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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汾市貨運車輛租賃協議(精選26篇)

欄目: 租賃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78W

臨汾市貨運車輛租賃協議 篇1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臨汾市貨運車輛租賃協議(精選26篇)

承租方 (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

聯絡方式:

家庭住址:

根據《民法典》等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租賃標的

甲方應乙方需求,同意將 牌貨運車輛(主車車牌號為 掛車車牌號為 發動機號: 車架號: 顏色: )租賃給乙方使用。

二、租賃期限:

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租賃費用和繳納期限:

1、年租賃費為人民幣(大寫): (小寫) 每年分十期支付,每期交納 元,於每月25日交下一期租金。

2、協議簽訂後,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納車輛押金 元。本協議終止後,乙方將車輛交回,經檢驗符合車輛技術規定的,押金方可予以退還。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後多退少補。

(1)乙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乙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它有損甲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甲方書面許可,在車輛租賃期限結束後拖欠還車。

在以上情況下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作相應賠償。甲方有權從押金中扣除。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應有的權利。

4、按合同約定提供技術狀況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齊全的車輛。車輛年檢和運營手續年檢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控。

6、甲方為乙方提供租賃車輛停放的場地和人員住宿的地方,每車收300元/月。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於租賃協議規定的租賃時段擁有所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2、對租賃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3、在租賃協議書籤署之日足額以現金方式繳納首期租金;

4、自行承擔租賃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車輛修理費、維護費和其他費用。

5、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違法、交通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6、乙方必須承擔由於乙方行為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7、協助甲方在租賃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保險條款

1、甲方已就租賃車輛提供相應保險,包括第三者強制保險、車輛損失險、商業第三者責任險(保額100萬元)、車上人員險(保額每座20萬元)、車輛盜搶險、自燃險、貨物險以及不計免賠等險種。

2、乙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甲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

3、租賃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甲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的車輛租金的40%及保險免賠部分。

4、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5、車輛發生保險事故,乙方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30%,如乙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乙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舊費,並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六、違約責任

1、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租賃金額總20%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約定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未交納租金的 %承擔違約金。

3、乙方應按雙方簽定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需交付日租金 元(人民幣)。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賃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八、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九、隨車物品如有損失照價賠償。

十、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臨汾市貨運車輛租賃協議 篇2

甲方:(出租方)_______

住所: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

法定代表人(單位):_______

甲方:(承租方)_______

住所: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

法定代表人(單位):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高度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裝置齊全、技術狀況良好、執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

二、乙方簽定本合同後,支付給甲方車輛租賃費每月人民幣_______元,車輛租賃抵押金人民幣_______元,每月日繳納當月車輛租賃費用。

三、合同期限為年:甲方從__年__月__日起將車型為,車牌號為號的車輛交付給乙方使用

至__年__月__日止。

四、合同期內汽車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執行為,不得進行商業活動和體育比賽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時向乙方交付合同約定車輛。

(二)協助乙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及修理受損車輛。

(三)按合同約定如期返還乙方的車輛抵押金扣除折舊費後的餘款。

(四)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1.乙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2.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出租甲方車輛,或在甲方車輛上設抵押、質押等他項權利的;

4.乙方有損壞甲方車輛或其他損害甲方合法權益行為的。

(五)甲方不承擔本合同期間乙方使用甲方車輛給本人或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的保險賠償以外的賠償責任,已經由甲方賠償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交付所用的車輛。

(二)乙方應及時足額的交付車輛抵押金。

(三)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失的,如輪胎單獨損壞,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後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等,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承擔合同期內車輛的年度檢驗費、養路費、車船費,以及正常維修保養費(包括汽車機油、離合器油、剎車油、冷卻液)等。

(五)使用甲方車輛期間丟失、損壞車輛牌證及其他手續,應及時告知甲方,補辦有關手續的費用及因以下原因造成的車輛不能正常執行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乙方不得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者或不滿一年的駕駛員在高速公路上行駛,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2、乙方有車輛合同期間內配合甲方進行正常保養及年檢的責任,按期進行保養(首次保養為公里或車輛已行駛個月,首保之後依照廠家規定按期保養)如遇年檢,乙方應按甲方指定時間將車送至指定地點,並按要求搞好車輛衛生,對於未按時進行保養或年檢的車輛,甲方保留索賠權利,未經允許乙方不可將車輛送至甲方指定修理廠以外的任何場所進行修理和保養,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3、乙方承擔車輛合同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如遇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或將車開至甲方維修處,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換原車裝置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在正常使用車輛時,出現的發動機與變速箱的損壞,要及時通知甲方,及時檢查與維修。

4、有下列情況之一所造成的車輛或第三者損傷賠償,由乙方全額承擔:

(1)駕駛員飲酒、吸毒、被藥物麻醉後駕車者;

(2)乙方駕駛車輛肇事後逃逸;

(3)出險後不報案、隱瞞真實情況或24小時內不通知甲方自行處理的;

(4)出現車損、第三者險超出保險公司賠保險額的部分。

七、保險

(一)乙方使用車輛期間,車輛被盜、損壞、報廢、乙方應繼續承擔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至保險公司賠償之日的合同內車輛抵押金。

(二)乙方在發生保險事故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向保險公司提供有關證明,否則,乙方應承擔保險公司不予賠償的責任及有關的經濟損失。

八、違約責任

(一)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不可抗力除外),均應向對方支付未履行部分抵押金數額20%的違約金。

(二)甲方延遲交付車輛的,應向乙方支付以交納抵押金為基數,每日向乙方支付5‰的違約金,乙方延遲交還車輛的,按實際使用時間交納違約金(150元/日),此違約金在返還的抵押金中扣除。

(三)合同期滿,甲乙雙方應履行合同約定,按時交還車輛和退還押金,如有違約應向對方支付以交納抵押金為基數,每日5‰的`違約金。

(四)車輛交付乙方以後,甲方按合同登記的地址和電話無法與乙方取得聯絡的,不論合同期限是否到期,均視為惡意騙車,按詐騙行為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除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合同的條件外,當事人變更解除合同必須簽訂書面合同。

(二)合同期滿,乙方續約的,應在合同期滿前5日內辦理續約手續。

十、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車輛交接單》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章):_______

負責人: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

__年__月__日

乙方(章):負責人:_______

臨汾市貨運車輛租賃協議 篇3

承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車(牌號)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條款:

一、出租方車輛基本情況:

車型:

車況(附行車證影印件):

二、租用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計_____年。需延長租用期限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三、租車用途:

四、租金及結算方式:每天的租車費用為__________元,從租車之日算起,半年結算一次。

五、雙方權利、義務:

