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工作範例 辦公範例 個人範例 黨團範例 簡歷範例 學生範例 其他範例 專題範例
當前位置:三優範文網 > 合同 > 租賃合同

房地產租賃合同書(精選17篇)

欄目: 租賃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6W

房地產租賃合同書 篇1

甲方(出租人):

房地產租賃合同書(精選17篇)

乙方(承租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軍隊房地產

租賃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為保障租賃雙方的合法權益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自願將坐落在 省(自治區) 市(縣) 區(鎮) 路(街) 號的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場地面積 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使用;租賃用途為 ;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租房地產做了充分了解,願意承租該房地產。

第二條 房地產年租金為人民幣(大寫) 元,房屋租金按建築面積計算,每平方米每月租為人民幣(大寫)元;場款子按地皮面積計算,每平方米月租金為人民幣(大寫) 元(不含水、電、暖、煤氣、裝置等費用)。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金按 (月、季、年)結算,由乙方在每的前 日內交付甲方。付款方式: 。

自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大寫) 元。

第三條 乙方逾期交付房地產租金,每逾期 日,由甲方按 (月、季、年)租金額的千分之 向乙方加收違約金。

第四條 租賃期間內的房屋、裝置、場地、圍牆、道路的維修費用,由 方負責;水、電、暖、煤氣等費用另行計量計價,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地產權屬清楚,沒有糾紛。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

第六條 甲方非因軍事需要終止合同,應當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應當及時將承租的房地產交還給甲方,對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給予合同的補償。

第七條 乙方不得在所承租的房屋的場地上存放對周邊環境和房地產及其附屬裝置有腐蝕、汙染和破壞的有害物品,否則,乙方對其所造成的損失應當依據有關規定給予賠償。

第八條 乙方不得對所承租的房屋進行改裝修或增擴裝置,不得在承租的場地上新建和添建各種永久性建築物、構築物。確實需要,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費用由乙方自理,合同期滿後,乙方保證完好無損地償移交給甲方。

第九條 乙方因使用不當或其它人為原因造成房屋或裝置損壞的,應當由乙方負責賠償或給予修復。如因不得抗力的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及其裝置地損壞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條 乙方如要將承租的房屋產轉租給他人使用或與他人互換使用時,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轉租雙方必須另行簽定租賃合同,並不得違背甲乙雙方原約定的權利和義務。未給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承租用途。

第十一條 乙方在租賃期屆滿時應當將所承租的房地產交還給甲方。如需繼續租上述房地產,應當在租賃期屆滿前三個月提出,經甲方同意,雙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十二條 乙方應當持租賃合同和《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自領證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當地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要,其手續費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示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另一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一方承擔。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如在人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及

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仲裁機構為 ,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以上條款中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可增訂附加條款,或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六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經軍隊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批准後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 份,軍隊房地產管理部門執一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雙方承認的附加條款如下:

一、在租賃期內,如遇部隊房屋調整拆遷,乙方應無條件退出,租賃按實際時間收取。

二、合法經營,不做有損於部隊利益和聲譽的事情。

三、遵守國家計生政策,違反有關政策,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甲方:乙方:年月日:

房地產租賃合同書 篇2

合同登記(備案)號:

深圳市房屋租賃管理辦公室制

房地產租賃合同登記(備案)須知

一、辦理房地產租賃合同登記(備案)需提交的資料;

(一)、房地產權利證書或者證明其產權(使用權)的其他有效證件(提供原件並留影印件);

(二)、出租人、承租人身份證明或者法律資格證明,包括:

1、單位

機構設立檔案或營業執照(提供原件並留影印件)。

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提供原件並留影印件)及授權委託書原件(境外當事人的委託書應按規定經過公證或者認證)。

2、個人

出租人身份證明或者法律資格證明(提供原件並留影印件)。

如出租房地產用途為住宅的、承租人為育齡婦女(20至49歲),則還須提供經現居住地鎮(街道)計生部門查驗合格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三)、房地產委託他人代管的須提供授權委託書、代管人身份證明;共有房地產出租的,須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證明和授權委託書。

(四)、房地產租賃合同。

二、關於房地產租賃合同備案的說明: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第六條、第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出租房屋不能按照條例規定登記的,當事人應持出租房屋的有關資料及當事人身份證明,到區主管機關辦理備案。

房地產租賃合同

出租方(甲方):

地 址:

郵 編:

委託代理人:

地 址:

郵 編:

承租方(乙方):

地 址:

郵 編:

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地 址:

郵 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位於深圳市區路

房地產(以下簡稱租賃房地產)出租給乙方使用。租賃房地產建築面積共計             平方米,建築物總層數        。

租賃房地產權利人:                    ;房地產權利證書或者證明其產權(使用權)的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號碼:

;

第二條 租賃房地產的單位租金按房地產面積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   元(大寫:              元)計算,月租金總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

第三條 乙方應於年月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額為人民幣元(大寫:元)。

第四條 乙方應於:

每月   日前;

每季度第    個月    日前;

每半年第    個月    日前;

每年第    個月    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時,應向乙方開具稅務發票。

(上述四種方式雙方應共同選擇一項,並在所選項內打“√”)

第五條 乙方租用租賃房地產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前款約定之期限不得超過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超出部分無效。由此造成的損失,雙方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租賃房地產用途:

乙方將租賃房地產用於其他用途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房地產主管部門申請改變房地產使用用途,經批准後方可按批准用途改變。

第七條 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租賃房地產交付乙方使用,並辦理有關移交手續。

甲方遲於前款時間交付租賃房地產,乙方可要求將本合同有效期順延,雙方應書面簽字確認並報合同登記機關備案。

第八條 交付租賃房地產時,雙方應就租賃房地產及其附屬設施的當時狀況、附屬財產等有關情況進行確認,並在附頁中補充列明。

第九條 甲方交付租賃房地產時,可向乙方收取不超過三個月租金數額的租賃保證金,即人民幣元(大寫:元)。

甲方收取租金保證金,應向乙方開具收據。

甲方向乙方返還保證金的條件:

1、

2、

3、

只滿足條件之一。

全部滿足。

(上述兩種方式雙方應共同遵守選擇一項,並在所選項內打“√”)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返還保證金。

1、

2、

3、

第十條 租賃期間,甲方負責支付租賃房地產所用土地的使用費及基於房地產租賃產生的稅款、房屋租賃管理費、費;乙方負責按時支付租賃房地產的水電費、衛生費、房屋(大廈)管理費、

費等因使用租賃房地產所產生的其他費用。

第十一條 甲方應確保交付的租賃房地產及其附屬設施能實現租賃目的,並保證其安全性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規定。

因甲方的故意或過失,致使乙方在租賃房地產內受到人身或財產損害,乙方有權向甲方請求相應賠償。

第十二條 乙方應合理使用租賃房地產及其附屬設施,並不得利用租賃房地產從事違法行為;對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賃房地產,甲方不得干擾或者妨礙。

第十三條 乙方在使用租賃房地產過程中,如非因乙方過錯,租賃房地產或其附屬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或故障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進一步擴大;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日內進行維修或徑直委託乙方代表維修;乙方無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後不在上述約定的時間內履行維修義務的,經合同登記機關備案後乙方可代為維修。

發生特別緊急情況必須立即進行維修的,乙方應先行代為維修並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上述兩款規定情形下發生的維修費用(包括乙方代為維修及因防止缺陷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未盡上述兩款規定義務,未能及時通知或採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導致損失擴大的,該(擴大)部分維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四條 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租賃房地產或其附屬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損壞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負責維修或賠償。乙方拒不維修或賠償,可經合同登記機關備案後,由甲方代為維修,相關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或乙方對租賃房地產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甲、乙雙方應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前款規定之情形,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批准的,應報請批准後方可進行。

第十六條

租賃期間,乙方可將租賃房地產全部或部分轉租予他人,併到房屋租賃主管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但轉租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之租賃期限;

乙方不得將租賃房地產全部或部分轉租予他人。但在租賃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憑該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到房屋租賃主管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但轉租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之租賃期限;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租賃房地產全部或部分轉租予他人。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轉讓租賃房地產的部分或全部產權的,應在轉讓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租賃房地產轉讓他人的,甲方有責任在簽訂轉讓合同時告知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十八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許解除或變更本合同:

(一)發生不可抗力,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二)政府徵用、收購、收回或拆除租賃房地產;

(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第十九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損失,

向乙方請求損害賠償;

不予退還租賃保證金;

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大寫:         元)。

(上述三種方式由雙方協商選取,並在相應內打“√”):

(一)乙方拖欠租金達   天(    個月)以上;

(二)乙方拖欠可能導致甲方損失的各項費用達     元以上;

(三)乙方利用租賃房地產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四)乙方擅自改變租賃房地產結構或者用途的;

(五)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四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房地產或裝置嚴重損壞的;

(六)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乙方擅自將租賃房地產進行裝修;

(七)乙方擅自將租賃房地產轉租第三人的。

除追究乙方損害賠償責任或違約責任外,甲方還可依據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或向乙方提出變更合同條款。

第二十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損失,

向甲方請求損害賠償;

請求甲方雙倍退還租賃保證金;

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大寫:         元)

(上述三種方式由雙方協商選取,並在相應內打“√”):

(一)甲方遲延交付租賃房地產   天(   個月)以上;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一款約定,使乙方無法實現承租目的的;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的;

(四)未經乙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甲方將租賃房地產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

