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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店租賃合同

欄目: 租賃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64W

便利店是位於居民區附近,指以經營即時性商品為主,以滿足便利性需求為第一宗旨,採取自選式購物方式的小型零售店。那麼簽訂便利店租賃合同需要注意什麼呢?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便利店租賃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便利店租賃合同
便利店租賃合同範文一

甲方: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負責人:

地 址: 聯絡電話: 乙方:

住所地: 聯絡電話:

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第1條 租賃物

1.1 甲方同意將座落在 的1間便利店(建築面積約裝置租賃給乙方經營管理,具體店內設施詳見本合同附件《便利店附屬設施、裝置清單》。

1.2 附件《便利店附屬設施、裝置清單》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解除或終止時向甲方交還店內設施、裝置時的驗收依據。

1.3 在本合同簽署前,乙方已現場詳細檢視過該租賃物,對租賃物的狀況已完全清楚並同意按現狀承租,乙方同意按照現狀承租上述便利店及店內設施、裝置(以下合稱“租賃物”)。 第2條 租賃期限及用途

2.1 租賃期限為1年,自20xx 年 01 月01日起至20xx 年 12 月31日止。在該期限內乙方可對租賃物業進行裝修、裝飾,使其符合乙方正常使用之條件。 2.2 若遇甲方加油站便利店政策發生調整或國家、政府政策變更的,甲方根據需要可提前解除本合同而不需承擔違約責任,但須提前十五日通知乙方。 2.3 乙方租用上述租賃物僅用於經營便利店之用途。乙方如果將租賃物用於其他用途的,須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並且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及相關加油站的規章制度。 第3條 租金及其他費用

3.1 乙方每月需向甲方支付租金¥ 元,於每月20日前向甲方支付。 3.2 履約保證金

3.2.1 在本合同簽署之日起五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0元的款項,作為乙方忠實履行本合同的履約保證金,在合同期限屆滿乙方未違反本合同約定時,甲方返還乙方履約保證金且不計算利息。

3.2.2 在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甲方損失或甲方額外支出的,甲方有權履約保證金中扣減相應金額款項。

3.2.3 在甲方按約扣減相應履約保證金款項,致使甲方所持履約保證金的數額少於本合同約定的數額時,乙方須在接到甲方要求時起三日內將履約保證金補足。

3.3 其他費用

3.3.1 乙方自行負責招聘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按照相關規定承擔員工工資、社會保險等費用。

3.3.2 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各項便利店的經營性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通訊費以及人工費等。

3.3.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4條 雙方權利義務

4.1 乙方在租賃期間應做好環境衛生、防火、治安、消防安全等工作。如果因乙方原因發生火災等意外事故或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和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包括直接經濟損失及間接經濟損失。

4.2 租賃期間,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乙方在租賃期內所發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4.3 乙方應合法使用租賃物,辦理相關政府部門要求的經營所需要的所有證照並承擔相應費用和應繳納的各項稅費。不得在租賃場所內從事與國家法律法規相違背的一切經營活動,否則,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全部賠償,包括直接及間接經濟損失。

4.4 本合同簽訂前,甲方已向乙方遞交了租賃物所在加油站的所有各項管理制度和規定。乙方承租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和加油站內的各項管理制度、規定以及乙方不時修訂的加油站各項管理制度和規定。對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及加油站各項管理制度和規定而導致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包括直接及間接經濟損失。

4.5 乙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租賃物範圍內經營,不得影響甲方加油站正常經營活動,且必須遵守甲方加油站安全管理規定,不得在經營場所內吸菸、明火作業或進行其他危及加油站安全的活動;否則乙方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包括直接及間接經濟損失。

4.6 乙方作為該租賃場所經營管理的責任人,其應對承租、經營租賃物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行為承擔全部責任,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所招聘的員工、乙方代理人等。

4.7 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甲方關於便利店規範管理的情況進行指導、檢查並提出改正意見,乙方應予接受。乙方的商品擺放整齊有序、美觀,並不得影響加油站整體形象。乙方已知悉甲方關於便利店規範管理的要求,並作到收銀員統一著裝,得體大方、經營場所衛生整潔、商品擺放整齊有序。

4.8 甲方有權知道乙方所經營管理的便利店的經營情況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情況。乙方應當每週、每月按甲方要求提交一份便利店的經營情況,包括但不限於營業收入、費用成本支出、利潤等內容。乙方應如實提供所經營管理的便利店的經營情況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情況。

4.9 甲方及上級公司有權對重點商品統一安排商品供應,不定期更新重點商品目錄,組織開展營銷活動,乙方應按照甲方推薦的商品目錄進行採購,接受、參與甲方組織的營銷活動。在推薦商品目錄之外,乙方可以自行採購適銷對路的商品,但應保證商品質量。乙方應按時與供應商結算貨款。

