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擔保方:
出租方、承租方、擔保方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就承租方租用出租方的車輛事宜,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一、租用車輛狀況
1、車輛基本情況:
車型:_____噸位:_____車牌號:_____顏色:_____發動機號:_____車架號:_____行駛證號:_____納稅證號:_____
有無繳納養路費及保險費情況:
2、車輛基本狀況
制動情況:_____方向情況:_____燈光情況:_____車輛成新度:_____車輛外觀:_____隨車工具:_____其他情況:_____
交付時公里數:_____交付時存油量:_____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一)租用期限: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計_____日。
(一)租金標準:
租用期間總行駛公里數在貳仟貳佰公里以內的按_____元/日支付,超過部分的加付_____元/公里。
三、租金支付方式:租賃期滿後據實結算。
四、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在執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裝置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 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本條第1款標準時,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5.出租方不承擔由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6.承租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致使出租方遭受處罰的,出租方有權向承租方追償。
7.出租方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方的信用資訊有知情權。
五、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方保障車輛效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範圍內的`任何損失。
六、意外風險及交通事故處理
1.出租方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意外風險。具體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的80%。
2.出租方可以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擔意外風險。
3.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式進行。
4、承租方在合同期內發生交通事故的,應及時通知出租方,並積極配合出租方處理交通事故。
七、押金條款
1、承租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幣_____元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於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除依照本合同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餘押金歸還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八、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險種,出租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48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後,停止計算租用費用。
3、由於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九、擔保條款
保證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從保證人簽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期滿。
十、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
十一、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用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十二、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出租方:_____
承租方:_____
擔保方: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 方:
乙 方:
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租車事宜達成如本協議:
第一條 總則
1、乙方為甲方提供商務車和司機,車牌號為(以下稱[租賃車輛]),供甲方作為工作用車,租車期間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於[租用期間]內,[租賃車輛]由甲方直接排程。
2、本協議需經雙方有效代表人簽署並加蓋公司公章始為有效。
3、於[租用期間],租賃汽車的所有權屬於乙方,使用權屬於甲方。
第二條 租車費用及結算方式
1、甲方與乙方實行按月結算帳項,租賃車輛的每月基本租金為人民幣元整(大寫:)。甲方應在每月10日前,按乙方所發有關正式發票甲方支付該月租金。
2、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之間的任何與本協議相關的結算需要,可以使用轉帳、支票或人民幣現金交付方式進行。
第三條 車輛的保險
乙方須為租用車輛購買全面全額保險,保險範圍及最低保險額包括:第三責任險100萬、乘客座位險30萬、駕駛員座位險10萬。
第四條 權利與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① 甲方有權檢查乙方提供的車輛、配備及駕駛員,以確保所有相關前提手續及人員資質,皆符合實踐本協議的有關要求。
② 按車輛的效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③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履約情況。
④ 接送地點和路線依照甲方規定。
2、甲方的義務:
①甲方須保護租賃車輛的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未經乙方允許和相關管理部門批准,不得轉借[租賃車輛]。
②甲方應在規定的時間內與乙方結清租車款。
③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章行車或在不準停車的路段上落客。
④甲方應配合乙方駕駛員維護好乘車秩序、愛護車輛裝置、及確保車輛行駛安全。
⑤甲方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法》的規定,不準要求司機超載行駛,否則所造成的一切後果須按有關的法律規定,由甲方承擔責任。
二、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的權利
①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結清租車款項。
② 乙方駕駛員有權拒絕甲方員工的無理要求和違章行車、停車要求。
2、乙方的義務:
①乙方負責車輛的保險費、養路費、車船使用稅、營業稅、車輛維修保養費及司機的工資等;
②乙方負責為車輛加油,以確保車輛的正常使用。加油費用由甲方支付。
③ 乙方須確保向甲方提供的車輛具備相關的合法及有效的證照,併購買適當的含乘客座位{7座}的綜合保險,相關證件及已購買適當保險的證據,乙方應提供予甲方查驗並儲存該證件的影印件。
④ 乙方應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車輛,並配備有持正式駕駛執照、具五年以上的駕駛經驗的駕駛員。駕駛員須熟悉行駛路線,並能以優質的服務和積極的工作態度做到安全、不誤時到達目的地的操守。
⑤ 乙方應按約定的時間、地點提前十分鐘到達發車地點、準時發車,並依甲方指定的路線行駛。
⑥ 乙方應保持車輛內外的整潔,並及時做好車輛的維修、保養工作,以保證安全行車。甲方如對乙方所派出駕駛員之服務不滿意,可以及時向乙方反映,乙方負有對駕駛員施以教育的責任。如屢次教育無改進,甲方可以向乙方要求更換駕駛員。
⑦ 乙方因[租賃車輛]故障、車輛缺油而不能及時補充或駕駛員自身的原因而不能提供服務時,須另行安排同等條件的車輛向甲方提供原來服務;如無法安排則應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在此等情況下,甲方有權另行租用其他車輛,所發生的租金及相關費用,則由乙方負責。
⑧ 乙方應確保其駕駛員安全駕駛,以保證甲方員工每天用車行駛中的人身安全。如行駛中出現交通事故及意外,甲方員工的人身及財務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⑨ 乙方應承擔甲方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損失、費用和損壞,並同意補償甲方因保險索賠不受理、任何第三方索賠、訴訟(包括因而產生的費用和律師費)、或由執行本合約所引起的可導致任何人受傷、死亡(包括但不限於甲方或甲方任何個人或其財務損失)的有關索償所引致甲方的損失。
⑩ 如遇到不可抗拒力因素包括自然災害而造成班車無法按時按規定線路行駛,乙方應通知甲方並詳細說明原因後,甲方應根據實際情況給予諒解。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中的重大條款,守約方可要求違約方支付租車費用的30%作為違約金,守約方並可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且無須提前通知違約方。
2、甲方不得在[租賃車輛]上設定任何抵押權,否則甲方應負責賠償乙方因此而引致物全部損失及應得的預期利潤。
第六條 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的[租用期間]內,任一方如因本身因素或客觀條件而需要提出提前終止本合同的,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方可解除合同,否則視同違約,違約方需繳納相應短缺天數的租金作為代通知金。
2、本合同於[租用期間]界滿後自行終止,如需續簽,甲乙雙方可於[租用期間]界滿前一個月進行商議。
第七條 糾紛的解決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於中國法律。
2、如雙方在本合同的執行過程中出現糾紛,首先應本著友好協商的態度協商解決,若友好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同意任一方可向岳陽市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請求。
第八條 其它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的有效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為甲方提供裝置齊全、車況良好、執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車輛基本情況如下:
二、協議期限為1年:從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協議期內汽車所有權屬於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執行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所用的車輛;
(二)甲方應按協議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失的,如輪胎單獨損壞,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後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等,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在租賃期間內配合乙方進行正常保養及年檢的責任,按期進行保養,年檢。
(四)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提供相關單據發票,實報實銷。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時向甲方交付協議約定車輛;
(二)協助甲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及修理受損車輛;
(三)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乙方有權解除協議,收回車輛;
(1)甲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不按協議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
(3)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將乙方提供的車輛轉租他人的;
第 1 頁 共2頁
六、除符合本協議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協議的條件外,當事人變更解除協議必須簽訂書面協議。
七、協議期滿,甲方續約的,應在協議期滿前5日內辦理續約手續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簽字):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按照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則,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租賃事宜達成一致意見,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
承租方因工作需要租用出租方汽車叄輛作為交通工具,在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形成以下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租方所租用出租方汽車的基本情況:
號牌號碼:________________
車輛型別:________________
所有人:________________
所有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
車輛保險情況:________________
二、租賃價格及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
乙方租賃甲方每一輛汽車的價格為¥____________元/月,租金累計為:________________陸拾貳萬陸仟肆佰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元整乙方按照年度方式支付給甲方租金,第一年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第二年和第三年均支付_________%壹拾捌萬柒仟玖佰貳拾___________元整每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結算一次。結算時由出租方出據正式發票。甲方賬戶:_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__,戶名:________________合肥__公司。
三、租賃期限:
租車日期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承租方權利和義務:
1、因乙方租用所產生租用車輛的路、橋通行費、停車費、車輛的燃油費,違章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2、按規定支付甲方租車費且配合甲方完成車輛年檢
3、乙方租賃期間排程公司駕駛員日常駕駛工作,保證行車安全,並做好乘車人員的上、下車管理。
4、除以上1、2、條款所列的費用外,其它一切與租用車輛所發生的費用均與承租方無關。
