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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 轉讓協議(精選12篇)

欄目: 轉讓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59W

專利 轉讓協議 篇1

專利轉讓協議

專利 轉讓協議(精選12篇)

合同編號:_________

專案名稱:_________

受讓方(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專案聯絡人: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讓與方(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專案聯絡人: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本合同乙方擁有_________的技術發明創造,甲方受讓該項技術發明的專利申請權並支付相應的轉讓價款。雙方就此項專利申請權轉讓事項,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本項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權:

1.屬於_________(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申請。

2.發明人/設計人:_________。

3.專利申請人:_________。

4.專利申請日:_________。

5.專利申請號: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在本合同簽署前實施或轉讓本項發明創造的狀況如下:

1.乙方實施本發明創造的狀況(時間、地點、方式和規模):_________

2.乙方許可他人使用本發明創造的狀況(時間、地點、方式和規模):_________

3.本合同生效後,乙方有義務在_________日內將本發明創造專利申請權轉讓的狀況告知被許可使用本發明創造的當事人。

第三條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保證原技術轉讓合同的履行。乙方在原技術轉讓合同中享有的權利和義務,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甲方承受。乙方應當在_________日內通知並協助原技術轉讓合同的讓與人與甲方辦理合同變更事項。

第四條為保證甲方申請專利,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以下技術資料:

第五條乙方向甲方提交技術資料的時間、地點、方式如下;

1.提交時間:_________;

2.提交地點:_________;

3.提交方式:_________。

第六條乙方應當保證其專利申請權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如發生第三人指控甲方侵權的,乙方應當_________

第七條甲方向乙方支付該發明創造專利申請權的價款及支付方式如下:

1.專利申請權的轉讓價款總額為:_________;

2.專利申請權的轉讓價款由甲方_________(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

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

乙方開戶銀行名稱、地址和賬號為:

開戶銀行: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3.雙方確定,甲方以實施研究開發成果所產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的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的,乙方有權以_________方式查閱甲方有關的會計賬目。

第八條雙方確定,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專利申請被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駁回的,乙方不退還已收取的轉讓費用;尚未收取的,按以下方式處理:_________。

雙方對專利申請被駁回的特別約定如下:_________

第九條雙方確定:

1.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取得專利權的,乙方應按以下約定實施或使用該發明創造:_________

2.本合同生效後,該項專利申請在專利公開前被駁回的,雙方按以下約定實施或使用該發明創造:_________

第十條雙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應遵守的保密義務如下:

甲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_________

2.涉密人員範圍: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

4.洩密責任:_________

乙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_________

2.涉密人員範圍: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

4.洩密責任:_________

第十一條本合同簽署後,由_________方負責在_________日內辦理專利申請權轉讓的登記事宜。

第十二條雙方確定:

1.甲方有權利用乙方交付專利申請權所涉及的發明創造進行後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徵的新的技術成果,歸_________(甲方、雙方)方所有。具體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如下:_________

2.乙方有權在已交付甲方專利申請權後對此發明創造進行後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徵的新的技術成果,歸_________(乙方、雙方)方所有。具體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如下:_________

第十三條雙方確定,按以下約定承擔各自的違約責任:

1._________方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應當_________(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2._________方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應當_________(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第十四條雙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_________為甲方專案聯絡人,乙方指定_________為乙方專案聯絡人。專案聯絡人承擔以下責任:

一方變更專案聯絡人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時通知並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五條雙方確定,出現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因發生不可抗力;

第十六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確定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雙方確定:本合同及相關附件中所涉及的有關名詞和技術術語,其定義和解釋如下:

第十八條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下列技術檔案,經雙方以_________方式確認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技術背景資料;_________;

2.可行性論證報告:_________;

3.技術評價報告:_________;

4.技術標準和規範:_________;

5.原始設計和工藝檔案:_________;

6.其他:_________。

第十九條雙方約定本合同其他相關事項為:_________

第二十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自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印花稅票貼上處:_________

附件

(以下由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填寫)

合同登記編號:_________

1.申請登記人:_________

2.登記材料:_________

3.合同型別:_________

4.合同交易額:_________

5.技術交易額:_________

技術合同登記機構:_________(蓋章)

經辦人:_________(簽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填寫說明

一、本合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印製的技術轉讓(專利申請權)合同示範文字,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可推介技術合同當事人參照使用。

二、本合同書適用於一方當事人(讓與方)將其就特定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轉讓受讓方,受讓方支付約定價款而訂立的合同。

三、簽約一方為多個當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關係中的作用等,在“委託方”、“受託方”項下(增頁)分別排列為共同受讓人或共同讓與人。

四、本合同書未盡事項,可由當事人附頁另行約定,並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五、當事人使用本合同書時約定無需填寫的條款,應在該條款處註明“無”等字樣。

專利 轉讓協議 篇2

轉讓方: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

代理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廠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

鑑於轉讓方合法擁有一項非職務發明創造,同意將已取得申請號的申請發明專利的專利申請權有償轉讓給受讓方_________。

鑑於受讓方_________願意接受轉讓方_________發明專利申請權,實施本合同已申請發明專利技術,並同意支付費用。

雙方認為,本合同專利申請權的轉讓,有助於發明專利的申請和已申請專利技術的實施,發揮其經濟的和社會的效益。經雙方友好協商,就下述內容達成協議:

第一條 轉讓方將_________發明專利申請權有償轉讓給受讓方。

發明創造的名稱:_________

申請日:_________申請號:_________

第二條 本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簽字後,雙方向中國專利局填報《專利申請權轉讓申報書》,申請本發明專利的權利歸K廠所有。

第三條 本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簽字後10天內,轉讓方將_________發明專利申請檔案全套交付給受讓人。