除追究甲方損害賠償責任或違約責任外,乙方還可依據上述情形解除合同(乙方在獲得賠償後應書面通知甲方並交回租賃房地產)或向甲方提出變更合同條款。

乙方自甲方收到通知至乙方獲得賠償期間,不需向甲方交付租金。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於日內遷離及交回租賃房地產,並保證租賃房地產及附屬設施的完好(屬正常損耗的除外),同時結清應當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並辦理有關移交手續。

乙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租賃房地產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房地產,並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雙倍租金。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約定之租賃期間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租賃房地產的,應於租賃屆滿之日前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對租賃房地產有優先承租權。

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重新訂立合同,併到合同登記機關重新登記。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甲乙雙方均須自覺履行,如一方違約,按合同約定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可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在附頁中另行約定;附頁之內容作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雙方在租賃期間對本合同內容達成變更協議的,須到原合同登記機關登記。經登記的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的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提請本合同登記機關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向

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以上糾紛解決方式由雙方協商選擇一種,並在相應內打“√”)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時起生效。

甲、乙雙方應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十日內到主管機關進行登記或備案。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以中文文字為正本。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合同登記機關執份,有關部分執份。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銀行帳號:

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銀行帳號:

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登記或備案人(簽章):

合同登記(備案)機關(簽章):        年   月   日  (附頁)

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定可增加附件,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特別提示

1、本合同示範文字是依據或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擬訂的,當事人可以約定採用。

2、簽訂合同之前,當事人雙方應當仔細閱讀合同,經雙方協商可對合同條款的內容作增刪。

3、在簽訂合同前,出租人應當向承租人出示房地產權利證明書或者證明其擁有房地產權的其他有效證件以及能證明出租人身份或者法律資格的證明。房地產委託他人代管的還需提供授權委託書;共有房地產出租的,須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證明和授權委託書;承租人應當向出租人出示出租人身份證明或者法律資格證明。

4、當事人應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任何第三人不得非法干預。

5、當事人簽訂、履行合同均應依法進行,不得違反法律有效程式規定或從事違法行為。

6、本合同一經簽訂,對雙方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須按照雙方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非經法定或約定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7、合同中由當事人自行填寫的內容,均應當用鋼筆、毛筆、簽字筆填寫並簽字或蓋章確認。

8、本合同文字部分條款中有空白處(以下劃線標出),可供當事人約定;還有部分條款可供當事人選擇(以標出)。

9、本合同為示範文字,當事人可以對條款內容進行選擇、補充、填充、修改。合同簽訂後,未被修改的內容及當事人填寫的內容(經當事人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視為本合同約定內容。

10、本合同中選擇、補充、填充、修改內容以手寫項的效力優先。

11、簽訂本合同後,雙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共同到房地產租賃管理主管部門辦理登記、備案。

12、租賃雙方當事人可根據實際需要決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並在簽訂合同時認真核對,確保各份合同相互之間內容一致;在任何情況下,雙方當事人都應各自持有至少一份合同原件。

13、本合同內容發生重大變更、解除及合同文字遺失的,當事人應及時到原登記機關辦理相關手續。

房地產租賃合同書 篇3

出租方(甲):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乙): 身份證號碼:

根據合同法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賃地點及設施:

1、租賃地址: 戶型: 房屋面積: 。

2、室內附屬設施:

A、電器:

B、傢俱:

二、租賃期限及約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 (時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房屋租金:每月

3、付款方式:按元,租房終止,甲方驗收無誤後,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一次性付款計 元人民幣(不包括押金在內)。

4、租賃期內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物業費均由乙方支付。

5、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權,乙方擔負全部責任,並賠償甲方損失。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必須按時交納水、電、煤氣、暖氣、物業、寬頻、電話等費用。

2、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都不能將押金轉為租金。

3、在租用期內,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賃期內提高房租價格。

4、租用期滿後,乙方如繼續使用,應提前一個月通知房東,甲方根據實際情況,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

5、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本協議的,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協商後解除本協議。

6、乙方入住應保持房間以及物業周圍環境,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如發生事故,乙方應付全部責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室內結構,並愛惜使用室內設施,若人為損壞的,將給予甲方相應的賠償。如發生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配合甲方給予修復。

8.在合同期內如果甲方收回房屋甲方退還乙方剩餘房租另支付違約金壹萬元整。在合同期內乙方退租應支付甲方違約金壹萬元整。

四、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有關現行法律法規辦理,或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濟人公司一份,簽字後即生效。

五.其他說明

出租方: 承租方: 經紀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房地產租賃合同書 篇4

甲方(出租人):

立合同人

乙方(承租人):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同意就下列房地產租賃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在    區    路(街)   的房屋(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積    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使用。該房地產的基本情況已載於本合同附件一。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地產做了充分了解,願意承租該房地產。

二、甲乙雙方議定的上述房地產月租金為人民幣(大寫)   元,¥   元。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金按月 (季)結算,由乙方在每月(季)的前    日內交付給甲方。付款方式:

三、上述房屋承租給乙方使用時,其該建築物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由乙方使用。

四、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保證承租上述房屋僅作為     用房使用。

五、房地產租賃期內,甲方保證並承擔下列責任:

1.上述房地產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負責對房屋及其附著物的定期檢查並承擔正常的房屋維修費用。因甲方延誤房屋維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3.如需出賣或抵押上述房地產,甲方將提前   個月通知乙方。

六、房地產租賃期內,乙方保證並承擔下列責任:

1.如需對房屋進行改、裝修或增擴裝置時,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費用由乙方自理。

2.如需轉租第三人使用或與第三人互換房屋使用時,必須取得甲方同意。

3.因使用不當或其他人為原因而使房屋或裝置損壞的,乙方負責賠償或給予修復。

4.乙方將對甲方正常的房屋檢查和維修給予協助。

5.乙方將在租賃期屆滿時把房地產交還給甲方。如需繼續承租上述房地產,應提前  個月與甲方協商,雙方另簽訂合同。

七、違約責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或違反國家和地方房地產租賃的有關規定,另一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一方承擔。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額的千分之一向乙方加收違約金。

八、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裝置損壞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十、上述房地產在租賃期內所需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承擔。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議定書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經房地產租賃管理機關審查批准後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合同副本    份,送房地產交易管理所(處)。

十四、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二0  年  月  日

房地產租賃合同書 篇5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 市房地產管理法》和《軍隊空餘房地產租賃管理規定》及 有關法律、法規,為保障租賃雙方的合法權益,在平等自 願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自願將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省(自治 區)____________________ 市(縣)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區(鎮、 鄉)____________路(街、村)________號(______字第______號坐 落)的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場地面積________平 方米,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地產 做了充分了解,願意承租該房地產。

第二條 租賃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租賃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房地產年租金(不含水、電、暖、‘煤氣、裝置 等費用)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其中,房屋租金按建築面積計算,每平方米每月租金為人 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場地租金 按.地皮面積計算,每平方米每月租金為人民幣(大 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租金按__________________(月、季、半年、年)結算或者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於每_________的前十日內交付甲 方。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租賃期內的水、電、暖、煤氣、裝置、物業 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等費用按當地主管部門規定的價格 另行計量計價,由乙方承擔。其費用按_________結算,乙方 於每_________的前_________日內向甲方或者__________________交納。

第六條 自本合同簽訂後十日內,乙方按年租金額的 百分之_________向甲方支付房地產租賃保證金人民幣(大 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甲方收取房地產租賃保證金後 向乙方開具憑證。

乙方履行合同約定義務的,甲方應在租賃期滿時將房 地產租賃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乙方未履行合同約定義 務的,甲方不退還房地產租賃保證金;甲方未履行合同約 定義務的,應當退還房地產租賃保t證金,並加付銀行同期 存款利息。

第七條 租賃期內,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保證出租的房地產符合軍隊房地產租賃條件, 權屬清楚,沒有糾紛,如發生權屬糾紛,負責處理;

(二)保證出租給乙方使用的房地產,按照《軍隊空 餘房地產租賃管理規定》所規定的審批許可權,業經軍隊審 批機關批准出租;

(三)負責向軍隊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租賃合同稽核 手續,申領《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

第八條 租賃期內,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負責所承租的房地產及附屬設施裝置的看管維 護,因管理使用不當或者其他人為原因造成房屋或設施設 備損壞丟失的,必須予以修復或者按評估價值賠償;

(二)負責所承租的房地產的環境衛生、安全、防火 以及住用人員登記管理、計劃生育等工作;

(三)不得對所承租的房屋進行影響使用安全的改造、 裝修或者增擴裝置,在不影響使用安全的前提下,確實需 要進行改造、裝修或者增擴裝置,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

意,費用自理,權屬歸甲方所有,租賃期滿後或者解除合 同時,應當無償移交給甲方;

(四)不得在承租的場地上新建和添建各種永久性建

築物、構築物,確實需要新建和添建臨時性建築物、構築 物,必須向甲方提供建設方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費用 自理,權屬歸甲方所有,租賃期滿後或者解除合同時,應 當完好無損地無償移交給甲方;

(五)不得擅自將所承租的房地產分租、轉借、轉租 給他人使用或與他人互換使用,確實需要轉租的,應當在 不違背甲乙雙方原約定的權利和義務的前提下,簽訂轉租 合同,並經軍隊房地產管理部門稽核同意,但不得以所承 租的房地產作抵押或者入股聯營;

