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甲方將自建房一樓兩間商鋪出租給乙方使用,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商鋪位於,出租商鋪面積平方米及商鋪現有裝修及設施、裝置。
二、租期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年月日止(即:____年),租金為每年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整)不變,其中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支付該年度租金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整;
________年____月支付年全年度租金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________年____月支付年全年度租金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整);
________年____月支付:年全年度租金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整);
________年____月年全年度支付租金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整)。
每年乙方必須按時支付租金。
三、承租期內乙方在不改變和影響房屋整體結構的前提下,經甲方同意,可以進行裝修裝飾,其費用由乙方承擔。期滿若要續租,乙方需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雙方根據地段其他商鋪租金商定下一年租金後重新簽訂協議。
四、在租賃期內,因租賃門面所產生的水、電費按照部門收取的基本費用進行核算,由甲方收取。
五、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糾紛,應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請人民法院處理。如甲方在租期內違約,則需退回乙方本年度全額租金及違約金(年度租金的50%),如乙方在租期內違約,則甲方只退本年度全額租金的____%。
六、乙方在承租期間,認真做好防火防盜工作,若發生一切安全事故,造成本人、集體或他人財產損失的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連帶責任。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該協議一樣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手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協議編號:__________
出租方:
住址: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公民身份號碼: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賬號:
電子郵箱:
承租方:
法定住址: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公民身份號碼: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帳號:
電子郵箱:
出租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承租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 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__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____街____號商鋪,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承租方承租商鋪用途:用於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期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每年租金為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月租金每平方米不得超過________元,每米櫃檯不得超過________元。
2、從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________元(即第二年為________元,第三年為________元,第四年為________元)
3、為減輕承租方負擔,經雙方協商,承租方於合同簽訂之日交付押金___元,出租方同意承租方每年租金分________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額約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為___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期:租金為___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期:租金為___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租金收款賬戶資訊:
戶名: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承租方必須按照約定向出租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給予承租方7天的寬限期,從第8天開始出租方有權向承租方每天按實欠租金1%加收滯納金。押金於合同到期或者終止後無息退還。
第四條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後,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門市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第五條 各項費用繳費辦法
1、管理費:甲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2、水電費、煤氣費:乙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3、電話費:乙方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4、維修費:租賃期間,乙方引致租賃物內與房屋質量有關的設施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租賃物內傢俬、家電裝置因乙方使用不當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在租賃商鋪經營活動中,出租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必須製作租賃商鋪標誌並監督承租方在承租的商鋪或者場地的明顯處懸掛或者張貼。
2、監督承租方遵守經營場所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承租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3、不準將商鋪出售給與商鋪原有經營範圍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違反城市規劃及城市管理規定,擅自在商店門前或佔道設定的商鋪(包括在店內自行設定妨礙顧客出入的櫃檯),禁止出租並予以撤銷。
5、不準為承租方提供銀行帳號、票證和服務員標牌。
6、不準為承租方非法經營提供方便。
7、承諾商鋪可以滿足承租方的經營目的,並輔助承租方辦理相關的營業執照等手續,如因出租方的原因或房屋相關手續的瑕疵,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賠償損失。
第七條 在租賃商鋪的經營活動中,承租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不得超出核准登記的經營範圍。
2、必須在承租商鋪或者場地的明顯處懸掛或者張貼租賃商鋪標誌。
3、不得私自轉租、轉讓承租的商鋪,不得以出租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4、文明經營,禮貌待客,出售商品時,要明碼標價,出售商品後,要向消費者提供正式的銷售憑證。
5、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和腐爛變質、有損健康的食品,不得銷售無廠名、廠址的商品以及從事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活動。
6、必須按稅務部門的規定,辦理納稅登記,依法納稅。提前停租的,應向原納稅機關辦理登出稅務登記和繳清稅款等有關手續;
7、禁止轉借、出賣、出租和塗改租賃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8、自覺接受工商、稅務、物價、衛生、城市管理等部門的監督檢查,服從出租方的指導與管理,執行營業場所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
