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為加強空閒土地資源的充分利用,提高土地的綜合效益,更好地為國家經濟建設服務,現甲方決定將位於雲南省晉寧縣(小寨村望鶴山)畝空閒土地出租給乙方使用,經乙方考察後決定承租。為保障租賃雙方的合法權益,現雙方在公平、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坐落在雲南省晉寧小寨村望鶴山的 畝空閒土地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自願承租該塊土地。
第二條:上述土地的概況;該土地為空閒地,地上有平房9間,半成品房(危房)3間及圍牆內空地。該地的四至為南臨 ;北臨 ;西臨 ;東臨 。
第三條:租賃期限:自 20 年 5 月 1 日起至 20 年 4月 30 日止,租賃期限共計 5 年。
第四條:租賃用途:甲方同意乙方在上述土地上建造 瀝青拌合站及附屬設施、,允許乙方建職工住房。
第五條:甲方應保證乙方能夠在該土地上從事上述租賃所述之用途,若因國家政策或其它原因,乙方不能為上述租賃用途,甲方應全額退還乙方所支付的租金,並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租金及租金交付方式:上述整塊土地年租金為人民幣 每年。5年租金分兩次支付,在_年5月30日前支付 元,_年8月1日前再支付 元。
第七條:租賃物的交付時間:甲方應於_ 年 4 月 10日前將上述土地交付乙方使用。甲方將上述土地交付乙方時應為乙方提供滿足該宗土地用途所需的水、電、路等基礎設施。乙方在經營中所產生的水、電等費用由乙方按正規收費標準交付,甲方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
第八條:甲方應為乙方正常使用上述土地提供必要的條件,包括與地方政府和村委會等協調,保證乙方車輛、物品、人員(包括乙方客戶車輛、人員)能隨意來往土地,不受任何第三人的限制和阻擋。若乙方在經營過程中與地方政府或第三人發生糾紛,甲方應出面協調、處理,維護乙方的權益;但環境保護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九條:甲方在簽訂本協議時應向乙方出示上述土地的平面圖。
第十條:乙方對上述土地享有完全的經營權和收益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承擔除租金外的任何費用。
第十一條: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提前收回該宗土地,若甲方提前收回該宗土地,甲方應全額退還乙方所支付的租金並按收回時的價格補償乙方的投資。
第十二條:在合同期限內若遇國家徵收、徵用上述土地,除土地部份的補償歸甲方外,其餘地上建築物及附屬物的補償歸乙方所有。
十三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按時收取租金的權利;
2、監督乙方使用租賃物的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保證所出租的土地產權清晰且無任何爭議。
2、保證出租行為的合法性
3、按時交付租賃物的義務;
4、保證該宗土地無限制權利的行為;
5、保證在簽訂本協議時第三人無優先承租權;
6、應由出租方承擔的其它義務;
(三)、乙方的權利
1、正常使用租賃物進行經營的權利;
2、獨立經營、自負盈虧的權利;
(四)、乙方的義務
1、按時交納租金的義務;
2、獨立承擔債務、稅費、水、電等費用的義務;
3、其它應由承租方承擔的義務;
第十四條:甲方應在簽訂本協議前終止與第三人有關該宗土地的一切合同關係。
第十五條:合同的終止、解除條件:
(一)、雙方協議解除;
(二)、合同期滿自行終止;
(三)、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終止(如:地震、戰爭等);
(四)、因一方嚴重違約,守約方有權選擇終止;
(五)、其它條件導致合同終止;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本合同簽訂後雙方應全面履行,若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承擔 180000元的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彌補所造成的損失,不足部份仍需賠償。
第十七條:爭議的解決:本合同簽訂後在履歷行過程中產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本協議簽訂後若有不明事項,雙方可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本協議至雙方簽名、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
第二十一條:雙方簽名、蓋章: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甲方受 (發起人姓名)等村民委託,將 (流轉土地地名)等地的土地,租賃給乙方從事 (經營專案名稱)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達成如下條款:.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長不超過第二輪土地承包期限.
二,出租土地的地界,面積
本合同租賃土地為 一帶,東至 為界,南至 為界,西至 為界,北至 為界.總面積為 畝,其中:田 畝,土 畝.