第四條 本合同簽訂後,專利發明申請後專利權授予前,一切申請專利事宜由受讓方辦理,轉讓方協助。

第五條 本發明申請專利公告後,如第三方提出異議,由受讓方和轉讓方共同陳述意見,如因轉讓方無權申請專利而被駁回,則由轉讓方承擔申請專利所發生的費用;如因其他原因被駁回,已發生的一切申請專利的費用由受讓方承擔。

本專利申請不管何種原因被中國專利局駁回,則轉讓方退回已收取受讓方的全部費用。

第六條 本發明專利申請授權後,專利權歸受讓方所持有,轉讓方是本專利的發明人,享有發明人的一切權利。

第七條 受讓方支付轉讓方發明專利申請權轉讓費_________元,於本合同生效後10天內一次付清。

第八條 本發明專利申請授權後,由受讓方自己實施專利或許可他人實施專利,所獲得利潤或收取的使用費,按發給職務發明的發明人的獎金和報酬發給轉讓人。

第九條 本合同簽訂後,受讓方支付給轉讓方已發生的專利申請和專利申請代理費用_________元。

第十條 受讓方如未能按期向轉讓方支付專利申請權轉讓費、專利申請費和專利申請代理費,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部分款額的萬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本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經中國專利局登記和公告後生效。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發生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副本七份,雙方各執三份,提交中國專利局一份。

第十五條 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於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簽訂。

轉讓方:_________(簽章)       受讓方:_________(簽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利 轉讓協議 篇3

獨家發明專利轉讓協議書

專利名稱:________________

被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

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

專利號: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轉讓方______擁有______專利,本專利為非職務發明創造,其專利號為______,申請日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公告日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鑑於受讓方______對上述專利有所瞭解,希望全國獨家買斷獲得本專利權。鑑於轉讓方同意將其擁有的專利權轉讓給受讓方。雙方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名詞和術語

1、專利--指轉讓方許可受讓方實施的由國家智慧財產權局授權的實用新型專利,專利號:______,發明創造名稱:______。

2、合同產品--指受讓方使用本專利生產的符合企業標準或說明書的系列產品,簡稱產品,其名稱為:______或______或其他。

3、企業標準或說明書--指受讓方制定的系列產品中每種產品的企業標準或說明書,其規定或說明的效能和功能指標,必須至少能夠體現產品的實用價值。

4、專利權轉讓--指轉讓方將本專利的全部權利轉讓給受讓方(全國獨家買斷),即受讓方擁有接收專利資料(《專利證書》等)原件,設計、試製、生產、銷售合同產品,辦理專利著錄事項變更登記,將專利權再轉讓或再許可,以及在此技術基礎上申請新的專利等全部權利。

5、試製期--指簽約日起至其後的叄拾日止。試製期內,受讓方必須盡力設計、試製合同產品,並制定企業標準或說明書。

6、第三方--指自然人或其營業執照載明的法人或法人代表與合同雙方的自然人或其營業執照載明的法人或法人代表不同的單位或個人

第二條 轉讓方式和試製

1、本合同是專利權轉讓合同。轉讓方確認收到受讓方的全部轉讓費為正式專利權轉讓標誌。自該日起,受讓方即永遠擁有______專利權,不再受試製期和資料各相關條款的約束;轉讓方亦不再過問一切事項。

2、試製期內,轉讓方收到了⑴首期付款和⑵該產品的企業標準或說明書及⑶本合同第三條第4款所列資料、照片,標誌試製成功,執行本合同全部條款,受讓方才有權生產、銷售合同產品,在作廣告宣傳時和包裝文字中,可以使用專利產品字樣和專利權人的名字及專利號。

3、試製期內,轉讓方收到了⑴企業標準或說明書和⑵試製失敗不同產品照片,標誌試製失敗,受讓方不支付轉讓費,本合同終止,受讓方無權繼續試製、生產、銷售合同產品。

4、試製期內,轉讓方沒有收到企業標準或說明書或者沒有收到試製失敗不同產品照片貳張,標誌受讓方未盡力試製,受讓方須賠償轉讓方損失______元整,本合同終止,受讓方無權繼續試製、生產、銷售合同產品。

第三條 資料和資料交換

1、專利資料: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實用新型專利證書》,用以證明專利的合法性;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專利收費收據》(最近期),用以證明專利的有效性;國家智慧財產權局:《通知書》若干份;智慧財產權出版社:《實用新型專利說明書》,包括說明書、權利要求書、說明書附圖、摘要、摘要附圖。

2、參考資料:智慧財產權出版社:《實用新型專利公報》有關頁面;設計圖;______專利接到的獲獎通知、榮譽稱號若干份。

3、資料交付:轉讓方在簽約日後的______個工作日內,將上述全部資料以掃描件或文件的格式集中於光碟中,以當面交接或掛號郵寄的方式交給受讓方;光碟中還有其他供參考的內容。轉讓方收到受讓方全部轉讓費後的貳個工作日內,將專利資料原件以當面交接或掛號郵寄的方式交給受讓方。

4、受讓方生產、銷售合同產品之前,必須制定系列產品中每種產品的企業標準或說明書;必須有單個模特、雙個模特、單個真人、雙個真人使用合同產品的不同體位的數碼照片或彩色照片(不小於四寸)不少於______張(其中真人照片不少於______張)。每一版本的企業標準或說明書、照片、宣傳廣告和包裝資料,都須要及時郵寄給轉讓方。轉讓方可以將這些內容在自己的網頁上釋出及用於其他用途。

第四條 轉讓費和其他費用

1、本合同涉及的專利權的轉讓費(全國獨家買斷)為人民幣______元整,平均分貳次付清,在試製期內且試製成功後首期付款50%;簽約日後的半年以內,末期付款50%,兩次付款都以轉讓方確認銀行進帳為付款標誌。

