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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場地租賃合同(精選13篇)

欄目: 租賃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26W

商鋪場地租賃合同 篇1

出 租 方: (以下承租方簡稱乙方)

商鋪場地租賃合同(精選13篇)

承 租方(企 業 用):(以下承租方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本著優勢互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自願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經營場地及經營範圍

甲方將坐 層 號的商業用房[以下稱“租賃物業”,詳見附件一:租賃紅線圖(租賃物業平面圖),租賃物業為商業用途] 。租賃物業的套內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下稱“租用面積”,最終以遷安市房屋管理部門測繪報告為準)。如有誤差,應予據實調整。對合同約定甲乙雙方同意,租賃物業的租金、其他應根據租賃物業面積計算的款項均以本款規定的租用面積為基數。乙方向甲方承諾,乙方租賃物業作為 類經營範圍使用,商業店鋪的名稱為 ,經營品牌為 。在租賃期間,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而未核准前,乙方不得擅自改變上述約定的經營範圍、店鋪名稱及經營品牌。

第二條、租賃期限、交付日期、裝修期及續租

1、甲乙雙方約定的租賃期限為個租賃年度(或,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所稱“租賃年度”,均係指自租賃起始日起向後推算,每滿十二個月為一個租賃年度;“租賃月度”是指自租賃起始日起向後推算,每滿一個月為一個租賃月度。“租賃起始日”即計租日是指:裝修期期滿後的第一天。

2、甲乙雙方約定的租賃場所的交付日為年月日(簡稱“約定交付日”)。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據實際工程狀況對約定交付日作提前或延後的調整。

3、甲方同意在租賃期內給予乙方自租賃物業交付日起簽約日期晚於建築物整體開業日期或裝修期滿日超出了建築物整體開業日期,則裝修期滿之次日,即為約定乙方開業日。裝修期內必須支付物業管理費以及裝修時產生的相關費用。

4、租賃場所的實際交付日指乙方付清交付前應付的全部費用後,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賃場所,且甲乙雙方辦理完交接手續並簽署《租賃場所交付確認書》(附件二)之日(簡稱“實際交付日”)。甲方交付租賃場所時,乙方應自行前往與甲方辦理租賃場所的交接手續,且乙方應於實際交付日後3日內進場裝修租賃場所。

5、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租賃物業,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繼續承租租賃物業的,則應於租賃期屆滿三個月前,向甲方提出續租的書面申請,則甲乙雙方應就續租事宜進行協商,有關續租的條件和條款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同意。乙方須於該續租通知發出後30日內與甲方簽署關於續租該租賃物業的房屋租賃合同。

6、乙方的開業日期應與建築物的整體開業日期一致。甲方保留提前書面通知建築物整體開業日期的權利。如乙方未能在該期限開業,每延遲一天,則應支付雙倍租金。超過10天,甲方有權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後收回該租賃物業,沒收押金,並保留向乙方追討一切損失的權利

第三條、 租金

1、自裝修期滿之次日(包括該日),租賃物業的租金按照下述規定計算:

本合同約定的租金適用:

( )固定租金

( )固定租金或提成租金較高者為準

( )保底租金+提成

( )純提成

關於租賃費用標準及遞增/減的約定如下:

(1)租金

第 年 元/㎡/天,月租金 元,年租金 元

第 年 元/㎡/天,月租金 元,年租金 元

第 年 元/㎡/天,月租金 元,年租金 元

第 年 元/㎡/天,月租金 元,年租金 元

第 年 元/㎡/天,月租金 元,年租金 元

第 年 元/㎡/天,月租金 元,年租金 元

第 年 元/㎡/天,月租金 元,年租金 元

第 年 元/㎡/天,月租金 元,年租金 元

合同期內租金合計: 元(大寫: )。

(2)管理費

第 年 元/㎡/天, 月費用 元,年費用 元

第 年 元/㎡/天, 月費用 元,年費用 元

第 年 元/㎡/天, 月費用 元,年費用 元

第 年 元/㎡/天, 月費用 元,年費用 元

第 年 元/㎡/天, 月費用 元,年費用 元

第 年 元/㎡/天, 月費用 元,年費用 元

第 年 元/㎡/天, 月費用 元,年費用 元

第 年 元/㎡/天, 月費用 元,年費用 元

合同期內管理費合計: 元(大寫: )。

2、本合同內乙方對甲方的所有付款,應以人民幣付至甲方書面指定之賬號,或以甲方屆時指定的其他方式支付。乙方付款所發生的任何銀行手續費應由乙方承擔。

3、租賃費及管理費應由乙方在每月 日前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關於保證金及其他費用

1、甲乙雙方約定 ,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前,向甲方支付保證金。包括房屋租賃保證金和商品及服務質量保證金兩項,房屋租賃保證金( 三個月租金 + 管理費之和 )為人民幣 元(大寫: ),商品及服務質量保證金為人民幣 元(大寫: )。

2、房屋租賃保證金、商品及服務質量保證金(以下統稱保證金)作為乙方全面履行及遵守在本合同內其必須履行及遵守的一切條文規定的擔保。在整個租賃期內保證金由甲方保管,但甲方無須向乙方支付保證金利息。甲方收取保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收據。

3、如果乙方未按期全額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須按拖欠租金向甲方支付滯納金。當逾期15日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後按本合同第十一條第3.6款處理;甲方亦可以選擇要求乙方支付租金及滯納金,合同繼續履行。

4、如乙方違反本合同之規定,在不影響甲方其它權利或補救的前提下,甲方有權(但並無義務)以房屋租賃保證金抵付乙方應付未付款項,和/或作為甲方因此而遭受損失之賠償;甲方有權(但並無義務)以商品及服務質量保證金抵付乙方如果銷售不合格商品或提供未達標服務而產生的罰款、賠款、補償款。且根據本合同規定,其扣除部分不再歸還給乙方。如甲方持有的保證金用於該等抵付和/或賠償和/或扣收而少於上述規定金額,乙方應根據甲方書面通知的要求,及時向甲方補交該等差額。如乙方未按本條上述規定補足保證金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逾期支付之款項的0.1%支付滯納金。如逾期超過十天,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乙方須按照本合同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5、在租賃期限內,乙方不得將保證金轉讓或質押,亦無權以保證金抵付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應付款項。

6、租賃關係終止時,在乙方結清本合同項下乙方應付的所有款項後甲方應按如下時間約定向乙方返還保證金(無息):

(1)房屋租賃保證金:一個月後的十五個工作日內;

(2)商品及服務質量保證金:六個月後的十五個工作日內。

7、自實際交付日起,乙方於租賃場所自用之水費、電費、燃氣費等(統稱為“能源費用”),由經甲方或甲方授權的物業管理公司根據乙方實際使用量(可按專門的獨立儀表計量或按面積)代收代付給供應水、電、燃氣等能源的公用事業部門。

8、其他費用:乙方另行要求甲方或甲方授權的物業管理公司提供其他服務專案的,將由甲方或甲方授權的物業管理公司另行公示收費,或由乙方與甲方或甲方授權的物業管理公司另行協商確定。

第五條、招牌和廣告宣傳

1、乙方租賃場所門口的門頭店招位租期內可供乙方免費使用,樓體外立面廣告位、購物廣場的戶內、戶外廣告位,告示位,宣傳位、招牌位、標誌位、條幅位、燈箱等,均由甲方統一管理、策劃、佈置並收取相應費用,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設立任何招牌和廣告。

2、甲方通過相關媒體推廣該廣場整體形象,乙方應承擔適當的媒體推廣費,具體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第六條、開業時間