三,土地租賃費用及支付方式,時間
土地租賃費:按田 元/畝,土 元/畝計算,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整.土地租賃費,用人民幣支付.乙方每年 月 日前付次年租賃費,根據甲方提供的有效票據和賬號,轉帳支付給甲方.土地租賃費按實物支付,明確折價的時間和標準.
四,土地交付時間
甲方於 年 月 日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⑴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出租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收回出租的土地.
⑵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①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②荒蕪土地的,破壞地上附著物的;③不按時交納土地租賃費的.
2,義務.
⑴及時提供出租土地,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解決或調解用路,用水,用電,用氣等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⑵現有本宗土地上的雜木,劣雜果樹及附作物的處理辦法.
⑶現有本宗土地上的墳墓由主人在改土動工前由甲方完善整理好.以後若確需在本宗土地上埋新墳,必需事前,經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後實施,並且一墳不能佔兩個檯面,所損失的 作價賠償,所佔土地面積按實減除租金.所有的墳墓在燒香,管理時不得損害檯面,果樹,設施等,否則加數倍賠償.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在受讓的土地上,擁有相關的生產經營權,產品處置權,收益權.
2,義務.
⑴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出租費,對出租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出租的土地進行有效保護,不能依法保護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⑵乙方將承租的土地採用轉包,轉租或入股等形式再流轉的,應與甲方協商,並經甲方同意後,方能實施.
七,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生效後,國家對該宗土地的扶持資金,除應由農戶個人直接享有的以外歸,明確歸誰.
2.承包期屆滿後,園內的建築物,設施,果樹處理辦法要寫清.
3.由於 成熟季節的差異性,承包期屆滿最後一年,在 月 日前 還未成熟,實行乙方繼續管護至當年果品成熟採收後為止,是否計租金要明確.
4.該宗土地本屆租用期滿後,按照國家政策,根據市場行情,重新商定租賃費標準,但乙方有優先續承租權.
5.乙方違約,造成合同不履行時,或合同期滿後,土地上的附著物和構建物(要明確怎樣處理 可由甲方處置或限期由乙方清除);
6.在承租期間,如遇國家徵用土地,則土地安置補償費歸甲方及原承包農戶享受;附屬物,配套設施及在土附作物等補償費歸乙方所有.同時按照徵用土地的實際面積,乙方減少相應土地的承租費.
八,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一方違約,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值款總額的20%違約金.
九,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出租合同發生糾紛,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村委會,鎮人民政府農村承包合同管理委員會調解,不同意調解或調解達不成協議,可向區農村承包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村,鎮農村土地管理部門備案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鑑證單位及人員:
簽約時間:年月日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自願將位於面積_________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農用耕地承租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東起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為_______________。
2、承租形式:_______________。
三、土地的承租經營期限
該地承租經營期限為年,自年至年。
四、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租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________元,承租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上年度的承租金。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六、合同的轉租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過甲方同意,不得將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否則甲方可以不經乙方同意,解除該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3、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徵用該土地,本土地租賃合同自行解除。乙方需按照實際承租的天數向甲方交納未支付的租金。甲方根據乙方農作物的實際生長情況,按照相關的補償標準給予乙方相應的青苗損失補償。如乙方在解除合同後不支付租金,甲方有權在給予乙方的補償費中予以扣除。
八、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轉租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租合同不能履行,給轉租後的承租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出租方:(簽字)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簽字)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物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上海市奉賢區奉城中心鎮 號的房屋 棟 間,建築面積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平方米,型別___,結構等級___,完損等級___,主要裝修及裝置_______,及其周圍土地________平房米出租給乙方作酒店使用。房屋基本狀況如下:
1、房屋結構為________,副房結構為:____________
2、房屋權屬證號: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3、該房屋平面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產權及土地使用權證影印件見本合同附件二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8年,甲方從20xx年4月1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20xx年3月30日收回。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 租金和定金。
