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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押金房屋租賃合同(精選14篇)

欄目: 租賃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45W

有押金房屋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地址,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押金房屋租賃合同(精選14篇)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地址,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賃地點及設施:

1租賃地址:________路________弄________號_______室;房型規格_________;居住面積平方_________米;

2.室內附屬設施:

a:電器:電話 沐浴 空調 冰箱 彩電 洗衣機 微波爐 吊扇 音響 vcd

b:傢俱:

二,租用期限及其約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__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 ___日;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3.付款方式:按____________支付,另付押金____________元,租房終止,甲方驗收無誤後,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第一次付款計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4.租賃期內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衛生治安費由乙方支付,物業管理,房屋修繕等費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權,乙方需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甲方損失.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無故拖欠房屋租金達______天;

(4)連續三個月不付所有費用的.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須按時交納水,電,煤,電話等費用,並務必將以上費用帳單交給甲方,甲方須監督檢查以上費用;

2.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都不能將押金轉換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內,甲方必須確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賃期內房租加價;

4.租用期滿後,乙方如需繼續使用,應提前一個月提出,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

5.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協議的,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協商後解除本協議;

6.乙方入住該物業應保持周圍環境整潔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如發生事故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室內結構,並愛惜使用室內設施,若人為損壞的將給予甲方相應賠償;如發生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配合甲方及時給予修復.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

有押金房屋租賃合同 篇2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民法典》及國家、當地政府對房屋租賃的有關規定,就租賃房屋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部分  房屋概況

第1條 甲方保證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_________(本人/共有)擁有完全所有權和使用權。(如果房屋是共有,則還應增加:已經共有人同意,附書面同意宣告。如果是委託租賃,應有房屋所有權人與受託人的委託協議書)

第2條 房屋法律概況房屋所有權證書登記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_________

土地使用權證書編號:_________

房屋所有權證書上登記的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

房屋的使用面積:_________

房屋的附屬建築物和歸房屋所有權人使用的設施:_________

第3條 出租房屋概況

(包括從落地址、名稱、用途、間數、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地面、牆壁質量、傢俱裝置等)

第二部分  租賃期限

第4條 房屋租賃期限: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遇以下情況應順延:

1.發生不可抗力事由的;

2.甲方非正常原因逾期交付房屋的;

3.非乙方原因致使房屋無法居住的;

4.經雙方協商一致並書面更改的。

第三部分  租金條款

第5條 租金每月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整)。

第6條 租金按_________(月/季/半年/年)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乙方應支付給甲方_________元(_________幣)的租金;以後應在每_________(月/季/半年/年)最後一個月的_________日前付清下一_________(月/季/半年/年)的租金。(也可以約定以月、年等支付租金日期)

第7條 租金支付地點:_________。

第8條 租金支付方式:_________(現金、支票、匯票、轉帳等)。

第9條 甲方收取租金時應提供合法有效的發票,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支付租金。

第四部分  保證金和其他相關費用

第10條 為保證乙方按照合同履行義務,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_________個月的租金,即(_________幣)_________元。保證金收取後,甲方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11條 當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未繳納租金或者其他費用時甲方有權利從保證金中扣取。乙方應補足保證金。如果乙方經甲方通知後_________日內未補足的話,則甲方可以單方解約,並追究乙方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12條 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第13條 房屋在租賃期間產生的稅收由_________方承擔,不因本租賃合同無效、撤銷、變更而變動,除非雙方對此達成書面變更協議。

第14條 租賃期間,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氣費、水電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網路使用費等由_________方承擔;環境衛生費、治安費、物業管理費用等每月每平方米共計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承擔。

第15條 租賃期間,房屋的使用權歸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權或獨立使用權的房屋外牆、屋頂、地下空間、及房屋的附屬配套設施(如自行車位、汽車車位)等。

第五部分  免租裝修

第16條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為免租裝修期,在此期間由_________方負責對房屋進行裝修,裝修費用由_________方承擔,甲方在此間期間免收乙方的租金。

第17條 裝修期間的水費、電費、電話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由_________方負擔。

第六部分  房屋變更與設立他項權利

第18條 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提前____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有以同等價格的優先購買權。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後,該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和承擔原甲方的義務,甲方不再承擔本合同約定的權利與義務。

第19條 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但同一間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轉租。乙方轉租該房屋應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因轉租帶來的額外收益歸_________方所有。

