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建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學校校車的安全管理,美化校園,為師生提供一個安全舒適的乘車環境。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在自願平等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建設學校公用設施暨校車公交站亭一事達成如下協議,共雙方遵守:
一、合作內容
1-1、建設校園公交站亭的具體位置由雙方協商共同確定,並作為合同附件。
1-2、校園公交站亭建設由乙方負責,並由乙方承擔相關建設費用。
1-3、甲方同意乙方所建校車公交站亭用於廣告發布(包含公益和商業廣告),並承諾乙方為校車公交站亭媒體的唯一建設與經營者。
1-4、校園公交站亭建成後,甲方同意將校車公交站亭建成之日起的 年的媒體經營權,作為對乙方建設費用的補償。
二、校園公交站亭建設及其管理
2-1、乙方於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內完成施工建設。
2-2、乙方在建設過程中,自行負責施工人員的安全。由施工原因引起的糾紛由乙方負責全部解決,與甲方無關。
2-3、甲方保證為乙方提供施工期內場地使用的便利及外部施工協調工作。
2-5、甲方負責對校園公交站亭的日常維護與監督管理,發現異常情況及時通知乙方。
2-6、甲方校園公交線路,停車點發生變化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並使校園公交站亭和公交線路保持一致。
三、雙方權利及義務
3-1、合同補償期滿後,該校車公交站亭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但乙方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租權。
3-2、乙方釋出廣告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涉及廣告發布向政府部門報批稽核通過由乙方自行處理,一切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均與甲方無關。
3-3、甲方承諾不在校車停靠區域附近新建類似設施。
四、違約責任
4-1、除本合同約定解除合同條件外,任何一方擅自終止本合同履行的,均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式:單個站牌製作安裝費X數量)並承擔守約方的間接經濟損失。
4-2、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違約的,在不可抗力期間違約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五、糾紛解決
甲方或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事項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另訂立補充條款解決。本合同的附圖、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條款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承建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學校校車的安全管理,美化校園,為師生提供一個安全舒適的乘車環境。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在自願平等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建設學校公用設施暨校車公交站亭一事達成如下協議,共雙方遵守:
一、合作內容
1-1、建設校園公交站亭的具體位置由雙方協商共同確定,並作為合同附件。
1-2、校園公交站亭建設由乙方負責,並由乙方承擔相關建設費用。
1-3、甲方同意乙方所建校車公交站亭用於廣告發布(包含公益和商業廣告),並承諾乙方為校車公交站亭媒體的唯一建設與經營者。
1-4、校園公交站亭建成後,甲方同意將校車公交站亭建成之日起的年的媒體經營權,作為對乙方建設費用的補償。
二、校園公交站亭建設及其管理
2-1、乙方於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內完成施工建設。
2-2、乙方在建設過程中,自行負責施工人員的安全。由施工原因引起的糾紛由乙方負責全部解決,與甲方無關。
2-3、甲方保證為乙方提供施工期內場地使用的便利及外部施工協調工作。
2-5、甲方負責對校園公交站亭的日常維護與監督管理,發現異常情況及時通知乙方。
2-6、甲方校園公交線路,停車點發生變化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並使校園公交站亭和公交線路保持一致。
三、雙方權利及義務
3-1、合同補償期滿後,該校車公交站亭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但乙方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租權。
3-2、乙方釋出廣告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涉及廣告發布向政府部門報批稽核通過由乙方自行處理,一切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均與甲方無關。
3-3、甲方承諾不在校車停靠區域附近新建類似設施。
四、違約責任
4-1、除本合同約定解除合同條件外,任何一方擅自終止本合同履行的,均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式:單個站牌製作安裝費X數量)並承擔守約方的間接經濟損失。
4-2、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違約的,在不可抗力期間違約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五、糾紛解決甲方或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事項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另訂立補充條款解決。
本合同的附圖、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條款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承建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學校校車的安全管理,美化校園,為師生提供一個安全舒適的乘車環境。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在自願平等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建設學校公用設施暨校車公交站亭一事達成如下協議,共雙方遵守:
一、合作內容
1-1、建設校園公交站亭的具體位置由雙方協商共同確定,並作為合同附件。