第八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符合國家有關房產轉讓規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後,該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承擔原甲方的義務。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乙方的義務。
第九條 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協議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協議或租給他人,視為出租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沒有違反本協議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協議,視為承租方違約,承租方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3、承租方違反協議,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十條 續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後繼續租賃該處商鋪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應當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作出書面答覆。如出租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當重新訂立租賃協議。租賃期滿前出租方未作出書面答覆的,視為出租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同本協議。
2、租賃期滿承租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同等條件下對商鋪的優先租賃權。
第十一條 協議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協議,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計達30天的,並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十二條 協議的終止
1、本協議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協議的;
2、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協議;
3、因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協議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協議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協議目的不能實現的;
7、因商鋪拆遷導致房屋滅失時,雙方約定拆遷的補償由承租方享有;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承租方需立即書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條 爭議處理方式
1、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 解釋
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第十七條 補充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協商解決。
第十八條 協議效力
本協議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協議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出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絡電話: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絡電話: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個人商鋪租賃合同範本20__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租賃甲方房屋相關事宜達成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房屋坐落地址及商鋪面積
商鋪坐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鋪面積約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用途:商鋪使用。
第三條:租賃期限
1、租期五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續租:本合同約定租賃期滿後,如果甲方同意乙方可以繼續承租本合同項下房屋,續約期內的租金,由雙方根據當時的市場價格協商確定,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續約期內雙方的權利義務除雙方另有約定外均適用本合同相應規定。
第四條:租金和支付方式及租金交納期限:
1、租賃金額:每年___________元。
2、付款方式:上交款。甲乙雙方自簽訂本合同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年的房租,第二年至第五年的房租要提前一個月交。
3、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交納租金。到期不交視同違約,違約金壹拾萬元整。
第五條:房屋的附屬設施及費用的承擔
1、承租區域內設施的使用乙方向甲方或第三物業管理者支付水、電費、房產、土地使用稅及其他產生的直接費用。收費標準按北京相關標準的執行。
2、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他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己申請安裝電話、寬頻、有線電視等裝置的費用)
3、租賃期間,由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內外部設施損毀,包括房內外防水、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1、出租方房屋交給承租方後,承租方在使用期間的裝修及修繕有承租方自行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的房屋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固定的設施及房屋構架。
2、承租方裝修過程中需改變房屋原貌或改變主要結構時得向甲方申請,得到甲方及有關部門領導同意後方可施工,施工單位要有資質的單位,並向有關部門備案,施工期間和施工後出現任何事情與甲方無關。如未經同意私自施工,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並賠償損失。造成後果由雙方協商或移交法律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第七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本合同規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其他各項費用或逾期違約金。
2、監督乙方正確使用房屋、並保證房屋內外各類設施在乙方進場時能正常使用。
3、甲方不承擔乙方的經營風險及責任。
4、在乙方有以下行為時:擅自將房屋整修轉租、轉讓或轉借;利用承租房進行違規及違章經營和非法活動時,損害公共利益或甲方利益時;拖欠租金的行為。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並提出賠償。乙方租賃期間內可以部分面積招租或招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5、與乙方另簽訂消防安全協議書此合同附件,監督乙方安全使用房屋,針對發現乙方的安全有權要求限期整改。
6、在乙方辦理工商、稅務等手續時,甲方應為乙方提供房屋的相關證明檔案。
7、在乙方沒有違反使用水、電時,甲方應保證商鋪正常用水用電。
第八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按照房屋的使用用途,使用租賃房屋開展正常經營活動,不受甲方干涉,但乙方不得擅自改造用途。
2、確保消防安全,如果因乙方使用房屋或經乙方裝修房屋出現並造成人身財產損害時,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按照交納房屋租金及其他費用。
4、不擅自拆改房屋構造,不在租賃房屋內從事違法活動。
5、甲乙雙方在經營過程中如因對方原因造成雙方無法正常經營,所帶來的一切損失由責任方承擔。並負責損失的賠償。