第20條 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後,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並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21條 租賃期間,甲方欲對房屋設立抵押權,須提前_________個月書面告知乙方,乙方有權決定是否繼續承租。如乙方在_________日內無異議或不作為,則視為認可甲方的行為。如乙方作出決定終止本合同,則租賃關係自終止本合同通知書到達甲方的次日起計算。

甲方沒有按以上約定告知乙方,乙方有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權力,並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22條 甲方設立其它他項權利,_________(可以/不可以)不徵得乙方同意,但應提前_________個月書面告知乙方。

第七部分  房屋修繕

第23條 租賃期間,_________方應負責房屋的正常維修,或委託_________方代行維修,維修費由_________方承擔。甲方應保證房屋能滿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著設施每隔_________(月/年)檢查、修繕一次,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第24條 租賃期間,如房屋發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損壞,或人為損壞,或屋面漏水等,影響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予以修繕,超過_________天,乙方有權自行修繕。

對房屋進行的修繕費用,乙方可以抵消租金或向甲方索還,並可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25條 租賃期間,如房屋有傾倒危險,或其它嚴重妨礙乙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脅到乙方的生命財產安全的,甲方應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後立即進行修繕或暫時補救,如果甲方對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採取維修保養措施不力,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繕。

第26條 租賃期間,房屋內原有的家電、傢俱等附屬設施、裝置的維修由_________方負責,維修費用由_________方負擔。

第27條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屋內原有的家電、傢俱等附屬設施、裝置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賠償損失。

第28條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29條 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第八部分  保險責任

第30條 在租賃期限內,_________方負責購買租賃房屋的保險,_________方負責購買租賃物內乙方的財產及其它必要的保險(包括責任險)。若_________各方未購買上述保險,由此而產生的所有賠償及責任由_________方承擔。

第九部分  甲方權利與義務

第31條 甲方保證如實向乙方解釋和說明房屋情況和周邊概況,應包括房屋權屬、房屋維修次數、物業管理、治安、環境等,及如實回答乙方的相關諮詢,否則視為欺詐行為。

第32條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時間向乙方提供租賃房屋,每日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累計不超過_________個月的租金。

第33條 租賃期間,如甲方確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須提前____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後,甲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以剩餘租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_________%計算。

第34條 租賃期間,如有政府或經正常合法程式審批的拆遷行為,則按照國家拆遷條例和當地的拆遷有關規定執行。

第35條 乙方經甲方許可在租用房屋內進行裝修,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合同期限內搬出房屋,則甲方除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折價裝修費用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折價裝修費用由雙方協商,協商不一致,按照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拆遷房屋的裝修費用的補償的最高標準執行。

第十部分  乙方權利與義務

第36條 乙方按本合同約定交付租金,甲方如無正當理由拒收,乙方不負遲延交租的責任。

第37條 租賃期間,如乙方需要退房,必須提前_________個月書面通知甲方。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應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以剩餘租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_________%計算。

第38條 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裝置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乙方如需裝修牆、安裝窗和防盜門等,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如需要經政府審批的,則應經有關部門批准方能施工。

第39條 乙方在房屋內的裝修及安裝的裝置、物品,在合同期滿搬出時可一次折價轉讓給甲方;雙方如無法達成協議,則乙方應自合同期滿之日起_________天內自行拆除,恢復至房屋原狀。超過_________天,甲方有權無償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費用由乙方在合理數額內承擔。

第40條 根據本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合同或合同期滿,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正式書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搬出全部裝置、物件,但雙方另有協商除外。如乙方短期內另找房屋確實有困難或另有其它特殊情況,則甲方應允許乙方延期30天,但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租金一次性交清租金。搬遷後_________日內房屋裡如仍有餘物,如雙方無約定,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第41條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

第42條 租賃期滿,乙方需續租,應提前_________天書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應提出異議或與乙方協商續約;如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天內甲方不予以書面答覆,則視為默認同意乙方續租,本合同自動延長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天期滿次日起計。

第43條 租賃期滿,乙方在同等租金下有優先承租權。

第十一部分 不可抗力和例外

第44條  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自然情況。

第45條 因不可抗力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的有關義務時,甲乙雙方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雙方應於不可抗力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將情況告之對方,並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後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合同。

第46條 不可抗力影響如持續_________個月以上,任一方均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第47條 合同履行期間,如非因乙方原因,房屋發生漏水、倒塌,或房屋被認為危房,或其它原因致使乙方無法正常居住生活的,在甲方維護或修繕完畢之前,甲方應減免這段日期的租金。

