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燈杆出租協議(通用3篇)

欄目: 租房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86K

燈杆出租協議 篇1

甲方:

燈杆出租協議(通用3篇)

乙方:

大廈(以下簡稱“大廈”)是由投資開發公司投資興建、物業管理公司承接物業管理的一個新型綜合樓宇,一期工程由二座層歐式建築及裙樓組成,優越的地理位置以及區域結構、區域環境為乙方企業、企業產品宣傳構築了一個全新的媒體平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商業廣告位租賃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物業的基本情況

大廈位於某大街X號,樓高層,設客運電梯臺,為商、辦、住宅綜合樓宇。

第二條商業廣告位租賃項

位於大廈北樓與北裙樓過道路燈杆,數量根,尺寸為:(米)

第三條商業廣告位租賃期限

自20__年3月15日起,至20__年6月14日止,計三個月。

第四條合同期間費用支付

廣告位租賃費計人民幣20__.00元(大寫:人民幣貳仟元整)

第五條甲方工作

a)協助乙方進行廣告體安裝;

b)協助乙方負責廣告體的日常檢查工作;

第六條乙方工作

a)將廣告內容製作效果圖,報甲方稽核;

b)將公司營業執照影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影印件提供給甲方備案;

c)負責廣告體的安裝、及日常維護;

d)負責廣告發布期間載體安全工作;

d)廣告內容應符合國家相關法律之規定,因廣告內容失實或違法、違規行為而引發的法律糾紛,乙方自行承擔一切直接和間接責任。

第七條關子影響原狀及補救措施的約定

廣告體安裝會對所在物業的原狀造成一定影響,乙方應在施工前將方案報送甲方審批備案:合同期滿後如雙方不再續約,應將物業恢復原樣:如不能恢復,應另行制定裝修方案報請甲方同意,並按方案實施,以上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合同期滿

合約期滿後,本合同即行終止,屆時,乙方按第七條之相關規定完成有關善後工作後撤場;如乙方需繼續租用,則需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有關合約,費用另行約定。

第九條提前終止合同的約定

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隨意提前終止本合同;如因城建、規劃以及甲方商業經營等需要必須終止合同時,甲方需提前15天通知乙方;

乙方在廣告發布期間如有違法或違反本合約的行為,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的執行。

第十條違約責任

合同執行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南通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其它

本合約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共二頁,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簽訂日期:

燈杆出租協議 篇2

甲方(出租方):

聯絡電話:

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租方):——實業有限公司聯絡電話:聯絡地址: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充分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租賃物業

第一條甲方將位於信陽市羊山新區——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租賃物業建築面積為96平方米。該房屋的位置、面積以本合同附件的平面圖為準,該房屋建築面積為租金及其他費用的計算依據。如果房屋被用於抵押的,應取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如因房屋產權糾紛而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二條甲方同意乙方將租賃物業用於設立辦公、住宿用途。乙方在未得到甲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得變更上述租賃用途,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第三條乙方不得在租賃物業內從事任何違反公序良俗或者法律法規禁止的活動,不得將危險物品、有害物質及令人反感物品等帶入或者存放在租賃物業內,否則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及經濟責任。乙方違反上述約定造成甲方損失的,應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乙方承諾其股東或管理人員均有良好的財務資信和商業信譽,並完全遵守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章租期及租金

第四條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返還租賃物業及結清各種費用之日止。本合同租賃期限為3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如有意繼續承租該房屋,則須在租期屆滿前90日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與甲方協商同意後,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書,方可繼續租用。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第五條乙方在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撤離租賃物業,且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其繼續佔用租賃物業的,其佔用不視為對本合同的續期或續訂。

第六條裝修免租期為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年月日,共計25天。裝修免租期內,乙方無須交納租金,但是除租金外的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水電費、物業費、裝修管理費、公用設施費用等),仍由乙方承擔。乙方應在裝修免租期內完成對租賃物業的裝修,裝修免租期不得延長。裝修免租期屆滿日次日為租金起算日,即年月日。

第七條本合同簽訂後,每年租金總額為14000.00元(大寫:壹萬肆仟元整)。該數額為租金金額,但房產稅、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稅、房屋租賃合同登記費、房屋租賃管理費等因房屋、土地所產生的稅費由甲方依法繳納。租賃期限內,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降低租金數額。

第八條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每年度支付一次,即第一年度的租金在租金起算日之日起10內支付,以後每年度租金在上一年度期滿前30日內一次性支付。若租金支付日恰逢法定節假日,則乙方可在法定節假日結束後的第一個工作日向甲方履行支付義務。

第九條乙方以銀行轉賬方式向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支付租金,租金到賬之日視為乙方租金交付之日。甲方在收到租金後向乙方出具收據。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資訊如下:

開戶行:

開戶名:

銀行賬號:乙方未按約定按時足額交納租金的,每延付一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當期未交租金金額的1‰作為滯納金。