乙方同意與甲方商業廣場同期開業(即甲方商業廣場的開業日為乙方的正式開業日,因甲方或政府審批原因導致的開業延遲除外)。甲方商業廣場開業日暫定為 年 月 日,(甲方另行書面通知統一開業日的,則以該書面通知為準。)若乙方租賃場所未能在開業日之前正式對外營業(標準為:持有營業執照、貨品齊全整齊、服務人員到位、可正常交易),除仍應支付租金、物業及其他費用外,乙方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第一個租賃年度的日租金的二倍作為違約金。

第七條、租賃場所的裝修

1、裝修期:自實際交付日起內,乙方免於向甲方支付租金和綜合管理費,但乙方應自行承擔並支付使用租賃場所而產生的水費、電費、燃氣費等。

2、在乙方對租賃場所的任何裝修工程開工至少15日之前(乙方應充分考慮並預留相關政府審批所需時間),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在租賃場所內將進行裝修有關建築、電氣、給排水等的裝修設計檔案,經甲方書面批准後,乙方可裝修並負擔一切費用。甲方保留要求乙方改變裝修設計或裝修方案的權利,並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費用。

3、乙方的裝修設計檔案及裝修工程必須符合本合同約定,並遵守該廣場關於裝修的管理制度。乙方對租賃場所的裝修工程應在不破壞租賃場所的主體結構的前提下進行。

4、乙方就各排油、排煙、排水、排汙管路和空調機組、室外製冷機組或擺放場地等的設定,均須以不影響相鄰各方為前提,否則,在營業過程中若因上述原因導致相鄰各方投訴,則乙方應負責處理有關糾紛,並賠償甲方因此而蒙受的損失。

第八條、稅金

乙方須承擔應繳稅金,如乙方不按規定繳納稅金或有其它逃稅行為,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給甲方造成不良影響的,乙方賠償甲方相應損失,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九條、租賃場所的經營管理、維修責任

1、經營管理

1.1、租賃場所開業前,乙方需自行取得並向甲方出示所有與其經營範圍和商品、商號及經營商品商標有關的國家及當地政府部門規定要求的許可證和其他證書,包括但不限於營業執照、註冊證書、授權經營證明、衛生許可證、環保審批、排汙許可證等證件,上述檔案影印件最遲在乙方開業前15天交給甲方備案,乙方應對其租賃場所內經營等活動的合法性負責。

1.2、若任何其他第三人就乙方經營產生的環保、衛生、三汙排放等事宜或因乙方原因導致的火災、爆炸等公共安全事故以及乙方的不良經營行為而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賠,則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1.3、乙方進行商品服務、經營時,不得超出本合同規定的範圍。如確需增加或改變經營專案或範圍,乙方須事先書面申請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違約造成的經濟損失。若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變更租賃用途或經營的商品/服務的品牌及種類的,則乙方應將變更後的品牌及種類於五日內向甲方報備,乙方應按變更後的租賃用途或經營的商品/服務的品牌及種類經營。

2、乙方在經營中保證:

2.1、出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顧客要求開具發票的,乙方應無條件提供稅務部門的正式發票;如乙方拒絕開具全額發票或向顧客開具非法發票,則乙方應按法律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2.2、出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全面符合國家及地方的質量標準和要求,不屬於假冒偽劣商品、違禁品、走私商品及其他法律法規等規範性檔案不允許陳列和銷售的物品。乙方如違反本項約定,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損失,且只要顧客提供了消費者協會以及具有法定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存在質量問題或欺詐問題的書面檔案,甲方有權選擇先行對顧客的損失作出賠償再向乙方追償或要求乙方對顧客損失作出直接賠償。

3、人員管理

乙方僱員以及經乙方允許進入乙方租賃場所的其他人員應遵守租賃場所以及該廣場的管理公約及其他有關廣場管理的所有規章制度,乙方須承擔因前述人員違反管理公約和其他規章制度對甲方或第三人造成的一切損失。

4、租賃場所的維修責任:

4.1乙方保證正常合理地使用租賃場所及其設施裝置,不得放置任何超過房屋設計荷載的物品。

4.2乙方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相關消防規定,按照政府相關規定進行租賃場所的消防報備並確保各項設施達到消防要求。乙方不得在租賃場所內或任何公共區域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及損失均由乙方承擔。乙方不得堵塞、阻擋任何消防通道,甲方或甲方授權的物業管理公司對此有絕對的管理權及制止權,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或甲方授權的物業管理公司的通知後立即移除該等物品。否則,甲方或甲方授權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代為移除,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3除法律禁止或不可抗力或甲方事先書面通知外,乙方必須遵守甲方有關營業時間的規定。若乙方不遵守上述規定,應按如下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3.1、如擅自停業/不營業,每日乙方須按計租面積人民幣5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3.2、未按照廣場統一營業時間推遲開業或提早結束營業,每次乙方須按計租面積人民幣2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3.3未經甲方或甲方授權的物業管理公司書面同意,乙方擅自在租賃場所以外的公共區域擺放、銷售商品或進行經營,經甲方或甲方授權的物業管理公司勸導仍不撤回或清場的,每次乙方須向甲方付違約金人民幣20xx元。

4.4、甲方的維修責任限於租賃場所的主體結構及該廣場的公共設施和公共區域。雙方確認,甲方或甲方授權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在所有合理時間內進入租賃場所進行有關維修、保養或其他與租賃場所有關的事項,乙方同意甲方或甲方授權的物業管理公司不因為進行上述行動而須向乙方作出任何性質的賠償或補償。

4.5、乙方應負責租賃場所的日常維護,因乙方管理不善、使用不當或其他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租賃場所或屬於甲方的裝置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立即向甲方報告,並負責在損壞或故障發生後48小時內予以維修或賠償。否則,甲方可視實際需要自行維修或更換,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6、乙方應使甲方免受第三方就乙方行為或失誤,在租賃場所或邊緣地帶發生事故而提出的索賠要求或訴訟,否則乙方應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7、 乙方同意,不得以本租賃合同或物業管理項下的糾紛及其他任何理由拒絕向甲方支付租金、綜合管理費及其他應支付的款項。

4.8、遇緊急事態(包括但不限於發生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或重大刑事犯罪行為等突發性事件,或者存在發生在上述突發事件的潛在危險的情形)時,甲方或甲方授權的物業管理公司可在無通知的情況下進入該租賃場所,或者中斷能源或通訊供應,或者停止空調、電梯、等裝置執行,且甲方及甲方授權的物業管理公司不需因此承擔任何責任或賠償因強行進入而產生的損失。

4.9、甲方提供的保安、管理人員、任何性質的機械、電子防盜系統(如有)將不構成甲方有義務負責該租賃場所內財物的保安、保管。乙方在任何時間都應自行對其所有或管理的財物負責任。

第十條、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及義務

1.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依法經營,履行合同,並對乙方經營行為實施全過程、全方位監督管理。乙方如有違法經營、損害消費者利益或不遵守經營秩序的行為,甲方有權處罰並終止合同。

1.2、甲方有權對乙方員工進行管理,並要求其參加甲方早講評會、員工大會、培訓等,對違反甲方企業規範的員工,甲方有權給予相應處罰。

1.3、甲方應對乙方的商品質量、價格、服務水平及衛生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有權給予經濟處罰並責令乙方及時整改不良之處。

1.4、甲方應協助乙方維持經營場地的治安及安全秩序,並加強對員工的教育培訓。

1.5、乙方如因違約導致甲方解除合同,或不經甲方同意擅自解除、終止合同時,甲方不予返還剩餘租金並有權收取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未履行合同部分租金的60%。

