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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租賃合同(精選16篇)

欄目: 租賃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33W

車輛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非個人

車輛租賃合同(精選16篇)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車輛出租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車輛基本情況

甲方為乙方提供裝置齊全、車況良好、執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車輛基本情況下:

車輛型別:▁▁▁▁▁▁▁▁▁▁車架號:▁▁▁▁▁▁▁▁▁▁▁

品牌型號:▁▁▁▁▁▁▁▁▁▁車牌號:▁▁▁▁▁▁▁▁▁▁▁

登記日期:▁▁▁▁▁▁▁▁▁▁發動機號:▁▁▁▁▁▁▁▁▁▁

其他條件:▁▁▁▁▁▁▁▁▁▁該車輛(□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租賃期限

(一)租賃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個月。租賃期自車輛進入乙方指定的接收地點,經驗收合格後交付乙方之日起開始計算。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車輛。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車輛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車輛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日(□書面/□口頭)通知對方。

第三條驗收地點及方法

(一)交車時間:▁▁▁年▁▁▁月▁▁▁日

(二)交車地點:▁▁▁▁▁▁▁▁▁▁▁▁

(三)驗收方法:有關部門檢查相關手續(行車證、車輛購置附加費、車輛保險、車輛年審驗證及隨車工具等)以及車輛的實際狀況,出租方必須保證所出租的車輛手續齊全、狀況良好。

第四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一)租金標準:▁▁▁元/(□月/□季/□半年/□年),總計:▁▁▁▁元(大寫:▁▁▁▁▁▁元)

(二)租金支付時間及方式:▁▁▁▁▁▁▁▁▁▁▁▁

(三)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交強險等各種行車手續。

(二)承擔計程車輛的車船使用稅、保險費、年審等一切因使用車輛有關的稅費。

(三)甲方應繳納的保險費應當包括: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盜搶險、交通強制險等險種,具體投保數額按照保險公司核定數額計算。

(四)如甲方在租賃期內出賣車輛,甲方應當向購買人宣告本合同,本合同對購買方繼續有效;乙方不主張優先購買權,但甲方應向乙方告知出賣事宜。

(五)甲方應保證出租車輛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照本合同約定時間和數額足額支付租金,乙方在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二)租賃期間如發生保險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並向保險公司報案,如屬於保險賠付範圍的費用由保險公司承擔;屬於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部分,如確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擔;處理中如需甲方出具相關手續,甲方予以協助。

(三)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租賃期間,車輛在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由乙方負責修理。

(四)在租賃期滿或按照本合同約定解除協議向甲方交還車輛時,應保證車輛符合使用狀態,玻璃、隨車工具等應完整有效。

(五)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出租車輛予以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設定擔保。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的交車時間向乙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乙方賠償租金總額的▁▁%做為違約賠償金。

(二)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計收。

(三)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車輛的,應提前▁▁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五)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租賃車輛在使用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此耽誤乙方使用車輛,應根據實際向乙方賠償損失。

(六)甲方提供的車輛如存在抵押、查封等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租金總數額▁▁%的違約金。

(七)其他:▁▁▁▁▁▁▁▁▁▁▁▁▁▁▁▁▁

第八條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車輛在出租期限內達到報廢年限或報廢里程被強制報廢時,本合同解除,乙方按照實際使用期限支付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車輛達▁▁▁▁日的。

2、租賃車輛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辦理約定的稅費等行車手續致使乙方無法正常的。

4、其他:▁▁▁▁▁▁▁▁▁▁▁▁▁▁▁▁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車輛: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日的。

2、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3、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4、從事其他有損甲方合法權益的活動。

5、其他:▁▁▁▁▁▁▁▁▁▁▁▁▁▁▁▁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條生效及其他約定:

(一)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

(二)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三)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或蓋章:乙方簽名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簽約時間:

車輛租賃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乙方租用甲方車輛一事,簽訂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乙方租用甲方_車型座客車輛,車牌號_________並且

配司機電話__________,甲方負責帶給乙方全部行程用車。甲方須確保甲方所租車輛正規合法,車況良好,並且甲方需對乙方所乘工作人員的乘車安全負全部職責。

二、行程安排:乙方的具體用車時間或用車行程由乙方主管與甲方指定負責人聯

系,甲方不得以種種理由推託耽誤乙方正常專案工作安排。

三、用車日期:乙方用車時間暫定20____年2月21日至20____年3月21日期間,

初暫定9次。甲方工作時間早上7:30點---下午13:30點。租車費用按350元/次計算(含車輛使用費、加油費、司機工資)。如有其他開支費用(路橋費、停車費)由乙方負責,若乙方工作人員需在專案所在地就餐,乙方需為甲方司機帶給免費就餐,如果專案所在地不帶給就餐,則由甲方自行安排。

四、簽訂合同時乙方預付甲方訂金___200___元(如乙方違約,訂金不予退還,如

甲方違約按訂金5倍賠償),租車費行程結束後,甲方開具正規稅務發票給乙方,乙方須在甲方開出發票2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將租車費用轉入甲方指定賬號。

五、限300km/次,超出按元/公里計算提車時公里數_____公里,還車

時公里數_____。

六、乙方用車期間,車輛與乘客安全及交通違章由甲方負責。

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簽字(蓋章)簽字(蓋章)

電話:電話:

身份證號:

年月日年月日

車輛租賃合同 篇3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出租人將___輛___車租給承租人使用,車號分別是: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二、租期為___年,自 ____年 ____月____ 日起至 ____年 ____月 ____日止。

