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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2023年自行交易版(通用23篇)

欄目: 租賃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45W

房屋租賃合同2023年自行交易版 篇1

出租方:(簡稱甲方)

房屋租賃合同2023年自行交易版(通用23篇)

承租方:(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規定,簽訂裝置租賃合同,並商定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根據乙方上級批准的專案和乙方自行選定的裝置和技術質量標準,向____購進以下裝置租給乙方使用。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根據與生產廠(商)簽訂的裝置訂貨合同規定,於__年__季交貨。由供貨單位直接發運給乙方。乙方直接到供貨單位自提自運。乙方收貨後應立即向甲方開回裝置收據。

三、裝置的驗收、安裝、除錯、使用、保養、維修管理等,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裝置的質量問題由生產廠負責,並在訂貨合同予以說明。

四、裝置在租賃期間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收貨後,應以甲方名義向當地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險,保險費由乙方負責。乙方應將投保合同交甲方作為本合同附件。

五、在租賃期內,乙方享有裝置的使用權,但不得轉讓或作為財產抵押,未經甲方同意亦不得在裝置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和遷移安裝地點。甲方有權檢查裝置的使用和完好情況,乙方應提供一切方便。

六、裝置租賃期限為____年,租期從供貨廠向甲方託收貨款時算起,租金總額為人民幣____元(包括手續費____%),分____期交付,每期租賃金____元,由甲方在每期期末按期向乙方託收。如乙方不能按期承付租金,甲方則按逾期租金總額每天加收萬分之三的罰金。

七、本合同一經簽訂不能撤銷。如乙方提前交清租金,結束合同,甲方給予退還一部分利息的優惠。

八、本合同期滿,甲方同意按人民幣____元的優惠價格將裝置所有權轉給乙方。

九、乙方上級單位____同意作為乙方的經濟擔保人,負責乙方切實履行本合同各條款規定,如乙方在合同期內不能承擔合同中規定的經濟責任時,擔保人應向甲方支付乙方餘下的各期租金和其它損失。

十、本合同經雙方和乙方擔保人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份,乙方擔保人和乙方開戶銀行各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賃合同2023年自行交易版 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的相關事宜,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租賃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將其位於 出租給乙方使用,出租房屋面積經甲、乙雙方確認共 平方米。該房屋屬甲方所有的宅基地房屋,甲方承諾該房屋沒有任何產權瑕疵。具體裝修及設施、裝置情況見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 租賃期限及用途

1、本合同租賃期限共 個月,自 起至 止。房屋為現狀交付,乙方承租該房屋僅作為 使用,未經甲方同意,不能挪作他用。

2、租賃期滿不再續租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後7日內將房屋交還甲方。乙方如要求續租,須在租賃期滿前2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另行簽訂租賃合同,租金另行協商確定。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該房屋每月租金為 元整(人民幣 整),乙方於每月5日前將當月租金支付甲方,甲方向乙方提供收款收據,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乙方應按期交納房租,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拖欠費用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前述租金未含稅,如乙方需收款發票的,相關稅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履約保證金

本合同簽訂當日,乙方應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 元(人民幣 ),租賃期滿,乙方無違約行為的,甲方於15日內將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

租賃期內,乙方使用本合同所涉房屋所產生的水、電費用、電話費用、有限電視費用、網路費用等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於每月交納房租時向甲方交納當月水電費用。

第六條 乙方應合理使用承租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出現惡意損耗或者惡意破壞房屋情況的,乙方負責修復或進行經濟賠償。乙方未進行修復或賠償的,甲方經與乙方共同協商後,乙方仍不修復或賠償的,可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相應費用。乙方在使用租賃房屋期間須在房屋新增附屬設施的,應經甲方同意後方能實施。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由甲方負責。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若由於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維修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對乙方的裝飾及傢俬傢俱損壞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在合約生效之日起,甲方在任何情況下進入合約中規定的房屋,都必須事先通知,得到乙方的同意後,方可在約定時間進入。

第七條 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租、出借該房屋;甲方出售該房屋的,甲方應提前3個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甲方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

1、合同期內,乙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的,乙方交納的履約保證金甲方不予退還。甲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的,雙倍返還乙方履約保證金。

2、合同期內,如因政府徵收或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本合同提前終止,乙方應將房屋交還甲方,因徵收發生的補償費用全部歸甲方所有。

3、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當支付乙方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RMB ,即人民幣 ),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並不退還履約保證金: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或進行違法用途的;

(2)惡意拖欠房租或水電費一個月以上並不接受協調的

第九條 合同的終止

1、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在期滿後5個工作日內將房屋交還甲方,未按期交還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逾期10個工作日仍未交還的,甲方可強制其搬遷。

2、合同終止時,甲、乙雙方對房屋及裝修、設施裝置等進行移交驗收,存在惡意毀損缺失的,乙方負責賠償。乙方購買的附屬物歸乙方所有。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其他事項

1、租賃期內,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專案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租賃期內的一切消防安全責任、治安案件責任、計劃生育責任、違紀違法責任全部由乙方負責。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簽訂合同時,甲方向乙方提供身份證影印件,乙方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影印件。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房屋租賃合同2023年自行交易版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個人房屋出租協議書。

一、甲方將______路_____號一樓一底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作為____使用。

二、租期_____年,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月___日為止,必須一次性付清租金後使用。

三、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元(作為甲方淨收入),乙方共現金支付(計大寫_______元整)

四、房屋出租保證金

1、交付租金同時,乙方應另付保證金人民幣______元整(小寫:_____元人民幣)

2、保證金支付方式是以現金支付。

3、本協議作為本期保證金收據,請妥善保管;當本期保證金轉入下期租房協議後,本協議作為保證金收據的功能自動作廢、同時按新協議條款執行老協議自行作廢。

五、房屋出租合同乙方租用後應注意事項

1、乙方應遵守中國法律,不做違法亂紀得活動,如若違反法律由乙方負責。

2、乙方應注意居住安全,自行採取防火、防盜等安全措施。加強用電安全,不得亂拉、亂接電線;對於防盜、防火、用電安全進行經常檢查。如乙方措施不當造成損失,其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造成甲方房屋財產損失,由乙方全額賠償給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財產損失,由乙方負責處理,由乙方全額賠償對方。並按違約處理

3、乙方對租用房沒有處理權,不能擅自與人合租、轉租或借給他人,也不能改變其用途,否則屬於違約。如有此類情況發生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並收回房屋。電、水、電視、……及其它設施由乙方使用,產生的費用(衛生垃圾費)由乙方按時、足額繳納,如有失誤,造成糾紛,由乙方自行解決,確需甲方出面協助解決時,乙方應支付甲方必要費用。以上繳費收據請乙方自行儲存,以備查對。

附:電錶底數_____水錶底數_____;電視費_____;取暖費_____以上資料由乙方自行核對,自行填寫。

4、乙方在租用期內,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設施;使用中如有損壞或管道堵塞,應予修復、疏通,費用自理。乙方裝修須合理且費用自理;乙方退租或租期到期如需拆除裝修請同時恢復房屋原貌,產生費用由乙方自理。如不恢復按違約處理

5、甲方不分擔乙方在租房期內對其自身造成的損失和對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經濟、經營和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

六、個人房屋出租協議書的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裝置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繕範圍和標準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號通知執行。

甲方修繕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繕,經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述第______款辦法處理:

1、按規定的維修範圍,由甲方出資並組織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諾的維修範圍和工程專案內,先行墊支維修費並組織施工,竣工後,其維修費用憑正式發票在乙方應交納的房租中分______次扣除;

七、有關退租、轉讓的條款

1、協議期內,乙方履行本協議所有條款後,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發生甲方能力範圍之外的不可抗事件(如地震等)和乙方違約的情況下除外)

2、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時,必須與甲方協商一致,並且要支付違約金給甲方。

3、協議期內,乙方如果出現以下任何情況:退租、轉讓、及由於乙方違約原因造成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任一情況下,乙方都必須按協議繳清所有應付款項。

4、乙方承租到期應完好歸還房屋和所有鑰匙及有關物品,如果所租房內的所用裝置有損壞,乙方負責修復或者甲方在保證金內扣除相應賠償金額。

5、甲方原則上不同意轉租,但乙方確有困難時,應提前向甲方申明,經甲方授權同意,乙方才可實施轉租事宜。

6、乙方轉讓時需向續租方明示本協議內容,轉讓期為租期內期限;乙方沒有通過甲方書面同意及簽字的轉讓行為,屬乙方無效轉讓、乙方的無效轉讓是違約行為,甲方不予承認。

7、乙方無效轉讓的責任由乙方(即轉讓方)和續租方承擔,如該無效轉讓已交接結束,責任由續租方全額承擔,甲方在收回房屋的同時續租方還將支付乙方應負擔的全額違約金及相關費用。

8、有效轉讓租期為合同內租期,有效期內租金為_______元整(人民幣____元正)

9、續租方需超出租期時,必須同甲方簽訂新的租房協議。

10、轉讓交接,水、電、電視、設施及有關經濟費用問題,由雙方自行處理,如有遺留問題,續租方自行承擔,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八、房屋出租合同有關續租的事項

1、租房者在遵守前期協議的情況下,可以獲得優先續租權,但必須在原租期結束日前一個月與甲方重新簽訂租房協議,租金由甲乙雙方協議商定。

2、在原租期已到期,新的續租協議還未簽訂的情況下,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不再簽約續租。

九、本協議經甲乙各方協商一致、同意、簽名蓋章後生效,簽訂之日為本協議的生效日期;所有條款必須執行、本協議內所涉違約的違約金金額為人民幣______元整,凡乙方違約將支付給甲方違約金外同時甲方將收回房屋並且乙方根據本協議條款繳清各種費用所有應付款。

十、本租房協議為甲乙雙方的正式協議,以原件為準(甲方未蓋紅印章的不屬正式協議,影印件不能作為正式協議使用),;如有轉讓,則經甲方、乙方(即轉讓方)和續租方三方同意簽名的轉讓附件應附於正式協議一併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補充協議_____________________ .

十二、本協議壹式_____份,甲乙各方各執壹份。甲方於_____年申明:本房屋出租期限到___年底即__年__月__日止,屆時甲方將收回自用。

甲方:_________簽名/蓋章 乙方:_________簽名/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房屋租賃合同2023年自行交易版 篇4

出租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

承租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

為了發展特區的經濟,提高單位或個人的房屋使用率,現根據國家和省市的有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租賃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擁有產權或處置權的珠海市______區 的房屋(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作 使用。

二、租期從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即______月)。

三、該房屋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每月向甲方繳納租金___________元整,並於每月的______日前交清,甲方須開具(收據或發票)給乙方。

四、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交納_月的房屋租金作為履約保證金和_________元整的室內財物押金,上述保證金和押金合同期滿後退還乙方。

五、租賃期間房屋的房產稅、營業稅及附加稅、個人所得稅、土地使用費、出租管理費由 方負責交納;電話費、保安費、水電費、衛生費、電梯費、房屋管理費由 方負責交納。

六、乙方必須依約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甲方每天按月租金的5%加收滯約金拖欠租金達 天以上,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有權拒絕退還履約保證金。

七、甲方應承擔房屋工程質量及維修的責任,乙方也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用途。乙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配套設施、室內財物毀壞,應恢復房屋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

八、租賃期間,若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須提前______月書面通知乙方。同時退還兩倍的履約保證金;若乙方需要退租,也必須提前______月書面通知甲方,同時不得要求退還履約保證金。

九、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租賃期滿或解除合同時,乙方需結清費用後退還房屋給甲方;如需續租須提前一個______月與甲方協商,若逾期不還又未續租,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十、本合同如在履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糾紛,協商不成可請房屋租賃管理部門調解或起拆人民法院處理。

十一、本合同經簽字或蓋章後即時生效,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紀方一份,如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

承租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租賃合同2023年自行交易版 篇5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此合同。

一、 租賃房屋的地址和麵積

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號的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以預收款形式租與乙方作為__________________經營使用。

二、 租賃

房屋租期從該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租期_________年。

三、 預付租金及期限

租金從合同簽定之日起,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時間為20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雙方議定房屋租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年內租金不變。

四、 甲方責任

1、該房屋共用面積部分及共用設施的維修,進戶門內的給、排水、暖設施的維修及費 用由甲方承擔。

2、由地方按一戶一表的管理方式向甲方供給水、電。

3、乙方在租賃的房屋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甲方在合理期限內維修。甲方未履行維修義 務時,乙方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甲方負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金。

4、乙方按照約定的方式或租賃房屋的性質使用,致使租賃房屋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 害賠償責任。

五、 乙方責任

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人。乙方轉租的,甲方與乙方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房屋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損失。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轉租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六、 違約責任

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侵害對方人身、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依照《合同法》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擔侵權責任

七、 其他約定

1、合同期內因政府規劃拆遷需終止合同時,本合同自然終止並不追究違約責任,同時 甲方應退還乙方尚未使用的房屋租金。如果該房屋遇政府規劃拆遷時,所得的拆遷補貼中含有乙方投入(如內部裝修等)部分,甲方同事應給乙方一定補償。

2、租賃期滿若該房屋繼續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對該房屋的優先承租權。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簽定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中如有爭議,雙方應該根據交易習慣及誠實信用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 成,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賃合同2023年自行交易版 篇6

範本1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等價有償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簽定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將本人所屬之坐落於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路________村(弄)________幢________室的房屋出租給乙方。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甲方保證上述房屋出租的合法性,併為此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乙方對上述房屋已經充分了解,願意承租該房屋。

二、上款所屬房屋租賃,甲方和乙方願意承租並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居間方支付中介服務費用,其中甲方承擔________元,乙方承擔________元。

三、該房屋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月(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月)先付後用。甲方收取乙方租賃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元)租賃期滿,乙方無違約、欠費。則甲方應全額無息返還該保證金。

四、該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賃期滿若甲方繼續出租,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租權;租賃期間,甲方有權按法定程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甲方出售房屋,須在__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如租賃期滿乙方不在續租,則乙方應如期將房屋歸還甲方並結清相關費用。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應對室內設施進行清點,如有短缺,則可據實自行向乙方索賠。

五、付款方式:1、乙方每____月支付一次租金,並提前一個月支付下一期房屋租金,第一次租金及租賃保證金在籤本合同時即時支付。2、甲方在收到第一次租金當日將該房屋的卡、證、鑰匙等交給乙方,以保證乙方正常使用。

六、乙方承租甲方房屋僅作____使用。乙方在租賃使用期間發生的水、電、煤、電話、有線、物業、停車費用由乙方承擔並按時繳納至相關收費部門。合同簽訂是讀數:水錶________,電錶________,煤氣________.