(六)不得擅自改變租賃用途,不得利用所承租的房 地產從事黃、賭、毒以及走私、販私、製假、售假等違法 活動,不得生產加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所承租 的房屋和場地上存放、生產、銷售對周邊環境和房地產及 其附屬設施裝置有腐蝕、汙染和破壞的有害物品,生產、 經營活動必須符合城市管理及市容環保要求;

(七)承擔租賃期內與甲方出租房地產權屬無關的各 種糾紛處理;

(八)必須在租賃期滿時將所承租的房地產及按本合 同約定權屬歸甲方的全部財產完好無’損地無條件交還甲 方,需要繼續承租該房地產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

提出,經甲方同意,重新簽訂租賃合同,辦理有關報批手 續;

(九)自覺遵守國家和軍隊的有關規定,服從甲方的 管理,接受甲方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九條 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一)甲方因軍事及地方城市規劃建設需要提前終止 合同的,必須經軍隊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並出具書面意 見,乙方應當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一個月內無條件的將 所承租的房地產及按本合同約定權屬歸甲方的全部財產交 還給甲方,甲方按乙方實際使用時間計收租金,無息退還 房地產租賃保證金,其他互不補償;

(二)甲方因非軍事需要提前終止合同的,應當提前 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應當及時將所承租的房地產及按本 合同約定權屬歸甲方的全部財產交還給甲方,甲方按乙方 實際使用時間計收租金,並補償兩個月租金給乙方作為搬 遷費用,並加付銀行同期存款利息退還房地產租賃保證 金:

(三)乙方確因需要提前終止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個 月通知甲方,將所承租的房地產及按本合同約定權屬歸甲 方的全部財產完好無損地無條件交還甲方,並補償甲方兩 一5一

個月的租金,甲方不退還乙方房地產租賃保證金;

(四)因不可抗力原因(含政府行為,國家和軍隊政 策法規重大調整等)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均不 承擔責任;

(五)租賃期滿,合同終止。

第十條 甲方違約責任:

甲方有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約定行為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同時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作為違約金。

第十一條 乙方違約責任:

(一)乙方有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約定行為的,甲方有 權解除合同,同時,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大 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

(二)乙方逾期交付房地產租金及有關費用,每逾期一 日,甲方按滯交經費總額的千分之三向乙方加收違約金; 逾期30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收回按本合同約定屬於 甲方的全部財產,同時停止向乙方供水供電,屬於乙方的 財產在沒有結清租金和其它費用之前,乙方不得搬走;逾 期60日,甲方可將乙方財產收歸甲方所有,以抵扣所欠經 費,乙方不得有異議;若抵扣不足,乙方應當補足。 -6-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 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含補充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 章,業經軍隊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批准並加蓋“合同稽核 專用章”後生效。

第十四條 乙方應當在合同生效後一個月內向地方有 關部門辦理房地產備案及其他有關手續,並承擔相關費 用。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 並可增訂附加條款,或者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 份,軍隊房地產管理部門 執______份(稽核單位______份,審批單位1份),甲乙雙方 各執l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承認的附加條款如下: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聯 系 電 話: 郵 政 編 碼: :

年 月 日

房地產租賃合同書 篇6

第一條 合同當事人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第二條 甲方同意將坐落在 (巷、裡) 號座 房號的房地產 出租給乙方作 商業 用途使用,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三條 甲乙雙方協定的租賃期限、租金情況如下:

租賃期限

月租金額(幣種:人民幣 ) 元

小 寫

大 寫

注:期限超過20xx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金按 月 結算,由乙方在每 月的第 日前按 轉入個人銀行帳號 付款方式繳付租金給甲方。

第四條 乙方向甲方交納( 人民幣 幣) 元保證金(可以收取不超過 個月月租金數額),甲方應在租賃期滿或解除合同之日將保證金 退回乙方 。

第五條 雙方的主要職責:

1.甲乙雙方應當履行《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廣東省城鎮房屋租賃條例》、《廣州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義務。

2.甲乙雙方應當協助、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房屋租賃、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計劃生育及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查處工作。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照合同約定將房屋及裝置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約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須按月租金額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應負的修繕責任: 房屋結構性問題。

3.租賃期間轉讓該房屋時,須提前 個月(不少於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抵押該房屋須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

4.發現乙方擅自改變房屋結構、用途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 個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並要求賠償損失。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時交納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須按當月租金額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應負的修繕責任: 房屋非結構性問題。

3.租賃期屆滿,應將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繼續承租房屋,應提前 日 與甲方協商,雙方另行簽訂合同。

第八條 其他約定 乙方的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費等其他費用需另行繳交。乙方的物業管理費從 年 月 日開始向物業管理處繳納。若甲方提前解除租賃合同,甲方需賠償乙方壹個月租金;若乙方提前解除租賃合同,乙方需賠償甲方壹個月租金。

第九條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條款或者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條 在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給街(鎮)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備案。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或向廣州經濟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 乙方:

身份證 號碼: 身份證 號碼: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地址: 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產租賃合同書 篇7

合同登記(備案)號:

深圳市房屋租賃管理辦公室制

房地產租賃合同登記(備案)須知

一、辦理房地產租賃合同登記(備案)需提交的資料;

(一)、房地產權利證書或者證明其產權(使用權)的其他有效證件(提供原件並留影印件);

(二)、出租人、承租人身份證明或者法律資格證明,包括:

1、單位

機構設立檔案或營業執照(提供原件並留影印件)。

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提供原件並留影印件)及授權委託書原件(境外當事人的委託書應按規定經過公證或者認證)。

2、個人

出租人身份證明或者法律資格證明(提供原件並留影印件)。

如出租房地產用途為住宅的、承租人為育齡婦女(20至49歲),則還須提供經現居住地鎮(街道)計生部門查驗合格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三)、房地產委託他人代管的須提供授權委託書、代管人身份證明;共有房地產出租的,須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證明和授權委託書。

(四)、房地產租賃合同。

二、關於房地產租賃合同備案的說明: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第六條、第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出租房屋不能按照條例規定登記的,當事人應持出租房屋的有關資料及當事人身份證明,到區主管機關辦理備案。

房地產租賃合同

出租方(甲方):

地 址:

郵 編:

委託代理人:

地 址:

郵 編:

承租方(乙方):

地 址:

郵 編:

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地 址:

郵 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位於深圳市區路

房地產(以下簡稱租賃房地產)出租給乙方使用。租賃房地產建築面積共計             平方米,建築物總層數        。

租賃房地產權利人:                    ;房地產權利證書或者證明其產權(使用權)的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號碼:

第二條 租賃房地產的單位租金按房地產面積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   元(大寫:              元)計算,月租金總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

第三條 乙方應於年月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額為人民幣元(大寫:元)。

第四條 乙方應於:

每月   日前;

每季度第    個月    日前;

每半年第    個月    日前;

每年第    個月    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時,應向乙方開具稅務發票。

(上述四種方式雙方應共同選擇一項,並在所選項內打“√”)

第五條 乙方租用租賃房地產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前款約定之期限不得超過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超出部分無效。由此造成的損失,雙方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租賃房地產用途:

乙方將租賃房地產用於其他用途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房地產主管部門申請改變房地產使用用途,經批准後方可按批准用途改變。

第七條 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租賃房地產交付乙方使用,並辦理有關移交手續。

甲方遲於前款時間交付租賃房地產,乙方可要求將本合同有效期順延,雙方應書面簽字確認並報合同登記機關備案。

第八條 交付租賃房地產時,雙方應就租賃房地產及其附屬設施的當時狀況、附屬財產等有關情況進行確認,並在附頁中補充列明。

房地產租賃合同書 篇8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 及有關法律、法規,為保障租賃雙方的合法權益和義務,以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坐落在 號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場地 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使用,租賃用途為;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地產做了充分了解,自願承租該房地產。

第二條,房地產年租金為人民幣(大寫) 元。房地產總價值核定為(大寫) 元。房屋租金按建築面積計算,每平方米月租金為元(不含水、電、暖、煤氣、裝置等使用費用)。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金按年(月、季)結算,由乙方在 前交付給甲方。

第三條,乙方逾期交付房地產租金,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收取 違約金,逾期超過日,即視為乙方一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租賃期間內的房屋、裝置、場地、等維護維修費用,由 甲或乙方負責;水、電、等費用另行計量計價,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地產權屬清楚(為甲方所有),沒有糾紛。若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並由甲方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各種損失。

第六條,甲方因 需要提前終止合同,應當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乙方應當及時將承租的房地產交還給甲方,對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給予合理補償。

第七條,乙方必須合法經營,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乙方不得在所承租的房屋和場地上存放對周邊環境和房地產及其附屬裝置有腐蝕、汙染和破壞的有害物品,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給予賠償。

第八條,乙方不得對所承租的房地產進行改建、擴建、新建,確需建設的,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並按甲方批准的方案施工。