2、乙方權利及義務

2.1、乙方在合同期內、合同經營範圍內完全自主經營。

2.2、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相關有效的證照供甲方留存備案。乙方應在證照期滿前辦理完畢續租手續。

2.3、乙方負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規定、遵守甲方企業管理規範和規章制度的責任。

2.4、乙方享有獨立承擔各種刑事和民事責任義務,依法經營,合法納稅。

2.5、乙方在租賃場所內有自主經營權,甲方不得以監督檢查為名干涉乙方正當的經營活動。

2.6、 乙方應為自己經營的貨品及其他財物投保財產損失險,如發生盜竊、火災、水災等造成損失的,由保險公司賠償。如果乙方未投保的,由其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2.7、乙方應為僱傭的人員繳納養老、工傷、醫療等社會保險,發生勞動爭議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2.8、乙方註冊企業領取營業執照後,應以該企業名義為甲方出具承諾書,與乙方共同享有和承擔上述合同條款約定的權利義務。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署後,甲乙雙方均應遵守本合同約定,否則應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2、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自甲方發出通知之日起超過7日,乙方仍未改正的,則甲方有權對租賃場所採取停止能源(水、電、氣)供應或採取其他措施而不必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3、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如發生以下任何情形之一,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

3.1、乙方逾期超過15天未能支付、不支付、不足額支付或者延遲支付租金、綜合管理費或其他任何應付給甲方或甲方授權的物業管理公司的費用的(包括但不限於各項預付費用、保證金、能源費、利息和違約金等);

3.2、非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乙方延遲開業超過30天的,或者在本合同有限期內擅自停止或歇業超過7日的,或者乙方因其自身原因而被吊銷營業執照的;

3.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租賃場所的任何部分或全部轉租、轉借、轉讓、承包、合作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第三方擁有實際控制權。

3.4因乙方原因,使其他商戶或甲方、甲方授權的物業管理公司的經營活動遭受損害或被迫中斷的;

3.5乙方利用租賃場所進行非法活動;

3.6如有上述條款的違約情況發生,本合同於甲方送達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終止,乙方除承擔本合同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外,還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違約時月租金標準兩倍(如該月處於免租期的,則為付租起始日次月租金的兩倍)的違約金,且甲方有權沒收乙方所支付的房屋租賃保證金並要求乙方退出租賃場所。合同解除後乙方應在3日內將全部屬於自己的可移動財物搬清,騰空場地,否則甲方有權自行處置上述財產。乙方已進行的裝修無償移交甲方處理。

3.7租賃期間如出現不可抗力的事件或租賃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提前終止合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應提供的其他檔案應以附件形式記錄並備附於合同文字之後,以構成完整的合同檔案。

2、甲乙雙方未經對方同意均不得將本協議的商業資訊、保密資訊、促銷資訊透漏給甲乙雙方的競爭對手。

3、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任何口頭約定均不具備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合同解除和終止

因不可抗力(戰爭、地震、颱風等)導致合同條款無法執行造成損失的,甲乙雙方應各自承擔自己的損失;如因國家政策性調整,造成合同條款無法執行時,甲方應提前30天告知乙方並退還相關費用,乙方應給予理解並無條件解除(終止)合同。

第十四條、約定管轄

因本合同履行發生的訴訟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五條、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且乙方支付全額房屋租賃保證金和商品及服務質量保證金日起正式生效。

2、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一份。

第十六條、附加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場地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 (以下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或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 (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或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位於大同市城區北都街億都國際大廈的產權所有人,擬將億都國際大廈_______出租給乙方,乙方同意承租。現甲、乙雙方就商鋪租賃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 商鋪的位置、面積和用途

1.1商鋪的位置和麵積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出租和承租位於大同市城區北都街億都國際大廈_____層 (見本合同附件一圖示),且甲、乙雙方同意遵守億都國際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統一經營管理相關制度和物業管理規定。

商鋪的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前述建築面積為本合同所述物業管理費的計算依據和為本合同所述租金的計算依據。如果交付時實測面積/產權登記面積與上述面積不一致的,以實測面積/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第二條 租期

租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如商場開業時間晚於上述起租日的,以商場開業日為計租開始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期開始前甲方允許乙方進場裝修,租期開始前的裝修期稱“免租期”,免收租金,免收物業管理費,但仍應繳納水、電等能源費。其他情況下,乙方裝修期間也應支付租金、物業管理費。具體裝修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在商場確定的統一開業日前_____日簽訂本合同的,則乙方應在統一開業日前正式對外開業,否則每延遲一日,應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期租金總額1%的違約金。但是本協議簽訂日在商場開業日前的,如商場開業時間晚於上述租期開始日,以商場開業日為計租開始日,租期開始前甲方允許乙方進場裝修,租期開始前的裝修期稱“免租期”,免收租金和物業管理費,但應支付水電等費用。開業日是指商場具備對外營業能力時。乙方應按照商場確定的開業日對外營業。

商鋪場地租賃合同 篇3

商鋪/場地租賃合同

甲方(出租方):

地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職務:董事長

乙方(承租方):

地址:

聯絡電話:

身份證/營業執照號碼:

根據我國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出租“ ”的商業用房、乙方承租該商業用房之有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1、承租場所

1.1 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條款向乙方出租,且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條款從甲方承租位於 的商業用房編號為 之承租場所。承租場所的位置參見本合同附件1平面圖所示的特別部分。該平面圖以記號僅作識別用途。

1.2 承租場所的承租建築地上面積 (含公攤面積),乙方可以(亦有權)對承租建築面積進行實際測算,最終以實際施工圖紙面積為準。

2、承租期限

2.1 承租場所的承租期為 年,自合同簽定之日起計算租金及物業費,裝修期包括在承租期內。

2.2 乙方需在 年 月 日之前裝修完畢並且開業營業。

2.3 承租期滿,甲方有權收回承租場所,乙方應如期歸還。若乙方希望在承租期滿後續租,須至少在承租期滿前3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續租的意向,承租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受優先承租權。租金和租期由雙方另行協商。經雙方達成協議,則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2.4 在承租期滿前三個月內,甲方有權在提前三日告知乙方的情況下進行重新招租的各項準備工作,包括向未來的承租人展示承租場所以及對承租場所進行合理和必要的檢查和維修等,乙方應予以配合。該等展示、檢查和維修行為不得在乙方營業時間內進行。

2.5 租賃期間,若本合同下建築的所有權或出租權發生改變,甲方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任何經合法途徑取得所租建築所有權或出租權者即取代甲方,並享有本合同中甲方的權利及承擔甲方在本合同中應履行的義務。在出示相關合同的檔案和資料後,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與受讓人簽訂與本合同條款相等之新租合同,以取代本合同。若建築對外銷售,乙方有權在同等條件下享受優先購買權。

租賃期間.若乙方的所有權、經營權或承租權發生改變,乙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方書面表示同意後,乙方的所有權或承租權方能向第三方轉讓,否則乙方不得轉讓並且視為乙方違約。

3、承租場所的交付

3.1 甲方或其代理人保證將本合同專案下的承租場所於簽訂本合同10個工作日內交付乙方使用。若因不可抗力或其它非甲方主觀原因且甲方無法控制的因素而導致未能在預定期限內交付,甲方於該情形發生之後24小時內通知乙方。該情形之延期交付不視為甲方的違約行為,不承擔責任。

