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工作範例 辦公範例 個人範例 黨團範例 簡歷範例 學生範例 其他範例 專題範例
當前位置:三優範文網 > 合同 > 租房合同

昆明房屋租賃合同書模板

欄目: 租房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86W

昆明市是靈秀而迷人的,它三面環山,南瀕滇池,湖光山色,天然成趣。滇池是雲南省最大的高原湖泊,全國第六大淡水湖泊,沿湖兩岸風光綺麗。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昆明房屋租賃合同範本,歡迎參考閱讀。

昆明房屋租賃合同書模板

昆明房屋租賃合同範本一

出租方: 聯絡電話: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 聯絡電話: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地址: 。

房屋建築面積共計約 平方米,使用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雙方合同的續簽或解除,需在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告知對方。

第三條: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 承租人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2、 承租人拖欠租金時間累計達1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離,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四條:租金和租金的繳納期限:房屋租金人民幣 每月,每半年交付一次房租。每次房租應提前 5天交納,如遇特殊情況可雙方再行協商,協商不成仍按該條款執行。承租方應在合同簽訂、拿到鑰匙後,向出租方交付 定金,於 年 月 日開始向出租方交付剩餘租金。

第五條: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變更

1、 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讓給第三方時,不影響本合同期內的承租方權利。

2、 出租方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出租方的權利及義務

1、出租方承諾其有權簽訂本協議並承諾承租方不受到任何其他主體提出權利主張,否則由此造成的責任及給承租方造成的損失由出租方負責承擔。

2、出租方有收取房屋租金的權利。出租方在收取房屋租金之前,應向承租方出具身份證及房屋產權證,並提供影印件留存。

3、出租方收取租金後,應當保證承租方在租用期間使用房屋並保證出租方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不得無理收回房屋,否則應當承擔相關責任並賠償承租方損失。

5、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賠償違約金 元。

6、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產受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二、承租方的權利及義務

1、在租用期內,承租方應保證出租方的房屋權益不受損害。

2、承租方有權依據本協議的約定合法使用房屋。

3、承租方應當愛惜房屋內的傢俱等設施,不得故意損害,否則應當賠償出租方相應費用。

4、承租方在租用房屋之前,應向出租方出具身份證,並提供影印件留存。

5、承租方不得無故拖延交納租金。若無理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 元 。

第七條:提前終止合同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訂前,本合同仍有效。

第八條: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損毀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其它約定事項:

1、 出租方在交付房屋時,應結清該房合同期限之前發生的水電、寬頻、物業等全部費用。

2、 出租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承租方交納的費用。

3、 出租方若在租賃期滿第二年調整租金時,應提前1個月向承租人說明。以便雙方續租。

4、 補充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調,作出補充規定,無協商的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處理相關事宜。有關本協議的一切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昆明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裁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1份,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出租方(籤/章) 承租方( 籤/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昆明房屋租賃合同範本二

昆明

出租人(甲方): 證件型別及編號: 通訊地址: 承租人(乙方): 證件型別及編號: 通訊地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 市 區(縣) 街道辦事處(鄉鎮),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檔案),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 ;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 ,最多不超過 人。

(二)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提前2日內告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

租賃用途為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

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 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人民幣(大寫)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 )。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 , , , , , 。

(二)押金:人民幣 元整 (¥: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 由甲方承擔, 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裝置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昆明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十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十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十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相當於押金數額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裝置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8、 。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居住地址 : 居住地址: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賃合同範本三

出租方: 聯絡電話: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 聯絡電話: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地址: 。

房屋建築面積共計約 平方米,使用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雙方合同的續簽或解除,需在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告知對方。

第三條: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 承租人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2、 承租人拖欠租金時間累計達1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離,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四條:租金和租金的繳納期限:房屋租金人民幣 每月,每季度交付一次房租。每次房租應提前 5天交納,如遇特殊情況可雙方再行協商,協商不成仍按該條款執行。承租方應在合同簽訂、拿到鑰匙後,向出租方交付租金。

第五條: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變更

1、 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讓給第三方時,不影響本合同期內的承租方權利。

2、 出租方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方轉租或合租房屋,應徵得出租方的書面同意。

第六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出租方的權利及義務

1、出租方應保證所出租房屋與網頁文字、圖片描述基本一致,否則承租方有權拒付租金。

2、出租方承諾其有權簽訂本協議並承諾承租方不受到任何其他主體提出權利主張,否則由此造成的責任及給承租方造成的損失由出租方負責承擔。

3、出租方有收取房屋租金的權利。出租方在收取房屋租金之前,應向承租方出具身份證及房屋產權證,並提供影印件留存。

4、出租方收取租金後,應當保證承租方在租用期間使用房屋並保證出租方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不得無理收回房屋,否則應當承擔相關責任並賠償承租方損失。

5、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賠償違約金 元。

6、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產受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二、承租方的權利及義務

1、在租用期內,承租方應保證出租方的房屋權益不受損害。

2、 承租方有權依據本協議的約定合法使用房屋,不得將房屋進行轉租或採取其他侵害行為。

3、承租方應當愛惜房屋內的傢俱等設施,不得故意損害,否則應當賠償出租方相應費用。

4、承租方在租用房屋之前,應向出租方出具身份證,並提供影印件留存。

5、承租方不得無故拖延交納租金。若無理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 元 。

第七條:提前終止合同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訂前,本合同仍有效。

第八條: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損毀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出租方提供身份證、房產證影印件作為合同附件;承租方提供身份證影印件作為合同附件。

第十條:其它約定事項:

1、 承租方需在第一次支付租金的同時支付一個月房租作為押金,合同期滿承租方結清:水電費和燃氣費,且在不損壞房屋結構的情況下,出租方退還承租方押金。

2、 室內家用電器、傢俱用品正常損壞的承租方不予賠償。家用電器等用品在保修期內的出現故障,由承租方直接與保修服務商聯絡免費上門維修。

3、 物品清單:空調2臺,冰箱一臺、熱水器1件、洗衣機1臺、電視機1套、席夢思1床;電腦網線、有線電視裝置、衣櫃、沙發、桌椅、茶几等用品齊備,可以參照圖片,承租方正常損壞不究。

4、 出租方在交付房屋時,應結清該房合同期限之前發生的水電、寬頻、物業等全部費用。

5、 出租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承租方交納的費用。

6、 出租方若在租賃期滿第二年調整租金時,應提前1個月向承租人說明。以便雙方續租。

7、 承租方在租期內寬頻、物業、有線電視費用均由出租方支付。

8、 補充

9、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調,作

出補充規定,無協商的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處理相關事宜。有關本協議的一切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昆明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裁決。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4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2份。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簽章) 承租方(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