第九條,乙方因使用不當或其他人為原因造成房屋或裝置損壞的,應當由乙方負責賠償或給予修復。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損壞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條,乙方如要轉讓所承租的房地產,必須徵得甲方同意並鑑證,新的承租方須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十一條,乙方在租賃期屆滿時應當將承租的房地產交還給甲方。如需繼續承租上述房地產,應當提前一個月提出,經甲方同意,雙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十二條,乙方應當持本合同到政府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和登記備案,其手續費由乙方自理。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未履行方承擔。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如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1、甲方有權對乙方租賃的房屋、場地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除可採取停水、停電等措施外,同時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追究乙方違約責任,強行收回房屋、場地,並要求乙方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1)乙方擅自轉租、轉讓的,擅自違章搭建的,擅自改變使用用途的;(2)違反甲方有關管理規定的和有關國家、政府法律、法規的。(3)逾期不交還房地產的;(4)乙方空關3個月以上的;(5)乙方承租期內造成甲方房地產受損的;(6)乙方違反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的。3、在租賃期內,乙方對租用的房地產範圍內的治安、計劃生育、環衛及其他地方政府政策性規定等負責任。4、在租用期內,乙方承租的房屋、場地及經過甲方批准新(增大建的房屋(包括裝修等)及其附屬設施自建設之日起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合同期滿後,乙方將新建的一切房屋(包括裝修等)及其附屬設施和承租的房地產完好無損地無償移交給甲方,乙方不得拆毀、運走、變賣、轉讓。在租用期內,若甲方規劃建設調整需要,甲方可提前終止合同,乙方無條件交還寂述房地產及其設施裝置。

第十六條,合同期滿之日,若乙方未辦理續租手續,也未交還承租的房地產,乙方所承租的房地產範圍內乙方的物品視為乙方自動放棄其所有權並無償移交給甲方,甲方有權自行處理。

第十七條,以上條款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八條,違約責任一方未能及時履行上述任一條款為違約,違約方除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責任、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外,並向對方支付補償安置款項總額%的違約金。

第十九條,本協議自雙方籤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籤)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籤)

房地產租賃合同書 篇9

出租方: 身份證號碼(營業執照號碼): 電話: 地址: 經紀方:重慶巨集宇房地產顧問有限公司

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營業執照號碼): 電話: 地址: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所有檔案及通知以特快專遞或掛號信郵寄至上述地址即視為送達,收件人拒收或未簽收導致退回的.仍視為送達)合同三方均確認本合同包括正式房地產租賃合同關係和居間合同關係。並一致同意以下條款:

一、租賃雙方通過經紀方出租及承租重慶市 單位物業(下稱該房地產)。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號: ,該房地產只限於作 用途(以上均以房地產權證或相關法律文書記載為準)。

二、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出租方應於 年 月 日前交房。租賃期滿,出租方有權收回該房地產,承租方應如期交還;如需續租,承租方應在租期屆滿前 日內向出租方提出書面申請,且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權。

三、租金、押金及其他費用

(一)租金為每月人民幣 元整(小寫: ),承租方應按以下第 項約定向出租方支付租金:每月 日前支付當月租金;

(二)承租方交付租金方式為:

1、現金支付;

2、銀行轉賬:承租方將租金轉入出租方指定銀行帳戶:開戶銀行: 戶名: 賬號: 。

(三)租賃期間承租方使用該房地產所發生的 管理費、電話費、清潔費、水電費、衛生費等雜費,均由承租方支付。

(四)承租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時向出租方支付人民幣 元整(小寫: )作為押金,出租方應出具收據。

(五)合同期滿,如不續租,則出租方在承租方結清本條第(三)款所述雜費之日起三日內,將押金退還承租方(不計利息)。

四、承租方義務

(一)承租方應妥善使用該房地產及有關設施,如故意或過失損毀,應負責修繕和恢復原狀或向出租方賠償經濟損失,所需費用自行承擔;如系正常使用造成損壞,則出租方應在接到承租方通知後及時組織維修,所需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二)承租方使用該房地產時,不得儲存任何違禁品,不得從事任何違法活動,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和用途,不得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有前述行為之一的,出租方有權立即單方解除合同,沒收押金並有權向承租方進一步追究責任。

(三)、承租方應及時足額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每逾期一日,出租方有權加收拖欠部分1%的違約金。如拖欠租金超過 天,或拖欠租金及管理費、水電費等雜費累計超過人民幣 元整(小寫: ),出租方有權立即單方解除合同,沒收押金並有權向承租方進一步追究責任。

五:出租方義務

(一)出租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交樓,並辦理相關移交手續。若出租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向承租方提供租賃房屋,則承租方無需支付延遲期間的租金,出租方還應將延遲期間內承租方應交租金數額作為違約金償付給承租方。

(二)出租方保證自己有權出租或轉租該房地產,承租方的正常使用不受第三方的非法干擾和破壞;保證在租賃期間保持該房地產始終符合約定的用途,該房地產及相關設施處於良好的可正常使用狀態。

六、物業及設施的交回如因承租方違約而導致出租方單方解除合同,或合同租賃期屆滿而又不續租,承租方應在接到出租方解除合同通知之 日或合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日內無條件搬出該房地產,同時結清費用。承租方拒不交回物業鑰匙或拒不搬離物品的,出租方有權進入該房地產內,將承租方物品清點處埋,用於抵償拖欠的租金和雜費;承租方無法聯絡的,出租方有權自行處置。承租方保證自願接受出租方的上述處理措施,絕不會提出任何異議或賠償要求。

七、提前終止合同

(一)租賃期間,若出租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承租方,出租方須返還押金,並按剩餘租金的 %向承租方支付違約金;

(二)若承租方提出終上合同,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出租方,並按剩餘租期租金的 %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

八、因不可抗力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九、基於經紀方己促成租賃合同成立,故在簽訂本合同時,出租方應向經紀方支付人民幣 元整(小寫: )作為佣金,承租方應向經紀方支付人民幣 元整(小寫: )作為佣金。簽署本合同後,若本合同被取消、解除或未被實際履行或租賃雙方私下或通過其他經紀方成交該房地產,均不影響經紀方上述收取佣金權利的實現。

十、本合同壹式叄份,內容必須一致,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如私自修改,則修改內容無效。租賃雙方及經紀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末盡事宜由各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照法律或政策的相關規定解決。

十一、備註(備註條款內容與前述條款內容不一致的,以備註條款為準):

出租方: 經紀方:重慶巨集宇房地產顧問有限公司

承租方:經紀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產租賃合同書 篇10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及其細則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位於深圳市 路

房地產(以下簡稱租賃房地產)出租給乙方使用。租賃房地產建築面積共計 平方米,建築物總層數 。

租賃房地產權利人: ;房地產權利證書或者證明其產權(使用權)的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號碼:

第二條 租賃房地產的單位租賃按房地產建築面積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 元(大寫: 元)計算,月租金總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

第三條 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

第四條 乙方應於:

◇每月 日前;

◇每季度第 個月 日前;

◇每半年第 個月 日前;

◇每年第 個月 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時,應向乙方開具稅務發票。

(上述四種方式雙方應共同選擇一項,並在所選項內打“√”

第五條 乙方租用租賃房地產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前款約定之期限不得超過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超出部分無效。由此造成的損失,雙方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租賃房地產用途: 。

乙方租賃房地產用於其他用途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房地產主管部門申請改變房地產使用用途,經批准後方可按批准用改途改變。

第七條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租賃房地產交付乙方使用,並辦理有關移交手續。

甲方遲於前款時間交付租賃房地產,乙方可要求將本合同有效期順延,雙方應書面簽字確認並報合同登記機關備案。

第八條 交付租賃房地產時,雙方應就租賃房地產及其附屬設施的當時情況、附屬財產等有關情況進行確認,並在附頁中補充列明。

第九條 甲方交付租賃房地產時,可向乙方收取 個月租金數額的租賃保證金,即人民幣 元(大寫:)。

甲方收取租賃保證金,應向乙方開具收據。

合同期滿時滿足以下全部條件的,甲方向乙方返還保證金:

1乙方已交清所有相關費用(包括租金、管理費、水電費、本體維修基金、裝置使用費等);

2、沒有任何違約行為;

3、物業已返還原狀或達到甲方書面同意的狀態;

4、合同期滿,乙方不再續約。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返還保證金:

1、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有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導致本合同無法有效履行的;

2、乙方在租賃期間改變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及用途的;

3、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物業進行轉租、轉借的;

4、合同未到期,乙方提前終止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二款第1、2、3項的,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

第十條 租賃期間,甲方負責支付租賃房地產所用土地的使用費及基於房地產租賃產生的稅款、房屋租賃管理費、 費;

乙方負責按時支付租賃房地產的水電費、衛生費、房屋(大廈)管理費、本體維修基金、維修費等因使用租賃房地產所產生的其他費用。

第十一條甲方應確保交付的租賃房地產及其附屬設施能實現租賃目的,並保證其安全性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規定。

因甲方的故意或過失,致使乙方在租賃房地產內受到人身或財產損害,乙方有權向甲方清求相應賠償。

第十二條乙方合理使用租賃房地產及其附屬設施,並不得利用租賃房地產從事違法行為;對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賃房地產,甲方不得干擾或者妨礙。

第十三條乙方在使用租賃房過程中,如非因乙方過錯,租賃房地產或其附屬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或故障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進一步擴大;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日內進行維修或徑直委託乙方代為維修;乙方無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通知後不在上述約定的時間內履行維修義務的,經合同登記機關備案後乙方可代為維修。

發生特別緊急情況必須立即進行維修的`,乙方應先行代為維修並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上述兩款規定情形下發生的維修費用(包括乙方代為維修及因防止缺陷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未盡上述兩款規定義務,未能及時通知或採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導致損失擴大的,該(擴大)部分維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四 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租賃房地產或其附屬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損壞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負責維修或賠償。乙方拒不維修或賠償,可經合同登記機關備案後,由甲方代為維修,相關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或乙方對租賃房地產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甲、乙雙方應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前款規定之情形,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批准的,應報請批准後方可進行。

第十六條 租賃期間,乙方可將租賃房地產全部或部分轉租予他人,併到房地產租賃主管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但轉租賃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之租賃期限。