(一)租賃期間,車輛所發生的交通、機械、人身(包括車內乘員的人身安全)、丟失等一切安全事故,責任均由承租方承擔,與出租方無關。

(二)承租方在租賃期間,有權自由安排車輛一切外出活動,無須再告知承租方。在租賃期間出租方不得無理干預承租方的正常使用,否則承租方有權終止合同。

(三)出租方在租賃車輛期間,應按要求對車輛進行正常養護,更換配件,因出租方沒按要求對車輛進行正常保養,造成的車輛損壞、報廢等一切後果,由出租方負責。

(四)出租方在承租方單位工作期間,承租方必須優先租賃出租方提供的汽車,但出租方必須保證車況能夠滿足工作的需要。

(五)承租方在租車期間負責提供油料及駕駛員。

六、違約責任:

(一)出租方按合同規定時間提供給承租方車輛,每遲延一天,向承租方支付違約金200元。

(二)出租方所提供的車輛的質量、型號必須符合承租合同的'要求,如未按要求提供給承租方車輛,給承租方造成不便或損失,由出租方賠償。

(三)承租方無故辭退車輛,給出租方造成損失的,承租方負責賠償。因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可另籤補充協議。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出租方一份,承租方一份,

出租人(蓋章):       承租人(蓋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承辦人:           承辦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擔保人(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臨汾市貨運車輛租賃協議 篇4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

第一條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本著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租賃物

本合同中所稱的租賃標的物為_______________汽車,車牌號碼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租賃物)

第三條 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為 ______年,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租賃期不得超過租賃物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

2.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的,應當在期滿前日內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後,雙方辦理續租手續。

3.若甲方在租賃期間轉讓租賃物的,甲方需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租賃物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第四條租金

1.乙方無需支付車輛租金,但必須僱傭甲方為駕駛員,支付給甲方的工資薪金數額以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內容為準。

第五條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交付乙方的租賃物效能良好,符合道路運輸要求,並具備相關的運營許可手續。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方保證租賃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權利或權利瑕疵,負責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負責辦理租賃期間租賃物的各項保險,並承擔相應的保險費及租賃期內的養路費、______年檢費、駕駛人員的體檢費等。租賃期內發生的車輛違章罰款、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及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4.租賃期間,乙方應做好租賃物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賃物發生故障時,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_____

5.租賃期間因車輛事故或交通事故所發生的費用,除由保險公司支付外,剩餘部分由乙方承擔,但因甲方隱瞞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證租賃期內按租賃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賃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損除外。

7.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將租賃物轉租、轉借、轉賣。

8.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經甲方同意後,可以對租賃物進行外觀裝飾或裝置添附。租賃期滿後,添附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後會對租賃物造成損害的,由雙方協商處理。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有權將租賃物上一切有關乙方所使用的企業標識及注商標標識予以覆蓋或拆除。

第六條 租賃物的交付

1.本合同簽訂後______日內,甲乙雙方共同簽署“租賃物交接確認書”,進行租賃物交接。

2.租賃物交接時,甲方應當向乙方說明當時知道或應當知道的租賃物質量瑕疵,並在“租賃物交接確認書”上標明。

3.租賃期滿後,由甲乙雙方共同約定交接地點,並辦理相關手續進行租賃物交接,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甲方對租賃物的毀損有異議的,應當在雙方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之日起______日內提出,否則視為租賃物完整無非正常損害。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由於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在租賃期間內,由於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毀損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甲方在租賃期內沒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應返還乙方剩餘租金外,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財產損失或無法滿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於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超過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賃物連續或累計無法正常使用超過______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6.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條 押金條款

1、乙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幣____________元給甲方。

2、甲方應於本合同期滿或雙方解除合同後30日內,扣除交通違章罰款數額後,將剩餘押金歸還乙方。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1.雙方均可以訴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訴訟解決。

2.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共 頁,一式_____份,甲方執_____份,乙方執_____份。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臨汾市貨運車輛租賃協議 篇5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自願協商的基礎上,根據《合同法》、《侵權責任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就車輛使用權達成如下協議:

內容

甲方給乙方一輛品牌和型號的車使用;汽車的使用壽命是年,一年比一年長。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使用權,乙方應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乙方使用車輛實施違法犯罪行為的;

(2)乙方轉讓、轉租、出售、抵押或質押車輛;

(3)乙方使用車輛從事其他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行為

2、不承擔因乙方使用車輛而產生的第三方責任

3、協助乙方辦理車輛登記手續。

4、甲方有權監督車輛的使用並享有知情權,發生交通事故應在12小時內通知甲方。

5、法律法規規定甲方應享有的其他權利。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使用車輛。

2、承擔車輛牌照所支付的各種費用,以及燃料費、路橋費、維修費、檢驗費等。在車輛的使用壽命期間。

3、在使用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因違章、違章事故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公司承擔。

4、因乙方行為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乙方必須承擔。

5、服務期滿後三天內,乙方必須歸還本協議項下的車輛。歸還這輛車時,確保它能安全地行駛。

四、保險

1、乙方應為車輛購買保險,包括車輛強制責任險、第三方責任險、整車失竊緊急救援。

2、車輛在使用過程中被盜、報廢或者以其他形式滅失的,自車輛滅失之日起至甲方獲得保險公司賠償之日止,由乙方承擔責任;如保險公司拒絕賠償,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

4、因保險公司拒絕和免除對乙方的賠償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和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5、如發生保險事故,乙方未能獲得保險公司理賠的必要手續,乙方應承擔一切維護費用,並承擔保險單據無法支付的責任。

擔保

1、乙方提供保證人,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乙方履行義務。保證期:合同期及期滿後一年。

2、乙方應支付人民幣保證金。保證金甲方應在乙方歸還車輛、辦理相關費用並符合合同約定時返還保證金(不含利息)。

責任

如乙方未能及時歸還已過期使用權的汽車,乙方應每天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違約金。

七、契約效力

本合同有效期為五年。

八、爭端解決

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人

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臨汾市貨運車輛租賃協議 篇6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贛車架號為 車輛事宜進行友好協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車輛符合國家對租賃車輛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 甲方應提供狀況符合標準的車輛以及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並且告知車況,乙方應提供駕駛本和身份證明檔案,雙方驗證後留影印件備存。

第三條 租賃期限

該車租賃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標準由雙方約定。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第六條 違約責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甲方有權按國家標準收取修車費,租期屆滿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報案處理,乙方不得將車輛用於從事非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回收車輛;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特別約定:如還車一週後無違章記錄,押金如數奉還,否則,有甲方多退少補。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且協助處理。

第九條 注意事項:一天24小時,一個月計30天;超時__________,超__________公里需要另外計費;超過__________個小時計半天,超過__________小時計一天;還車時油量必須同交車是一致,否則需另補油費。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雙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臨汾市貨運車輛租賃協議 篇7

甲方(經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向承租方交付在執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裝置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 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 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 非承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第一條第1款標準時,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5. 承租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4、8款內容時或可能造成更大損失時,出租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終止履行合同並要求賠償。

6. 出租方不承擔由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7. 承租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8. 出租方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方的信用資訊有知情權。

第二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 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______________元/天;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方保障車輛效能的各項工作。

4. 按照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 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 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資訊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7. 承擔由於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 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範圍內的任何損失。

第三條 保證金

1. 承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起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___________________元。

2. 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退還承租方。

3. 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

第四條 意外風險及交通事故處理

1. 出租方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意外風險。具體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的80%.