1-2、校園公交站亭建設由乙方負責,並由乙方承擔相關建設費用。
1-3、甲方同意乙方所建校車公交站亭用於廣告發布(包含公益和商業廣告),並承諾乙方為校車公交站亭媒體的唯一建設與經營者。
1-4、校園公交站亭建成後,甲方同意將校車公交站亭建成之日起的年的媒體經營權,作為對乙方建設費用的補償。
二、校園公交站亭建設及其管理
2-1、乙方於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內完成施工建設。
2-2、乙方在建設過程中,自行負責施工人員的安全。由施工原因引起的糾紛由乙方負責全部解決,與甲方無關。
2-3、甲方保證為乙方提供施工期內場地使用的便利及外部施工協調工作。
2-5、甲方負責對校園公交站亭的日常維護與監督管理,發現異常情況及時通知乙方。
2-6、甲方校園公交線路,停車點發生變化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並使校園公交站亭和公交線路保持一致。
三、雙方權利及義務
3-1、合同補償期滿後,該校車公交站亭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但乙方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租權。
3-2、乙方釋出廣告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涉及廣告發布向政府部門報批稽核通過由乙方自行處理,一切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均與甲方無關。
3-3、甲方承諾不在校車停靠區域附近新建類似設施。
四、違約責任
4-1、除本合同約定解除合同條件外,任何一方擅自終止本合同履行的,均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式:單個站牌製作安裝費X數量)並承擔守約方的間接經濟損失。
4-2、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違約的,在不可抗力期間違約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五、糾紛解決甲方或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事項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另訂立補充條款解決。
本合同的附圖、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條款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經兩村委共同研究決定,甲方同意將自己的部分土地轉包給乙方。為使甲乙雙方合法權益能得到應有保障,甲乙雙方經充分的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土地的地點、面積
甲方將位於,東至,西至,南至,北至的土地畝,租給乙方作為綜合用地發展種養殖和綜合使用。
二、租賃年限
租賃期限為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以公曆為準)。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租賃土地的所有權屬於甲方,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租賃費。
2、甲方為乙方提供電源、水源並按農業用規定價格收費。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對土地的使用,如乙方不按規定的專案經營或隨意將土地荒蕪、出租、買賣以及挪作他用,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4、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違約金。
5、合同期間,租賃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會公共利益經原批准租賃土地的人民政府批准,甲方可以收回租賃土地。提前收回租賃土地時,甲方應在收回土地6個月前,將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範圍,收回理由,收回日期書面通知乙方並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應當給乙方適當補償,補償標準收甲乙雙方根據土地的建築物,構築物和附著物的價值及租賃期限的餘期等因素協商確定,協商不能確定,由原批准政府裁決。合同期間內如遇拓寬路面,承包土地畝數應按實際畝數計算交納承包費。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自年起,逐年交納承包費,交納的時間為當年的月日,承包費為每畝元,每年共計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乙方在土地租賃期間只能從事本合同規定的經營專案,如有變更須經村委同意。
3、租賃期限屆滿前,乙方要求終止合同,應當在終止前6個月向甲方提出,並承擔違約責任。
4、合同期滿如甲方土地繼續向外租賃,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
5、租賃期限內,乙方轉讓、轉租或者抵押租賃土地的,必須經甲方同意。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主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如乙方因有特殊情況無力經營,須轉讓他人時,經甲方同意方可辦理轉讓手續。
2、如乙方不按時向甲方交納租賃費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交納費用的10%交納滯納金。
3、如乙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必須按時交清合同期內租賃費,並交納租賃費總額的20%的違約金。
4、如甲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除了合同中規定的適當補償外,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總租金的20%。
六、其他
1、在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或解除合同。
2、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依據山東省國有土地租賃辦法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證明人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證明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附:_________________土地的現狀或照片(雙方簽字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