3.2 為履行該等交付手續,甲、乙雙方應簽署交付憑據並實際交接承租場所之鑰匙(如有時)。甲、乙雙方代表在該交付憑證上簽字且甲方將承租場所之鑰匙(如有時)交付給乙方後,即視為承租場所已於當日合格地交付給乙方。

3.3 乙方應於租賃房屋交付之日起6個月內開始進行正常的經營活動,如不進行正常經營活動的,則甲方有權收回租賃房屋,乙方的裝修無償歸甲方所有,乙方在甲方通知之日起3天內向甲方返還租賃物;對於乙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4、裝修期及裝修投資

裝修期包括在承租期內。

乙方因裝修承租場所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設計費、材料費、建築垃圾清運費、人工費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涉。

5、租金、物業管理費

5.1租金:

5.1.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月租金地上建築面積為 元/平方米,月租金額計¥ 元。

5.1.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月租金地上建築面積為 元/平方米,月租金額計¥ 元。

5.1.3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月租金地上建築面積為 元/平方米,月租金額計¥ 元。

5.2物業管理費:

5.2.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月租金地上建築面積為 元/平方米,月租金額計¥ 元。

5.2.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月租金地上建築面積為 元/平方米,月租金額計¥ 元。

5.2.3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月租金地上建築面積為 元/平方米,月租金額計¥ 元。

5.3承租人經營所用和自用的水費、電費、氣費、電話費、日常經營垃圾清運費、網費、煤氣開通費等所有費用自理。

6、其他費用

6.1 乙方獨立使用之照明、裝置用電均需單獨安裝表具計算,費用由乙方承擔。

7、租金及物業費支付方法

7.1 本合同約定的付款幣種為人民幣。

7.2 租金支付方法為:

自商業用房交付之日起支付物業管理費。

7.3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規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或其他費用,甲方有權向乙方按所欠繳付費用總額的日千分之一(1%0)計算收取延期付款違約金,直至乙方全數付清其所應付的租金或其他費用之日為止。

7.4 若乙方欠繳租金或其他費用達10天時,甲方除有權在書面告知乙方的情況下從保證金中扣除一筆相當於該欠繳之款項或甲方所蒙受的損失的賠償;若乙方拖欠上述費用達30天,甲方有權在書面告知的情況下,對乙方採取斷水斷電、鎖門等措施,並可終止本合同,保證金不予退還。乙方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8. 保證金

8.1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3天內乙方根據租賃房屋的建築面積、按照 元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該保證金在合同期滿後且乙方無違約情形或無結欠費用後無息退還。如乙方不按期支付,則本合同不生效。

8.2 履約保證金不支付的,視為本合同不生效,甲方有權將房屋租賃給第三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承擔任何責任。

8.3 在承租期內,若乙方拖欠甲方之租金及其延期付款違約金,或因乙方違反本合同或由乙方的過錯,而對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第7.4條終止合同,或在書面告知乙方的情況下從保證金中扣除一筆相等於該欠繳之款項或甲方所受損失的賠償;乙方應在14天內繳付保證金或提供擔保以補足所扣除部分,如乙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內補足所扣除部分,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收回承租場所,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8.4 承租期內,保證金將由甲方保管,並且不需向乙方支付利息。承租期滿或本合同被提前終止時,除本合同另有約定,甲方應在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將承租場所交還甲方後30天內退還乙方所繳納之保證金. 如甲方未及時返還,應支付乙方相當於銀行短期存款利息。

8.5 在本合同簽訂後,乙方無正當理由,提出提前終止本合同,除甲方收取乙方已支付的保證金不予退還外,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的賠償金。

8.6 在本合同簽訂後,甲方無正當理由,提出提前終止本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已支付的保證金,並向乙方支付由此給乙方造成的實際損失的賠償金。

9. 承租場所的用途

9.1 承租場所僅限作為經營 使用,乙方須持有與本合同約定的經營方式,經營範圍相一致的有效證照,合法經營。除非事先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否則乙方不得擅自變更承租場所的基本用途和經營的正常範圍、業態和方式。若乙方違反上述條款,經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15天內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乙方已支付的保證金不予退還。並且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蒙受的損失。

9.2承租場所的所有外立面、公共區域由甲方統一管理,乙方在承租場所的外立面、公共區域的所有佈置包括廣告宣傳、燈箱招牌標記、裝飾、旗幟、報、櫥窗和露天桌椅等戶外設施的陳立等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認可及符合甲方指定規格,以保證商業用房的良好形象和對外統一的風格。對乙方擅自設立的廣告宣傳、燈箱招牌標記、裝飾、旗幟、報、櫥窗和露天桌椅等戶外設施,甲方有權拆除、清理,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9.3承租場所內的清掃、清潔,和餐飲類承租戶所產生的食品垃圾等由乙方自行負責並承擔費用。

9.4 非經甲方書面特別允許,乙方除了註明乙方在承租場所經營的地址時可使用甲方名稱外,不得使用甲方的名稱或其標記。

9.5非經甲方和物業的書面允許,乙方不得在租賃場所之外的公共區域從事經營活動和促銷活動。

10. 甲方義務

10.1 甲方有全部的法定權利、許可權和能力簽署本合同和承擔本租賃合同所保證的責任和義務。

10.2 在租賃期間,若財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本租賃合同對新的財產所有方將繼續有效。

10.3 合同期內,如因該商業專案整體需要進行基建維修,應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在乙方同意的情況下進行維修,若造成乙方停業損失的,甲方必須相應減免停業日之租金作為補償。

10.4 保持公共地方清潔完好。有義務確保該商業專案的消防、安全系統及其他商場公共設施處於完好狀態,為乙方提供良好的經營環境。

10.5 所租商鋪的建築結構部分因甲方原因造成損壞的由甲方負責維修,因乙方(含其員工、顧客、訪客或其他授權人士)原因造成的損壞除外。

10.6 對乙方交納甲方的各項費用,甲方必須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發票給乙方,因甲方代收水、電等費用,且供應商只提供總髮票給甲方的,甲方可不向乙方提供發票,但應當提供收費憑證。

11. 乙方義務

11.1 乙方有全部的法定權利和許可權簽署本合同和承擔本租賃合同所保證的責任和義務。

11.2 乙方在甲方場地經營期間(含本合同簽訂之前及之後)所發售、發放之優惠卡、貴賓卡、優惠券及其他一切有價憑證,由乙方自行承擔所有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

11.3 支付款項

及時繳付及補足本合同下的租金,保證金以及其他應付費用。在租賃期間,承租方應付之租金,將不會因承租方停止使用該鋪面而減免或免收(本合同有不同規定除外)。

11.4 申辦手續

11.4.1乙方需自行辦理有關登記、註冊、所租商鋪裝修、裝飾、廣告設定及其他與該鋪位有關的工商、稅務、城建、規劃、環保、衛生、公交、消防等執照、許可或手續,如乙方要求,甲方有義務協助及提供有關資料。依法應由甲方申領的證照由甲方負責辦理。

11.4.2乙方應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並辦妥在所租商業用房合法經營的一切手續,在執照上規定的經營範圍內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進行合法的經營活動。

11.5 使用所租商業

11.5.1乙方必須嚴守政府有關部門對所租商鋪及乙方的行為、經營活動發出的指示,如有違反而導致甲方蒙受實際損失,一概由乙方賠償。

11.5.2乙方有責任在知曉的情況下將任何對所租商鋪、該商業專案或人身造成傷害的可能性、所租商鋪內部設施、裝置的損壞及突發的意外事件及時報告甲方。

11.5.3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將超過設計負荷重量的任何物品安置於所租商鋪內。

11.5.4不得進行任何可能對甲方或該商業專案其他使用者造成損害或滋擾的活動。

11.5.5乙方可以使用該商業專案的名義指示所租商鋪的具體地點。除此之外,乙方不得使用該商業專案的名字或圖片等資料進行任何包含商業目的的活動。

11.6 使用公共設施,裝置乙方及其被許可人不得移動,關閉,干擾,更換,取消及其破壞任何消防器材和設施。

11.7 維護保養

乙方及其被許可人必須妥善使用下水排淤管道(如有),防止阻塞。若發生阻塞時,應及時通知物業管理公司進行疏通,如有證據證明阻塞乃由承租方或其許可人所引起,一切費用支出由乙方承擔.