七、甲方須保證該房屋建築結構無質量問題,屋內設施均能正常使用。房屋結構設施的正常維修由甲方負責。甲方在租賃期內不得單方面提高租金,否則視為違約。

八、乙方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方式支付租金、租賃保證金及其它費用;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不得損壞內部設施或從事違法活動,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該房的部分或全部轉租他人;租賃期內如因乙方使用不當而損壞房屋及其設施的,則乙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予以經濟賠償,若由此發生的人身傷亡,則由乙方自行負責。

九、違約責任:1、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房屋,如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則甲方有權不予返還保證金;損失超過保證金或乙方已付租金和保證金總額的,乙方應據實賠付甲方;2、如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租金按實際租期結算,甲方退回剩餘租金及租賃保證金,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予以賠償;3、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擅自提前終止合同的,違約方應按一個月租金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租金、租賃保證金按實結算。4、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終止合同,則應提前一個月告知對方,雙方協商解決。5、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造成損失的,則由雙方各自承擔;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造成損失的,則由雙方各自承擔,租金、保證金按實結算。

十、乙方使用的物品有:□洗衣機□冰箱□空調□彩電□熱水器□微波爐□電話□飲水機□沙發□衣櫥□餐桌椅□煤氣灶□脫排機□固具□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居間方義務:居間方應協助雙方進行交房時的物業交割事宜,至交割完畢,居間方義務與責任完成。租賃期間若甲乙雙方產生糾紛的,如有需要居間方可出面協調雙方糾紛,協調不成的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約定處理。

十三、甲乙雙方在此申明,雙方對本合同條款均已理解並表示認可並願意共同遵守及履行。本協議一經雙方簽署後即產生法律效力。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居間方備檔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雙方協商並作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乙方:居間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經辦人:

聯絡方式:聯絡方式:聯絡方式:

日期:日期:日期:

範本2

甲方: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求租方)

雙方就乙方租賃甲方房屋一事,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出租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積以及其他情況

1、本合同所出租房屋坐落在___市___區______號(該房屋租賃合同和協議不足部分可以補充)

2、房屋的建築面積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平方米。(該房屋租賃合同和協議不足部分可以補充)

3、所出租房屋的房屋產權編號:_________.

第二條房屋內部的裝修情況及主要裝置

(該房屋租賃合同和協議需要寫明內的裝修情況及主要裝置裝置情況,如:房屋為簡易裝修,其內裝置為)

第三條房屋租賃的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月/年)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

租賃期限屆滿前___天,如乙方需要繼續承租,需要向甲方提供提出,由甲方決定是否繼續續簽合同。

租賃期限內,如甲方出賣房屋,應提前___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後___天內決定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如乙方逾期不予答覆,那麼視為其放棄該權利。

(該房屋租賃合同和協議租賃的租賃情況至少為一年,具體情況可以適當變通)

第四條租金及其交納方式

每月租金___元,大寫_________.

租金按月交付。合同簽訂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第一季度的租金。

以後每月__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下個季度的租金。(該房屋租賃合同付款方式每季度付一次,也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變通)

第五條押金

押金___元,大寫_________.該押金用於保障房屋內的裝置完好,如出現裝置損壞的現象,甲方有權按照市場價格扣除相應的賠償款。

如合同期滿,乙方沒有損害房屋內的裝置,則甲方應該在合同期滿日如數退還。

第六條房屋修繕和裝修

甲方應保證房屋符合合同約定的使用用途,保證正常的水電供應,如出現漏水、牆面自然脫落、水電無法正常供應等對乙方正常使用房屋具有影響的情形,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的__天之內予以解決。否則乙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乙方在使用過程中,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和裝修情況,否則視為違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該房屋租房合同和協議規定如果人為的破壞由求租房負責維修)

第七條房屋出賣

租賃期間如甲方出賣房屋,乙方又不願意購買,則甲方應保證乙方可以繼續租賃,直至租賃期間屆滿。

(該房屋租賃合同和協議規定如果甲方緊急需要出賣房屋,具體解決辦法可以協商)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內,乙方不得有下列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並有權依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轉借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月。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租金外,還應按拖欠天數支付違約金,每天違約金的標準為:拖欠租金的__%

3、乙方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的,應支付___月的租金作為違約金。

4、一方如果具有合同約定的其他違約行為,違約方除應向守約方賠償因其違約造成的損失外,還應該支付___元違約金。

(該房屋租賃合同和協議規定如果乙方由於特殊原因需要轉租,需要事先和甲方打招呼)

第九條優先承租權

租賃期間屆滿後,如甲方繼續出租房屋,則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權。如租賃期間屆滿後,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甲方應給予一個月的寬限期,寬限期的房租與約定的房租一樣。

第十條免責條件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互補承擔責任。實際租金按入住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該房屋租賃合同和協議規定具體情況可以協商)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的方式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先行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xx部門備案一份。

第十三條房屋產權證影印件、甲乙方雙方身份證的影印件為本合同附件。附隨合同之後。

出租方:求租方:

電話:電話:

房屋租賃合同2023年自行交易版 篇7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現就租賃甲方房產一事達成一致意見,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租賃房產

1.1 甲方同意將位於都江郾市 的房產(以下簡稱“房產”)及院壩 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使用。

1.2 甲方同意乙方將承租房產用於自行居住、休閒、娛樂以及法律允許範圍內的經營活動,乙方在使用期內居住、經營不受甲方干預。

第二章 改擴建及租金支付

2.1 為改善甲乙雙方共同的居住環境,甲方擬對本房產進行改擴建。但由於甲方資金短缺,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總計40年的房產租金,用於對本房產的改擴建。

2.2 第2.1條約定的40年的租金總額為改擴建房屋實際發生金額。為確保本租金確實用於改擴建房產事項上,該租金應由乙方監管。改擴建房產的過程中,每實際發生一筆費用由甲方從租金總額中支付。待房屋改擴建及裝修完成後,乙方向甲方彙報實際發生總金額,該總金額即為40年的房屋租金。

2.3 改擴建房產所需各項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並墊付辦理改擴建手續的各項費用。改擴建手續辦妥後,甲方可憑政府有關部門收費憑證要求乙方在所監管的租金總額中予以支付。

2.4改擴建後的房屋建築面積不得低於__________平方米,改擴建後的全部房產以及院壩__________平方米,在改擴建完成後40年內全部歸乙方使用。

第三章 租賃期限

3.1除非甲乙雙方按第六章提前終止本合同,本合同所約定的租賃期限為__________年,自本房產改擴建完成之日起計算。

3.2 本合同3.1條約定的__________年租賃期滿後,甲方應無條件與乙方續簽本合同,續簽合同租賃期仍為20xx年,該20xx年房屋租金已包含於第2.2條所約定的房屋租金總額內,乙方無需再向甲方支付租金。

3.3乙方連續租賃滿40年後,本合同房產全部歸屬於甲方。

3.4 續簽的合同租賃期滿後,除非甲方收回房屋自用,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

第四章 稅收及費用

4.1 乙方實際發生的水、電、電話、氣等費用,按其獨立安裝的水、電錶度數和政府規定標準計算,由乙方自行支付。

4.2 乙方只承擔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本合同明文約定屬於乙方應當承擔的租金、費用。

第五章 甲乙雙方保證及責任

5.1 甲方保證確實擁有房產的所有權及其土地使用權。甲方保證房產在本合同簽訂前不附有任何其他擔保物權和債權,房產現狀不屬違章建築,符合政府規定的規劃、環保、衛生、消防、建築要求和或標準,以及其他有關規定並已合格通過相關驗收;也未被法院或者其他政府機構採取查封,扣押等強措施。

5.2 甲方保證辦妥房屋改擴建批准手續,若改擴建手續不能辦妥,而因辦理改擴建手續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5.3 甲方保證擁有完全的資格和權利將房產按本合同的約定租賃給乙方,並在簽訂合同前符合當地政府部門要求的租賃資格。

5.4 甲乙雙方須確保對方根據其居住、經營活動的需要,自行確定生活、經營事項,並確保乙方在其生活、經營期間內可根據需要正常使用各項公共設施。雙方尤其應當避免在正常休息時間內經常性發出狗叫、雞叫、娛樂等噪音。

5.5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確需再次對出租房屋所在區域進行改建或擴建的,應事先徵得乙方同意,並以不影響乙方正常生活、經營為前提。

5.6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欲將房產所有權轉讓或抵押給第三方,甲方應提前三(3)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如乙方放棄優購買權,則甲方保證使受讓方或抵押權人充分了解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下權利和義務,同時以受讓方或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承擔在本合同項下甲方的一切義務為轉讓或抵押生效的前提。

5.7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經通知甲方後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一切權益轉讓給任何第三方,前提是該受讓方應繼承和履行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一切權利和義務。

5.8 乙方應正常使用並愛護房產,防止不正常損壞(正常磨損除外)。

5.9 乙方可對房產外型、內部佈局進行設計和裝修。該設計和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10 乙方除居住、經營所需外,不得在承租房產記憶體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將有毒或爆炸物品帶入房產。

第六章 合同提前終止

6.1在40年的租賃期限內,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通過書面協議,可提前終止本合同。

6.2若發生地震、水災、颱風、或甲乙雙方不可預見亦不能控制等不可抗力事件,致房產毀損不能正常使用,則乙方可對房屋進行修復或重建,在房產修復期間不計算在房屋租期內,合同有效期相應向後順延。

6.3在本合同期內,除發生市政統一規劃、土地批租外、甲方不可以任何其它理由,要求解除乙方對上述房產的使用權,否則甲方應賠償乙方一切實際發生的和可預估的因此而遭受的損失。若40年內本合同約定的房產被國家徵收、徵用的,徵收、徵用的各項補償歸甲方,但甲方應將剩餘期限所對應的房屋租金退還乙方,並支付剩餘租金總額的20%做為乙方搬遷以及尋找新的居住、經營房產的費用。

第七章 違約責任

7.1若甲方根據第5.6條將合同約定房產抵押或轉賣第三方的,(1)如果受讓方或抵押權人不出具書面同意承擔在本合同項下甲方的一切義務的,乙方有權單方面決定提前終止本合同,且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損失及40年租金總額的30%的違約金;(2)如果受讓人未按原租賃合同履行義務從而使乙方遭受損失的,甲方應向乙方賠償所有損失及40年租金總額的30%的違約金。

7.2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都應當賠償守約方因此遭受的實際損失,並承擔損失金額30%的違約金。

7.3 除本合同明確規定的終止條款外,任何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皆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賠償因本合同提前終止而遭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及可預期利益,並承擔直接損失及可預期利益的30%的違約金。

第八章 爭議解決方式

8.1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雙方仍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以解決爭議。

第九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9.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應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9.2 本合同附件均勻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9.4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租賃合同2023年自行交易版 篇8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_____市________街________巷______號____________(小區)______棟______單元______樓______號的房屋______間(套),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平方米,型別______出租給乙方作______使用。裝修及裝置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個月,甲方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__個月或空置____月的。

