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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租合同(精選10篇)

欄目: 租房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48K

續租合同 篇1

一、出租方(下稱甲方):

續租合同(精選10篇)

甲方(出租人): 身份證號: 電話:

二、承租方(下稱乙方):

乙方(承租人): 身份證號: 電話:

三、租賃標的:

甲方同意將座落於XX市XX區花園X棟號 的房屋及其裝置(見原合約附件),建築面積 .X ㎡,繼續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也願意繼續承租該房屋。

四、租賃期:

1. 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作居住使用,續租期為年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物業,乙方應如期交還,如甲方該物業繼續出租或出售,乙方享有優先權(乙方有續租要求,應提前一個月提出,租金另議)。

五、租金

1. 租金:為每月人民幣),每月租金須於之前交付甲方。

2. 押金:在前個租期繳納了________元人民幣的保證押金,在這個租期繼續適用,待期滿後若甲乙雙方不再續簽,以上費用結清,房屋無損時,甲方應全額退還乙方。

3. 租賃期間,乙方若將該物業分租必須事先得到甲方的許可,每月的管理費、電話費(含網費)、有線電視費、煤氣費、水電費、室內設施的維修等雜費,均有乙方支付。

六、押金

1. 合同期滿,乙方如不再續租,在乙方結清該物業一切管理費、煤氣費、水電費、有線電視費等費用後,甲方應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2. 乙方若於租期內違反本合約之規定,致使甲方未能如期收取租金或因而發生費用,甲方可以扣除部分或全部押金抵押。

3. 甲方若於合同期未滿前要收回物業,須支付乙方與押金相同的違約金,並另退還乙方押金。

4. 乙方若於合同期未滿前退租,甲方有權吧退押金,乙方須交清一切費用。

七、雙方責任

1. 甲方應保證出租房的用途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並保證物業能夠作上述用途使用,符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規定。

2. 乙方使用該物業時,不得擅自改變結構好用途,不得儲存任何違禁品、易燃品、爆炸品等物品,同時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當地有關規定,遵守社會主義道德。

3. 乙方在居住期間切勿往樓下拋擲雜物,若因有意或無意發生物體才本房墜落造成傷人、損物事故產生糾紛。其經濟責任好法律責任均有乙方負責。

4. 乙方在租期內須重視防火、防盜等安全防範工作,若造成火災、失竊等事故,全部責任由乙方負責,並向甲方賠償相關損失。

5. 租賃期間,乙方如對該物業設施故意或過失損毀,應負責修善好恢復原狀,或向甲方賠償經濟損失。

6. 租賃期間,乙方不按時交租,甲方應及時發出催租通知,乙方如拖欠租金達十天或欠交管理費、水電費等達一個月視為乙方違約,合約因違約而終止。乙方須全部承擔因違約造成的責任。甲方有權不退給乙方押金,乙方須無條件立即退出該物業。

八、其他:

1. 本合約如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即可向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該委員會之裁決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 本合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備註: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續租合同 篇2

出租方(簡稱甲方)

租賃方(簡稱乙方)

第一條:居房狀況:出租居房坐落在長青東村6棟4單元302室、三室兩廳兩衛、面積150m2,全新裝修、生活裝置設施齊備且新置。

第二條:租賃期限,租金和租金繳納:暫定四年。其中:20x年8月1日—20x年7月31日年租金壹萬叄千元,20x年8月1日—20x年7月31日,每年租金14400元。合同簽訂日一次付清半年租金,另半年租金按應繳日提前一月繳付(依此類推)。同時預收500元整,退房時裝置設施無損、無失、予以退還。

第三條:租賃期間相關事宜:1、租賃期間非人為因素的修繕問題由甲方負責。2、室內裝置、設施入居時雙方交接驗收並附備查清單,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3、貴重裝置、設施若因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壞、修、換費用,經鑑定由乙方負擔。4、退房之日,乙方務必繳清期內表計水電、氣、收視及所有規費。