乙方不得將租賃房地產全部或部分轉租予他人。但在租賃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憑該同意轉租賃的書面證明到房屋租賃主管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但轉租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之租賃期限。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租賃房地產全部或部分轉轉租予他人。

第十七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轉讓租賃房地產的部分或全部產權的,應在轉讓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租賃房地產轉讓他人的,甲方有責任在簽訂轉讓合同時告知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十八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許解除或變更本合同:

(一)發生不可抗力,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二)政府徵用、收購、收回或拆除租賃房地產;

(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第十九條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損失:

向乙方請求損害賠償;

不予退還租賃保證金;

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大寫:元)。

(上述三種方式由雙方協商選取,並在相應 內打“√”):

(一)乙方拖欠租金達天(個月)以上;

(二)乙方拖欠可能導致甲方損失的各項費用達元以上;

(三)乙方利用租賃房地產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四)乙方擅自改變租賃房地產結構或者用途的;

(五)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四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房地產或裝置嚴重損壞的;

(六)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乙方擅自將租賃房地產進行裝修的;

(七)乙方擅自將租賃房地產轉租第三人的。

除追究乙方損害賠償責任外,甲方還可依據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或向乙方提出變更合同條款。

第二十條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損失

向甲方請求損害賠償;

請求甲方雙倍退還租賃保證金;

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大寫:元)

(上述三種方式由雙方協商選取,並在相應內打“√”)。

(一)甲方遲延交付租賃房地產天(個月)以上;

(二)甲方違返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一款約定,使乙方無法實現承租目的的;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的;

(四)未經乙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甲方將租賃房地產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

除追究甲方損害賠償責任或違約責任外,乙方還可依據上述情形解除合同(乙方在獲得賠償後應書面通知甲方並交回租賃房地產)或向甲方提出變更合同條款。

乙方自甲方收到通知至乙方獲得賠償期間,不需向甲方交付租金。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於日內遷離及交回租賃房地產,並保證租賃房地產及附屬設施的完好(屬正常損耗的除外),同時結清應當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並辦理有關移交手續。

乙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租賃房地產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房地產,並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雙倍租金。

第二十二條本全同約定之租賃期間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租賃房地產的,應於租賃期滿之日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對租賃房地產有優先承租權。

甲、 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重新訂立合同,併到合同登記機關重新登記。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甲乙雙方均須自覺履行,如有一方違約,按合同約定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甲、乙雙方可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在附頁中另行約定;附頁之內容作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雙方在租賃期間對本合同內容達成變更協議的,須到原合同登記機關登記。經登記的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的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提請本合同登記機關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向

深圳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以上糾紛解決方式由雙方協商選擇一種,並在相應 內打“√”)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時起生效。

甲乙雙方應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十日內到主管機關進行登記或者備案。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以中文文字為正本。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合同登記機關執份,有關部門執份。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銀行賬號:

委託代理人(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銀行賬號:

委託代理人(簽章):

登記或備案人(簽章)

合同登記(備案)機關(簽章):

房地產租賃合同書 篇1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x區單位出租房屋規範管理有關問題的規定》、《x區大院房屋出租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服務科研,方便生活的目的,共同協商,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______市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房屋為:□樓房/□平房____間,使用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稽核批准前,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乙方日常工作、經營活動不得影響甲方良好的科研、生活環境,應保證甲方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遵守建設總體規劃和區域功能佈局的要求。

第四條租賃期限

房屋租賃期為____年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條續租

(一)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用權。

(二)乙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向甲方書面提出續租,雙方商定後簽訂新的租賃合同。若合同期滿前兩個月時,乙方未作續租表示,則甲方有權在預先通知的情況下帶新客戶進入乙方所租房間內察看,並另行出租該房間。

第六條租金及保證金

(一)乙方所租房屋年租金總額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元整,租金總計(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在合同簽訂日,乙方應交納__________元保證金;如乙方在合同執行期間,未有違約行為,終止合同時,甲方退還其保證金。

第七條租金支付方式

(一)□年付

付款日期:.每次期滿前七日內將下期租金繳付甲方。

(二)□分期付款

首期付款日期:年月日,支付元整。

剩餘款項分別於年月日,支付元整,

年月日,支付元整,

年月日,支付元整,

年月日,支付元整,

年月日,支付元整,

年月日,支付元整。

承租人逾期繳付租金的,每日需向甲方支付所欠租金‰的滯納金。

第八條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費用,按□每月/□每季度實際發生額繳付,乙方在收到甲方繳費通知後七日內,將本期費用繳付甲方。

(二)乙方不能按期繳付上述費用,需提出書面申請,說明理由和延緩繳納日期,並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將採取必要手段進行催繳。

第九條甲方權利及義務

(一)保證標準用水、用電和取暖。

(二)對房屋的主體結構和框架負有安全責任,負責房屋主體與框架的維修。

(三)甲方因合理事由,在提前通知乙方後(緊急情況除外),有權臨時終止使用樓內的任何公共裝置、設施,可以進入乙方租用的房間進行有關檢查、維修或改建工程(不含土建)

若甲方在檢查中發現所出租房屋存在安全隱患,不再具備出租條件的,有權立即終止合同。

第十條乙方權利及義務

(一)與甲方簽訂租賃協議時,出具能夠證明其獨立民事主體資格的材料原件,並向甲方備案影印件。

承租期間,乙方營業執照或居民身份證,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等相關事項發生變更的,應在變更後一個月內向甲方備案影印件。

(二)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備案主營業務,主營業務變更後一個月內要及時向甲方變更備案。

(三)涉及農資經營、涉農類資訊諮詢、技術轉讓或農產品、保健品經營的企業、個體工商戶或個人,在其簡介、宣傳資料、網站、技術資料、名片的位址列,通訊地址只能使用“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12號ⅹⅹ信箱”,或直接在郵政管理局開立的不涉及中國農業科學院的其他信箱,並及時向出租方備案以上材料;必須在其經營場所的醒目位置設定顧客提示牌(內容:本公司經營活動與中國農業科學院無任何關係)

(四)在經營活動過程中,乙方必須使用國家工商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國家編制機構及其他法定名稱登記管理機構登記註冊的正式名稱,不得擅自冒用中國農業科學院或下屬單位名稱,侵害中國農業科學院名譽權和智慧財產權。中國農業科學院的名稱包括“中國農業科學院”、“中國農科院”、“農科院”、“中農科”、“caas”、“caas”以及所有中國農業科學院下屬研究所的名稱等。具體行為包括但不限於:

(1)在承租方的公司簡介、宣傳資料、網站、技術資料、公司地址中出現、使用以上名稱。

(2)在名片上印刷以上名稱。

(3)在產品包裝上印刷以上名稱。

(4)在經營過程中,以口頭形式或默許使用以上名稱。

(5)其他能夠誤導消費者誤以為承租方為中國農業科學院研究所或下屬企業行為。

(五)在承租期內,乙方每年年檢後一個月內,向甲方提供書面年檢合格證明檔案,以做備案。年檢未合格者,合同自動終止。承租期為起租日至年檢未合格日。

(六)乙方如對所租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需將裝修、裝飾計劃和方案報甲方,待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進行,且乙方負責施工過程中的所有相關安全問題。若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乙方添置的新物除可移動的傢俱和裝飾物外,其他一切改建、增建的固定物從安裝之日起即為甲方所有。

(七)經甲方同意,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自設燈箱、戶外廣告牌的安全由乙方負責,如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擔。

(八)乙方不得利用出租房屋及場地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不得從事非法生產、加工、儲存、經營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和其他違法活動;不得在承租房屋記憶體放武器、易燃易爆等違禁物品;不得從事其他損害出租方權益和廣大農民及消費者權益的活動。

(九)乙方須遵守甲方相關管理規章制度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與甲方簽訂安全防火責任書,對所租賃房屋的防火、防盜負安全責任,因乙方原因造成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時,乙方負全部責任。

(十)乙方違反上述規定的,應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並賠償由此給農科院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直接經濟損失、間接經濟損失、名稱權和名譽權等無形財產損失。

第十一條合同終止

(一)在合同執行期間,乙方如有下列行為之一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及租賃物,並不負違約和賠償責任,乙方所付租金及保證金不予退還:

(1)侵犯中國農業科學院及下屬單位名稱權、名譽權和智慧財產權。

(2)以簽約公司正式名稱之外名義經營所租場所。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所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轉借、轉讓、承包或以其他形式給第三人使用(包括與第三人共同使用)

(4)擅自改變所租房間的用途、房屋主體結構、私搭亂建、室外佔地經營等或從事非法經營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5)拖欠租金及其它應繳費用達30天以上的。

(6)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

(7)違反本合同附件二《承諾書》中的承諾的。

(二)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所租房間及裝置完好地交還甲方(合理的自然損耗除外),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上簽字蓋章,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後,乙方應在________天內搬離。

第十二條免責條款

因發生地震、颶風、暴雨、市政規劃建設及其他不可抗力導致無法正常履行合同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或者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按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二)在本合同期內,除非本合同另有規定,甲方及乙方雙方不得在本合同履行期內單方面終止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規定將按年租金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標的物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上級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附件

入戶前乙方應履行以下程式:

a:提交企業執照影印件b:提交法人身份證影印件

c:提交機構程式碼證影印件d:簽訂安全防火協議書

房地產租賃合同書 篇12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及其細則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位於深圳市 路