5、乙方駕駛員應愛護車輛,瞭解車輛效能和操作方法,每______日檢查車輛的機油、剎車油、防凍液、輪胎氣壓等,發現問題立即按照4店要求補充更正使車輛符合隨車手冊規定的要求再使用。
6、嚴禁酒後駕駛,嚴禁車用車輛從事違法活動,嚴禁車輛參加競賽及測試使用,嚴禁用於營利性質的運輸,嚴禁運送違禁物品否則甲方不負責後果。
7、乙方駕駛員必須取得持有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否則甲方不負責後果。
8乙方在用車期滿,應完好無缺的將車輛交給甲方,不得損壞車輛或者更換車輛零部件。
9、車輛在租期內丟失,在保險公司賠償前,租賃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出租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車輛按時年審,效能能夠滿足乙方工作需要,安全性、可靠性高,隨車工具和各項證件附件齊全有效
2、甲方必須購買車輛保險及交強險、且在有效期以內
3、甲方按時繳納各項規費,保證乙方能正常用車
4、甲方按車輛4店保養規定、按時保養車輛,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
7、甲方車輛發生故障時,甲方必須立即修理,甲方每月給乙方1—2天修車保養時間
8、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
9、對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10、甲方協助乙方處理髮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時按規定辦理索賠手續。
六、如出租方未及時購買相關規費或______年審,則可視為本合同自行解除,一切後果由出租方承擔。
七、承租方對租賃車輛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駕駛不善造成車輛損壞及各種證件的丟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險公司的賠償標準賠償出租方。
八、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雙方共同簽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可根據事實情況予以補充附件。
承租方:____________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
承租方(乙方):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租車期限及用途
1.1甲方將____牌車____輛,車牌號碼,車輛狀況(見附表)
從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起交付給乙方使用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止收回,租賃期共____年____個月____天____時。
1.2交付地點:____
1.3用途:____
第二條租金標準及擔保
2.1每天租金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元,乙方於接收車輛時向甲方全額付清。
2.2乙方按車輛價格總額的____%,即____元,向甲方交保證金。承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____日內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在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如數退還承租方,也可充抵相關費用,衝抵後有剩餘的,剩餘部分退還承租方。
2.3乙方租車在____個月(不含____個月)以上的,每月向甲方交納租金的日期為____日,逾期交付租金,應按超時天數,每天向甲方交納相當於租金的____%作為違約金。
2.4乙方所租汽車,每天(按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____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____元;超出____小時按半天計費,超出____小時按全天計費。
第三條甲方權利義務
3.1甲方義務向乙方交付在執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裝置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車輛技術狀況必須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繳訖證齊全。由於車輛狀況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乙方使用標準時,須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3.2甲方負責辦理保險公司為租賃車開辦的險種。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承擔的比例不低於____%(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式進行)。
3.3甲方負責車輛的____級維護和年檢。
3.4租賃車在租賃期間發生事故時,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事故。此外為乙方提供在____區域內____小時故障、事故救援服務。但甲方不承擔由於乙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3.5在租賃期間內有權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使用車輛或者有其他可能造成更大損失時,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終止履行合同並要求賠償。
3.6出租人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人的信用資訊有知情權,但對所獲得的資訊負有保密的義務,因洩密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7乙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甲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四條乙方權力義務
4.1在租賃期間,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甲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同時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責任,自行負責,並承擔給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4.2在租賃期間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甲方保障車輛效能的各項工作。負責對車輛例行保養和小修,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如車輛在例行保養和小修時需更換零部件,應事前取得甲方的許可。
4.3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租賃車輛,不得將車輛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不得擅自將車輛交與無證人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乙方登記的資訊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甲方。
4.4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承擔車輛租賃期的油料費、過橋費、過路費、小修費用和車輛被盜後保險公司付賠後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費用。
4.5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範圍內的任何損失。
4.6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絡。並在____小時內通知甲方協助解決。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並承擔保險公司付賠甲方後不足部分的損失和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承擔的比例不低於____%(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式進行)。
4.7如需續租車輛,須在本合同期滿前向甲方辦理續租手續,合同期滿未辦理手續,逾期____天(含____天)未交還車輛,除應交納逾期期間的租金外,另交納逾期租金____ %的違約金,逾期____天以上,未與甲方辦理續租手續的,甲方將向有關部門申報,由此產生的後果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宣告及保證
甲方保證:
5.1出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5.2出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5.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對出租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5.4出租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保證:
5.5承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或有著良好信譽和獨立經濟能力的自然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5.6承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5.7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對承租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5.8承租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六條保密約定
6.1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
保密期限為____年。
6.2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甲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承擔乙方受到的損失。
7.2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除承擔甲方受到的損失外,還應承擔自身損失的部分。
7.3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式進行。違約金為____元。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解決爭議方式: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當事人向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補充條款
9.1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空白部分手寫體與印刷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只限一次性填寫,更改無效。
9.2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提前____天通知對方。
9.3本合同租賃期在____年(月)以上由甲方報送一份給運管部門備案。
9.4簽訂地點:____
9.5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車期限,交付驗車;
出租方將牌車輛輛,車輛號碼,從年月日時起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時止收回,租賃期共。
交付地點:,雙方共同檢驗車輛,確認車輛現狀安全效能符合要求並在合同附件上簽字認可。租賃期滿,出租方按合同附件標準驗收回車輛。
第二條:租金p押金標準,交納期限及違約金;
(1)承租方接收車輛時向出租方預交押金元。大寫:.(承租方未按規定履行合同或者因操作不當造成車輛損壞p違章p肇事造成車輛損壞停駛等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時,出租方從押金中扣除)
(2)每天(日)租金元:共計人民幣元,出租方於收回車輛時從承租方交納的押金中按實際租用的天數扣除租金(包月按30天計算)
(3)承租方租車二個月以上的,每月簽訂合同時,提前三天向出租方預付下月租金,逾期交租金,超過天數按日租金的40向出租方交納違約金。
(4)承租方所租車輛,每天(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280公里,超出部分由出租方按每公里加收元,承租方還車時,不超過1小時不收費,超出1小時收10元,超出2小時收25元,超出3小時收40元,超出4小時按半天收費,超出6小時按1天收費。(高檔車另訂超出價格)
(5)承租方還車後,如有違章罰款需租車本人帶駕駛證親自前來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違法p違章扣分需本人親自辦理)
(6)承租方交還車輛時,如車輛不清潔,出租方收取元洗車費作清潔車輛使用。另需在承諾書上簽字確認所租車輛的還車時間。
第三條:出租方責任;
(1)向承租方提供公安部門年檢合格及證照齊全的車輛。
(2)提供的車輛保險需按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
(3)協助承租方處理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所發生的交通事故及其他事宜。
(4)租賃期間對租賃車輛的使用情況實施監控。
第四條:承租方責任;
(1)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安全行車,因違法p違記p違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責任由承租方自行負責,並承擔給出租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租賃期間負責對車輛例行檢查保養和小修,如車輛在例行保養和小修時需要更換零部件,應事先與出租方取得聯絡,出租方認可後才能更換。車輛在租賃期間如發生故障時承租方必須與出租方取得聯絡,修復後方可行駛,否則後果由承租方全部承擔。
(3)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性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p出借p典當p抵押或交與無駕駛證人員駕駛和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p過橋費p過路費,並負責承擔租賃車輛被盜時保險公司賠付後的不足部分和其他費用。
(5)租賃高檔車時,應出具本人及擔保人合法有效的證明p證件及簽字。
(6)在租賃期間發生交通事故時,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和第三者損失及其它所以責任和損失,(駕駛人不是承租人時駕駛人負連帶責任),並承擔保險公司賠付出租方後不足部分的損失和車輛維修期間停駛的租金(停駛租金按日租金的90計算及承擔修理費總額30的車輛折舊補償,車輛發生小的損傷時負責賠償出租方修理費)
(7)租賃車輛使用期間,若發生交通事故應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p保險部門報案聯絡,並立即通知出租方協助解決,不得擅自移動車輛和改變現場,待有關部門驗定完畢,出租方同意後方可移動,否則後果由承租方承擔。