2、轉讓方負擔以下稅收和費用:掃描有關檔案、編輯有關文件、製作資料光碟;專利轉讓費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正式轉讓以前的專利維持年費。

3、受讓方負擔以下稅收和費用:辦理簽約手續;專利著錄事項變更登記;轉讓後的專利維持年費;設計、試製、生產、宣傳、銷售合同產品。

4、受讓方如果指定在______以外的地點簽約,轉讓方到達簽約地點時,受讓方先行按實報銷轉讓方的車船交通費(單程,指火車票、汽車票、船票,不含飛機票、公交車票、計程車票,無旅差及其他補貼)。

第五條 違約及賠償

1、在簽約日後的半年內只有首期付款、沒有末期付款,不論是否銷售及其他原因,則視為受讓方自願放棄專利權轉讓,並且同意將已付的費用作為本專利實施的普通許可費,即受讓方只擁有普通許可的本專利實施權;轉讓方不再向受讓方交付資料,也不再催付或退回轉讓費,且繼續享有專利權,可以將專利實施權許可或轉讓第三方使用。

2、在正式轉讓之前,受讓方以任何方式(轉包、加工等)將本專利許可第三方使用,必須按每許可一個單位或個人,在壹個月內向轉讓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整,轉讓方承認第三方擁有本專利普通許可實施權。

3、轉讓方未及時交付資料或者在在首期付款後的半年內將本專利許可第三方使用或繼續簽訂加工合同,轉讓方必須加倍返還已付轉讓費,受讓方享有專利普通許可實施權。

4、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時,應按本合同條款,友好協商,自行解決。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爭議的,提請______智慧財產權局調處。對調處決定不服或智慧財產權局不予調處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侵權和專利失效

1、轉讓方保證是本專利的合法持有者及正式轉讓前的有效性,並且有權向受讓方轉讓。如有第三方指控受讓方實施的專利侵權,則由轉讓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

2、在正式轉讓前,發現第三方侵犯本專利權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以受讓方為主,雙方分別與侵權方進行交涉;或者以受讓方為主,雙方共同向專利管理機關提出維權請求或向人民法院提起維權訴訟。在正式轉讓後,此類侵權,由受讓方交涉或起訴。

3、根據專利法第五十條,在本合同簽約後,如果本專利被撤銷或被宣告無效,則本合同自然終止,轉讓方不返還轉讓費,受讓方不繼續支付轉讓費,也不返還資料。

4、第三方向智慧財產權局提出請求撤銷專利權或請求專利複審委員會對本專利權宣告無效,由受讓方負責答辯,並支付由此發生的應訴或訴訟費用。

第七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為保證雙方能及時交換意見,約定以電子郵件作為商議合同條款交換意見的方式。收到對方合同草案或意見,必須在五個工作日以內,確定或修改,併發電子郵件給對方。過期答覆,則本合同條款可以提出重新商議。

2、本合同自簽約日起生效。在合同執行中,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並簽署書面檔案,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發生法定不可抗力事件(如火災,水災,地震,戰爭等)時,受讓方以有效證明及時通知轉讓方,本合同終止執行,已發生的費用不再退還或結算。

4、本合同用中文列印,一式六份,轉讓方、受讓方、合同簽訂地的公證處、合同簽訂地的技術合同登記機關及雙方所在地的專利管理部門各存一份。本合同及以後雙方的重要來往函件不論寄或發(掛號郵寄件、電子郵件發的掃描件、傳真件),以中文列印並簽字蓋章為有效。

轉讓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中介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專利 轉讓協議 篇4

轉讓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受讓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商標申請號/註冊號為第_______________號第_______________類牌商標申請權/專用權轉讓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現達成如下條款:

1、甲方同意將自己的商標申請號/註冊號為第_______________號商標申請權/專用權有償轉讓給乙方;

2、乙方須一次性付給甲方該商標轉讓費: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因本協議而產生的公正費、商標轉讓費及相關稅金由乙方負責承擔;

4、本協議簽訂時,甲乙雙方須共同向國家商標局辦理該商標申請權/專用權的轉讓手續,甲方並將該第號國家官方《商標申請受理通知書》/《商標註冊證》原件移交給乙方;

5、本協議簽訂後,不論國家商標局是否受理該商標轉讓手續,該商標申請權/專用權都屬於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採取任何行為使本協議約定轉讓的商標申請權/專用權無效或轉讓、許可給本協議以外的第三方使用;

6、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違約方必須向守約方賠償全部直接和間接損失以及另加收不得少於元整的違約金;

7、本協議壹式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以上購買轉讓商標內容予以認可

轉讓人(甲方)同意:_________________受讓人(乙方)同意: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地址/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地址/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專利 轉讓協議 篇5

甲方: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

通過甲乙雙方在專案層面上的深入溝通,及乙方人員對甲方技術專利、產品的訪談,雙方就目前專案存在資金需求的現狀達成共識。為了有效地推動工作,更快更好的實現甲方核心價值,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委任乙方為技術轉讓中介方,協助甲方結合專案投資、核心價值的實現開展工作;乙方同意擔任甲方之技術轉讓中介方,甲乙雙方就技術轉讓工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責任

1.甲方將技術轉讓工作委託乙方;

2.甲方承諾,將要求甲方關聯公司及分廠給乙方提供所有出任技術轉讓所需有關資料,並確保它們的完整性和準確性,以及沒有任何誤導成份;

3.除非在現行法律法規及監管機構的要求下,甲方及其董事不會將此協議書的內容及乙方所提供的專業意見,在未有乙方同意的情況之下,向任何第三者披露;

4.甲方將指派兩名專職人員,積極參與融資工作;

5.在乙方於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承諾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6.甲方同意按本協議第三條所確定的時間和金額向乙方支付技術轉讓費。

