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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場扣點租賃合同範本(通用5篇)

欄目: 租賃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74W

商場扣點租賃合同範本 篇1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商場扣點租賃合同範本(通用5篇)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位置

(1)、甲方同意乙方在 商場 位置設定賣場,場地面積 平方米,經營本合同所定的業種。

(2)、甲乙雙方共同到現場辦理辦理完交接手續後,乙方可獲得 天裝修期,在此期間不計租金。

(3)、場地陳列商品的設施由 方提供, 。

(4)、場地裝修、裝潢方案由 方提供,甲方審定認可後,施工由 方負責。

第二條:經營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如開業日期 年 月 日不能準時開業,影響乙方經營,甲方將按實際延誤天數賠償租金。

(3)、乙方在合同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轉讓櫃(架)經營權或與第三者共同經營及有其他損害甲方權益之行為(現合作經營面積 平方米, 戶,合作者姓名 ,經營品類 其餘自主經營),否則以違約論處,甲方可終止本合同,並視情節予以處罰(合同簽定之後如不報請甲方批准另行租賃經營,每戶或每一單品罰金1萬元,超過3戶者,終止本租賃合同,租金保證金不予退還)。

(4)、合同期滿,乙方經甲方同意可續約,但應於期滿前二個月由乙方先行提出書面申請。合同期間乙方如需中途撤櫃(架),應於45日前提出撤櫃(架)申請,經甲方同意後方可撤櫃(架)。

(5)、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監督管理, 並遵守甲方所定的管理規章,除另有規定外,乙方不得於營業時間內停止,否則以違約論處。

(6)、甲方有權根據商業步行街狀況及需要暫停商業步行街營業,但每自然年度不超過七日,乙方不得因此要求減免租金及其他費用,也不得要求甲方賠償其他損失。(但遇有特殊事件、政府行為、社會重大活動等事項發生,導致無法營業,可不限七日)。

第三條:營業專案與方針

(1)、乙方經營專案以 為限,乙方所售商品及定價應送交甲方稽核後方可陳列出售,其業種不得隨意變更超越。新增營業專案須提前提出正式申請,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陳列出售,否則以違約論處。

(2)、乙方銷售的商品品質應合乎要求,售價應合理公道,並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若品質不佳或售價高於其他商場及其連鎖店,經檢舉或查證屬實,乙方應無條件辦理退貨、換貨或退還貨款,同時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商品價格十倍的罰款,及單方面調整價格直至終止合同。

(3)、乙方商品的品質、內容、數量或新產品的開發無法達到甲方要求,或乙方因陳列銷售偽劣、仿冒商品而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負完全賠償責任與其他一切法律責任,並且甲方可隨時取消其賣場經營資格,並終止租賃合同,租金保證金不予退還,如商品供應斷檔,造成櫃檯、貨架閒置,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乙方的賠償責任。

(4)、乙方同類商品在其他賣場若有打折特價活動時,在甲方陳列的相同商品也應自動降價,否則以本條款第(2)款辦法處罰。

(5)、乙方應接受甲方核定許可提貨券,甲方提成 %的手續費用。

(6)、乙方在甲方賣場陳列銷售的商品,應合乎一切政府法令的規定,如有違反法令的情形,其責任概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如因此而遭受損失,可追究乙方賠償。

(7)、顧客要求退還貨時,乙方應按甲方對消費者服務承諾規定辦理。

第四條:租金及支付時間

(1)、租金標準: 元/月.平方米

(2)、租金:年租金總計: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3)、繳付方式:

A、租金分二次支付,甲方場地交付之日繳納租金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次年6月30日前繳納租金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B、甲方通過綜合考核同意乙方繼續經營,第二年租金在第一年租金末月前一個月交付,第三年以此類推。