(8)如需續租車輛,須在合同期滿前向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合同期滿未辦理手續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還車輛,除應交納逾期期間的租金外,另支付逾期租金40的違約金,逾期三天以上。未與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者,出租方將向有關部門申報,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及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第五條:其他約定條款;
(1) 租賃期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及責任由承租方承擔與出租方無關。
(2) 租賃期間內若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車輛損壞應即時與出租方聯絡,必須到出租方指定的修理廠修理。
(3) 如發生車輛被盜遺失,由承租方先行負責全額賠償給出租方,保險公司賠付的一切款項由承租方獲得。在責任人或保險公司賠付後,不足車輛損失的賠償費及因向責任人或保險公司索賠支出的一切費用由承租人賠償。
(4) 承租方不得使用93#以下汽油,否則後果自負。
第六條:擔保條件;
(1) 擔保人對擔保承租方所租車輛,租金及其它費用負有連帶清償責任,如被盜p滅失p詐騙p交通違章罰款,違反操作規程,導致車輛損壞等一切民事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1) 出租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承擔承租方的損失。
(2) 承租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承擔出租方的損失。
第八條:補充條款;
(1) 本合同一式貳份,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有同等效應,雙方簽字生效。
(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或按有關規定解決。
(3) 發生糾紛,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分則,財產租賃合同有關條款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p糾紛p當事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昆明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出租方(簽字蓋章) 承租方(簽字蓋章) 擔保人(簽字蓋章)
地址: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駕駛證檔案號: 現住址:
委託代理人: 工作單位: 工作單位:
出租方: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承租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交通部、國家計劃委員會等部門聯合頒佈的《汽車租賃業管理暫行規定》。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車期限
甲方將 牌車 輛,車牌號碼 從 年 月
日 時起交付給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 時止收回,租賃期共 年 個月 天 時,交付地點:
第二條:租金、定金標準及交付期限
1.每天(月)租金 元,共計人民幣 元,乙方於接收車輛時向甲方付清。
2.乙方按車輛價格總額的 %,即 元,向甲方交保證定金,於接收車輛時付清。
3.乙方租車在三個月以上的,每月按簽訂合同規定日期向甲方預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應按超時天數,向甲方交納租金的 %的違約金。
4.乙方所租汽車,每天(按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 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 元;超出 小時按半天計費,超出 小時按全天計費。
第三條: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賃車輛技術狀況必須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繳訖證齊全。
2.負責辦理保險公司為租賃車開辦的險種。
3.負責車輛的二級維護和年檢。
4.租賃車在租賃期間, 發生事故、應協助乙方處理事故。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責任,自行負責,並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租賃期間負責對車輛例行保養和小修,如車輛在例行保養和小修時需更換零部件,應事前取得甲方的許可。
3.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性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售、典當、抵押、不得將車輛交與無證人員駕駛。
4.承擔車輛租賃期的油料費、過橋費、過路費、小修費用和車輛被盜後保險公司付賠後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費用。
5.租賃高檔車時,應出具擔保人合法有效的擔保書。
6.發生交通事故,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並承擔保險公司付賠甲方後不足部分的損失和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
7.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絡。並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協助解決。
8.如需續租車輛,須在本合同期滿前向甲方辦理續租手續,合同期滿未辦理手續,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還車輛,除應交納逾期期間的租金外,另交納逾期租金 %的違約金,逾期三天以上,未與甲方辦理續租手續的,甲方將向有關部門申報,由此產生的後果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承擔乙方受到的損失。
2.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除承擔甲方受到的損失外,還應承擔自身損失的部分。
第六條 糾紛解決方式
解決爭議方式: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補充條款
1.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2.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提前 天通知對方。
3.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執行。
4.本合同租賃期奪一年以上由甲方報送一份給運管部門備案。
5.本合同第一頁由甲方留存,第二頁四乙方留存,第三頁交道路運政管理部門備查。
第八條 附則
出 租 方:(章)地 址:法定地表人:委託代理人:開 戶 行:帳 號:電 話:郵 政 編 碼:
出 租 方:(章) 地 址: 法定地表人: 委託代理人: 開 戶 行: 帳 號: 電 話: 郵 政 編 碼: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照《民法典》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車輛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租賃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擁有車輛的所有權;
2、按期、足額收取雙方認定的租賃費和相關押金,未經協商拖欠租金逾期三日有權收回車輛終止合同;
3、負擔計程車輛的養路費、保險費、車船使用稅;年度檢驗、定期保養檢修;
4、向乙方提供不低於一級技術狀況的車輛,並提供齊全的行駛證件;
5、向乙方提供救援服務,具體辦法執行甲方《救援制度》的規定;
6、負有對事故車輛及丟失車輛直接向保險公司理賠的責任;
7、協助乙方對交通事故的處理。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在北京地區的車輛使用權,如超出北京地區須通知甲方,經允許後方可出京;
2、對向甲方提供的證件、印鑑、支票的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有欺詐行為,乙方必須賠償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應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租金,不得以任何藉口拖欠;
4、自行加註燃油料,且必須加註與車輛使用說明牌號一致的燃油料,否則引發的損失及修理期間的租車費由乙方負擔;(須加93#以上油料)
5、按車輛使用說明對車輛進行日常的檢查、保養,尤其對機油、剎車油、冷卻液、電解液、輪胎氣壓的檢查,對制動、轉向、燈光、刮水器、喇叭效能的監控。如發現異常,應即刻與甲方聯絡進行維修,如繼續強行執行出現的損失由乙方負擔,並處以500元以上罰款,終止合同;
6、乙方不得利用所租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將所租車輛轉租、轉讓、轉賣、抵押;自行更換駕駛員,否則除後果自負外,甲方處以10000元罰款,並收回車輛;
7、禁止私自更換、拆卸車輛的另部件、附件和裝置裝置及甲方所設的標誌鉛封等物。如有違規,將按被拆物件的新件價格的10倍處以罰款。如發現乙方拆動里程錶鉛封,將從租車之日開始每日按行駛600公里,每公里2元計算,收取租金,並收回車輛。
三、擔保方的權利的義務
擔保方就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行為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及債務承擔保證責任、法律責任。
四、租金標準及支付期限:
1、正常短租、月租、年租金按甲方現在標準執行;
2、日租車輛日限行200公里,月租車輛月限行5000公里,每超過一公里每公里按一元計算加收租金;
3、乙方提前退車,需向甲方償付違約金,按提前天數租金的50%計算;
4、合同簽定後乙方即時支付租金,短租一次結清,長期月租按月付款的,月起租日前2天支付租金,年租應一次付清或參照長期月租付款方式。
五、車輛的定期保養、年檢和修理:
1、車輛每累計行駛5000公里時進行定期強制保養,甲方將向月租和年租的乙方進行電話查詢車輛累計行駛里程,乙方應及時回覆,以便甲方安排強保日期;
2、強保日期前三天、年檢日期前五至十天,甲方將與乙方電話聯絡約定具體日期和地點,乙方應保證準時準點到達。強保逾期不到甲方有權處以500元罰款,造成車輛損壞乙方須另行賠償。年檢不到造成的罰款及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擔;
3、車輛需保養或發生故障或損壞需要修復時,必須到甲方指定的廠家修理,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自己找修理廠點,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處以1000元罰款。
六、車輛續租和退車
1、租期在一個月以上者,必須在合同期滿前五天,向甲方提出續租或退租,如續租應到甲方辦理續租手續,以保證乙方用車;
2、短租車輛續租應在期滿前3小時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後方可續租,併到甲方辦理續租手續;3、乙方退車應遵守約定時間,逾期4小時以內交當日租金的50%,超過4小時按全天租金計算;
4、退車時甲方提供的行駛證件丟失,外以罰款:行車執照600元、年《檢》標誌1000元、綠標200元、養路費繳納影印件10元。丟失車鑰匙賠償600元、車輛牌照賠償600元同時暫不退押金,待牌照補齊,計算所有損失後結算;
5、乙方退車時如出現車內外物品丟失損壞,需照價賠償,車輛外觀發生劃、蹭、磕碰等損傷需到甲方指定的修理廠修復,費用乙方自負,或由乙方委託甲方修理,乙方應確認甲方提出的修理價格相關損失,並按此支付。
七、車輛押金的收取和清退
1、車輛押金在合同簽定後一次付清;
2、乙方退車時結算車輛押金,同時應扣除:拖欠的租金,應負擔的賠償和處罰的扣款專案;
3、暫扣交通違章罰款500元,____日後經網路查詢無違章如數退還;
4、以上兩項扣除後,餘數當時返還,憑押金收據第三聯清退。
八、車輛事故及丟失的賠償:
租賃車輛在甲乙雙方之間發生轉移時,應辦理手續,逐項認真填寫移交表,包括甲方所提供的行駛證件。
九、車輛事故及丟失的賠償:
1.保險條款以保險公司的解釋為準;
2.承租期間如出現交通事故或車輛丟失,乙方除即刻向有關部門報案外,還應在一小時內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前往現場協助處理,並同時提供全部相關證件,作為甲方向保險公司報案理賠的根據,如因乙方延誤,超出保險公司報案期限或乙方提供的證明不夠理賠條件,其所有損失(含租金)全部由乙方向甲方賠付;
3.乙方發生交通事故或車輛丟失,其原因超出保險理賠範圍的,全部損失由乙方向甲方賠付,同時租金照付;
4.乙方發生交通事故、車輛丟失等,由甲方向保險公司理賠、事故處理期間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其中包括甲方協助處理事故所支付的費用和保險公司賠償部分款額的先行墊付。
5.乙方在租車期間發生事故,在事故未處理完,車輛未修復時,乙方仍須按天或月交納租車費用。
6.公安交通部門和保險公司對事故結案後的賠償金由甲方負責退還乙方,但免賠和不予賠償部分均由乙方承擔,乙方並承擔車輛修理費用的20%元,作為車輛因事故造成車輛貶值賠償,車輛修理費超過5000元時,按40%賠付給甲方。
十、本合同中《汽車租賃登記表》、《車輛移交清單》是合同不可缺少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它規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可作出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甲 方:
乙 方: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租車事宜達成如本協議:
第一條 總則
1、乙方為甲方提供商務車和司機,車牌號為(以下稱[租賃車輛]),供甲方作為工作用車,租車期間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於[租用期間]內,[租賃車輛]由甲方直接排程。
2、本協議需經雙方有效代表人簽署並加蓋公司公章始為有效。
3、於[租用期間],租賃汽車的所有權屬於乙方,使用權屬於甲方。
第二條 租車費用及結算方式
1、甲方與乙方實行按月結算帳項,租賃車輛的每月基本租金為人民幣元整(大寫:)。甲方應在每月10日前,按乙方所發有關正式發票甲方支付該月租金。
2、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之間的任何與本協議相關的結算需要,可以使用轉帳、支票或人民幣現金交付方式進行。
第三條 車輛的保險
乙方須為租用車輛購買全面全額保險,保險範圍及最低保險額包括:第三責任險100萬、乘客座位險30萬、駕駛員座位險10萬。
第四條 權利與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① 甲方有權檢查乙方提供的車輛、配備及駕駛員,以確保所有相關前提手續及人員資質,皆符合實踐本協議的有關要求。
② 按車輛的效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③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履約情況。
④ 接送地點和路線依照甲方規定。
2、甲方的義務:
①甲方須保護租賃車輛的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未經乙方允許和相關管理部門批准,不得轉借[租賃車輛]。
②甲方應在規定的時間內與乙方結清租車款。
③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章行車或在不準停車的路段上落客。
④甲方應配合乙方駕駛員維護好乘車秩序、愛護車輛裝置、及確保車輛行駛安全。
⑤甲方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法》的規定,不準要求司機超載行駛,否則所造成的一切後果須按有關的法律規定,由甲方承擔責任。
二、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的權利