三、租金每車每月為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車只用於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排程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人司機負責。

五、承租人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車輛如有損壞,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金。因出租人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人自負,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人不負擔不能使用期間的租金,出租人應承擔每日租金等額的違約金。

六、違約責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未運輸期限租金額賠償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七、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

八、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出租人:(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 ________________

拓展

問:企業簽訂無償的車輛租賃協議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

答:一、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__〕106號) 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下列情形,視同提供應稅服務:

(一)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交通運輸業、郵政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服務,但以公益活動為目的或者以社會公眾為物件的除外。

(二)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__〕10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四十條規定:“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的價格明顯偏低或者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的,或者發生本辦法第十一條所列視同提供應稅服務而無銷售額的,主管稅務機關有權按照下列順序確定銷售額:

(一)按照納稅人最近時期提供同類應稅服務的平均價格確定。

(二)按照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提供同類應稅服務的平均價格確定。

(三)按照組成計稅價格確定。組成計稅價格的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

成本利潤率由國家稅務總局確定。”

因此,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無償提供車輛租賃,應視同提供應稅服務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銷售額後進行稅款繳納。

車輛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

一、租用車輛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用登記表》和《車輛交接單》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用登記表》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後多退少補。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用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連續拖欠應付款超過3日。

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用車輛於租用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出租方應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抵押金之後,將所租用車輛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帳或收到現金之日為準。

5.提供車輛應當適用,行駛證、養路費齊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自主選擇欲租車輛。

2.於租用合同規定的租用時段擁有所租用車輛的使用權。

3.對租用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4.按期如數交納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擔租用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路橋通過費用。

6.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7.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租方必須承擔由於承租方行為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9.協助出租方在租用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押金條款

1.承租方應於租用合同書籤署之日根據出租方關於押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於租用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餘押金歸還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六、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詳見《汽車租用登記表》)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險種,出租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且承租車輛符合《汽車租用登記表》中規定的由出租方進行保險理賠的車輛時,停止計算租用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最長不超過四個月)的車輛租金的40%及保險免賠部分。

3.由於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於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2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並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七、擔保條款

保證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義務負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從保證人簽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滿後兩年。

八、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承租方應按雙方簽定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用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後退還該日租金。本合同所指經濟損失,均包括租金損失,租金損失賠償標準按《汽車租用登記表》所列租金標準計算。

車輛租賃合同 篇5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車輛出租事宜訂立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車輛出租:

甲方自願將其擁有的 牌汽車(牌照號碼: )出租給乙方使用。甲方應當於本協議訂立之日起2日內向乙方交付車輛,同時還應交付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已付保險憑證、隨車工具。

二、租賃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個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數額為每月 元,共 元。 乙方應於接車時向甲方支付第一年(或月、或季度)租金 元,以後租金採用先交後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應在上年度合同到期前1個月付清下年(或月或季度)的租金。

2、支付租金同時乙方還應支付 元租車押金,該押金在租期到期時,如乙方無違約及車輛損壞情況下予以退還。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交強險等各種行車手續;如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使用車輛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此耽誤乙方使用車輛,應根據實際向乙方賠償損失。

2、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用途使用車輛,。在乙方不按約定用途使用車輛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並要求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時間和數額足額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約定時間足額支付租金時,應按照遲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遲延支付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4、車輛交付乙方後,計程車輛的、車船使用稅、保險費、年審等一切因使用車輛有關的稅費等均由甲方向有關部門繳納,燃油由乙方自行負擔。如因繳納不及時或未繳納而造成的相關責任由各責任方負擔。

5、甲方應繳納的保險費應當包括: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盜搶險、交通強制險等險種,具體投保數額按照保險公司核定數額計算。

6、在出租期限內,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過程中出現非甲方責任產生的其他風險,保險公司不予理賠部分,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並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續,甲方予以協助。在車輛發生損壞時,如保險賠償金不足以將車輛修復至可使用狀態,乙方應承擔補足責任並承當車輛實際維修費30%的折舊費。

7、出租期間,乙方不得將出租車輛予以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設定擔保。如有,甲方有權解除協議,要求乙方承當損失,並要求乙方支付租金數額20%的違約金,。

8、乙方應當妥善保護車輛,定期保養,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在租賃期滿或按照本協議約定解除協議向甲方交還車輛時,應當使車輛符合使用後的狀態,玻璃、隨車工具等應完整有效。

9、出租期間,車輛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賃期內出賣車輛,甲方應當向購買人宣告本協議的,本協議對購買方繼續有效。乙方不主張優先購買權,但甲方應向乙方告知出賣事宜。

11、甲方應保證出租車輛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對車輛的權利存在瑕疵的情形,並影響乙方使用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租金數額10%的違約金,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五、租賃期滿:

1、租賃期屆滿時,本協議終止,如乙方不再租賃,應在租賃期屆滿時按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向甲方交還車輛。如乙方繼續租賃,雙方應協商重新訂立協議。

2、租賃期屆滿,雙方沒有對繼續租賃達成協議,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2倍賠償甲方損失,如需訴訟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

六、協議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2、如車輛在出租期限內達到報廢年限或報廢里程被強制報廢時,本協議解除,乙方按照實際使用期限支付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在依據本協議單方解除協議時,解除協議方向另一方發出解除協議通知到達對方聯絡地址之日視為協議解除生效日。協議解除時,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2倍賠償甲方損失,如需訴訟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甲方不接收車輛時,乙方可以向公證機關提存,提存時的車輛狀況視為符合協議約定的交車狀況,並有甲方承擔相關費用。