所租商鋪內若有公共裝置管井口,在徵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可以在適當的時候進入合理檢查維修。如水管、閘閥、水龍頭等裝置(如有)出現故障,乙方應及時聯絡物業管理公司派員維修,根據實際情況界定費用的承擔。

乙方自有電器裝置發生故障並足以影響該商業專案其他電器線路時,應即時向甲方報告,並自行安排專業人員維修故障的自用電器裝置。

乙方應對甲方的常規檢查和裝置維修保養給予協助;因乙方或其顧客造成該鋪位(包括建築結構)或裝置損壞,由乙方負責維修及承擔維修費用,若造成其他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1.8 消防及安全

11.8.1所租商鋪須遵守保險公司和消防部門建議,配備足夠的消防裝置,並保持該等消防裝置處於有效使用狀態。

11.8.2乙方對自身及其被許可使用所租商鋪之人士的人身及財產安全負有完全的責任。如因乙方及其被許可人疏忽或蓄意之行為,導致任何人士身體受到傷害或導致第三者財物受到損害,直接或間接引致出租方蒙受損失,則乙方必須全額賠償出租方的損失。

11.9 關於轉讓本合同權利及轉租所租商鋪

乙方如需轉讓、轉租全部或部分所租商鋪需書面告之甲方,經三方簽訂協議後,方可轉讓、轉租,否則轉讓、轉租合同無效,乙方應當改正,如不改正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

11.10關於店招燈光等亮化工程

為確保本商業專案整體的美觀,所有店招、燈箱、燈光等亮化體的開啟和關閉的時間都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

12.裝修或改建

12.1乙方須遵守甲方或管理機構作出的租戶裝修的有關規定,並在甲方交付承租場所之日起2個月內,乙方向甲方遞交承租場所的內部裝修、裝置安裝及陳設的設計圖(包括需要額外電力、空調、防火裝置之要求)和詳細說明,並由甲方或管理機構認可。未經甲方或管理機構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撤換甲方統一訂造和安裝的玻璃鋪面、玻璃門及其上方之招牌燈箱和任何面向公共區域之裝置及裝修。經甲方事先書面批准,乙方方可辦理有關申請審批裝修圖的手續。按有關部門的規定和在乙方的合理要求下,甲方將協助乙方提交有關的申請,報批所需的資料、費用均由乙方負責。甲方對乙方是否取得各項批覆、准許及許可不承擔責任。在未獲甲方事先書面批准及完成辦理有關手續前,乙方不得在承租場所內進行任何內部裝修及陳設。

12.2 乙方同意按甲方所認可的設計圖和詳細說明,並以良好及恰當的裝修工藝對承租場所進行裝修。除非得到甲方及有關部門的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改變已被批准的設計圖和詳細說明。乙方裝修結束後須通知甲方及有關部門對裝修承租場所進行檢查。經甲方檢查符合設計標準及經有關部門(特別是消防)發出驗收合格的證明後,乙方方可在承租場所正式開業,否則將被視為違約。

12.3乙方在完成上述裝修後,如以後需要對承租場所進行裝修分隔、修建、改建或安裝裝置等,仍須參照上述第12.1和第12.2條的規定,在事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及有關手續辦理完畢後方可進行。

13.維修保養

13.1 甲方負責承租場所的內部結構和公共場地及其設施的管理和維修保養。

13.2上述維修保養由甲方進行並承擔費用,但若由於乙方(包括其僱員、訪客及授權人士)的行為而對承租場所的內部結構等造成的損壞,乙方則須承擔有關的維修費用並承擔由此引起的損失。

13.3甲方可在向乙方發出合理的事先通知後進入承租場所進行維護及維修;但如遇緊急情況,甲方則無須發出事先通知且無須承擔因強行進入租賃場所而致之損害。但甲方應盡謹慎注意義務,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13.4承租場所的內部裝修及各種乙方安裝配備的裝置需要維修保養,由乙方自行進行並承擔費用。

14.特定違約行為

14.1 在承租期間,乙方不得進行下列行為:

14.1.1 將其在甲方之裝修用作抵押或變相抵押;

14.1.2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之進場裝修時間,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一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乙方於本合同規定的裝修日十天內沒有進場裝修的,且經甲方書面催告後三天內仍未開始裝修的,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所繳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

14.1.3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之開業日時間,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一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乙方於本合同規定的開業時間十五天內沒有開業,且經甲方書面催告後三天內仍未開業的,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所繳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

14.1.4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而中途撤出所租鋪面。

14.1.5 因乙方管理不善,導致其相關許可證照被有關部門吊銷,且在甲方規定的合理期限內仍無法繼續經營的。

14.2 乙方有本合同第14.1條第14.1.3、14.1.4項所約定的情形的乙方應以總租賃期範圍內的剩餘租期租金加物業管理費之和的50%作為支付給甲方的違約金。

14.3 如乙方在免租期內停業的,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第4年的租金和物業管理費標準,向甲方支付實際佔用期間的租賃費和物業管理費。

15.合同終止及承租場所的歸還

15.1除非甲、乙雙方另行協商達成書面協議,在承租期滿之前,任何一方不得無故終止本合同。當本合同被提前終止或承租期滿時,乙方須將承租場所及其設施恢復至交付使用時的原貌(自然老化及合理損耗除外),保持完好無損,並交還甲方。甲、乙雙方亦可同意保留在承租場所內的任何內部裝修、裝飾或附屬物,而甲方無須向乙方支付補償或賠償。若乙方未能在承租期滿或以前或在本合同被提前終止後三十天內將承租場所恢復原貌(經雙方同意保留內部裝修、裝飾或附屬物者除外)及交回承租場所,乙方須向甲方繳納使用費(使用費為當時租金和物業管理費標準的2倍)。

15.2在清場之前,乙方必須結清所有於本合同下尚未清繳的款項。清場結束,經甲方驗收合格,並提出書面證明後,甲方將按本合同第8.4條退還乙方在扣除各項應付款項後的保證金(不計利息)。

15.3乙方如在清場過程中對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損失或損害,乙方須承擔所有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在保證金中扣除對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的賠償,甲方需提供進行上述扣款行為的依據。如果保證金不足抵扣,乙方得另行足額賠償甲方。

15.4乙方在清場過程中,不得以任何藉口,妨礙甲方在承租場所內進行招租活動。

15.5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或甲方之通知向甲方交付承租場所超過10天的,甲方有權在公證機構的公證之下,無論乙方是否在場,將承租場所內乙方之全部物品搬離承租場所,搬入甲方認為適當的儲存場所,且有關搬離費、儲存費、公證費等均由乙方負擔。但甲方對所搬離物品負有合理注意的義務,因甲方原因造成物品毀損,應承擔賠償責任。

16.法律責任

16.1 乙方在承租期內的一切活動,均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及規章,並須對甲方就乙方違反本合同而引致甲方所蒙受的任何損失(包括罰款、訴訟費、仲裁費及律師費等)承擔賠償責任。