第二條乙方責任:

1.委派二名專職人員,與甲方共同組建專案團隊;

2.對甲方新專案進行盡職調查,協助甲方完善新專案之財務測算;

3.圍繞專案融資,與甲方人員共同準備所需要的檔案,包括但不限於:

甲方公司介紹、融資專案方案設計、專案可行性研究、審計報告、商業計劃書、專案經營預測表、合作方案;

4.設計專案融資之方案,並積極聯絡境內外潛在投資人;協助甲方與有關投資方進行溝通、談判,以取得對甲方最為有利的結果;

5.乙方在對甲方及客戶提供的各類檔案和資料,有義務保密,不得洩露給其他任何第三方。

第三條費用及支付方式

1.根據本協議第一條、第二條所明確的甲、乙方責任,以及對應不同階段雙方在完成這些責任所需投入人力、物力、財務、時間的預算結果,乙方將按照一定比例收取技術轉讓費。

2.考慮到甲方當前的資金狀況,經甲乙雙方協商,本協議簽署後,在甲方與投資方達成合作後,如甲方實現的收入低於____萬元人民幣,則甲方按所取得收入的____%向乙方支付技術轉讓費;如甲方實現的收入高於或等於____萬元人民幣,則甲方除按上述約定支付外,對於收入超出____萬元人民幣部分,超出部分作為獎金全部支付給乙方。乙方為甲方招資合作____元或以下的,則按____%提取中介費給乙方。超出____萬部分的,作為獎金全部支付給乙方。

技術轉讓協議書範本

合同登記編號

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讓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省________市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效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合同雙方就________轉讓,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非專利技術的內容、要求和工業化開發程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技術情報和資料及其提交期限、地點和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天內,在______,以______方式,向甲方提供下列技術資料:

專利 轉讓協議 篇6

協議目錄

第一章定義

第二章協議範圍

第三章協議價格

第四章支付條件

第五章技術資料和軟體的交付

第六章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

第七章協議產品的驗收

第八章保證和索賠

第九章侵權和保密

第十章稅費

第十一章履約保函

第十二章不可抗力

第十三章爭議的解決

第十四章協議生效及其它

第十五章法定地址

簽字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世界銀行第__________號貸款項下第______號招標,中國技術進出口總公司國際招標公司(以下簡稱“引進方”)為一方,德國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讓與人”)為另一方;

鑑於讓與人擁有設計、製造、裝配、安裝、測試、檢驗、除錯、執行、維修、管理及銷售鐵路______產品的專有技術;

鑑於讓與人有權並同意向引進方轉讓上述鐵路______產品的專有技術;

鑑於引進方希望利用讓與人的專有技術設計、製造、維修、銷售和出品鐵路______產品的專有製造技術;

鑑於讓與人同意向引進方提供並且引進方同意從讓與人獲得根據此協議及以方所籤的另一協議規定的裝置、工具和必要備件以用於鐵路______產品的製造;

鑑於讓與人同意向引進方提供並且引進方同意從讓與人獲得根據此協議及雙方所籤另一協議規定的一定數量的部件和零件以用於組裝和製造、鐵路______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定本協議:

第一章定義

1.1“引進方”是指中國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1.2“讓與人”是指德國________公司。

1.3“協議”是引進方和讓與人簽署的如協議所述的協議,它包括所有附件,附錄以及其所指的所有有關檔案。

1.4“協議價格”是指引進方支付給根據協議全部完滿成其協議義務的讓與人的金額。

1.5

協議產品”是指由協議工廠根據讓與人提供的專有技術生產的滿足本協議附件二所規定的型號、規格、效能的所有產品。

1.6“協議工廠”是指引進方使用讓與人提供的技術製造協議產品的地點,即時另北京____工廠。

1.7“技術資料和軟體”是指讓與人按照協議附件三的規定提供給引進的所有檔案,它包括下列內容:

a.所有技術指標、圖紙、設計、所有技術檔案以及有關協議產品的設計、製造、計算、裝配、安裝、測試、檢驗、除錯、執行、維修和驗收的技術檔案和軟體。

b.所有技術指標、圖紙、設計、所有技術檔案以及有關協議裝置的設計、製造、計算、裝配、安裝、測試、檢驗、除錯、執行、維修和驗收的技術檔案和軟體。

c.所有技術指標、圖紙、設計、所有技術檔案以及有關協議部件的測試、檢驗、除錯、組裝和維修的技術檔案和軟體。

1.8“技術服務”是指讓與根據協議附件六和附近件七中的規定向引進方提供的技術指導、技術監督、技術培訓和其它服務。

1.9“中外運”是指中國對外貿易運輸總公司,它是引進方指定的在目的港接收技術資料和軟體、協議裝置及部件的代理:

a.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

b.____________空運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

1.10“p.r.c”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

1.11“f.r.g”是指聯邦德國。

1.12“世界銀行”是指國際復興開發銀行(ibrd)和國際開發協會。

第二章協議範圍

2.1讓與人同意向引進方轉讓並且,引時方同意從讓與人獲得設計、製造、裝配、安裝、測試、檢驗、除錯、執行、維修及管理協議產品的專有技術。協議產呂的名稱、型號、規格和技術標準詳見協議附件二。

2.2讓與人同意給予引進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計、製造、使用和銷售協議產品以及出口協議產品的權利。這種權利是非獨佔性的和不可轉讓的。

2.3讓與人同意向引進方提供與協議產品有關的技術資料和軟體,其具體內容、數量和交付時間詳見協議附件五和附件六。

2.4讓與人同意派遣

術人員到協議工廠進行技術服務,其具體內容、和要求說見協議附件九。

2.5讓與人同意在讓與人的工廠和協議工廠對引進方的人員進行技術培訓,並保證使引進方技術人員掌握轉讓的技術培訓的內容和要求詳見協議附件十。

2.6讓與人同意根據引進方的要求在本協議有效期之扣的十年內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引進方提供製造協議產品所需的零部件、原材料及輔助裝置。雙方屆時將另籤協議。