4.10 乙方應當無條件履行甲方及上級公司與各合作公司簽訂的統一銷售合作協議/合同中約定便利店的任何義務和責任,享有價格優惠、付款期限和信用額度等利益(具體的優惠等以甲方通知的為準)。若因乙方違反統一銷售合作協議/合同約定的關於便利店的任一義務或責任的,造成甲方及上級公司任何損失(包括但不限向對方當事人應承擔的違約金/賠償金或甲方代為墊付的任何費用/款項)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使甲方免受損害。

4.11 乙方對便利店商品的數質量負全責,確保不銷售假冒、劣質商品,保證商品的截止日期正確顯示,不得銷售任何過期的產品,不得銷售“三無”產品,不得銷售不符合產品質量標準的產品。

4.12 乙方應運用合法的商業途徑和公司政策,努力提高便利店的營業額和利潤,完成甲方下達的銷售目標。 4.13 租賃期內,因本合同項下經營設施不可歸責於甲方的原因造成的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應當承擔一切行政責任和損失賠償責任。 第5條 租賃物的裝飾、裝修、維護與修繕

5.1 除租賃物內已有裝修和設施外,乙方如要對租賃物進行裝飾或要求重新裝修或變更原有設施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按規定向有關部門辦理申報手續後的,方可進行。

5.2 乙方在租賃期內有義務愛護並妥善保管租賃物,如發生租賃物損壞、損失等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5.3 該租賃物的維護與修繕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和本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的外,均由乙方負責,並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費用。乙方應定期對便利店和設施進行維修、保養。

第6條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終止後租賃物及裝修的歸屬及返還

6.1 租賃期滿或本合同解除、終止後,便利店內可搬動物品(屬甲方的除外)乙方可自行搬走,不可搬動的或者拆除會影響房屋結構或整體美觀的,無償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對裝修部分予以補償。

6.2 在租賃期內,如乙方未經過甲方同意進行了裝修或改造,則甲方有權要求恢復原狀,若因此導致甲方損失,乙方還需另行賠償。

6.3 租賃期滿或本合同解除、終止後三日內內搬離租賃場所,並將租賃物按照出租時的原狀交還甲方。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便利店附屬設施、裝置清單》上簽字蓋章。租賃物交還前的清理工作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6.4 乙方逾期搬離租賃場所或將租賃物按照出租時的原狀交還甲方的,甲方有權自行收回租賃物,乙方遺留在租賃物的物品視為廢棄物,甲方有權隨意清理、處置,且清理、處置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佔用租賃物期間的租金按租賃期間租金的五倍計算。 第7條 違約責任

7.1 在合同簽署後,雙方均不得無故單方解除合同;否則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相當於_4_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7.2 乙方存在或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違反本合同論,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且有權選擇要求乙方支付相當於4個月租金的違約金或者要求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直接及間接經濟損失:

7.2.1 擅自改變租賃用途的;

7.2.2 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租賃物轉租、承包的; 7.2.3 利用租賃物從事違法活動的;

7.2.4 乙方銷售假、冒、劣質和過期商品的;

7.2.5 乙方未報、瞞報或少報銷售額的,包括但不限於乙方銷售商品不入或少入帳及帳外設帳等行為;

7.2.6 乙方應按甲方及上級公司的要求及時與供應商結算貨款,若乙方未按時付款,且供應商催討後仍不付款而甲方及其上級公司承擔了連帶付款責任的;

7.2.7 乙方連續三個月或累計五個月完不成甲方下達銷售目標的; 7.2.8 乙方其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約定。

7.3 乙方逾期交付(或補足)租金或履約保證金或本合同約定其他費用,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年租金萬份之五的違約金;逾期時間超過30日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且有權選擇要求乙方支付相當於4個月租金的違約金或者要求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直接及間接經濟損失。 第8條 其他條款

8.1 若遇國家徵用、拆遷租賃物造成乙方無法繼續經營的,本合同即告自然終止。乙方投資建設的建築物、裝置、設施歸甲方,且不予補償。

8.2 若遇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雙方財產損毀或部分損毀,損毀的財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若因此造成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即告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8.3 就本合同發出的通知應按本合同上所註明各方的住所地進行寄送,通知應以書面作出;如果合同各方的住所地有變更,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按原住所地發出之通知仍視為已實際寄送。

8.4 因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進行協商。協商不成時,雙方選擇按以下第__8.4.2_____項執行: 8.4.1 提交福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8.4.2 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5 本合同一式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附件:《便利店附屬設施、裝置清單》

甲方: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約地點:福建泉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附件