C、如乙方不能通過甲方考核,終止合同90天后,甲方退還乙方保證金,並扣除因乙方退出經營後造成甲方經營延誤而發生的實際損失(租金×實際天數)。

第五條:物業管理服務

(1)、乙方場地保潔、保安等物業管理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再收取物業管理費用,如須甲方協助,費用另行商定。

(2)、水、電費按實際發生的金額據實結算,於次月1日至5日結清。

(3)、甲方免除乙方全年空調費用。

(4)、甲方對客戶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由甲方按實際發生的成本費用加適當的勞務費用計收。

(5)、乙方逾期交納水電費等一切費用,從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逾期應繳費額5‰的滯納金。

(6)、費用支付方式及時間:

A、 水費、電費:乙方按實際發生的金額據實結算,於次月1日至5日結清。

B、 如以後的空調費、採暖費、水費、電費等價格有所變動,按政府有關部門浮動的單價作相應的調整。

第六條:保證金

(1)、保證金:為了確保合同的履行,為了維護全體物業使用人的共同利益,為維護商業步行街公平交易,杜絕欺詐,保持商業步行街長期穩定經營,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簽定同時向甲方支付商品質量保證金、服務保證金、安全保證金、物業保證金、管理保證金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2)、保證金退還方式:合同履行期滿乙方遷出本商業步行街後,雙方辦理完畢賣場交接手續90天后,如無客戶索賠、投訴等問題,且經甲方確認乙方沒有任何違約行為及欠繳有關費用,甲方退還乙方保證金,保證金退還時不計利息。

(3)、對乙方有違反本合同,以及本商業步行街管理制度的違法行為,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直接扣除相應違約和損失,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3日內補足保證金不足部分,否則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考核標準

(1)、乙方應提交營業執照及稅務登記證、個人身份證影印件各一份。

(2)、甲乙雙方議定每期 個月,營業目標如下:第一期(第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營業總額為 元整;第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營業總額為 元整。

(3)、乙方的營業情況每 個月應接受甲方評鑑一次,業績未達甲方規定者,甲方可調整其經營面積或單方面終止合同。

第八條:促銷

(1)、甲方為促進銷售舉辦的各項活動,乙方應儘量配合,並分擔費用以求共同發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

委拒絕,涉及費用的分擔甲方應事先和乙方協商。

(2)、乙方若自行促銷,所發生的一切促銷費用等悉由乙方自行負擔,乙方自行促銷的海報、廣告須經甲方稽核同意後方可使用。

(3)、乙方不得有不正當競爭行為,甲方如認為乙方的促銷行為有妨害他人營業的可能,可予以制止,乙方如未即停止,以違約論處。

第九條:商品管理

(1)、乙方陳列於承租賣場的商品由乙方自行負責管理。

(2)、乙方銷售或陳列的商品不得有仿冒商標或侵害他人代理權、專利權的侵權行為,並不得陳列銷售政府規定的違禁品,如經查獲,乙方應自負民事和刑事法律責任。若乙方有上述違法之事而導致甲方承受連帶責任,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損失,並可視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或終止合同。

(3)、乙方在承租賣場銷售的商品,如經顧客使用後產生不良反應而損害顧客利益,對顧客身體造成傷害或因而使甲方信譽受損時,乙方應負一切法律及賠償責任。

第十條:人員管理

(1)、乙方所聘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商品有關的知識和技能的營業人員,經甲方認可後方能上崗,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換營業人員。

(2)、乙方派駐人員應穿著甲方統一規定的制服、佩帶識別證,所需費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對賣場內的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同時不得儲存危險物品。

(4)、乙方對賣場內的裝潢、電器等裝置,如需變更、整修維護、增設或移動時,應事先以書面通知甲方,並附裝潢平面及施工配電圖等,取得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其費用概由乙方承擔。正式施工期間,乙方應派人員監工,以維護商場安全,並由甲方隨時檢查,完工時由甲方檢查認可後方得營業,日後無論何種原因終止合同時,乙方對其自費裝置部分不得拆除或提出任何補償請求,其所有權屬甲方所有。