甲乙雙方議定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3月30日的每年的租金為人民幣陸拾伍萬元整(¥650000)。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3月30日年租金為人民柒拾壹萬伍仟元整(¥715000)。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3月30日年租金為人民柒拾捌萬陸仟伍佰元整(¥786500)。 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3月30日年租金為人民捌拾陸萬伍仟壹百伍拾元整(¥865150)。乙方在2月22日交納給甲方定金________ 元。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稅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製的收租憑證。
第四條 交付房屋。
甲方應於20xx年4月1日之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裝修使用。
第五條 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裝置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因使用需要,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裝修期間自20xx年4月1 日至20xx年6月16日房租免費,裝飾物及裝置的所有權屬乙方。
第六條 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及義務:
1、 甲方應保證房屋權屬清晰,主體結構完整,出租房屋己取得共居人同意,該房屋沒有權屬糾紛,所提供附屬裝置與《附件一,二》所列專案相符:
2、 因乙方在租賃期間出現違法、行為並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享有索賠權力;
(二)、乙方權利義務:
l、合同簽定後,乙方擁有受法律保護的物業使用權:
3、應甲方原應耽誤乙方使用的,乙方享有索賠權力。
第七條 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本合同自動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壹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如甲方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
2、乙方違約放棄租房的甲方沒收訂金
3、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4、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5、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6、其他違反政府相關管理規定或行政職能機關法令法規的行為。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終止合同,所造成的損失全部由甲方承擔:
1、擅自變更租金的;
2、擅自將房屋再轉租給第三方的甲方賠償給乙方人民幣十萬元整。
3、房屋權屬出現糾紛的;
4、房屋主體結構損壞,不能再使用的;
5、未經有關部門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
6、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甲方賠償給乙方人民幣十萬元整。
7、甲方未履行第四條約定的有關條款的,延時交房賠償乙方 元。
8、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第九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終止: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宣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定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定前,本合同仍然有效。若出現不可抗力因素,而導致甲、乙雙方無法繼續履行租賃合同,本合同自然終止。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定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合同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決定,甲方同意將自己享有使用權的部分土地
出租給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 的土地(該土地的具體情況見附件說明) 畝租給乙方作為商業用地。
二、租賃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以公曆為準)本合同期滿後,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
三、甲方應保證本宗土地上的水、電等基本設施完整,確保該地的水電設施等能滿足乙方生產經營和生活需要,甲方有義務幫助乙方協調同水、電提供方的有關事宜,但具體收費事宜由乙方與水電的提供方協商,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未盡本條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四、合同期間,租賃土地不得擅自收回。提前收回土地,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當於自土地收回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土地租金(按天計算)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乙方帶來的其他損失。
五、乙方可以在該租賃的土地上建造房屋、廠房等生產、生活需要的建築物,該建築物的所有權歸乙方。
六、乙方可以將本宗土地使用權轉租,但必須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七、乙方租用期間,有關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國家行政收費,按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負擔。
八、本宗土地前 年的租金為 元/平方米, 年租金總計 元,前三年由乙方於每年 月 日支付 元給甲方,餘下的 元由甲方在 年 月 日一次性付清。後幾年的租金根據市場情況可以作適當調整。如逾期交納租金,乙方除應補交所欠租金外還應向甲方加付相當於當期銀行存款利率的利息。
九、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稅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製的收租憑證。無合法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甲方如向乙方收取本合同約定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十、甲方對該宗土地的使用權負有瑕疵擔保義務,即須確保對該宗土地享有完整的使用權,如果因為該宗土地的權屬問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負全部賠償責任。
十一、如果因政府政策或第三人等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相關補償或賠償金優先用於補償乙方損失,補償範圍和標準由甲乙雙方根據土地的建築物,構築物和附著物的價值及租賃期限的餘期等因素協商確定,協商不能確定,由雙方認同的價格評估部門確定,餘下的由甲乙雙方協商分配。
