使用權、處分權等權利均屬於甲方,乙方及其利害關係人不享有該車(包括車輛牌照及相關手續)任何權利,無權以任何方式使用、抵押該車(包括車輛牌照及相關手續)。

四、車輛牌照租賃期內上述車輛產生的一切責任、風險、費用及債務均由甲方承擔並處理。一切責任、風險、費用及債務與乙方無關。

五、車輛牌照在租賃期間甲方應為該車購買第三方責任險(保額五十萬)因任何事故給第三方(包括人、物等)造成損害的,應由甲方及其保險公司根據事故處理有關部門的裁決進行賠償,乙方沒有任何義務進行損害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也可以向甲方追償。

六、租賃期間內甲方要妥善保管好車輛牌照,不得在未經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將其轉讓、轉借等。

七、租賃期內如甲方取得北京市小客車購車資格,乙方應全力配合辦理車輛過戶相關手續,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辦理時間。辦理過戶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同時,乙方應將之前收取但未履行協議月份的租賃費用在過戶手續完成7日內退還給甲方,乙方只取得實際發生月份的租賃費用。在甲方未取得北京市小客車購車資格前,乙方因各種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需提前至少三個月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解除合同,款項按本條前款所述處理。

八、租賃期滿前壹個月,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續租問題。若雙方同意續租,需重新簽署租賃協議。若一方不同意續租,經雙方協商無果租賃期滿後,甲方對車輛牌照的使用權自行終止,甲方應全力配合

乙方辦理相關手續。乙方收回車輛牌照,車輛的所有權、使用權、處分權等均屬於甲方。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簽字認可後所形成的書面材料具有本協議同等效力。

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牌租賃合同 篇4

甲方(車牌承租人): 身份證號:

乙方(車牌擁有人): 身份證號:

乙方於年月日參加北京市小客車牌照搖號並中籤。經雙方自願協商一致,乙方將自有車牌租給甲方使用。

現就租賃汽車牌照事宜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服務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北京市小客車購車指標,配合甲方於租賃期內的一切可能使用身份證和操作時的幫助。 甲方負責支付購買型號為的車輛的一切費用; 乙方只負責提供車牌號為的車牌。

二、租賃期限及費用

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同意租賃期限為年,從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為止。乙方提供北京市小客車購車指標給甲方使用,租賃費用為元/月,共計元,大寫人民幣:。根據協商內容甲方付給乙方元押金。付費方式為。若因延誤支付費用,乙方有權收回汽車牌照的使用權。期間乙方不可中斷租賃服務給第三方使用。

三、雙方權力與義務

1.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真實有效的證件與北京市小客車購車指標,積極配合甲方購買車輛。購買新車手續辦理完成後,身份證歸還乙方。車輛購買後在乙方名下,該車輛所有權、使用權、處分權等均屬於甲方,乙方及其利害關係人不想有該車任何權利,無權以任何方式使用、抵押該車。乙方若因債權債務問題,引起車牌的連帶責任及糾紛,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2.租賃期內,車輛產生的一起費用及債務、違法罰款均有甲方承擔,乙方只負責提供汽車牌照,不承擔任何義務處理車輛產生的一切費用及債務、違法罰款,甚至法律責任。

3.車牌在租賃期間甲方所購新車必須在上車輛全險作為安全保障,應為該車購買第三方責任險(保額伍十萬元)。使用租賃期間如甲方不購買全險則算甲方違約。因交通事故給第三者(包括人、物等)造成損害的,應有甲方承擔進行損失賠償的責任,乙方只負責提供車牌照,不承擔任何義務進行損害賠償的責任。

4.租賃期間內,甲方要妥善保管車牌照,不得轉讓、轉借出租或抵押該車等。如甲方私下轉讓、轉借及出租或抵押該車給第三方,所產生的一切費用與債務或出現交通事故,全均由甲方承擔責任,乙方不承擔責任並有權收回車牌使用權,合同終止及辦理車牌轉出手續。

5.在租賃的使用過程中,甲方如遇到緊急情況需通知乙方,比如出現重大交通事故有人員傷亡的。妥善保管車輛證件等手續。

6.租約期滿後,如雙方解除協議,甲方需提前一個月告知乙方,甲方帶齊相關檔案和協議書,收據等,歸還給乙方,同時如有車輛違法等罰款由甲方承擔,過戶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乙方配合甲方辦理相關車輛手續。需延期者,需事先致電乙方,並告知需延期的時間,以便乙方重新安排其他租賃業務。若甲方逾期未歸還,每天甲方以全年租金金額的10%支付乙方滯納金;作為賠償。