①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結清租車款項。
② 乙方駕駛員有權拒絕甲方員工的無理要求和違章行車、停車要求。
2、乙方的義務:
①乙方負責車輛的保險費、養路費、車船使用稅、營業稅、車輛維修保養費及司機的工資等;
②乙方負責為車輛加油,以確保車輛的正常使用。加油費用由甲方支付。 ③ 乙方須確保向甲方提供的車輛具備相關的合法及有效的證照,併購買適當的含乘客座位{7座}的綜合保險,相關證件及已購買適當保險的證據,乙方應提供予甲方查驗並儲存該證件的影印件。
④ 乙方應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車輛,並配備有持正式駕駛執照、具五年以上的駕駛經驗的駕駛員。駕駛員須熟悉行駛路線,並能以優質的服務和積極的工作態度做到安全、不誤時到達目的地的操守。
⑤ 乙方應按約定的時間、地點提前十分鐘到達發車地點、準時發車,並依甲方指定的路線行駛。
⑥ 乙方應保持車輛內外的整潔,並及時做好車輛的維修、保養工作,以保證安全行車。甲方如對乙方所派出駕駛員之服務不滿意,可以及時向乙方反映,乙方負有對駕駛員施以教育的責任。如屢次教育無改進,甲方可以向乙方要求更換駕駛員。
⑦ 乙方因[租賃車輛]故障、車輛缺油而不能及時補充或駕駛員自身的原因而不能提供服務時,須另行安排同等條件的車輛向甲方提供原來服務;如無法安排則應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在此等情況下,甲方有權另行租用其他車輛,所發生的租金及相關費用,則由乙方負責。 ⑧ 乙方應確保其駕駛員安全駕駛,以保證甲方員工每天用車行駛中的人身安
全。如行駛中出現交通事故及意外,甲方員工的人身及財務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⑨ 乙方應承擔甲方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損失、費用和損壞,並同意補償甲方
因保險索賠不受理、任何第三方索賠、訴訟(包括因而產生的費用和律師
費)、或由執行本合約所引起的可導致任何人受傷、死亡(包括但不限於甲方或甲方任何個人或其財務損失)的有關索償所引致甲方的損失。
⑩ 如遇到不可抗拒力因素包括自然災害而造成班車無法按時按規定線路行駛,
乙方應通知甲方並詳細說明原因後,甲方應根據實際情況給予諒解。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中的重大條款,守約方可要求違約方支付租車費用的30%作為違約金,守約方並可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且無須提前通知違約方。
2、甲方不得在[租賃車輛]上設定任何抵押權,否則甲方應負責賠償乙方因此而引致物全部損失及應得的預期利潤。
第六條 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的[租用期間]內,任一方如因本身因素或客觀條件而需要提出提前終止本合同的,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方可解除合同,否則視同違約,違約方需繳納相應短缺天數的租金作為代通知金。
2、本合同於[租用期間]界滿後自行終止,如需續簽,甲乙雙方可於[租用期間]界滿前一個月進行商議。
第七條 糾紛的解決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於中國法律。
2、如雙方在本合同的執行過程中出現糾紛,首先應本著友好協商的態度協商解決,若友好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同意任一方可向岳陽市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請求。
第八條 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的有效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證。
甲 方:乙 方: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電 話: 電 話: 手 機:
傳 真:
地 址:
簽訂日期:年月日
地 手 機: 傳 真: 址: 簽訂日期:年月日
出租方: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四噸載重量解放牌汽車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於工地運砂子、水泥、磚、木料和預製板用。承租方只有排程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方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裝置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給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元錢的違約金。
四、租用期定為一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月為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送有關管理機關備案。
出租方: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日
經 營 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 租 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車輛,租車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時_____分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_____分。租還車地點均為x市路號。
2、甲方按每天____元,將車輛租給乙方使用。乙方現預付租金____元,押金____元,用車輛期滿憑押金收據結算。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證照齊全有效,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
2、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對租賃車輛投保財產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繳納養路費。
3、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
4、對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5、協助乙方處理髮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時按規定辦理索賠手續。
6、甲方有按時收取租金的權利、有權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繳租金和車輛損壞缺件,保險理賠不足部分的賠償,押金仍抵壓不足的,有繼續索賠的權利。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資料應保證真實有效(如身份證、戶口簿、駕駛證、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等)否則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認真檢查並掌握租賃車輛的各種效能和操作方法,點清車輛附件,驗收簽字後駛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遺失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3、乙方租用的甲方車輛不能從事其它營業性客貨運輸、不能轉租、轉包、抵押、投資、贈與,不能賦予自己對車輛任何超出本合同規定的其它權利,不能私自拆裝甲方的車體(件)。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4、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非法活動,轉租所導致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車輛除繳納租金外,另須繳納押金,(押金為現金,支票需三天扣提車)乙方不可以押金視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長汽車租賃合同,必須提前到本公司辦理延期手續。還車時應保持車內外的清潔,否則將收取xx元清理費。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規定還車,又不辦理延期手續,按延時實際小時收取每小時超時費-xx元,租車以每天24小時為一租車日計算,平均每天使用不超過x公里,根據不同車輛每超過一公里加收租費x-x元。
8、車輛發生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及有關部門,車輛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點,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車輛損壞,禁止繼續使用,乙方應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好車輛事故,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時,將按照交通管理條例處理。
9、車輛發生事故,修理費由乙方預先支付,在停駛或修理期間的租費由乙方承擔,同時還應賠償本車輛加速折舊費,折舊金額按修車實際發生額的%計算。若發現乙方發生事故不報告,擅自修理將按正規修理費的x倍罰款。
10、乙方在承租期間,若遺失牌照或有關證件,乙方應向有關部門申請補辦,補辦期間的車輛租賃費及補辦手續費,由乙方承擔,直至車輛能正常行駛時為止。
11、乙方在用車期滿,應完好無缺損將車輛交給甲方。不得卸下里程表和故意損壞里程錶,如有發生按日裡程x公里收費,不得更換車輛零部件。
12、嚴禁酒後開車,嚴禁使用車輛進行違法活動、當教練車、參加競賽及作測試使用,嚴禁裝載易燃、易爆易腐濁物品。
13、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條款規定,車輛發生意外時保險公司實行限額賠償,乙方須承擔保險限額以外的所有費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責任險僅限於甲方允許的駕駛人員。
14、全車丟失後至保險公司賠償前,該期間的租賃費由乙方承擔。
15、賠償時,乙方應向保險公司提交保險單,事故證明,事故調解結案書,損失清單和各種有費用的單據,如實填寫機動車輛出險報告單。
16、乙方在車輛租用期間,汽油、潤滑油、路橋費、停車費自行負責。
四、擔保方的權利、義務
1、擔保方同意作為本合同乙方的保證人,保證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中的全部義務,擔保期限直至乙方完全履行義務為止。
2、如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或違約時,則由擔保方承擔連帶責任,甲方可以直接向擔保方提出要求。
3、本擔保與乙方實際租賃期間產生的債權。本擔保系不可撤銷的擔保,並獨立於本合同其它條款,不以合同無效而無效。
五、其它
1、以上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其它有違約行為的,違約一方負有賠償對方損失的責任。
2、本合同一式叄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本合同的糾紛訴訟歸清浦區人民法院管轄。
六、租賃車輛交接單
發車: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____分,車: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____分
(租賃經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x
乙方:
地址:
為促進汽車租賃需求,推動汽車工業的發展,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汽車消費貸款管理辦法》,經友好協商,就汽車貸款的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指定乙方為開展汽車租賃貸款業務的特約經銷商,積極配合乙方開展汽車租賃工作,提供優質的金融服務。
二、乙方同意為購車人提供保證擔保,乙方可以要求購車人提供必要的反擔保。
三、四、對同意發放汽車貸款的借款人,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借款所需資料(主要包括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證件、結婚證件、收入證明檔案、借款人確認簽字的.借款申請書、貸款擔保書、借款合同、擔保合同、借據簽字等)並送至甲方社
四、乙方收到資料後,應當協同乙方人員辦理借款相關等手續,並在15個工作日內將汽車發票、繳費憑證、行車證(影印件)提交甲方。對於逾期未提供上述資料的,甲方有權取消對借款人的貸款,後果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應當保證提供給甲方的上述資料真實無誤,否則由此導致甲方不能追償貸款而產生的損失由乙方負責,本協議期限屆滿不影響甲方繼續對乙方行使追索權。
六、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材料後,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將相應的購車款劃轉給乙方。
七、甲方的貸款條件若發生變化應當及時通知乙方,並可應乙方的要求提供利率政策等有關資訊。乙方應當定期向甲方反饋汽車銷售的政策、價格等市場資訊。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雙方發生糾紛時,首先由當事人各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時應當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有效期l年,到期後經雙方協商可續簽合作協議。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代理人(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代理人(簽章)
年月年月日日
甲方(車輛提供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車輛租用方):_________________
乙雙方友好的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並同意共同遵守: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以出租形式向乙方提供臺座車,車牌號為,租金元(預付_______元定金,餘款於出發前一性付清),行駛路線:_________________至,途經_______________作為乙方公司車輛使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支付(如高速公路費、橋費、停車費)。
甲方應保證車輛處於良好的執行狀態,如車輛因效能問題而不能使用,甲方應保證立即調派另一相同型別的車供乙方使用。
甲方嚴格按照客運車輛的有關規定購買所有保險,發生任何事故,若由甲方造成,則以交通部門認定責任的有關裁決,由甲方保險公司對乘客賠償,若非甲方造成,則根據國家規定及保險責任進行賠償。
本協議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雙方合作愉快可續約。
以上合同條款,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並認真履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此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甲方):
出租人(乙方):
甲方租用乙方車輛(車型車牌號為: )從事 運輸 工作,雙方就車輛租用等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在租賃期間內由甲方負責車輛的調配;
2、 向乙方提供乘車物件和行車路線;
3、 有權索要乙方車輛的行駛證,保險及司機的駕駛證;有權對乙方車況進行檢查;