七、爭議解決方式: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到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生效及其他約定: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3、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車輛租賃合同 篇6

承租方:

出租人:

一、出租人將___輛___車租給承租人使用,車號分別是:

二、租期為___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每車每月為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車只用於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排程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人司機負責。

五、承租人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車輛如有損壞,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金。因出租人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人自負,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人不負擔不能使用期間的租金,出租人應承擔每日租金等額的違約金。

六、違約責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未運輸期限租金額賠償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七、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按照民法典規定辦理。

八、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出租人:(蓋章)承租人:(蓋章)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車輛租賃合同 篇7

出租方: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

一、租用車輛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用登記表》和《車輛交接單》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用登記表》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後多退少補。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用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連續拖欠應付款超過3日。

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用車輛於租用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出租方應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抵押金之後,將所租用車輛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帳或收到現金之日為準。

5.提供車輛應當適用,行駛證、養路費齊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自主選擇欲租車輛。

2.於租用合同規定的租用時段擁有所租用車輛的使用權。

3.對租用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4.按期如數交納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擔租用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路橋通過費用。

6.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7.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租方必須承擔由於承租方行為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9.協助出租方在租用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押金條款

1.承租方應於租用合同書籤署之日根據出租方關於押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於租用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餘押金歸還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六、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詳見《汽車租用登記表》)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險種,出租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且承租車輛符合《汽車租用登記表》中規定的由出租方進行保險理賠的車輛時,停止計算租用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最長不超過四個月)的車輛租金的40%及保險免賠部分。

3.由於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於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2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並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七、擔保條款

保證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義務負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從保證人籤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滿後兩年。

八、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承租方應按雙方簽定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用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後退還該日租金。本合同所指經濟損失,均包括租金損失,租金損失賠償標準按《汽車租用登記表》所列租金標準計算。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用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十、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為貳年,本合同有效期內,擔保人在擔保期限內對承租方的每次租用均負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擔保責任。

十一、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由當地法院訴訟解決。

十二、合同及附件

《汽車承租人須知》、《汽車租用登記表》、《車輛交接單》、《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汽車租用合同書》補充協議

為進一步明確承租方租車去外埠(外埠係指成都以外的地區、下同)應遵循的權利與義務,出租方與承租方在《汽車租用合同書》的基礎上,簽訂如下補充協議:

第一、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去外埠的客戶,在客戶交納相關費用後,為客戶提供合同、有效的證件,並在租用登記表中確切著名客戶離開成都的起止日期及客戶的大致去向。

2.長途附加費指因車在外地發生事故、故障及其他問題後處理費用將相應提高而收取的額外附加費。按外出里程不同,收費標準如下:

距成都市區里程普通客戶收費會員收費

300公里以內50元/天40元/天

300-600公里100元/天80元/天

600公里以上200元/天160元/天

3.購置附加費證明押金普通客戶為10000元,會員為xx元,出租方未收取押金可以不向客戶發放購置附加費證明。

4.對租車去外埠的客戶發生救援需求時提供有償救援。

第二、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

1.承租方租車去外埠必須事先告知出租方,並交納長途附加費及購置附加費證明押金。

2.承租方租車去外埠發生車輛故障或出險,必須當即與出租方聯絡。

3.承租方在外埠需要出租方提供救援時,應交付相關費用;外埠救援施救收費標準如下(單位:元/公里):

(1)承租方已交納長途附加費及購置附加費證明押金,收費標準為:

救援出車費單程拖車每公里收費現場搶修費,不含配件費

距市區里程300公里以內20081000

距市區里程300公里以上20010

(2)承租方若違反本補充協議第二項1、2款的規定,除須補交長途附加費外,外埠救援施救收費按本規定收費標準的1.5倍收取。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車輛租賃合同 篇8

出租方(甲方):_有限責任公司

承租方(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訂立本協議。

一、車輛出租:甲方自願將其擁有的_牌汽車(牌照號碼:_)出租給乙方做使用。甲方應當於本協議訂立之日起日內向乙方交付車輛,同時還應交付行駛證、較強險、車船使用稅、隨車工具。

二、租賃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共_年_個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數額為每年_元,共_元。_乙方應於接車時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租金_元,以後租金採用先交後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應在上年的_日付清下年的租金。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較強險、車船使用稅手續;如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使用車輛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

2、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用途使用車輛。在乙方不按約定用途使用車輛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3、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時間和數額足額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約定時間足額支付租金時,應按照遲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遲延支付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4、車輛交付乙方後,計程車輛的養路費、車船使用稅、保險費、年審等一切因使用車輛有關的稅費等均由乙方向有關部門繳納。如因繳納不及時或未繳納而造成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負擔。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5、乙方應繳納的保險費應當包括: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盜搶險、交通強制險等險種,具體投保數額按照保險公司核定數額計算。

6、在出租期限內,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過程中出現非甲方責任產生的其他風險,具有乙方承擔所有責任,並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續,甲方予以協助。在車輛發生損壞時,如保險不足以將車輛修復至可使用狀態,乙方應承擔補足責任。

7、出租期間,乙方不得將出租車輛予以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設定擔保。如有,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租金數額5%的違約金。