四、合同附則

1.本合同有效期限截止至甲方歸還乙方車牌照為止,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簽字後生效。

3.合同未盡事宜友好協商解決,如有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牌租賃合同 篇5

甲方(車輛牌照使用單位):

乙方(車輛牌照被使用人):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將自有車輛牌照租借給甲方使用。現就租賃車牌照事宜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負責支付購買型號為:的車輛的一切費用;乙方只負責提供車牌為的車牌。

二、租賃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甲方在此期間通過搖號拿到車牌指標,可與乙方協商縮短或解除本協議,但須提前一個月協商。

三、租賃費用:大寫元/月,即元/半年,半年為一個計算週期,甲方在每個週期開始的第一個月月末前將該週期的租賃費支付給乙方。

四、租賃期間,乙方不可將車牌指標租賃服務中斷或給第三方使用。乙方因債權問題,引起車牌的連帶責任及糾紛,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概不負責。甲乙雙方明確:雖然車輛購買後在乙方名下,但該車輛所有權、使用權、處分權等均屬於甲方,乙方及其利害關係人不享有該車任何權利,無權以任何方式使用、抵押該車。

五、租賃期內,車輛產生的一切費用及債務均由甲方支付並處理,乙方只負責提供車牌照,沒有任何義務處理車輛產生的一切費用及債務。

六、車輛牌照在租賃期間,甲方應為該車上全險作為安全保障。如車輛出現一切交通事故與違法行為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責任。

七、車輛在租賃期間所產生的一切責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概不負責。

八、租賃期間內,甲方要妥善保管車牌照,不得在未經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將其轉讓、轉借等。

九、租賃期滿後,甲方對車輛牌照的使用權自行終止,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車輛轉出相關手續,便於乙方自行購買車輛使用自有牌照。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解決。

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 期: 日 期:

收款證明

今收到北京________________車輛牌照租賃費用:人民幣_______元整。

特此證明。

收款人(簽字捺印):

車牌租賃合同 篇6

甲方(車輛牌照承租人) 乙方(車輛牌照出租人)

經雙方自願協商一致,乙方將自有北京車輛牌照租賃給甲方使用。現就租賃車牌照事宜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乙方負責提供一套北京市車輛牌照租賃給甲方。

二、租賃期限:

個月,自

日起

日止。租賃費用:

元 該協議簽訂7日內,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費用。

三、雖然甲方購買車輛依法登記在乙方名下,但該車輛所有權、使用權、處分權等權利均屬於甲方,乙方及其利害關係人不享有該車任何權利,無權以任何方式使用、抵押該車。

四、車輛牌照租賃期內上述車輛產生的一切責任、風險、費用及債務均由甲方承擔並處理。一切責任、風險、費用及債務與乙方無關。

五、車輛牌照在租賃期間甲方應為該車購買第三方責任險(保額五十萬)因任何事故給第三方(包括人、物等)造成損害的,應由甲方及其保險公司根據事故處理有關部門的裁決進行賠償, 乙方沒有任何義務進行損害賠償。

六、租賃期間內甲方要妥善保管好車輛牌照,不得在未經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將其轉讓、轉借等。

七、租賃期內如甲方取得北京市小客車購車資格,乙方應全力配合辦理車輛過戶相關手續,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辦理時間。辦理過戶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同時,乙方不退還給甲方的租賃費用。

八、租賃期滿前壹個月,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續租問題。若雙方同意續租,需重新簽署租賃協議。若一方不同意續租,經雙方協商無果租賃期滿後,甲方對車輛牌照的使用權自行終止,甲方應全力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乙方收回車輛牌照,車輛的所有權、使用權、處分權等均屬於甲方。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簽字認可後所形成的書面材料具有本協議同等效力。

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期:

期:

車牌租賃合同 篇7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自願將自有車輛牌照租賃給甲方,車型為:;車牌號為京,現落戶公司,現就租賃事宜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賃期限:壹年(自乙方車輛搖號成功後並與甲方辦理過戶手續完畢之日起計算)。

二、租賃費用: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一年租賃費用,共計陸仟元整(500元/月,12個月共計6000元整)。

