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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示最新版房產租賃合同的內容

欄目: 租賃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3.04W

房屋租賃合同是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賃房屋時簽訂的,用以明確租賃雙方當事人權利和義務的協議。租賃合同應當包括以下主要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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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出租人、承租人的名稱或姓名及地址。

2、 標牌,租賃的房屋。在租賃合同中應寫明房屋的地址、門牌號碼、房屋的結構和附屬設施等。

3、 房屋的用途。房屋的用途關係到城鎮開發規劃、房屋出租的期限和租金等問題,故房屋租賃合同應予以明確。

4、 數量,主要指房屋的間數和麵積。如果是大量房屋的出租,特別是公房的出租,非住宅房的出租,房屋的數量還應包括幢數、樓層、單元號、套數等,數量的計算單位應用平方米。

5、 租賃期限。房屋租賃應當是有期限的,而不應是無期限的,租賃期限包括了租期和房屋交付期限,期限應寫明具體日期。

6、 租金標準及支付的時間和方式。住宅用房的租金標準應當執行國家和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租賃政策,租賃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租金由租賃雙方協商議定。租金不僅應寫明具體數額,而且還應註明租金交付的方式,是按月還是按季或按年交付。

7、 出租房屋的修繕。合同中應儘可能明確房屋修繕與保養的專案、方式及費用的承擔。合同沒有規定的,應按照“誰出租誰負責”的原則,由出租方負責房屋的維修、保養,但如果因承租人的過錯造成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的,由承租人負責修復或賠償。

8、 轉租的約定。房屋租賃合同中應約定是否允許承租人轉租,如合同中沒有相應的規定,將適用法律法規關於轉租的規定。

9、 違約責任。

10、爭議的解決辦法

房屋租賃合同應具備以下主要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名稱及地址;

(二)房屋的位置、使用或建築面積、裝修的設施;

(三)房屋用途(居住或商業、辦公、廠房等);

(四)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

(五)租金數額及支付的期限、幣種、方式;

(六)房屋修繕責任;

(七)裝修的約定;

(八)轉租的約定;

(九)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條件;

(十)違約責任;

(十一)租賃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十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條款。

租賃標準合同範本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 ;共 層 第 層。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租賃住房。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 租金。

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大寫) 千 百 拾元整。

租賃期間,如遇到國家有關政策調整,則按新政策規定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按 支付租金給甲方。

第六條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 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擁有房屋產權,提供相應證明。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 維修養護責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乙承擔。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裝置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責任賠償損失。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九條 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

1.水、電費;

2.煤氣費;

以下費用由甲方支付:

1.供暖費;

2.物業管理費;

第十條 房屋押金

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當於一個月房租的金額)作為押金。

第十一條 租賃期滿。

1、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甲方則優先同意繼續租賃;

2、租賃期滿後,如甲方未明確表示不續租的,則視為同意乙方繼續承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三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第十三條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五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

(一)出租方為已提供物品如下:

(1)

(2)

(3)

(4)

(二)當前的水、電等表狀況:

(1)水錶現為: 度;(2)電錶現為: 度;(3)煤氣表現為: 度。

第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 乙方(簽章):_____

電話: 電話:

賬號: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