2. 出租方可以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擔意外風險。

3. 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式進行。

4. 在租賃期間若發生租賃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方應負擔租賃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的租金,但最多為三個月。未投保車輛不得要求租金賠償。

5. 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承租方應立即向交管部門報案並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因承租方原因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全部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6. 意外風險分擔辦法、比例等如雙方另有約定,按約定辦理。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

2. 承租方如不能按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逾期不足一日,按小時計收超時費。每提前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後退還該日租金。

3. 承租方未能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的1%交納滯納金。

4. 出租方不能履行第一條第3、4款,承租方可終止合同,要求出租方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及違約金。

第六條 其它

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5日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接續租。

1、以上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其它有違約行為的,違約一方負有賠償對方損失的責任。

2、本合同一式三份,經甲方、乙方、擔保方 簽字蓋章後生效。

3、本合同的糾紛訴訟歸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轄。

術語解釋

1. 出租方:獲________________交通局頒發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的為承租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的企業。

2. 承租方:與出租方訂立汽車租賃合同,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的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組織。

3. 擔保人:當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車租賃雙方簽定的合同時,代為承擔相應責任的第三方。

4. 租賃車輛:依照汽車租賃合同及附件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車輛,包括附屬設施、部件和牌證。

5. 租金:承租方為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及其功能,按照合同規定向出租方支付的費用。租金單位為 元/月、 元/天、 元/小時。

6. 超時費:超過合同規定租期且不足一個收費週期,以合同規定租金標準,計收超時部分的租金。

7. 超程費:超出合同規定的行駛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記收費用。

8. 保證金:為保證承租方履行合同義務,由承租方提供的資金形式的擔保。

附: 汽車租賃登記表

出租方經辦人:

(簽章)

日期:承租方經辦人:

(簽章)

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臨汾市貨運車輛租賃協議 篇8

一、 甲方:

二、 乙方:

二、雙方就汽車租賃達成協議並簽訂此協議,並承擔本協議所規定的相應責任。

1、乙方如單方面要求解除協議關係,應提前10天告知甲方,與甲方協商。否則甲方有權扣除乙方10天汽車租賃費用。

2、由於乙方原因,導致耽誤工作半天以上(含半天),按照相應時間的'租車費用扣除。

3、由於乙方原因,乙方車輛及人員需離開工地的,甲方不負責離開工地的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4、由於乙方原因,乙方車輛及人員需離開工地,並按合同需要後續車輛進入工地接替的。乙方離開工地及後續車輛出發至到達工地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三、從20xx年X月XX日起至20xx年X月XX日期間新 車歸甲方租用。

四、甲方租用車按日計算,每日 200 元,用車結束後一週內向乙方結清全部費用。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具有法律效應。

六、雙方協商確定的其他事宜:

甲方:(簽字)

20xx年X月XX日

乙方:(簽字)

20xx年X月XX日

臨汾市貨運車輛租賃協議 篇9

出租方:

承租方:

本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車輛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車輛、期間、租金結付;詳如下表所載:

二、承租方指定專案:(以【含】或【不含】標示之)

其餘合同內容以後面為準。

意出租方得將該債權轉移予當地方法院求償。

十二、擔保條款

保證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連帶保證人承擔的擔保責任及範圍為:連帶保證責任、保證範圍包含本合同合部承租人的義務(包含合同的約定、合同派生義務)。

保證期限為:本合同簽定之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承租方義務全部履行完畢之日。

十三、特別約定

1、在承租期間車輛發生被盜、被搶等車輛滅失情況,承租方除按本合同第九條承擔賠償外,另需按未到期分攤車輛購置稅並需補償該車保險年度未到期保險費之損失予以出租方。

2、承、出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有爭議的內容,仍以本合同為準。本合同所衍生之《客戶交車確認車》、《車輛牽車確認單》及相關汽車租賃合同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只有通過雙方簽訂的書面補充協議才有效。

十四、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無效和,雙方同意由出租方住所所在法院為管轄法院。

十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六、出租人對合同條款之權利義務內容已對承租人善盡告知及監督管理義務。

出租方:桐城鴻運汽車租賃有限公司 承租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 址:

連帶保證人:

身份證號碼: 對保人: 地 址:日 期:

連帶保證人:

身份證號碼: 對保人: 地 址:日 期:

連帶保證人:

身份證號碼: 對保人: 地 址:日 期:

臨汾市貨運車輛租賃協議 篇10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訂立本協議。

一、車輛出租:甲方自願將其擁有的一個車隊(共計15輛貨車)出租給乙方做使用。甲方應當於本協議訂立之日起日內向乙方交付車輛,同時還應交付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已付保險憑證、隨車工具、備胎一個。

二、租賃期限:自20_年5月28日至20_年5月28日,共60個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數額為每年75萬元,共計375萬元。

乙方應於接車時向甲方支付前兩年租金150萬元,以後租金採用先交後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應在上年的6月1日前付清下年的租金。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養路費交付等等各種行車手續;如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使用車輛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此耽誤乙方使用車輛,應根據實際誤工時間按每天元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用途使用車輛。在乙方不按約定用途使用車輛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3、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時間和數額足額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約定時間足額支付租金時,應按照遲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遲延支付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4、車輛交付乙方後,計程車輛的養路費、車船使用稅、保險費、年審等一切因使用車輛有關的稅費等均由乙方向有關部門繳納。如因繳納不及時或未繳納而造成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負擔。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5、乙方應繳納的保險費應當包括: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盜搶險、交通強制險等險種,具體投保數額按照保險公司核定數額計算。

6、在出租期限內,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過程中出現非甲方責任產生的其他風險,具有乙方承擔所有責任,並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續,甲方予以協助。在車輛發生損壞時,如保險不足以將車輛修復至可使用狀態,乙方應承擔補足責任。