第四條:租賃期間內水電、報、通訊、收視、物業管理等費用由乙方如期如數繳付。

第五條:變更問題:1、甲方因特殊原因需在租內回收使用權、應提前半月與乙方友好協商解決。2、乙方不得將居房擅自轉借他人居住和轉租。

第六條:租賃合同中止: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解除合同。1、提供的居房不能正常使用:2、乙方按約定繳租金後,逾期不能供乙方入居。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解除合同:1、不按約定繳納租金及其它應繳費用。2、擅自將居房轉租、轉借;3、利用居房進行違法、違規活動。

第七條違約責任:1、甲方責任:未按合同約定提供符合正常使用要求的居房、負責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2、乙方責任:①不按時繳付租金及其它應繳費用及由此引起的附加費用。②由於使用不當、管理不妥造成室內裝置、設

施損失、丟失,應負責修復或賠償;③逾期不歸還居房附補繳費用外,另償付2倍月租金的違約金。④使用中的裝置、設施的維修。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若出現嚴重分歧,通過仲裁直至訴訟方式。

第九條 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合同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補充規定,其規定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續租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廠房出租給乙方使用的有關事宜,雙方達成協議並簽訂合同如下:

一、出租廠房情況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廠房坐落在東莞市寮步鎮石步村華南工業城金富東路盒豐紙品印刷廠內,租賃建築面積約為1850平方米。(此面積包括車間約1100+宿舍面積750及電房、保安室等小型面積)。

二、廠房租賃期限

1、廠房租賃自年日起,至月租期以甲方實際交廠給乙方裝修起計,租賃期內免租期為壹個月。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廠房,乙方應如期歸還,乙方需繼續承擔的,應於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甲方如需提前終止租賃合同,必須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

三、租金及押金支付

1元,先付後租,即每月10日之前交納。

2金。即人民幣大寫肆萬肆仟元,即¥元,該筆押金於租賃期滿時,由甲方無息退還給乙方。另乙方還應預付一個月租金,即人民幣大寫貳萬貳仟元,即¥220xx元。

四、其他費用

租賃期間,使用該廠房所產生的水、電、煤氣、管理費、電話等通訊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並在收到賬單時應即時繳付。

五、廠房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非人為原因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3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乙方先向甲方報價,甲方同意後,乙方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2、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時,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廠房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3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廠房的影響。

4、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裝置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應由甲方報請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

5、甲方必須要將

六、廠房轉租和歸還

1、乙方在租賃期間,如將該廠房轉租,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轉租轉讓,則甲方不再退還租金和押金,當乙方違約論。

2、租賃期間滿後,該廠房歸還時,應當符合正常使用狀態。

七、租賃期間其他有關約定

1、租賃期間,甲、乙雙方都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得利用廠房租賃進行非法活動。

2、租賃期間,甲方有權督促並協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衛生工作。

3、租賃期間,廠房因不可抗力原因和市政府動遷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租賃期間,乙方可根據自己的經營特點進行維修,但原則上不得破壞原房結構,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負,租賃期滿後如乙方不再承擔,甲方也不作任何補償。

5、租賃期間,乙方應及時支付房租及其他應支付的一切費用,如拖欠滿十五天,甲方有權增收5%滯納金,如拖欠租金滿壹個月,承租方除應如數交齊租金外,出租方有權終止租賃合同及沒收承租方已交納押金。

6、租賃期滿後,甲方如繼續出租該廠房時,乙方享有優先權;如期滿後不再出租,乙方應如期搬遷,否則由此造成一切損失和後果,都由乙方承擔。

八、其他條款

1、租賃期間,如乙方提前終止本合同,則其所交納押金肆萬肆仟元不予退還,作為違約金;如甲方提前終止本合同,則應雙倍返還承租方所交納押金,即捌萬捌仟元作為違約金。

2、租賃合同簽訂後,如企業名稱變更,可由甲乙雙方蓋章簽字確認,所產生費用由乙方負責,原租賃合同條款不變,繼續執行到合同期滿。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共同協商解決。