第十條租賃期內,因租賃行為產生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承擔,包括但不限於水電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等各項費用。

第十一條自合同簽訂之日至租金起算日期間,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視為乙方違約,乙方還應參照本合同租金計算方式支付該段時間的租賃物業使用費,並按約定支付其他各項費用。該期間內乙方的裝修投入和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二條乙方應在租賃期限屆滿日當日(如遇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法定休假日結束後的第一個工作日)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返還租賃物業。乙方未能按約定及時返還租賃物業的,甲方可給予乙方合理的遷離期(最長不超過30日),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向甲方支付遷離期期間的租賃物業使用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第十三條租賃期限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租賃物業轉租,乙方將租賃物業轉租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由於乙方轉租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租賃期限內,甲方需轉讓租賃物業的部分或全部的,應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租賃物業出售給第三方的,甲方應保證受讓人繼續履行本租賃合同,否則視為甲方違約。

第三章租賃物業的交付及裝修

第十五條甲方在收到乙方交納第一年度租金後當日內,將租賃物業交付乙方使用。甲方遲延交付的,乙方可要求將本合同租賃期限按照遲延交付天數順延。租賃物業交付前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水電費、物業費等均有甲方負責繳納。

第十六條租賃物業交付時狀態為精裝修。交付標準為:主體結構完整,具備通水、通電條件。雙方交接物業時需簽訂交接驗收確認書。若乙方未及時接收租賃物業或者是無正當理由拒絕簽署有關證明檔案,裝修免租期起始日及租金起算日均不順延。

第十七條甲方同意乙方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不改變租賃物業建築結構的前提下自行設計和裝修。乙方進行裝修前需提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書面的關於裝修、佈置、設位及附屬物設計涉及的裝修設計方案、圖紙、設計資料等。在獲得甲方及物業管理人書面同意後方可進行裝修施工。乙方在裝修及經營過程中必須保證租賃物業的結構完整,不得改變或損壞租賃物業的佈局及主體結構。

第十八條乙方進行設計、裝修、經營等時需自行辦理的規劃、環保、水、電(包括水、電增容)、通訊、消防、衛生、排水、排汙等手續,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施工過程中,乙方應遵守甲方及物業管理人的有關要求,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裝修工作進行監督。乙方需要按照甲方及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批准的圖紙施工。未經甲方和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修改已經批准的裝修施工圖紙。在未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和政府有關主管機關批准的情況下,乙方不得對租賃物業進行下列活動:

1、對涉及租賃物業的建築結構做任何改動。

2、在租賃物業外牆或者承重牆上鑽孔、安裝掛鉤,可能影響房屋安全的。

3、穿鑿、切斷或連線租賃物業所在建築的.任何管道。

4、以任何方式毀壞租賃物業或租賃物業所在建築內外觀。

如果違反上述約定,乙方應及時恢復原狀,並賠償甲方損失。

第十九條甲方對上述乙方裝修設計圖紙及規格說明的批准,並不等同承擔任何相關責任,也不免除乙方在開始裝修工程前,自費及自行向所有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准已經由甲方核准的裝修設計圖紙及規格說明的責任。對乙方不遵守有關主管部門所制定的任何規定所引起的後果,甲方不承擔責任。乙方在裝修及使用過程中,給甲方或第三人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間接損害,應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

第二十條乙方自租賃物業交付之日起,對租賃物業的消防、防火、安保等負全部責任。乙方應當加強管理,注重防火安全,嚴格遵守消防法規,加強對電線、開關、燃氣、吸菸、明火等危險、易燃品的管理控制、檢查、檢修等安全工作,確保租賃物業的安全使用。

第二十一條租賃期限內,甲方確需對租賃物業進行改建或擴建的,應事先書面通知乙方其改建或擴建方案並徵得乙方同意,儘量以不影響乙方正常營業為前提。如未經乙方同意擅自進行改建或擴建的,視為違約,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以賠償。

第二十二條乙方應在返還租賃物業時對自行裝修部分進行清理。乙方有權拆除及取回乙方所有的可移動的電器和裝置,附屬在建築物上的裝修、裝飾應無償交給甲方。乙方應保證租賃物業在返還時建築主體及附屬裝置設施保持完好。如乙方未能在約定的期限內將租賃物業返還甲方,甲方有權強行收回。

第二十三條乙方未能在約定期限內對租賃物業進行清理,或在租賃物業內遺留有物品、裝置的,對於甲方同意保留的裝置、設施或裝飾歸甲方所有,且甲方無須為此對乙方進行任何補償;對於甲方不同意保留的部分,甲方可自行或委託他人進行清理,費用由乙方承擔;遺留物品、裝置視為乙方放棄其所有權,甲方有權自行處置。乙方拒不支付相關清理費用的,甲方可從保證金中直接抵扣。