第九條:違約責任和合同終止的賠償措施
1、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和造成承租人的任何損失或無法使用房屋時,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合同終止。
2、若甲乙雙方在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單方違約、應賠償對方一切經濟損失。並有壹拾萬元的違約金。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其他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至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_____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____承租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出 租 方: (以下簡稱甲方)
聯絡電話:
證件號碼:
地 址:
承 租 方: (以下簡稱乙方)
聯絡電話:
證件號碼:
地 址: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以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統一制定的《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為樣本,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事項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在履行合同中共同遵守。
一、租賃房屋的地址、範圍及用途
1、甲方將位於 的房屋租賃給乙方使用。
2、租賃房屋的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租賃房屋的具體範圍見租賃房屋建築平面圖。租賃房屋用途為:
二、租賃房屋的狀況
1、甲方對租賃房屋享有完全的產權。
2、此租賃房屋不涉及債權債務糾紛。
3、此租賃房屋已經通過各部門的驗收,具備交付使用條件。
4、甲方交付租賃房屋應處於空置、可使用狀態,所提供租賃房屋的裝置和設施應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
三、免租期
1、免租期是指乙方無需交納租金而可使用租賃房屋的期間。
2、自甲方交付該租賃房屋後 天為免租期。免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租賃房屋及其設施,乙方應在租賃期滿日或之前,保持租賃房屋裝置完好的狀態下交還甲方。
3、租賃期滿如乙方要求續租,須在本合同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乙雙方協商後,另行簽署租賃合同。
五、租金及支付方式
1、房屋租金為人民幣 元/月;[大寫: ],
房屋租金為人民幣 元/年;[大寫: ]。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為押 付 , 房屋租金每個月支付一次;此後,在每期房屋租金期滿前五日支付下一期房屋租金,如乙方過期未付,須按日加租金0.5%作為滯納金,超過十五日未付視作自動退租並按本合同違約條款規定辦理。
3、在合同有效期內,房屋租金不再調整。
六、押金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應向甲方繳付 個月房屋租金作為押金,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
2、本合同期滿乙方如不再續租,在結清所有由乙方消耗的費用後,甲方應將押金全部退還乙方。
七、其它費用
1、租賃期內,租賃房屋產生的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水費、電費、燃氣費、寬頻費、及其它消耗性費用)按物業管理機構提供的交費通知單繳付。
2、租賃期內,電話、寬頻由乙方自行報裝,費用按電訊局收費單繳付。
3、租賃期內,租賃房屋的物業管理費由 支付,取暖費由 支付。
八、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為乙方正常使用租賃房屋應協助與物業的協調工作。
2、租賃房屋內各項設施如上下水,暖氣等設施損壞,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與該物業管理部門聯絡,並及時進行維修。如未能及時處理,乙方可自行修復,其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設施在使用過程中由於乙方人為原因造成的損壞其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在對租賃房屋設施進行維修時乙方應予以配合。
4、租賃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有權在提前通知乙方的情況下,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內帶未來承租方看房,乙方應予以配合。
5、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使用乙方的商標、商號、名稱等乙方的標識。
九 、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應愛護租賃房屋及其設施,如因使用不當導致損壞應負責賠償。
2、乙方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租賃房屋進行違法活動,儲藏違法物品或危險品。由此引發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3、在租賃房屋現有的裝飾和設施之外,乙方如要增加裝置或其他裝修須徵得甲方同意其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應按時繳納房屋租金及租賃房屋所產生的各項消耗費用。
5、租賃期內,乙方不得將租賃房屋轉租轉借第三方。
6、租賃期滿後,如乙方在租賃期內未違反本合同約定,且在與其它承租方條件同等的前提下,享有優先承租權。
十 、設施提供
甲方交付乙方的租賃房屋須具備必要的公共設施,包括水、電、消防等設施。
十一、房屋門頭及廣告位的使用
甲方同意乙方對該租賃房屋門頭、外牆面、門口等廣告位的免費使用。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進行廣告牌的設立。
十二、營業執照的辦理
乙方獨立向租賃房屋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營業執照。甲方應予提供與租賃房屋經營有關的檔案,以便順利辦理營業執照,租賃期滿後乙方應及時登出或遷址營業執照。
十三、違約及賠償
1、租賃期內甲方不得無故收回租賃房屋,如甲方中途將租賃房屋收回,甲方除退還剩餘房屋租金及押金外,應另補償給乙方二個月的房屋租金作為補償金。
2、甲方延遲交付租賃房屋,同時租期及免租期自動向後順延。如延遲交付超過30天,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3、租賃期內乙方不得無故退租,如乙方中途退租,則剩餘房屋租金及押金不予退還。
十四、租賃房屋的交還
1、合同解除或合同期滿,甲、乙雙方決定不再續簽的,乙方應在合同期滿後或解除日將租賃房屋交還甲方。
2、房屋內的物品須在本合同期滿後或解除日清理完畢,否則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全權處理。
十五、合同的解除
1、本合同簽訂後,經甲、乙雙方同意並簽署書面檔案,本合同可以提前終止或解除。
2、甲方如因租賃房屋的產權、債權債務糾紛或抵押等問題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六、免責條款
1、“不可抗力事件”指不能預見、無法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自然災害、政府行為,或社會異常現象;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該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天內書面通知另一方,雙方應盡其最大可能減少損失;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無需對因不能履行或損失承擔責任,並且此種履行失敗、遲延,不得視作對本合同的違約,聲稱因不可抗力事件喪失履行能力的一方應採取適當措施最大限度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並在儘可能的時間內嘗試恢復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義務。
2、因上述原因而終止本合同的,房屋租金按照實際使用的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計算,多退少補。
十七、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乙雙方均有權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十八、其它