十二、本合同終止後,如果雙方不再續訂合同,乙方在該宗土地上的建築物的處置可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則由甲方受領並向乙方支付按市場價折舊後的對價。
十三、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或簽字)
乙方(蓋章或簽字)
年 月 日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充分利用村集體土地資源,加快村民致富奔小康步伐,經黨員及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並經後村鎮人民政府同意,甲方公開招標,乙方中標,甲方將村西嶺發包給乙方用於發展茶葉,雙方就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乙方租賃物件的名稱、位置、面積:
1、名稱:。
2、面積: 畝。
二、承包期限及起止日期
承包期限15年,自年至年日止。
三、承包用途:
1、乙方租賃土地只能用於茶葉合作社經營。
2、乙方必須保護好現有資源,不得破壞,不得水土流失,乙方不準進行賣、運沙土等掠奪性生產活動。
四、承包費及繳納:
承包費每五年一付,每畝每年600元。
五、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按照租賃合同使用土地。
2、甲方有權按照租賃合同收取租賃費。
六、甲方義務:
1、甲方有維護乙方承包土地治安秩序的義務,教育村民維護乙方承包土地生產秩序和治安秩序,確保乙方正常生產和生活。
2、甲方應保證乙方現有進出道路暢通,並無償使用。
村民有破壞和堵截的現象,甲方應協調處理,如不及時處理,造成乙方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3、承包期間,甲方保證乙方無償利用附近水庫的水源,乙方承包地內的水源由乙方管理和使用。
4、甲方保證乙方生活所需照明用電,乙方需用動力電,由甲方協調供電部門解決,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權利:
1、租賃期內,乙方對所租賃土地享有使用權,自主經營權,在租賃範圍內有權根據需要建造相應的設施,擁有地上附著物的所有權。
2、承包合同期滿後,如果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甲方可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給乙方。
3、租賃期內,如遇國家或者地方政府徵用土地,對被徵用部分因此所產生的土地所有權賠償歸甲方,在所相應減少的承包期內地上附著物賠償歸乙方,甲方退還乙方所徵面積的承包費本息。
4、租賃期內,乙方享有國家扶持優惠政策待遇。
八、乙方義務:
1、乙方按合同使用土地,開發建設、經營,不得由國家的現行政策、法規相違背。
2、開發建設期間需用勞工,同等條件下優先僱傭甲方村民。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甲方:後村鎮山西頭村村民委員會(章)
甲方法人代表(簽章):
乙方(簽章):
20年月日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賃範圍
甲方將該土地約___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出租給乙方使用(租地面積以實際丈量為準,墳地除外。)。
二、租地界址 。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三、租賃期限、租賃金額及支付辦法:
1、租賃期限為 年,從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租用該地的面積、金額:該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年租金為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壹年的租金總額為___________元。
3、付款方式:租金的交納采取按年支付的方式,由乙方於每年的_____月 ___日交納給甲方 。
四、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合同簽訂後,甲方應在五天內將乙方租用土地的界址範圍處理清楚,以利於乙方使用。
3、如因乙方使用該塊土地而引起的村民糾紛和相鄰權等問題由甲方負責解決。
4、租賃期內,甲方人事等其他的任何變動不會影響此協議的執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響協議的執行。
五、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向甲方交納租金。
2、乙方在承租期間,擁有該地的自主使用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經營。
3、乙方在承租期間內,可同他人聯營,可轉租他人經營,但租賃期不超過協議期限。
4、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5、承租期滿乙方有意續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五、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照約定向甲方交納租金。如逾期交納租金30日以內,乙方除應補交所欠租金外還應按日向甲方支付年租金千分之一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日,甲方有權和乙方協商解除合同,乙方應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十五的違約金。
2、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任何理由影響該協議的執行。否則,乙方有權拒付租金並不承擔違約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在使用該土地過程中引起的村民糾紛和相鄰權等問題由甲方負責解決。在問題解決前,乙方有權延付租金並且不承擔違約責任;如果因此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實現,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且不承擔違約責任。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如果因國家其他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雙方均可解除合同,並且不承擔違約責任。若因國家政策調整或徵收該地建設開發,土地徵地款屬甲方所有,乙方享受地面附著物賠償費及青苗補償費。
5、承租期間若是發生土地使用權屬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六、承租期滿若不再續租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的,乙方自行處理租地範圍內的一切設施,把地交給甲方。
七、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編號:
甲方(轉包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場地承包經營租賃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地點、面積、承包期限及用途
1、甲方將自己承包及開荒所得的耕地,坐落在縣 畝,土地地名:。
流轉(發包)給乙方從事現代農業(含旅遊、觀光農業)及其它農業生產經營使用。
交地時間:20__年 月 日前。
2、承包期限年:從年月日起至
3、土地用途:現代農業(含旅遊、觀光農業)及其它農業生產經營使用。
二、土地承包費用及承包費繳納方式
甲方的耕地通過以下方式取得:以家庭承包方式及開荒所得的耕地。
1、承包費用:
土地租金20__年至20__年月每畝1100元/年,20__年至20__年 月每畝 元/年,20__年 月至20__年 月每畝 元/年,20__年 月至20__年 月每畝 元/年,20__年 月至20__年 月每畝 元/年,20__年20__年元/年。
2、繳納方式:
每一年交一次,一次性交清一年度,第一年先交租金後經營,第一年租金在簽訂合同後五天內付清第一年租金;第二年起乙方在每一年的2月1日。
3、如因甲方的銀行帳戶查封、凍結、拒收等原因,造成乙方無法按時足額支付承包金的,乙方不承擔責任。如甲方的銀行帳戶發生變動,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如因此造成乙方逾期支付承包金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供場地給乙方經營,不得隨意終止。甲方不得干涉和破壞乙方正常的生產與經營活動,不得重複將場地租賃給第三方。
2、甲方必須保證所承包土地不存在權屬,甲方出租地內不能有新葬墳墓,如出租前已經有墳墓的,測量地時不計入測量面積內。
如果在出租地內有新葬墳墓而甲方不提前通知乙方,造成乙方在耕地內正常耕作過程當中,挖到耕地地底下的墳墓,所造成的損失和影響,由甲方全部承擔。
3、乙方經營期間因權屬糾紛問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部賠償責任,投資的總金額三倍賠償,並雙倍退還當年已交付的土地承包費。
4、甲方確保公路到乙方承包地車輛進出通暢,不設卡不收費。
5、甲方需協助乙方安裝供電、供水工程涉及事宜,辦理農業用電開戶申請等手續,費用由乙方負責。
6、甲方負有主要責任與乙方一起做好周邊環境治安工作,包括原承包場地不得讓其他人侵佔等。
7、甲方應及時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規定辦理有關批准報備工作。
8、甲方有義務協調好村民的關係,共同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承包土地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自主生產經營使用權及產品處置、收益、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乙方有權在所承包場地上經營除國家法律、法規禁止外的所有作物,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經營行為。
2、乙方有權在承包地內重新進行場地統一規劃使用(包括生產房子、生活建築、蓄水池、排水溝、打包棚、工作路、鑽探地下水井、拉電、立杆、貨車通道、生產經營、搭建臨時性房屋等)。
3、租賃期間,如遇到政府開發徵收、佔用土地,青苗補償和投入建設的地上附著物賠償款歸乙方所有,土地補償收益歸甲方所有。
4、為保證生產經營正常執行,乙方需在場地內建房子、挖水池、鋪沙石路。
5、合同承包到期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6、承包期滿後,若乙方不續承包,則地上附著物如房屋水電設施裝置等固定設施由乙方自行處理。乙方負責清理並保證恢復原耕地。
7、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各種支農政策補貼和服務。
五、宣告與保證
1、甲方保證承包給乙方的場地,地界清晰、無爭議,保證無第三方干擾乙方的經營、使用權。
2、甲方簽訂本合同前,已徵得全部家屬的同意,是甲方全部家屬的委託。保證無甲方群眾或繼承人對合同提出任何異議。
六、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2、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3、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4、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七、共同約定
1、承包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土地承包價或以其他方式干涉乙方的生產、生活和經營。
2、承包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攤派任何費用。
3、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一致以書面形式作為合同的附件執行。
4、不因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變更而影響本合同的履行,也不影響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八、違約責任
1、甲方保證該土地權屬無糾紛,如因場地權屬糾紛造成損失的,甲方須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3、以上合同條款,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如需更改合同內容,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補充條款方可實行。如有違約,違約方要賠償守約方經濟損失,按實際損失三倍賠償。
九、爭議的解決
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由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訴訟至簽約地的人民法院。
十、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鑑證單位: 鑑證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自願將位於,面積_________畝農用耕地承租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東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具體以合同附圖為準)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
2.承租形式:家庭承租經營。
三、土地的承租經營期限及承租金交付
該地承租經營期限為___年,自___年至___年。每年租金為___元/畝,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一次性向甲方支付___年的承租金,共計人民幣___元。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五、合同的轉租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將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人,無需徵得甲方同意。
六、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3.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徵用該土地,本土地租賃合同自行解除。甲方應按照實際未履行的承租期限返還乙方已支付的承租金。同時甲方還應支付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各種建築設施的費用,並根據乙方承租經營的年限和開發利用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4、本合同期滿,如繼續出租,乙方有有權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簽訂未來承租合同。
