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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車庫轉讓合同模板

欄目: 轉讓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68W

許多人員流動大、商業往來頻繁的地方都會設有地上、地下的立體停車場以節省空間。 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地下車庫轉讓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地下車庫轉讓合同模板
地下車庫轉讓合同範文篇一

甲方(售房人): 身份證號:

乙方(買房人): 身份證號:

見證人: 身份證號: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有關規定,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車庫買賣一事達成協議,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交易車庫情況。

(一)該車庫座落於宿遷市西湖上城院內,位於一棟樓樓下1-008號,車庫面積為______平方米;

(二)該車庫暫時沒有房產證。該車庫原屬_______所有,身份證號碼為:___________________證明人: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轉讓給________身份證號碼為________________。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車庫一併轉讓。

第二條:成交價格。

該車庫之轉讓成交價為人民幣____萬元,大寫:_______。

第三條:付款方式及交易時間

買賣雙方自願協商交易時間為____年___月___日。買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向賣方一次性支付,賣方在足額收取購車庫款後向買方出具收據並交付車庫鑰匙。

第四條:賣方須保證對上述該車庫享有完整所有權,能完全支配及處理。有關該車庫在本次轉讓之前己產生的全部稅費,賣方應在轉讓完成前處理完畢,並保證轉讓後買方無須負責,否則賣方必須賠償買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如在交易前賣方未能處理完畢該事宜,交易後仍由賣方負責,與買方無關)。賣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不再擁有該車庫所有權,所有權轉歸買方所有。

第五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確認,雖然房屋所有權證未作記載,但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 如買賣雙方有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之條款,導致本合同不能順利完成,則由違約方承擔全部責任,須賠償對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六條:本合約一式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賣方: 證明人 買方:

日期: 日期: 日期:

地下車庫轉讓合同範文篇二

甲方:

乙 方: 聯絡電話:

乙方為風雅錢塘世紀花園 7 幢 3 單元 503 室業主,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的基礎上,甲方向乙方轉讓地下汽車泊位使用權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向甲方受讓編號為 E113 的地下汽車泊位 壹 個,總價款為人民幣 拾 萬 千 佰 拾 元整(¥ 元)。

二、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第 種方式按時付款:

1、一次性付款:地下汽車泊位的總價款乙方必須於年性全額付清。

2、分期付款;地下汽車泊位總價款乙方分3期付清:

a、首期付款於本合同成立時付清,首付款金額為 伍 萬 肆 仟 元整(¥54000元);

b、第二期付款時間為20xx年12月15日,付款金額為 肆 萬 捌 仟元整(¥48000元); c、第三期付款時間為20xx年12月15日,付款金額為 肆 萬 捌 仟元整(¥48000元);

三、地下汽車泊位的物業管理費不包含在車位總價款中,由乙方另行支付給物業管理公司。

四、乙方對所受讓的地下汽車泊位擁有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利和使用年限(與房屋同等年限),但無產權。乙方已瞭解該地下汽車泊位不能辦理產權登記,乙方不得以未能辦理產權登記為由,主張合同無效或解除合同等類似請求。

五、本合同的地下汽車泊位僅用於停放轎車類小型車輛,乙方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用途, 不得對所受讓之地下汽車泊位進行改造,不侵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以及公共利益,遵守相關物業管理規定。

六、如乙方擅自對所受讓之地下汽車泊位進行改造,因此產生的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如

對他人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與甲方無涉。

七、違約責任:

1、若分期付款客戶未按本合同規定時間付款,逾期在三十日內,乙方向甲方按日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八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任何一期分期支付的款項支付逾期超過三十日,甲方均有權解除合同,且甲方無需另行通知乙方本合同即自動解除,甲方有權收回地下汽車泊位另行銷售。其中首付款作為履約保證金,乙方同意將伍萬肆仟元整的首付款作為違約金由甲方沒收,其餘已付款項在扣除乙方已使用期間的租金後無息退還乙方,租金標準為305元/月(不含物業管理費)。

八、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履行產生的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杭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備註:

1、本合同下的地下汽車泊位所有權歸甲方所有。若今後法律法規規定地下汽車泊位可辦理產權登記時,甲方同意本合同下的地下汽車泊位所有權轉讓給乙方,並不再產生任何費用。甲方應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2、乙方在未付清所有款項之前,不得轉讓地下汽車泊位的使用權,否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且甲方無需另行通知乙方本合同即自動解除,甲方有權收回該地下汽車泊位另行銷售。其中首付款作為履約保證金,乙方同意將伍萬肆仟元整的首付款作為違約金由甲方沒收,其餘已付款項在扣除乙方已使用期間的租金後無息退還乙方,租金標準為305元/月 (不含物業管理費)。

3、在乙方付清所有款項之後,地下汽車泊位使用權歸乙方所有,乙方對外轉讓地下汽車泊位的,必須符合政策和法律要求,但不得轉讓給本小區以外的人員,地下汽車泊位轉讓必須提前書面通知甲方並在甲方以及物業服務公司處登記備案。

4、付款賬戶:戶名:浙江工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帳戶:120xx287

開戶銀行:杭州市工行錢江支行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理人:

經辦人:

地下車庫轉讓合同範文篇三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郵政編碼:

受讓方(自然人,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 國籍:

身份證(護照)號:

聯絡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受讓方(法人或其他組織,以下簡稱乙方):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聯絡電話:

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轉讓方和受讓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地下車庫使用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地下車庫位置和用途

1、位置:本協議項下的地下車庫位於銀川市興慶區鳳凰北街“中瀛御景”小區 號樓 號車庫(以下簡稱本車庫),詳見地下室車庫位置圖。

2、用途:本車庫僅作為乙方停車使用,若乙方改為其它用途,其相關手續及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二、使用權轉讓及期限