第48條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本合同則自然終止,甲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_________天內返還乙方多支付的租金,其它有關問題按國家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二部分  通知

第49條 依照本協議要求任何一方發出的通知或其它聯絡應以_________文書寫,通知可以專人遞交,或以掛號信件、或以公認的快遞服務或圖文傳真傳送到另一方。通知視為有效送達的日期應按下述方法確定:

1.專人遞交的通知在專人交到之日視為送達;

2.以圖文傳真傳送的通知在成功傳送和接收日後的第1個工作日視為送達。

第十三部分  爭議解決

第50條 本合同歸_________國法律、法規管轄。

第51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同意選擇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房屋所在地法院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部分  合同生效

第52條 本協議自____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另有約定或法律、行政法規有規定的,則從其約定或規定。

第53條 _________方應按國家規定辦理房屋租賃證、房屋租賃備案登記、治安許可證等國家規定應辦理的各項手續。如果_________方在本協議雙方簽字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仍然沒有辦理上述手續,則_________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54條 由代理人代為簽訂本合同並辦理相關事宜的,該代理人應向對方出示授權委託書並應和對方應在授權委託書的授權範圍內確定本合同具體條款,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後的代理行為,未經委託方書面追認的,對委託方不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五部分  違約責任

第55條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約定的任何一項條款均被視為違約。

第56條 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的具體說明違約情況的書面通知後,應在_________日內對此確認或提出書面異議或補充說明。如果在_________日內不予以書面回答,則視為其接受書面通知所述內容。在此情形下,甲乙雙方應對此問題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按本協議爭議條款解決。違約方應承擔因自己的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六部分  索賠

第57條 如果因甲方非正當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甲方應返回乙方已經交付的租金及乙方基於信賴而先期投入的各類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乙方交付的中介費用、乙方的來回搬遷費用、乙方已經支付和雖未支付但將要產生的裝修費用、乙方為正常居住生活需要而新增的固定裝置安裝費用(如:有線電視安裝費、電話安裝費、電器安裝費用、電線電錶安裝費、中央空調通道安裝費、煤氣管道安裝費、網路安裝費、暖氣安裝費等)。

第58條 如果因甲方非正當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甲方應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補償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作為對乙方的間接損失補償。

第59條 如果因乙方非正當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乙方應在合同無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補償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作為對甲方的間接損失補償,否則,甲方有權暫時扣留乙方已經交付的租金。乙方基於信賴而先期投入的各類費用甲方不予以補償。

第60條 乙方逾期支付應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交付租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但違約金累計不超過_________個月的租金。乙方如拖欠租金達_________天以上,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第61條 甲方不按合同約定交付房屋給乙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但違約金累計不超過_________個月的租金。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過_________天,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追究甲方責任。

第62條 如果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產生糾紛無法協商一致解決的,則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為維護自己權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於差旅費、訴訟費、取證費、律師費等費用。

第十七部分  保證

第63條 由_________作為乙方的保證人,保證乙方按照此合同履行義務。此保證為_________(一般保證/連帶保證)。保證人的權利義務見附件。

第十八部分  其他

第64條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存_________份,稅務部門_________份,房屋租賃管理部門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65條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66條 因所租賃房屋本身及其附屬物質量量問題造成第三人損害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乙方不承擔責任,但乙方對第三人之損害有過錯的除外。

第67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第_________日生效。雙方約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按規定共同向房屋所在地街道、鎮(鄉)社群事務受理中心辦理登記備案,領取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因甲方逾期未會同乙方辦理登記備案影響乙方辦理居住登記的,乙方可按規定單獨辦理租賃資訊記載。

第68條 本合同經登記備案後,凡變更、終止本合同的,雙方應按規定及時向原受理機構辦理變更、終止登記備案手續。因甲方未會同乙方辦理登記備案或變更、終止登記備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糾紛,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第69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協議具有同等效力。如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條款不一致,則以補充規定為準。

第70條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甲方簽字:_________(出租人)    乙方簽字:_________(承租人)

住址: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       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

有押金房屋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

承租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電廠棟單元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租賃期限,自至。月租費為元月,即元整,乙方以現金形式支付。供暖費用由甲方負擔。租房期間乙方不得轉借或轉租,否則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二:屋內設施:,所有裝置基本完好,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三、乙方租賃期間,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裝修或改造,需先徵得甲方同意,租賃結束時,乙方須將房屋設施恢復原狀。