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 租金、交納期限和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___元,交納方式為________支付,計人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元)。由乙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後用。以後每個______月付款一次,應在付款期末前______天支付。

第四條 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

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裝置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應當積極配合。

第五條 租賃雙方的變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乙方需要與第三人互換用房時,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援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 乙方必須遵守當地暫住區域內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交納水、電氣、收視、電話、衛生及物管等費用。乙方的民事糾紛均自行負責。水、電、氣底數各是:水________噸,電________度,氣________方。

第七條 甲方收乙方押金________元,乙方退房時,結清水、電、氣費,交還鑰匙後,由甲方退還乙方押金________元。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負責賠償______元。

2.租賃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條約定的有關條款的,違約方負責賠償對方___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並按租金的___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4.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同時按約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繼續使用承租房屋,按約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後,甲方仍有終止合同的申訴權。

第九條 免責條款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房屋租賃合同2023年自行交易版 篇9

____市房屋租賃合同範本  合同實施時,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裝置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裝置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驗收時雙方須共同參與,並簽字確認。下面是b整理的關於____市房屋租賃合同範本,歡迎閱讀!  範文一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現經甲乙雙方充分了解、協商,一致達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及設施、裝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賃期限:__________,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租金及交納時間:每月__________元,乙方應每____月付一次,先付後住。

第一次乙方應於甲方將房屋交付同時,將房租付給甲方;

第二次及以後付租金,乙方應提前一個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乙方應於簽約同時付給甲方押金__________元,到期結算,多餘歸還。  

五、租賃期間的其他約定事項:  

1、甲乙雙方應提供真實有效的房產證、身份證等證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設施、裝置,乙方應注意愛護,不得破壞房屋裝修、結構及設施、裝置,否則應按價賠償。  

3、水、電、煤氣、電話、網路、有線電視等的使用費及物業、電梯、衛生費等所有費用都由乙方支付。  入住日抄見:水__________度,電__________度,煤氣__________度。所有費用乙方應按時付清。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轉租、改變使用性質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後,乙方應立即辦好租賃登記、暫住人口登記等手續。若發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負後果。  

5、合同一經簽訂,雙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6、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如需開具房租發票,因此產生的稅費由乙方支付。  

7、此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並作出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雙方如果出現糾紛,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本合同經簽字(蓋章)生效,本次租賃中介即告成功,乙方應立即支付丙方中介費__________元 ,逾期三天不付將被視作乙方違約,乙方除按約立即支付丙方中介費外,自願另行支付丙方中介費等額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丙方損失的,乙方須另行給予丙方賠償。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發生變更,中介費不得退回。  

9、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中任一方有違約情況發生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__________元,損失超過違約金時,須另行追加賠償。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範文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省、市)(區、縣) ,出租房屋面積共___平方米,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裝置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2、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租賃期共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________使用。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3、經雙方協商該房屋每月租金為_______元;租金總額為______元(大寫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  

4、經雙方協商乙方負責交納租賃期間因居住及營業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5、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乙方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定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裝置,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選擇乙方恢復原狀。有權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6、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若甲方在此期間出售房屋,須在______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徵得乙方同意後方可實施,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7、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8、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a;ga;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_____個月以上。  

9、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終止。  

1、合同實施時,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裝置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裝置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驗收時雙方須共同參與,並簽字確認。  1

1、房屋租賃期間。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或其他原因單方面提出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___%的違約金。甲方每逾期交房____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___倍的滯納金。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1

2、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的。  

5)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_____%支付甲方滯納金。  

6)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____%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7)支付租金,每逾期____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___倍支付滯納金。

8)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逾期歸還,則每逾期____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滯納金。  1

3、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其中,不可抗力系指

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  1

4、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由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它未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房屋租賃合同2023年自行交易版 篇10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________層,共________層,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租給乙方居住。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改變房屋用途。

第二條租賃期限:租賃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該房屋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月整。

第四條付款方式: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房屋押金___________元整。水電費用由_________交納,最後以表數結算。租金按__________〔月〕〔季〕〔年〕結算,由乙方於下次交款時提前_______________天交付給甲方。

第五條甲方對產權的承諾:甲方保證在出租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出租後如有產權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六條維修養護責任:租賃期間,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裝置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賠償損失。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七條關於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定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裝置,需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合同到期時,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第八條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在房屋租賃期間,取暖費由甲方支付,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並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水、電費;

2、煤氣費;

3、物業管理費;

4、________________;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出專案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九條租賃期滿: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一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如雙方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十條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

2、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超過交款日__________天的

5、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6、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提前終止合同: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__________個月書面通知對方,並賠償對方__________個月租金,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訂前,本合同仍有效。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現政府拆遷的情形,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_____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__________個月房租作為違約金。

第十三條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四條其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五條合同效力: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六條爭議的解決: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均可向對方提起法律訴訟,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七條合同份數: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入住時:水錶號____________;電錶號____________;煤氣表號____________。

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房屋租賃合同2023年自行交易版 篇1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____市____街道____小區__號樓________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計__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元,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___月初/每季___季初/每年___年初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___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同意預交元作為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衝抵。

五、房屋租賃期為,從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並償付對方總租金___的違約金;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六、因租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於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九、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天津開發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十、本合同連一式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電話:_____________

房屋租賃合同2023年自行交易版 篇12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簽署的《房屋租賃合同》,雙方至目前為止履行情況良好。由於乙方規劃原因,要求終止原《房屋租賃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_________________

一、原合同租賃期計至*年**月**日。

二、從**年**月**日起,尚未履行的合同內容,終止執行。

三、乙方應於**年**月**日前將裝置、管線等自行搬出,租賃房屋退回給甲方,依附於租賃房屋的裝修等歸甲方所有。如乙方不按時退租,每逾期一天,須向甲方支付原合同月租金3%的違約金。

房屋租賃合同2023年自行交易版 篇13

房屋租賃合同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

現經甲乙雙方充分了解、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個人租房協議書:

一、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將位於 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面積 平方,戶型為 室 廳,房屋設施包含: 。

二、租賃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租金及交納時間

1、該房屋每月租金共 元。

(大寫: 萬 仟 佰 拾元整)

2、該房屋租金支付方式為: 。

四、租房押金

乙方應於簽約同時付給甲方押金 元,到期歸還。

五、租賃期間的其他約定事項

1、甲乙雙方應提供真實有效的房產證、身份證等證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設施、裝置,乙方應注意愛護,不得破壞房屋裝修、結構及設施、裝置,否則應按價賠償。如使用中有非人為損壞,應由甲方修理。

3、 水、電、煤氣、電話、網路、有線電視等的使用費及物業、電梯、衛生費等所有費用都由乙方支付。

4、 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轉租、改變使用性質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後,乙方應立即辦好租賃登記、暫住人口登記等手續。若發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負後果。在租賃期限內,甲方確需提前收回房屋時,應當事先商得乙方同意,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5、合同一經簽訂,雙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6、 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如需開具房租發票,因此產生的稅費由乙方支付。

7、 此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並作出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雙方如果出現糾紛,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 本個人租房協議書經簽字(蓋章)生效。

9、其他約定事項: 。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兩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甲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

房屋租賃合同2023年自行交易版 篇14

房屋租賃協議的最新的模板

出租方(以下稱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以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租賃地點

租賃地址: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同意將_______________租給乙方使用,面積為__________平。

二、租用期限及其約定

(一)租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_甲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同意將房屋租給乙方使用,租用期限為_____年。

(二)房屋租金: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同意乙方無償使用此房屋。

(三)租用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權、乙方需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甲方損失: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須按時交納水、電費等費用,並將以上費用賬單交給甲方,甲方須監督檢查以上費用。

(二)在租賃期限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要解除協議的,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協商後解除協議。

(三)乙方入住後需保護好周圍環境並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如發生事故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四)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室內結構,並愛惜室內設施,若人為損壞的將給予甲方相應賠償;如發生不可抗因素(如自然損壞),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配全甲方的修復工作。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即行生效。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房屋租賃合同2023年自行交易版 篇15

合同編號:

甲方:_______(出租方)某物業公司 乙方:_______(承租方)

乙方租用甲方房屋作營業商鋪,雙方經充分協商,訂立本房屋租賃合同,共同遵守。

(一)房屋位置

1、座落位置:

2、面積:13個平方 乙方對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作了充分了解,願意承租該房屋。

3、甲、乙雙方議定的上述房屋的年租金為人民幣(大寫)9仟元正,計9000元,租金每半年結算1次。 本著先付款後使用的原則,由乙方在每半年第1個月的前____日內交付給甲方。 物業管理費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4、_______元計算,由乙方與租金一同交付給甲方。

5、甲方保證上述房屋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賠償。 乙方保證承租上述房屋僅作為營業用房使用。

(二)租賃期內,甲方保證並承擔下列責任:

1、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將本合同的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

2、如需出賣或抵押上述房地產,甲方將提前個月通知乙方。

(三)租賃期內,乙方保證並承擔下列責任:

1、如實承擔租賃期間發生的水電費。

2、如需對房屋進行改裝或增擴裝置時,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費用由乙方自理。

3、如需轉租第3人使用時或第3人互換房屋使用時,或以該房屋使用權與他人合作時,必須取得甲方同意。

4、因使用不當或其它人為原因而使房屋或裝置損壞時的,乙方負責賠償給予修復。

5、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保證金人民幣為壹仟元,乙方期滿後退回。

(四)合同終止時的財產歸屬合同終止,乙方應將房屋交還給甲方,房屋由乙方添置的可動產歸乙方,乙方可以搬走、乙方在承租期間裝修投資,分2種情況確定歸屬:

1、合同期滿或乙方違約造成合同解除的,裝飾投資應歸甲方所有,甲方不作任何補償。

2、因甲方違約提前終止合同的,合同終止時,甲方根據重置價結合成新給予補償。

3、違約責任:任何1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另1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1方承擔,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____日,由甲方按年租金額的千分之一向乙方加收違約金。

4、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1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5、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合同書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_______(簽章)乙方:_______(簽章)

代表人:_______  代表人:_______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

房屋租賃合同2023年自行交易版 篇16

甲方(房主):

乙方(承租人):

乙方身份證號碼(需本人填寫):

依據《_____》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位於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租期___年,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月___日為止,租金按_______付清。

三、第___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押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乙方共現金支付(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第___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押金為上年數額,乙方共現金支付(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第___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押金為上年數額,乙方共現金支付(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四、乙方租用後應注意以下事項:

(一)乙方應遵紀守法,並自行辦理相關手續、承擔相關責任。

(二)只許經營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範圍內的商品。

(三)自覺遵守暫住人口管理規定,不得影響甲方師生正常的工作、學習和生活。

(四)違法經營所造成的後果,負全部責任。

(五)水電費自理,水費每月按______方交納,電費按照度量按時標準繳納。

(六)室外宣傳張貼內容、樣式須報學校批准。

(七)不準在經營場所內搞違法活動,並保持清潔衛生。

(八)要愛護室內外設施,如損壞照價賠償。

(九)因疏於管理出現的安全等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十)對甲方提出的安全、衛生等方面的問題,確保在規定時間內整改。

(十一)每年上交甲方租賃費_____元(人民幣大寫),簽定合同時交納。如不按時交納,每天按上交金額的____%交滯納金。

(十二)以上繳費收據請乙方自行儲存,以備查對。

五、有關退租、轉讓的條款

(一)協議期內,乙方履行本協議所有條款後,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發生甲方能力範圍之外的不可抗事件和乙方違約的情況下除外)。

(二)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時,必須與甲方協商一致,另要支付違約金給甲方。協議期內,乙方如果出現以下任何情況:退租、轉讓、及由於乙方違約原因造成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任一情況下,乙方都必須按協議繳清所有應付款項。

(三)乙方承租到期應完好歸還租房協議和所有鑰匙及有關物品,如果所租房內的所用裝置有損壞,乙方負責修復或者甲方在保證金內扣除相應賠償金額。甲方原則上不同意轉讓。

(四)乙方沒有通過甲方書面同意及簽字的轉讓行為,屬乙方無效轉讓、乙方的無效轉讓是違約行為甲方不予承認。

(五)乙方無效轉讓的責任由乙方(即轉讓方)和續租方承擔,如該無效轉讓已交接結束,責任由續租方全額承擔,甲方在收回房屋的同時續租方還將支付乙方應負擔的全額違約金及相關費用。續租方需超出租期時,必須同甲方簽訂新的租房協議。

六、有關續租的事項

在原租期已到期,如乙方需繼續租用,租金另定。

七、本協議經甲乙各方協商一致、同意、簽名蓋章後生效,簽訂之日為本協議的生效日期;所有條款必須執行、本協議內所涉違約的違約金金額為____________人民幣元整,凡乙方違約將支付給甲方違約金外同時甲方收回房屋並且乙方根據本協議條款繳清各種費用所有應付款。

