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願意將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出租的房屋坐落地址: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壹年,自20__年2月10日起至20__年2月9日止。
第三條、年租金為10000元整。乙方必須於簽訂合同之日之起3天之內向甲方繳清一半租金5000元。逾期,甲方有權解除租房合同,並向乙方每月按全年租金10%加收滯納金。
第四條、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將房屋轉租或轉借他人未經甲方同意的;
2、承租人擅自改變房屋用途,或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
第五條、合同期滿後,如乙方繼續租賃房屋,享有優先承租權,但應在20__年2月1日前告知甲方,雙方按當時市場價格協商確定租金,並簽訂租賃合同。逾期不作表示,視為放棄繼續承租,甲方有權向第三方出租。
第六條、甲方將房屋交給乙方後,乙方如欲裝修及修繕,須告知甲方裝修及修繕計劃,經甲方同意方可裝修及修繕,裝修及修繕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如乙方不再承租房屋,乙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第七條、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_________________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自行繳納;
3、維修費:_________________租賃期間,由於乙方原因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4、使用該房屋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包括乙方自已申請安裝的電話、寬頻、有線電視等裝置的費用,均由乙方繳納。
第八條、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應按全年租金10%賠償乙方違約金。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已收的全年租金甲方不予退還。
3、乙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按全年租金20%支付違約金。如因此造成房屋損壞的,還應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出租方: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賃合同關係。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1、承租人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了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繳納房租達一定時間的;
4、承租人違反合同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5、承租人嚴重損壞房屋或者輔助裝置而拒不維修、拒不賠償的;
6、出租人因不可預見的原因,如家庭人口聚增,確實需要收回房屋自住的,或者出租房屋發生重大損壞,有傾倒危險而需改建,並確有房管部門的。在此情形下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適當賠償承租人因遷出而遭受的經濟損失,而承租人一時又找不到房屋時,可由雙方協商在承租人所租住房屋中騰出一部分,而不能強令承租人騰房搬家。屬於改建情形的,改建後房屋仍出租時,原承租人有優先的`承租權。
承租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情況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承租人因以下情形,也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1、承租人已建有或購有房屋,無需再繼續租賃他人房屋時;
2、承租人舉家遷離租賃房屋所在的城市;
3、出租房屋發生重大損壞無法正常居住的如有傾倒危險,出租人拒不進行修繕的。
賣方: (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房屋共有產權人) 身份證號: 買方: (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房產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所售房屋的基本情況:
1、甲方所售房屋位於 ,房屋結構為 ,房屋用途為 。
2、甲方所售房屋為三室一廳的套房,建築面積約 平方米(實際面積以產權證為準)。
3、房屋為毛坯房,無任何裝修和內部設施。
4、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為 ,是 和 的家庭(夫妻)共同財產。原建房售房單位允許轉賣,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不存在房屋抵押,債權債務,以及其他權利糾紛。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甲方故意隱瞞此房屋的原產權所屬人、房屋位置、質量問題,影響乙方的居住及使用時,乙方有權要求退房,並由甲方承擔由此帶給乙方的所有損失(詳見違約責任及糾紛處理方法)。
第二條 房屋價格及其他費用: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房屋成交價格為:人民幣 元整(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2、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雙方交易過戶稅費由 負擔。
第三條 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合同簽訂( 年 月 日)當日以 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款,付款金額為人民幣 元整(大寫: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含已付定金 元。付款當天甲方開具收款收條給乙方,並註明收款數額及款項用途。餘款人民幣 元整(大寫: 萬元整)在甲方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後付給。
第四條 房屋交付:
甲方應在乙方付款當日將房屋交付乙方,包括拆遷安置房屋相關的所有手續、檔案及票據的原件、全部鑰匙交付給乙方。甲方如未於當日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金。
第五條 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1。因本房建房售房單位及其他原因,此房房屋產權證及其手續尚在辦理中,但因甲方及其房屋共有人需要,甲方自願將此房賣與乙方。待房產證辦理下來後,甲方須將證書交予乙方協助辦理過戶手續。乙方在本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後,無論辦理房屋產權證及其過戶手續與否,將此房出租出售,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方法阻撓,並應協助乙方辦理過戶事宜。
2。經協商,乙方有權在收到甲方的房屋及其手續後,延緩辦理房屋產權證過戶手續(延緩期限不超過房屋產權證首次發證時間後 年)。但如乙方有提前辦理房屋產權證及其過戶手續的需要,向甲方提出要求,甲方應該於收到通知 日內提供一切與之有關的手續及資料(原房屋產權人的產權證及國土證,原房屋產權人結婚證及影印件,原房屋產權人夫妻雙方身份證影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書面意見等),並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絕阻撓。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
不能在乙方向甲方提出過戶要求之日起逾期不超過 30 天(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甲方須賠償乙方損失,每延期一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價款金額的 1%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逾期超過 60 天,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兩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並在90 天內辦理過戶。
2。終止合同,甲方將乙方累計已付款全額退還乙方,並按房價總額10%月利率,從購房之日起付給利息。
第六條 甲方戶口遷出的約定及其違約責任
甲方應在辦理產權過戶前將登記於該房的全部戶口遷出,如在規定的此房屋戶口遷出時間內未將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戶口遷出,即視為甲方違約,並支付乙方違約金貳仟元整,並應在三十天辦理結束全部戶口遷出手續。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約定由甲方、乙方、見證方三方共同協商解決,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需由甲方,乙方,見證方三方共同簽字後方能生效。
第九條 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公平合理的原則簽定本合同,簽定本合同後,雙方應嚴格遵守執行,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相關部門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方(中間人)一份,留存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