8、乙方應當妥善保護車輛,定期保養,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在租賃期滿或按照本協議約定解除協議向甲方交還車輛時,應當使車輛符合使用後的狀態,玻璃、隨車工具等應完整有效。

9、出租期間,車輛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理。

五、租賃期滿:

1、租賃期屆滿時,本協議終止,如乙方不再租賃,應在租賃期屆滿時按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向甲方交還車輛。如乙方繼續租賃,雙方應協商重新訂立協議。

2、租賃期屆滿,雙方沒有對繼續租賃達成協議,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120%賠償甲方損失,如需仲裁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

六、協議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2、如車輛在出租期限內達到報廢年限或報廢里程被強制報廢時,本協議解除,乙方按照實際使用期限支付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在依據本協議單方解除協議時,解除協議方向另一方發出解除協議通知到達對方聯絡地址之日視為協議解除生效日。協議解除時,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120%賠償甲方損失,如需仲裁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

七、爭議解決方式: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八、生效及其他約定: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3、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

身份證號:_

聯絡人: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20_年_月_日

乙方(公章):

聯絡人: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附:車輛交接單

身份證號:_二〇_年月_日

車輛租賃合同 篇9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用車型及價格

1、甲方租用乙方車型:,承載人數人(不含司機)。租還車地點:。

2、租車費(不含停車費、路橋費)每月萬元,每月按22個工作日計算,每天行駛公里,月累計不超過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元計算。雙休日若需要用車,另行計費。駕駛員的相關費用、車輛油費、維修費及車輛保險由甲方負責。

二、租賃時間

雙方租車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到期後,如雙方均無異議,租賃合同自動延續。

三、執行路線及用途

乙方為甲方提供的車輛屬於工作用車,用於市轄區。執行線路自至,途徑。

四、結算時間及方式

租車費用經雙方協商為先使用後付費方式,三個月結算一次。甲方第四個月的10日前(節假日自動後延)以現金或支票方式結清費用,乙方為甲方提供正規車輛租賃發票。

五、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嚴格按照合同簽訂的用途使用車輛,不能轉租、轉包,不能從事其他營運性活動。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隨意調換車型。

2、甲方保證實際乘坐人員不多於車輛限乘人數。

3、甲方不得要求司機違章開車、停車、疲勞駕駛,由此產生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4、因甲方乘坐人員造成乙方車輛內部損失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應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租賃費用。

6、合同到期後,甲方如解除租賃合同,應在l個月內通知乙方。

六、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車輛必須效能良好,證件齊全、合法有效。

2、乙方負責租賃車輛產生的油料、車輛保養維修費用、各項保險費用以及車輛駕駛員的費用。

3、如甲方違約,乙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

4、乙方不擅自改變雙方約定的行程,如需改變需經雙方協商增加費用。

5、乙方車輛駕駛員應服從甲方的安排,為甲方提供優質服務,準時提供執行服務。

6、租賃車輛期間發生的交通事故,有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及所產生的費用。

7、租賃期間車倆停放在院內,乙方不得私自動用。

七、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未能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訴。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輛租賃合同 篇10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一、車輛及費用

甲方租用乙方一輛,載人數為(不含司機),車輛由乙方當事人全面負責。每月租金為。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乙方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職責。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乙方應有的權利。

4、甲方應帶給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甲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乙方將所租車輛交付甲方。

6、甲方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7、甲方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職責及經濟損失。

8、甲方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9、甲方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職責,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或將車輛開至乙方指定維修廠,甲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願車裝置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職責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10、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現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違約職責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協議期內違約,違約方都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職責。

四、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年月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協議到期後在雙方的同意的狀況下,可續簽租車協議。

五、協議文字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章時生效,並具法律職責。

承租方:出租方:

年月日

車輛租賃合同 篇1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________噸載重量________牌汽車________輛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於工地運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只有排程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主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裝置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付給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____元的違約金。

四、租用期定為____,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月為_______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賠償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承租方: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動車輛租賃合同(樣式二)

出租人:________有限公司

承租人:_________有限公司

出租人向承租人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租車服務,車牌號碼為_______.現約定如下:

第一條租金計算

甲乙雙方協商。出車期間,每天租金_____為元,以實際出車天數計算,每月結算一次。

第二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到期後在雙方均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再續簽租用合同。

第三條出租人權利義務

3.1服務期間的一切風險、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均由出租人承擔,與承租人無關.3.2服務期間,相關的汽車維修,保養事宜由出租人負責.承租人在汽車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

3.3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4出車事宜,由承租人統一合理安排,並說明情況,如人數,所需運送的目的地等.過路費、停車費由承租人承擔.

3.5因出租人的責任造成承租人需要用車而車輛不在位,承租人租用他人車輛,由此產生的費用由出租人承擔.3.6出租人即駕駛員需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上班待令派遣.