16.2 乙方在承租期內的一切活動,均須遵守本合同的規定。

16.3 乙方在承租期內所發生的一切債務、虧損、風險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凡與商品供應廠商、客戶及有關機構發生經濟或行政往來,應以自己的名義進行。

16.4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對外借貸或以承租場所對任何債務進行抵押和設定第三方權利。

16.5乙方應對在承租期間由於其(含乙方的員工及授權人士)違約行為、過錯而對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租金、出租承租場所所發生的其他費用、損害賠償、訴訟或仲裁費、律師費用等)承擔責任。乙方須賠償甲方就乙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或宣告及保證而造成的實際損失,不可抗力及其它依法免責的除外。

16.6承租期內,若乙方發生清算或解散或破產,甲方有權即時終止本合同,收回承租場所,不予退還保證金並有權進一步向乙方追討甲方所蒙受的其它損失。

16.7無法定的或約定的事由,一方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本合同總租期範圍內剩餘租期租金加綜合管理費之和的50%的金額作為違約金。

17. 免責條款

17.1發生下列情況,出租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若發生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或不能實現本合同目的免責,但應在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後二十四小時內以最快的方式通知對方,並在十五日內提供當地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交由對方。

甲方無須對由非甲方之故意或過失而導致的包括以下事件在內的各類事件而產生的任何後果(不包括人身傷害)向乙方及其僱員、訪客及授權人士承擔任何賠償及其它法律責任:

17.1.1商業用房(包括承租場所)之機電、給排水、煤氣等洩漏、失靈、故障;

17.1.2商業用房(包括承租場所)內任何地方發生煙火、水淹或觸電;

17.1.3 從承租場所之上的商業用房單元跌下之菸蒂、玻璃片等雜物引致之損害;

17.1.4 承租場所內之失竊及遭受破壞;

17.1.5 其它超逾甲方管轄範圍的(如停電限電停水等)或在甲方合理的經營、控制、預防措施範圍以外或意外事件或甲方將該專案的商業用房其他地方出租予任何人引起的損害。

如由於乙方之故意或過失引致的後果,乙方保證賠償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一切損失。

17.2發生下列情況,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17.2.1非乙方原因致使商鋪停止經營的;

17.2.2經雙方確認後,非因乙方原因而引起的損失;

17.2.3乙方因甲方違約行為而行使解除合同權時所引起甲方的損失。

18、甲方權利之保留

18.1 有權在該商業專案合理的部分安裝或固定出租方認為合適的服務管道、天線、裝置、機器及其他廣告架,並有權檢查、修理、拆掉、更換這些設施和裝置。甲方應儘量減少干擾乙方,並負責維修因此而對所租商鋪造成的有關損壞。

18.2 甲方知悉乙方違約而仍然接納其租金,不能視為甲方放棄追究乙方違約責任的權利。

18.3 更改該商業專案之名稱。

18.4 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如乙方欠甲方的租金或任何費用,甲方有權留置乙方相應價值的貨品或存在租賃場地的物品,以促使乙方支付上述費用。若在甲方規定的期限內乙方仍不能付清上述費用,甲方有權決定以市場能夠接受的價格變賣上述物品、貨品以作抵償,如有不足,仍可向乙方追償。

19. 其他

19.1若乙方未能按期足額向甲方繳納保證金,經甲方催告並在甲方所指定的時間內仍不繳納的,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及扣除乙方已繳納的保證金作為違約的賠償。

19.2 承租期間,如遇政府命令或國家行政機關的行政管理行為(該行為非因甲乙雙方或一方的自身原因造成)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導致本合同被提前終止,甲、乙雙方互不追究對方責任。

19.3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後應以書面方式補充約定,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4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當事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19.5甲、乙雙方各自在本合同下所發的通知均須採用書面形式,如任何一方的名稱、地址及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時,該方必須及時直接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19.6在發生違約行為後,甲方無論是否繼續收取租金將不影響甲方向乙方追究違約責任的權利。為免存疑,乙方若未按本合同規定付足租金或其它費用,或者甲方收取了不足的租金、管理費或其他費用,均不應被理解為甲方對這些違約行為或不足的費用的認可,亦將不影響甲方對這些費用不足部分的追索權,不影響甲方按本合同及有關法律規定採取其他補償措施的權利。乙方在甲方違約的情況下繼續繳納租金或履行其它義務之行為亦不代表對甲方違約行為的認可,乙方仍可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9.7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20.特別約定

20.1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 本合同承租場所的物業管理合同由乙方與甲方認可的物業管理公司另行簽定,相關費用由物業管理公司直接收取。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簽訂於

商鋪場地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根據我國《民法典》及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有關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範圍及用途:

甲方同意將位於__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街____號商鋪,在良好及可租賃的狀態下租給乙方作為______________使用,出租商鋪的建築面積為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保證金:_________

1租金為_____元/平米/月。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租金每月一次性付清,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個月房租,以後每月租金均在當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租金後應當給乙方收費憑證。

2、為確保出租房屋設施完好以及租期內相關費用如期結算,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交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作為房屋使用保證金。待合同期滿後乙方付清本應交納的所有費用後,甲方應將保證金全額退還給乙方。

第四條設施及費用承擔:

1、房屋租賃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2、如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合同期滿後,不得拆除地磚和吊頂。

第五條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保證出租商鋪產權清楚,若有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

2、甲方在簽訂合同之時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

第六條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項費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從事違法亂紀活動。

2、未經甲方和有關部門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房屋的結構作任何改動,乙方對該房屋的裝飾應以不損壞該房產整體結構和設施為原則,並徵得甲方同意。

3、在租賃期間,乙方對於出租房屋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轉讓、轉借、抵押、聯營或其他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

4、承租期內,由被盜、火災等事故造成損失,和乙方人為造成事故,損害甲方房屋的,由乙方負責。

5、乙方在未違反租約的前提下,有權優先續租該房屋。如要求續租,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再由雙方另行商議續租事宜。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發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內完全有效,不得單方解除。

1、租賃期屆滿。

2、因乙方過錯嚴重造成房屋毀損的。

3、出現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毀損達不到使用目的的。

4、政府強制徵收或拆除該房屋的。

5、乙方遲延交付房租超過10天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因違約造成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賠償合同總值的________違約金,並賠償其他的一切損失和費用。

第九條補充約定:

承租期內,若因國家政策變動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終止本合同,甲方應提前半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須按通知要求辦理終止合同手續,按時退出所租用房屋,甲方不承擔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但甲方必須負責退還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時間的租金。

第十條甲方應提供產權證、身份證明等檔案,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檔案。雙方驗證後可影印對方檔案備存。所有影印件僅供本次租賃合同使用。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與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商鋪場地租賃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_________》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_________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_________(層/廳)_________號場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用於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

免租期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條 續租

本合同續租適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四條 租金

租金共_________元,實行_________(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以_________(現金/支票/匯票)為租金支付方式;籤合同_________日內乙方交_________元,_________年後再交租金_________元,然後依次交納。

第五條 保證金

是否收取保證金由雙方協商約定。

第六條 保險

1.甲方負責投保的範圍為:公共責任險、火災險、_________。

2.乙方自行投保的範圍為:_________。

第七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_________。

第八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3.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各項稅費。

4.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場地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5.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營業執照。

6.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7.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上述範圍內進行廣告宣傳。

8.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改變租賃物的用途。

9._________。

第九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___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_________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2.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_________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3.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4.逾期_________日未支付租金或水電、_________等費用的。