2.7讓與人同意根據引進方的要求在本協議有次期之後的十年內最優惠的價格向引進方提供讓與人自己生產或改造的製造協議產品所需的裝置和軟體,並協助引進方得到第三方生產或改進的製造協議產品所需和裝置和軟體。

2.8讓與人同意,如果協議產品達到協議附件二所規定的技術和質量要求,引進方有權在協議工廠生產的協議產品上標明“由______(讓與人名稱)許可在中國製造“的字樣,至於是否在協議產品上標明上述字樣,則由引進方自行決定。

第三章協議價格

3.1基於本協議第二章規定的內容和範圍,以及讓與人按本協議的規定應完成的義務,本協議總價格為______德國馬克。分項價格如下:

3.1.1專有技術費用為______德國馬克。專有技術分項價格為:

a.技術轉上費:______德國馬克;

b.技術資料費:______德國馬克(cip北京機場)

c.人員培訓費:______德國馬克;

d.技術服務費:______德國馬克。

3.2以上協議總價是對於讓與人在本協議下應盡的包括按cip條款將技術資和軟體運達北京機場之全部責任的固定價格。

第四章支付條件

4.1本協議的所有費用將使用世界銀行第______號貸款以德國馬克通過不可撤消的、允許分批交付的、以讓與人為受益人的信用證支付

4.2讓與人應在協議生效後三十個工作日內,通過其中國銀行總行向讓與人推薦並經引進方認可的讓與人所在國的一個銀行開出不可撤消的食用證,該信用證的金額應等同於協議總價。該信用證將允許按本協議第43條規定的支付條件進行支付。

4.3專有技術費用的支付

4.3.1按本協議第三章規定的協議總價中專有技術費用的10%,即______馬克將在讓與人提交下述單據並符合協議規定後支付:

a.讓與人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

效出口許可證的影印件一份,或讓與人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無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信的影印件一份;

b.讓與人銀行開出的金額為協議總價10%的不可撤消的銀行保函的正要一份,副本一份。該銀行保函的格式說見協議附件12;

c.全額形式發票四份;

d.向開證行開出的即期匯票兩份;

.商業發票四份。

以上單據不得早於協議生效三十天之前提交。

4.3.2按本協議第三章規定的協議總價中專有技術費用的25%,即______馬克,將在讓與人按協議附件6的規定音樂會了第一批技術資料/軟體、並提交下述符合協議規定的單據後支付:

a.商業發票五份;

b.向開證行開出的即期匯票兩份;

c.交付第一批技術資料或軟體的空運單副本五份;

d.第一批技術粢或軟體的裝箱單五份;

.引進方出據的證明讓與人已交付第一批技術資和軟體的確認函副本兩份。

4.3.3按本協議第三章規定的協議總價中專有技術費用的50%,即______馬克,將在讓與人按附件6的規定交付了最後一批技術資料軟體、並提交下述符合協議規定的單據後支付:

a.商業發票四份;

b.向開證行開出的即期匯票兩份;

c.交付最後一批技術資料或軟體的空運單副本五份;

d.最後一批技術資料或軟體的裝箱單五份;

.引進方出據的證明讓與人已交付全部技術資料和軟體的確認函副本兩份。

4.3.4按本協議第三章規定的協議總價中專有技術費用的15%,即______馬克,裝在協議產品樣機驗收完成、讓與人提交下述單據且符合協議規定後支付:

a.商業發票四份;

b.向開證行開出的即期匯票兩份;

c.雙方簽字的協議產品驗收保格證書副本兩份。

4.4引進方有權從履約保函或正在議付的付款中扣除讓與人根據協議規定應交付的罰款/或補償費。

4.5在中國境內產生的銀行費用由引進方承擔,在中國境外產生的銀行費用由讓與人承擔。除了因引進方的延誤支付而產生的利息之外,義付過程中產生的一切利息費用均由讓與人承擔。

第五章技術資料和軟體的交付

5.1讓與人應按本合附件56中規定的內容、數量和時間將技術資和軟體運至北京機場。技術資料和軟體的風險將在技

術資和軟體運達北京機場之後由讓與人轉移給引進方。

5.2北京機場蓋章的日期將作為技術資料和軟體的實際交付日期。

5.3在每批技術資料/軟體交運後的兩個工作日內,讓與人應通過電偉或傳真將協議號、空運單號、提單日期、資料號、郵包號、重量、航班和預計到達時間通知引進方和協議工廠。與此同時,讓與人應向引進方和協議工廠各郵寄兩套空運單和技術資/軟體的詳細清單。

5.4如果技術資料/軟體在運輸過程中發生丟失、損壞或缺少,讓與人將在收到引進方的書面通知後45天內免費補發或更換。

5.5技術資/軟體應包裝在堅固的箱子內以適於長途運輸,且能防潮、防雨。

5.6每箱技術資料/包裝的外包裝上應以不退鈀的油漆用英文註明以下內容:

a.協議號:______

b.收貨人:中國技術進出口總公司國際招標公司

c.收貨人程式碼:______

d.到貨機場:北京機場

.嘜頭標記:______

f.毛/淨重量(公斤):______

g.箱號/件號:______

h.外形尺寸(長某寬某高):______

5.7在每箱技術資料/軟體中,應備有兩份詳細的裝箱單。

5.8技術資和軟體可分批交付,但不得轉運。

5.9技術資和軟體應由屬於世界銀行成員國的國家或瑞士的班機承運。

5.10讓與人負責在合格的保險公司辦理保險,投保費用由讓與人負擔。引進方為保險的受益人,投保金額為協議總價110%的“一切險”和“戰爭險”。

5.11本協議下提供的所有技術檔案、軟體和技術服務應來源於現行世界銀行採購摜中所列的合格的國家和地區。

第六章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

6.1根據本協議的規定,讓與人將派遣其熟練的、健康的、俁格的技術人員到引進方的協議工廠現場進行技術服務。讓與人技術人員的專業任務、服務內容、來華人數和在華時間詳見本協議附件______。

