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甲方有養殖場(貂場)一個,出租給乙方使用,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出租的養殖場座落於 ,養殖場面積2.6畝。
第二條 租期_,自 年月_日至_____ 年_月_日。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
1.每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元,押金5000元。
第四條 水電費,繳費辦法:
1.租賃期間養殖場發生的水電費由乙方繳納.
第五條 乙方的職責:
1.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乙方的義務。
2.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無故拖欠,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3.甲、乙雙方在合同終止前,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是否終止合同。
4.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以合理防範措施,保護租賃期內房屋的完好無損(自然折舊、自然災害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變更用途,需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且改造後的房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再自行拆除,乙方造成租賃房屋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如乙方在租賃期滿不負責恢復原狀,甲方有權自行恢復原狀,費用由乙方負擔。
5.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房屋作為養殖用途,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給甲方造成的連帶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六條 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可隨社會物價指數變動而適當調整)。
第七條 租賃房屋如遇政府徵地或其他不可抗力的特殊情況,造成養殖場不能繼續出租的按實際使用日期結算租金。
第八條 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相關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 本合同經過雙方代表簽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
年 月 日
承租方: 年 月 日
甲方:湖南__集團有限公司
乙方:__鄉龔家灣村組村民
為切實加快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步伐,促進經濟發展,經湖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__鄉龔家灣村組村民(以下簡稱乙方)協商一致,現就甲方承包租賃乙方在龔家灣村抬填區範圍內水田面積畝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租賃時間:共三十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承包租賃費用: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由甲方按叄佰元每畝的標準支付乙方,此後的承包租賃費用每間隔三年根據市場價格變化再協商並進行相應異動。
三、費用支付方式:甲方必須在每年的月日前將土地承包租賃費用支付給乙方,如逾期未支付,則視同甲方違約,乙方有權收回該土地的使用權且甲方不得干涉。
四、相關注意事項:
1、在承包租賃期內,該土地的管理、使用權歸甲方所有,對於甲方正常的管理行為,乙方不得提出任何無理要求或干涉。
2、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承包租賃的土地用途不得擅自進行更改,更不得在其上進行永久性建築物的施工。
3、在取得乙方同意建設的臨時建築及附屬設施在承包期滿後,甲方必須無條件予以拆除。
4、承包租賃期滿後,甲方必須將該土地按水田標準予以平整恢復,土中的葛種、岩石及其它雜質要清除乾淨,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一定的經濟補償,以便恢復原有水田基本功能。
五、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__鄉人民政府、龔家灣村民委員會各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
立合同雙方:
出租方: (簡稱甲方)
承租方: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 ,租賃給乙方使用,四至範圍以測繪詳圖為準。
二、乙方租賃使用甲方該宗土地進行 廠建設,租金形式按年度定時支付。
三、租賃期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至。
四、租金及兌付方法: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租金為每畝 元,計人民幣 元。本合同簽字後,乙方一次性交清一年租金 元,以後乙方應於每年 月 日按時繳納租金,逾期不交的,每日加收3‰的滯納金。
五、甲方土地上的建築物、構築物等附著物,由乙方按有關規定給予一次性折價補償。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轉讓和出租。如確需轉讓和出租,須經甲方批准。
2、甲乙雙方不得擅自提前終止合同,如乙方放棄承租權,其使用權為乙方所有。
3、本合同下的土地使用權如因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甲乙雙方均應服從國家需要。
4、本合同期內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七、土地租賃期限屆滿,乙方需要急需使用土地的,須再重新辦理有關手續。如到期不再繼續使用的,乙方應到期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甲方。
八、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約定後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