二、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遵守交通法律法規,遵守乙方的規章制度,認真履行職責,確保安全行車;
2、 服從甲方管理及工作安排,積極配合甲方完成運務;
3、 負責計程車輛的保險並保證甲方乘車人員的人身及生命安全,若發生事故,賠償由乙方支付,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4、 堅持言行文明,工作耐心細緻,樹立良好的服務意識;
5、 負責計程車輛的檢修、保養,確保車況良好,行駛安全;
6、 向甲方驗交車輛行駛證,車輛保險單(含第三責任險),駕駛證(五年以上駕齡)影印件;
7、 計程車輛的司機由乙方負責聘請,司機的各項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三、租賃期限從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結算時由甲方財務部根據專案部每月上報的外僱車輛運輸情況統計報表確定實際結算天數。
四、租金結算方式:該車每趟運輸路線運輸物品由甲方財務部根據專案部上報的車輛運輸情況統計表確定租金。在甲方使用期間內,車輛使用消耗的油料及過路過橋費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的車輛維修費、保養費、車輛保險、車輛違法罰款及車輛相應的手續費及車輛事故處理等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五、租金的支付:租金在租賃期滿二月內甲方財務部根據專案部每月上報的車輛運輸情況統計表確定租金;現金支付給乙方,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稅務發票。
六、租賃車輛的調配由甲方負責,司機必須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司機不得私自出車。
七、租賃車輛事故處理:在租賃期限內發生事故全部由乙方處理,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車輛事故處理及車輛維修期間,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租賃費用。
八、租賃車輛的維修:租賃車輛的維修由乙方負責,乙方需確保租賃車輛的效能良好。
九、甲方不得轉租租賃車輛。
十、車輛租賃合同期滿,甲人返還車輛的時間是:合同期滿後壹周內。
十一、違約責任:一旦違約,則由違約方在一週內支付違約金伍仟元給對方。
十二、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當地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必須確保乙車輛的質量效能良好。
2、乙方須確保所聘用司機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司機,乙方有義務更換司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
承租單位(甲方):_________
出租單位(乙方):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利與義務,且保證租賃裝置安全、有效地使用,經雙方協調,簽訂本合同,汽車吊租賃合同範本。
第一條:乙方提供QTZ40塔機一臺40高度米(有效高度)甲方承建的:新莊贊成湖畔居住宅樓工程使用,工程地點為:55號,機械裝置進場時間為:20__年11月份。
第二條:安裝相應扶牆,甲方應按說明或乙方書面材料書要求埋設附牆拉桿預埋件,並焊接扶牆耳板座(耳板座由乙方提供),甲方應提前壹周書面通知乙方安裝扶牆及塔機的預升。
第三條:租賃期從機械安裝完畢並經法定單位檢測合格交付甲方使用日起至專案部報停日收回。辦理租賃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機械裝置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生產(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和檢測合格證明。
第四條: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
一、月租玖仟元/臺(8500元/臺),塔機配操作人員壹名,與20__年10月16號簽訂的兩臺塔機操作人員聯合配套工作。
二、人工工資壹仟伍百元/月(1500元/月)(操作工應24小時在崗)有操作不當引起停機,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安裝除錯完畢,自檢報驗合格,交付使用,每達一個月即支付一個月租金,留一個月租金及操作工工資,待拆除後一次付清。
第五條:進退場費的承擔方式為:壹萬陸仟伍百元整/臺,含安裝、拆除、運輸、汽車吊、預埋件,由乙方負責合格後報驗及費用、扶牆費由乙方負責。安裝除錯完畢,甲方支付乙方進出場費捌仟元。餘款在拆除拉走後付清。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應嚴格按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和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裝置,指揮人員應持證上崗。
二、每半個月應安排半天時間由機操工或乙方派出的修理工按說明書要求對租賃機械進行常規維護和保養。
三、機械裝置如發生故障,需要修理,操作工應及時通知乙方,由乙方派人上門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應按合同及時支付租金,否則乙方有權讓甲方停止使用裝置。
五、甲方設計塔機基礎位置時,應考慮安裝撤卸方便,如遇無法或難以安裝撤除情況,所增加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負責安排持有上崗證的操作工上崗,並讓操作工熟悉本租賃裝置的效能和安全操作規程。
二、負責提供安全可靠、效能完好的機械裝置及隨機工具。
三、乙方應不定期派人上門檢修、維護租賃裝置(前三天通知甲方)。
四、隨機提供壹份租賃裝置和使用說明書(租賃裝置退守場時有權隨機收回)。
五、乙方收到操作工修理通知後,應及時派人上門進行修理。
第七條:違約金條款:機械拆除後甲方必須付清所有尾款(包括撤場費),不得拖欠,否則乙方有權收取甲方違約金,計算方式為:每拖欠一天,支付拖欠費的1%。並有權繼續實際撤機日期前的租賃費。
第八條:正式停機時間以甲方通知乙方拆除之日為準。
第九條:爭議解決條款:有關租賃合同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訴訟。
第十條:其他事項:
一、春節停機時間確定為實際停機天數。
二、維修時間,一般維修時間每次不超五小時,如超出,甲方扣除這時間。每月累計或結束累計,重大維修超現24小時,甲方扣除所超時間的2倍臺班費及人工費。
第十一條:本合同壹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補充條款: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其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派出的機械操作工應定人定機持有效證件上崗,嚴禁違章操作或交給其他無證人員操作,違反操作規程的作業命令及訊號不清時,操作工必須拒絕執行,違反本規定或機械故障或乙方操作工其他原因引發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本著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租賃物。
本合同中所稱的租賃標的物為____汽車,車牌號碼:____。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租賃期不得超過租賃物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的,應當在期滿前____日內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後,雙方辦理續租手續。
若甲方在租賃期間轉讓租賃物的,甲方需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租賃物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第四條租金。
乙方無需支付車輛租金,但必須僱傭甲方為駕駛員,支付給甲方的工資薪金數額以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內容為準。
第五條雙方責任。
甲方保證交付乙方的租賃物效能良好,符合道路運輸要求,並具備相關的運營許可手續。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甲方保證租賃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權利或權利瑕疵,負責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乙方負責辦理租賃期間租賃物的各項保險,並承擔相應的保險費及租賃期內的養路費、年檢費、駕駛人員的體檢費等。租賃期內發生的車輛違章罰款、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及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租賃期間,乙方應做好租賃物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賃物發生故障時,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租賃期間因車輛事故或交通事故所發生的費用,除由保險公司支付外,剩餘部分由乙方承擔,但因甲方隱瞞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乙方保證租賃期內按租賃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賃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損除外。
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將租賃物轉租、轉借、轉賣。
8、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經甲方同意後,可以對租賃物進行外觀裝飾或裝置添附。租賃期滿後,添附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後會對租賃物造成損害的,由雙方協商處理。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有權將租賃物上一切有關乙方所使用的企業標識及註冊商標標識予以覆蓋或拆除。
第六條租賃物的交付。
本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甲乙雙方共同簽署“租賃物交接確認書”,進行、租賃物交接。
租賃物交接時,甲方應當向乙方說明當時知道或應當知道的租賃物質量瑕疵,並在“租賃物交接確認書”上標明。
租賃期滿後,由甲乙雙方共同約定交接地點,並辦理相關手續進行租賃物交接,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甲方對租賃物的毀損有異議的,應當在雙方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之日起____日內提出,否則視為租賃物完整無非正常損害。
第七條違約責任。
在租賃期內,由於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在租賃期間內,由於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毀損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甲方在租賃期內沒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應返還乙方剩餘租金外,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財產損失或無法滿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如甲方怠於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超過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非因乙方原因,租賃物連續或累計無法正常使用超過____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條押金條款。
乙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幣____元給甲方。
甲方應於本合同期滿或雙方解除合同後30日內,扣除交通違章罰款數額後,將剩餘押金歸還乙方。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雙方均可以訴至____方所在地法院依訴訟解決。
由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印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本合同共頁,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為保證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合法權益,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達如下協議:____________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租賃車輛名稱型號及牌號見附近一,車輛狀況見附近二
第二條:租賃期限及租金交納詳見附近一
第三條:出租方的權力和義務
1、 向承租方交付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裝置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 交接車輛時實提供車輛狀況資訊。
3、 提供租賃車輛保養。
4、 如車輛屬於非承租方使用別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承租方提供暫時替換車輛。
5、 對所獲得的承租方資訊負有保密義務。
6、 別承擔租賃車輛租賃期內所發生的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別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7、 國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出租方應嚴格根據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四條:承租方的權力及義務
1、 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2、 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證、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企業程式碼等證明資料,並保證所提供資料內容的真實性。
3、 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它費用。
4、 按車輛效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5、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示經出租方允許,別得擅自修理車輛,別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它物。
6、 協助出租方按規定定期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和維修保養。
7、 協助出租方車輛所有權別受侵犯。別得轉賣、抵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及車輛證件。
8、 保證租賃車輛由合同登記的駕駛駕駛。
9、 如需續租車輛,需提早24小時到出租方輸續租手續。
1、 輛牌照及有關證件,如有遺失,應承擔補費用及車輛由此停駛期間的租賃費用。
11、 應按合同規定的還車時刻、地方,按時歸還承租車輛,且車況與《車輛檢驗交接單》登記無出入。若浮現刮、蹭、劃痕等現象或證件別全,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用其它相應的費用。
12、 嚴禁承租車輛用於教練車使用;嚴禁用租賃車輛參加比賽;嚴禁裝載易燃、易爆、腐蝕性及在車中留下刺激性氣味的物品。