6.2引進方將為讓與人技術人員的出入境簽證、在華的工作和生活提供幫助。讓與人技術人員在華的待遇詳見協議附見______。

6.3讓與人的技術人員在華進行技術服務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以及協議工廠的規章制度

6.4引進方將派遣其技術人員到讓與人的有關工廠進行

技術培訓。培訓人數、專業、內容、時間及培訓要求詳見協議附件____。

6.5讓與人將為引進方培訓人員的出入境簽證提供幫助並提供技術培訓必需的設施。培訓人員在讓與人國家的待遇詳見本協議附件______。

6.6引進方的培訓人員在培訓期間應遵守讓與人國家的法律以及讓與人工廠的規章制度。

第七章協議裝置的驗收

7.1為了檢驗讓與人根據協議所提供的技術檔案和軟體的完整性、準確性和可靠性,讓與人應自費派遣其代表到協議具體程式和標準詳見協議附件______。

7.2在全同產品的驗收試驗中,如果協議產品達到協議附件______所規定的所有技術要求,讓與人和引進方受權代表應簽署四份驗收證明,雙方各執兩份。

7.3如果協議產品在驗收試驗中達不到協議附件______中規定的技術指標,雙方將進行友好協商並共同分析原因,採取措施排除缺陷。第二次驗收試驗將在排除缺陷後進行。

7.4如果由於讓與人的原因造成第一資歷驗收試驗失敗,讓與人將採取措施排除故障,並再次派技術人員參加到二次驗收試驗,費用由讓與人承擔,同時讓與人應承擔第二次驗收試驗,費用由讓與人承擔,同時讓與人應承擔第二次驗收試驗的有關直接費用,包括材料費。如果是由於引進方的責任造成第一次驗收失敗,引進方將採取措施排除故障,費用處理,並承擔第二次驗收試驗的有關直接費用。

7.5在第二次驗收試驗時,如果是由於讓與人的責任導致協議產品的技術指標仍未達到協議附件______的要求,排除故障,再次派技術人員參加第三次驗收試驗,並承擔第三次驗收試驗的有關費用,包括材料費。如果由於引進方的責任造成第二次試驗失敗,引進方將採取措施排除故障,費用處理,並承擔第三次驗收試驗的有關費用。

7.6如果由於讓與人的責任造成在上述三次驗收試驗中協議產品的技術指標仍未達到協議附件______的要求,協議條款第87款將被引用。如果由於引進方的責任造成在上述三次驗收試驗中協議產品的技術指標仍未達到要求,雙方將通過協商達成進一步執行協議的協議。

第八章保證和索賠

8.1讓與人將保證按協議要求向引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軟體是讓與人實際使用的和最新的並被證實了的技術資料和軟體,並保證在協議執行過程中及是垧引進方免費提供改進、修改和開發的新的技術資料和軟體。

8

.2讓與人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和軟體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按協議附件______的規定及時交付。

8.3如引進方發現讓與人交付的技術資料和軟體不符合本協議第______款的規定,讓與人應在接到引進方的書面通知後三十天內免費半有關的技術資料和軟體郵寄給引進方。

8.4如讓與人沒有按本協議附件____及____款中規定的時間交付技術資料和軟體,讓與人應按下述比例向引進方交付技術資料和軟體的遲交罰款:

每遲交一星期,按專有技術部分協議總價應付金額的5%交付遲交罰款,但上述罰款的總額應不超過專有部分協議總價的5%。

上述罰款的支付應作為預定違約金並且是對引進方因上述遲交所造成的全部損失的賠償。

8.5讓與人按第84款向引進方交付遲交罰款後,並不能免除讓與人繼續交付遲交部分的技術資料和軟體的義務。

8.6如技術資和軟體的遲交超過六個月,引進方將有權終止協議。在這種情況下,讓與人必須將引進方已支付的全部金額加上年利率為12%的利息,一起退還給引進方。

8.7在協議產品的驗收中,如果由於讓與人的責任造成協議產品的技術指標達不到驗收標準,則按以下方式處理:

如果由於讓與人的責任造成協議產品在驗收時不能達到協議附件____所規定的技術指標,以至於引進方不能把協議產品投入成批生產,引進方有權終止協議。在這種情況下,讓與人應將引進方已支付的全部金額加上年利率為12%的利息,一併退還給引進方,同時根據雙方的協定,賠償引進方的直接損失。如果由於讓與人的責任造成協議產品在驗收時有些技術指標達不到附件____的規定,但引進方還能反司同產品投入生產,讓與人應根據上述技術偏差的嚴重程度按協議總價的5%-10%賠償引進方的直接損失。

第九章侵權和保密

9.1讓與人保證對根據本協議向引進方提供的一切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和軟體擁有合法的所有權,並有權向引進方轉讓該專有技術和協議裝置。如果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讓與人應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法律上和經濟上的責任。

9.2協議雙方應在十年內對相互提供的具有技術和商務性質的技術決竅、技術檔案、以及有關協議工廠的水文、地理和生產等方面的資料承擔保密義務。如果上述技術訣竅、技術檔案或資料的所有方還是由第三方公開的,則另一方不再承擔對上述技術