第四章租賃物業的維修及養護

第二十四條由於租賃物業交付時為毛坯房,裝飾裝修均為乙方負責完成,所以租賃期限內,租賃物業的日常維護和維修由乙方負責。但由於租賃物業主體結構質量問題產生的維修專案由甲方負責,乙方發現該部分問題後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相應措施防止損失擴大。甲方應於接到乙方通知後5日內進行維修。甲方拒不維修的,乙方可自行或委託第三方維修,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由於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或未及時採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的,該擴大部分的損失應由乙方承擔。因房屋維修而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第二十五條租賃期限內,乙方應合理使用租賃物業,使其符合國家有關部門要求的標準,並保持租賃物業的完好。由於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使租賃物業主體結構或內部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並承擔維修費用。

第五章合同的解除及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租賃期限內,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提前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七條由於地震、水災等不可抗力造成甲、乙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由於不可抗力使租賃物業不能正常使用,從而導致乙方無法使用的,租賃期限可按照停用天數相應順延。因政府原因,動遷拆除租賃物業,造成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經甲、乙雙方書面確認後可解除本合同,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二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及時、足額支付租金,拖欠全部或部分租金超過

2、乙方拖欠除租金外的其他費用超過個月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變租賃物業用途的;

4、乙方利用租賃物業進行非法活動,損害甲方或社會公共利益的;

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變租賃物業基本結構的;

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將租賃物業轉租或轉借給第三方的。

第二十九條甲方依據本合同約定解除合同的,應向乙方發出書面的解除通知,解除通知到達乙方時本合同即解除。合同解除後,甲方可給予乙方合理的遷離期(最長不超過30日)供乙方遷離租賃物業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返還租賃物業。乙方應參照本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向甲方支付遷離期期間的租賃物業使用費及交納其他相關費用。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其損失:

1、甲方遲延交付租賃物業超過3個月的;

2、甲方轉讓租賃物業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3、甲方未經乙方同意,對租賃物業進行改建或擴建,影響乙方正常營業的;

4、甲方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5、甲方因房屋產權糾紛,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第三十一條乙方依據本合同約定解除合同的,應向甲方發出書面的解除通知,解除通知到達甲方時本合同即解除。甲方違約行為發生之日前的租金雙方據實結算,其餘甲方已收取的租金應及時退還給乙方。由於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二條乙方依據本合同約定解除合同的,應在30日內搬離租賃物業,並將租賃物業按本合同約定返還給甲方,該期限內乙方不需要向甲方支付租賃物業使用費。超出該期限的,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按照實際使用天數向甲方支付租賃物業使用費。

第三十三條租賃期限內,乙方不得以政府主管部門或單位對與租賃物業相關聯的市政管線進行維修、檢修、搶修或大規模整改,對租賃物業造成影響為理由,拒絕或遲延交納本合同項下的租金、物業管理費或其他費用。

第三十四條除本合同約定的合同解除條款外,任何單方終止本合同的行為皆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5000元。

第六章通知及送達

第三十五條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首頁填寫的聯絡地址為通訊地址,任何一方給付對方的通知、函件等,在到達該地址時視為送達(EMS自發出後第三日視為送達)。一方變更聯絡電話或通訊地址時需書面通知對方,否則以原有聯絡方式為準。若一方聯絡電話或通訊地址有誤或變更而導致另一方無法及時通知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

第七章其他約定

第三十六條乙方在對租賃物業進行裝修、使用、管理以及經營期間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簽訂後10日內,甲方負責辦理租賃登記備案手續並承擔全部費用。備案的相關檔案內容與本合同內容不一致的,以本合同內容為準。乙方應和租賃物業所在地的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物業服務管理合同。乙方承諾遵守租賃物業所在地各項物業管理規章制度及其它與甲方達成的涉及租賃物業的任何約定。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並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糾紛的,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向信陽仲裁委提起訴訟。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一式貮份,甲方、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附件一、甲方的購房合同及相關證明檔案的影印件

附件二、房屋的建築平面圖

附件三、交接單:水、電、氣表確認表

附件四、乙方營業執照影印件

附件五、甲方的身份證影印件

附件六、物業服務合同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 日期:

燈杆出租協議 篇3

出租方(甲方): 聯絡電話:

承租方(乙方): 聯絡電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

該房屋情況為:面積:▁▁平方、結構:▁▁▁▁、其他▁▁▁▁▁▁▁。

第二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

(二)租賃期滿,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三條 租金

(一)租金標準:▁▁▁▁▁▁元/月(大寫: ),年租金為▁▁▁▁▁▁元。

(二)租金支付方式:(□月/ □季/ □半年/ □年),轉賬支付。

第四條 其他事項

1、交房標準:甲方按交付時的房屋現狀交付房屋,經雙方當場踏勘,確認甲方對該房屋未進行任何裝修,也未添置任何傢俱和電器。

2.乙方可以居住、辦公或作為倉庫使用。

第五條 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仍具有法律效力。

第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仲裁。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