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承租方)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租方)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證施工現場機械裝置的合理使用、安全執行,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租賃機械裝置的基本情況
二、租賃條件
1、機械作業能力(噸位、鬥容或發動機功率等):
2、租賃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
3、使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4、進場時間:乙方應於年月日前將裝置運抵甲方指定地點。
三、租賃合同期限
甲方向乙方租賃機械裝置,合同期限按日曆天數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工程結束。
四、租賃費用結算方式及其他約定
1、租賃費根據實際開工日期和停工日期,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
2、機械每月租賃費____________元整(每月按30天計)。甲方實際使用時間不足1個月的,按日曆天數以元/日計租賃費。
3、租賃費結算:乙方根據甲方簽發的機械裝置結算單為結算憑證;乙方必須在收到結算單15個工作日內提供合格的增值稅發票(稅率%),待甲方向稅務部門驗證合格後支付相關款項。如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提供發票,則不能付款的責任由乙方承擔;租賃費正常按月結算,但因業主撥款不及時,造成租賃費延期支付,租賃方不得停機,以免影響施工。
4、機械進場後至正式開工前不計租金。
5、因天氣原因不能施工連續3天以上或月累計10天以上,停機期間每天按租賃價格的50%計租賃費。
6、因業主原因或其他非甲方原因造成長期停工,甲方提前通知乙方停機,停機期間不計租金,乙方可選擇待工或退場。
7、每次支付時,乙方應提供等額發票,如果不能提供發票,甲方暫扣結算金額的10%作為發票保證金,全部租金結算支付前,乙方應提供全部結算金額的發票,如不能足額提供,甲方按未提供發票金額的10%預留作為保證金,待乙方提供足額發票時一併結清。
8、租賃機械裝置的進場調遣費由甲方承擔。
9、機械裝置操作手由乙方委派,工資等費用由乙方負責。,
10、按月租賃的機械裝置的主燃料費用(主油)由甲方負責,該機械裝置耗油量應小於kg/h,使用過程中甲乙雙方再次核定該機械裝置的油耗量,如果乙方機械裝置在使用時油耗超出核定油耗,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擔費用。
五、機械裝置進場檢驗
1、乙方機械裝置進入施工現場投入使用前,甲乙雙方共同進行檢驗,並填寫《機械裝置檢查驗收記錄》(見附表),雙方共同簽字確認。驗收合格後才可以投入使用。
2、有安全許可要求的機械裝置,乙方應提供裝置出廠檢驗合格證、特種裝置生產許可證、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特種裝置安裝許可證、裝置安裝自檢合格證等安全技術資料,接受地方質量技術監督局檢驗並取得檢驗合格證;
3、乙方機械裝置操作人員應具備上崗資格(提供有效的特種機械裝置操作證)。
4、有以下情況的機械裝置拒絕進入施工現場投入使用:
(1)、非合同標的裝置和檢驗不合格的裝置;
(2)、特種裝置無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簽發的檢驗合格證;
(3)、操作人員無上崗證;
(4)、機械裝置的施工質量不符合業主要求的。
六、雙方責任
甲方:
1、提供機械裝置操作人員食宿。
2、按乙方要求提供合格的主燃油料。
3、甲方應設專職機械裝置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機械調配及操作人員的管理。
4、在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時造成機械裝置的毀損,甲方有責任向相關部門提供證明材料,並經相關部門核實鑑定,甲方不負修理或賠償責任。
乙方:
1、機械裝置進、出場運輸過程的安全責任由乙方及運輸方承擔。
2、乙方機械裝置每月完好天數不少於二十八日,如少於二十八日按少於天數折減月租金,每日元整。若機械裝置的故障率高,每月因故障停機7天以上,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
3、乙方確保進入現場的機械裝置各種安全防護設施齊全有效。
4、乙方操作人員對作業中不安全因素、無《安全技術交底》、現場施工人員違章指揮有權及時提出,並可按規定拒絕作業。除上述情形,乙方發生的人員、機械裝置事故責任自負。
5、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的路基、結構層、路面、橋涵等設施、物品損失,由乙方賠償。
6、乙方對機械裝置保養應根據甲方施工生產計劃合理安排,儘量利用非施工時間或雨休時間進行,出現機械故障應抓緊時間修復。
7、乙方機械裝置的附屬機具、零散部件、修理工具下班後要及時收回,否則丟失自負。
8、乙方應妥善保管安裝好的安全操作規程牌、標識牌,掉失照價賠償。
9、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給第三方施工,一經發現,按所施工產值扣除租金。
10、保密義務:本合同的相關價格、數量、工作內容、結付款方式等條款,乙方均不得向其他單位或個人透漏。
七、雙方安全責任
一)甲方安全責任
1、甲方根據施工技術質量要求,配合乙方機械裝置進場安裝除錯工作。應配合乙方作好裝置的維修保養工作(機械維修人工費用,乙方自理)。
2、甲方為乙方機械裝置提供安全操作規程牌、標識牌。
3、甲方對乙方機械裝置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發現存在較為嚴重的安全隱患時,有權責令停止施工作業,提出限期整改意見,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對不符合施工要求或限期不整改者,甲方有權清退裝置。
二)乙方安全責任
1、必須提供符合合同約定的機械裝置,滿足合同約定的各項效能指標,配備有資格的熟練的機械裝置操作人員,駕駛人員及操作人員證件齊全有效,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要求,機車技術性能及機車狀況必須完好。