7、出租期間,乙方不得將出租車輛予以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設定擔保。如有,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租金數額5%的違約金。

8、乙方應當妥善保護車輛,定期保養,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在租賃期滿或按照本協議約定解除協議向甲方交還車輛時,應當使車輛符合使用後的狀態,玻璃、隨車工具等應完整有效。

9、出租期間,車輛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賃期內出賣車輛,甲方應當向購買人宣告本協議的,本協議對購買方繼續有效。乙方不主張優先購買權,但甲方應向乙方告知出賣事宜。

11、甲方應保證出租車輛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對車輛的權利存在瑕疵的情形,並影響乙方使用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租金數額5%的違約金,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五、租賃期滿:

1、租賃期屆滿時,本協議終止,如乙方不再租賃,應在租賃期屆滿時按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向甲方交還車輛。如乙方繼續租賃,雙方應協商重新訂立協議。

2、租賃期屆滿,雙方沒有對繼續租賃達成協議,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120%賠償甲方損失,如需仲裁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

六、協議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2、如車輛在出租期限內達到報廢年限或報廢里程被強制報廢時,本協議解除,乙方按照實際使用期限支付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在依據本協議單方解除協議時,解除協議方向另一方發出解除協議通知到達對方聯絡地址之日視為協議解除生效日。協議解除時,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120%賠償甲方損失,如需仲裁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甲方不接收車輛時,乙方可以向公證機關提存,提存時的車輛狀況視為符合協議約定的交車狀況。

七、爭議解決方式: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到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八、生效及其他約定: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車輛租賃合同格式

出租方: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

一、租用車輛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用登記表》和《車輛交接單》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用登記表》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後多退少補。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用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連續拖欠應付款超過3日。

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用車輛於租用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出租方應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抵押金之後,將所租用車輛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帳或收到現金之日為準。

5.提供車輛應當適用,行駛證、養路費齊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自主選擇欲租車輛。

2.於租用合同規定的租用時段擁有所租用車輛的使用權。

3.對租用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4.按期如數交納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擔租用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路橋通過費用。

6.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7.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租方必須承擔由於承租方行為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9.協助出租方在租用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押金條款

1.承租方應於租用合同書籤署之日根據出租方關於押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 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於租用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餘押金歸還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六、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詳見《汽車租用登記表》)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險種,出租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且承租車輛符合《汽車租用登記表》中規定的由出租方進行保險理賠的車輛時,停止計算租用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最長不超過四個月)的車輛租金的40%及保險免賠部分。

3.由於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於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2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並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七、擔保條款

保證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義務負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從保證人簽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滿後兩年。

八、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承租方應按雙方簽定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用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後退還該日租金。本合同所指經濟損失,均包括租金損失,租金損失賠償標準按《汽車租用登記表》所列租金標準計算。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用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十、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為貳年,本合同有效期內,擔保人在擔保期限內對承租方的每次租用均負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擔保責任。

十一、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由當地法院訴訟解決。

十二、合同及附件

《汽車承租人須知》、《汽車租用登記表》、《車輛交接單》、《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汽車租用合同書》補充協議

為進一步明確承租方租車去外埠(外埠係指成都以外的地區、下同)應遵循的權利與義務,出租方與承租方在《汽車租用合同書》的基礎上,簽訂如下補充協議:

第一、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去外埠的客戶,在客戶交納相關費用後,為客戶提供合同、有效的證件,並在租用登記表中確切著名客戶離開成都的起止日期及客戶的大致去向。

2.長途附加費指因車在外地發生事故、故障及其他問題後處理費用將相應提高而收取的額外附加費。按外出里程不同,收費標準如下:

距成都市區里程 普通客戶收費 會員收費

300公里以內 50元/天 40元/天

300-600公里 100元/天 80元/天

600公里以上 200元/天 160元/天

3.購置附加費證明押金普通客戶為10000元,會員為_元,出租方未收取押金可以不向客戶發放購置附加費證明。

4.對租車去外埠的客戶發生救援需求時提供有償救援。

第二、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

1.承租方租車去外埠必須事先告知出租方,並交納長途附加費及購置附加費證明押金。

2.承租方租車去外埠發生車輛故障或出險,必須當即與出租方聯絡。

3.承租方在外埠需要出租方提供救援時,應交付相關費用;外埠救援施救收費標準如下(單位:元/公里):

(1) 承租方已交納長途附加費及購置附加費證明押金,收費標準為:

救援出車費 單程拖車每公里收費 現場搶修費,不含配件費

距市區里程300公里以內 200 8 1000

距市區里程300公里以上 200 10 _

(2) 承租方若違反本補充協議第二項1、2款的規定,除須補交長途附加費外,外埠救援施救收費按本規定收費標準的1.5倍收取。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 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臨汾市貨運車輛租賃協議 篇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車的租賃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

一、租賃數量:輛。

二、車輛相關資料:

車輛型號:車架號:車牌號:製造廠家:出廠日期:發動機號:x

三、租賃期限:自xx月X日開始,計劃租賃至xx月X日。租賃期自車輛進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點,經驗收合格後交付承租方之日起開始計算。

四、驗收地點及方法

1、交車時間:xx月X日

2、交車地點:

3、驗收方法:有關部門檢查相關手續(行車證、車輛購置附加費、車輛保險、車輛年審驗證及隨車工具等)以及車輛的實際狀況,出租方必須保證所出租的車輛手續齊全、狀況良好。

五、租賃費用及結算方式

1、租賃價格:每月租賃費用人民幣X元,大寫叄仟元整(此費用包括司機費用)。

2、結算方式:承租方在出租方車輛交付使用一個月後,付給出租方上一個月的租賃費,以後每一個月結算並付款一次,結算時應出具租賃業正規發票。

3、結算時不足一個月的按天(日均租賃費=月租費/...天)計算。

六、進出場及費用

出租方負責車輛的正常年審費用、保險等國家規定的.車輛本身必須具有的相關手續及行車證件,負責將車輛運送至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點,費用由出租方承擔。租賃結束,由出租方負責將車輛開出現場。

七、燃料、動力及維修

車輛在承租方使用期間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由承租方負責供給。車輛的正常維護、保養、修理、違章和交通事故的處理,以及所發生的費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擔。

八、汽車保管

承租方對租賃車輛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駕駛不善造成車輛損壞及各種證件的丟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險公司的賠償標準賠償出租方。(此款項不包括自帶、自駕車輛)

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報請鄭州仲裁機關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二份,雙方各持正二份,副本二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x年xx月xx日 X年xx月xx日

臨汾市貨運車輛租賃協議 篇12

出租方: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承租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交通部、國家計劃委員會等部門聯合頒佈的《汽車租賃業管理暫行規定》。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車期限