5.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6.未經甲方同意連續_________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7._________。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並按照_____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十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設施或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或水電等費用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或費用___%的違約金。

4._________。

第十一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乙方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專用設施、場地的維修、保養

1.乙方在租賃期間享有租賃物所屬設施的專用權。乙方應負責租賃物內專用設施的維護、保養、年審,並保證在本合同終止時專用設施以可靠執行狀態隨同租賃物歸還甲方。甲方對此有檢查監督權。

2.乙方對租賃物附屬物負有妥善使用及維護之責任,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應及時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生的隱患。

3.乙方在租賃期限內應愛護租賃物,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損壞,乙方應負責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4.在租賃期限內如乙方須對租賃物進行裝修、改建,須事先向甲方提交裝修、改建設計方案,並經甲方同意,同時須向政府有關部門申報同意。如裝修、改建方案可能對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鄰使用者影響的,甲方可對該部分方案提出異議,乙方應予以修改。改建、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如乙方的裝修、改建方案可能對租賃物主結構造成影響的,則應經甲方及原設計單位書面同意後方能進行。

第十三條 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_________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四條 宣告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五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七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八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二十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商鋪場地租賃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_________學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條件

甲方同意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體位置見附圖)全部出租給乙方作為商業經營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限為五年。

2、合同期滿,乙方具有優先續租權,雙方應於期滿前30天協商續約事宜。

第三條: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支付時間,支付地點

1、租金標準為每月_________元整(RMB),水電費由乙方自理, 2、支付方式為現金; 3、每月五日前交納當月房租; 4、支付地點:____________. 第四條: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1、甲方對乙方在租賃場地內經營專案有監督權;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期、支付租金;在乙方正常交納租金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停止乙方對房屋的使用權,不得影響乙方的正常教學。

3、本合同期內,在同一經營場所內(本租賃大樓或院內)甲方不得出租房屋給其他外語培訓學校。

4、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裝修期為_____天。正式計租日期為: 年 月 日

5、甲方為乙方提供必備的設施,包括水、電的正常使用。(因我方要使用空調,需甲方保證線路的用電負荷)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1、乙方不得對場地進行破壞性裝修,如需另行裝修應經甲方同意。 2、乙方不得私自轉讓場地,如須轉讓他方,應到甲方指定部門辦理過戶手續。

3、甲方不得影響乙方正常教學時間對房屋的使用,如因此造成的乙方損失由甲方負責。

第六條:房屋設施修繕條款

1、合同有效期間,公共設施、場地的結構的正常使用維護由甲方負責管理、維護。

2、合同期間其他附加設施如場地的牆壁、地面、燈具、鎖具,由乙方負責維護保養。

3、屬甲方管理維護的,由甲方承擔相應費用;屬乙方管理維護的,由乙方承擔相關費用。

4、甲方負責實施具體維修的工作,根據實際情況,經過甲方書面同意,也可以由乙方自行或委託他人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租賃場地具體位置示意圖一份。

第八條:違約金

甲、乙雙方如有違反以上條款者,視為違約行為,違約金為:_____萬人民幣。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提交轄區人民法院裁定。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 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甲方聯絡電話:   乙方聯絡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商鋪場地租賃合同 篇7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現達成以下房屋租賃協議,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其位於廣州市海珠區濱江東與下渡路以西交界處的______灣______房租給乙方作為生活居住用(不準做生產加工用和其他用)。

二、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每月房租為______元。房租支付方式為:

三、租期一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合同簽訂當天,乙方必須交付甲方______元的履約保證金。保證金於甲方完全履行本協議後退回乙方,如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沒收。

五、乙方不準將房屋轉租給他人;除掛窗簾外,不準在牆上進行裝釘、打洞等破壞和汙染牆面現狀的行為;不得裝修;不準損壞廚房、廁所、房間的一切裝置;否則視為違約並需賠償損失。

六、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沒收本協議"四"規定______元的履約保證金。

七、乙方必須將物業管理費交給甲方,費用按照物業管理處的規定辦理,並由甲方代交給物業管理處。乙方應將物業管理費於每月的同日與房租費一起一併交付給甲方。如乙方拒交或延遲交物業管理費與租金,甲方有權請求物業管理處停電、停水、停氣、停電話。

八、乙方不準在廚房以外的其他任何地方生火煮食物,如在廚房煮食物,應安裝排風扇和抽油煙機。

九、乙方應依照本協議約定時間交付租金,否則,按照拖欠租金的總額乘以千分之一乘以延遲交租金天數的計算方式支付給甲方違約金。如果乙方延遲交租金l0天,視為違約,甲方可沒收履約保證金,並且,甲方有權自行解除本協議,收回房屋,勿需通知乙方。協議解除後,乙方應在3天內將放置在房間內的物品搬離開房屋和大廈,否則甲方有權處理其物品,其所造成的損失與甲方無關。

十、電話費、有線電視費、水費、電費、煤氣由乙方依據規定支付,底數按照物業管理處收樓時的底數為準。前述費用必須依時交納,否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通知相關機構停止使用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具體支付方式為:

1、電話費由乙方預交元給郵電局儲蓄,電話費的實際支出以預交數額為限,超過預交費用,則甲方有權停機;

2、有線電視費由乙方預交一年______元。

3、水費、電費

4、煤氣費

十一、合同到期乙方應及時退房,乙方應清理並打掃乾淨房間。如乙方續約,則另籤協議。

十二、如租賃協議需辦理登記,需交的稅費由甲乙雙方各負擔一半。

十三、甲乙雙方出現不能自行解決的糾紛,應將糾紛交海珠區法院一審審理,並適用中國的實體法。

十四、本協議一式兩份,各執一份,共具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廣州市海珠區______灣

附件:

1、甲方已交乙方各房間鑰匙各一條,共______條。

2、甲方已於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將房屋交付給了乙方使用。

乙方簽收:____________

商鋪場地租賃合同 篇8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第一條 租賃場地乙方承租甲方▁▁▁▁▁▁▁▁▁(層/廳)▁▁▁▁▁▁▁▁號場地,面積▁▁▁▁▁平方米,用途以營業執照核准的經營範圍為準;庫房▁▁▁▁▁平方米,庫房位置為▁▁▁▁▁▁。第二條 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年▁▁個月;其中免租期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

第三條 租金本合同租金實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標準為▁▁▁▁▁▁;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匯票/▁▁▁▁▁);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 ▁▁▁▁年▁▁月▁▁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年▁▁月▁▁日至▁▁▁▁年▁▁月▁▁日,▁▁▁▁▁▁。第四條 保證金保證金屬於雙方約定事項。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乙方(是/否)應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計▁▁▁元的保證金,作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務質量的擔保。乙方支付保證金的,甲方則以市場當年租金總額的2-5%作為市場整體性的對應保證金,作為履行合同的擔保。保證金的交付、保管、支取、返還等事宜見合同附件。

第五條 保險

甲方負責投保的範圍為:公共責任險、火災險、▁▁▁▁。

乙方自行投保的範圍為:▁▁▁▁▁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應對市場進行商業管理,維護並改善市場的整體形象,包括:對商品品種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商品檔次的定位、商品經營的管理及質量管理;服務質量管理;營銷管理;形象設計;市場調研;公共關係協調;糾紛調解;人員培訓;▁▁▁▁▁▁▁.。

6、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並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築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裝置、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並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

7、做好市場的整體廣告宣傳,並保證全年廣告宣傳費用不低於市場全年租金總額的▁▁▁%。▁▁▁▁▁▁▁▁▁▁▁▁。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亮證照經營。