五、為了減少不必要的麻煩,租賃期間甲方預留乙方租房押金整,租房到期後如數退還,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押金房屋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 李 融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4223228 身份證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東莞市南城區晶城3棟401。 裝修情況為:精裝修

第二條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三條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5月2日,共計12個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口頭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租金

(一)租金標準:1200元/月,大寫:壹仟貳佰元/月。

(二)租金支付時間:每月1日前;簽訂合同當日支付當月租金。

(三)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向甲方銀行帳戶按月支付租金

第五條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2400元(大寫:貳仟四百元)。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六條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視收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乙方應儲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20xx年5月1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相關物品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為(□乙方恢復原狀/□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乙方放棄收回/□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 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八條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

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15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轉租

(一)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

第十條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15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15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1200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一)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30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並按月租金的100%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有本合同第十一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五)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30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100%支付違約金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其中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 承租方(乙方)簽章: 住所: 住所:

身份證: 身份證: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電話: 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有押金房屋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房屋

甲方將坐落於鶴壁市的合計面積為平方米的建築物間租予乙方作為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為年另個月,甲方從年月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他人使用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累積達個月的;

租賃期屆滿時,租賃關係自然終止,甲方無須另行通知乙方,若雙方均有意續租,可在屆滿前一個月提出續租意向,並議定合理租金和續租合同。

第三條:租金

每月租金為人民幣元整,付款方式為現金支付。

第四條:協議事項

1、房屋內外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自乙方入住之日起至租約期滿遷出之日至均由乙方負擔。乙方應妥善使用,管理出租房屋的內外裝置,未徵得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擅自變更,損壞房屋結構和裝置。

2、乙方不得利用出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或存放危險物品,影響公共安全。

3、租賃期滿之日,在不續租情況下,乙方應無條件搬出,並將房屋裝置清點後歸還甲方。乙方應將自用傢俱物品搬遷清楚,不得故意留存佔據,如逾期不搬視為乙方拋棄其所有權,由甲方自行處理。對逾期不遷出者,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請訴訟,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

4、租賃期間雙方均不得無故解除合同,但乙方因特殊情況需退房時,必須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並支付一個月租金作為賠償。如甲方確需收回房屋自用,也須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支付一個月租金作為乙方搬遷的補償,並退還乙方未滿租期的租金。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非正常管理使用房屋及設施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2、乙方故意逾期未交付租金的,除應及時如數補交外,還應支付一個月租金作為賠償。如遇特殊情況暫時未交租金的,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

3、乙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房屋轉租他人使用的,甲方有權收回所租的房屋,有權將乙方交付的期滿前租金扣留作為乙方的違約金賠償甲方。如因此對出租房屋造成損壞的,乙方還應負賠償責任。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調解不成時,雙方均可:

1)向鶴壁市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雙方約定其他事宜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日期:

身份證號碼:

乙方:簽章:日期:

身份證號碼:

有押金房屋租賃合同 篇6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出租自有房產一事,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 房產位置、面積和用途

一、甲方將自有的坐落於北海市銀海區金海岸大道59號森海豪庭 幢 ,建築面積 平方米(以下簡稱該房屋),委託給乙方出租。

二、乙方如需改變該房產的內部結構、使用空間時,須事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二條 委託期限

首度委託限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首度委託期限期滿後,雙方應協商續簽租賃協議。

第三條 房屋的租賃排序

一、乙方所接受委託出租房屋的租賃使用排序嚴格按照簽定本協議的先後次序進行計算機程式自動迴圈排序。該程式的修改密碼由將來的業主委員會掌握,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改動,甲乙雙方只能輸入或查詢,在未經業主委員會同意的情況下,不能進行任何修改。

二、如遇在委託期限內甲方自己使用該房屋時,則計算機程式自動將該房屋的排序放在最後,進行重新排序。甲乙雙方簽定的本協議將繼續有效。

三、甲方若要自行使用該房屋,工作日須提前一天通知乙方,遇法定節假日須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視為該房屋出租一次,計算機程式自動將該房屋的租賃排序放到最後,若甲方未能按約使用該房屋,計算機程式亦自動將該房屋的租賃排序放到最後,若在甲方通知乙方之前,該房屋已出租或被預定,則乙方有權將甲方安排在其它房間。