(5)、乙方的電器裝置如有故障或不良反應時,應立即通知甲方處理,並酌收工本費,乙方不得擅自增加裝置,因此造成損害時,由乙方負責賠償。

(6)、如因乙方受僱人員及其賣場顧客等的有意、過失或疏忽行為,造成甲方或商場其他商戶的裝置蒙受損失者,乙方應負完全的賠償責任。

(7)、除根據本商場的統一安排或另有約定外,乙方應按甲方規定的開業時間準時開業且開業後應保證每日正常營業,租賃期內的每日營業時間應嚴格遵守本商場的統一規定。

(8)、在租賃期內,乙方連續五日或在一個月內累計七日不營業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內遷出本商場,如乙方拒不遷出,視同乙方同意甲方將其經營的商品在它處保管,同時甲方有權將乙方承租賣場另行安排。因此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9)、乙方與其他客戶共同確定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使用。如乙方人員對物業管理區域內設施造成任何損壞,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10)、乙方的銘牌及標誌的設定應符合甲方的整體佈局。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私設標牌及廣告。

第十二條:廣告商業步行街及商場內非乙方承租鋪位廣告權歸甲方所有。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張貼廣告或宣傳畫、利用廣播等任何形式在步行街內進行廣告宣傳。如確屬需要,經甲方稽核並收取一定費用後可辦理。

第十三條:乙方如有下列事情發生,應立即以書面告知甲方

(1)、公司組織及主要業務變更

(2)、資本結構發生重大變化

(3)、公司的地址、電話變更

(4)、派駐專櫃(架)的代表人或負責人變更,須經甲方同意。

第十四條:免責條款

乙方因下列情況遭受損害,不得要求甲方賠償:

(1)、因不可歸於甲方的原因發生的災害

(2)、火災、地震、風災、水災所導致的損害

(3)、乙方不遵守本合同條款或其他相關規定所發生的損害

(4)、緊急停電、停水或其他非甲方人員故意或過失造成的非甲方責任事件,致使商場或商業步行街不能正常經營,屬乙方經營中的合理風險,乙方不得要求減免租金、其他費用及要求賠償其他損失。 第十五條:違約處理

(1)、如甲方違約解除本合同,甲方退還乙方租金餘額及保證金餘額,並承擔年租金10%的違約金。

(2)、如乙方違約解除本合同,甲方不再退還乙方剩餘租金,並且乙方應承擔年租金10%的違約金。

(3)、如乙方違反本合同十一(8)條之規定,應承擔年租金10%的違約金。

(4)、延付:乙方延期支付租金的,乙方應承擔延付部分日萬分之二的違約金,逾期支付租金超過十五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如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同時乙方應承擔年租金5%的違約金。甲方決定解除合同的有權按十一(8)條的約定處理。

A、 乙方違反本合同三.(1)條的約定超範圍經營

B、 乙方違反本合同六(3)條的約定未按時補交保證金的

C、 乙方違反本合同十一(7)條的規定不遵守統一經營時間的

D、 乙方違反本合同三(3)條規定,因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被顧客投訴,在一週內累計達3次以上 E、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管理,拒絕改正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本商場及商業步行街管理規定、合同約定的行為。

F、 如乙方因其行為給甲方造成惡劣影響,包括(但不限於)被新聞媒體負面報道、被政府部門或社會組織批評或處罰等

G、 如乙方因違反本合同或非法經營或侵害他人利益被甲方給予3次以上書面警告

H、 如乙方因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的約定

I、 如乙方毆打、漫罵、侮辱顧客,或在商場及步行街內打架鬥毆、聚眾滋事以及其他損害商業步行街聲譽的和形象的行為

J、 如乙方違反本合同十一(2)條約定的

K、 如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由於個人原因造成他人財產損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擔相應的責任與賠償