承租方與出租方因出租廠房糾紛時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時可向管轄權的法院提出訴訟。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內容必須一致,任何私自修改部門視為無效,自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續租合同 篇4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出租方:地址為: 號房屋出租給承租方,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2、租賃期限:12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號止。房屋租金額為 元 , 傢俱水費、電費、煤氣租賃期滿按數字,收費標準多退少補。

3、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裝置、裝置情況詳見協議清單作為出租方按照本協議書約定交付承租方使用和承租方在本協議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4、承租方應按時交納租房期間的水費、電費、煤氣費。如因不及時交費出現滯納金由承租方承擔。

5、未經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未經承租方同意,出租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或轉租他人。

6、租賃期滿協議自然終止,房屋到期後承租方準時交回房屋。

7、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續租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

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承租甲方商鋪相關事宜一致達成以下條款,以供雙方信守:

第一條 租賃範圍、期限及特別約定

(一)租賃範圍

甲方將根據商品房銷售合同(合同編號: )獲得的位於 片區 層 號的商鋪(下稱商鋪)出租給乙方,鋪面建築面積 ㎡(以下涉及到商鋪租金、物管費等費用均按該商鋪的建築面積計算為準。乙方認可此計費標準,乙方承諾不以計費面積差異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

(二)租賃期限 雙方同意租賃期限為 叄 年,即自甲方按照《商品房購銷

(三)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根據市場運作需要將合同項下的商鋪自行

(四)甲、乙雙方特別約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本合同為不可撤銷合同。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為維護整體經營形象,實現統一管理,甲方對

第二條 商鋪租金及相關費用

(一)商鋪租金按每年租金為 元整(¥ 元)計。

(二)租金的支付方式租金按每年度為一個支付計算期,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內免於收取乙方的租賃費用。乙方經營商鋪期間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三)按國家規定繳納的稅費、政府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物業費用等費用,由乙方交納。

(四)除本合同約定的租金以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支付任何的其他費用。

第三條 裝修

(一)甲方商鋪向乙方交付的裝修狀況為毛房,鋪面配套相關的水、電、捲簾門、消防設施等。

(二)乙方根據經營需要自行對商鋪進行裝修,但不得改變商鋪的承重結構、用途、外觀。

(三)依據“來裝去留”的租賃原則,租賃期屆滿後,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在租賃房屋內的裝修裝飾除可拆卸、移動的動產、裝置可搬走外,均應保持原狀移交甲方。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保證有合法權利出租商鋪,並保證乙方和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可根據本合同約定使用商鋪。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承租商鋪的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但不得妨害乙方的正常營業及安全。

(三)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以商鋪所有權對外為自方或第三方提供擔保、抵押的,應當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保證在承租商鋪期間,甲方提供的商鋪內的設施、裝置和公共設施、消防等設施裝置和物品的完好。如商鋪內的設施、裝置和公共設施、消防等設施裝置和物品正常磨損及消耗的應由甲方及時更換,以保證能夠正常使用。

(二)嚴格遵守國家消防安全及社會治安管理的有關條例。

(三)作為獨立的經營主體,乙方有義務及時辦理工商及稅務的相關手續,並按時上繳相關的費用,守法經營。

第六條 商鋪的退還

(一)乙方應於本合同租賃期限屆滿後5日內,將商鋪按照雙方的約定交還甲方。

(二)商鋪內的所有權屬於乙方的可移動設施、裝置、物品,乙方須在自合同解除之日起或合同期滿後3日內清理完畢。

(三)甲、乙雙方各自經營的債權債務歸雙方各自承擔。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及終止