第四條承租人權利義務

4.1在行駛過程中,承租人應尊重駕駛員的工作,不能要求駕駛員作不利安全的舉動,不能影響駕駛員的安全行駛,不能強迫駕駛員改變行程等,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違約責任

雙方當事人如違反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對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第六條合同文字

本合同一式二份,出租人與承租人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章時生效。

出租人: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年____月____日

車輛租賃合同 篇12

租 車 合 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1、車型:__ ,車牌號:__

2、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車輛,租車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還車地點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按每天__________元,將車輛租給乙方使用。乙方現預付租金__________元。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證照齊全有效,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

2、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對租賃車輛投保財產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繳納養路費。

3、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

4、對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5、協助乙方處理髮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時按規定辦理索 賠手續。

6、甲方有按時收取租金的權利、有權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繳租金和車輛損壞缺件,保險理賠不足部分的賠償,押金仍抵壓不足的,有繼續索賠的權利。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資料應保證真實有效(如身份證、戶口簿、駕駛證、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等)否則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認真檢查並掌握租賃車輛的各種效能和操作方法,點清車輛附件,驗收簽字後駛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遺失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3、乙方租用的甲方車輛不能從事其它營業性客貨運輸、不能轉租、轉包、抵押、投資、贈與,不能賦予自己對車輛任何超出本合同規定的其它權利,不能私自拆裝甲方的車體(件)。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4、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非法活動,轉租所導致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車輛除 繳納租金外,另須繳納押金,(押金為現金,支票需三天扣提車)乙方不可以押金視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長汽車租賃合同,必須提前到本公司辦理延期手續。還車時應保持車內外的清潔,否則將收取20元清理費。

7、車輛發生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及有關部門,車輛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點,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車輛損壞,禁止繼續使用,乙方應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好車輛事故,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時,將按照交通管理條例處理。

8、車輛發生事故,修理費由乙方預先支付,在停駛或修理期間的租費由乙方承擔,同時還應賠償本車輛加速折舊費,折舊金額按修車實際發生額的50%計算。若發現乙方發生事故不報告,擅自修理將按正規修理費的3倍罰款。

9、乙方在承租期間,若遺失牌照或有關證件,乙方應向有關部門申請補辦,補辦期間的車輛租賃費及補辦手續費,由乙方承擔,直至車輛能正常行駛時為止。

10、乙方在用車期滿,應完好無缺損將車輛交給甲方。不得卸下里程表和故意損壞里程錶,如有發生按日裡程1000公里收費,不得更換車輛零部件。

11、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條款規定,車輛發生意外時保險公司實行限額賠償,乙方須承擔保險限額以外的所有費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責任險僅限於甲方允許的駕駛人員。

12、全車丟失後至保險公司賠償前,該期間的租賃費由乙方承擔。

13、賠償時,乙方應向保險公司提交保險單,事故證明,事故調解結案書,損失清單和各種有費用的單據,如實填寫機動車輛出險報告單。

14、乙方在車輛租用期間,汽油、潤滑油、路橋費、停車費自行負責。

四、其它

1、以上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其它有違約行為的,違約一方負有賠償對方損失的責任。

2、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五、租賃車輛交接單 

發車:20__年__月__日

還車:20__年__月__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電話: 電 話: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車輛租賃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雙方經過協商,就租賃車輛及施工裝置機具的安全管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對整個施工現場行使安全管理權。制定並落實企業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2.甲方管理人員對乙方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下達整改通知單,並督促乙方完成整改事項,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按甲方規定進行安全獎罰。

3.負責對首次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進行安全告知,及時向乙方通報現場危險作業環境和危險情況。

4.負責指定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的路線,作業區域、卸料地點和作業時間,乙方人員和施工車輛嚴禁進入施工現場其他區域。

5.有權對乙方使用的機械裝置、工具、安全防護用品等進行檢查和驗收,對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專案管理規定的設施和防護用品有權要求更換。

6.對乙方違章、違紀人員有制止權、下達整改通知權、罰款權、停工權和直至清退出現場權。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針對工作內容,劃定作業範圍和車輛行駛路線,所有的車輛必須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行駛路線必須按照工作範圍固定路線,嚴禁車輛在廠內亂行、亂停,影響廠內車輛通行和正常成產活動,由此造成的損失和後果,由乙方承擔責任。

2、乙方應定期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隱患,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嚴禁車輛帶病作業,確保車輛燈光齊全,剎車有效,後視鏡、雨刷、防火排氣筒等安全附件完好。

3、乙方車輛在廠內行駛,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廠內有關的規定,嚴禁超速、超重、超寬,或運輸危險物資,如有發現,甲方人員有權制止,由此發生的事故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面承擔責任。

4、對於乙方停放在廠區內的任何車輛,甲方不負責車輛的安全及保護工作,乙方應自行安排看護人員和措施,由此造成的車輛被盜搶、破壞,責任由乙方承擔。

5、乙方任何車輛在廠區內作業,造成對甲方、乙方人員安全事故、裝置設施的財產損失或對第三方造成損失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6、乙方應定期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人員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廠規廠紀,嚴禁酒後駕駛、疲勞駕駛、野蠻駕駛,嚴禁乙方人員或車輛無故進入甲方生產危險區域內,由此造成的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

7、乙方工作人員,在甲方生產範圍內必須嚴格按照要求,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不得便裝進入生產區域。

8、乙方車輛的進出、停放都必須服從廠內保衛人員的管理,不服從管理者,保衛人員有權制止停放和進出。

9、乙方駕駛人員的資格證影印件應提供給甲方存檔備案。

10、以上協議由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簽訂,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11、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簽字 乙方: 簽字

蓋章 蓋章

20xx年3月16日

車輛租賃合同 篇14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實際車主: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實際車主: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一、經甲、乙雙方理性、友好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所有的N掛號大貨車出租給乙方使用相關問題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二、甲方保證具有大貨車處分權,該大貨車證照齊全,所有手續符合營運條件,營運必備附屬裝備、工具基本齊全、效能良好,交付乙方前,不存在其他任何權利、義務糾紛;乙方保證其具備合法的駕照資格、貨運運輸資質,且具有大貨車駕駛、營運經驗,具備該車輛熟練操作以及基本故障判斷能力,且有其他大貨車營運所需條件、能力。