八、本租房協議為甲乙雙方的正式協議,以原件為準(影印件不能作為正式協議使用)。

九、本協議___式___份,每份___張___頁,甲乙各方各執___份,且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蓋章):

聯絡電話: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名/蓋章):

聯絡電話:

地址: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房屋租賃合同2023年自行交易版 篇17

第1部分 合同背景

第1條 合同原則:鑑於目前買賣雙方因為合同不明造成諸多爭議,為充分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出賣人的合同義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買受人購買出賣人商品房一事達成本合同。

第2條 文字定義:

(1)合同中所稱“合同”、“本合同”、“約定”等係指目前出賣、買受雙方所簽訂的補充合同,其他合同則冠以合同的具體名稱;

(2)本合同中所稱“房屋”、“本房屋”、“商品房”或“本商品房”等係指目前出賣、買受雙方簽訂合同即將買賣的商品房;

(3)本合同所稱“本樓”或者“樓房”係指買受人所購商品房所位於的樓座;

(4)本合同中所稱“小區”、“社群”係指房屋所處於的社群;

(5)本合同中所指“退房”,是指買受人解除購房合同的行為。

第3條 合同標的:本房屋位於  市  區(縣)  路  號,目前施工進度情況參照由出賣人提供的照片。

第4條 合同目的:出賣人知道買受人購買商品房係為自己住用、通過出租獲得利潤或者在商品房升值時通過及時轉讓獲得利潤,或者行使相關的所有權或用益物權以獲得利益。出賣人承諾在買受人購買此房屋後,除作為住宅使用外,還可以作為公司辦公用房使用,可以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機構的註冊登記許可。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條 協商地點:本合同在簽訂及履行過程中,由各方依次選擇談判地點,分別為出賣人銷售場所(  市  區(縣)  路  號)或者為買受人及買受人的代理人指定的場所(  市  區(縣)  路  號),各方應在會面協商時準備好應當提供的檔案資料,以節省雙方的時間。

第6條 銷售廣告:買受人根據出賣人於   年  月  日刊登在 報第 版的廣告,參考出賣人提供廣告(包括文字、圖片、音像資料、電子出版物、網路),與出賣人就購買商品房一事進行協商;出賣人承諾商品房及周邊環境符合廣告所描述之內容,雙方就可預見的內容進行約定,如雙方沒有在涉及房屋質量、裝修、周邊環境等細節作出說明時,則出賣人提供或釋出的廣告及宣傳品可作為證據,證明出賣人承諾提供房屋符合廣告宣傳品中文字及圖案的描述。

第7條 土地權利:本專案由北京市政府有關機構批准立項,專案的批准文號為: ;批准檔案的主要內容為: 。本宗土地原所有權人為: ,原土地使用權人為: ,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編號為: ;土地使用證號碼為: ,土地使用權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土地使用權性質為: (商業或住宅)。

第8條 權利擔保:考慮到目前出賣人無法提供正式《國有土地使用證》,為保證買受人的權利,出賣人承諾於  年  月  日前向買受人提供正式《國有土地使用證》,並且在他項權利記錄中不會有任何擔保抵押記錄,如到期不能提供,則買受人有權要求退房,出賣人則應當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如出賣人不同意退房,或者雖然同意退房卻未自同意之日起 日內使買受人取回全部房款以前;出賣人都將因缺少《國有土地使用證》而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9條 規劃許可:用地規劃批准部門為: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

第10條 銷售許可:房屋銷售許可部門為:      ,房屋銷售許可證:        ;出賣人承諾已經依照《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可以提供、辦理並具備辦理銷售許可的全部檔案。

第11條 施工許可:施工許可部門:      ,施工許可證:    開工證:     。建築企業:總設計單位:       ,建築師姓名:      ,註冊建築師號碼:      ,總施工單位:      ,總監理單位:        。

第12條 商品房標準:商品房將適用標準為:        作為本商品房的設計和建築標準。商品房驗收:由     負責驗收;由      負責進行質量評價。

第2部分 房屋質量

第13條 質量原則:考慮到買受人支付的價款,買受人所購房屋各項驗收標準不僅要達到合格要求,還應當達到優良標準;出賣人不得僅以房屋質量合格來履行合同義務,而是應當在滿足基本質量要求的前提下,同時還需要達到買受人的特別要求,並證明其各項驗收標準均達到優良等級。

第14條 防震減災:考慮到買受人所購房屋將可能在未來時間內長期使用,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提供樓房地震安全效能評價測試報告,以使買受人的安全在未來得到保障,否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並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條 牆體平直:房屋的牆體及平面均應當平直,傾斜角度不得大於0.1度,計算方法為:高度差/直線距離;不平直情況並不得超過政府規定的標準;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並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6條 防水情況:房屋頂棚無水漬、廚房及廁所防水良好、上下水管與地板結合處無漏水、滲水;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並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7條 表面裂縫:出賣人承諾商品房內部無任何裂縫,保溫層牆壁表面平整,瓷磚地板平整無鬆動、無爆裂、無間隙;出賣人保證房屋的沉降情況優於北京政府頒佈的最高要求,並對於可能發生的加速沉降或不均勻沉降情況對質量產生的影響向買受人提供檢測及評估報告。如果雙方無法對是否是裂縫達成共識的,則雙方從樓內業主中隨機選擇3人,由這3人確定是否屬於裂縫、漏水、滲水、牆體平直等,此3人的觀點應當作為有效證據。出賣人有義務申請有關機構就此問題進行評價,如出賣人不予以申請,則視為存在裂縫,買受人有權退房。

第18條 質量檔案:考慮到房屋質量將在未來相當的時間內對買受人的安全與收益要求有巨大影響,而提供完全的質量檔案是出賣人不可推卸的責任與義務,為充分保證買受人的知情權,出賣人除提交竣工驗收備案表以外,還應當向買受人提供如下檔案:

(1)施工單位的竣工報告;

(2)監理單位工程質量評價報告;

(3)勘察單位質量檢查報告;

(4)規劃部門出具的認可檔案;

(5)衛生部門出具的水質檢驗合格檔案;

(6)環保部門出具的認可檔案;

(7)消防部門出具的消防驗收合格檔案;

(8)電梯工程監督報告;

(9)施工單位簽署的質量保修書;

(10)抗震評估機會出具的地震安全效能評價報告;

第19條 檔案交付:

(1)全部質量檔案上述檔案應當於入住前交付給買受人,沒有上述檔案不視為交房;即使買受人入住,仍有權出賣人每日承擔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2)如無法按時交付上述檔案,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並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0條 質量標準:商品房設計質量不應低於各級政府有關機構頒佈的最有利於買受人的標準,本合同最後所列明的各項規範及標準均為出賣人應當遵守的強制性標準,即出賣人所提供的房屋質量不得低於各項規範的要求;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並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1條 質量證明:考慮到出賣人的優勢地位,出賣人在房屋交付時應當向買受人提供證明其質量合格的申報手續及質量評價報告;當買受人對此報告提出異議時,出賣人應當證明這種異議不成立;出賣人不能證明的則視為存有質量瑕疵,在瑕疵未消除前不視為交房。

第22條 質量評價:出賣人在交付商品房前應當提供質量評價報告;買受人有權查驗與商品房質量相關的全部檔案,有權委託相關機構對商品房質量進行重新評價;如出賣人拒絕提供檔案,或者在買受人申請重新質量評價時拒絕進行協助,則視為房屋質量不符合規定而不能交房;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視為未交房,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3部分 戶型空間

第23條 商品房戶型:  室  廳  衛  浴  廁  廚,本商品房使用率為:

第24條 起居室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25條 書房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26條 臥室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27條 衛生間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28條 廚房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29條 陽臺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0條 過道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1條 套內樓梯: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2條 重要門窗: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3條 貯藏空間: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4條 房屋層高:     毫米;室內淨高:    毫米。

第35條 立平面圖:平面圖中所列面積如無特別說明均為套內使用面積;立面圖中所列尺寸如無特別說明均為淨高度。

第4部分 房屋面積

第36條 建築面積:

(1)文字定義:商品房銷售的建築面積為套內建築面積與分攤的公用面積之和。

(2)總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陽臺建築面積:   平方米,另室內牆體面積為:    平方米。

第37條 建築面積變化:

(1)面積範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後,面積在  至  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2)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建築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大於   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餘價款,並且應當據實辦理產權登記。

(3)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建築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小於   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建築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並且應當據實辦理產權登記,當此面積小於 ,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視為未交房,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4)面積費用:鑑於目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面積所適用的契稅為2%,如果因為出賣人的原因使面積擴大,導致買受人不得不支付比原來稅率更高的稅費,因此而多支付的稅費,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同時有權不支付由於面積擴大所引起的各種費用(物業管理費、取暖費用等)的增加,必須支付的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保留退房的權利。

第38條 分攤的公用面積:

(1)文字定義:可分攤的公用面積是指與商品房在同一幢樓內且為本樓提供公共服務的建築面積。

(2)基本原則:此部分僅存在於與本樓內部並與本樓建築結構中存有相連結的部分並且僅向本樓居住者提供非營利性服務,不符合此條件的建築不得計入公攤面積。

(3)分攤構成:公共門廳、電(樓)梯前廳、電梯井、電梯間、電梯機房、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及僅為本樓服務的其他裝置間;套與公用建築空間之間的分隔牆及外牆(包括山牆)牆體面積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4)面積核實:因分攤的公用面積涉及範圍大、操作過程複雜,使買受人無法核對及查實,可能給合同一方提供欺詐機會;為保證交易的公平性,出賣人根據《房產測量規範》和《房產圖圖式》提供公攤面積的構成與尺寸,以使買受人可以根據自有的條件對面積進行核對。

第39條 套內建築面積:

(1)文字定義:套內建築面積為套內使用面積、套內牆體面積和陽臺建築面積三者之和。

(2)面積範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套內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後,面積在  至   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3)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套內建築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大於   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餘價款,並且應當據實測面積辦理產權登記。

(4)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套內建築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小於   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套內建築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並且應當據實測面積辦理產權登記。

(5)比例增加:交房後,套內建築面積、建築面積與合同約定相比都發生增加的,應當按相同比例增加,建築面積增加的比例大於套內建築面積增加比例的,買受人無須為任何增加的面積支付費用。

(6)比例減小:交房後,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與合同約定相比都減少的,應當按相同比例減少;建築面積減少的比例小於套內建築面積減少的比例的,出賣人應當按照最有益於買受人的原則退款,買受人有權選擇諸多方案中的一個。

第40條 套內使用面積:

(1)文字定義:套內使用面積是指各功能使用空間(如臥室、起居室等)牆體內表面所圍合的水平投影面積之和。

(2)面積構成:臥室面積:   平方米、書房面積   平方米,客廳面積:   平方米、衛生間面積各為:   平方米;面積的數字以出賣人現有的平面圖紙為標準。

第41條 使用面積變化:

(1)面積範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使用面積為   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後,面積在   至   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2)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使用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大於   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餘價款,並且應當據實測結果辦理產權登記。

(3)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使用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小於   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使用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並且應當據實測結果辦理產權登記。

第42條 露臺面積:鑑於露臺面積並不計算在買受人購買面積之中,出賣人將面積為: 平方米的露臺之使用權交付給買受人,買受人在使用過程中無須支付物業管理費;如出賣人或者第三人或者行政機構阻礙買受人使用此部分面積,則出賣人應當根據平均房價的三倍與按露臺總使用面積計算應當退還給買受人的費用。

第43條 面積測量:房屋分攤的公用部分、面積及全部長度尺寸應當註明,經過測量的應當提供符合《房產測量規範》和《房產圖圖式》的測量報告,使買受人有權可以獲得精確的詳細內容。

第44條 測量機構:測量機構應當是取得中央政府機構測繪專業管理機構頒發的測量資格的機構,測量義務不得委託給他人;沒有專業資格的機構測量的資料無效,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房款。

第45條 面積核實:買受人有權根據測量報告對任何一個尺寸進行核實,此等核實無需複雜的測量工具,僅憑於任意一個市場上購買的米尺等測量工具即可進行測量。

第46條 面積自測:買受人有權在入住前或入住後對室內全部長度、寬度、高度尺寸進行測量;如果需要對全樓進行測量的,出賣人有義務向買受人提供與本樓相關的圖紙,買受人也可以召集樓內其他業主共同進行測量。

第47條 測量爭議:買受人入住前有權聘請有資質的機構入戶進行測量,如果測量結果與出賣人提供的測量結果有差異,則雙方有權提請法院或者有關機構進行最終決定,在此以前買受人有權先行入住,並且根據最有益於買受人測量的結果支付相關費用。