(一)在租賃期間,甲方如將商鋪所有權轉讓給第三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三天內,未作出購買商鋪的書面表示,視為乙方放棄該項權利,甲方有權不再徵求乙方的同意而將商鋪所有權轉讓。但應在轉讓合同簽訂生效後書面通知乙方,所有權轉讓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由新的業主承接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權利和義務。

(二)本合同履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經營場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但須在租期屆滿前60日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後雙方重新簽定租賃合同,否則優先承租權自然消失。

(三)本合同履行期間,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方可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及賠償

(一)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將本合同項下的商鋪交由乙方管理使用,如甲方在簽訂本合同後未向開發商按時接收商鋪致使乙方不能使用的,或拒絕向乙方交付商鋪的,將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支付乙方違約金,按甲方購買本商鋪總價的10%並乘以三年計算。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單方面在法律無規定之情形和本合同無約定之情形下提前收回出租的商鋪,或者向乙方要求解除、終止本合同的;

2、甲方因個人原因被司法機關追究,導致出租商鋪被查封、凍結,拍賣或變賣的;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單方面在法律無規定之情形和本合同無約定之情形下終止合同,否則甲方有權以任何方式收回商鋪另行處理

第九條 免責條件

(一)倘若因不可抗拒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地震、暴風雨、火災、戰爭動亂或其他自然災害,使商鋪嚴重損毀,且使雙方無法履行本合同條款,則任何一方均可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二)市政建設或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徵收已租賃的經營場地,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

(一)雙方可就未盡事宜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衝突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二)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及終止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佈的法律。

(三)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一條 其它

(一) 其他有關規定、約定以《物業管理協議》的規則、規範為準,但不得妨礙乙方的正常營業及安全。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續租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甲乙雙方意願,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及國家相關規定,經驗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座落於 續租給乙方。

第二條:租賃期限共 個月,甲方從 年 月 日起將房屋繼續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第:甲乙雙方約定每月租金 元,乙方簽字後即交 個月租金 元。

第四條:乙方已交給甲方保管的押金 元繼續由甲方保管,租期滿後,乙方若不在續租,則無條件將房屋騰空,和鑰匙一起交給甲方。 雙方若要提前解租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並徵得對方同意。 且賠償違約金一千元整。

第五條:本合同未說明之雙方權利義務及有關約定按雙方於20xx年5月7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執行(後附附件一)

第六條:本合同簽訂人(甲乙雙方)姓名、身份證號碼應和20xx年5月7日簽訂的房屋租租賃合同一致,其他人代簽無效。

第七條本合同雙方應嚴格執行,在履行中如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可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起訴。

本合同一式兩份(每份續租房屋合同,含20xx年5月7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影印件),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約時間:

續租合同 篇7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 房屋坐落於 豐臺區怡海花園富潤園3號樓2303室。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豐私字第76704 。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 生活居住 ;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 貳人 ,最多不超過 貳 人。

(二)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乙方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群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甲方有義務協助其提供相關手續。對超過約定人數居住的,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以書面形式提前提請甲方同意後方可入住,否則視為違約。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京人員的,乙方應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甲方有義務協助其提供相關手續;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乙方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時起24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甲方有義務協助其提供相關手續。

在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的條件下,乙方不得改變租賃用途為非居住,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20x年01 月01日至 20x 年12 月 31 日。因本合同為雙方續簽合同,自本合同簽字蓋章後視為房屋交付完成,房屋內物品清單以本合同之前雙方簽訂租賃合同所附物品清單為準。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三十 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 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6000元/月,租金總計:人民幣陸千整(¥:6000元 )。

支付方式: 20x年12月25日前支付¥6000元。在約定的付款期內,承租方應以銀行匯款的方式,將相關款項轉入甲方銀行賬號。

甲方賬號資訊: 戶名:董保鈞

銀行卡號:62220x20x12728990 (工商銀行) (二)押金:人民幣陸千元整 (¥: 6000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物業和供暖費用由甲方承擔,其餘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燃氣費(6)車位費(7)衛生費(8)上網費(9)乙方其他個人消費。

