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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商鋪(精選3篇)

欄目: 租房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5.42K

租房合同商鋪 篇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租房合同商鋪(精選3篇)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商鋪的名稱、位置及用途

出租方將(以下簡稱市場)____________商鋪共________平方米____個商鋪租賃給承租方作為經營場地,從事____________經營活動。

第二條 租賃期限

出租方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將上述商鋪及商鋪內的.設施交付給承租方使用,到期後收回。

第三條 租金、費用標準及計收方法

1、租金及綜合管理費按商鋪面積計收,其它各項費用按計費商鋪數計收。

2、承租方所租商鋪月租金為________元/平方米。

3、公用水電費每月________元/商鋪(另設水電分表的商鋪按實計收水電費,未設分表的,自用水電費按出租方測算的定額標準計收)。

4、空調費按每個商鋪________元/月計收。

5、廣告費按每個商鋪________元/年計收。

6、綜合管理費按租金總額的____%計收。

7、以上收費標準在本合同期滿前保持不變。

8、租金、水電費、空調費、廣告費、綜合管理費每合同年度分四期收取,每期三個月,承租方須在每個收費期第一個月出租方規定的期限內交清。

第四條 保證金

1、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和本市場的信譽,簽訂本合同時,承租方須向出租方交納保證金,標準為每個計費商鋪________元,用於承租方承擔可能發生的賠償、違約責任。保證金不計息。

2、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且承租方不服從管理、不接受相應的處理、拒不服從調解或不願承擔責任時,出租方有權從承租方保證金內先行支付其相應金額,支付後的保證金不足部分,承租方須從計算之日起三日內向出租方補足。未能補足的按出租方管理規定作違約處理。

(1)發生商品質量、服務糾紛且確屬承租方責任的;

(2)承租方在經營活動中違反工商、稅務、物價、質檢、勞動、衛生、治安、消防、計劃生育、特種行業管理等法律法規的;

(3)擅自轉讓、轉租、分租、轉借、相互交換,或以其它方式改變商鋪使用權的;

(4)未在出租方規定時間內辦理有關手續的;

(5)其他違反本市場管理規定的行為。

3、承租方不再承租,從本合同終止之日起滿六個月,凡未出現商品質量糾紛、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市場管理規定等遺留問題,出租方在十日內將保證金退還給承租方。

第五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出租方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制定本市場各項管理規定,並向承租方公佈。對承租方的經營活動實行統一管理、監督、檢查,並提供相關培訓、協調等服務。有權對承租方違反本公司管理規定的行為做出批評教育、停業整頓、收取違約金、直至解除合同的決定。配合政府職能部門對承租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處理。

2、維護市場正常營業秩序,統一日常營運管理。

3、負責市場內公用設施的維護保養,保證承租方的正常使用。

4、在營業時間內有償提供租賃商鋪以外的輔助設施和服務。

5、出租方如在租賃期內對本市場內商鋪的佈局進行調整、改建、擴建和維修等,出租方應於改建、擴建專案實施前二十天、維修專案實施前三天,書面通知承租方,承租方應積極配合。停業期間的租金、費用免收,已交租金、費用順延使用。

6、出租方對承租方在本合同規定的商品經營範圍及品種、品牌的經營與變更具有核準權、界定具有解釋權,有權對擅自更改本合同約定經營範圍、品種、品牌的承租方進行檢查、責令整改和處以違約金。

7、出租方對承租方在本市場內所售的商品質量有權進行監管和商品審驗,並對合格的商品頒發商品審驗證。

8、出租方有權對承租方按照《市場經營管理考評辦法》進行考評,並依照考評結果,決定是否與承租方續簽、緩籤或不續簽下一年度合同。

9、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能按時提供合同約定的經營場地,應向承租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標準為每日按月應交租金總額的____%計付。

第六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租方有權在合同規定的範圍內獨立從事經營活動,經營責任自負。未經同意不得以出租方名義從事任何活動。

2、承租方有權根據自己的經營需要依法招聘、使用和辭退營業人員,但招聘的營業人員應在所屬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接受出租方培訓後上崗。承租方應要求上崗的營業員遵守本市場的各項管理規定並保障營業員的合法權益。

3、承租方有權就市場經營管理提出建議和意見,參加本公司組織的各項公益活動。

4、承租方在經營中必須嚴格遵守國

家的法律法規和本公司的各項管理規定。亮證亮照(含營業執照、商鋪號標識、衛生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等),誠信經營,履行 “玉橋市場不滿意退換貨”服務承諾,自覺使用國家統一標價籤,規範標價,使用本市場統一的信譽卡,做好售前、售中、售後的服務。