13、 別得使用承租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14、嚴禁利用承租車輛從事客、貨營運;且所以造成的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承租方承擔。
15、押金別得用於衝抵租金。
16、 承租方還車時需交納交通違章押金1元,一具月後查詢無交通違章記錄退還。
第五條:車輛保險
1、 出租方為承租車提供的保險祥見隨車保險卡。承租方自願買其它險種,費用由承租方自理。
2、 車輛在租賃期內如發生交通保險事故,承租方應馬上通知交通治理部門和出租方。
3、 承租方發生交通事故車輛,必須送達甲方指定的修理廠定損及維修。
4、 承租方發生交通事故,依照事故定損費用,屬於保險公司賠付範圍的費用由保險公司承擔,屬於保險責任免賠或其它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承租方要支付此事故總維修費用(以保險公司評估為準)3%的車輛損失加速折舊費;車輛事故、修理期間,租金照付。
第六條:違約責任
1、 凡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四條所列條款內容的行為,均視違約。
2、 違約金數額為車輛租賃押金。
3、 承租方提早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3%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
4、 承擔方逾期交納租金,每逾期一日,還需按應交租金總額的5%交納滯納金。
第七條:擔保條款
擔保方(人)自願為承租方租賃車輛提供擔保,就承租方履行本汽車租賃合同及附件承擔連帶責任,並保證所提供擔保資料內容真實有效。
第八條:合同效力及附件
1、 本合同各自方簽字後生效,簽字各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承租人須知》、《汽車租賃登記表》、《車輛檢驗交接單》等作為本合同的織成部分,與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未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附件一、《汽車租賃登記表》
附件二、《車輛檢驗交接單》
附件三、《承租人須知》
出租方: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擔保方: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車輛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租賃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擁有車輛的所有權。
2、按期、足額收取雙方認定的租賃費和相關押金,未經協商拖欠租金逾期三日有權收回車輛終止合同。
3、負擔計程車輛的養路費、保險費、車船使用稅。年度檢驗、定期保養檢修。
4、向乙方提供不低於一級技術狀況的車輛,並提供齊全的行駛證件。
5、向乙方提供救援服務,具體辦法執行甲方《救援制度》的規定。
6、負有對事故車輛及丟失車輛直接向保險公司理賠的責任。
7、協助乙方對交通事故的處理。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在北京地區的車輛使用權,如超出北京地區須通知甲方,經允許後方可出京。
2、對向甲方提供的證件、印鑑、支票的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有欺詐行為,乙方必須賠償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應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租金,不得以任何藉口拖欠。
4、自行加註燃油料,且必須加註與車輛使用說明牌號一致的燃油料,否則引發的損失及修理期間的租車費由乙方負擔。
5、按車輛使用說明對車輛進行日常的檢查、保養,特別對機油、剎車油、冷卻液、電解液、輪胎氣壓的檢查,對制動、轉向、燈光、刮水器、喇叭效能的監控。如發現異常,應即刻與甲方聯絡進行維修,如繼續強行執行出現的損失由乙方負擔,並處以500元以上罰款,終止合同。
6、乙方不得利用所租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將所租車輛轉租、轉讓、轉賣、抵押。自行更換駕駛員,否則除後果自負外,甲方處以10000元罰款,並收回車輛。
7、禁止私自更換、拆卸車輛的另部件、附件和裝置裝置及甲方所設的標誌鉛封等物。如有違規,將按被拆物件的新件價格的10倍處以罰款。如發現乙方拆動里程錶鉛封,將從租車之日開始每日按行駛600公里,每公里2元計算,收取租金,並收回車輛。
三、擔保方的權利的義務。
擔保方就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行為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及債務承擔保證責任、法律責任。
四、租金標準及支付期限:
1、正常短租、月租、年租金按甲方現在標準執行。
2、日租車輛日限行200公里,月租車輛月限行5000公里,每超過一公里每公里按一元計算加收租金。
3、乙方提前退車,需向甲方償付違約金,按提前天數租金的50%計算。
4、合同簽定後乙方即時支付租金,短租一次結清,長期月租按月付款的,月起租日前2天支付租金,年租應一次付清或參照長期月租付款方式。
五、車輛的定期保養、年檢和修理:
1、車輛每累計行駛5000公里時進行定期強制保養,甲方將向月租和年租的乙方進行電話查詢車輛累計行駛里程,乙方應及時回覆,以便甲方安排強保日期。
2、強保日期前三天、年檢日期前五至十天,甲方將與乙方電話聯絡約定具體日期和地點,乙方應保證準時準點到達。強保逾期不到甲方有權處以500元罰款,造成車輛損壞乙方須另行賠償。年檢不到造成的罰款及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擔。
3、車輛需保養或發生故障或損壞需要修復時,必須到甲方指定的廠家修理,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自己找修理廠點,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處以1000元罰款。
六、車輛續租和退車。
1、租期在一個月以上者,必須在合同期滿前五天,向甲方提出續租或退租,如續租應到甲方辦理續租手續,以保證乙方用車。
2、短租車輛續租應在期滿前3小時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後方可續租,併到甲方辦理續租手續。乙方退車應遵守約定時間,逾期4小時以內交當日租金的50%,超過4小時按全天租金計算。
3、退車時甲方提供的行駛證件丟失,外以罰款:行車執照600元、年《檢》標誌1000元、綠標200元、養路費繳納影印件10元。丟失車鑰匙賠償600元、車輛牌照賠償600元同時暫不退押金,待牌照補齊,計算所有損失後結算。
4、乙方退車時如出現車內外物品丟失損壞,需照價賠償,車輛外觀發生劃、蹭、磕碰等損傷需到甲方指定的修理廠修復,費用乙方自負,或由乙方委託甲方修理,乙方應確認甲方提出的修理價格相關損失,並按此支付。
七、車輛押金的收取和清退。
1、車輛押金在合同簽定後一次付清。
2、乙方退車時結算車輛押金,同時應扣除:拖欠的租金,應負擔的賠償和處罰的扣款專案。
3、暫扣交通違章罰款500元,20日後經網路查詢無違章如數退還。
4、以上兩項扣除後,餘數當時返還,憑押金收據第三聯清退。
八、車輛事故及丟失的賠償:
租賃車輛在甲乙雙方之間發生轉移時,應辦理手續,逐項認真填寫移交表,包括甲方所提供的行駛證件。
九、車輛事故及丟失的賠償:
1、保險條款以保險公司的解釋為準。
2、承租期間如出現交通事故或車輛丟失,乙方除即刻向有關部門報案外,還應在一小時內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前往現場協助處理,並同時提供全部相關證件,作為甲方向保險公司報案理賠的根據,如因乙方延誤,超出保險公司報案期限或乙方提供的證明不夠理賠條件,其所有損失(含租金)全部由乙方向甲方賠付。
3、乙方發生交通事故或車輛丟失,其原因超出保險理賠範圍的,全部損失由乙方向甲方賠付,同時租金照付。
4、乙方發生交通事故、車輛丟失等,由甲方向保險公司理賠、事故處理期間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其中包括甲方協助處理事故所支付的費用和保險公司賠償部分款額的先行墊付。
5、乙方在租車期間發生事故,在事故未處理完,車輛未修復時,乙方仍須按天或月交納租車費用。
6、公安交通部門和保險公司對事故結案後的賠償金由甲方負責退還乙方,但免賠和不予賠償部分均由乙方承擔,乙方並承擔車輛修理費用的20%元,作為車輛因事故造成車輛貶值賠償,車輛修理費超過5000元時,按40%賠付給甲方。
十、本合同中《汽車租賃登記表》、《車輛移交清單》是合同不可缺少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它規定: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可作出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____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或使用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適合上路行駛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合理使用過程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3.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4.為租賃車輛投保車損、盜搶及
第三者責任險。
5.對所獲得的承租方資訊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承租方的權利
1.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在租賃期限內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3.有權要求出租方為計程車輛投保基本險種,並在出租方獲得保險賠償後減免相應賠償責任。
第四條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效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6.承擔保險公司免賠部分的損失,承擔非出租方原因所造成的公司拒賠部分的損失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承擔保險條款規定賠付範圍、合同約定或法規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之外的其他經濟損失。
7.保險結算程式:
)發生車輛事故,當事司機須根據車輛損失情況交納一定的保險事故押金
)發生車輛事故,當事司機須承擔300元的絕對免賠額
)發生車輛事故,當事司機須承擔扣減絕對免賠後超過1000元的20%車輛加速新折舊費
8.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未經出租方允許和相關管理部門批准,不得轉租租賃車輛。
9.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交管等部門報案並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及保險公司。期間,應及時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否則承擔保險公司拒賠的責任。
10.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資訊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11.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五條租金、保證金
1.租金單位為元年、元月、元周、元天,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採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不確定的責任承擔
1.對於無法確定應當由某一方承擔的責任,雙方可按照各自承擔50%損失的原則進行處理。
2.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責任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提供的租賃車輛不適合上路行駛的,應予以更換車輛危及承擔方人身安全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並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維修、救援後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採取其他措施。
4.出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技術故障的,應承擔由此給承租方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八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____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因車輛損毀、被騙等各種原因造成承租方不能歸還車輛的,承租方應當賠償車輛價值的損失,損失計算方法為:自
第一次領取行駛證之日起以車輛辦完購置手續後的價格為基數按每年10%折舊後之殘值,在承租方未獲得殘值賠償之前,承擔方應按逾期還車交給租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後應將餘款退還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車輛:
提供虛假資訊
租賃車輛被轉賣、抵押、質押、轉借、轉租的
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承擔不按車輛效能或操作程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駛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承擔因車輛出險及不按車輛效能或操作不當而損失所造成的車輛加速折舊費,加速折舊費為車輛全部修理20%車輛修理費依據國家二級修理廠收費標準。車輛全部修理費1000元以下的免收加速折舊費。
6.車輛出險及不安車輛效能或操作程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不能正常使用時,出租方有償提供替換車。
7.承擔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8.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9.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
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10.因車輛違章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擔保條款
如採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限為自本協議履行期屆滿後________年。
第十條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作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另行約定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通用條款中規定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一條其他
1.《汽車承租人須知》、《汽車租賃合同補充協議》、《汽車租賃登記表》、《車輛交接單》、《結算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共同構成《____市汽車租賃合同》。
2.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若未辦理續租手續的,出租方可以按逾期還車處理。