甲方僅轉讓本車庫的使用權,本協議項下車庫不能作為單獨物業辦理產權登記或租賃備案登記等政府手續。

乙方已理解上款內容之含義,並明確其所購買的是車庫使用許可權,期限與本車庫土地出讓年限一致(土地出讓年限見“土地使用權證”)。

三、本車庫使用權轉讓費

1、乙方所購買的車庫使用權轉讓費以計價,共計為人民幣 萬元。

四、付款方式

乙方應在本協議簽訂日內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使用權轉讓費,甲方開具相應票據。

五、車庫交付期限

本車庫交付期為月,交付時符合本協議約定的交付標準,並達到使用條件;

在交付日,乙方到甲方或本小區的前期物業管理公司辦處理本車庫的使用交付手續。如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辦理本車庫的使用交付手續,到期則視為甲方已按本合同規定向乙方履行了交付義務。

乙方在辦理車庫交付手續時,應按本小區物業管理公司的規定交納車庫物業管理等相關費用,具體交費標準按乙方與物業公司訂立的物業服務合同或《停車場管理守則》相應規定為準。

六、車庫交付標準:

本車庫交付標準按本協議附件一,乙方按附件一標準進行驗收。

七、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按本協議交付標準、交付期限等規定將本車庫交付給乙方使用。

2、制定本車庫使用守則,並監督乙方遵守。

3、物業管理公司負責本車庫的日常保潔、維護,保證乙方正常使用。

4、物業管理公司僅為乙方所購置的車庫提供車庫物業管理服務,對乙方所停放車輛的毀損不承擔責任並且無義務承擔停放車輛因燃燒、破損、滅失等原因發生風險而參加的各類保險;

5、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對認為可疑的車輛進行檢查,乙方應協助檢查,不得阻撓。

6、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對該停車位的維修,應當提前三日通知乙方,緊急情況除外,超過通知中所明確的期限造成乙方無法使用本車庫的,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應按日減收管理費,非甲方原因發生的意外事件除外。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是本協議項下的本車庫的合法使用者,若乙方再次轉讓車庫使用權,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並提前 天告知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應向本小區其他業主優先轉讓。

2、自覺遵守甲方制定的停車場使用守則,並承擔相應責任。

3、乙方所停車輛必須符合本車庫的高度、寬度、重量要求,由

於乙方使用不當或乙方其它原因,致使本車庫有所損壞或不能正常使用,其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若要求甲方給予修復,其發生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4、車輛不得外附或內裝以下物品:

1)任何危險物品,包括易燃、易爆、腐蝕性、毒害性、放射性等違反國家規定的物品。

2)國家禁止運輸、收藏的物品,如槍支、彈藥、爆炸物、毒品、走私物品等。

3)乙方停放的車輛內不得有人、生物留置,不得存放任何易腐爛性物品。由上述原因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如發生火災或其他事故,造成甲方或第三人損失的,乙方應負賠償責任,對乙方造成損失其自行承擔。

5、乙方在使用期間,應愛護公共設施,裝置及其他車輛,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公共設施、裝置和其他車輛損壞,則由乙方承擔因此引起的經濟和法律責任。乙方要注意保持停車位的清潔,不得亂扔廢棄物。

6、乙方不得在車庫公共區域進行車輛清潔或維護等作業,不得將公共交通區作為停車使用,不得將漏油車輛開進停車場。

7、乙方應當為本車庫停放的車輛自行投保。乙方車輛停放期間,

如發生丟失,損壞,包括車輛、車輛裝備部件被盜或被損,及車輛本身由於外部原因被撞、插、擊、燒等造成的損失,應自行向損害方索賠,無法確認損害方或損害原因的,由乙方自行負責或向公安機關報案,待查清後索賠;甲方對因甲方直接實施破壞乙方車輛的行為造成的損失承擔責任。

八、物業管理費

1、乙方有義務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各項關於本車庫的管理費用。

2、費用標準:見乙方與物業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

3、此費用作為甲方或指定物業管理公司對車庫公共場地(不包括本協議項下車庫)的保潔、停車位置、秩序、線路指引標誌等除保管之外的監督管理。

4、管理費用的交付按月交付,第一期與本合同轉讓費同時交付,其餘每期應於 前交納。

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協議規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車庫的,每拖延一日,應向乙方支付已付款的逾期違約金,逾期達30日仍未全額繳付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2、乙方未按本協議規定的日期將應付款全額繳付甲方的。每拖延一日,應向甲方支付應付款 %的逾期違約金,逾期達30日仍未全額繳付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3、乙方單方解除協議的,應承擔本車庫使用權轉讓費20%的違約金,其餘費用在二個月內無息返還。

4、乙方應按照本協議及有關規章、制度停放車輛,對於任何不符合本協議及有關規章、制度停放車輛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十、保管條款

雙方明確本協議為轉讓合同關係,並非保管關係,甲方或物業公司對車輛無保管服務的義務。

十一、免責條款

本合同期內,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戰爭等自然災害或政府決策徵用、拆除或損毀而無法修復,本協議自行終止。甲、乙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使用權轉讓費不予退還。

十二、管理部門

甲方暫委託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負責本車庫公共區的管理事宜,甲方有權將前述的管理事項委託第三方,但應以書面或在車場內公告的形式通知乙方。

乙方同意甲方有權隨時將本協議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與第三方,但甲方應以書面或在車場內公告的形式通知乙方。

十三、關於該停車位使用權的說明

1、本車庫不辦理所有權證書。

2、車庫的附屬設施如入口、車道、警衛室、泵房、電機房、裝置間等共用建築面積作為車庫的共用建築面積。

十四、爭議解決

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銀川市興慶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協議一式叄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