第48條 通知到場:當買受人對公共面積進行測量時,如果發現出賣人提供的尺寸與事實不符,則可以通知出賣人到場進行共同測量,此等通知可以通過電話、普通訊函或掛號信函或特快專遞或者傳真,買受人接到通知後應當到場;出賣人不到場的,買受人即可自行進行測量。

第49條 違約條件:買受人以約定方法得到的任一個尺寸結果,與出賣人提供的圖紙不符,則視為出賣人提供的公攤面積不合法,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公攤面積的費用;出賣人不得以此為理由拒絕交付房屋,並仍應及時為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第50條 違約責任:當出現上述違約條件後,出賣人應當在3日內雙倍退還公攤面積的價款作為違約金,不能退回的,逾期則每天應當支付總房價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部分 建築裝置

第51條 用水供應:出賣人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24小時供水,水源由市政機構提供,壓力為   。出賣人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24小時熱水,溫度為   ;價格   。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2條 排水設施:出賣人在入住時保證買受人室內的排水設施可以使用。室內排水共有地漏   個,分佈在衛生間、廚房等。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53條 管道密封:出賣人應當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管道壓力測試資料,並保證管道不會出現任何洩露;如果室內發生液體或氣體洩露,導致買受人的裝飾裝修傢俱損壞的,如果買受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責任,則出賣人應當以  倍裝修傢俱款額或者每人每日  元作為賠償,以補償買受人在選擇裝修企業、設計施工所支付的費用與耗費的時間。如液體或氣體的洩露給買受人或其親屬或其他人員造成傷害,則出賣人應當同時承擔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

第54條 管線安裝:出賣人承諾不在商品房內通行任何公用管線。所謂公用管線是指管線內的物、氣體不直接從此管內進入到買受人室內且供買受人單獨使用;如有通過,則視為合同的變更,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任何費用,並有權要求出賣人進行修改;在修改完成以前,視為商品房仍未交付;不能修改的,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5條 電梯使用:本單元共有電梯部且不得少於兩部,型號為 ,額定載重量不得低於   公斤,每部電梯服務住戶數量不得超過   戶,電梯終生保修,買受人可以24小時使用電梯,並可以到達商品房所處層樓,等待時間不得超過   分鐘。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6條 電梯安全:電梯安全的責任由出賣人承擔,當因買受人或其親屬或其他人員因乘坐電梯受到傷害,受害人及相關權利人有權要求出賣人同時承擔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

第57條 消防設施:出賣人提供的消防設施為: ;並在交房時取得消防機構的認可;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部分 電氣部分

第58條 電力供應:負荷  kva,計費裝置為   ,插座位置   ,數量   ,供電平面圖  ,可使用時間:  年  月  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9條 通訊設施:線路數量  條,出口位置:見圖紙,使用時間為:  年  月  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0條 其他線路:有線電視資料線至少一條,出口位置在: ,使用時間:  年  月  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部分 供暖與燃氣

第61條 供暖裝置:供暖裝置名稱 型號為: 生產企業: :適用標準: 。

第62條 裝置安全:安全使用時間20xx年,出賣人保證燃氣裝置的安全性,並承擔由此產生的產品質量責任;在產品質量爭議時由出賣人承擔質量無瑕疵的證明責任。

第63條 技術指標:在封閉狀態下的室溫不低於20度時每個月用氣量不高於300立方米,溫度: 溼度: 暖氣片數量 。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4條 暖氣計費:暖氣價格不高於政府規定的標準,計費方式 及價格 每月每平方米。

第65條 使用時間: 出賣人承諾應當於  年  月  日開通暖氣供應。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66條 燃氣品質:燃氣裝置: 計量裝置: 計費方式及價格: ;燃氣安全裝置為 。

第67條 使用時間:燃氣交付使用時間為   年  月  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按日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千分之一。

第8部分 裝修標準

第68條 室內裝修標準為:見附件標準,出賣人提供的附標標準包括裝修部位、工程量、裝修標準。

第69條 室內裝修總價格為:見附件價格,出賣人提供的附件價格包括各工程部分的材料單價與總價。

第70條 室內裝修標準:室內經過裝修不得低於或者超過下述標準《人造板及其製品中甲醛釋放限量》、《溶劑型木器塗料中有害物質限量》、《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限量》、《木傢俱中有害物質限量》、《桌布中有害物質限量》、《聚氨乙烯卷材地中有害物質限量》、《地毯、地毯襯墊及地毯用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釋放限量》、《混凝土外加劑釋放限量》、《建築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及其他安全標準。

第71條 違約責任:裝修交付使用時間為   年  月  日,如不能達到此交付時間要求並符合前述質量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9部分 室內環境

第72條 日照時間:考慮到採光系決定房屋價格的重要構成內容,出賣人承諾房屋全年在日照時間最短的一天(冬至日),其窗戶能夠接受的滿窗日照時間為6小時,由出賣人提供具體資料;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3條 自然通風:考慮到室內通風系決定房屋價格的重要構成內容,出賣人承諾其自然通風效能不低於政府商品房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資料;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4條 室內保溫:考慮到房屋保溫情況將對買受人的生活質量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室內保溫不低於政府商品房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資料;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5條 房屋隔熱:考慮到房屋隔熱情況將對買受人的生活質量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外牆隔熱不低於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資料;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6條 噪聲隔音:考慮到室內噪聲隔音將對買受人的身心健康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牆體隔聲情況不低於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資料;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7條 電磁輻射:考慮到室內外電磁輻射可能嚴重影響買受人的身體健康,出賣人承諾不低於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資料;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0部分 室外環境與綠化

第78條 周邊建築:本商品房周圍 米外無其他建築物,從本商品房各窗戶、門及門外50米內沒有公共垃圾處理場所、汙水處理站、供變電站、公共停車場、有軌交通工具等其他設施。

第79條 採光保障:出賣人應當知道在本樓房與其南側的建築物之間的距離,並承諾此距離絕對不會影響買受人所購房屋的採光;其間距係數不得少於1.8,以保證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之室內的採光。

第80條 環境綠化:本商品房  米範圍內不可能再建設任何非綠化設施,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1條 綠地定義:所謂綠地是處於房屋以外,種植於地面的自然植物,指高度不低於50釐米,可以包括楊樹、柳樹、槐樹、梧桐,其目的在於給買受人以心理上的舒適感覺,並且能夠產生隔音、清潔空氣的作用,綠化植物壽命不應低於20xx年。

第82條 綠地面積:考慮到綠地面積將對買受人生活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本社群綠地面積為:  平方米,綠化率不應低於北京市標準,交付時綠化率的計算方法為地面綠地面積與總建築面積之比,房屋交付時本社群的綠化率不低於30%,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83條 氣味條款:本商品房敞開門窗後,不會聞到任何異味;室內在任何條件下均不會出現異味。雙方對是否是異味有爭議的,可以隨機選擇3人進行評價,以多數人的意見作為最終結果;此三人的決定如果未被執行,其決定應當在訴訟中作為決定性證據。

第84條 環保噪聲:本商品房敞開門窗後,白天來自室外的聲音不高於60分貝,夜晚不高於50分貝,室內原有裝置不會產生任何聲音。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85條 電磁輻射:出賣人承諾不在房屋室外500米內及本商品房樓上建造或允許他人建造任何電磁發射裝置,包括尋呼臺發射臺、行動電話發射臺、廣播電視轉發臺或其他有輻射的裝置;如果有此設施,無論是否影響人體健康,買受人均有權退房,出賣人將承擔違約責任。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1部分 社群及設施

第86條 社群名稱:本商品房所屬社群經政府地名管理機構確定為:   ,本小區屬於政府管理機構認可的合法社群。考慮到社群名稱的穩定性有利於買受人購買房屋的增值,因此出賣人承諾將在未來時間內始終使用的名稱為 ;如此名稱發生變化,出賣人承諾將賠償給買受人總房價百分之三,作為因名稱變更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賠償。

第87條 自用車位:出賣人向買受人提供安全停車的車位壹處,具體位置為:     ,買受人無須為此車位支付任何費用;如果需要支付費用則每月不超過  元,且在買受人於  年  月  日時即開始使用。

第88條 用地面積:本社群總用地面積為:    ,總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其中商品房面積為     平方米,公用建築面積為      米,重要指標:容積率:    。

第89條 建築總量:社群共有樓房     幢,其中一期工程     幢,二期工程      幢,各期工程的開工時間與竣工時間分別為:    年    月   日和   年   月   日。

第90條 設施使用:社群所屬的共用設施係為社群居民生活、工作方便而建設,不應當向買受人及其家庭成員收取費用,其功能不得侵害買受人利益,設計及建築標準均不低建設部相關技術標準。

第91條 參考標準:本社群的公用設施的具體質量、數量由出賣人提供資料標準,不能提供的應當按照出賣人的各種廣告資料作為標準。

第92條 公共設施:幼兒園      個,面積為     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學校  個,其中國小  個,中學  個,面積為   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 ;醫院( 級 等)  個,面積為  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 ;停車場  個,面積為   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 ;郵局  個, 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 ;娛樂設施: 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郵政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 ;電話接通時間:  年  月  日 。

第93條 道路交通:交通公路等級為:  公路寬度:  道路質量:  ;所述公路或者道路應當可通過車輛,否則不視為交付,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 ;本商品房可使用道路為寬度不低於6米,社群內應當有人車分行的道路,以保證買受人與家庭成員安全交通,道路標識應當符合國家或北京市最高標準。

第94條 居住安全:交付時社群內不應當有正在建設的建築物,在買受人可能經過的道路絕對不允許有任何可以產生墜落的物品;道路平面絕對不得有可能阻礙行人或者車輛的坑、溝、井或者其他產生危險的建築物或者構築物。

第95條 商品房標識:社群內的所有建築物應當有明確的標識,以利於買受人的特殊家庭成員能夠順利找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

第96條 建設標準:出買人承諾本社群的設計與施工標準不低於《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中的最高標準,如果北京市有更為有利的設計規範,買受人有權適用此規範,雙方對標準的選擇有爭議時,買受人有權從不同的標準選擇較為有利的條款適用。

第97條 違約確定:對出賣人提供的各種設施是否合乎約定,應當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由買受人與出賣人共同隨機選擇三人,選擇方法見本合同爭議解決中的約定,由其對此爭議做出仲裁裁定。

第98條 違約責任:出賣人違反上述約定的,應當繼續履行合同,交房時間從承諾全部履行完畢之日開始計算,詳細條款見本合同的違約責任;出賣人不能在寬限期(  日)內完成交付的,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2部分 價格付款

第99條 公平價格:

(1)買受人所購房屋價格為 (大寫:  元);

(2)出賣人不得將同幢的其他房屋以明顯優於買受人的價格出售給其他買受人(差額應在合理範圍內),否則將認為是對買受人的歧視或價格欺詐,出賣人承諾並承認買受人有要求同等優待的權利。

第100條 分期付款:如房屋目前尚不能交付使用,而買受人一次將全部房款交付給出賣人顯然存有巨大風險,為此雙方商定以如下方式向出賣人支付房款:

(1)第一次付款:相當於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自行於簽訂合同時支付;

(2)第二次付款:相當於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於房屋主體竣工後支付。

(3)第三次付款:相當於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於全部內部裝置安裝完畢後支付。

(4)第四次付款:相當於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於房屋全部裝修工程竣工後支付。

(5)第五次付款:相當於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銀行於房屋交付使用且入住後支付。

第101條 工期證明:上述施工進度應當與實際情況相符,而且出賣人應當提交設計企業、施工企業和監理企業出具的證明,此證明除證明工期已經達到付款期限外,還應當由簽字證明人承諾如果不能證明工期進度的,則簽字企業及簽字人承擔連帶欺詐賠償責任。

第102條 銀行貸款:如因出賣人原因致使買受人無法取得銀行貸款,則出賣人在10日內比照退房條款歸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03條 買受人原因:出賣人證明系買受人原因致使買受人無法取得銀行貸款,則出賣人在10日內比照退房條款歸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3部分 房屋交付

第104條 交付含義:本合同所稱交付是指佔有權及使用權的交付,以保證買受人可以正常使用,以實現居住目的,並不代表所有權的交付。

第105條 交付時間:商品房交付時間為   年  月  日,社群設施環境交付時間為  年  月  日。

第106條 交付程式:

(1)入住通知:出賣人向買受人發出入住通知書;

(2)書面簽收:買受人書面簽收“收到入住通知書”;

(3)鑰匙收條:買受人書面簽收“商品房鑰匙收到條”;

(4)隨附資料:出賣人提供商品房質量備案表、商品房長度高度細節尺寸及面積測量結果;

(5)其他條件:其他合同中約定的條件也應當具備,房屋交付時出賣人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不應再收取任何費用作為買受人入住的先決條件,否則買受人有權依此每天獲得總房價百分之一的賠償金。