房地產(以下簡稱租賃房地產)出租給乙方使用。租賃房地產建築面積共計 平方米,建築物總層數 。

租賃房地產權利人: ;房地產權利證書或者證明其產權(使用權)的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號碼:

第二條 租賃房地產的單位租賃按房地產建築面積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 元(大寫: 元)計算,月租金總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

第三條 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

第四條 乙方應於:

◇每月 日前;

◇每季度第 個月 日前;

◇每半年第 個月 日前;

◇每年第 個月 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時,應向乙方開具稅務發票。

(上述四種方式雙方應共同選擇一項,並在所選項內打“√”

第五條 乙方租用租賃房地產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前款約定之期限不得超過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超出部分無效。由此造成的損失,雙方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租賃房地產用途: 。

乙方租賃房地產用於其他用途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房地產主管部門申請改變房地產使用用途,經批准後方可按批准用改途改變。

第七條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租賃房地產交付乙方使用,並辦理有關移交手續。

甲方遲於前款時間交付租賃房地產,乙方可要求將本合同有效期順延,雙方應書面簽字確認並報合同登記機關備案。

第八條 交付租賃房地產時,雙方應就租賃房地產及其附屬設施的當時情況、附屬財產等有關情況進行確認,並在附頁中補充列明。

第九條 甲方交付租賃房地產時,可向乙方收取 個月租金數額的租賃保證金,即人民幣 元(大寫: )。

甲方收取租賃保證金,應向乙方開具收據。

合同期滿時滿足以下全部條件的,甲方向乙方返還保證金:

1乙方已交清所有相關費用(包括租金、管理費、水電費、本體維修基金、裝置使用費等);

2、沒有任何違約行為;

3、物業已返還原狀或達到甲方書面同意的狀態;

4、合同期滿,乙方不再續約。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返還保證金:

1、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有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導致本合同無法有效履行的;

2、乙方在租賃期間改變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及用途的;

3、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物業進行轉租、轉借的;

4、合同未到期,乙方提前終止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二款第1、2、3項的,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

第十條 租賃期間,甲方負責支付租賃房地產所用土地的使用費及基於房地產租賃產生的稅款、房屋租賃管理費、 費;

乙方負責按時支付租賃房地產的水電費、衛生費、房屋(大廈)管理費、本體維修基金、維修費等因使用租賃房地產所產生的其他費用。

第十一條甲方應確保交付的租賃房地產及其附屬設施能實現租賃目的,並保證其安全性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規定。

因甲方的故意或過失,致使乙方在租賃房地產內受到人身或財產損害,乙方有權向甲方清求相應賠償。

第十二條乙方合理使用租賃房地產及其附屬設施,並不得利用租賃房地產從事違法行為;對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賃房地產,甲方不得干擾或者妨礙。

第十三條乙方在使用租賃房過程中,如非因乙方過錯,租賃房地產或其附屬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或故障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進一步擴大;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日內進行維修或徑直委託乙方代為維修;乙方無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通知後不在上述約定的時間內履行維修義務的,經合同登記機關備案後乙方可代為維修。

發生特別緊急情況必須立即進行維修的,乙方應先行代為維修並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上述兩款規定情形下發生的維修費用(包括乙方代為維修及因防止缺陷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未盡上述兩款規定義務,未能及時通知或採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導致損失擴大的,該(擴大)部分維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四 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租賃房地產或其附屬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損壞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負責維修或賠償。乙方拒不維修或賠償,可經合同登記機關備案後,由甲方代為維修,相關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或乙方對租賃房地產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甲、乙雙方應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前款規定之情形,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批准的,應報請批准後方可進行。

第十六條 租賃期間,乙方可將租賃房地產全部或部分轉租予他人,併到房地產租賃主管機關/hetong/辦理登記手續。但轉租賃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之租賃期限。

乙方不得將租賃房地產全部或部分轉租予他人。但在租賃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憑該同意轉租賃的書面證明到房屋租賃主管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但轉租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之租賃期限。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租賃房地產全部或部分轉轉租予他人。

第十七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轉讓租賃房地產的部分或全部產權的,應在轉讓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租賃房地產轉讓他人的,甲方有責任在簽訂轉讓合同時告知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十八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許解除或變更本合同:

(一)發生不可抗力,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二)政府徵用、收購、收回或拆除租賃房地產;

(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第十九條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損失:

向乙方請求損害賠償;

不予退還租賃保證金;

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大寫:元)。

(上述三種方式由雙方協商選取,並在相應 內打“√”):

(一)乙方拖欠租金達天(個月)以上;

(二)乙方拖欠可能導致甲方損失的各項費用達元以上;

(三)乙方利用租賃房地產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四)乙方擅自改變租賃房地產結構或者用途的;

(五)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四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房地產或裝置嚴重損壞的;

(六)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乙方擅自將租賃房地產進行裝修的;

(七)乙方擅自將租賃房地產轉租第三人的。

除追究乙方損害賠償責任外,甲方還可依據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或向乙方提出變更合同條款。

第二十條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損失向甲方請求損害賠償;請求甲方雙倍退還租賃保證金;

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大寫:元)

(上述三種方式由雙方協商選取,並在相應內打“√”)。

(一)甲方遲延交付租賃房地產天(個月)以上;

(二)甲方違返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一款約定,使乙方無法實現承租目的的;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的;

(四)未經乙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甲方將租賃房地產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

除追究甲方損害賠償責任或違約責任外,乙方還可依據上述情形解除合同(乙方在獲得賠償後應書面通知甲方並交回租賃房地產)或向甲方提出變更合同條款。

乙方自甲方收到通知至乙方獲得賠償期間,不需向甲方交付租金。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於日內遷離及交回租賃房地產,並保證租賃房地產及附屬設施的完好(屬正常損耗的除外),同時結清應當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並辦理有關移交手續。

乙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租賃房地產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房地產,並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雙倍租金。

第二十二條本全同約定之租賃期間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租賃房地產的,應於租賃期滿之日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對租賃房地產有優先承租權。

甲、 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重新訂立合同,併到合同登記機關重新登記。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甲乙雙方均須自覺履行,如有一方違約,按合同約定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甲、乙雙方可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在附頁中另行約定;附頁之內容作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雙方在租賃期間對本合同內容達成變更協議的,須到原合同登記機關登記。經登記的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的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提請本合同登記機關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向深圳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以上糾紛解決方式由雙方協商選擇一種,並在相應 內打“√”)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時起生效。

甲乙雙方應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十日內到主管機關進行登記或者備案。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以中文文字為正本。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一式_份

房地產租賃合同書 篇13

出租方: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元,按年結算。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五、房屋租賃期為_,從年月_日至年月日。

十、乙方不得在房屋內從事違法行為,並注重房屋及自身財產和人身安全。如發生違法及人身安全責任事故自行負責。

甲方:

乙方:

20__年_月_日

房地產租賃合同書 篇14

出租方(甲方):

地 址:

委託代理人:

地 址:

承租方(乙方):

地 址:

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

地 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海門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及其實施意見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位於

房地產(以下簡稱租賃房地產)出租給乙方使用。租賃房地產建築面積共計 平方米,建築物總層數

租賃房地產權利人:房地產權利證書號碼:

第二條 租賃房地產的單位租金按房地產面積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 元(大寫: 元)計算,月租金總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

第三條 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

第四條 乙方應於:

□每月 日前;

□每季度第 個月 日前;

□每半年第 個月 日前;

□每年第 個月 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時,應向乙方開具稅務發票。

(上述四種方式雙方應共同選擇一項,並在所選項□內打“√”)

第五條 乙方租用租賃房地產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前款約定之期限不得超過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超出部分無效。由此造成的損失,雙方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租賃房地產用途: 。

乙方將租賃房地產用於其他用途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房地產主管部門申請改變房地產使用用途,經批准後方可按批准用途改變。

第七條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租賃房地產交付乙方使用,並辦理有關移交手續。

甲方遲於前款時間交付租賃房地產,乙方可要求將本合同有效期順延,雙方應書面簽字確認並報合同登記機關備案。

第八條 交付租賃房地產時,雙方應就租賃房地產及其附屬設施的當時狀況、附屬財產等有關情況進行確認,並在附頁中補充列明。

第九條 甲方交付租賃房地產時,可向乙方收取 個月租金數額的租賃保證金,即人民幣 元(大寫: 元)。

甲方收取租賃保證金,應向乙方開具收據。

甲方向乙方返還保證金的條件:

1、

2、

3、

□只滿足條件之一。

□全部滿足。

(上述兩種方式雙方應共同選擇一項,並在所選項□內打“√”)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返還保證金:

1、

2、

3、

第十條 租賃期間,甲、乙雙方應協商一致,支付租賃房地產所用土地的使用費及即予房地產租賃產生的稅款、 費;以及按時支付租賃房地產的水電費、衛生費房屋(大廈)管理費、

費等因使用租賃房地產所生的其他費用。

第十一條 甲方應確保交付的租賃房地產及其附屬設施能實現租賃目的,並保證其安全性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規定。

因甲方的故意或過失,致使乙方在租賃房地產內受到人身或財產損害,乙方有權向甲方請求相應賠償。

第十二條 乙方應合理使用租賃房地產及其附屬設施,並不得利用租賃房地產從事違法行為;對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賃房地產,甲方不得干擾或者妨礙。

第十三條 乙方在使用租賃房地產過程中,如非因乙方過錯,租賃房地產或其附屬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或故障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進一步擴大;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 日內進行維修或徑直委託乙方代為維修;乙方無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後不在上述約定的時間內履行維修義務的,經合同登記機關備案後乙方可代為維修。