訣竅、技術檔案或資料的保密義務。

9.3引進方有權在本協議的有效期之後使用讓與人提供的專有技術、技術資料和軟體設計、製造和銷售協議產品。

第十章稅費

10.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乘法對引進方徵收的與招待本協議有關的一切剩就由引進方承擔。

10.2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乘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聯邦德國政府關於避免雙得徵稅和防止漏稅的協議》對讓與人徵收的與執行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稅費應由讓與人承擔。

10.3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發生的與執行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稅費應由讓與人承擔。

第十一章履約保函

11.1協議雙方簽字後三十天以內,讓與人應提交金額為協議總價10%的履約保函,該保函應由北京中國銀行根據外國某一銀行向北京中國銀行提交的反擔保開具。該履約保函的有效期將持續到協議產品驗收和協議裝置保證期結束以後。

11.2上與人應按協議附件____的格式提交履約保函,由此產生的費用由讓與人承擔。

11.3如果讓與人未能履行協議規定的某項義務,引進方將有權對該保函行使追索權。

第十二章不可抗力

12.1如果讓與人和引進方中任何一方由於戰爭、洪水、水災、颱風、地震或其它雙方認可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協議的執行,則履行協議的期限將推延一段相當於該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2.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快通過電傳或電報將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通知對方,並於十四天之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郵具的證明檔案交另一方確認。

12.3如果不可抗力持續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習快解決繼續履行協議的問題。

第十三章爭議的解決

13.1協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執行協議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爭執。如協商後仍不能解決時,應提交促裁解決。

13.2仲裁將在期德哥爾摩進行,由斯德哥樂摩托車商會仲裁委員會按其程式和規定進行仲裁。

13.3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13.4仲裁費用期間,除了協議中拉交仲裁的部分這外,雙方應繼續履行協議義務。

第十四章協議生效及其它

14.1本協議由雙方授權代表於一九九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北京簽字。雙方將在必要時向各自政府申請批准協議,協議生效日期將以下列事項最後一個發生的

日期為準:

a.最後得到政府批准一方的批准日期;

b.世界銀行對協議的批准;

c.引進方收到履久保函。

雙方將盡最大努力使協議獲得批准,並用傳真或電偉通知對方並以書面確認。

14.2如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經過六個月仍不能生效,則雙方有權取消本協議。

14.3本協議自生效之日起____年有效,有效期滿後協議將自動失效。

14.4協議有效期滿將不影響雙方未了的債權債務關係,債務人將繼續付給債權人未付的債款。

14.5本協議以英文書寫,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14.6本協議由條款第一章至第十五章及附件____至____組成。協議正文及附件者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7有關本協議的任何變更、修改、補充和分包將在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檔案以後生效,同時將成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並與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8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雙方通訊應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收面形式一式兩份用掛號航寄。

14.9儘管本協議本章141款的規定,如果不是由於讓與人的責任而使協議____在簽字後三個月內仍在終止本協議的情況下,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賠償支付和雙方已產生的費用。

第十五章法定地址

15.1引進方:

名稱: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15.2讓與人:

名稱: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

電傳:________

傳真:________

15.3雙方授權代表簽字:

引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讓與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專利 轉讓協議 篇7

專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專利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轉讓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局監製

前言(鑑於條款)

第一條轉讓方向受讓方交付資料

第二條交付資料的時間、地點及方式

第三條專利實施和實施許可的情況及處置辦法

第四條轉讓費及支付方式

第五條專利權被撤銷和被宣告無效的處理

第六條過渡期條款

第七條稅費

第八條違約及索賠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第十條其他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

許可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許可方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

被許可方簽章:_______________被許可方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

轉讓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

根據有關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專案名稱:_________。

2.本非專利技術的效能,工業化開發程度:_________。

3.本合同的授權性質:_________。

(注:非專利技術轉讓合同當事人可以依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採取獨佔/排他/普通許可證的形式。)

4.使用本非專利技術的範圍:_________。

(注:使用範圍指地域範圍、期限範圍、使用方式範圍。)

5.轉讓方的主要義務:

(1)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向受讓方交付下列技術資料:_________。

(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向受讓方提供下列內容的技術指導和服務:_________。

(3)保證所轉讓的技術具有實用性,可靠性,即為能夠應用於生產實踐的成熟技術。保證使用本非專利技術能夠達到下列技術經濟指標:_________。

6.受讓方的義務:

(1)向轉讓方支付使用費,數額為_________元。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_________。

(注:在採取提成支付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約定:.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日內先向轉讓方支付_________元;.自合同產品投產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產品銷售之日起)_________年內接產值(或銷售額、或利潤)的_________%向轉讓方支付提成費。提成費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為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按照合同約定的範圍使用本非專利技術。

7.保密條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當事人應對下列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_________。本合同期滿後_________年後,雙方當事人應對下列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_________。

8.合同產品的驗收標準和方法:_________。

9.後續改進條款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各自在本轉讓技術基礎上做出的新的發明創造專利權歸做出發明創造的一方所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10.轉讓方的違約責任

(1)轉讓方不按照合同約定向受讓方提供技術資料及技術指導,應視不同情況,返還部分或全部使用費,並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2)轉讓方逾期兩個月不向受讓方提供技術資料及技術指導,受讓方有權解除合同,轉讓方應當返還使用費,並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3)轉讓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洩露技術祕密,使受讓方遭受損失的,轉讓方應當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讓與方實施使用該非專利技術超越約定的範圍的,違反約定擅自許可第三人實施該項非專利技術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為,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