1、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商定另行補充,本合同及一切補充條款均作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文字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中介方存檔一份,以茲信守。
十九、補充條款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按照互利、互惠、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簽訂以下協議:
一、被租店面商鋪座落麗水市水閣開發區張村88號三間店面,120平方米及後面3間。
二、租賃期限:租賃期為7年,從20_年4月16日至20_年4月16日。房租租金共40萬,分兩次付清,20_年4月16日付商鋪租金20萬,明年過年前付餘下商鋪租金20萬,合同期滿後,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乙方必須在合同到期前30天與甲方商議簽訂新租賃合同,否則按自動棄權處理,甲方有權另行發租,合同期內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解除租賃合同。
四、在合同履行期內,乙方將商鋪轉租給第三者或相互對換商鋪,甲方不得故意刁難乙方。
五、乙方向甲方交水、電費押金伍仟元整,合同到期全額返還給乙方,不計利息。合同期內如商鋪拆遷,甲方無條件退還乙方剩餘租金。
六、合同期滿如乙方不續租,乙方不得擅自拆除店面裝修;要拆除須經甲方同意,方可拆除。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條款,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租賃商業房屋一事,甲、乙雙方達成如下事項: 第一條:出租地址
甲方將 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為____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作為________場地使用,其經營範圍在租賃期內不得擅自更改,否則視為乙方違約。乙方同意承租,租賃面積最終以產權管理機關核定的面積為準。
第一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從____年 月____日起至____ 年____月____日止,共計____年____個____月。 本合同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如乙方需要續租,須提前 60 天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申請,雙方重新議定租金後,方可簽訂續租合同。否則,視為乙方不再繼續租賃。
第二條:租賃保證金
甲乙雙方商定本房租賃保證金為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次性支付。
甲乙雙方商定在租賃期滿或合同正常終止後十五日內,若乙方無拖欠房租及其他費用時,對商鋪無損壞,並且將商鋪拆除的隔牆恢復後,不影響房屋的二次租賃,甲方將租賃保證金全額退還給乙方(保證金不計息)
第三條:租金價格與租金交付時間
每平方米月租金單價為____元,月租金共計(按產權建築面積計)____元(大寫:____)支付方式為季度支付,由乙方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15日內預付下一期租金。
備註: 甲方稅款由乙方承擔並負責辦理 第五條:租賃期間的商鋪修繕和裝修
1、乙方應按妥善使用商鋪內的設施,保護房屋原結構和裝置不受破壞(因室內裝修、裝飾需要,經業主同意拆除室內隔牆及牆內設施、裝置除外)
2、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和外觀的前提下,可以對所承租商鋪進行裝修,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其裝修方案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後再向物業管理方申請施工。乙方在辦理完相關手續後,方可進場裝修並服從物業管理方的統一管理。租賃期滿後裝修物的權屬處理,雙方商定:
(1)租賃期滿,甲、乙雙方未達成房商鋪續租協議時,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內固定裝修物和搬離可移動設施、裝置,乙方承擔隔牆及室內設施恢復責任。
(2)租賃期滿,甲、乙雙方未達成該商鋪續租協議時,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內固定裝修物時,乙方應將承租範圍內拆除的隔牆及室內設施復原。
(3)租賃期內,若乙方整體轉讓未到期的該商鋪使用權時,需經甲方同意,並滿足甲、乙雙方原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條件,並且租金不低於當年每平方米的單價。受讓方需與業主重新簽訂房屋租租賃合同,裝修物權歸屬乙方處置。
第四條:甲、乙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對出租房屋的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2、乙方在合同期內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
3、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前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及相關物業管理檔案中所享有的權利和義務(繳納維修基金除外),在本合同期內,轉由乙方享有並履行(包括物業管理費、水電氣費、公共區域發生費用等各費用的交納),甲方與物業公司已簽訂物業管理合同、相關檔案作為本合同附件。
4、乙方知曉甲方有意出售本房產,若乙方未在本協議生效7日內書面表示願意承購本房產,則視為本條約定;房屋產權所有人按法定程式將房產所有權轉讓給第三方時,乙方放棄優先購買權。
5、乙方應遵守《使用者手冊》、《裝修守則》以及本物業的其它管理制度。並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消防安全責任書》及其它物業管理檔案,以上檔案作為本合同附件。
6、該房屋的質量保險費用由產權人承擔。乙方在租賃期間的人身、財產(貨品等)的安全及保險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在租賃期間對該房屋造成的損毀由乙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收回本房屋,保證金不予退還,並保留追究違約責任的權利:
(1)擅自改變租賃商鋪的經營範圍;
(2)利用承租商鋪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和甲方利益。
(3)拖欠房屋租金累計30日以上。
2、甲方不得無故提前終止合同,若甲方需要提前終止合同,甲方應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經雙方同意方可終止合同,但甲方應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兩萬元的違約金,並賠償乙方裝修損失。
3、乙方不得無故提前終止合同,若乙方需要提前解除或終止合同,乙方應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雙方同意方可終止合同。乙方享有轉讓權。乙方轉讓,須告知並徵得房屋產權所有人同意。
4、因業主轉讓房產所發生的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乙方的經營權受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保護。
第六條:免責條款
如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房屋損毀,造成甲、乙雙方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賠償責任;如因此而終止合同,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結算,多退少補,甲方退還乙方全額保證金。
第七條: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本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
1、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到期後自行作廢。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出租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承租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 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_________號,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每年租金為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月租金每平方米不得超過_________元,每米櫃檯不得超過_________元。