(6)不視為交房:上述條件缺少任何一條,均不構成商品房的交付。

第107條 入住費用:入住前買受人應當支付以下費用:物業管理費、產權證費用、車位費用及其他由買受人享受服務的代辦費用,除此外無須支付任何費用。

第108條 強行入住:考慮到買受人在入住前已經支付了大量房款,因此出賣人在交付房屋時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買受人入住,出賣人同時應當保證所聘請的先期物業管理公司或者其他相關機構和人員也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買受人入住;當此等阻礙情況發生後,買受人有權不經過任何機構或人員的許可強行入住,此時任何人的阻擋行為均視為違法。

第109條 交付驗收:買受人在出賣人所建房屋完工後,可以進入室內進行觀察,並可以聘請相關專家對其進行評價,出賣人及其聘請的機構或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買受人及有關人員進入。買受人可以進行如下專案的評價與驗收:建築質量、室內設施、室內外環境、社群質量及其他驗收。

第110條 延遲交付:當出賣人無法按期交付時,則買受人有權通知出賣人解除合同,或者以予出賣人 日的寬限期,在寬限期內出賣人仍然不能交付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第111條 交付效力:出賣人將房屋交付給買受人後,買受人即享有房屋的使用權、佔有權、出租權、收益權,並有權對房屋進行裝修。

第112條 檔案內容: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及商品房使用說明書,其內容不得低於政府最高標準。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4部分 初步驗收與保修

第113條 初步驗收:鑑於商品房質量無法立即做出判斷,買受人無法在交付使用後立即對質量做出判斷,因此雙方共同認為質量的評價與驗收是一個較長的過程,買受人僅能對外觀部分進行初步使用性評價。

第114條 保修內容:主體結構、公用部分、環境設施、建築外表部分、裝修部分、室內電氣部分、室內暖通部分及其他由出賣人提供的內容。

第115條 責任承擔:如果入住後發生漏水、裂縫等質量瑕疵,應當由出賣人承擔責任,並立即進行修復,出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將此責任轉移至第三方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16條 保修期間:  年,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不低於建設部《房屋建築工程質量維修辦法》的規定,當開始日期與交房日期不一樣的,則從交房日期開始,按最益於買受人的時間進行計算。

第117條 故障排除:自買受人電話通知後4小時內維修人員應當到達現場,8小時內將故障排除。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部分 權屬證明

第118條 房屋所有權:

(1)取得標誌:房屋所有權的取得以北京市政府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為標誌。

(2)取得時間: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最後期限為  年  月  日,如出賣人不能在此最後期限前使買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則確認為無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

(3)違約責任:一旦無法取得產權證後,出賣人應當30日內立即退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房屋款,並且賠償買受人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

(4)選擇權利:當無法取得產權證後,買受人有權選擇是否退房,如果買受人同意延長,則可向出賣人發出同意延長辦證期的書面證明。

(5)所有權保證:出賣人保證出賣人目前的身份系合法的出賣人,出賣人經過審查後認為買受人目前的身份可以成為合法的購買人,因此出賣人保證買受人憑藉出賣人提供的檔案能夠在北京市房屋所有權登記機構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及他項權利證書,如買受人無法取得上述證明,則出賣人應當在10日內立即退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房屋款,並且賠償買受人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包括銀行的貸款利息、銀行罰息、訴訟費用、律師費用、裝修費用、誤工費用、無法居住而租賃房屋的租賃費用、交通費用、因重新購買房屋而產生價格上漲的損失及其他損失。

(6)費用分擔:在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時,雙方平均承擔稅款費用。

第119條 所有權證的辦理:

(1)出賣人有義務為買受人辦理所有權證書,在買受人入住前30天通知買受人支付辦理產權證所需要的全部材料,買受人提供全部材料後60日內出賣人將辦房屋所有權證的全部資料(包括出賣人的全部資料)交付給北京市房屋所有權證登記機構,並且出賣人承諾在   年  月  日前為買受人辦理完畢房屋所有權證;如買受人在此日期前不能取得所有權證的,買受人有權退房,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2)買受人有權選擇是否自己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出賣人承諾出賣人提供的資料足以使買受人通過個人行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買受人自己辦理所有權證的,則自入住後60天內,最遲日期為  年  月  日,出賣人將全部相關手續交付北京市  區房屋土地管理局進行備案,並將備案情況書面通知買受人,以保證買受人憑此備案可以獨立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3)如果北京市 區房屋土地管理局在為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時,認為出賣人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儘管買受人可能無法就此取得證據,但仍視為出賣人違約;出賣人只有通過取得權屬機構出具的證明出賣人手續完備的證明後才能免除自己的違約責任。此時出賣人應當根據北京市 區房屋土地管理局或者買受人的要求提供全部資料,如果自前述要求發出之日起60天內出賣人無法提供所需檔案,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20條 轉移效力:買受人取得所有權證書後,即取得與房屋相關的全部權利,涉及房屋的風險同時發生轉移,出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買受人行使對房屋的所有權。

第121條 土地使用權:考慮到我國目前實行的土地使用權制度,出賣人還應當向買受人提交《國有土地使用證》,並保證上面載有買受人的姓名與權利,此項證明應當在  年  月  日前為買受人辦理完畢。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6部分 前期物業管理

第122條 物管公司:

(1)考慮到前期物業公司由出賣人選擇,出賣人應當保證物業管理公司有較好的聲譽,有相應的資格與能力來維護買受人的各項權利;

(2)如果出賣人希望買受人選擇物業公司,則應當將物業管理公司的情況通知買受人,以使買受人正確選擇,在買受人眾多的情況下,可以在某個約定的時間內,根據多數人的選擇進行決定。

第123條 服務期限:首期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期限不超過1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限屆滿後,由小區或者本樓業主管理委員會另行決定。

第124條 物管費用:物業公司的收費範圍與標準不得超過北京市政府的相關規定,其中保潔費:  元/每月每平方米;治安費  元/每月每平方米;水費:  元/每噸;電費: 元/每度;燃氣費:  元/每平方米;其他費用:  元。

第125條 管理責任:樓內外清潔,出賣人應當在買受人樓層設立可以方便使用的垃圾收集處,至少每小時清理一次;如果出賣人將此義務轉讓給首期物業管理公司,則應當保證其履行義務。出賣人選擇的物業公司應當保證買受人及親屬和相關人員的人身安全、財產安全及汽車安全。

第126條 社群安靜:出賣人應當承諾室外持續噪聲不高於60分貝,每小時持續時間不超過5分鐘,每月僅能有1天可產生噪聲,以保證買受人生活舒適不受影響。

第127條 服務時間:物業管理的時間至少在  年  月  日以前開始,以保證買受人能夠及時享受到相應的物業管理服務。

第128條 新公司選擇:當買受人成立業主委員會後,有權根據法律的規定,重新選擇物業公司,此等選擇過程不應當受到出賣人及其所選擇的初期物業公司的阻撓。

第129條 交接責任:出賣人應當保證初期物業公司將如下物品交付給新物業公司:

(1)圖紙:供水、排水、電信、暖通、建築平面圖、結構圖、強電圖、弱電圖、電梯、消防、公供區域的照明裝修衛生間、各門窗系統;

(2)大修基金:屬於買受人所有的用於維護房屋的大修基金;

(3)保險單據:原始物業公司向保險公司支付的各項財產、人身保險單據。

(4)預收費用:初期物業公司已經收取的但沒有使用的各項物業管理費用。

(5)對外合同:保安合同、戶外綠地維護合同、保潔公司的合同、系統裝置的維護合同等其他合同;

(6)保修單據:與初期物業公司購買的裝置相關的全部保修單據,以使業主選擇物業公司能夠有效地對上述裝置進行維護。

第130條 交接驗收:

(1)中央空調:空調機組、水泵、配電櫃、消防控制櫃、煙感控制系統、噴灑系統、電話系統、有線電視系統、避雷系統、電梯;

(2)故障記錄:初期物業公司應當對裝置或者其他部分存有的各項故障進行提示,沒有提示的,則在業主選擇物業公司進入後,三個月內發現的故障,均視為初期物業公司有維護義務,不能及時維護的,則應當承擔賠償義務。

第131條 交接責任:新物業公司及買受人組織有權對應當交付而沒有交付的物品進行追償,因為出賣人應當交付而沒有交付,不僅需要交付外,還應當承擔沒有及時交付給裝置維護造成的損失,並承擔將裝置復原所支付的費用。

第132條 證明責任:物業公司負責證明向買受人提供安全及時達標的物業服務,如不能證明則視為出賣人不能提供相應水平的物業服務。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7部分 業主管理委員會

第133條 姓名知情:為方便買受人組織小區委員會或其他業主維權組織,當本樓居住者達到30%時,出賣人應當將其他業主的姓名及聯絡方法以信函形式告之買受人,以利於買受人與其他業主進行溝通;但考慮到不影響其他業主的權利,他們書面拒絕的除外。

第134條 知情權利:出賣人提供的各項證據和資料,如有相反證據足以說明與事實不符,則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35條 組織權利:買受人有權組織業主管理委員會,出賣人應當積極配合,為組織業主委員會提供有利證明檔案,使其可以及時在相關管理機構處獲得批評或登記。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36條 通知權利:買受人有權向其他業主釋出資訊或者通告,並就質量或者物業管理問題與其他業主進行協商,出賣人不得阻礙買受人行使此權利;鑑於買受人的弱勢地位,出賣人對於買受人在業主管理委員會籌建或執行中的言行,不應向買受人提出任何侵權責任要求。

第137條 財物交付:出賣人應當將相關財產,在業主管理委員會成立後3日內開始辦理交接手續,每天工作時間不低於8小時,並且在30日將全部財產交付完畢,對於其中有損壞的財產應當修復或者以市場價格進行賠償;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8部分 消費者權利保護

第138條 身份權利:買受人作為商品房的消費者,其知情權利及其他權利應當得到尊重和保護。買受人有權就組織業主維權機構在所居住區內或者新聞媒介釋出維權資訊,出賣人及聘請的前期物業管理公司不應阻礙買受人行使上述權利。

第139條 知情內容:買受人有權獲知與房屋相關的施工進度、設計、施工、監理、測量、物業管理機構的資格等資訊,有權取得與本商品房相關的設計檔案、與本商品房所有權相關的法律檔案影印件,並有權獲得與房屋相關的訴訟資訊。

第140條 施工進度:出賣人將根據向有關機構提供的工期進行施工,現有的工期計劃基礎部分(地基土石方、結構、正負零)將於   年  月  日完成;主體結構完工時間:   年  月  日;樓外屋面裝修完成時間:   年  月  日;室內裝修和設施安裝:   年  月  日;交付使用:  年  月  日。

第141條 工程監督:鑑於建築工程完工後,房屋質量的瑕疵可能在短時間內無法發現,為保護買受人的合法權利,買受人有權對施工工期和工程質量進行監督;當出賣人未按照合同約定由 完成建築工程時,或者承建人沒有按照政府的強制性規定進行施工時,或者監理人不能履行質量監督義務時,除非出賣人提出相應的擔保,買受人有權提出解除合同,無須等待最後交房日期;買受人暫時不退房的,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42條 參與爭議:如出賣人可能與房屋相關的權利與其他第三方進入訴訟或者仲裁,例如設計施工監理擔保抵押等爭議,應當及時就法律檔案、開庭等事項通知買受人,以使買受人對於此事情對未來權利的影響做出正確的判斷,保護買受人的合法權利。

第143條 房屋驗收:買受人有權就商品房質量、商品房面積、環境質量、環境面積、水、電、暖、燃氣等可能影響商品房質量及居住質量的全部方面進行單項或者綜合驗收。

第144條 驗收方式:買受人有權查閱相關檔案原件,並有權影印;買受人有權聘請相關專家進入商品房內部進行鑑定;買受人進入前提前一天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安排人員協助鑑定,如出賣人或現場管理人員拒絕買受人進行鑑定,則視為出賣人違約。

第145條 驗收檔案:出賣人應在商品房專案竣工後90天內,提交市建築質量管理機構出具的質量檢測報告。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46條 欺詐責任:出賣人不能證明自己向買受人提供的許可檔案影印件與真實的許可檔案系相同內容的,視為對買受人的欺詐;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款10%的違約金。

第147條 撤銷權:鑑於買受人的弱勢地位及房屋質量瑕疵顯示的長期性,及買受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權過程中,可能將遭受來自各方的脅迫,因此雙方均認為構成買受人行使撤銷權的事由可能在本合同簽字或房屋所有權證取得3年後出現,買受人有權在取得相關機構提供的評估、評價或監測報告後1年內(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就合同條款依法行使撤銷請求權,買受人承諾不以時效作為責任免除的理由。

第148條 消費者組織:買受人在簽訂本合同後,即有權組織其他消費者對出賣人的施工或者管理進行監督,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規定的各項權利,買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買受人行使此項權利。