四、在委託期限內,甲方自行尋找的客戶,不按電腦排序安排房間,可直接租賃甲方委託乙方出租的房間,同時計算機程式亦自動將甲方房間的租賃排序放到最後。

第四條 經營利潤及支付方式

一、乙方在協議期間可將該房屋按照市場價格出租給第三者使用。

二、該房屋出租所得毛收入在扣除以下各項費用後即為該房屋的經營利潤:

1、 乙方的經營管理費。如管理及服務人員工資、員工福利、獎勵佣金、酒店經營營業稅等;

2、 酒店消耗品。如酒店消耗品(包括衛生紙、小香皂、牙膏牙刷、洗髮水、浴液、一次性拖鞋、一次性紙杯、信封信紙、鞋擦、衛生袋、垃圾袋、保潔用品、消毒用品等);

3、 冷熱水費、電費、電話費、燃氣費、有線電視收視費等;

甲方在協議期間將以上1至3條所示費用的總和控制在房屋出租所得毛收入的30 %以內。

三、經營利潤的支付時間、方式:

1. 乙方需在次月15日前向甲方支付當月經營利潤。

2. 乙方可以用現金、銀行轉帳支票、銀行匯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經營利潤。

第五條 甲方權利義務

一、在委託租賃期間開始時向乙方提供該房屋。

二、在協議期內,甲方需保證委託給乙方經營管理的房屋內的傢俱、電器等所有配套設施、裝置,完全按照甲方自本專案開發商處接受該房屋時的全套配置,一併交與乙方,甲方不得私自搬走或更換,並按照第四條第二款中的規定承擔實際發生的經營費用。

三、協議期間,應按北京市有關規定繳納因租賃房屋所放生的各項稅費(由乙方代扣代繳)。

四、甲方在將房屋委託給乙方時,必須交清房屋的維修基金、本年度物業管理費、冬季採暖費、房屋內財產保險費等費用。否則在協議期限內,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五、在協議期間,甲方可隨時查詢房屋出租情況,甲方可採用以下辦理查詢:

1、 乙方設立網站,隨時反映酒店的房屋出租情況,供業主查詢;

2、 酒店大堂設有自動查詢機,機內記錄當月的房屋出租記錄;

3、 乙方每天將房屋經營情況打單記錄供甲方隨時查詢,記錄期為一年,同時乙方定期向甲方寄送。

第六條 乙方權利義務

一、對該房屋作自由轉租經營,但不得將其用於非法活動,且不得在房屋記憶體放危險物品。

二、 物業管理服務協議規定向甲方收取該房屋的各項管理費用。

三、 保證該房屋在租賃期間內部的清潔衛生。

a) 保證該房屋及內部配套設施等在租賃期間的良好使用狀態。

b) 協議期滿時應及時向甲方交付該房產,該房屋內原有傢俱、電器等應完好如數返還甲方,並保證房屋完好,如有損害、丟失的,應負責照價賠償(房屋、傢俱、電器、床上用品、裝修等自然損耗折扣除外)。

c) 按本協議約定的期限及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每延遲一日,按月租金的萬分之三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第七條 經營利潤分配

委託出租房屋的經營利潤以天為分配單位,並按照同類型房屋分別平均分配。計算方式如下:

委託房屋的日經營利潤=當日同類型房屋的經營利潤總和÷當日委託出租同類型房屋的數量

第八條 設施、裝置損壞責任及費用的承擔

一、 本協議期內,凡因乙方人為或乙方出租給第三者所造成的設施、裝置的損壞應由乙方負責更換並承擔相應費用。

二、 在本協議期內,如因甲方使用所造成的設施、裝置的損壞應由甲方負責更換承擔相應費用。

三、 在本協議期內,該房屋及室內裝修、裝置、傢俱、電器、床上用品等的自然折舊費用由甲方承擔。(詳見第十條)

第九條 甲方自用房屋有關事宜

一、 甲方若自用房屋,則不參加使用當日的酒店經營利潤分配。

二、 甲方臨時自用房屋,若未按第三條第三款規定預先通知乙方,則乙方可視當時房屋出租情況予以安排,若確實無法安排時後

果甲方自負。

三、 甲方若自用房屋,不必交付租金,但應當自行承擔實際發生的水、電、電話費、酒店消耗品等費用。

第十條 固定資產重置費(折舊費)

自甲方委託乙方經營之日起,第一年度固定資產重置費為零;第二年度起,每年從甲方應得的經營利潤中提取4%作為固定資產重置費。該項費用專款專用,由乙方單獨設立銀行帳戶予以保管,專用於房間裝修維護、家用電器、床上用品、衛生潔具的修理與更新。該費用一旦動用須事先報請業主委員會審定,在業主委員會審定通過後方可使用。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協議生效及其它