(6)、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上述各條款規定者,甲方可終止合同,解除乙方賣場經營權利,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甲方一切損失

(7)、合同期滿未再續約或乙方違反本合同經甲方通知而終止合同,乙方於接到終止合同通知後3天內負責將商品撤離現場,如故意拖延不履行,視為拋棄其所存留於專櫃(架)的貨物,任由甲方處理

(8)、乙方於合同終止日應立即清償各項費用,如仍不足者,甲方可行使留置權,並依法追訴。

第十六條:續約

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有優先續約權,乙方如欲續約,應於期滿前3個月,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後另訂合同。

第十七條:合同終止

(1)、本合同履行期滿

(2)、因任何一方違約,按照本合同約定可終止

(3)租賃期內,經雙方協商,提前終止合同履行

(4)、其他合同終止情形

第十八條:租賃賣場的交還

(1)、在本合同期滿而雙方未予續簽或本合同提前終止時,乙方應於本合同終止日後三日內將承租賣場及甲方提供的設施、裝置等以良好、整潔、清潔、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

(2)、租賃賣場交還前,乙方應將物品自行負擔費用搬出承租鋪位。否則,乙方應按照約定交付租金及有關費用

(3)、租賃賣場交還時,乙方裝修等不可拆除的設施歸甲方所有,但甲方要求乙方恢復承租鋪位原狀的,乙方應予恢復,否則甲方有權不退還乙方保證金

第十九條:其他事項

(1)、聯絡與通知:

A、 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通訊聯絡方式為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的通訊聯絡方式,如有一方變更,應在變更後的兩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由變更方承擔責任

B、 雙方之間任何關於本合同向對方的通知行為,均以書面形式進行方為有效。但對於全體承租人均有約束力的內容,甲方有權以公告、佈告等形式進行通知

(2)、爭議解決:

A、 因本合同的履行及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提起公訴

B、 本合同的管轄法院為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C、 凡本合同未列事項,雙方按本合同精神友好協商處理,必要時簽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效力等同

D、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由乙方支付保證金、首期租金之日起生效。如因乙方原因致本合同無效,甲方不予退還保證金

E、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持一份,效力等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場扣點租賃合同範本 篇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鋪事宜,訂立本合同。

1. 租賃物狀況

甲方同意將位於遼源華聯服飾購物廣場, 層 號商鋪及其設施出租給乙方經營本合同約定的商品,該商鋪建築面積約為__________平方米。

2. 承租期

2.1本合同有效期(即租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2若乙方希望在承租期屆滿後繼續承租,乙方應在承租期屆滿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雙方就承租條件重新洽商後,另行訂立書面合同。在同等承租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2.3若在承租期屆滿提前三個月,甲方未收到乙方希望繼續承租的書面通知,甲方可以進行重新招租的各項準備工作,包括但不限於將鋪位向第三方介紹、展示,或對鋪位進行必要和合理的維修等,(但不防礙乙方正常經營),乙方應予以配合。

3. 承租費及其他費用

3.1租金標準及計算:

乙方按每月結算週期內的實際銷售額 %扣點提成向甲方支付租金。銷售額定義為乙方利用甲方場地進行商品銷售活動或提供有償服務所得稅前收入。

3.2收銀方式:甲方統一收銀

3.3結款方式: A 支票(乙方提供開戶行) B現金銀行轉賬(乙方提供本地銀行卡賬號)

3.4 結款週期為15天,每月結款日為每月15日及每月最後一個工作日。如遇國家法定節假日,結款日順延至節假日結束後第一個工作日。

3.5乙方結款是否向甲方提供增值稅發票

A 是 稅票稅率為 %

B 否 (乙方自行辦理交稅)

3.6 物業費收取:

合同期內按起始日計算,7日內乙方應按年每次向甲方交納全年物業費,物業費標準為 4 元/月/㎡,逾期未超過15天,乙方須向甲方交納應繳費用總額的0.5%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扣罰乙方合同保證金,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乙方違約行為給甲方帶來的其他損失。