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裝置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乙方應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 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3日內進行維修。

2、 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且由此造成甲方的任何形式的損失均由甲方負責:

1、遲延交付房屋達1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且由此造成乙方的任何形式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10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2500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裝置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10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

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100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 100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月租金的 100 %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貳 份,其中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年月日:

續租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場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地點與鋪位面積。

租賃地點:滑縣道口鎮 路中段路南 電器商場(詳見 電器商場商鋪分佈圖)。

租賃面積:租賃鋪位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十個月,即從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第三條 鋪位等級、租金及交付。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按租賃鋪位等級、面積及每月每平方 元的價格,一次性向甲方繳納總租賃面積十個月 的租賃費共計 元。

第四條 甲方責任及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商場內消防設施、公共衛生、供水、供電設施的維修保養。

2.甲方負責制定《商場管理規定》和其它管理制度

3.甲方依照本合同和《商場管理規定》及其它管理制度,對商場進行日常管理,維護商場內正常的經營秩序。

4.乙方僱請聘用的營業員、導購員費用由乙方承擔,但為統一商場整體形象,有利乙方經營,均委託甲方統一管理,乙方僱請聘用人員的基本工資及獎金(不包括銷售提成),乙方應於次月5日前預交甲方,由甲方據《商場管理規定》及其它管理制度酌情增減、代為發放。

第五條 乙方責任及權利義務。

1.乙方完全自願自覺遵守甲方制定的《商場管理規定》(見附件)和商場的其它管理制度,不得以貶低、詆譭其他商戶品牌、信譽的不正當手段惡意競爭、不得與先期經營的品牌商戶進行同類品牌競爭,以保證商場的正常運作和全體商戶的整體利益。

2.乙方承租商鋪之後不得無證經營,應持有或辦理工商管理部門的《營業執照》和辦理稅務登記手續並承擔相關費用。乙方對商場內自己聘用或委託參與經營的人員和財產應自行辦理相關的人身和財產保險。

3.乙方要做好商鋪的安全、防火、防盜工作,不能佔用公共通道、場地作經營或堆放貨物雜物之用。因乙方責任發生的失火、失竊等事故並因此導致商場和其他商戶損失的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動,拆除鋪位內現有的建築結構和裝修裝置。乙方如需對所承租的商鋪進行內部裝飾、裝修,應將裝修設計方案書面報送甲方,經批准後方能施工。乙方遷出時,商鋪內所增設的一切嵌裝在建築物結構內的附屬設施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補償。

5.乙方負責保管,維護商鋪內的裝置、設施,如有損壞,要及時維修,費用由乙方負擔。

6.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甲方對商鋪、裝置、公共設施的檢修工作,不得妨礙檢查和施工,更不得以此作為不交、少交或拖欠各項應交費用的理由。

7.乙方經銷的商品應執行國家關於產品質量和“三包”的相關規定。乙方在小區內張貼宣傳品或設定廣告,應按小區的有關規定辦理手續,並服從甲方統一規劃。

8.乙方承租的鋪位應按商場統一規劃的經銷品牌、專案區域,專一經營電器及附屬配套產品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或經營其他商品,如有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百分之五十的違約金。

9.乙方租賃商鋪的電費由乙方承擔,乙方按租賃面積前三個月的均價於每月的20日前預繳交甲方,否則每逾期一天,按應繳總費用額的每日百分之五加收違約金,逾期二十天,除必須繳清所欠費用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商鋪。

10.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享有、承擔。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優先承租權。

1.乙方在租賃期內不得中途退租,但經甲方稽核同意可轉租給第三者經營。

2.合同期內如乙方無違約行為,則在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如繼續承租,乙方須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經甲方稽核同意後雙方簽訂新租賃合同。否則,甲方將另行安排其它租戶。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商鋪使用性質和經營專案;不得將商鋪作經濟擔保、抵押;更不得利用商鋪進行非法活動。如乙方有上述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提前單方解除合同,並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百分之五十的違約金。