一、甲方須交清房屋維修基金、本年度的物業管理費、冬季取暖費後,本協議方生效。

二、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三、本協議執行期間,因不可抗力因素及政府政策原因,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四、本協議一式叄份,甲方壹份、乙方兩份。

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簽字):委託代理人:

有押金房屋租賃合同 篇7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證件型別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證件型別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區(縣)______街道辦事處(鄉鎮),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公有住房租賃合同/□房屋買賣合同/□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檔案),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______,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______,房屋(□是/□否)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______;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______,最多不超過______人。

(二)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甲方應自與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群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並按規定報送服務站。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甲方應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________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群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登出手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京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甲方/□乙方)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時起________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租賃用途為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共計_____年___個月。甲方應於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人民幣______元整(¥:______)。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付______,各期租金支付日期:______________。

(二)押金:人民幣______元整(¥:______)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由甲方承擔,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裝置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__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裝置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________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____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份,執____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聯絡號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絡號碼: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有押金房屋租賃合同 篇8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實地看房,友好協商後自願達成租房合同如下:

一、甲方將其所在位於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

租賃期限為:年(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

二、租金及付款方式:

1、乙方在簽訂合同時,須提供身份證及影印件,並預付租金元、押金元。

2、租金先付後用,每一年一付,乙方每期應提前10天主動繳納租金。

每年租金分別為

3、甲方在收到乙方租金(包括押金)後,應開具收據給乙方。

三、乙方在租期內不得破壞房屋結構,不得擅自轉租、轉讓他人使用等。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無錫市有關治安管理條例,服從社群管理。如乙方造成甲方房屋和鄰居利益受損,甲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除不返還預付的房租和押金外,還可進一步向乙方索賠和採取其他法律措施。

四、乙方在租用期內進行房屋裝修,應注意水電煤的排線、使用安全,因此而出現的安全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乙方在租用期內應及時清付所使用的水、電、煤氣等費用,按期結清(2個月)。如不繳納按違約金處罰。

六、租賃期內,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向甲方申請,徵得甲方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七、在租賃期內,甲方在租期未滿而停租時,應賠償乙方一切費用。乙方在承租期未滿而退租,租金一律不退。另外,合同期滿:乙方有權退租,甲方有權收回房屋另作他用。

八、在租房期內,甲乙雙方共同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擅自中途終止合同或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造成對方損失,必須賠償對方有關的直接損失,直至請求法律保護。

九、備註:如租約到期,乙方須保持房屋衛生乾淨,甲方對本合同第三、四、五條進行驗收。如無損壞,乙方也無其他違約行為,甲方應退還押金,否則甲方有權酌情扣除押金,並保留採取法律措施的權利。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有押金房屋租賃合同 篇9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當事人經充分協商,達成房屋租賃合同如下:

一、該房屋位於 ,使用面積約 平方米,房屋質量良好,甲方提供的室內設施詳見附後清單。

二、租賃期共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該房屋的月租金為(大寫) 圓整。(小寫 )。

租金支付方式為 支付,分 次支付,為 一付。以後的租金應於每提前 天支付,先付後住。甲方在收到租金後應該給乙方開據一份收條或收據,作為憑證。

三、乙方向甲方交付住房押金人民幣(大寫) 圓整,(小寫) 。與首次房租一起交付甲方。該保證金應在該合同終止時乙方不違約的前提下,甲方全額退還給乙方。

四、租賃期間的水、電、煤氣、有線電視,物管等費用,由乙方自付。

五、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未經甲方許可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產生噪音,影響辦公及樓上居民生活的;

3、乙方拖欠租金的。

六、租賃期滿前,如甲方或乙方其中任何一方欲終止合同,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對方。

七、乙方在租賃間不得對其房屋結構進行任何改動。

八、租賃期間如房屋出現質量問題,應由甲方負責維修。

九、乙方在租賃間對家電、傢俱、裝修如有人為損壞,則照價賠償給甲方。

十、乙方在租賃期間出現任何人生意外危險事故與甲方無關。

十一、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注:違約責任:本合同簽定之日起,雙方即履行合同義務,如因甲方提前收房,如乙方不完成簽定的承租日期,都視為違約。如甲方違約,按乙方交納的押金及剩下的租金雙倍賠償給乙方,如乙方違約,甲方不退還乙方交納的押金及房屋剩下租金。

十二、如遇爭議的問題,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處理。 本合同經雙方簽定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三、備註: 電底度: 水底度: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押金房屋租賃合同 篇10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北京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

該房屋為:樓房____室____廳____衛,平房____間,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平方米,裝修狀況_____,其他條件為_____,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_________.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_________.