3.8乙方在承租期內,每月按獨立安裝的計量表或甲方出示的票據向甲方繳納乙方實際使用水、電、燃氣、電話、閉路電視系統等發生的甲方代收代支費用。

3.9有關乙方在店鋪的商品銷售,或在店鋪中的裝置及其他資產而發生的稅金以及其他向政府部門支付的費用,無論其支付義務人的名義是誰,均應由乙方承擔。

3.10乙方應於次月首日前向甲方繳納上月各項上述費用

3.11如果起租日並非在某個月的第一日,第一個月的租金及費用與最後一個月的租金及費用應按該整月內所佔的日數比例計算。

4. 資質條件

4.1 乙方在合同簽訂時應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下列證件原件,並將加蓋乙方公司章的影印件留存甲方,共計 項 份。

4.2乙方應保證所提交的證件的真實性及合法性,如乙方出示虛假證件,或甲方對其證件的真實性存有疑義且乙方不能做合理解釋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

4.3乙方須保證其提供給甲方的各類證照在合同期內處於有效和適用的狀態。乙方公司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印章及其他營業上必要的許可證件、公文等如有變更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出示新的證照留存甲方備案。如因乙方通知不及時而造成糾紛或甲方損失,應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5. 鋪位用途及經營範圍合同。

5.3乙方在承租期內,任何時候對鋪位的使用均應滿足雙方對該鋪位用途的約定,除事先得到甲方書面認,乙方不得擅自變更鋪位用途及經營範圍。

5.4乙方不得經營與本商場其他專櫃品種相同或類似的商品,如有此類情況發生,甲方以誰先上櫃誰經營的原則處理,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

5.5乙方保證嚴格按本合同簽署的經營種類及品牌進行經營,甲方如基於統一營業管理或乙方所經營商品更換無法配合甲方需求時,必須通知乙方,乙方應無條件按照甲方經營業種規劃事宜進行調整。

5.6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增加及調換經營類別和經營品牌均屬違約行為,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合同保證金中扣除每次500—1000元的違約金,如乙方違約後拒不整改,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沒收乙方合同保證金作為違約金。

5.7由於商品質量問題引起糾紛,乙方對索賠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不承擔因此造成的任何責任。

6. 合同保證金

6.1本合同簽訂生效,三日內,乙方須向甲方繳納合同保證金,總額為人民幣元。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甲方應在乙方退還所承租鋪位及付清應繳承租費、商場管理費和其他費用,且乙方對甲方再

5.2乙方銷售的商品品牌之數量須嚴格按照甲方有關商品管理規定執行,否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沒有任何債務責任之日起最長不超過九十天內,無息退還乙方所繳納之合同保證金。

6.2如果乙方違約,甲方將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沒收全部或部分履約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處理。甲方可以選擇不解除本合同,而只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一定金額以補償由於乙方違約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在這種情況下,如乙方願意繼續履行本合同,應於3日內補足已扣除的履約保證金。如果乙方未補足,甲方有權進入並收回所租場地,解除本合同,並有權將履約保證金全部沒收。

7. 銷售管理

7.1乙方應自行辦理開業或經營中所需的各種證照,不經甲方同意並不得以甲方名義進行經營活動。在經營過程中,必須亮證經營,且如被要求,應隨時出示營業所必需的各種許可檔案。

7.2乙方商品銷售必須實行現貨交易,不得進行預收款式的預售或代購、代銷業務,否則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責任。

7.4 乙方進店銷售的商品由甲方統一收款。乙方必須使用甲方統一的收銀單據,接受甲方監督並協助管理。乙方不得私收貨款或擅自變更售價及拒開、漏開或短開收銀單據,否則乙方除承擔相應的責任外,還應向甲方支付該筆銷售額的 3 倍為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7.5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認可之各種銀行卡,顧客在使用銀行卡簽帳消費時,乙方接受並負擔銀行規定的刷卡費率(不低於刷卡金額的1%),該手續費由甲方在乙方的貨款中扣除。