三、甲方將大貨車交付乙方時,雙方均應當仔細核對該車全部證照、手續、票據、合同,以及該車實際車況(車輛保養情況、車輛外表含輪胎),甲方保證大貨車效能正常,交付乙方時不存在隱瞞以及虛構情況,否則視為甲方違約,向乙方支付相應維修、維護費用作為補償。

四、乙方保證待本協議終止時,所交還車輛除正常機械磨損以及非人為損失外,該車輪胎、發動機效能(不燒機油)與接受車輛時對等,乙方接受時的營運必備附屬裝備、工具基本齊全一併交還甲方,否則視情況由乙方向甲方承擔相應維修、維護費用作為補償。

五、乙方自行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修、維護、保養,愛惜車輛,因甲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責任由甲方自負。

六、乙方向甲方支付10000元(壹萬元)定金,自20x年8月日起,乙方按月每月向甲方支付20x元(貳仟元)分五個月支付完畢,該車租金每月為7000元(柒千元),第一年租金從乙方接受車輛之日起,20日後當日一次性支付完畢,以後剩餘租金每月於前述日期一次性支付完畢;20x年7月租金甲方於前述時間支付,20x年8月及其之後租金乙方於20x年8月1日起按月向乙方如期一次性支付,逾期每日乙方自願向甲方支付100元的違約金,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七、該車交強險、商業險由甲方按期提前負責辦理;該車審驗、二級維護、掛靠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予以協助;該車修理、維護、保養費、燃料由乙方負責,乙方接受前的權利義務(包括違章處理)由甲方承擔,乙方接受後的權利義務(包括違章處理)由乙方自行承擔,因此導致的擴大的責任雙方依此承擔。

八、在乙方營運期間,乙方應當遵守交通法律、法規文明經營,若該車出現交通事故,乙方必須依照相關法律規定正確處置現場,在相應保險賠償不足的情況下,其餘全部賠償由乙方自願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九、雙方務必講誠信,在辦理年審、維修(護)、投、報保險等情況下,互相理解、配合,以維護雙方共同利益最大化為原則,諸如自行維修成本小於保險報案成本時,乙方應當自覺選擇前者予以處置。

十、違約責任。甲方不得擅自將車收回,否向乙方退還已收取的定金並單獨再行支付x元,(貳萬元)賠償金,乙方擅自將該車輛用於營運之外的用途,不得對該車輛進行任何改型、轉租、抵押外借等本協議書約定之外的任何其他處分用途,或者提前解除合同,除非甲方書面予以同意,否則乙方自願放棄已向甲方繳納的定金、租金、另行向甲方賠償甲方10000元(壹萬元)賠償金,外加賠償甲方該車

輛配套的6條新輪胎。

十一、本協議租賃期限定為貳年,自20x年x月x日起至20x年x月x日止,期滿後乙方如果繼續使(租)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甲方提出協商,雙方另行簽署合同,否則按合同規定甲方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該車輛驗視、維修、維護,退還定金、收回車輛。

十二、其它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效力相同。十三、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經雙方簽字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輛租賃合同 篇1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訂立本協議。

一、車輛出租:甲方自願將其擁有的一個車隊(共計15輛貨車)出租給乙方做使用。甲方應當於本協議訂立之日起日內向乙方交付車輛,同時還應交付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已付保險憑證、隨車工具、備胎一個。

二、租賃期限:自20_年5月28日至20_年5月28日,共60個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數額為每年75萬元,共計375萬元。

乙方應於接車時向甲方支付前兩年租金150萬元,以後租金採用先交後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應在上年的6月1日前付清下年的租金。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養路費交付等等各種行車手續;如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使用車輛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此耽誤乙方使用車輛,應根據實際誤工時間按每天元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用途使用車輛。在乙方不按約定用途使用車輛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3、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時間和數額足額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約定時間足額支付租金時,應按照遲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遲延支付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4、車輛交付乙方後,計程車輛的養路費、車船使用稅、保險費、年審等一切因使用車輛有關的稅費等均由乙方向有關部門繳納。如因繳納不及時或未繳納而造成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負擔。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5、乙方應繳納的保險費應當包括: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盜搶險、交通強制險等險種,具體投保數額按照保險公司核定數額計算。

6、在出租期限內,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過程中出現非甲方責任產生的其他風險,具有乙方承擔所有責任,並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續,甲方予以協助。在車輛發生損壞時,如保險不足以將車輛修復至可使用狀態,乙方應承擔補足責任。

7、出租期間,乙方不得將出租車輛予以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設定擔保。如有,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租金數額5%的違約金。

8、乙方應當妥善保護車輛,定期保養,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在租賃期滿或按照本協議約定解除協議向甲方交還車輛時,應當使車輛符合使用後的狀態,玻璃、隨車工具等應完整有效。

9、出租期間,車輛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賃期內出賣車輛,甲方應當向購買人宣告本協議的,本協議對購買方繼續有效。乙方不主張優先購買權,但甲方應向乙方告知出賣事宜。

11、甲方應保證出租車輛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對車輛的權利存在瑕疵的情形,並影響乙方使用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租金數額5%的違約金,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五、租賃期滿:

1、租賃期屆滿時,本協議終止,如乙方不再租賃,應在租賃期屆滿時按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向甲方交還車輛。如乙方繼續租賃,雙方應協商重新訂立協議。