第三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稽核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_________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_________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五條房屋改善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_日內對該房屋做如下改善:_________,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範圍是:_________,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20__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中的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年_____個月。(期限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__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口頭)通知對方。

第七條20__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租金

(一)租金標準: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____元(大寫:____元)該房屋租金____(□年/□月)不變,自第_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二)租金支付時間:_________.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為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乙方應在_________銀行開立帳戶,通過該帳戶支付租金,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_________銀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產經紀機構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交_________銀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八條20__北京市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20__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_________)等費用。乙方應儲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於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______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後在《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為(□乙方恢復原狀/□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乙方放棄收回/□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

返還後對於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一條20__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中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20__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中的轉租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二)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轉租合同,並向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三)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20__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中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於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20__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__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_____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其他:_________.

第十五條20__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六)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七)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____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八)其他:_________.

第十六條20__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的無權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為簽訂本合同並辦理相關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應在甲方開具的授權委託書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權範圍內確定本合同具體條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後的代理行為,未經甲方書面追認的,對甲方不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20__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份,乙方執______份,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備案一份,_____執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蓋章)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蓋章)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有押金房屋租賃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本合同所指標的為______市______區______小區______號樓______單元______戶,其中____________為出租給本站房間。

第二條 甲方是房東,乙方向甲方支付房租,享有房間客臥的完全獨立使用權,以及公共區域的共同使用權。乙方如果要增加合租人數,必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

第三條 該房屋租賃期共_____個月。

租金為每月__________(2人),押金______元(押金會在合租關係正常中止時退還)

支付形式為:每三個月交付,水電燃氣費隨同。

第四條 共同使用區域為客廳、廚房、衛生間、陽臺及這些區域裡面的相關設施。

第五條 合租期間,水、電、天然氣由甲、乙兩方平攤;甲方承擔暖氣費和物業費。

第六條 合租期間,本著和平、友好相處的原則,雙方應共同維護居住環境的衛生、安全。不得隨意的干擾對方的私人空間。對方的合理建議,應積極採納。

第七條 朋友來訪,應儘量保持安靜,以不干擾對方學習、生活為宜。

第八條 各自做飯,還是搭夥,根據雙方的飲食習慣,協商解決。因生活需要,添置設施發生的費用,依具體情況而定。

第九條 在租住期間,雙方應本著“節約、愛惜”的原則,不得浪費水、電、煤氣等。應共同維護設施的安全。

第十條 乙方需退房的話,因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租住不滿一月,租金按一個月收取。

第十一條 乙方具有續租的優先權。

第十二條 甲方如解除合約需提前一個月,知會乙方。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即告生效。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 年___ 月____日 簽署日期:___ 年___ 月___日

有押金房屋租賃合同 篇12

一、當事人

1、受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住址:

郵編:

聯絡電話 :

傳真:

通訊住址:

2、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產權人:

房產證書(或購買房屋合同編號)

房屋座落: 號樓 層 號

身份證號: 郵編:

住址 : 聯絡電話:

通訊地址:

二、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訂立如下房屋委託經營合同,望雙方共同遵守。

三、委託經營房屋的基本狀況

1、房屋座落在山外山莊 座 號;

2、房屋面積: 平米;

3、傢俱及裝置包括:山外山莊完工交給業主時的狀況甲方給客房統一配備床上用品、一次性用品(按照星級標準配備);有線電視、寬頻、專用電話等開通費用由乙方負擔,乙方需交納物業管理費,合同租賃期限為6個月。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房屋所有權為乙方所有,甲方對其房屋享有使用和經營權。

2、乙方委託甲方對其房屋進行經營管理,乙方不得干涉。

3、甲方要根據本合同使用房屋,不得利用其房屋進行違法活動,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4、甲方按最大限度維護房屋狀況,不得損害乙方的合法權益。