2、從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_________元(即第二年為_________元,第三年為_________元,第四年為_________元)。
3、為減輕承租方負擔,經雙方協商,出租方同意承租方租金分________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額約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為___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期:租金為___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期:租金為___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承租方必須按照約定向出租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給予承租方7天的寬限期,從第8天開始出租方有權向承租方每天按實欠租金1%加收滯納金。
第四條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後,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門市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第五條 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承租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由承租方自行繳納,(水錶表底數為_________度,電錶底數為_________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承租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3、維修費:租賃期間,由於承租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承租方負責。
4、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承租方繳納,(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頻、有線電視等裝置的費用)。
第六條 在租賃櫃檯經營活動中,出租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必須製作租賃櫃檯標誌並監督承租方在承租的櫃檯或者場地的明顯處懸掛或者張貼。
2、監督承租方遵守經營場所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承租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3、不準將櫃檯出售給與櫃檯原有經營範圍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違反城市規劃及城市管理規定,擅自在商店門前或佔道設定的櫃檯(包括在店內自行設定妨礙顧客出入的櫃檯),禁止出租並予以撤銷。
5、不準為承租方提供銀行帳號、票證和服務員標牌。
6、不準為承租方非法經營提供方便。
第七條 在租賃櫃檯經營活動中,承租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不得超出核准登記的經營範圍。
2、必須在承租櫃檯或者場地的明顯處懸掛或者張貼租賃櫃檯標誌。最新底商租賃合同範本最新底商租賃合同範本。
3、不得私自轉租、轉讓承租的櫃檯,不得以出租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4、文明經營,禮貌待客,出售商品時,要明碼標價,出售商品後,要向消費者提供正式的銷售憑證。
5、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和腐爛變質、有損健康的食品,不得銷售無廠名、廠址的商品以及從事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活動。
6、必須按稅務部門的規定,辦理納稅登記,依法納稅。提前停租的,應向原納稅機關辦理登出稅務登記和繳清稅款等有關手續;
7、禁止轉借、出賣、出租和塗改租賃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8、自覺接受工商、稅務、物價、衛生、城市管理等部門的監督檢查,服從出租方的指導與管理,執行營業場所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
第八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承租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出租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徵得出租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權利,承擔原承租方的義務。
第九條 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出租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承租方違約,承租方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甲方: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甲、乙方本著平等互得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標地
乙方自願租賃甲方座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門面房,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以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賃期限
房屋租賃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租金
房屋租金每年為_______________人民幣,第一年租金在簽訂合同的當日內一次性付清,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一次性交清第二年的租金,以現金方式支付。
四、房屋租賃期間所形成的債務概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五、租賃房屋的水電等齊全,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改變房屋內部結構。
六、在履約期間,乙方務必管理好房屋及設施,如有損失照價賠償。
七、租賃房屋所發生的水、電、衛生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八、如遇政府徵購房屋,此合同自動終止,乙方支付甲方的剩餘租金如數退還,甲方不予其它賠償。
4、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轉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房 主: 以下簡稱丙方
為明確甲、乙、丙三方的權利義務,在平等、自願、協商的基礎上,根據國家法律,達成協議約定如下:
一、甲方將所承租座落於 補拉塔移民區和諧雅苑 的商鋪轉租給乙方。
二、房屋轉租費為人民幣 元整,小寫(¥ )。【註明:轉租費包括從 年 月 日至 年 _月 日的房租和室內裝置】
三、當房租到期的前一個月,需續租房屋
四、租賃期間乙方必須合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另行租給他人。
五、在承租期間乙方只有使用權。不得改變房屋面貌結構,不得將房屋轉租、轉讓、抵押、典當、變賣等有越權違法活動。
六、在承租期間乙方裝修房屋要得到甲方同意且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房屋所發生的物業管理費、取暖費、衛生、水、電費及店面經營所產生的稅費均由乙方承擔。
八、在承租期間,乙方要愛護甲方房屋及設施,如有損壞乙方必須照價賠償。
九、乙方如果不能按期交納承租房屋應交費用,甲方有權以乙方違約收回租賃房屋,並由乙方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十、在承租期間,乙方要注意電器、煤、煙、液化汽等使用安全,做到防火、防盜、防煤氣中毒,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事故,後果,經濟損失以及第三方的損失責任等都由乙方承擔。
十一、在乙方租賃期間,不違反上述約定的條件下,甲方不得再承租給第三方,否則退還乙方全年房租費用。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從雙方簽字起生效,以甲方收據為準。