七、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照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額的___%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本合同轉租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租合同不能履行,給轉租後的承租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出租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租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承租)
為保護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規範農場管理和承包土地栽種、養殖、經營行為,按照維護現有設施、資產、保值優先的原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第一條農場的使用管理
為對農場進行科學、合理、統一、嚴格管理,乙方租賃甲方的全部裝置、資產設施、地上栽植物等產權永久歸甲方所有。允許乙方自主決定栽植品種和經營方式,以市場為導向,充分提高農場產出效益。
第二條租賃農場面積、位置
甲方租賃給乙方耕地位於朱碌科鎮村,總面積約畝,四至界限分別為(以實際標註為準)。
第二條租賃資產清單
雙方共同清點乙方租賃甲方的全部裝置、資產設施、地上栽植物、建築物、附屬物,及地下工程等產權物,設立清單,共同簽署。
第四條 保證維修及保證標準
第五條租賃期限、租賃費用的數額和繳納方式
租賃時間共年,從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如遇國家政策性調整,另行議定。
按照先繳費後使用,繳納租賃費,
第六條租賃期間乙方全部投入構建的固定設施的,甲方不增收租賃費,
第七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發包農場所有產權物行使租賃權、監督權。
2、有權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約定維護的裝置、設施、和地上物。
3、制止乙方實施損害農場資源和全部產權資產的行為。
4、依據租賃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賃費。
5、在租賃期終止後,有權提出新的租賃標準,選擇確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賃期間,國家各類惠農支農政策以甲方作為受益主體,但政府另有規定的除外。
7、維護乙方相關合法權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對租賃的農場農業資源經營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如在租賃期內對所租賃的農場裝置、設施、地上栽植物有使用權。對承包後改造形成的資產如新栽植樹木、水利設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設的,在租賃合同到期後享有處置權
2、乙方對農場可依據市場需求,自主安排生產經營方式。
3、租賃期內不得對農場進行流轉,在租賃期滿後,同等條件下,對原租賃的農場有繼續租賃的優先權。
4、按本合同的約定繳納租賃費。
5、執行政府管理政策,保護和合理利用農地資源,防止沙化退化,不得越界經營,撂荒經營。
6、自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到管理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註冊規範的企業法人執照及相關手續。經營時要按照區示範農場標準進行建設。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間,除合同約定和國家、省及市政策調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的經濟損失,當事人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雙方無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確有必要變更或解除的,可以經雙方協商後,按照法律程式變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自行承擔或雙方協商解決。
2、乙方違約不按時繳納租賃費的,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
3、乙方違約私自對農場進行流轉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乙方有違反國家、政府農地管理政策行為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交由農業執法部門依法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乙方如果在規定期限內(7日內)不能辦理相關的企業規範註冊手續,在取消租賃資格的同時,按所繳納保證金的10%收取違約手續費。
6、乙方如果在年內不能達到區現行生態農業示範標準的,年租賃費按正常標準上浮30%收取。
第九條解決爭議的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解或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它事項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件:_________________農場租賃示意圖、設施、裝置、地上栽植物清單,
甲方代表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
本合同在如下當事人之間訂立。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滿足乙方 工程施工生產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雙方就甲方土地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土地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物及其用途
1、租賃土地位置: 市 區 路 號的土地,土地使用證號: 。(若有平面圖或位置圖、土地使用證則可作為附件)。甲方保證向乙方出租的土地系本人(本人與 共有)擁有完全所有權和使用權。(如果是共有,則尚應增加:已經經共有人同意,附書面同意宣告。如果是委託租賃,應有土地所有權人與受託人的委託協議書)
2、租賃土地面積:按 計 平方米。
3、本合同所租土地包括:[土地上的建築物、構築物、附著物等]。(具體可以附件的形式予以明確)
4、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土地主要用於: 。
第二條 期限及交付
1、租賃期限為: 年/月/日;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2、租賃期限屆滿,若乙方因生產經營管理的需要,要求繼續租賃時,甲方予以同意並延長租賃期限。
3、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甲方將租賃物交付乙方,甲方交付乙方的土地應達到或滿足的要求或標準為:
(1)
(2)
4、在本合同租賃期限屆滿之日起 日內,乙方將租賃物交還甲方,交還時除雙方另有約定外,雙方可選擇以下第種方式執行:
(1)乙方於土地上改造增加的添附物,若乙方不再需要時,則無償歸甲方所有。
(2)甲方要求乙方恢復基本的原狀(合理使用後的自然損耗不在此列)。
(3)向乙方收取恢復基本的原狀所需的費用。
(4)乙方於土地上改造增加的添附物由乙方折價給甲方。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
1、租賃土地每(年/半年/季/月/日)租金RMB 元(大
寫人民幣 萬 仟 佰 拾 元整)。
2、租金支付時間:
3、支付方式:
第四條 費用及稅金
1、於租賃期間,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須由甲方繳納的印花稅、登記費、公證費及與土地有關的稅項及費用,由甲方承擔。