3、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

5、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著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營業執照。

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

4、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5、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6、逾期▁▁▁日未支付租金的。

7、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

8、未經甲方同意連續▁▁▁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9、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九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的違約金。

▁▁▁▁▁▁▁。第十條 免責條款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續租本合同續租適用以下第▁▁▁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十二條 租賃場地的交還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1、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第十六條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甲方(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

乙方(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

商鋪場地租賃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甲方:____乙方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場地及用途

乙方租用甲方____等,用於________________。

二、租賃時間

乙方租賃甲方____時間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租賃時間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所租賃____等地終止日期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租賃費用標準及支付方式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在專用期間,甲方應確保場地設施安全

(二)在租用期間,甲方不得將租賃場地重複租賃給第三方。

(三)乙方因辦公需要所產生的電費按表計費,按電業部門計價標準,據實核收。

五、合同的解除及續簽

(一)乙方不得利用租賃場地進行租賃用途以外的違法活動。

(二)甲乙雙方因政策性因素不能繼續履行協議,需提前____日書面通知對方。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場地租賃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________大廈會場租賃服務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用時間、地點、租金及押金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場租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加服務內容及價格:________________

總價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預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作程式

1.乙方須在簽定本協議後___天內,向甲方預付總價款________%的預付款,乙方不按約支付預付款,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甲方簽署本協議並在乙方按約支付預付款後,將在約定時間、地點及所商定的標準為乙方提供一系列優質服務。

3.當本次租賃服務結束當日,乙方向甲方按約結算。

三、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甲方嚴格按照乙方的要求進行會場留存及佈置,不得擅自改變會議時間、地點或場次。甲方若需變更會議地點、時間,須提前_____日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若甲方擅自取消會議,甲方須支付與預付款等額的違約金。

2.乙方責任:

①乙方在預定後,如因乙方的原因取消租用場地,乙方向甲方支付預付款等額的違約金甲方直接在已收的預付款中抵扣。

②乙方若需變更會議時間或場地,需提前________日通知甲方,甲方在會議安排許可的情況下做出調整並收取總價款________%的金額作為違約金,若甲方不能調整會議時間、場地導致乙方取消本協議,按本條第一款執行

③會議期間若乙方將會場的設施、裝置、低值易耗品等損壞,乙方須照價賠償,甲方會場的設施、裝置、價值易耗品的價格見清單,該清單為協議附件。

④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總價款萬分之________的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__日,每日向甲方支付總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四、結算方式

現金或支票、匯票。

五、合同的終止

合同的終止:當甲方、乙方遇到不可抗力發生,則允許一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必承擔違約責任。

六、管轄

因本協議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方式解決。

以上條款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承租方、租賃方各持一份。本協議書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即可生效。

承租方簽名: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租賃方簽名: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商鋪場地租賃合同 篇1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廠房出租給乙方使用的有關事宜,雙方達成協議並簽定合同如下:

一、 出租廠房情況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廠房座落在 ,租賃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廠房型別為 , 結構。

二、 廠房起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1、廠房裝修日期 個月,自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裝修期間免收租費。

2、廠房租賃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賃期 年。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廠房,乙方應如期歸還,乙方需繼續承租的,應於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三、 租金及保證金支付方式

1、甲、乙雙方約定,該廠房租賃每日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租金為人民幣 元。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年租金為 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變,第二年起遞增率為3%—5%.

3、甲、乙雙方一旦簽訂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廠房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一個月租金。租金應預付三個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 其他費用

1、租賃期間,使用該廠房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等通訊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並在收到收據或發票時,應在三天內付款。

2、租賃期間,乙方應按月繳納物業管理費,每日每平方米物業管理費為人民幣 元。

五、廠房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 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3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2、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 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廠房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3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廠房的影響。

4、 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裝置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應由甲方報請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

六、廠房轉租和歸還

1、 乙方在租賃期間,如將該廠房轉租,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轉租轉讓,則甲方不再退還租金和保證金。

2、 租賃期滿後,該廠房歸還時,應當符合正常使用狀態。

七、租賃期間其他有關約定

1、 租賃期間,甲、乙雙方都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得利用廠房租賃進行非法活動。

2、 租賃期間,甲方有權督促並協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衛生工作。

3、 租賃期間,廠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動遷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 租賃期間,乙方可根據自己的經營特點進行裝修,但原則上不得破壞原房結構,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負,租賃期滿後如乙方不再承擔,甲方也不作任何補償。

5、 租賃期間,甲方向乙方無償提供 門電話。如需 門以上的電話,費用由乙方自理。

6、 租賃期間,乙方應及時支付房租及其他應支付的一切費用,如拖欠不付滿一個月,甲方有權增收5%滯納金,並有權終止租賃協議。

7、 租賃期滿後,甲方如繼續出租該房時,乙方享有優先權;如期滿後不再出租,乙方應如期搬遷,否則由此造成一切損失和後果,都由乙方承擔。

八、其他條款

1、 租賃期間,如甲方提前終止合同而違約,應賠償乙方三個月租金。租賃期間,如乙方提前退租而違約,應賠償甲方三個月租金。

2、 租賃期間,如因產權證問題而影響乙方正常經營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一切責任給予賠償。

3、 可由甲方代為辦理營業執照等有關手續,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4、 租賃合同簽訂後,如企業名稱變更,可由甲乙雙方蓋章簽字確認,原租賃合同條款不變,繼續執行到合同期滿。

5、 供電局向甲方收取電費時,按甲方計劃用電收取每千瓦用電貼費 元,同時收取甲方實際用電電費。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樣收取計劃用電貼費和實際用電電費。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共同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雙方各執貳分,合同經蓋章簽字後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授權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商鋪場地租賃合同 篇12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坐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年零月,出租方自年月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的規定執行(如國家無統一規定,則由雙方協商決定)。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裝置應每隔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

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衝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徵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援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違約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1份;合同副本份送單位備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場地租賃合同 篇13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的原則,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位於上海市南匯航頭鎮下沙梅園村沙北518號的(花卉大棚花鳥市場)

號場地,面積平方米,用途以甲方營業執照核准的經營範圍為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年▁▁個月;其中免租期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條租金

本合同租金實行(一年/季)支付制,租金標準為:

第一年元/平方米/天,元/月,元/年;

第二年元/平方米/天,元/月,元/年;

第三年元/平方米/天,元/月,元/年;

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匯票□其它;

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條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應對市場進行商業管理,維護並改善市場的整體形象,包括:對商品品種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商品檔次的定位、商品經營的管理及質量管理;服務質量管理;營銷管理;形象設計;市場調研;公共關係協調;糾紛調解;人員培訓等。

6、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並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築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裝置、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並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等。

第五條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3、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經營費用,包括稅費,水、電等生活費用。

4、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需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5、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著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6、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7、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包括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

8、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第六條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租金的10%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兩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2、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

3、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兩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4、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

5、逾期三十日未支付租金的。

6、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月租金的10%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第七條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20%的違約金。

第八條免責條款

1、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2.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租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稅收稅金

關於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涉及的稅務、開票、稅收等事宜,按照國家徵收稅務的規定稅率稅金由乙方依法承擔,由甲方代徵代收,統一繳納,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其它稅金除外的任何代理費或管理費。

第十條續租

本合同續租適用以下第▁▁▁種方式:

1、乙方租期到期後,可享有租賃優先權;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金按照第三年的標準收齲

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三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甲方有權拒絕續租。

第十一條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十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相關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經營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事項

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第十五條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六條其它約定事宜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證件號碼:證件號碼:

電話:電話: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