5、承租方必須按本市場規定的營業時間經營,不得遲到早退。未經同意,不得隨意停止營業(另在春節期間也必須按本市場統一安排的作息時間,按時到場營業)。

6、承租方必須在核準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不得擅自更改合同約定的經營品種、品牌,如需更改,須向出租方提出書面申請,並得到核准。

7、承租方所售商品須接受出租方監督管理和商品審驗,並按要求明示審驗證。

8、承租方須接受出租方《市場經營管理考評辦法》的考評,並同意出租方在本合同期內按照《市場經營管理考評辦法》的考評結果給予的處理意見。

9、按時交納合同約定的租金和各項費用。逾期須交納違約金。違約金按本期應交租金和各項費用總額的____%/天計付。

10、承租方必須妥善使用、維護租賃財物和公共設施,不得擅自改變商鋪結構,不得擅自變更、增減和移動任何設施。商鋪內的設施如人為損壞或遺失,按原價賠償。確因營業需要,增加水電設施和改造商鋪,應向出租方提出書面申請並附圖紙,徵得出租方同意,辦理好有關手續後方可實施。如遇出租方對商鋪提出整體或區域性統一裝修要求,承租方須積極配合和服從。

11、承租方不得擅自轉讓、轉租、分租、轉借、相互交換或以任何方式改變商鋪的使用權。如需轉讓商鋪、委託經營須如實填寫書面申請表,經出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方規定相關程式,交納有關費用後方可辦理。

12、承租方必須遵守消防管理法規,配備合格的滅火器,費用自理。不得在場內吸菸並有義務勸阻消費者的吸菸行為。

13、承租方應辦理在本市場內經營活動中所涉及的自有商品財產綜合保險。

14、承租方不得將本合同及有關證件對外進行有償抵押或作證明身份憑證,否則一切後果由承租方承擔。

15、承租方有義務向出租方如實提供當期經營業績,履行與本市場簽訂的各項責任書的義務。

第七條 合同的續訂、變更、終止和解除

1、本合同到期後自動終止。承租方如需續租商鋪,應提前兩個月向出租方提出書面申請,經出租方同意,方可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2、在租賃期內,如遇特殊情況,承租方要求提前終止合同,必須在終止日期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出租方,並承擔違約責任,扣除相應的保證金,辦理好所有退租手續後方可離場。

3、在租賃期內承租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已交租金、保證金不退。

(1)違反工商、稅務、物價、勞動、衛生、治安、消防、計劃生育、特種行業管理等法律法規,經書面警告及經濟處罰仍不糾正的;

(2)承租方在經營活動中擅自停業,帶走由本公司統一辦理的營業證照、稅務登記證和檔案的;

(3)擅自轉讓、轉租、分租、轉借、相互交換,或以其它方式改變商鋪使用權,且拒不服從本公司管理的;

(4)累計三次逾期交納租金和各項費用或一次逾期十天以上不交租金和各項費用的;

(5)違反本公司管理規定造成嚴重後果的。

4、在租賃期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對本合同相關條款進行變更但須以書面形式進行確認。

5、不再續訂合同,承租方必須在合同終止日前一週內辦理完退場手續。

第八條 其它約定

本合同簽訂後,雙方應嚴格遵守,若有違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政府有關部門關於市場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約定及本市場的管理規定處理。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本合同鑑證機關調解,調解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所屬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經所屬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鑑證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出租方執二份,承租方執一份,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一份。

出租方:(章)____________承租方:(章)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__

鑑證意見:____________

鑑(公)證機關(章)

經辦人: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

租房合同商鋪 篇2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 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___;位於第____層,共_____ 〔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方式取得;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附著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 租金

該房屋租金為(人民幣)___萬___千___百__拾__元整。

租賃期間,如遇到市場變化,雙方可另行協商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_萬___千___百__拾 __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結算,由乙方於每〔月〕〔季〕〔年〕的第__個月的___日交付給甲方。

第六條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 甲方對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出租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該房屋前辦妥。出租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 維修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著設施每隔 ____〔月〕〔年〕檢查、修繕一次,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由____方承擔。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裝置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賠償損失。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九條 關於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定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裝置,需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退租時,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第十條 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並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水、電費;

2.煤氣費;

3.電話費;

4.物業管理費;

5.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

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出專案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條 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__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前____個月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十二條 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

2.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個月;

5.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6.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提前終止合同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訂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現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情形,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四條 登記備案的約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有關證明檔案向______申請登記備案。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_____%作為違約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____%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 其它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八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二十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頁,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 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如:入住時的水電煤字數。)

出租方:

聯絡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租房合同商鋪 篇3

甲方: (出租人)