三、租賃期內,車輛產生的一切費用及債權債務均由甲方支付並處理,與乙方無關。

四、車輛牌照在承租期間應購買第三方保險(保額50萬),因交通事故給第三者(包括人、物等)造成損害的,應由公司和保險公司根據事故處理的有關部門的裁決進行賠償,與乙方無關。

五、車輛在承租期間所產生的一切責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概不負責。

六、租賃期間內,甲方對租賃車牌照要妥善保管,不得在未經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將其轉讓、轉借等。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絡人:聯絡人: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車牌租賃合同 篇8

甲方(車牌使用人):身份證號:

乙方(車牌被使用人):身份證號:

乙方於20__年9月參加北京市小客車牌照搖號併成功。經雙方自願協商一致,乙方將自有車牌租給甲方使用。

現就租賃車牌照事宜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 服務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北京市小客車指標,配合甲方於租賃期內的一切可能使用身份證和操作時的幫助。

甲方負責支付購買型號為的車輛的一切費用; 乙方只負責提供車牌號為京的車牌。

二、租賃期限及費用

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同意租期為貳年,從20__年11 月1日起,至 20__年10月 31 日止。乙方提供車輛指標給甲方使用,租賃費為 6000元/年。大寫人民幣:陸仟元整 。首付 6000元,大寫人民幣:陸仟元整。餘款 6000元 大寫人民幣:陸仟元整於 20__年 1 月31 日。甲方一次付清,若因延誤支付費用,乙方有權收回車牌使用權。期間乙方不可中斷租賃服務或給第三方使用。

三、雙方權利與義務

1. 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真實有效證件與小客車指標書,積極配合買新車。購買新車手續辦理完成後,身份證歸還乙方。車輛購買後 - 1 -

在乙方名下,該車輛所有權、使用權、處分權等均屬於甲方,乙方及其利害關係人不享有該車任何權利,無權以任何方式使用、抵押該車。乙方若因債權債務問題,引起車牌的連帶責任及糾紛,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2.租賃期內,車輛產生的一切費用及債務、違法罰款均由甲方承擔,乙方只負責提供車牌照,不承擔任何義務處理車輛產生的一切費用及債務、違法罰款。

3.車牌在租賃期間甲方所購新車必須在上車輛全險作為安全保障,應為該車購買第三方責任險(保額伍十萬元)。使用租賃期間如甲方不購買全險則算甲方違約。因交通事故給第三者(包括人、物等)造成損害的,應由甲方承擔進行損害賠償的責任, 乙方只負責提供車牌照,不承擔任何義務進行損害賠償的責任。

4.租賃期間內,甲方要妥善保管車牌照,不得轉讓、轉借出租或抵押該車等。如甲方私下轉讓、轉借及出租或抵押該車第三方,所產生的一切費用與債務或出現交通事故,全均由甲方承擔責任,乙方不承擔責任並有權收回車牌使用權,合同終止及辦理車牌轉出手續。

5. 在租賃的使用過程當中,甲方如遇到緊急情況需通知乙方,比如出現重大交通事故有人員傷亡的。妥善保管車輛證件等手續。

6. 租約期滿後,如雙方解除協議,甲方需提前一個月告知乙方,甲方帶齊相關檔案和協議書,收據等,歸還給乙方,同時如有車輛違法等罰款由甲方承擔,過戶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乙方配合甲方辦理相關車輛手續。需延期者,需事先致電乙方,並告知需延期

的時間,以便乙方重新安排其他租賃業務,逾期未歸還,以年租金額的10%收取600元滯納金;作為賠償。

四、合同附則

1.本合同有效期限為貳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

2.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簽字後生效。

3.合同未盡事宜友好協商解決,如有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訟解決。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甲方身份證號:乙方身份證號:

日期:日期:

聯絡方式:聯絡方式:

車牌租賃合同 篇9

甲方:(車牌擁有方)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車牌租賃方)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持有的機動車號碼租賃給乙方使用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號牌為:京 的機動車牌照租賃給乙方使用,甲方應保證該號牌為合法取得且該號牌無任何糾紛;在乙方使用該號牌前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以自有資金購買機動車:品牌 型別 車架號為 ,發動機號為 ,機動車登記證號為:.乙方並需自行繳納購買機動車所需的保險費(包括但不限於交強險及商業險)購置稅、契稅、車船使用稅及登記費等一切費用。