發生特別緊急情況必須立即進行維修的,乙方應先行代為維修並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上述兩款規定情形下發生的維修費用(包括乙方代為維修及因防止缺陷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未盡上述兩款規定義務,未能及時通知或採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導致損失擴大的,該(擴大)部分維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四條 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租賃房地產或其附屬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損壞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負責維修或賠償。乙方拒不維修或賠償,可經合同登記機關備案後,由甲方代為維修,相關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或乙方對租賃房地產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甲、乙雙方應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前款規定之情形,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批准的,應報請批准後方可進行。

第十六條

□租賃期間,乙方可將租賃房地產全部或部分轉租予他人,併到房屋租賃主管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但轉租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之租賃期限;

□乙方不得將租賃房地產全部或部分轉租予他人。但在租賃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憑該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到房屋租賃主管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但轉租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之租賃期限。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租賃房地產全部或部分轉租予他人。

(上述三款方式雙方應共同選擇一項,並在所選項□內打“√”)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轉讓租賃房地產的部分或全部產權的,應在轉讓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租賃房地產轉讓他人的,甲方有責任在簽訂轉讓合同時告知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十八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許解除或變更本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三)甲、乙其中一方有合理原因確需變更或者解除的;

第十九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損失,

□向乙方請求損害賠償;

□不予退還租賃保證金;

□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大寫: 元)。

(上述三款方式由雙方協商選取,並在所選項□內打“√”)

(一)乙方拖欠租金達 天( 個月)以上;

(二)乙方拖欠可能導致甲方損失的各項費用達 元以上;

(三)乙方利用租賃房地產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四)乙方擅自改變租賃房地產結構或者用途的;

(五)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房地產或裝置嚴重損壞的;

(六)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乙方擅自將租賃房地產進行裝修;

(七)乙方擅自將租賃房地產轉租第三人的。

除追究乙方損害賠償責任或違約責任外,甲方還可以依據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或向乙方提出變更合同條款。

第二十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損失,

□向甲方請求損害賠償;

□請求甲方雙倍退還租賃保證金;

□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大寫: 元)。

(上述三款方式由雙方協商選取,並在所選項□內打“√”)

(一)甲方遲延交付租賃房地產 天( 個月)以上;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一款約定,使乙方無法實現承租目的的;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的;

(四)未經乙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甲方將租賃房地產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

除追究甲方損害賠償責任或違約責任外,乙方還可依據上述情形解除合同(乙方在獲得賠償後應書面通知甲方並交回租賃房地產)或向甲方提出變更合同條款。

乙方自甲方收到通知至乙方獲得賠償期間,不需向甲方交付租金。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於 日內遷離及交回租賃房地產,並保證租賃房地產及附屬設施的完好(屬正常損耗的除外),同時結清應當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並辦理有關移交手續。

乙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租賃房地產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房地產,並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雙倍租金。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約定之租賃期間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租賃房地產的,應於租賃期屆滿之日前 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對租賃房地產有優先承租權。

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重新訂立合同,併到合同登記機關重新登記。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甲乙雙方均須自覺履行,如有一方違約,按合同約定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可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在附頁中另行約定;附頁之內容作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雙方在租賃期間對本合同內容達成變更協議的,須到原合同登記機關登記,經登記的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的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向房屋租賃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時起生效。

甲、乙雙方應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內到房屋租賃合同登記機關進行登記或備案。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以中文文字為正本。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合同登記機關執 份,有關部門執 份。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房地產租賃合同書 篇15

合同編號:

本合同當事人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___(省、市)___(區、縣) ;門牌號為___

2、出租房屋面積共___平方米(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套內面積)。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裝置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檔案,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檔案。雙方驗證後可影印對方檔案備存。所有影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___個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___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 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該房屋每月租金為___元(大寫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

租金總額為___元(大寫___萬___仟___佰 拾___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 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專案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 。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定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裝置,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___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___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 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裝置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體設施、裝置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 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裝置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裝置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 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二條 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 %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 “ 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 。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1、

2、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地址: 地址:

房產證號: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號碼: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

設 施 、設 備 清 單

本《設施清單》為___(甲方)同___(乙方)所簽訂的編號為 房屋租賃合同的附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設施、裝置:

一、燃氣管道 [ ] 煤氣罐 [ ]

二、暖氣管道 [ ]

三、熱水管道 [ ]

四、燃氣熱水器 [ ]  型號:

電熱水器 [ ]   型號:

五、空調 [ ]  型號及數量:

六、傢俱 [ ]  型號及數量:

七、電器 [ ]  型號及數量:

八、水錶現數: 電錶現數: 燃氣表現數:

九、裝修狀況:

十、其它設施、裝置: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房地產租賃合同書 篇16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及其細則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位於深圳市路

房地產(以下簡稱租賃房地產)出租給乙方使用。租賃房地產建築面積共計平方米,建築物總層數。

租賃房地產權利人:;房地產權利證書或者證明其產權(使用權)的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號碼:

第二條租賃房地產的單位租賃按房地產建築面積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元(大寫:元)計算,月租金總額為人民幣元(大寫:元)。

第三條乙方應於年月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額為人民幣元(大寫:元)。

第四條乙方應於:

◇每月日前;

◇每季度第個月日前;

◇每半年第個月日前;

◇每年第個月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時,應向乙方開具稅務發票。

(上述四種方式雙方應共同選擇一項,並在所選項內打“√”

第五條乙方租用租賃房地產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前款約定之期限不得超過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超出部分無效。由此造成的損失,雙方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租賃房地產用途:。

乙方租賃房地產用於其他用途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房地產主管部門申請改變房地產使用用途,經批准後方可按批准用改途改變。

第七條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租賃房地產交付乙方使用,並辦理有關移交手續。

甲方遲於前款時間交付租賃房地產,乙方可要求將本合同有效期順延,雙方應書面籤確認並報合同登記機關備案。

第八條交付租賃房地產時,雙方應就租賃房地產及其附屬設施的當時情況、附屬財產等有關情況進行確認,並在附頁中補充列明。

第九條甲方交付租賃房地產時,可向乙方收取個月租金數額的租賃保證金,即人民幣元(大寫:)。

甲方收取租賃保證金,應向乙方開具收據。

合同期滿時滿足以下全部條件的,甲方向乙方返還保證金:

1、乙方已交清所有相關費用(包括租金、管理費、水電費、本體維修基金、裝置使用費等);

2、沒有任何違約行為;

3、物業已返還原狀或達到甲方書面同意的狀態;

4、合同期滿,乙方不再續約。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返還保證金:

1、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有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導致本合同無法有效履行的;

2、乙方在租賃期間改變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及用途的;

3、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物業進行轉租、轉借的;

4、合同未到期,乙方提前終止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二款第1、2、3項的,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

第十條租賃期間,甲方負責支付租賃房地產所用土地的使用費及基於房地產租賃產生的稅款、房屋租賃管理費、費;

乙方負責按時支付租賃房地產的水電費、衛生費、房屋(大廈)管理費、本體維修基金、維修費等因使用租賃房地產所產生的其他費用。

第十一條甲方應確保交付的租賃房地產及其附屬設施能實現租賃目的,並保證其安全性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規定。

因甲方的故意或過失,致使乙方在租賃房地產內受到人身或財產損害,乙方有權向甲方清求相應賠償。

第十二條乙方合理使用租賃房地產及其附屬設施,並不得利用租賃房地產從事違法行為;對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賃房地產,甲方不得干擾或者妨礙。

第十三條乙方在使用租賃房過程中,如非因乙方過錯,租賃房地產或其附屬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或故障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進一步擴大;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日內進行維修或徑直委託乙方代為維修;乙方無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通知後不在上述約定的時間內履行維修義務的,經合同登記機關備案後乙方可代為維修。

發生特別緊急情況必須立即進行維修的,乙方應先行代為維修並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上述兩款規定情形下發生的維修費用(包括乙方代為維修及因防止缺陷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未盡上述兩款規定義務,未能及時通知或採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導致損失擴大的,該(擴大)部分維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四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租賃房地產或其附屬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損壞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負責維修或賠償。乙方拒不維修或賠償,可經合同登記機關備案後,由甲方代為維修,相關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或乙方對租賃房地產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甲、乙雙方應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前款規定之情形,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批准的,應報請批准後方可進行。

第十六條租賃期間,乙方可將租賃房地產全部或部分轉租予他人,併到房地產租賃主管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但轉租賃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之租賃期限。

乙方不得將租賃房地產全部或部分轉租予他人。但在租賃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憑該同意轉租賃的書面證明到房屋租賃主管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但轉租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之租賃期限。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租賃房地產全部或部分轉轉租予他人。

第十七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轉讓租賃房地產的部分或全部產權的,應在轉讓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租賃房地產轉讓他人的,甲方有責任在簽訂轉讓合同時告知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十八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許解除或變更本合同:

(一)發生不可抗力,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二)政府徵用、收購、收回或拆除租賃房地產;

(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第十九條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損失:

向乙方請求損害賠償;

不予退還租賃保證金;

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大寫:元)。

(上述三種方式由雙方協商選取,並在相應內打“√”):

(一)乙方拖欠租金達天(個月)以上;

(二)乙方拖欠可能導致甲方損失的各項費用達元以上;

(三)乙方利用租賃房地產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四)乙方擅自改變租賃房地產結構或者用途的;

(五)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四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房地產或裝置嚴重損壞的;