2.乙方如擅自改動、拆除鋪位的建築結構、裝修,應賠償由此而造成甲方及其他商戶的一切損失,並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百分之五十的違約金。

3.因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滿不再續租時,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退還商鋪,並將存放在鋪位內的一切財物搬走,三天內不搬走,視乙方放棄該財產,甲方有權對乙方所放棄財產進行處分,而不作任何補償給乙方。

4.乙方及其僱請聘用人員如違反商業小區綜合管理規定,甲方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相關處理。如導致甲方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百分之五十的違約金。

5.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對外簽訂合同,如有違約應賠償造成甲方的一切損失,並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百分之五十的違約金。

第八條 其它規定及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經協商或見證律師調解仍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滑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合同生效及律師見證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並經河南奧博律師事務所見證後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河南奧博律師事務所存檔一份。

甲方:電器商場(蓋章) 乙 方:

續租合同 篇9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於 20xx 年 月 日續簽本合同,並就以下各條款達成協議,相互約束並共同遵守之。

第一條:租賃範圍及用途

1、甲方同意將位於 的房屋繼續租賃給乙方使用,計建築面積為 60 平方米。 2、乙方租賃該房屋用於經營網咖。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暫定為三年,自 20xx 年 6 月 8 日至 20xx 年 6 月 7 日止。租賃期滿後乙方若需續租,需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在同等租約條件下,即在本合同租賃期內,乙方誠實履行本合同各項責任的前提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租權。乙方若不想續租該房屋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

第三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年租金為人民幣 。 2、支付方式:租金需預付,乙方以每六個月為一個支付週期。乙方每六個月支付一次,甲方在相關月份前三十天通知乙方付款,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即在三十天內支付下六個月的租金,依次類推。 3、租賃期內,甲乙雙方不得私自隨意加減租金和更改終止合同租賃期。

第四條:費用支付 因使用房屋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乙方負擔。如水費、電費、電話費及光纖接入使用費。

第五條:租賃期間的房屋維修 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裝置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下水、電源)和門窗完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由於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水、電裝置的損壞、堵塞、淹漏,則由乙方出資維修。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且徵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屋進行改建裝修。對裝修物的工料費和租賃期滿後的權屬處理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免責條款

1、房屋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政策性原因導致乙方不能繼續使用該房屋從事網咖經營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補充。補充條款與該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即生效。

甲方簽約人簽字: 乙方簽約人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續租合同 篇10

出租人(甲方): 證件號碼:

聯絡電話:

承租人(乙方): 證件號碼:

聯絡電話:

居間人(丙方):

備案證號: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就原租賃房屋( )續租事宜達成下列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續租期限為 年 個月,具體時間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續租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整(¥ 元)。

三、付款方式為壓 付 ,每下期租金應提前 天支付。

四、續租押金為人民幣 元整(¥ 元),此次需補交人民幣 元整(¥ 元)。

五、丙方作為居間服務的提供者,在本合同簽訂後(□即時/ 日內):

甲方應向丙方支付人民幣 元整作為佣金;

乙方應向丙方支付人民幣 元整作為佣金。

六、本續租協議其它條款,仍按原《租賃合同》執行並保持不變。本續租協議是原《租賃合同》不可分割部分,與原《租賃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續租協議履行中發生爭議,三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續租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九、傳真件亦有效。

十、簽訂本續租協議當日,乙方應向甲方交納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人民幣) 元整(¥ 元)及(其它) 費用(人民幣) 元整(¥ 元)。

十一、收款方銀行開戶名為

賬號為

備註: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居間人(丙方): 經紀執業人員簽章:

聯絡方式:    資格註冊證書編號:

經辦人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