5、其它的權利與義務的約定:如發生房屋產權抵押、出售等影響房屋權屬性質變更的事情,乙方需事先通知甲方,且不能造成對本合同履行的任何影響。

七、相關費用的約定

1、在委託經營期間乙方須交納物業管理費。

2、在委託經營期間經營所用水費、電費,有甲方擔負。

3、在委託經營期間甲乙雙方負責各自在經營過程中應繳納國家有關規定的各種稅費。

八、違約責任

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單方變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需變更合同內容,雙方應進行協商變更,如一方解除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人民幣5000元違約金,如甲方的原因致使房屋傢俱裝置受到損壞應進行維修,不能維修的應進行換新或按價賠償。

九、本合同期滿

合同期滿後,甲方應將房屋及傢俱、裝置返還給乙方,房屋要保持完好,傢俱、裝置無損壞,如損壞、丟失應按折舊價格進行賠償(自然損耗除外)。

十、風險的約定(免責條款)

由於地震、颱風、火災、水災、疾情以及其它不能預見,並不可預防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同意可提前終止合同或暫停經營,造成的損失甲方不予承擔。

十一、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雙方可解除合同:

1、合同約定的日期屆滿;

2、由於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無法履行;

3、由於一方的違約,使另一方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4、乙方因產權糾紛或被查封、凍結等影響正常經營的;(乙方需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5、合同日期未滿,一方要求解約的;(需向另一方進行賠償,並承擔違約責任)

十三、合同到期可續簽

十四、本合同及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五、如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糾紛,應進行協商,協商無果可進行訴訟解決。

十六、本合同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受委託房(甲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

聯絡方式: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委託方(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

聯絡方式: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有押金房屋租賃合同 篇13

出租方: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號的房屋___棟___間,建築面積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平方米,型別___,結構等級___,完損等級___,主要裝修裝置___,出租給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個月,甲方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個月或空置____月的。

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稅費和稅費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元,由乙方在____月____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後用。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稅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製的收租憑證。無合法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雙方按規定的稅率和標準交納房產租賃稅費,交納方式按下列第__款執行:1.有關稅法和鎮政發第34號檔案規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負擔2.甲、乙雙方議定。

第四條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裝置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繕範圍和標準按城建部城住公字第13號通知執行。

甲方修繕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繕,經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述第___款辦法處理:

1.按規定的維修範圍,由甲方出資並組織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諾的維修範圍和工程專案內,先行墊支維修費並組織施工,竣工後,其維修費用憑正式發票在乙方應交納的房租中分___次扣除

3.由乙方負責維修

4.甲乙雙方議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但其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均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對裝飾物的工料費和租賃期滿後的權屬處理,雙方議定:工料費由___方承擔所有權屬___方。

第五條租賃雙方的變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乙方需要與第三人互換用房時,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援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負責賠償___元。

2.租賃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條約定的有關條款的,違約方負責賠償對方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並按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5.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同時按約定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繼續使用承租房屋,按約定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後,甲方仍有終止合同的申訴權。

上述違約行為的經濟索賠事宜,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簽證機關的監督下進行。

第七條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宜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報送市房屋租賃管理機關認可並報有關部門備案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執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備案。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押金房屋租賃合同 篇14

出租方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 ;位於第 層,共 (間),建築面積約 平方米。

第二條 : 雙方約定該出租房屋用途為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 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 房屋月租金為(幣)元整。租賃期間,如遇到國家有關政策調整,則按新政策規定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 :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第一期租金 元整。租金按季結算,由乙方於每季予繳租金用完之日的前 10天向甲方予繳下一季度的租金。

第六條: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裝置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負責賠償損失。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七條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定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裝置,需經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退租時,乙方的裝修遵“來修去丟”原則,甲方不予負責;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第八條: 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 :在房屋租賃期間,水、電費用由乙方支付,並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出專案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條 :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雙方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如合同到期後或乙方違約至使甲方宣佈解除本合同後,乙方遺留、存放在甲方出租房屋內的貨物、設施,均視為乙方的拋棄物,甲方有權任意處置。

第十一條 :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合同並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

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

欠租金或水、電費累計達半個月;

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

未辦理工商登記進行非法經營活動;

故意損壞承租房屋。

第十二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 日的;

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第十三條 : 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至使合同不能繼使履行,本合同無條件終止,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四條 :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賠償對方實際損失,如乙方欠繳租金,須按欠繳額的 0.5%/ 日交付滯納金。

第十五條: 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 依法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 : 其他約定事項

(一) : _________________。

(二): 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貳 份,其中甲方執 壹 份,乙方執 壹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 承租方(乙方)簽章:

住所: 住所:

證照號碼: 證照號碼:

電話: 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