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身份證號:
承租方: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甲方將坐落於商服樓出租給乙方使用,經過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期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出租期滿後,甲方將該商服房收回,此合同失效,如果繼續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
二、樓房年租金:大寫:元。
三、甲方租給乙方的經營用房不屬於違法建築,危險建築,建築物內無公共部分,如情況不屬實,甲方本人承擔相關責任。出租後乙方負責內部其它裝飾費用,承租期滿後,甲方不退賠乙方的裝飾費用。
四、房屋到期後乙方有權拆除室內乙方自行裝飾的物品。
五、本協議簽定後,該商服房發生的物業費、取暖費由甲方負責,水、電等其它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擔負。
六、本商服出租期間,甲方有權對該房的安全設施等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有權對乙方提出整改意見,乙方承租該商服期間,如給該商服房造成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按價包賠給甲方。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1、乙方進行非法經營,被有關部門查封。
2、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該樓房結構。
3、如果甲乙雙方有一方有變動,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對方。
八、以上協議,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如有違約,違約方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電話:
乙方:電話:
年月日
最新各自有子女再婚協議書
甲方(男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女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雙方通過平等協商達成共識後,本著“三不變”原則,即財產所有權、繼承權、親子關係三個方面婚後保持不變,簽署“再婚協議書”
一、再婚後
1、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勞動所得收入及財產歸各自所有。
2、雙方要互相理解,互相體諒,互相包容,坦誠相待;
3、婚後若發生不可調解的矛盾而無法共同生活,經雙方子女調解無效的,雙方再婚關係解除。
4、婚前各自儲蓄,為婚前財產。婚後,各自婚前的儲蓄本金和儲蓄利息仍歸個人所有。男方子女只繼承男方婚前的財產,女方子女只繼承女方婚前的財產。
5、雙方患病需要治療時,醫療費主要由農村醫療保險費支付。雙方患病需要護理時,第一護理人是老伴,第二護理人是各自的子女。大病費用,甲乙雙方是第一承擔人,自己的兒女是第二承擔人。
6、甲乙雙方共同生活五年後,甲方負責乙方棺木。
7、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中間人各持一份。
以上協議自簽字時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簽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簽字)
中間人:__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最新各自有子女再婚協議書
男方: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
男方子女:_______________
女方子女:_______________
經男女雙方及子女、親屬共同協商,同意女方在男方家居住,一起生活,共度晚年。為了能夠使他們生活幸福、家庭和諧,雙方及子女特定此協議:
1、男女雙方自願結伴為生,不登記、不領結婚證、不做婚前財產登記。其目的是老年有個陪伴,在生活上有個相互照應。
2、男女雙方在一起居住期間的各自收入均為各自所有,不作為雙方共同財產。若男女雙方在日常生活中有正常的經濟往來,雙方子女不得干涉。
3、女方在男方家的日常生活費用均由男方承擔。
4、此協議之前男女雙方的各自財產均為雙方各自所有和自行支配。男女雙方的各自財產均由各自的親生子女繼承,雙方子女互不干涉。
5、男女雙方的百年後事均由各自親生子女操辦。若女方先於男方去世,男方為女方準備必要的衣衾棺槨,女方隨俗出殯安葬,費用自理。若男方先於女方去世,取決於女方自願選擇。如果女方繼續留在男方家居住,男方子女仍然提供足夠的日常生活費用。直到養老病故為止。
6、男女雙方一般疾病均由男方子女負責醫治,若有重大疾病或出現病危期間,男方子女應立即告知女方子女,商談有關事宜。如果女方病逝,在三天之內女方子女不來協商後事處理問題,男方子女可根據當地風俗有權自行處理。
7、此協議一式肆份,男女雙方及子女各執一份。
男方: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
男方子女:_______________
女方子女:_______________
雙方見證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