7.6乙方應全力配合使用甲方及甲方關聯商鋪所發行的各類優惠卡(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發行的VIP卡、會員卡,以及與甲方共同發行的企業、銀行聯名卡或甲方指定特別合作的銀行卡、企業卡),並依據甲方規定在乙方商品正價期間給予VIP卡 折,會員卡 折優惠;在乙方商品 折以上時給予VIP卡 折,會員卡 折優惠,優惠卡之折扣及會員積分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7.7乙方不得接受甲方認可以外的優惠卡、券、禮券、提貨券或其他任何形式之商品兌換卡券,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當月銷售額 3 %的違約金,並可隨時解除本合同。

關於優惠卡的特別約定:

7.8乙方若自行促銷,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等悉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自行促銷的海報、廣告須經甲方稽核同意後方可使用,甲方可協助乙方進行。

7.9乙方委託甲方代為製作特殊陳列及宣傳用品等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7.10乙方承租區域範圍以外的通道、牆面、柱體、玻璃、扶梯等使用權屬於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使用上述部位用於銷售、推廣及其他用途。未經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在商場或專櫃內隨意展示任何廣告、佈告。

7.11乙方因本身營業上之銷售活動有需要使用甲方標記、標章、名冊資料或自行傳送媒體有牽涉甲方時,應事先將相關活動內容送交甲方核定,並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使用,否則甲方可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7.12乙方不得進行不正當競爭行為,甲方如發現乙方之促銷行為已防礙他人營業時,有權予以制止,乙方如未立即停止該行為,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乙方應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7.13商場內POP廣告必須使用本商場統一定製的紙張,由甲方專業美工人員書寫並收取相應費用。

7.14乙方應依照現行法律法規承擔其經營商品的“三包”責任及其它因經營商品而產生的責任。

7.15乙方所售商品如遇顧客投訴實行三級管理(專櫃、業種、商廈),必須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處理,如有疑難問題由商廈售後部門統一處理解決,乙方應保證無條件服從甲方的解決措施。

8. 商品管理

8.1乙方陳列待售商品或其所提供的服務在質量、標識等方面,應符合政府及法律相關政策、規定,如有違反,概由乙方自行負責,並賠償甲方因此所受之損失。

8.2乙方對售出的一切商品(服務)質量承擔全部責任,並負責商品的售後服務。若因商品質量問題及售後服務不當引致顧客投訴及索賠,甲方有權依據商場相關商品管理規定統一處理並先行賠付,乙方應服從甲方之處理辦法,及時向甲方補繳因處理顧客投訴及索賠產生的一切費用。若乙方不履行配合義務,甲方有權扣除乙方所繳納之履約保證金作為賠償顧客之所需,若履約保證金不足以賠償,甲方仍享有對乙方的追索權。若乙方有嚴重損害消費者的行為,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追償乙方對商場名譽造成的不良影響。

8.3乙方應積極、主動地配合甲方所在地的衛生防疫、質量監督等行政部門的檢查、監督,並承擔相應的檢測、檢查等費用。對在檢查監督中遭受的與乙方經營有關的任何處罰,由乙方自行承擔。

8.4乙方對其所經營商品應享有絕對處分權,但不得在其上設立抵押、質押等擔保物權,亦不得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專利、商標權等權利,否則,甲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並且由乙方對甲方受到的一切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9. 商場管理