3.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可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出租人: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出租人根據承租人需要,同意將_______噸載重量_______牌汽車_______輛租給承租人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人租用的_________限於用於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排程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人司機負責。
三、租用期定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承租人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__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協商,否則按協議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協議期限將車調回。
四、租金每月為_________元,從協議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五、保證金
1、承租人應於租賃協議書籤署之日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
2、協議履行完畢後,保證金退還承租人。
3、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七、出租人權利義務
1、向承租人交付在執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裝置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_________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出租人不承擔由承租人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協議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5、承租人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協議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人有權將協議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6、出租人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人的信用資訊有知情權。
八、承租人權利義務
1、在租賃協議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出租人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協議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人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
配合出租人保障車輛效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_________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證租賃車輛為協議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協議期內,如承租人登記的資訊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人。
7、承擔由於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範圍內的任何損失。
九、違約責任
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協議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十、宣告及保證
出租人:
1、出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2、出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租人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出租人為簽署本協議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協議的簽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協議生效後即對協議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承租人:
1、承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2、承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承租人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承租人為簽署本協議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協議的簽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協議生效後即對協議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一、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十二、不可抗力
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___、政府行為等。
十三、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四、爭議的處理
1、本協議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解釋
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十六、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協議效力
本協議自雙方或雙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就甲方將車輛出租於乙方使用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租賃期限:從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時起至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時止,甲方將______________號車交付給乙方使用。
租金: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
押金: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月租續交租金時間應在租賃到期前三天辦理。
行駛里程:車輛允許行駛______公里/(月/日),每超出壹公里,加收人民幣________元。
行駛區域: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範圍內。起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返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甲方的權利
依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相關費用。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提供乙方所需的車輛。
2、甲方保證所交付的車輛,其效能由車輛檢測部門認定為技術狀況合格且車輛配置及相關證件齊全。
3、甲方應每月定期對租賃車輛進行檢測及維護。
4、如實告知乙方租賃車輛的相關資訊。
5、對所獲得的乙方資訊負有保密義務。
6、甲方承擔該租賃車輛的費及養路費。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效能資訊。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如實向甲方提供駕駛人員的駕駛證、身份證證明材料。
2、按時根據合同的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效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保持車輛原狀。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其他設施。
5、協助甲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和維修保養。
6、不得利用甲方車輛,作非法用途,不得裝載易燃易爆物品。
7、保護甲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所租賃的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盜搶時,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後,再向交警、公安等部門報案並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乙方登記的資訊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甲方。
第五條 免除或減輕責任
1、雙方因不可抗力(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17條第2款所稱)原因不能履行協議的,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相關證明。
2、損失是由乙方自己過錯造成的,其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3、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積極採取適當防止損失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損失部分要求賠償;違約方應當承擔對方為防止損失擴大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損失擴大部分的數額為限。
第六條 違約責任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費用、使用和保管租賃車輛的,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納租金總額的3%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根據所租車輛型號按日租收取租金。
2、提前解除合同退租的,應按一個月租金數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甲方在扣除違約金後將餘款退還乙方。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提前3日通知甲方續租的,在租賃期滿後,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4、乙方有下列行為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不退還保證金和押金。
(1)提供虛假資訊;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的';
(3)轉讓、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5、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 未協助甲方按時參加租賃車輛車檢或維修保養、不按車輛效能及操作程式使用車輛致使車輛修理、停運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7、非因甲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8、乙方違反交通法規所造成的車輛及人員傷亡(如喝酒,違章駕駛等)等其他原因致使保險公司不予受理或拒絕賠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9、如發生事故,事故修理費在1200元以下的由客戶自己支付;如損失費用在1200以上的按<機動車保險條例>執行,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車輛損失費用在1200元以上的由客戶支付收取加速折舊費,(車輛自掛牌之日起未滿兩年的按30%,兩年以上的按20%),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保險公司拒賠部分由乙方承擔。
10、在發生交通事故及意外事故時,乙方未按上述規定通知甲方或未按甲方的要求辦理報警等相關事宜,給甲方造成的損失首先從乙方交納保證金多餘的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11、乙方在租賃期間發生車輛違章等行為所產生的罰款均由乙方負責,甲方無責任。
第七條 擔保條款租賃期滿,甲方按乙方實際履行合同情況,抵扣押金,不足部分從保證金中扣除。如乙方無違反合同約定情況的,應全額退還乙方。
第八條補充條款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作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的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乙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其他
1、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如發生糾紛,應本著友好合作的態度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前訴訟。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承租方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家庭住址:
單位名稱:
聯絡電話:
單位地址:
擔保方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工作單位:
出租方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車輛牌號:
車輛型號:
租金標準:
租賃期限
起始時間:
終止時間:
限駛公里:
超時加費超程加費:
付款約定:
備註: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 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有關車輛檢測部門認定合格的,裝置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資訊。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故障維修服務。
4.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範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6.對所獲得的承租方資訊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效能資訊。
3.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證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 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效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和維修保養。