甲方
乙方
丙方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將其擁有的門面房出租給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門面描述
1、甲方將其擁有的座落於_______________的門面出租給乙方用於經營。該門面建築面積共_____平方米。
2、甲方必須保證對所出租的商鋪享有完全的所有權,並且保證該商鋪及商鋪所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沒有用於抵押擔保。
二、租賃商鋪用途
1、乙方租賃商鋪為商業門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核准,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門面的原有結構和用途。
三、租賃期限
本合同租賃期為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一年租金為_______元,然後每年租金在上年的基礎上遞增____%,租金提前一個月支付,每______年支付一次,具體為:__________。
2、在租賃期內,因租賃門面所產生的水、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3、為保證合同的履行,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________元。租賃期滿,若乙方無違約行為,本保證金由甲方不計利息全額退還乙方。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在乙方支付第一年上半年租金之日將上述商鋪鑰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須保證出租給乙方的門面能夠從事商業經營。
3、在租賃期間,甲方不得對所出租的商鋪及商鋪所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
4、租賃期滿,乙方未續租的,甲方有權收回商鋪。所有可以移動、拆除的裝置設施歸乙方所有,乙方應在租賃期滿後30日內搬離。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商鋪,不承擔門面自然損耗的賠償責任。
2、乙方在不破壞門面原主體結構的基礎上,有權根據營業需要對上述商鋪進行裝修,甲方不得干涉。
3、乙方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稅收、債務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不得利用上述商鋪從事非法經營及任何違法犯罪活動。
5、按本協議第四條約定支付租金。
七、續租
租賃期滿,甲方如有意續租,則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租權,但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期限交付租金,超過____天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改變租賃商鋪的結構或用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的時間內仍未修復的。
(3)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轉租或轉讓承租商鋪的。
(4)從事非法經營及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遲延交付租賃商鋪____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間,如甲方因該商鋪或商鋪範圍內的土地與第三方發生糾紛或甲方與第三人之間的糾紛涉及到該商鋪及商鋪範圍內的土地,致使乙方無法正常營業超過____天的。
(3)甲方未經乙方書面許可,擅自將出租的商鋪用於抵押或轉讓給第三方的。
(4)租賃商鋪主體結構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賃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雙方均可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書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嚴重受損,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3)在租賃期間,乙方承租的門面被徵收、徵用或被拆遷的。
(4)因地震、颱風、洪水、戰爭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損壞,造成本合同在客觀上不能繼續履行的。
九、違約責任及賠償
1、符合本合同第八條第1、2項的約定,非違約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違約方按當年租金的日萬分之____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應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關要求乙方按當年租金的日萬分之____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3、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商鋪,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交還。甲方有關要求乙方按當年租金的日萬分之____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十、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成立。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租憑合同,並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洪梅汽車站商鋪 間租個乙方作為 合法經營場地,商鋪位於 編號為 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租憑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續租,但必須提前一個月與甲方簽訂新的租賃合同,否則視為放棄優先權。
三、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免租期,每月租金按建築面積40-50元/平方米計算,每月計付租金 元。租金採用按月支付方式,並於當月5日前繳清,逾期按每日2%計付滯納金,第二年做適當調整。
四、管理費按人民幣2元/平方米/月,合計為 元。(此費用包括治安管理費、衛生綠化、公共設施等)管理費在免租期內不得減免,並於當月5日前交清。
五、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應在當月內向甲方交納租憑商鋪押金 元人民幣(每個鋪面),押金用以保障乙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期滿後不計利息如數退還,如果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沒收押金作為違約金,並負責賠償甲方的損失。
六、乙方經營期內所有的費用或按有關規定應付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以上所收的一切費用都不含稅,甲方收取後應向乙方出具收據。乙方所用的水費按 元/噸,電費按 元/度。
七、本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約的或者合同期間終止合同關係的,乙方須在10天之內將鋪面交還甲方,交還時應當恢復原貌(如間牆、門窗、管道等),否則應當支付恢復原貌的費用,同時乙方負責自行清理所有雜物,並搞好衛生,租憑物內的裝修材料(包括水管、電線、隔樓、門窗等)無償歸甲方所有。
八、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如建、翻修、不得改變原建主體結構和麵局。租憑期間由乙方負責維修、保養,乙方必須配備防火器材,消除安全隱患。
九、乙方簽訂本合同後,因經營需要裝修店鋪的,須向甲方有關部門登記備案,執行並遵守甲方的有關部門規定(如統一製做招牌、用電安裝等),並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30天內完成裝修,並於 日必須正常開門營業,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沒收押金,收回商鋪。營業期間非特殊情況不得連續三天關門,否則視為違約。
十、甲方可以協助乙方辦理相關證照,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乙方應該按照約定時間繳納各項費用,否則甲方有權停止對乙方的供水供電等,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甲方下達書面催繳通知後仍不履行的,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無償收回商鋪及附屬的設施裝置及裝修材料,且押金不予退還,並保留追收滯納金的權利。