9.1乙方如因經營需要對租賃場地進行裝修,應負責與其裝修相關的一切費用。為保證甲方商場的統一形象,乙方的裝修設計及效果圖,必須經甲方審查同意後方可實施。乙方或乙方僱用人員應具備相應的施工資質條件,並在裝修過程中,不得亂拆亂砸、私自拆除甲方建築物或改變建築物結構。因乙方及其僱用人員的故意或過失,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9.2乙方的場地裝修應按時完工,並保證自行負擔費用提供經營所必需的裝置及物品,賣場的裝修及設施裝置器具的設定及合同期內的加裝須經甲方稽核同意後方可實施,且費用由乙方負擔。由乙方設定的物品應具備應當有的安全性。因乙方原因或不歸咎於甲方原因造成裝修及設施裝置器具的滅失、損壞,其修理及更換等由乙方負擔和處理。

9.3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前,不得在商場建築內樓梯間、商場通道及其他公共場所作任何佈置、廣告、加裝裝置,儲存危險品及存放貨物。

9.4商場內屬於乙方之財產及商品,乙方可自行投保火險、盜險、公共意外責任險及其他與經營專案有關的險種,如因未投保或投保不足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9.5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營業時間,除另有規定外,乙方不得私自提前、延後、中斷、變更開閉店時間。同時乙方應遵守甲方根據經營策略、政府命令、法定節假日的需要而進行的必要的營業時間的調整。否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或要求乙方應賠償甲方的所有損失,損失計算方法:損失金額=20xx/365*合同約定扣點*鋪位面積*違約天數*10。

9.6乙方在本租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如將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權利擅自向第三者轉讓、作為抵押,或發生其他損害甲方權益的行為,則屬違約行為,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向乙方索賠相應損失。同時乙方應支付自違約行為發生日起至歸還場地與甲方之日止,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計算方法:損失金額=20xx/365*合同約定扣點*鋪位面積*違約天數*10。

9.7本合同存續期間如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撤場或停止營業(可明確歸責甲方原因除外),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一切損失,若乙方無力或拒不支付,甲方對位於甲方處乙方財產(含商品)享有留置權。經甲方留置後,乙方超過60日不賠償損失的,甲方可以以該財產折價或拍賣、變賣的價款優先受償;儲存費用過高或不及時處理將影響價值的,甲方有權先行變賣該財產,並將價款提存,在法定期限就該價款優先受償。乙方須按甲方通知的時間撤離甲方場地,並自乙方停止營業之日起至本合同應終止日止,每日按乙方日均租金三倍計算的違約金支付給甲方。

10. 合同糾紛解決: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如合同期內甲乙雙方發生糾紛,須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貳份,乙方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場扣點租賃合同範本 篇3

出 租 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地 址:

承 租 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地 址: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承租甲方物業的有關事宜,在自願、平等、互利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投資購買的位於路18號 負1 層計1285㎡商場,用途:商業服務(商鋪),結構:混合,層高:6.2M。

第二條 商場租賃期限:

1、起算日期: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2、終止日期:從起算日期計算至五年止。

第三條 租金支付

(一)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至20xx年1月1日,乙方可提前進場裝修並完成商場經營的一切事宜。在此期間,除水電費由乙方自行承擔外,甲方不收取任何費用;

(二)20xx年1月1日起,,租金為每月70元/㎡。後期租金按每年5%遞增,租金按季度支付,支付時間為每季10日前。

第四條 甲方承諾

1、甲方保證在租賃期內,無本物業產權的任何糾紛;如因該物業未清事項影響乙方經營,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且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向乙方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2、甲方保證在租賃期內,不以其他任何方式影響干涉乙方的經營、管理、使用事項。如因甲方干預或設定障礙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據實向乙方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第五條 房屋的物業管理、維修和養護

1、因乙方管理和使用不善造成房屋損壞的,由乙方負責修復,並達到設計要求。

2、房屋管理期內的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由乙方自進場之日起負責。

3、在租賃期內所發生的水、電費均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有關稅費

合同簽訂時,相關稅法規定甲方承擔的稅收為:租賃業營業稅及城建教育附加5.6%,房產稅12%。

第七條 所有權轉移

1、在租賃期內,如甲方將物業進行銷售,需在銷售前五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甲方及受讓方應將交易合同副本在處置後五個工作日內交乙方建檔登記,依據“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辦理相關手續,逾期造成的法律責任與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2、甲方對物業的處置行為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有效。如因甲方處置物業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據實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若甲方擅自終止合同,應支付乙方本合同貳拾年收益總額30%的違約金,並負責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