甲方將 牌車 輛,車牌號碼 從 年 月

日 時起交付給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 時止收回,租賃期共 年 個月 天 時,交付地點:

第二條:租金、定金標準及交付期限

1.每天(月)租金 元,共計人民幣 元,乙方於接收車輛時向甲方付清。

2.乙方按車輛價格總額的 %,即 元,向甲方交保證定金,於接收車輛時付清。

3.乙方租車在三個月以上的,每月按簽訂合同規定日期向甲方預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應按超時天數,向甲方交納租金的 %的違約金。

4.乙方所租汽車,每天(按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 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 元;超出 小時按半天計費,超出 小時按全天計費。

第三條: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賃車輛技術狀況必須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繳訖證齊全。

2.負責辦理保險公司為租賃車開辦的險種。

3.負責車輛的二級維護和年檢。

4.租賃車在租賃期間, 發生事故、應協助乙方處理事故。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責任,自行負責,並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租賃期間負責對車輛例行保養和小修,如車輛在例行保養和小修時需更換零部件,應事前取得甲方的許可。

3.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性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售、典當、抵押、不得將車輛交與無證人員駕駛。

4.承擔車輛租賃期的油料費、過橋費、過路費、小修費用和車輛被盜後保險公司付賠後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費用。

5.租賃高檔車時,應出具擔保人合法有效的擔保書。

6.發生交通事故,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並承擔保險公司付賠甲方後不足部分的損失和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

7.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絡。並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協助解決。

8.如需續租車輛,須在本合同期滿前向甲方辦理續租手續,合同期滿未辦理手續,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還車輛,除應交納逾期期間的租金外,另交納逾期租金%的違約金,逾期三天以上,未與甲方辦理續租手續的,甲方將向有關部門申報,由此產生的後果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承擔乙方受到的損失。

2.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除承擔甲方受到的損失外,還應承擔自身損失的部分。

第六條 糾紛解決方式

解決爭議方式: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補充條款

1.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2.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提前 天通知對方。

3.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執行。

4.本合同租賃期奪一年以上由甲方報送一份給運管部門備案。

5.本合同第一頁由甲方留存,第二頁四乙方留存,第三頁交道路運政管理部門備查。

第八條 附則

出 租 方:(章)   承租 方:(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地表人:   法定地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開 戶 行:   開 戶 行:

帳 號:   帳 號:

臨汾市貨運車輛租賃協議 篇13

承租方:  出租人:  

一、出租人將___車租給承租人使用,車號是:  

二、租期為________年,自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租金每車每月為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車只用於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排程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人司機負責。  

五、承租人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車輛如有損壞,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金。因出租人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人自負,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人不負擔不能使用期間的租金,出租人應承擔每日租金等額的違約金。  

六、違約責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未運輸期限租金額賠償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七、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按照民法典規定辦理。  

八、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出租人:(蓋章)  承租人:(蓋章)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臨汾市貨運車輛租賃協議 篇14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_________車的租賃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

一、租賃數量:______輛。

二、車輛相關資料:

車輛型號: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車牌號:_______________製造廠家:__________________

出廠日期:_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

三、租賃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始,計劃租賃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租賃期自車輛進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點,經驗收合格後交付承租方之日起開始計算。

四、驗收地點及方法

1、交車時間: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3、驗收方法:有關部門檢查相關手續(行車證、車輛購置附加費、車輛保險、車輛年審驗證及隨車工具等)以及車輛的實際狀況,出租方必須保證所出租的車輛手續齊全、狀況良好。

五、租賃費用及結算方式

1、租賃價格:每月租賃費用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叄仟元整(此費用包括司機費用)。

2、結算方式:承租方在出租方車輛交付使用一個月後,付給出租方上一個月的租賃費,以後每一個月結算並付款一次,結算時應出具租賃業正規發票。

3、結算時不足一個月的'按天(日均租賃費=月租費/...天)計算。

六、進出場及費用

出租方負責車輛的正常年審費用、保險等國家規定的車輛本身必須具有的相關手續及行車證件,負責將車輛運送至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點,費用由出租方承擔。租賃結束,由出租方負責將車輛開出現場。

七、燃料、動力及維修

車輛在承租方使用期間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由承租方負責供給。車輛的正常維護、保養、修理、違章和交通事故的處理,以及所發生的費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擔。

八、汽車保管

承租方對租賃車輛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駕駛不善造成車輛損壞及各種證件的丟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險公司的賠償標準賠償出租方。(此款項不包括自帶、自駕車輛)

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報請鄭州仲裁機關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二份,雙方各持正二份,副本二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承租方: 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臨汾市貨運車輛租賃協議 篇15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甲方與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經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雙方達車包車協議如下:

1、作為中介,甲方為乙方提供市場上可供包車的車輛。

2、乙方同意按雙方商定的價格_______元/天,租用甲方提供的車輛,共計__天,總費用為_____元人民幣。並在出車前付清全部車款。

3、甲方應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車型為___________,此車允許載人數為____人(不包括司機),乙方上車人數不應超過此規定之人數。

4、司機姓名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

5、雙方商定,此次包車所行駛的線路為__________,若無特殊情況,雙方不能隨意改變線路;若確實需要改變,由雙方協商後才能改變,如由此增加費用,由乙方支付。

6、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終止包車,所收費用不退;如因甲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車,則由甲方退還未完成的費用,並支付租車總款的5%賠償金;如雙方協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車,則退還未完成的費用。

7、若需延長包車,需經甲方同意,並支付相應的費用。

8、甲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按指定的時間及地點準時交付乙方使用,若因延誤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9、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車輛應保障車況良好,駕駛員熟悉沿途道路情況。

10、如甲方提供的車輛中途因車輛本身的故障造成拋錨,則由甲方儘快的更換相應的車輛,或雙方協商一致,退還剩餘的費用,由甲方或司機在途中為其提供相應的`車輛,費用由甲方負責。

11、甲方應要求駕駛員在途中隨時檢修車輛,若有隱患,應立即解決;乙方應在行駛過程中隨時監督車輛的執行情況,若發現隱患,應立即制止直到安全為止;若駕駛員不聽勸阻,乙方應立即舉報並有權拒絕上車,由此造成之損失,甲方應盡全力協助乙方向駕駛員及所在單位追討。

12、在行駛過程中,乙方應尊重駕駛員的工作,不能要求駕駛員作不利安全的舉動,不能影響駕駛員的安全行駛,不能強迫駕駛員改變行程等,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13、如因其它原因,如塌方、泥石流、堵車、非本車交通事故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造成行程不能完成或行程延誤,則甲方承擔所需費用的10%,乙方承擔所需費用的90%,互不追究責任,由雙方協商解決後續事宜。