十二、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一年之內不得將物業轉讓,以後如確需要轉讓租憑權應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由甲方收取500元的轉讓手續費後方可辦理轉讓手續,否則視為違約,則按違約處理。
十三、合同期內,乙方必須依法經營,遵守法律法規及《x治安管理條例》等,必須消除各種安全隱患,否則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整改或終止合同並不作任何賠償。
十四、本合同如有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以法律法規為準,不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或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乙方:日期:
出租方(甲方):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身份證號: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職務:
聯絡電話: 聯絡
電子郵箱:
承租方(乙方):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身份證號: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職務:
聯絡電話: 聯絡
電子郵箱: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等法律法規及相關規章的規定,就乙方租賃甲方商鋪開展小型餐飲服務經營活動,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商鋪情況
(一)商鋪基本情況
1.商鋪坐落: (下稱“該商鋪”)。
2.產權證編號: (見附件一)。
3.權利人: 。
4.建築面積: 平方米;使用面積 平方米;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二。
5.商鋪使用性質: 。
6.甲方系該商鋪的 【房地產權人/擁有出租權的代管人/轉租出租人】。
(二)該商鋪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裝置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三、四中加以列明。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商鋪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商鋪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 租賃用途
乙方租賃該商鋪作為 使用。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該商鋪租賃期為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租賃期滿時即終止,乙方需要繼續承租該商鋪的,則應於租賃期屆滿前 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支付限期和方式
(一)雙方約定,該商鋪租金計算方式為:
。
(二)雙方約定,該商鋪租金的支付期限及支付方式為:
。
第五條 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一)甲、乙雙方約定,簽訂本合同當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商鋪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 個月的租金,即人民幣 元(大寫: )。甲方收取保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二)商鋪租賃保證金的保證事項:
1.因乙方過錯造成該商鋪本身及相關甲方所屬設施、物品的損害賠償責任。
2.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時的付款及相關違約責任。
3.乙方承諾在開展經營活動之前依照法律規定取得營業執照、相關許可證及審批手續,並嚴格守法經營。
4.乙方承諾在本租賃合同因租期屆滿而終止的,在合同終止以前辦理完成將相關營業執照、許可證等登出或遷往他處的手續;其他任何原因終止的,則在終止之日起 日內辦理完成上述手續。
5.乙方應遵守的本合同約定的消防安全責任。
6.乙方存在違反本合同任何約定的其它行為,導致應由乙方承擔的違約或賠償責任或其他費用。
7.本合同約定的由乙方承擔的其他費用。
乙方違反以上第3、4、5之承諾的,甲方有權全額沒收保證金;違反其他保證事項的,甲方有權直接將應由乙方承擔的金額在保證金中扣除。保證金沒收或扣除後不足以抵扣乙方應承擔的金額或甲方受到的損失的,乙方應承擔進一步的支付或賠償責任。
甲方應在沒收或扣除保證金後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日內補足保證金。
本合同終止後,甲方收取的商鋪租賃保證金扣除應由乙方承擔的金額外,剩餘部分應於乙方充分履行完畢全部義務後 日內無息歸還乙方。
(三)租賃期間,物業管理費由 方承擔。
(四)租賃期間,乙方使用該商鋪所發生的水、電、燃氣、停車、通訊、網路、有線電視、餐廚垃圾及廢油處置,及其他與乙方經營活動直接相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為辦理營業執照、許可證及相關審批手續而進行的裝修、設定附屬設施及裝置的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其他費用承擔約定:
甲方承擔:
。
乙方承擔:
。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有權知曉乙方對該商鋪的裝修施工情況及使用該商鋪的實際用途。
(二)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該商鋪的房地產權證。如果該商鋪屬兩個及兩個以上權利人共有的,則須出示共有人同意出租的書面證明或由全體共有人作為出租方簽訂本合同。
(三)甲方必須配合向乙方提供辦理營業執照、許可證及相關審批所需的材料,並確保其真實有效。
(四)如甲方是該商鋪的擁有出租權的代管人,應向乙方出示證明其有權出租該商鋪的相關權利人的書面授權材料;如甲方是該商鋪的轉租出租人,應向乙方出示證明甲方的出租方同意轉租的書面授權材料,或由甲方的出租方在本合同上書面確認同意。
(五)甲方應於租賃期起始日前按附件三、四的標準向乙方交付該商鋪,交房時雙方應書面簽署《商鋪交付確認書》。
(六)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商鋪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 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應盡力減少對乙方使用該商鋪的影響。
(七)因甲方提供的商鋪及其附屬設施不符合安全要求而導致乙方或乙方的消費者受到人身或財產損害,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乙方的消費者向乙方主張賠償的,乙方在賠償後有權向甲方追償。
(八)甲方承諾該商鋪 【已/未】設定抵押。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使用該商鋪,並根據約定的用途對該商鋪進行裝修,但不得破壞商鋪主體結構。乙方對該商鋪的裝修必須遵守裝修工程安全管理規定和相關消防規定。租賃期限內,附件三、四所列的交房時已有裝修、附屬設施和裝置的維修、保養由甲方負責,交房後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的設施裝置由乙方自行負責維修和保養,本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二)租賃期限屆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的權利。
(三)除本合同附件四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裝置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需向有關部門審批的,應經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
(四)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致使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不得將該商鋪供任何人進行居住。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備案)而未核准前,不得改變約定的商鋪使用用途。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該商鋪,不得將該商鋪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商鋪進行交換。