三、租賃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車牌租賃費用為人民幣元/年,首年租賃費由乙方自其完成驗車上牌後三日內支付至甲方下列賬戶:

開戶行:

開戶名:

賬 號:

後續租賃費,乙方應在應在每年 月 日之前繳納。

四、租賃期滿後,本合同自行終止。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繼續租賃該車牌的,應另行簽訂租賃協議。如乙方在租賃期滿後繼續使用該車牌並支付租賃費用,甲方未提出書面異議滿1個月的',視為本合同自動延續1年。

五、乙方所購機動車登記在甲方持有的上述號牌之下,該機動車歸乙方所有,乙方擁有機動車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乙方購買機動車並登記後,該機動車的購車發票、車輛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契稅完稅證等全部有關證件、資料均由乙方持有。

六、乙方使用機動車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交通事故、違法違章等所需支付的賠償金、罰款等各項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無需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

七、在乙方購置車輛後,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車輛登記、上牌,在乙方使用車輛號牌期間積極配合乙方完成車輛的投保、理賠等各項相關事宜。在乙方取得本市小客車指標後,甲方應將機動車無償過戶至乙方名下,所需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八、甲方將機動車過戶給乙方之前,乙方因使用機動車(包括但不限於出租、出售等)需甲方出具授權委託書的,甲方應予以配合。

九、租賃期間乙方要妥善保管車輛牌照,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其轉讓、轉借等。

十、甲方如想提前終止合同,應提前 個月通知乙方,退回乙方已繳納租賃費未發生的部分並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除乙方取得本市小客車指標甲方配合過戶的情形外,乙方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 個月通知甲方並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

十一、乙方逾期支付租賃費用的,逾期部分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賠償。甲方不配合乙方處理號牌車輛相關事宜的,應承擔相應損失。

十二、甲方及其利害關係人對本合同所涉機動車不享有任何權利,甲方保證不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向乙方對該車主張權利。

十三、如甲方私自處理該車,包括但不限於出賣、抵押、出借等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並支付違約金 元。

十四、如任何第三方因與甲方的糾紛,而對該車主張任何權利,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按實際損失賠償乙方,並支付違約金 元。

十五、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 方所在地法院起訴解決。

十六、本協議一式二份,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車牌租賃合同 篇10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共識:

一、服務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北京市小客車指標,同時向甲方提供車輛買賣與過戶等,配合甲方於租賃期內的可能使用身份證和操作時的幫助。甲方: 身份證號: 擁有小轎車 終身所有權。

二、租賃時間及費用

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同意租期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提供車輛指標給甲方使用。大寫人民幣: 。

三、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所購新車必須在租賃期裡上車輛全險作為安全保障。如車輛出現一切交通事故與違法行為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責任。

2、租賃期間,乙方不可將車牌指標租賃服務中斷或給第三方使用,甲方不可將車轉租給第三方。

3、甲乙雙方明確:本合同所指車輛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以任何方式使用、抵押該車。

3、乙方配合甲方購買新車。購買新車手續辦理完成後,身份證歸還乙方。

4、在租賃的使用過程當中,甲方如遇到緊急情況需通知乙方,比如出現重大交通事故有人員傷亡的。妥善保管車輛證件等手續。

5、租約期滿後,如雙方解除協議,甲方需提前一個月告知乙方,如有車輛違法等罰款由甲方承擔,過戶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乙方配合甲方辦理相關車輛手續。需延期者,需事先致電乙方,並告知需延期的時間。

四、合同附則

1、本合同有效期限為 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

2、本合同一式二分,雙方各執一分,簽字後生效。

3、合同未盡事宜友好協商解決,如有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 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解決。

五、補充條款

1、租賃期間甲方不得從事任何違法行為,如不能遵守法律,乙方可收回所有權,協議結束。

2、本合同附雙方身份證影印件。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牌租賃合同 篇11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共識:

一:服務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北京市小客車指標,同時有責任向甲方提供車輛買賣與過戶,等服務,務必讓甲方有一個良好的使用環境,配合甲方於租賃期內的一切可能使用身份證和操作時的幫助。甲方: 身份證號: 擁有小轎車 終身所有權。