(六)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乙方擅自將租賃房地產進行裝修的;

(七)乙方擅自將租賃房地產轉租第三人的。

除追究乙方損害賠償責任外,甲方還可依據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或向乙方提出變更合同條款。

第二十條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損失

向甲方請求損害賠償;

請求甲方雙倍退還租賃保證金;

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大寫:元)

(上述三種方式由雙方協商選取,並在相應內打“√”)。

(一)甲方遲延交付租賃房地產天(個月)以上;

(二)甲方違返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一款約定,使乙方無法實現承租目的的;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的;

(四)未經乙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甲方將租賃房地產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

除追究甲方損害賠償責任或違約責任外,乙方還可依據上述情形解除合同(乙方在獲得賠償後應書面通知甲方並交回租賃房地產)或向甲方提出變更合同條款。

乙方自甲方收到通知至乙方獲得賠償期間,不需向甲方交付租金。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於日內遷離及交回租賃房地產,並保證租賃房地產及附屬設施的完好(屬正常損耗的除外),同時結清應當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並辦理有關移交手續。

乙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租賃房地產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房地產,並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雙倍租金。

第二十二條本全同約定之租賃期間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租賃房地產的,應於租賃期滿之日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對租賃房地產有優先承租權。

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重新訂立合同,併到合同登記機關重新登記。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甲乙雙方均須自覺履行,如有一方違約,按合同約定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甲、乙雙方可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在附頁中另行約定;附頁之內容作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雙方在租賃期間對本合同內容達成變更協議的,須到原合同登記機關登記。經登記的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的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提請本合同登記機關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向

深圳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以上糾紛解決方式由雙方協商選擇一種,並在相應內打“√”)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時起生效。

甲乙雙方應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十日內到主管機關進行登記或者備案。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以中文文字為正本。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合同登記機關執份,有關部門執份。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銀行賬號:

委託代理人(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銀行賬號:

委託代理人(簽章):

登記或備案人(簽章)

合同登記(備案)機關(簽章):

房地產租賃合同書 篇17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現就乙方租用甲方房產及相關事項,訂立以下合同。

第1條合同前提條件

鑑於本合同項下的房產所有權人均系甲方或其下屬的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業或單位,且其下屬的公司、企業或單位已同意委託甲方行使本合同項下房產的出租權,甲方同意將合同房產出租給乙方,乙方同意承租。

第2條合同房產範圍、使用和處置

2.1合同房產是指甲方及其下屬的公司、企業或單位所擁有的部分房產共_________處,所佔總建築面積共為___________平方米(以下簡稱“合同房產”)。對該等房產的詳細描述見附件一“合同房產一覽表”及附件二“股份有限公司總部辦公大樓租賃合同”,該等附件構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2.2甲方下屬擁有房產的企業將嚴格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就其所擁有的一處或多處房產與乙方簽署具體房產租賃合同。具體合同的約定與本合同有衝突的,以本合同為準。

2.3乙方須根據各具體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合同房產,並接受甲方的監督,如改變用途,需徵得甲方同意。

2.4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變合同房產主體結構。

2.5租賃期滿不再續約的,乙方須及時、完整地向甲方交回合同房產。

2.6租賃期間,如合同房產所有權人將合同房產所有權轉讓給第三方,本合同對該第三方具約束力。

第3條租賃期限

3.1除乙方總部辦公大樓租賃期限為二年外,合同房產租賃期限為_______年,追溯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算。

3.2如果乙方要求延長房產的租賃期限,乙方應在前述租賃期限期滿之前至少6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3.3甲方在收到乙方按前款發出的延長租賃期通知後,應同意該等延長,並應同乙方在前述租賃期滿前簽訂新的租賃合同。甲方應在租期屆滿前辦理完畢該房產續租的一切與政府部門有關的審批及手續。續租的租金標準依國家的有關規定標準或(在無該等標準時)依當時的市場價格執行。

3.4甲乙雙方同意,乙方可以在本條第1款租賃期滿前的任何時候終止租賃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合同房產,但乙方須在其所要求的終止日前6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第4條租金和稅費

4.1乙方每年應按照平均每個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元(_________元)的價格向甲方支付租金。但對其中乙方總部辦公大樓一萬平方米租金的約定見附件二《股份有限公司總部辦公大樓租賃合同》。

4.2本合同所規定的租金,由乙方按季度向甲方支付,每次支付的租金額為該年度租金總額的四分之一。每一筆租金應於每年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前述每個日期均為“付款日”)之前交付甲方。無論前款規定如何,第一筆租金應按下述計算方法計算並在本合同生效後第一個付款日支付給甲方:年租金/365×合同生效日至合同生效後第一個付款日的實際天數。

4.3甲方負責辦理租賃期間該合同房產的房產稅及其他法定稅費的繳納手續。但除本合同附件二所指的辦公大樓的租賃外,該等費用應由乙方實際負擔,於收到甲方通知及相關憑證之日起十日內匯入甲方指定帳戶。

4.4租賃期間,合同房產的房屋水、電、暖費、維修費及其他有關使用該合同房產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5條運作方式

甲乙雙方應於每年11月30日前分別制定各自的年度租金分配計劃,並就該等租金計劃達成一致,分別下發。甲方在制定該計劃時,應考慮按不同區域和不同房產的情況,內部調整房產單價,並於每年11月30日前將該計劃提交給乙方。

第6條雙方權利義務

6.1甲方權利:

(a)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的約定收取租金。

(b)甲方有權對乙方使用合同房產的情況進行監督。

(c)租賃期限內,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合同房產的損壞,甲方有向乙方索賠的權利。

(d)甲方有權享有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權利。

6.2甲方義務:

(a)甲方保證合同房產的產權所有人的合法性以及根據本合同出租房產的合法性,同時保證合同房產不存在任何抵押權和其他第三方權利。甲方保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使根據本合同項下所出租的房產在租賃期限內持續符合有關法規對出租該等房產的規定。如果因此類原因使乙方受到損害,甲方保證對乙方進行賠償。

(b)對乙方提出的與使用合同房產相關的合理請求,甲方應及時提供必要的幫助。

(c)甲方不得因自身任何作為或不作為而影響乙方正常使用合同房產。

(d)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有關部門辦理房產租賃登記手續。

(e)除非本合同另有規定,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前收回合同房產。

(f)對於甲方暫無法取得房產證的房產,甲方允許乙方使用,同時甲方應保證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一年內辦理相關手續,在此期間,乙方對該等房產的權利義務參照本合同執行。

6.3乙方權利:

(a)乙方有權依據各具體合同及本合同約定的原則使用合同房產。

(b)乙方依據生產經營需要,並徵得甲方同意,可對合同房產進行改造添附,並享有改造添附部分的所有權。

(c)乙方可以轉租,但需經甲方同意。

(d)乙方可以退租,但應至少提前6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6.4乙方義務:

(a)乙方必須依法使用合同房產。

(b)依照本合同約定交付租金。

第7條雙方進一步的責任

合同雙方有義務採取進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動,包括簽署其他有關的協議或合同或檔案,以確保實現本合同的宗旨和規定的內容。

第8條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8.1本合同的任何變更,須經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為了避免歧義,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延長對房產的租期或提前退租,應按本合同的有關條款進行。

8.2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終止:

(a)本合同期限屆滿,或

(b)本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協議,或

(c)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風暴、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

(d)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有管轄權的法院或仲裁機構所做出的終止本合同的判決、裁定或決定而終止本合同。

第9條違約責任及損害賠償

任何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要求或採納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許的補救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實際履行和補償經濟損失。

第10條雙方的陳述和保證

10.1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a)甲方是依法成立的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甲方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並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範圍的活動。

(c)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審批(如需要)以及內部授權程式都已獲得或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甲方的有效授權代表,並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甲方有約束力的責任。

(d)甲方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10.2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a)乙方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乙方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並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範圍的活動。

(c)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都已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乙方的有效授權代表,並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乙方有約束力的責任。

(d)乙方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第11條不可抗力

11.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及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暴亂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以及政府部門的作為及不作為)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11.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日內以手遞或掛號空郵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11.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甲乙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適用本合同8.2(c)關於合同終止的規定。

第12條其他規定

12.1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義務。

12.2合同及其附表構成雙方全部合同,並取代雙方以前就該等事項而達成之全部口頭或書面的協議、合約、理解和通訊。

12.3本合同任何一條款成為非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並不影響本合同其它條款的效力及可強制執行性。

12.4本合同或其附表或附件的修訂僅可經書面協議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且須經雙方採取適當的法人行動批准而作出。

12.5除非另有規定,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權力或特權並不構成對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而單一或部分行使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並不排斥任何其它權利、權力或特權的行使。

12.6本合同附表或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如同已被納入本合同。

第13條通訊

一方根據本合同規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訊應採用書面形式並以中文書寫,並可經專人手遞或掛號郵務發至以下規定的另一方地址,或傳真至另一方規定的傳真號碼,通知被視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應按以下的規定確定:

(a)經專人交付的通知應在專人交付之日被視為有效。

(b)以掛號郵務寄出的通知應在付郵(以郵戳日期為準)後第7天(若最後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被視為有效。

(c)以傳真形式發出的通知應被視作於傳真完畢的時間作出,唯發件人應出示傳真機就其所發出的檔案而列印的報告以證明有關檔案已經完滿地傳給對方。

第14條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14.1 本合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14.2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等爭議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15條 附則

15.1 本合同以中文書寫。

15.2 本合同正本一式九份,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且其效力追溯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計算,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