2、租賃期屆滿,雙方沒有對繼續租賃達成協議,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120%賠償甲方損失,如需仲裁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

六、協議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2、如車輛在出租期限內達到報廢年限或報廢里程被強制報廢時,本協議解除,乙方按照實際使用期限支付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在依據本協議單方解除協議時,解除協議方向另一方發出解除協議通知到達對方聯絡地址之日視為協議解除生效日。協議解除時,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120%賠償甲方損失,如需仲裁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甲方不接收車輛時,乙方可以向公證機關提存,提存時的車輛狀況視為符合協議約定的交車狀況。

七、爭議解決方式: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到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八、生效及其他約定: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車輛租賃合同格式

出租方: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

一、租用車輛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用登記表》和《車輛交接單》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用登記表》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後多退少補。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用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連續拖欠應付款超過3日。

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用車輛於租用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出租方應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抵押金之後,將所租用車輛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帳或收到現金之日為準。

5.提供車輛應當適用,行駛證、養路費齊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自主選擇欲租車輛。

2.於租用合同規定的租用時段擁有所租用車輛的使用權。

3.對租用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4.按期如數交納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擔租用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路橋通過費用。

6.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7.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租方必須承擔由於承租方行為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9.協助出租方在租用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押金條款

1.承租方應於租用合同書籤署之日根據出租方關於押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 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於租用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餘押金歸還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六、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詳見《汽車租用登記表》)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險種,出租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且承租車輛符合《汽車租用登記表》中規定的由出租方進行保險理賠的車輛時,停止計算租用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最長不超過四個月)的車輛租金的40%及保險免賠部分。

3.由於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於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2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並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七、擔保條款

保證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義務負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從保證人簽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滿後兩年。

八、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承租方應按雙方簽定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用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後退還該日租金。本合同所指經濟損失,均包括租金損失,租金損失賠償標準按《汽車租用登記表》所列租金標準計算。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用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十、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為貳年,本合同有效期內,擔保人在擔保期限內對承租方的每次租用均負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擔保責任。

十一、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由當地法院訴訟解決。

十二、合同及附件

《汽車承租人須知》、《汽車租用登記表》、《車輛交接單》、《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汽車租用合同書》補充協議

為進一步明確承租方租車去外埠(外埠係指成都以外的地區、下同)應遵循的權利與義務,出租方與承租方在《汽車租用合同書》的基礎上,簽訂如下補充協議:

第一、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去外埠的客戶,在客戶交納相關費用後,為客戶提供合同、有效的證件,並在租用登記表中確切著名客戶離開成都的起止日期及客戶的大致去向。

2.長途附加費指因車在外地發生事故、故障及其他問題後處理費用將相應提高而收取的額外附加費。按外出里程不同,收費標準如下:

距成都市區里程 普通客戶收費 會員收費

300公里以內 50元/天 40元/天

300-600公里 100元/天 80元/天

600公里以上 200元/天 160元/天

3.購置附加費證明押金普通客戶為10000元,會員為_元,出租方未收取押金可以不向客戶發放購置附加費證明。

4.對租車去外埠的客戶發生救援需求時提供有償救援。

第二、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

1.承租方租車去外埠必須事先告知出租方,並交納長途附加費及購置附加費證明押金。

2.承租方租車去外埠發生車輛故障或出險,必須當即與出租方聯絡。

3.承租方在外埠需要出租方提供救援時,應交付相關費用;外埠救援施救收費標準如下(單位:元/公里):

(1) 承租方已交納長途附加費及購置附加費證明押金,收費標準為:

救援出車費 單程拖車每公里收費 現場搶修費,不含配件費

距市區里程300公里以內 200 8 1000

距市區里程300公里以上 200 10 _

(2) 承租方若違反本補充協議第二項1、2款的規定,除須補交長途附加費外,外埠救援施救收費按本規定收費標準的1.5倍收取。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 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車輛租賃合同 篇16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租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車輛

甲方將車號為___________租給乙方,乙方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車時間及租金、押金

自__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日止。租金為_____元,押金_____元。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將所租車輛交付乙方。

四、乙方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期間乙方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車輛出現故障及維修等費用由乙方負責。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如發現車輛丟失、盜搶等事故由乙方負責。

3、乙方不得擅自將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4、乙方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裝置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

5、乙方租期滿交付甲方車輛時須甲方驗收合格後交付。

五、此協議一式三份

三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篇四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省交通廳、省計經委、省物價局聯合頒發的《省汽車租賃業管理規定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汽車租賃有關事項,經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租期、租金、押金、保養、維修等約定條款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租賃________________型號車輛________輛,顏色為________色,車輛廠牌號為__________,車牌號________。

租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時至______年___月__日___時。租車地點為甲方公司經營場地,用途________________行駛範圍________________。還車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

2、根據物價部門對汽車租賃收費標準的規定,就租賃車輛收費、超時、超里程加價及款方式約定如下:

日租金________元,月租金________元,日行駛里程為________公里,超里程按每公里________元計算。租賃時間以連續租用________小時為一天,在________小時內按半天租金算,超過________小時按一天租金算。

3、乙方需向甲方交納租用車輛的押金為________萬元/輛,在租車時一次性以現金方式繳付給甲方,還車時,在車輛完整無損的情況下,憑押金收據與甲方結算,結算時間為銀行營業時間內。