14、若因司機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由乙方與車方所在單位協調處理,如果甲方為其購買了旅遊意外保險,則按旅遊意外保險相關條例進行賠償,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但甲方可協助處理相關事宜。

15、此次包車乙方____提供司機的食宿。(如由甲方代訂酒店則由甲方承擔師傅住宿費用,大假期間除外;)

16、如只包單程車,則返空車費也按返空時所需要的天數計算車費。

17、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正本一份。

18、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執行。

19、補充條款: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臨汾市貨運車輛租賃協議 篇16

出租方: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一、租賃車輛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租賃車輛檢驗報告》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自駕租賃登記表》和《汽車租賃結算單》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後多退少補。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在車輛租賃期限結束後拖欠還車。

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按合同約定提供技術狀況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齊全的車輛。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及客戶信譽實施監控。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於租賃合同規定的租賃時段擁有所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2、對租賃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3、在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足額交納抵押金並以現金方式全額繳納租金;如使用銀行信用卡消費,則需自行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應支付給銀行的手續費。

4、自行承擔租賃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

5、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6、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7、承租方必須承擔由於承租方行為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8、協助出租方在租賃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抵押條款

1、承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根據出租方關於押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餘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駕駛人員,承租方不用交納押金。

六、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賃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詳見《汽車租賃登記表》。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且承租車輛符合《汽車租賃登記表》中規定的由出租方進行保險理賠的車輛時,停止計算租賃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最長不超過四個月)的車輛租金的40%及保險免賠部分。

3、由於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於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3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並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七、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20%的違約金。承租方應按雙方簽定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後退還該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經濟損失,均包括租金損失,租金損失賠償標準按《汽車租賃登記表》所列租金標準計算。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賃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員會

申請仲裁或由海口市美蘭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合同及附件

《汽車承租人須知》、《汽車自駕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檢驗報告》、《汽車租賃結算單》及《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

代表:________代表:________

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

臨汾市貨運車輛租賃協議 篇17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以下各條款達成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租賃目標、租期

甲方同意專門為乙方提供______輛_________車租給乙方使用。車輛車牌號___________.租賃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按實際租賃時長計算。

二、租金及付款

租金為人民幣4500元/月。

三、甲方職責

1.甲方提供車輛清潔,車內無異味,車輛各項效能完善。

2.甲方自行支付車輛保險費,養路費,以及除停車費和過橋費以外的其他各種稅費用。

3.甲方負責支付由本租賃合同所產生的各項政府稅收。

4.甲方負責辦理該車輛的所有法定手續,如因手續不全導致的罰款及被交警扣車等事項,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及損失。

5.甲方須足額購買車輛交強險、車損險及第三者責任險,如因上述保險購買不齊,發生事故後,甲方須承擔事故損失的50%責任和費用。

四、乙方職責

1.過橋過路費、燃油費、停車費、修理費等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愛護車輛及其裝置,如因使用不當導致損壞應照價賠償。

3.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4. 乙方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

5. 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協助甲方向保險公司報案,協助甲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並支付因此產生的保險外費用。

五、其他

1.合同自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文字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首先友好洽談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臨汾市貨運車輛租賃協議 篇18

出租方:——————租賃有限公司

承租方:——————-公司

一、租賃車輛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租賃車輛檢驗報告》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自駕租賃登記表》和《汽車租賃結算單》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後多退少補,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在車輛租賃期限結束後拖欠還車。

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按合同約定提供技術狀況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齊全的車輛。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及客戶信譽實施監控。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於租賃合同規定的租賃時段擁有所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2、對租賃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3、在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足額交納抵押金並以現金方式全額繳納租金;如使用銀行信用卡消費,則需自行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應支付給銀行的手續費。

4、自行承擔租賃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

5、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6、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7、承租方必須承擔由於承租方行為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8、協助出租方在租賃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抵押條款

1、承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根據出租方關於押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餘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駕駛人員,承租方不用交納押金。

六、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賃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詳見《汽車租賃登記表》。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且承租車輛符合《汽車租賃登記表》中規定的由出租方進行保險理賠的車輛時,停止計算租賃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最長不超過四個月)的車輛租金的40及保險免賠部分。

3、由於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於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3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並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七、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20的違約金。承租方應按雙方簽定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後退還該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經濟損失,均包括租金損失,租金損失賠償標準按《汽車租賃登記表》所列租金標準計算。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賃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由————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合同及附件

《汽車承租人須知》、《汽車自駕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檢驗報告》、《汽車租賃結算單》及《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蓋 章:             蓋 章:

代 表:             代 表:

臨汾市貨運車輛租賃協議 篇19

根據撫寧縣教育局安排,今年我縣春季田徑運動會定於4月16日至4月17日在縣職教中心舉行。因路途較遠,中心校決定統一租賃車輛往返。為了保障師生人身安全,順利完成各項比賽專案,特制定本租賃車輛協議,以明確權責。

租賃車輛戶主: (以下簡稱甲方)

租車方: 留守營學區中心校(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權責:

甲方:

1、按乙方要求提供所需車輛,證件齊全,(包括交通保險、車輛年檢證營運證等)保證車輛完好。

2、駕駛員要有5年以上駕齡,駕駛車輛與準駕車型相符。

3、在規定時間保證按時接送乙方。

4、在路途發生一切不安全事故或其它突發事件概由甲方負責。

5、學校所付租車費含車費、油費、司機服務費。

6、駕駛車輛不超員、不超速。

乙方:

1、按時組織師生到指定地點侯車。

2、教育學生乘車安全,保證車內衛生,愛護車內設施。

此協議一式二份:車主一份、留守營學區中心校一份

租賃車輛車主簽字: 中心校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臨汾市貨運車輛租賃協議 篇20

出租方(甲方):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車輛出租事宜訂立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車輛出租:

甲方自願將其擁有的_______牌汽車(牌照號碼:_______)出租給乙方使用。甲方應當於本協議訂立之日起2日內向乙方交付車輛,同時還應交付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已付保險憑證、隨車工具。

二、租賃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_______個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數額為每月_______元,共_______元。_______乙方應於接車時向甲方支付第一年(或月、或季度)租金_______元,以後租金採用先交後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應在上年度合同到期前1個月付清下年(或月或季度)的租金。

2、支付租金同時乙方還應支付_______元租車押金,該押金在租期到期時,如乙方無違約及車輛損壞情況下予以退還。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交強險等各種行車手續;如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使用車輛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此耽誤乙方使用車輛,應根據實際向乙方賠償損失。