乙方: (承租人)

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合同法》及國家、當地政府對房屋租賃的有關規定,就租賃房屋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部分 房屋概況

第1條 甲方保證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 (本人,共有)擁有完全所有權和使用權,設有房屋它項權利有 。(如果房屋是共有,則還應增加:已經共有人同意,附書面同意宣告。如果是委託租賃,應有房屋所有權人與受託人的委託協議書)

第2條 房屋法律概況

1、房屋所有權證書登記人: ,身份證號碼: ;

2、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

3、土地使用權證書編號: ;

4、房屋所有權證書上登記的房屋建築面積: ;

5、房屋的使用面積:

6、房屋的附屬建築物和歸房屋所有權人使用的設施:

第3條 出租房屋概況

(包括從落地址、名稱、用途、間數、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地面、牆壁質量、傢俱裝置等)

第二部分 租賃期限

第4條 房屋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遇以下情況應順延:

1) 發生不可抗力事由的;

2) 甲方非正常原因逾期交付房屋的;

3) 非乙方原因致使房屋無法居住的;

4) 經雙方協商一致並書面更改的。

第三部分 租金條款

第5條 租金每月人民幣 元(大寫: 整)。

第6條 租金按季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乙方應支付給甲方1個季度的租金;以後應在每季度最後一個月的月底前付清下一季度的租金。(也可以約定以月、年等支付租金日期)

第7條 租金支付地點: ;

第8條 租金支付方式: (現金、支票、匯票、轉帳等);

第9條 甲方收取租金時應提供合法有效的發票,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支付租金。

第四部分 相關費用

第10條 房屋在租賃期間產生的稅收由 承擔,不因本租賃合同無效,或撤銷,或變更而變動,除非雙方對此達成書面變更協議。

第11條 租賃期間,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氣費、水電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網路使用費等由乙方承擔;環境衛生費、治安費、物業管理費用等由 承擔。

第12條 租賃期間,房屋的使用權歸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權或獨立使用權的房屋外牆、屋頂、地下空間、及房屋的附屬配套設施(如自行車位、汽車車位)等。

第五部分 房屋變更與設立他項權利

第13條 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有以同等價格的優先購買權。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後,該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和承擔原甲方的義務,甲方不再承擔本合同約定的權利與義務。

第14條 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和承擔原乙方的義務,乙方不再承擔本合同約定的權利與義務。

第15條 租賃期間,甲方欲對房屋設立抵押權,須提前2個月書面告知乙方,乙方有權決定是否繼續承租。如乙方在7日內無異議或不作為,則視為認可甲方的行為。如乙方作出決定終止本合同,則租賃關係自終止本合同通知書到達甲方的次日起計算。

甲方沒有按以上約定告知乙方,乙方有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權力,並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16條 甲方設立其它他項權利,可以不徵得乙方同意,但應提前1個月書面告知乙方。

第六部分 房屋修繕

第17條 租賃期間,甲方應負責房屋的正常維修,或委託承租方代行維修,維修費由甲方承擔。甲方應保證房屋能滿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第18條 租賃期間,如房屋發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損壞,或人為損壞,或屋面漏水等,影響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天內予以修繕,超過7天,乙方有權自行修繕。

第19條 租賃期間,如房屋有傾倒危險,或其它嚴重妨礙乙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脅到乙方的生命財產安全的,甲方應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後立即進行修繕或暫時補救,如果甲方對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採取維修保養措施不力,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繕。

第20條 對房屋進行的修繕費用,乙方可以抵銷租金或向甲方索還,並可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七部分 甲方權利與義務

第21條 甲方保證如實向乙方解釋和說明房屋情況和周邊概況,應包括房屋權屬、房屋維修次數、物業管理、治安、環境等,及如實回答乙方的相關諮詢,否則視為欺詐行為。

第22條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時間向乙方提供租賃房屋,每日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累計不超過3個月的租金。

第23條 租賃期間,如甲方確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後,甲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以剩餘租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20%計算。

第24條 租賃期間,如有政府或經正常合法程式審批的拆遷行為,則按照國家拆遷條例和當地的拆遷有關規定執行。

第25條 乙方經甲方許可在租用房屋內進行的裝修,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合同期限內滿搬出房屋時,甲方除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折價裝修費用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折價裝修費用由雙方協商,協商不一致,按照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拆遷房屋的裝修費用的補償的最高標準執行。

第八部分 乙方權利與義務

第26條 乙方按本合同約定交付租金,甲方如無正當理由拒收,乙方不負遲延交租的責任。

第27條 租賃期間,如乙方需要退房,必須提前 個月書面通知甲方。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應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以剩餘租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20%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