2、在租賃期內,若乙方不能按時支付租金,在叄個月內,應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息上浮60%計算支付違約金;叄個月至陸個月應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息雙倍計算支付違約金。連續超過陸個月,應支付甲方本合同貳拾年收益總額30%的違約金,且甲方可單方終止租賃合同。

第九條 房屋租賃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合同,信守合同。

2、在本合同履行中,如遭遇不可抗力或政策變更,導致本合同全部或部份條款不能繼續時,應由雙方協商同意後,才能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且該仲裁為一局終裁。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議定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 本合同共肆頁,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場扣點租賃合同範本 篇4

甲方(用車方)______________

乙方(服務提供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服務協議。

第一條:服務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____分

到達第一場所:______市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______號______

第二條:服務車型及服務費結婚用車車型確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放認可合同確認車型當天若有特殊原因無法到場,例如:事先拋錨,撞毀,車子已出售等,乙方可用同等級別的或者更高級別的車型代替合同指定車型)

婚禮用車服務費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元,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整。

使用時限:婚車根據甲方到第一現場後起算5小時50公里標準,花店給予30分鐘扎花時間,超時每小時_______元,超公里每公里________元。(備註:或改用其他計算租金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名:自駕車型在新郎駕駛過程中由於操作不當有任何內部或者外部損傷均又甲方自行承擔,維修費用於用車後48小時跟乙方結清。

第三條:定金幾服務費支付方法協議簽署時,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元,餘款_______元婚車當天車到現場結清網上支付寶定金確認後本協議生效,支付寶全額付款可在用車完後24小時內確認

第四條:乙方的責任乙方應嚴格遵守協議的約定,及時有效,保質保量地完成各項服務。

第五條:甲方的違約責任若甲方違約,則定金不予退還;若定金也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乙方有繼續追索的權利。甲方延遲支付服務費的,乙方可以催告其在__3__天內支付,並要求甲方支付總服務費____30%的違約金。若催告期限屆滿甲方仍未付款的,乙方可以單方解除協議,並要求甲方支付總服務費____30%的違約金。

第六條若乙方單方面終止協議,則應退還已收的所有款項,其中定金應雙倍返還。乙放所提供的服務與協議規定的不相符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總服務費___30_%的違約金乙方委託第三方履行協議全部或者部分服務專案的,如第三方所提供的服務與本協議規定不相符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法因本協議所產生的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或向慶典行業商會及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申請調解。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想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協議及附件,補充協議,變更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並在甲方按協議交納相應款項後,即時生效。

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場扣點租賃合同範本 篇5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膝上型電腦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租賃期限

(一)膝上型電腦租賃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計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甲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膝上型電腦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膝上型電腦經甲乙雙方交驗檢查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膝上型電腦,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膝上型電腦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甲乙雙方應對膝上型電腦和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三)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膝上型電腦租賃合同。

第二條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每個月¥:___元/月,押金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待合同期滿或特殊情況導致的合同結束,乙方退租後返還。

(二)支付方式:現金_______(□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每月_____日前支付。

(三)如乙方不方便來付款,也可以押金里扣除。超過十二個月未付租金,被視為放棄押金。同時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三條膝上型電腦維護及維修

(一)乙方應自覺愛護好膝上型電腦,不許損壞、刮花或弄髒機器外觀,不得擅自撕毀封條,不得拆卸、偷竊、更換配件,不得亂刪檔案和破壞系統完整

(二)如在租賃期間,筆記本損壞或刮花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甲方有權從押金中索取相應的賠償金。

第五條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六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其中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條補充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