2、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用途使用車輛,。在乙方不按約定用途使用車輛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並要求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時間和數額足額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約定時間足額支付租金時,應按照遲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遲延支付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4、車輛交付乙方後,計程車輛的、車船使用稅、保險費、年審等一切因使用車輛有關的稅費等均由甲方向有關部門繳納,燃油由乙方自行負擔。如因繳納不及時或未繳納而造成的相關責任由各責任方負擔。

5、甲方應繳納的保險費應當包括: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盜搶險、交通強制險等險種,具體投保數額按照保險公司核定數額計算。

6、在出租期限內,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過程中出現非甲方責任產生的其他風險,保險公司不予理賠部分,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並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續,甲方予以協助。在車輛發生損壞時,如保險賠償金不足以將車輛修復至可使用狀態,乙方應承擔補足責任並承當車輛實際維修費30%的折舊費。

7、出租期間,乙方不得將出租車輛予以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設定擔保。如有,甲方有權解除協議,要求乙方承當損失,並要求乙方支付租金數額20%的違約金,。

8、乙方應當妥善保護車輛,定期保養,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在租賃期滿或按照本協議約定解除協議向甲方交還車輛時,應當使車輛符合使用後的狀態,玻璃、隨車工具等應完整有效。

9、出租期間,車輛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賃期內出賣車輛,甲方應當向購買人宣告本協議的,本協議對購買方繼續有效。乙方不主張優先購買權,但甲方應向乙方告知出賣事宜。

11、甲方應保證出租車輛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對車輛的權利存在瑕疵的情形,並影響乙方使用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租金數額10%的'違約金,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五、租賃期滿:

1、租賃期屆滿時,本協議終止,如乙方不再租賃,應在租賃期屆滿時按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向甲方交還車輛。如乙方繼續租賃,雙方應協商重新訂立協議。

2、租賃期屆滿,雙方沒有對繼續租賃達成協議,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2倍賠償甲方損失,如需訴訟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

六、協議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2、如車輛在出租期限內達到報廢年限或報廢里程被強制報廢時,本協議解除,乙方按照實際使用期限支付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在依據本協議單方解除協議時,解除協議方向另一方發出解除協議通知到達對方聯絡地址之日視為協議解除生效日。協議解除時,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2倍賠償甲方損失,如需訴訟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甲方不接收車輛時,乙方可以向公證機關提存,提存時的車輛狀況視為符合協議約定的交車狀況,並有甲方承擔相關費用。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到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生效及其他約定: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3、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臨汾市貨運車輛租賃協議 篇21

甲方:

乙方:

由於甲方工程建設需要,甲方決定租用乙方車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平等自願、誠實守信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就車輛租賃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車輛的型號、數量和租賃期限

1、 車輛型號:____ ;

2、 車牌號碼:____ ;

3、 車輛數量:____;

4、 租賃期限:____ 。

第二條、租賃車輛的所有權

1、在租賃期間,租賃車輛的所有權屬於乙方;甲方對租賃車輛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不得對乙方車輛進行任何質押或抵押。

2、在租賃期間,甲方如對租賃車輛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必須徵得乙方的同意。

3、在租賃期間,甲方如將租賃車輛轉租給第三人,必須徵得乙方同意。

4、在租賃期間,因租賃車輛部分或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三條、租金的計算和支付

1、甲方採用月租包乾的方式租用乙方的車輛,車輛的月租金標準為:大寫___人民幣 (小寫¥ ___元),此價格包含司機工資及相關福利、車輛維修保養費、保險費、車船稅、輔助油料(燃油除外)、年檢費及洗車費、進出場費用等相關的一切費用。

2、本包乾租賃單價不含稅金,稅金由甲方負責。

3、乙方的駕駛員不享受甲方任何福利待遇。

4、如遇乙方車輛中途退場或其他原因造成租期不足月時,按270元/天計算並支付租金。

5、乙方第一個的租金作為合同履約保證金,甲方在次月30日前支付上個月度的車輛租金。當本合同的租賃期滿,乙方駕駛員辦好租金結算和人員退場手續後,甲方付清全部租金。

第四條、租賃車輛的驗收

乙方在車輛交付甲方使用之前或在使用過程中,車輛都必須達到國家規定的技術要求、完好的機械效能,並保證手續齊全和牌證安全有效,確保在甲方工地的正常工作。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承擔甲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租賃車輛的使用、維修、保養、操作、安全和食宿

1、在租賃期內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配備一名合格的駕駛員(簽訂合同前,駕駛員應提交本人最近體檢報告給甲方),駕駛員必須持證駕駛,嚴格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與管理,駕駛員的工資及相關福利等全部由乙方承擔。

2、租賃車輛在租賃期內由乙方負責搞好車輛日常維護與保養,使車輛保持良好狀態,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3、在租賃期內乙方車輛的燃料費(僅限於柴油或汽油)、過路過橋費和駕駛員的食宿費由甲方承擔,除此之外的一切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4、租賃車輛每月必須保證完好率達到28天以上(含28天),如因車輛維修出勤率低於28天,甲方按270元/天扣除乙方的車輛租金。由於專案部工作繁忙,乙方車輛報修必須經甲方同意,且乙方須儘量利用工地空閒時間維修車輛。乙方的駕駛員一般情況須在工地出勤28天,如確須請假回家時,則需經甲方批准同意。乙方的駕駛員休假時,乙方須自行安排合格的駕駛員替班。如因乙方駕駛員休假造成車輛停置,甲方除按停置天數扣除乙方的車輛租金外,同時按違反合同條款處理。

5、乙方駕駛員必須做好車輛的.“三防”(防盜、防火、防搶)及其相關的安全防範工作,嚴禁亂停亂放,如乙方車輛安全防範措施不到位,造成的損失全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車輛必須購買車輛的相關保險,包含:車輛強制險、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保險賠償額度50萬以上)、駕駛員人身意外傷害險等。乙方須將每年所購保險的保單原件給甲方負責人審閱,並留影印件給甲方存檔。如乙方不按上述規定購買保險,則甲方有權直接從租金中扣款並代購相應的車輛保險,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7、乙方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和車輛安全操作規程,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和罰款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在工地施工現場,乙方駕駛員有權拒絕危險作業。乙方車輛(含駕駛員)在甲方租賃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8、乙方車輛駕駛員必須遵紀守法,尊重當地的民風民俗,與當地居民和諧共處;加強安全防範意識,嚴禁偷盜、打架、酗酒等事項的發生。在租賃期間內,由於乙方駕駛員原因所造成的地方糾紛和安全問題,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和全部費用,情節嚴重將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9、乙方車輛和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嚴格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與排程。如有違規、違章行為甲方有權根據情節輕重給予乙方警告、罰款、終止合同等處罰。嚴禁駕駛員倒賣甲方油料及其它物品,嚴禁虛報油料費和過路過橋費,如經發現甲方將對乙方進行雙倍處罰並解除租賃合同。