便利店附屬設施、裝置清單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便利店租賃合同範文二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共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自有房屋的一部分租給乙方作為營業之用,現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出租房屋的位置,範圍及面積。

乙方租用甲方的房屋位於寧鄉縣玉潭鎮春城南路328號第一層(不含車庫)

二、乙方租用甲方房屋經營

三、租期,自 年 月 日交房起至 年 月 日止。 以後每年遞增 %,房租提前半個月支付。期滿後,如果乙方退租或甲方提出要另行出租,雙方均提前兩個月通知對方。 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原承租方。

四、租金為一年總額: (¥ )。 交房之日付 (¥ ),租金一年一付,如果不涉及相關費用,押金在終止租賃時退還乙方

五、租用房屋所支付的衛生、水電、租賃稅及各項相關費用,由乙方向各部門按期足額繳納。否則:如給甲方帶來影響,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之前已收取的租金、押金不退。

六、乙方對房屋進行裝修,不得損壞牆體及水、電等設施,乙方不得擅自變更經營專案或轉租所租房屋。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押金不退。合同終止時,乙方不得損壞室內原有裝飾及牆體結構。甲方不承擔乙方所有裝修費用。

七、乙方應注意水電安全,如因使用不當或人為因素給甲方造成災害及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部分責任。乙方自己的財務,由乙方自己保管,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八、以上協議,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如有一方違約,依法承當相應責任。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便利店租賃合同範文三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三亞亞龍灣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亞龍灣凱萊仙人掌度假酒店

聯絡電話: 0898-88568866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聯絡電話:

本酒店便利店租賃合同(以下簡稱租約)根據中華人名共和國法律和本酒店有關規定,在雙方互惠互利的原則下制訂,租約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位於酒店M層大堂便利店(約 平方米),從 年 月 日至年月日止,租給乙方營業使用,如甲方對便利店進行更新改造重新規劃,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如到期雙方未提出異議,視為合同延續一年。

二、經營範圍:場地只限用於經營工藝品。

三、乙方不得超出以上經營範圍,同時不能和酒店經營或出租的商品有牴觸,若違反,甲方有權收回經營地點,不另行賠償;甲方有義務保證乙方的經營不受侵犯。

四、所有的產品明碼標價售賣,不能欺詐客人,如有投訴,按酒店處理程式處理。

五、甲方只提供場地,其餘裝置設施、人員福利由乙方自行解決。

六、租金每月6000元(六千圓整)包含水電費,每月5日之前結算。

七、發票由乙方提供,工商稅金由乙方全權負責。

八、乙方向酒店承諾以下各項

1、如客人用信用卡和掛房帳結算,則有甲方代收,甲方向乙方收取消費額5%的手續費。

2、營業時間在早上至晚上之間。

3、乙方如欲更改場地的裝修或懸對外宣傳的廣告物品時,必須事先得到酒店書面同意後,才可進行,否則按違約處理。

4、乙方必須維持承租區域的整潔和完好,並承擔租賃區域的一切維修費用。

5、乙方要高度重視消防安全工作,服從酒店的管理,不得將任何非法物品及易燃品帶入酒店。

6、員工要統一服裝,規範儀容儀表,按四星級酒店的服務標準為客人提供優質的服務,統一由酒店管理。

7、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不得利用承租範圍任何部分從事不合法或不正當行為,否則責任自負,不得牽連甲方。

8、乙方的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酒店管理人員的協調管理。

9、該承租範圍不得分租或轉租。

10、如非因酒店有關人員的人為疏忽而造成租戶任何財務損壞或損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擔。

九、甲方向乙方承諾以下各項

1、乙方每月可在本酒店購買飯票解決員工的膳食問題,飯票價格按每餐元/人執行。

2、乙方員工可乘坐酒店員工班車。

十、押金

在該合同簽訂後的七天內乙方應付給酒店人民幣1萬 元整作為租用押金,合同期滿或經雙方友好協商提前終止時,如乙方已付清所有押金,並遵守合同的規定,甲方將退回押金,但不付任何利息,押金不可以用作租金交付。

十一、違約責任

乙方如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甲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從押金中扣除損失費用。

十二、合同終止

1、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合同,如有單方不履行者,守約方追究違約方責任,並處以罰款貳仟元給守約方。

2、如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提出提前終止此合約時,必須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終止方需負責對方三個月租金的經濟損失。

十三、續約

1、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約權,但乙方應於租約屆滿時提前三個月向甲方發出續約的書面通知。

2、乙方如不續簽租約,本合同至年月方必須搬出酒店,逾期不搬屆時將按酒店酌情制定的租金標準計算場租,並需賠償酒店一切有關損失。

十四、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商定後另行補充,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其內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簽字地點: 簽字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