(六)乙方應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物業管理和與餐飲服務經營相關的規定,經營內容與許可專案範圍一致,不得超越許可專案經營。同時經營過程中,積極按照T/SRCA-01-20__《小餐飲店管理規範》(該標準進行修訂的,以最新版本為準)推動標準化建設與管理。
(七)乙方不得將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帶入該商鋪,不得擅自移動或更改消防設施裝置。
(八)本合同期限屆滿或者合同解除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應當及時將註冊於該商鋪的所有證照登出或遷移。
第八條 合同終止後的商鋪返還
(一)本合同終止後,甲方有權收回該商鋪。其中,因租賃期限屆滿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而終止的,乙方應在租賃期限屆滿之日或協商約定之日返還該商鋪;因其他任何原因終止的,乙方應在合同終止之日起 日內返還該商鋪。
(二)本合同終止後,乙方逾期返還商鋪的,甲方有權依照合同終止時租金的 倍按乙方實際佔用該商鋪的天數計收佔用費。
(三)本合同終止後,乙方逾期 天未返還該商鋪的,甲方有權進入該商鋪,對乙方未搬離的物品可放置他處保管,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乙方返還該商鋪應當符合起租時甲方向乙方交付商鋪時的狀態標準。乙方自行設定的設施應在返還前負責移除並恢復原狀;乙方不便於移除或恢復原狀的,且經甲方同意而設定的,其所有權無償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而設定的,乙方應承擔由甲方恢復原狀的費用,但雙方另行約定的除外。
(五)乙方返還該商鋪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第九條 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一)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
(二)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租金按乙方實際佔用商鋪的時間計算:
1.該商鋪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2.該商鋪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徵用的。
3.該商鋪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範圍的。
4.該商鋪非因甲乙任何一方過錯而導致的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為危險房屋的。
5.甲方已告知乙方該商鋪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6.在雙方均已積極配合向政府審批部門申請辦理營業執照、許可證及相關審批手續的情況下,最終未能取得審批部門同意的。但乙方此時不得擅自開展經營活動。
7.
。
(三)一方嚴重違約,非違約方依據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可行使解除權。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逾期交付該商鋪的,逾期期間不計租金,租賃期從實際交房時起計,同時租期屆滿期限相應順延。
(二)該商鋪交付時存在缺陷,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 日內進行修復。
(三)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該商鋪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四)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商鋪損壞,或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五)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商鋪的,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大寫: )。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六)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大寫:
)。若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甲方可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保證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則由乙方另行支付。
(七)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和要求裝修商鋪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限期恢復原狀。乙方逾期未予恢復原狀的,甲方有權代為恢復,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或應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應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未付金額的 %承擔違約金。其中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 天的,甲方除主張違約金外,還有權解除本合同。
(九)乙方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許可證及相關審批手續即開展經營活動,或因乙方違法行為收到政府執法部門責令停止經營通知或被吊銷許可證照的,甲方除可全額沒收保證金外,還有權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十)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違約方可書面通知違約方解除本合同。同時違約方應向非違約方按合同解除當時月租金的 倍支付違約金,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1.甲方未按時交付該商鋪,經乙方催告後三十日內仍未交付的。
2.甲方交付的該商鋪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或甲方交付的商鋪存在缺陷,導致乙方無法正常經營或危及乙方安全的。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關於該商鋪相關情況的證明材料及承諾存在虛假,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
4.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改變商鋪用途的。
5.因乙方原因造成商鋪主體結構損壞的。
6.乙方擅自轉租該商鋪、轉讓該商鋪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商鋪的。
7.乙方在收到甲方補足保證金通知後逾期 日未補足的。
8.
。
第十一條 通知與送達
(一)本合同相關的通知或資訊傳達均應採用書面形式(包括電子郵件、手機簡訊等)。甲乙雙方之間的通知或資訊傳達,只要依照本合同首部註明的地址及聯絡方式傳送快遞或電子郵件或簡訊、微信,即為有效送達。
(二)甲乙任何一方變更聯絡方式的,需提前 日通過原送達方式通知對方。未及時通知的,另一方按原方式傳送通知或資訊傳達的,視為有效送達,所導致的損害由該變更方自行承擔。
(三)除了以上約定的送達方式外,甲方對乙方的通知與資訊傳達,亦可將書面通知張貼在該商鋪的門上或該商鋪內牆上,即視為有效送達。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選擇下列方式:
□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其他
(一)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首部註明的委託代理人,有權代表合同簽訂方簽署本合同,並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代表該方與對方就合同履行中的一切事務進行聯絡與溝通、接收與傳送通知及相關資訊。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或需要變更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四)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簽名或蓋章: 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