6.承擔不高於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7.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盜搶時,應協助出租方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並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資訊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第五條 租金、保證金
1.租金單位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承租雙方經約定也可採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 意外風險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承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式進行。
2. 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於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合格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 本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並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 維修、救援後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採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 提前解除合同歸退租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後應將餘款退還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1)提供虛假資訊。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不按車輛效能或操作程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未經出租方同意而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租賃車輛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第九條擔保條款
如採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擔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 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作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一條其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長沙市汽車租賃行業組織、各級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出租方: 承租方簽字:
擔保方簽字:
(或蓋公章)
中介方代表:
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主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乙方請求並承諾:
1、 向甲方提供真實、合法的證件:身份證、全家戶口本(個人承租者)、營業執照副本、法人程式碼證、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機動車駕駛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正式駕駛證
2、 租用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型、顏色為______________小轎車(麵包)車 輛,所租用車輛的所有權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
3、 向甲方提交保證金_________元,租金於_______月_____日_____結清。
4、 租車時間為__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至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時止。
5、 承擔車輛租用期間的油料及車輛使用中的其他費用。
1、 保證在租用期滿時,按時交還車輛。交還車輛時經甲方按車輛交接單上的內容逐一驗收無誤後,方可辦理有關結算手續。
2、保證賠償由乙方責任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有權從乙方提交的保證金中扣除,其金額不足時,保證三日內補齊其金額。
3、 乙方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轉租給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將車輛交給無機動車駕駛證的人員使用,也不能在里程錶上弄虛作假,凡發現弄虛作假者,甲方有權按每天租金的1—3倍收取罰金。
4、保證愛護車輛以及車內設施,堅持例行日常保養。長期租者應服從甲方的規定定期回公司進行保養。凡無故損壞車內的任何零件及設施並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其後果由乙方自負,甲方依據損壞程度外罰500—1000元處罰金。
5、 乙方保證所承租車輛合法使用,並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用於以下用途:
(1) 違法、違規活動;
(2) 任何形式的競賽和測試(驗);
(3) 盈利性運輸;
(4) 運輸易燃、易爆、易腐蝕等物品以及汙穢物品;
(5)銷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賃方所有的權的行為。
凡用所承租車輛用於上述內內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後果責任身負。除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外,並處罰10000—50000元的違約金。
11、乙方負責支付甲方所派駕駛員的工資 元
為了確保人車安全,汽車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十四小時,駕駛員有權拒絕超勞超時行車,否則發生事故和車損由乙方全部負責。
二、甲方承諾:
1、同意乙方租車的請求。向乙方提供效能完好的車輛以及該車行駛必備的有關證件、備件、工具等(物品清單以雙方簽字的車輛交接單上內容為準)。
2、租用車輛為每日24小時限駛__________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________元人民幣,4小時以內按半個計算日計算,4小時以上按一個計算日計算。
3、 如發現乙方有期騙違約等不良行為,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並收回所租車輛,並處500—5000元罰金。
4、甲方應乙方的請求可向乙方提供搶修服務週轉車輛,費用屆時雙方另議。
5、因甲方責任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經有關仲裁部門確認,屬甲方責任的部分甲方負責賠償。
6、 協助乙方對車輛在租用期發生車輛被盜、損壞和交通事故等問題與、交管部門、保險公司進行聯絡辦理有關索賠手續。
協議編號: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一、出租人根據承租人需要,同意將_______噸載重量_______牌汽車_______輛租給承租人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公司汽車租賃協議。
二、承租人租用的_________限於用於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排程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人司機負責。
三、租用期定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承租人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_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協商,否則按協議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協議期限將車調回。
四、租金每月為_________元,從協議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五、保證金
1.承租人應於租賃協議書籤署之日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
2.協議履行完畢後,保證金退還承租人。
3.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七、出租人權利義務
1.向承租人交付在執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裝置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_________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出租人不承擔由承租人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協議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5.承租人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協議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人有權將協議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6.出租人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人的信用資訊有知情權。
八、承租人權利義務
1.在租賃協議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出租人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協議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人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
配合出租人保障車輛效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_________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證租賃車輛為協議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協議期內,如承租人登記的資訊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人。
7.承擔由於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範圍內的任何損失。
九、違約責任
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協議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十、宣告及保證
出租人:
1.出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村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2.出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租人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出租人為簽署本協議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協議的簽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協議生效後即對協議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承租人:
1.承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村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2.承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承租人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承租人為簽署本協議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協議的簽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協議生效後即對協議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一、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協議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協議或暫時延遲協議的履行。十三、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四、爭議的處理
1.本協議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解釋
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十六、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協議效力
本協議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_留村一份
出租人(蓋章)____________承租人(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
承租方:
出租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以下各條款達成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租賃目標
甲方同意專門為乙方提供_________輛______________車租給乙方使用,並提供司機為乙方工作。
二、租期
租賃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如本合同到期,雙方同意續租,且除時間外的內容無變化時可自動順延有效。
三、租金及付款
1、租金為每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2、乙方在每月十號前用支票支付上月的費用,如乙方逾期十天未付,須按日加付其租金3%的滯納金。甲方在收到租金後,須在三天以內提供有效的,正式的發票。
四、甲方職責
甲方負責支付由本租賃合同所產生的各項政府稅收。
五、乙方職責
1、乙方在使用車輛過程中產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自行支付。
2、乙方應愛護車輛及其裝置,如因使用不當導致損壞應照價賠償。
3、乙方不得利用包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六、其他
1、合同自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如甲方需解除此合同必須提前至少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在收取最後一個月租金後七日內退還乙方的預付押金。
2、本合同文字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中文為準。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首先友好洽談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