4、續租方式:在租賃期內,乙方需要續租,一般情況下可用電話等口頭方式簽訂續租合同,但應當加付押金,當押金不足支付租金時,應主動向甲方加付相應押金後才能續租,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5、交通稅費等費用繳納約定如下:

差路費、車船稅、保險費、年檢費由甲方負責,其他行駛費用由乙方給付。

6、租賃車輛保養、維護責任如下:

乙方租用甲方代租的車輛後,須對所租用的車輛進行日常保養(其保養專案為:出車前的檢查,途中檢查、回場後的保養)。定程保養及大修:由乙方根據里程和車輛的效能狀況及時反饋給甲方,甲方確定有必要定程保養或大修時,乙方應將車輛交給甲方,由甲方負責保養及大修。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出租給乙方車況良好、裝置齊全(見租賃車輛交接單)、車輛行駛證、車輛購置附加費證、養路費等規費交訖證、保險證等牌證齊全有效的車輛,並承擔相應責任。

2、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對租賃車輛投保車輛財產險和第三者責任險。

3、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

4、對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不負連帶責任。

5、協助乙方處理髮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時按規定辦理索賠手續。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資料、證件應真實有效,否則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2、認真的檢查並掌握租賃車輛的各種效能和操作方法,點清隨車配置的附件,驗收簽字後駛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的車輛遺失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3、乙方租用甲方代租的車輛,未經批准不能從事其它營業性客貨運輸,不能轉租、轉包、抵押、投資、贈與,不能賦予自己對車輛任何超出本合同規定的其它權利,不能私自拆裝甲方的車體(件)。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4、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非法活動、轉租所導致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租賃期間,乙方所租車輛的保養維護和發生各類機械故、事故後的修理,須按雙方約定條款辦理。

6、租賃期內,發生保險責任事故,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發生保險責任事故後,乙方應當立即告知甲方及有關部門,並應在規定期限內向甲方提供出險原因報告及有關材料,會同甲方及時向保險公司辦理索賠事宜。乙方全部承擔經濟損失賠償後,向保險公司索賠所得的款額歸乙方所有。由於乙方逾期不能提供有關資料而無法向保險公司索賠的,該事故造成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7、乙方對甲方保留在車上的特殊標誌,不得私自摘除、塗改,否則應負賠償責任。

8、乙方必須按約定的時間、地點歸還車輛,還車時必須保持車輛效能良好、車輛整潔、裝置齊全,並無任何刮碰現象。

9、乙方不得私配甲方計程車輛的鑰匙。若造成鑰匙滅失、損壞等情況亦必須立即通知甲方,並負責賠償修配所租車輛門鎖和點火開頭的費用。

10、乙方承租車輛的燃油費、過路、過橋、停電費等費用自理。還車時,若存油低於出場時存油,乙方應向甲方交付已使用的燃料費;高於出場時存油的,甲方應退帶多出的燃料費。

11、租賃期內,因乙方不慎遺失牌照和各類證件涉及到因違章(包括電子警察)未及時處理,致使甲方造成驗審、過戶、扣分的所有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並向甲方賠償因車輛無牌照和各類證件而停駛的實際損失。

12、乙方承擔賠償保險責任事故或租賃期間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的車輛修理費和車輛損失費,及由此造成的車輛停駛經濟損失,金額為停車天數的總租金。同時還應賠償車輛加速折舊費,折舊金額按修車實際發生額的______%計算。

13、乙方所租車輛若發生破壞鉛封,私調里程錶的,按總租金的______%加付違約金、並賠償損失。

14、乙方在合同期內要求提前終止合同的,需徵得甲方同意,並支付剩餘合同期內總租金______%的違約金。

四、乙方對由於下列原因造成的車輛損失及第三者造成的損失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承租車輛過輪渡時,乙方駕駛人員未隨車照看造成的損失。

2、承租車輛輪胎爆裂的損失。

3、由於乙方人工直接供油、明火烘烤造成的損失。

4、造成承租車輛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後,乙方未作必要的修理,繼續使用造成擴大的損失。

5、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車輛扣押、罰沒、抵押、出賣、贈與、投資等的損失,包括造成甲方停駛擱車的損失(擱車停駛經濟損失,按停車天數的總租金)。

6、由於乙方擅自修理造成的損失。

7、由於乙方駕駛員飲酒、吸毒、藥物麻醉、無有效駕駛證以及調換約定駕駛員造成的損失。

8、由於乙方利用承租車輛參加競賽、測試造成的損失。

9、由於乙方用承租車輛帶其它車輛或其它車輛或其它車輛拖帶承租車輛造成的損失。

10、由於乙方或其駕駛人員的故意行為造成的損失。

11、乙方因偽造證件、隱瞞事實、製造假案等違法行為造成的損失。

12、因乙方違約,引起的訴訟費,律師代理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五、其它

1、乙方如需續租該車輛,必須在合同到期會同擔保人與甲方重新簽訂續租合同,否則甲方有權以超時做出處理。

2、車輛租金超過押金滿三天內,乙方不向甲方加付押金又不辦理退租或續租手續,甲方有權沒收車輛租賃押金,並依法向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或費用由乙方負擔。

3、在合同期內如遇國家重大經濟政策變化,或雙方遇有不可抗拒的客觀情況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可對合同條款作適當調整。

4.如遇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商解決,或依據《省汽車租賃業管理規定實施細則(試行)》中有關條款執行。

5、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7、如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道路運政管理機構仲裁或人民法院求得解決。

8、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出租方(蓋章有效):_______________承租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