二:租賃時間及費用

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同意租期為月 日止。乙方提供車輛指標給甲方使用,租賃費為 元/年。大寫人民幣: 。 首付 元,大寫人民幣: 。餘款 於 年 月 日 甲方一次付清,若因延誤支付費用,乙方有權收回車牌使用權。期間乙方不可中斷租賃服務 或給第三方使用。

三、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真實有效證件與小客車指標書。積極配合購買新車。購買新車手續辦理完成後,身份證歸還乙方。

2、租賃期間,乙方不可將車牌指標租賃服務中斷或給第三方使用,否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追求其違約責任。乙方應退還甲方已支付的所有費用,並賠償甲方三個月的租賃費用。

3、乙方若因債權債務問題,引起車牌的連帶責任及糾紛,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概不負責。甲乙雙方明確:本合同所指車輛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不享有該車任何權利,無權以任何方式使用、抵押該車。

3、甲方所購新車必須在今後兩年裡上車輛全險作為安全保障。如車輛出現一切交通事故與違法行為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責任。使用指標期間如甲方不購買全險則算甲方違約。

4、在租賃的使用過程當中,甲方如遇到緊急情況需通知乙方,比如出現重大交通事故有人員傷亡的。妥善保管車輛證件等手續。

5、租約期滿後,如雙方解除協議,甲方需提前一個月告知乙方,甲方帶齊相關檔案和協議書,收據等,歸還給乙方,同時如有車輛違法等罰款由甲方承擔,過戶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乙方配合甲方辦理相關車輛手續。需延期者,需事先致電乙方,並告知需延期的時間,以便乙方重新安排其他租賃業務,逾期未歸還,以年租金額的10%收取550元滯納金;作為賠償。

四、合同附則

1、本合同有效期限為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

2、本合同一式二分,雙方各執一分,簽字後生效。

3、合同未盡事宜友好協商解決,如有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 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解決。

五、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牌租賃合同 篇12

甲方(車輛牌照出借人):______ 證照號: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車輛牌照使用人):______證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認可乙方擁有車輛型號為中華尊馳 ,發動機號為 的車輛所有權,乙方認可甲方通過北京市交管局取得的京K43410 號車牌。經雙方自願協商一致,甲方將自有車輛牌照借給乙方使用,乙方自行購買車輛掛牌使用,掛牌後車輛車牌號碼為:_________。現就租賃車牌照事宜達成如下具體協議:

租賃期限:

雙方的租賃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非經任意一方提出解約要求並與對方達成一致意見外,租賃期限到期順延至下一個年度。

租賃費用:

2.1乙方於_____年___月___日支付_______元作為定金。 乙方按?結算租金,?租金為乙方於 ____日前將租金轉賬到甲方提供的帳號。

2.2甲方賬戶資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甲方應於收到乙方租金之日起___日內向乙方提供收款憑證。

三、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甲方權利:

3.1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車輛登記手續,並於辦理完車輛登記手續當日將與車輛及證照有關的全部手續原件交予乙方保管。

3.2甲方在出租車牌期間,應及時配合乙方辦理汽車行駛證、車輛保險等各項事宜。因發生交通事故、車輛被盜等需向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等事宜時,甲方應在接到乙方的通知時,第一時間配合乙方解決處理(包括但不限於提供索賠證明材料等)。甲方除要求乙方支付合理必備費用外,不得另行收取費用。

3.3租賃期間,非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中斷車牌指標租賃服務;不得自用或允許第三方使用該車牌指標。

3.4甲方不得因乙方車輛登記在其名下而實施抵押、轉讓、出租等任何侵害乙方權益的行為。

3.5甲方保證涉及甲方債權債務等問題的糾紛與京K43410(現車牌號為:________)車牌號的使用及與車牌掛靠的車輛無關。甲方及其利害關係人不享有該車輛的任何權益(包括但不限於查封、扣押)。

3.6甲方應向乙方退還車牌租賃到期而未到期使用的車輛保險餘額(可按月計算至已使用的期限)。

乙方權利:

3.6租賃期間,乙方應妥善保管車輛牌照及全部手續。並於租賃期限到期後妥善歸還。

3.7乙方自行承擔租用甲方車輛牌照期間的年檢、違章、車輛保險、稅款等費用。乙方在租賃車牌使用期間發生的各項刑事、民事、行政責任均由乙方及乙方指派的司機承擔自行承擔。