第149條 權利行使:買受人有權檢視原件,並有權保留影印件,出賣人應當書面回答買受人提出的各項質詢;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9部分 抵押擔保

第150條 抵押登記:鑑於買受人在簽訂合同後即將支付大部分款項,而房屋在短期內尚不能交付,此等情況可能使買受人在未來面臨巨大風險;為此出賣人承諾將與買受人所購房屋相關的土地使用證及在建工程抵押給買受人,並在合同簽訂之日起3天到不動產抵押登記機構辦理抵押手續,並且應當在30天內將此程式辦理完畢,以使買受人在出賣人面臨破產風險時能夠優先得到受償,從而減小買受人可能產生的損失;如不能按時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1條 定金情況:本合同簽訂之前,買受人已經於   年  月  日向出賣人支付定金  元,如出賣人不能按時交房,則除承擔買受人的延期交付的支付違約金的責任外,還承擔不能交付的雙倍返還定金的責任;如無法同時取得定金與違約金,則買受人有權從中選擇。

第152條 土地抵押:出賣人保證在買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前不得以任何形式抵押土地使用權。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3條 抵押知情:買受人有權在任何時候,要求出賣人提供《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賣人在買受人發出通知之日起三天內不能提供的,則視為出賣人違約。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4條 禁止抵押:出賣人保證此商品房在轉移所有權以前未經過任何抵押,出賣人保證此商品房在向買受人轉移所有權過程中不會進行任何形式抵押;同時保證房屋竣工前的在建工程、施工原材料等未經過任何方式的抵押;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5條 權利擔保:出賣人保證在商品房所有權轉移過程中,其他任何第三方不會對買受人所購的房屋提出任何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抵押權、留置權等)要求,不會要求買受人支付任何價款以達到取得所有權的目的。如發生此等情況,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6條 無效擔保:出賣人保證本合同的有效性,如本合同無效則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由出賣人賠償本合同所列的買受人之各項損失。

第20部分 合同變更

第157條 基礎變更:當出現買受人婚姻變化、買受人生理變化、買受人行為能力變化、買受人支付能力變化、買受人經營情況變化時,雙方應對合同進行變更。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8條 買受人變更:如果買受人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家庭成員發生變化,出賣人應當根據買受人的要求,對本合同進行相應的修改;當離婚時,出賣人應當根據買受人的離婚協議或者判決或者調解書,將合同的買受人變更為買受人指定的人。

第159條 設計變更:考慮到本合同簽訂後,商品房尚未竣工,期間出賣人可能會對房屋的戶型(包括門窗的位置與大小尺寸)、面積、質量、社群設施等進行變動性修改,為此出賣人承諾此等修改在設計完畢後首先應當徵得買受人的書面同意及簽字,未經過此等認可程式,即使變更設計經過行政管理機構的許可,仍然視為違約;此時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60條 義務轉讓:未經買受人書面認可,出賣人不得隨意轉讓本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未經買受人許可而轉讓的,買受人有權繼續向出賣人主張合同約定的權利。

第161條 權利義務轉讓:買受人有權將自己的全部權利和義務轉讓給自己的家庭成員,轉讓時出賣人應當簽字認可,並與新的買受人簽訂合同,現有的合同條款無條件適用於新的買受人,如需要增加新的條款,則另行協商;買受人將自己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家庭成員以外的其他人的,應當符合合同法的規定。

第21部分 合同終止與解除

第162條 合同終止:當出現以下情況時,本合同終止:

(1)出賣人按時按質交付商品房,買受人對商品房質量、環境質量、物業管理服務沒有提出任何異議時;

(2)出現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且買受人書面認可的其他情形時。

第163條 解除條件:出賣人沒有按時交付商品房、或出賣人沒有按約定提供商品房質量或者環境質量、或出賣人不能交付商品房、或出賣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責任時均可構成買受人解除合同退房的正當事由。

第164條 解除後果:合同解除後出賣人返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項款(包括銀行貸款及公積金貸款),並且賠償買受人的全部損失;對於延遲交付的應當支付延遲違約金,對於不能交付的還應當支付兩倍定金。

第22部分 退房條款

第165條 基本原則:雙方通過協議或者判決或者仲裁退房的,應當按照本部分規定的退房程式進行;雙方在計算本合同中任何一項費用或者金額時需要涉及比例計算的,均以總房價為依據。

第166條 退房通知: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的,可以通過掛號信或者傳真或者電話的形式向出賣人提出;有壹名證人(與買受人的身份關係不受限制)證明的,也應當認為買受人通過口頭提出過退房要求。

第167條 退房程式: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後15日內,出賣人應當退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並且負責辦理買受人與貸款銀行解除或者終止合同的全部手續,在所述手續或者檔案尚未簽訂前,出賣人應當代替買受人向貸款銀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與利息。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後,出賣人除承擔前述條款的義務外,還應當賠償買受人因請求損害賠償所支付的其他相關費用。

第168條 退還房款:出賣人應當在買受人發出退房通知後將全部購房款返還給買受人,並且辦理完畢向公積金管理機構或者貸款銀行還款手續。如果無法辦理完成前述內容,則自 買受人發出退房通知後第16日至買受人取得全部房款之日,出賣人應當每天向買受人支付總房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69條 個人房款:出賣人在解除合同前先向買受人退還個人支付的購房款;不能支付的,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70條 銀行借款:自買受人發出要求退還房款的通知後,出賣人應當承擔買受人向銀行歸還貸款的義務,並且向買受人出示已經向銀行還清全部貸款及利息的協議或合同。

第171條 借款合同:出賣人應當承擔要求銀行與買受人解除合同的義務,如不能解除,則由出賣人承擔向銀行歸還借款的義務;同時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72條 雙倍定金:出賣人還應當向買受人支付雙倍定金,並不影響買受人基於出賣人延遲履行合同義務而取得相應的違約金。

第173條 支付違約金:出賣人還應當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向買受人支付其他各種違約金。

第174條 其他費用:出賣人支付上述錢款後,買受人有權依法或依約要求支付其他費用。出賣人還應當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和事實情況賠償損失,此種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各種直接損失。

第175條 退房責任:如果在 年 月 日無法退還房款,應雙倍返還定金;上述專案的最終還款期限為 年 月 日,每延遲一日,出賣人向買受人支付總房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76條 禁止行為:在出賣人沒有向買受人還清上述款項前,出賣人不得將買受人已購房屋出售、轉讓、抵押給其他任何人;如有前述行為的,則視為無效;買受人依然享有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權利,直至出賣人清償完畢對買受人負有的全部債務。

第177條 責任擔保:無論是否經過訴訟或仲裁,如出賣人無法歸還房款,或賠償買受人的其他損失時,則應將尚未售出的房屋或在建工程或其他財產為作擔保提供給買受人。

第23部分 違約責任

第178條 責任前提:本合同所述內容為對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權利和義務的確認,考慮到買受人在購買房屋時可能承擔的巨大風險,如出賣人不能滿足合同中某條款中規定的義務,出賣人除承擔某條款中規定的違約責任外,還應承擔本部分條款中規定的其他責任,以使買受人的權利得到充分的尊重與保護。

第179條 責任種類:買受人有權選擇適用下列一種或幾種責任,向出賣人主張權利:

(1)全部房款:返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銀行貸款及公積金貸款)。

(2)全部損失:出賣人應當根據本合同列明的內容,賠償買受人的全部損失。

(3)日違約金: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4)雙倍定金:出賣人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雙倍定金的價款。

(5)權利選擇:當出賣人發生違約時,在確定責任時如果發生違約金與返還定金同時適用時,出賣人應當一併給付,

第180條 雙倍返還:考慮到買受人為購買房屋所承擔的巨大風險,如果出賣人不能如實履行義務,將給買受人造成無法彌補之損失,為此出賣人承諾,當出現如下情況時將除退還全部房款外,另外按日向出賣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的千分之一損失:

(1)土地權利瑕疵:指出賣人未根據土地出讓合同付清土地出讓金或其他相關價款;

(2)房屋權利瑕疵:指出賣人不能根據國內現行法律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合法證明,或者雖然取得的合法所有權,但是將這種權利抵押給其他任何第三方當事人;

(3)房屋質量瑕疵:指出賣人提供的房屋不能獲得有關機構做出的質量優良的等級評價;

(4)影響採光瑕疵:是指出賣人提供的房屋在採光方面不能保證全部南向窗戶(接受陽光一方)每日6小時的滿窗日照;

(5)社群社施瑕疵:是指出賣人提供的社群社施不能符合普通消費者根據其提供的廣告所產生的預期設想;

第181條 選擇權利:買受人有權就上述違約責任的一部分先行主張權利,一部分權利的實現並不表明買受人放棄其他權利,除非買受人書面同意不適用選擇條款。

第24部分 買受人損失

第182條 現實損失:買受人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各項現實損失:支付的房款、買受人貸款利息、買受人已支付房款利息、購買商品房所產生的交通費用、保險費用、查閱資料的費用、公證費用、誤工費用。

第183條 預期損失:買受人的損失還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各項可以預見的費用:租賃其他居住地產生的租賃費用、因外界影響無法正常居住而外出租房的費用、商品房裝置質量造成的損失、因此可能的其他獲利機會、因房價上漲產生的價格損失,重新購買商品房時用於洽談合同的支出。

第184條 傷害損失:醫療費用、誤工損失;如因為出賣人提供的裝置導致買受人或者其親友傷殘的應支付至少10萬元至50萬元賠償金給受害人,導致死亡的應支付300萬元賠償金給繼承人。

第185條 救濟費用:買受人因為商品房質量、商品房面積、商品房交付時間、商品房環境向出賣人提起訴訟或者仲裁申請,出賣人應當承擔買受人的訴訟費用、仲裁費用、律師費用、鑑定費用、測量費用、評估費用。

第25部分 爭議與其他

第186條 救濟方式:當本合同產生爭議時,買受人有權選擇仲裁或訴訟;如果選擇仲裁,則仲裁管轄機構為:北京仲裁委員會;如果選擇訴訟,則訴訟管轄地為房地產所在地法院。

第187條 訴訟仲裁:由於買受人在購買房屋中處於弱勢地位,而且訴訟成本相對較大,因此買受人如果就退房提出訴訟或仲裁,可以先就定金或違約金或全部房款或部分房款或其他損失提出,如果法院判決出賣人應當退還上述訴訟請求的任何部分,則出賣人在收到此判決書後不但應當退還定金,而且還應當退還全部房款。

第188條 通知方式:買受人的關於主體資格、房屋設計、重大質量事件、室內任何長度或高度尺寸的任何變化均為合同的變更;等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在事件或者行為發生之日3日內以掛號郵件送達或者親自送達;出賣人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任何變動情況,沒有買受人的書面簽字認同,此變動不對買受人產生任何效力;如由此變動給買受人造成損失,則出賣人應當承擔全部責任。如果買受人不同意上述變化,則有權解除本合同,出賣人應當於3日內退還全部已經支付的房款;買受人也可暫不解除本合同,要求出賣人按原合同交付房屋,出賣人不能按照原合同交付的,則每天向買受人支付相當總房價千分之一違約金直到合同解除。

第189條 證明原則:鑑於出賣人在購買過程中處於優勢地位,而且由於出賣人保存於房屋建築所需要的全部設計施工等檔案,而買受人無法取得此類檔案,故則雙方發生爭議時,應當由出賣人負責證明自己沒有過錯或者沒有違約,不能證明的則視為買受人有過錯或者有違約行為。

第190條 證明責任:買受人在向出賣人主張權利時,出賣人有證明買受人已經放棄權利要求的義務,如果出賣人無法證明買受人曾經書面放棄過權利,則認為買受人主張過此等權利;買受人有權先就證明責任向出賣人提起訴訟,出賣人應當根據買受人的要求提供證據、檔案或其他資訊。

第191條 民間仲裁:考慮到正式訴訟及仲裁可能會產生較大的費用,而某些問題可能無須複雜的法律知識僅憑常識即可做出判斷,出賣人與買受人在產生爭議時可以先就某些問題自願選擇民間人士進行仲裁,選擇的方式為雙方共同於某時某地隨機邀請三位人士,在雙方陳述各自觀點後由此三人迅速做出書面裁決;雙方應當尊重此裁決的效力,並且自願予以履行;考慮到此裁決可能不具備強制執行效力,但可作為有效證據在未來的訴訟或仲裁中加以使用。

第192條 適用法律:如果中央政府或者北京地方政府具有立法資格的機構頒佈新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標準,買受人有權進行選擇,如果出賣人需要適用或者必須適用的,應當將法律文字提供給買受人,並將影印件交付買受人。本合同在適用標準時,使用最優、最高或者最嚴等含義,均是指最有利於買受人的標準,如雙方發生爭議,則由買受人確定適用標準。