2、租賃期間,租賃土地使用所產生的水、電、氣等有關費用及租金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承諾對租賃物擁有合法租賃權。保證不因任何第三方對所租土地主張權利而影響乙方的正常使用。
(2)依照本合同約定的要求,按時向乙方交付租賃物。
(3)負責辦理租賃土地所需有關手續,並承擔有關費用。
(4)負責支付由本租賃合同所產生的各項政府稅收。
(5)負責保證本宗土地上的水、電、暖等基本設施完整,並協調乙方與水、電、暖的提供方的有關事宜
2、乙方義務:
(1)在租賃期限內按照雙方約定的要求使用租賃物。
(2)依照本合同約定按期支付租金。
(3)在租賃期限屆滿 日內,將租賃物交還甲方。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
1、經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可以對本合同進行變更或解除。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租賃物予以轉讓或抵押等行為。
(2)乙方逾期 日未支付租金,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時間交付乙方租賃物。
(2)甲方不能按本合同規定的要求交付乙方租賃物。
(3)第三方對租賃物主張權利而影響乙方正常使用。
(4)非因乙方原因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損(毀)壞,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交付乙方租賃物,應向乙方支付租金總額的 %違約金。
(2)甲方不能按本合同要求交付乙方租賃物,應向乙方支付租金總額的 %違約金。
(3)甲方未經租賃物的所有權人或處分權人許可即出租他人之
物,或者租賃物因受其他物權的限制,致使乙方事實上不能對租賃物予以使用,按本合同租金總額的 %承擔違約責任。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其他義務,應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經濟損失。
2、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未交納甲方租金,應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甲方支付利息。
(2)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租賃物轉讓、抵押他人時,應向甲方支付租金總額的 %違約金。
(3)乙方逾期未交還甲方租賃物,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向甲方支付租金,造成甲方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方、乙方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需要徵用或徵收已租賃的土地及附屬設施,使甲方、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導致合同終止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天數摺合計算。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九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協商不成,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將該爭議提請 仲裁委員會,依據該仲裁委員會現有有效的仲裁規則申請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租賃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租賃合同及附件,合計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盡事宜,經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一:《租賃物交付情況記錄表》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土 地 租 賃 合 同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雙方自願原則,就租賃土地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土地範圍及用途
乙方承租甲方土地面積 平方米,用以 。
第二條:租賃土地期限
租賃開始時間為 年 月 日,結束時間為 年 月 日。若土地租賃期限已滿,為保證乙方用地,乙方要求延長租賃期限,甲方無條件延長租期;租賃費按年計算。
第三條:租賃土地租金及租賃保證金
本協議租金實行年支付制,租金按平方米摺合為畝數,每畝每年租金為 元,租金總額(大寫) 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租地保證金在簽訂協議的同時,一次性繳納租地保證金壹拾萬元整(100000.00元)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收取相關的押金及租金。
2、協議簽訂後三天內提供場地。
3、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乙方完工退場時,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費用,干擾乙方退場。
5、甲方應負責協調相鄰土地所有人之間的關係及周邊道路的使用,相鄰土地所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乙方施工生產。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根據需要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臨時性建築物、以保證生產需要。
2、乙方不得將租賃的土地使用權進行轉讓和抵押。
3、乙方有義務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方式和數量向甲方支付押金及租金。
4、乙方如果需要改變土地用途的,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並由甲方按有關規定報批後,重新協商。
5、乙方在租地使用期間,必須保持場地平整,不得出現堆積及揚塵,影響村莊形象,給村民帶來不必要的汙染因素,在使用結束,解除租賃協議前五天,必須整平全部場地,並清理遺留的現場垃圾等事宜.
第六條: 協議的解除
1、本協議期限滿後。
2、本協議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協議。
3、本協議任何一方因地震、風暴、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協議的能力。
第七條: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土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協調解決,滿足乙方正常使用。如果協調解決不了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或協議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協議終止後5日內將租賃的場地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協議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鎮政府有關部門協調解決。
第十條:附則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