3.8非經甲方同意,在租賃期間,乙方不得轉讓、轉借、出租或抵押該車輛。

四、變更條款

4.1租期屆滿後,乙方需續租的,應提前30天通知甲方,甲方未置可否的,乙方可依照本協議第一、二條續租使用。

4.2任一方變更地址、聯絡方式的,應於變更後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視為另一方對各類通知及檔案已收到。

4.3其它協議條款需要變更時應經雙方協商並簽訂書面協議。

4.4因國家政策變動或不可抗力影響,需解除協議時,雙方協商後終止協議。

五、違約條款

5.1甲乙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和義務時,違約方除承擔自己的損失外,還應承擔給對方造成的直接及間接損失和責任。

5.2因甲方或非乙方原因中斷租賃期限或導致乙方使用受限的,乙方有權利另行租賃同等型號的車輛直至租賃期限到期,甲方應承擔租賃車輛的全部費用。

5.3因甲方未積極配合履行3.2條協議內容的,乙方有權利根據其實際損失主張甲方的違約責任。

5.4因甲方原因出現本協議3.4、3.5條約定內容的,甲方應按乙方車輛原值照價賠償。

5.5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車牌及證照材料丟失的,乙方應照價賠償。

5.6租賃期間,乙方未按時支付租賃費用的,按日租金的100%支付違約金,直至雙方解除本協議。

六、爭議解決

本協議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七、附則

7.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協議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7.2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牌租賃合同 篇13

甲方:(車牌擁有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車牌租賃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持有的機動車號碼租賃給乙方使用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號牌為:京Q的機動車牌照租賃給乙方使用,甲方應保證該號牌為合法取得且該號牌無任何糾紛;在乙方使用該號牌前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以自有資金購買機動車:品牌雪佛蘭型別 小型轎車 車架號為 ,發動機號為 ,機動車登記證號為: 。乙方並需自行繳納購買機動車所需的保險費(包括但不限於交強險及商業險)、購置稅、契稅、車船使用稅及登記費等一切費用。

三、租賃期限: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同意租期為從本合同簽訂日起,至甲方獲得北京市小汽車購車指標之日(含甲乙雙方辦理牌照過戶手續時間)止;本車牌租賃費用為人民幣壹萬貳仟元整(¥12000)/年,後續租賃費,乙方應在每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繳納到甲方賬戶。

四、本協議長期有效,如乙方在租賃期滿後繼續使用該車牌並支付租賃費用,甲方未提出書面異議滿1個月的,視為本合同自動延續1年,無需另籤協議。否則,甲方需退回全年租賃費用,並將該機動車無償過戶到乙方名下,過戶完成之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五、乙方所購機動車登記在甲方持有的上述號牌之下,該機動車歸乙方所有,乙方擁有機動車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乙方購買機動車並登記後,該機動車的購車發票、車輛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契稅完稅證等全部有關證件、資料均由乙方持有。

六、乙方使用機動車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交通事故、違法違章等所需支付的賠償金、罰款等各項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無需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

七、在乙方購置車輛後,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車輛登記、上牌,在乙方使用車輛號牌期間積極配合乙方完成車輛的投保、理賠等各項相關事宜。在乙方取得本市小客車指標後,甲

方應將機動車無償過戶至乙方名下,所需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八、甲方將機動車過戶給乙方之前,乙方因使用機動車(包括但不限於出租、出售等)需甲方出具授權委託書的,甲方應予以配合。

九、租賃期間乙方要妥善保管車輛牌照,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其轉讓、轉借等。

十、甲方如想提前終止合同,應提前

1個月通知乙方,並退回乙方已繳納租賃費未發生的部分;否則退還乙方全年租賃費用。除乙方取得本市小客車指標甲方配合過戶的情形外,乙方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 1個月通知甲方,甲方退回乙方已繳納租賃費未發生的部分;否則甲方無須退還租賃費用。

十一、乙方逾期支付租賃費用的,逾期部分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賠償。甲方不配合乙方處理號牌車輛相關事宜的,應承擔相應損失。

十二、甲方及其利害關係人對本合同所涉機動車不享有任何權利,甲方保證不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向乙方對該車主張權利。

十三、如甲方私自處理該車,包括但不限於出賣、抵押、出借等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並支付違約金三個月的租賃費用。

十四、如任何第三方因與甲方的糾紛,而對該車主張任何權利,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按實際損失賠償乙方,並支付違約金三個月的租賃費用。