第六條、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任何爭議或分歧,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雙方約定依法向x市x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同時雙方也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並蓋章後即生效。在本專案部工程完工後或者甲方認為不需要繼續租賃車輛時,車輛租金全部結清後自動失效。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按手模)

法定代表人:

其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臨汾市貨運車輛租賃協議 篇22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_________噸載重量、_________牌汽車、_________輛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汽車的用途只限於_________。承租方只有排程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主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裝置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付給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四、租用期定為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______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月為_____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賠償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正本_________份。

出租方(簽章):_________       承租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臨汾市貨運車輛租賃協議 篇23

甲方:(出讓方)

代理人:

乙方:(受讓方)

代理人: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同意該機動車轉讓事項訂立合同。

一、甲方自願將購置日期為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車輛型別__________,型號__________,顏色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原牌照號__________的機動車轉讓給乙方,並提供該車過戶所需的'一切證件。

二、通過評估甲、乙雙方確認該機動車的轉讓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付款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車輛提取後,車輛的一切好壞由乙方自負,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五、車輛轉讓前如果甲方的機動車被有關行政機關查封或發生權利糾紛及自行交易甲方應承擔一切責任。

六、車輛轉讓後未辦好過戶手續前,乙方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生交通事故,肇事、罰款或其他情況均由乙方負責。

七、車輛的過戶手續由___________________辦理,甲方須提供一切方便,子以合作,協助乙方辦理,過戶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承擔。

八、甲、方雙方不履行上述合同條款,應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支付另一方違約金,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法律效力。

備註:本合同履行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代理人: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乙方簽章:

代理人: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臨汾市貨運車輛租賃協議 篇2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第一條 車輛狀況

承租方所租的車型為_________,車牌號為_________,必須使用_________號汽油(柴油)。租賃車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收回,應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點送,接車輛,出租方將另行收取費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況祥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方續交租金應在預付租金到期前兩天辦理。

第三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 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想承租方提供效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

6、如車輛屬於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第四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願車裝置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租金。

6、應按時歸還車輛,歸還時的車況與《租車車輛交接單》中的車況登記相一致,並經出租方指定的專業人員驗收。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痕、刮傷、碰撞、損壞、裝置折損、證件丟失等現象承租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7、如許續租車輛,須提前24小時到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

8、必須承擔因承租方的行為而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五條 租期的計算

租賃期間以車輛發車時為始,以車輛收車時為止,每日以24小時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日計算,6小時以內按半日或小時計算。

第六條 車輛行駛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車輛每日行駛里程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計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條 租車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簽定時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額押金(以《汽車租賃登記表》上所示為準)。

2、在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如承租方無違約行為,出租方將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還車時須交納交通違章保證金800元人民幣,在十五個工作日後,經確定在租賃期間無違章記錄即退還。

第八條 車輛保險

1、出租方為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損失險,盜搶險、自燃險、第三責任險。承租方可自願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承擔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門的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並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於保險賠付範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於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約定的交車時間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車輛,需向承租方賠償該日租金的1.5倍做為違約賠償金。

2、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逾期返還車輛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標準的1.5倍計收。

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為準)3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於保險責任免除範圍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和停駛損失。

第十條 擔保條款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個人簽字、單位蓋章)願為承租方提供擔保,如承租方發生違約行為,擔保方願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解除

1、因車輛狀況原因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未經出租方許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過3日,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並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並不返還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承租方擅自將車輛開出海南省區域。

(4)、從事其他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車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交接單》是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訴。

臨汾市貨運車輛租賃協議 篇25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閩 ___________車架號為___________ 車輛事宜進行友好協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車輛符合國家對租賃車輛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 甲方應提供狀況符合標準的車輛以及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並且告知車況,乙方應提供駕駛本和身份證明檔案,雙方驗證後留影印件備存。

第三條 租賃期限

該車租賃期限自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 日止。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標準由雙方約定。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第六條 違約責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甲方有權按國家標準收取修車費,租期屆滿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報案處理,乙方不得將車輛用於從事非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回收車輛;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特別約定:如還車一週後無違章記錄,押金如數奉還,否則,有甲方多退少補。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且協助處理。

第九條 注意事項:一天24小時,一個月計30天;超時,超公里需要另外計費;超過3個小時計半天,超過6個小時計一天;還車時油量必須同交車是一致,否則需另補油費。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雙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

臨汾市貨運車輛租賃協議 篇26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協商,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甲方將20xx出租給乙方,租期為一年,自出租開始時間起至出租結束時間止。(租金:7萬元整)乙方在租賃期內應履行以下條件。

一、定金為人民幣貳萬元整(¥20000)。00元)。

二、每月第一個月租金6200元,其餘每月5800元。

三、乙方租金必須在每月10日前支付給甲方。如果乙方未按日支付租金,甲方有權收回車輛,終止合同,拒絕退還押金。

4.甲方負責提供車輛的運營手續,但車輛檢驗、保險、二次保險、付款、修理費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負責。

5.乙方不得酒後駕駛車輛。如甲方發現類似情況,乙方應立即解除合同,押金全額扣除,不予退還。

不及物動詞交通事故、盜竊搶劫、車輛火災、死亡等一切事宜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七.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隨意轉租或損壞車輛的任何部分。當車輛來更換機油時,必須更換。如有違反上述事項。甲方將終止合同,押金不予退還。

8.甲方將車輛交付給乙方時,車輛狀況良好,無碰撞部位,四個輪胎狀況良好,車輛任何部位狀況良好。乙方歸還車輛時,必須與甲方當時交付給乙方時相同。如有錯誤,甲方將從保證金中扣除作為賠償。

九.如乙方逾期未租車,甲方應扣除全部押金作為賠償。

X.國家所有政策與乙方無關..

XI。乙方發生交通事故、碰撞、車輛損壞等情況,應使用原廠配件進行維修,如有差異,按原價從押金中扣除。

十二、乙方必須繳納健康險、商業險,每年的'保險金額都在30萬元以上,汽車客運險,如果不繳納這些保險,後果自負,甲方將自行處理。

十三.乙方違反上述條件,甲方有權立即解除車輛合同,押金不予退還。

1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一份。乙方違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

甲方(公章):_ _ _ _ _ _ _乙方(公章):_ _ _ _ _ _ _ _

法定代表人(簽名):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