2、乙方操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及《機械裝置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的規定。不得違法,違規、違章和疲勞及酒後駕駛機車;不得帶病運輸作業,;進入作業現場不得超速行駛,行駛中注意觀察和瞭望;遇到作業區及有作業人員必須減速慢行,保障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啟動車輛前進或倒車及裝卸料時,必須觀察、瞭望周邊無作業人員且鳴笛後方可啟動車輛作業。
3、乙方機械裝置操作人員應服從甲方現場人員安排,遵守甲方的現場管理規章制度、作息、作業時間,機車禁止駕駛室外乘坐人員。
4、乙方應妥善保管安裝好的安全操作規程牌、標識牌,掉失照價賠償。
5、乙方操作人員應嚴格按保養規程保養好機械裝置,使裝置始終處於完好狀態。
6、乙方在作業時,應對施工現場地上管線和設施給予保護,發現地下不明物應告知甲方,並進行有效的保護,不得損壞。
7、乙方機械裝置在施工中一旦發生人身傷亡事故,應全力組織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同時上報甲方,並盡全力自行妥善處理。
8、乙方操作手應遵重施工所在地的民俗民風,不尋釁滋事。發生一切糾紛後果由操作手及乙方自行負責。
9、乙方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擔法律及經濟責任,並賠償因乙方安全責任事故所造成的甲方的全部損失。
八、手續變更
由於工程專案增減,工期提前或推遲,需提前停止或延期使用機械裝置,甲方應提前五日通知乙方,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違約責任
1、除本合同約定或法律強制性規定外,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向對方賠償月租金的20%違約金。
2、機械裝置進場,雙方共同檢定,非合同標的機械裝置和檢驗不合格的機械裝置,特種機械裝置安裝除錯後不能通過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驗收並簽發驗收合格證,視為違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月租金的20%違約金及運費。
3、機械裝置操作人員不具備上崗資格、特種機械裝置無上崗證,應清退,影響專案施工造成損失應向甲方賠償月租金的20%違約金。
4、由於乙方未按時提供合格機械裝置影響專案施工造成損失,乙方應向甲方賠償月租金的20%違約金。
5、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向第三方洩露本合同相關內容,應向甲方承擔本合同額50-100%的違約責任。
十、爭議解決
雙方發生爭議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訴訟要求,並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農墾人民法院管轄。
十一、附則
1、乙方簽字代表需提供身份證影印件附於合同後。
2、操作手身份證影印件和資格證影印件附於合同後。
3、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執叄份,乙方執貳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每頁由雙方簽字(蓋章),無雙方簽字(蓋章)頁無效。
(本頁無正文)
甲方(章)____________乙方(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 安江鎮商業東街東旭酒樓旁 門面一間出租給乙方使用,租賃期限 自 20xx 年 4 月 26 日至 20xx 年 4 月 25 日。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 500 元,年 6000 元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 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因租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 用途,由於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 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七、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 訟,請求司法解決。
八、本合同連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 房屋租賃合同》,租賃房屋位於 ,房屋總面積 ,目前租賃期限屆滿,雙方一致同意解除原租賃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解除合同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
二、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按照原狀返還租賃房屋及附屬物品、設施裝置等。返還前,乙方會同甲方對租賃房屋的設施裝置、物品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乙方承擔返還租賃房屋之日前的水費、電費等一切費用。
三、依附於租賃房屋的裝修等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損壞租賃房屋內原有的基礎裝修、設施裝置、物品等,如有損壞,照價賠償。乙方撤出租賃房屋後,遺留物品視為放棄,甲方有權處置。
四、如乙方不按時退租,每逾期一天,須向甲方支付原合同月租金3%的違約金。逾期達五天,甲方有權強行收回租賃房屋並進行清理,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和責任由乙方負責。
五、若乙方未能按期辦理完退租手續或給甲方產生任何其他損失,甲方有權用押金衝抵乙方所欠費用或遭受的損失。
六、原租賃合同終止後,任何一方均無須承擔原租賃合同項下約定的權利和義務,雙方同意就原租賃合同事項互不追究法律責任。
七、本協議書自雙方蓋章或簽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