十五、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朝陽區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十六、本協議一式二份,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車牌租賃合同 篇14

甲方(車牌指標使用人):乙方(車牌指標持有人): 銀行卡號: 銀行卡號:

開戶行: 開戶行:

經雙方自願協商一致,乙方將自有車牌指標租給甲方使用。

現就租賃車牌指標事宜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 服務內容 :

1、乙方向甲方提供北京市小客車指標,配合甲方於租賃期內購買、過戶所需車輛及辦理驗車手續。

2、甲方負責將自有小客車品牌為,車輛型號為惺惺惜惺惺,發動機號為,車輛識別代號為惺惺惜惺惺學校,原車牌號為京車輛以租用乙方指標的形式過戶到乙方名下。

3、乙方只負責向甲方提供車牌號為京 的車牌指標。

二、租賃期限及費用:

1、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同意租期為x年,從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2、乙方提供車輛指標給甲方使用,租賃費為x元/月。大寫人民幣:x元整 。車牌指標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需解除本租賃協議,需提前兩個月告知對方,並退還未使用期限的租賃費用,退還餘款後終止本協議。

三、付款方式及週期:

1、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本人有效銀行賬戶,甲方以銀行轉賬方式以每x個月為一個週期向乙方支付租賃車牌指標租金。

2、甲方以每x個月租金x元整(大寫人民幣:x元整)為一個週期向乙方支付租金。首付

款於辦理完過戶手續後以銀行轉賬方式付清。餘款分五次付清,按每x個月為一個週期向乙方支付租金,即分別為x年x月x日至x日;x年x月x日至x日;x年x月x日至x日;x年x月x日至x日;x年x月x日至x日向乙方支付租賃車牌指標租金。甲方向乙方租賃車牌指標的首付款和餘款須在指定日期內一次性付清,若有延誤支付或拖欠費用的情況,乙方有權收回車牌使用權。

四、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真實有效的證件與小客車指標書,配合甲方進行買車、過戶及驗車所需手續(含有效身份證件);購車、過戶及驗車手續辦理完成後,甲方將乙方有效身份證歸還。車輛購買後在乙方名下,但該車輛的一切權利及權益(手續、使用權、處分權, 轉讓權,車輛報廢等權利)均屬於甲方;且處置期間發生的一切費用(含轉讓費,賣車所得款,車輛補貼款或報廢補貼款等)歸甲方所有。乙方不享有該車輛的任何權利,無權以任何方式使用、處置、及抵押該車輛。乙方若因債權債務問題,引起車牌的連帶責任及糾紛,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2、車牌指標在租賃期內,車輛產生的一切費用及債務、違法罰款、交通事故責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只負責提供車牌指標,不承擔該車輛產生的一切費用,債務、違法罰款及交通事故等責任。

3、車牌指標在租賃期內,車輛因交通事故給第三者(包括人、物等)造成損害的,應由甲方全部承擔進行損害賠償及法律責任, 乙方只負責提供車牌照,不承擔任何義務進行損害賠償的責任及法律責任。

4、車牌指標在租賃期內,甲方要妥善保管車牌照,不得轉讓、轉借出租或抵押該車等行為。如甲方在租賃期內私下轉讓、轉借及出租或抵押該車,所產生的一切費用與債務或出現交通事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並有權立即收回車牌指標使用權,並解除

本租賃協議,辦理車牌轉出手續及租賃費用一概不予退還。

5、車牌指標在租賃期內的使用過程中,甲方如遇到緊急情況需通知乙方,比如出現重大交通事故、人員傷亡等,並妥善保管車輛證件等手續。

6、租賃期滿後,如雙方中的一方需解除本租賃協議,需提前兩個月告知對方。甲方帶齊相關檔案和協議書,收據等,歸還給乙方;同時如有車輛違法等罰款由甲方承擔,過戶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且該車輛的一切權利及權益(手續、使用權、處分權, 轉讓權,車輛報廢等權利)均屬於甲方;且處置期間發生的一切費用(含轉讓費,賣車所得款,車輛補貼款或報廢補貼款等)歸甲方所有。乙方配合甲方辦理相關車輛手續。

五、合同附則:

1、本合同有效期限為x年,自 x年x月

2、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簽字後生效。

3、如租賃期滿後在乙方不使用該車牌指標的情況下,甲方享有優先使用權。

4、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有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解決。

六、補充條款: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日 期: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