第193條 法律衝突: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各種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標準之間有衝突之處,買受人有權選擇適用條款;如果新法律規章中規定過去的法律或者法規失效,而買受人認為應當選擇過去的法律或者法規時,則應當適用於過去的法律或者法規,除非買受人認為這種適用對自己不利。

第194條 合同解釋:本合同與《商品房買賣合同》有同等效力,如條款之間有不同含義,則由買受人決定適用何種條款;如本合同條款中存有缺、錯字,則由買受人進行更正解釋。本合同及其他相關檔案均使用漢語,文字為中央政府頒佈使用的現行簡化漢字;其他語言的文字僅作為參考,如需變更語言,需經當事人雙方書面同意。

第195條 合同數量:考慮到本合同在未來數十年內將作為買受人獲得房屋所有權的合法證明,因此合同數量將不同於一般情況,共計1式9份,雙方各執3份,買受人貸款銀行1份(如有多家貸款銀行則每個銀行1份),保險公司1份,權屬登記機構1份;

第196條 合同生效:買受人與出賣人或出賣人的代理人共同簽字後生效;考慮到合同將首先由買受人簽字,而後由出賣人最後蓋章,此前全部合同均由出賣人儲存,因此合同簽訂後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提供一份由代理人簽字的影印件,待全部合同原件簽字或蓋章後,出賣人應當承諾負有將合同原件交付給買受人的義務;如果出賣人最終提供的合同原件與簽字影印件不一致,則全部合同無效(除非得到買受人的重新認可)。

第26部分 合同附件

第197條 雙方資料:出賣人資料包括:出賣人營業執照、出賣人資質證、出賣人代理人身份證;買受人資料包括:買受人身份證影印件,其他代理人身份證影印件。

第198條 許可檔案影印件:市政府立項證明、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包括附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房屋銷售許可證、開工證。入住時交付:房屋竣工驗收報告、商品房使用說明書、商品房質量保證書。

第199條 技術檔案影印件:商品房平面圖、電氣平面圖、供水平面圖、供暖平面圖、其他線路平面圖、裝修平面圖、細部施工圖。

第200條 上述及其他檔案,如果需要確定買受人是否收到,則以買受人提供的收據為依據;對於買受人提交的檔案,如果在買受人發出通知後10天內,出賣人沒有向買受人發出沒有收到檔案的宣告,則視為出賣人已經收到。

第27部分 法律法規及標準

第201條 基本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

第202條 其他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及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北京市實施《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權屬登記管理辦法、房地產經營管理條例、商品房銷售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規劃法、北京城市規劃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北京市建築市場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北京市內銷商品房管理暫行規定(95-4-18)、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北京市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第203條 質量面積: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築質量管理條例、北京市建築質量管理條例、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條例、建設部《房產測量規範》(gb/t17986 1-20xx)、建設部《房產圖圖式》(gb17986 2-20xx)、《北京市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築面積分攤暫行規定》、《北京房地產測繪細則》。

第204條 相關技術規範:

(1)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gb50180);

(2)住宅設計規範(gb50096-1999);

(3)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j16);

(4)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45);

(5)民用建築設計通則(jgj37);

(6)民用建築隔聲設計規範(gbj118);

(7)民用建築照明設計規範(gbj133);

(8)民用建築節能設計標準(採暖居住建築部分)(jgj26);

(9)建築給排水設計規範(gbj15);

(10)採暖通風和空氣調節設計規範(gbj19);

(11)城鎮燃氣設計規範(gb50028);

(12)方便殘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築物設計規範(jgj50);

(13)民用建築熱工設計規範(bg50176);

(14)汽車庫建築設計規範(jgj100);

(15)建設部等機構頒發的其他建築裝修類規範及驗收標準;

附件(略)

房屋租賃合同2023年自行交易版 篇18

出租方:

承租方:

按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特簽訂本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租賃期間內的法律責任:

1、乙方承租期內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甲方概不負擔。

2、乙方承租期內對甲方進行的房屋裝修及其他無法帶走的投資,合同終止時,由甲方無常收回。

3、乙方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和政策進行經營。

4、乙方必須確保承租房屋、財產、場所的安全,並不得隨意改變承租房屋的結構,承租期滿保證房屋完好無損,由於故意或過失造成事故或損失,均有乙方全部負責。

二、甲方應當按約定的事項,保證乙方正常使用房屋、財產和場所,便於乙方經營。

1、按租賃期限約定的時間提供乙方承租的房屋或場所。

2、保證正常情況下乙方的用電用水需求。

三、如出現以下情況,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乙方擅自將承租的房屋、場所轉租或轉讓。

2、乙方利用承租的房屋、場所進行非法活動。

3、因____市改造、拆遷或甲方有大的改建或引進專案需終止合同,

甲方應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

4、乙方未按規定時間繳納租金。

四、乙方自願租賃甲方

1、租賃期限為,從至。

2、租賃用途:。

3、租金數額為:。

4、租金繳納方式和期限為:。

5、乙方用電、用水:。

五、其他約定: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賃合同2023年自行交易版 篇19

變更協議

甲方:(原出租方)

乙方:(原承租方)

丙方:(現承租方)

甲乙雙方於年月日就位於的房屋(以下稱目標房屋)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以下簡稱租賃合同),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將租賃合同中的乙方變更為丙方,特達成如下變更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1.租賃合同中的乙方變更為丙方,丙方繼續履行租賃合同中乙方作為承租人的全部權利義務,但乙方已經依約履行完畢的部分和本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2.甲方保證繼續享有作為出租方的權利和承擔出租方的義務;

3.丙方應當負責自年月日後產生的租金及相關費用,此前的任何費用與丙方無關,由甲乙雙方自行解決;

4.丙方在租賃期內的經營管理不受甲方干涉,丙方有權對目標房屋自行設計決定租賃區域功能,丙方有權對目標房屋的部分場所進行招商、轉租;

5.丙方租賃期滿或提前解約,應在天內將目標房屋及場地交還甲方,目標房屋依機器裝置拆除後的現狀(不含移動裝置、冷氣、電器裝置)交還甲方。丙方遷出目標房屋時,有權拆走乙方和丙方投資的裝置、設施、商品,如遺留傢俱雜物不搬者,視同放棄,無條件交予甲方處理;

6.租賃期內,若因甲方提供丙方經營所需用的水、電、暖設施不能正常供應,致使丙方或分租戶不能正常經營,甲方同意免除相應時間的租金,不能正常經營的時間超過天的,丙方可以提前解約,丙方因此提前解約的,甲方向丙方支付違約金元;

7.甲方為丙方辦理或變更合法經營的各種證照提供產權證明、場所使用證明等手續。如因甲方未及時提供相關手續導致丙方不能依法營業的,丙方有權免交相應的租金和費用。

8.除上述內容外租賃合同其他內容不變,但乙方已經履行完畢的部分除外。租賃合同與本協議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協議為準;

9.本協議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字)

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字)

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字)

房屋租賃合同2023年自行交易版 篇2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省、市)(區、縣);門牌號為

2、出租房屋面積共平方米(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套內面積)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裝置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檔案,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檔案。雙方驗證後可影印對方檔案備村。所有影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______個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______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租金為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

租金總額為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專案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租賃合同2023年自行交易版 篇21

甲方: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協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以供雙方遵守執行: 房屋租賃合同

第一條:租賃房屋:甲方將坐落於__________套房,建築面積為______平方米 (整租,單間合租)乙方作為:(居住,辦公或其他)________使用。配備物品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租賃期共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租金:每月租金為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 _______)按 支付,押金_______元,付款方式為現金。

1、押金不得抵租金,押金在租期滿後繳清水電及其他費用後退回(需提供繳費清單)。

2、乙方應在租金到期前10日向甲方交付下一週期的房租,乙方未按約定交納租金甲方按該期應交租金3%每日加收滯納金。

第四條:協議事項

1、甲方承擔所出租房屋物業管理費用。

2、乙方承擔從入住之日起至遷出之日房屋內所有費用(含水電,煤氣,電話,網路等)。

3、乙方應妥善使用,維護管理好出租房屋的內外裝置,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不退押金,同時享有追償損失的權利:

①、乙方未及時足額付清房租;

②、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他人使用的;

③、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或存放危險物品,損害公共利益、影響公共安全的;

④、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擅自變更用途,改變或損壞房屋結構和裝置;

⑤、乙方未事先徵得甲方同意,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

4、租賃期間雙方均不得無故解除合同,乙方因特殊情況需退房時,應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並支付一個月租金作為賠償同時扣除押金。如甲方因其他需要收回房屋,應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支付一個月租金作為乙方搬遷的補償,在扣除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後退還未滿租期的租金,同時退還押金。

5、租賃期屆滿時,租賃關係自然終止,甲方無須另行通知乙方,若雙方均有意續租,可在屆滿前壹個月提出續租意向,議定合理租金重新簽定合同。在不續租情況下,乙方應無條件將房屋裝置清點後歸還甲方同時將自用傢俱物品搬離,不得故意留存佔據,如逾期不搬乙方認可放棄其所有權,由甲方自行處理。對逾期不遷出者,甲方有權採取一切措施維護權益,或向人民法院提請訴訟,一切訴訟相關費用及損失均由乙方承擔賠償。

6、其他約定事項:

①因整棟樓接地連在一起,其他住戶如有漏電情況也會殃及本住戶,故每次洗澡時電熱水器務必要斷電洗澡,以免產生觸電等安全問題與不良後果。未按要求使用產生後果由承租方承擔。

②、電閘方面:本套房有第一空氣開關,第二空氣開關在25層32層,第三空氣開關在27層(6層住戶共用)

7、以上合同希雙方共同遵守,如有爭議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直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過程產生的相關費用均由違約方承擔。

8、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賃合同2023年自行交易版 篇22

出租單位:

承租單位(人):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年月日

第一條租賃房屋坐落在________,間數______,建築面積______,房屋質量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從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示: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三年。超過三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第三條年租金(大寫):(每月元/平方)

合計租金(大寫):

第四條租金的支付期限與方式:

第五條承租人負責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光纜電視收視費、衛生費和物業管理費。

第六條租賃房屋的用途:

第七條租賃房屋的維修:

出租人維修的範圍、時間及費用負擔:

承租人維修的範圍及費用負擔:

第八條出租人(是/否)允許承租人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或改善增設他物。裝修、改善增設他物的範圍是:

租賃合同期滿,租賃房屋的裝修、改善增設他物的處理:

第九條出租人(是/否)允許承租人轉租租賃房屋:

第十條定金(大寫)元。承租人在前交給出租人。

第十一條合同解除的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約定交付租金達個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項費用達(大寫)元以上;

3、未經出租人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承租人擅自改變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致使房屋或裝置嚴重損壞的;

5、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將出租房屋進行裝修的;

6、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將出租房屋轉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8、遇政府需要拆遷時。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遲延交付出租房屋個月以上;

2、出租人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使承租人無法繼續使用出租房屋。

第十二條房屋租賃合同期滿,承租人返還房屋的時間是: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出租人未按時或未按要求維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應及時如數補交外,還應支付滯納金。

承租人違反合同,擅自將出租房屋轉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毀壞的,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一份,鎮經營管理、專案管理辦公室、鎮紀委備案一份。

出租人(章):承租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名):法定代表人(簽名):

居民身份證號碼: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簽名):委託代理人:(簽名):

電話:電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鑑(公)證意見:鑑(公)證機關(章)

鎮經管辦經辦人:

年月日

房屋租賃合同2023年自行交易版 篇2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國家、_________市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積

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_________小區_________樓_________單元_________號出租給乙方使用。

2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該房屋建築面積共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租賃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住宅使用。

2在租賃期內,未事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使用用途。

三、租賃期限

1該房屋租賃期共個_________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

2本校事業編制職工,甲方從乙方個人住房補貼賬戶上每月扣除租金。不足部分從工資中扣除。

3非本校事業編制人員,乙方個人每月或每季5號前到房產科交費,過期不交費視為自動解除租賃合同,房屋收回另行安排。

五、房屋修繕責任

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或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予以經濟賠償。

六、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在租賃期限內,非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者全部該房屋的;

2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後的5—10天內,乙方未予以糾正的;

3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裝置損壞,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4在租賃期內,該房屋經__________________大學批准,舊樓改造、拆除,或出現法律、法規禁止的非甲方責任的其他情況。

七、乙方的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該房屋,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該房屋轉租、轉讓、轉借他人或調換使用的;

(2)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違章活動的;

(3)乙方,沒有履行與甲方簽訂的有關安全、防火協議書;

2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如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日租金5倍的違約金。

八、甲方的違約責任

在租賃期限內,因甲方不及時履行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該房屋發生損壞,造成乙方財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九、其他條款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2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連同附件(正本)一式兩份。其中: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甲方)(蓋章)_______ 承租方(乙方)(蓋章)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