11.受讓方的違約責任

(1)受讓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使用費,應補交使用費外,應向轉讓方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受讓方拒不交付使用費或違約金,除必須停止使用非專利技術外應當返還技術資料,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2)受讓方逾期兩個月不支付使用費,轉讓方有權解除合同,受讓方應當停止實施被轉讓的技術,返還技術資料,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3)受讓方使用本技術超越合同約定的範圍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為,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4)受讓方未經轉讓方同意,擅自許可第三方使用本非專利技術,應當停止違約行為,返還非法所得,並支付主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5)受讓方違反合同約定的祕密義務,洩露技術祕密,應當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12.侵權風險責任承擔條款

(1)轉讓方應當保證自己是本非專利技術的合法所有者,而且在合同訂立時尚未被他人申請專利。否則,由此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應當由轉讓方承擔法律責任;

(2)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出現他人就同一技術申請專利或獲得專利權的情況,受讓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應當由雙方當事人按如下比例合理分擔:_________。

13.本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_________。

14.名詞和術語的解釋:_________。

本合同自當事人雙方籤蓋章後生效。

轉讓方(公章):_________受讓方(公章):_________

負責人(籤):_________負責人(籤):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轉讓方擔保人(公章):_________受讓方擔保人(公章):_________

負責人(籤):_________負責人(籤):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專利 轉讓協議 篇8

獨家專利轉讓協議書

專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利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轉讓方_________擁有_________專利,本專利為非職務發明創造,其專利號為____________,申請日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公告日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鑑於受讓方_________對上述專利有所瞭解,希望全國獨家買斷獲得本專利權。鑑於轉讓方同意將其擁有的專利權轉讓給受讓方。雙方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名詞和術語

1.1 專利--指轉讓方許可受讓方實施的由國家智慧財產權局授權的實用新型專利,專利號:________,發明創造名稱:________。

1.2 合同產品--指受讓方使用本專利生產的符合企業標準或說明書的系列產品,簡稱產品,其名稱為:______或_______或其他。

1.3 企業標準或說明書--指受讓方制定的系列產品中每種產品的企業標準或說明書,其規定或說明的效能和功能指標,必須至少能夠體現產品的實用價值。

1.4 專利權轉讓--指轉讓方將本專利的全部權利轉讓給受讓方(全國獨家買斷),即受讓方擁有接收專利資料(《專利證書》等)原件,設計、試製、生產、銷售合同產品,辦理專利著錄事項變更登記,將專利權再轉讓或再許可,以及在此技術基礎上申請新的專利等全部權利。

1.5 試製期--指簽約日起至其後的叄拾日止。試製期內,受讓方必須盡力設計、試製合同產品,並制定企業標準或說明書。

1.6 第三方--指自然人或其營業執照載明的法人或法人代表與合同雙方的自然人或其營業執照載明的法人或法人代表不同的單位或個人。

第二條 轉讓方式和試製

2.1 本合同是專利權轉讓合同。轉讓方確認收到受讓方的全部轉讓費為正式專利權轉讓標誌。自該日起,受讓方即永遠擁有_____專利權,不再受試製期和資料各相關條款的約束;轉讓方亦不再過問一切事項。

2.2 試製期內,轉讓方收到了⑴首期付款和⑵該產品的企業標準或說明書及⑶本合同3.4款所列資料、照片,標誌試製成功,執行本合同全部條款,受讓方才有權生產、銷售合同產品,在作廣告宣傳時和包裝文字中,可以使用專利產品字樣和專利權人的名字及專利號。

2.3 試製期內,轉讓方收到了⑴企業標準或說明書和⑵試製失敗不同產品照片貳張,標誌試製失敗,受讓方不支付轉讓費,本合同終止,受讓方無權繼續試製、生產、銷售合同產品。

2.4 試製期內,轉讓方沒有收到企業標準或說明書或者沒有收到試製失敗不同產品照片貳張,標誌受讓方未盡力試製,受讓方須賠償轉讓方損失_________元整,本合同終止,受讓方無權繼續試製、生產、銷售合同產品。

第三條 資料和資料交換

3.1 專利資料: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實用新型專利證書》,用以證明專利的合法性;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專利收費收據》(最近期),用以證明專利的有效性;國家智慧財產權局:《通知書》若干份;智慧財產權出版社:《實用新型專利說明書》,包括說明書、權利要求書、說明書附圖、摘要、摘要附圖。

3.2 參考資料:智慧財產權出版社:《實用新型專利公報》有關頁面;設計圖;________專利接到的獲獎通知、榮譽稱號若干份。

3.3 資料交付:轉讓方在簽約日後的貳個工作日內,將上述全部資料以掃描件或文件的格式集中於光碟中,以當面交接或掛號郵寄的方式交給受讓方;光碟中還有其他供參考的內容。轉讓方收到受讓方全部轉讓費後的貳個工作日內,將專利資料原件以當面交接或掛號郵寄的方式交給受讓方。

3.4 受讓方生產、銷售合同產品之前,必須制定系列產品中每種產品的企業標準或說明書;必須有單個模特、雙個模特、單個真人、雙個真人使用合同產品的不同體位的數碼照片或彩色照片(不小於四寸)不少於_________張(其中真人照片不少於_________張)。每一版本的企業標準或說明書、照片、宣傳廣告和包裝資料,都須要及時郵寄給轉讓方。轉讓方可以將這些內容在自己的網頁上釋出及用於其他用途。

第四條 轉讓費和其他費用

4.1 本合同涉及的專利權的轉讓費(全國獨家買斷)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平均分貳次付清,在試製期內且試製成功後首期付款50%;簽約日後的半年以內,末期付款50%。兩次付款都以轉讓方確認銀行進帳為付款標誌。

4.2 轉讓方負擔以下稅收和費用:掃描有關檔案、編輯有關文件、製作資料光碟;專利轉讓費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正式轉讓以前的專利維持年費。

4.3 受讓方負擔以下稅收和費用:辦理簽約手續;專利著錄事項變更登記;轉讓後的專利維持年費;設計、試製、生產、宣傳、銷售合同產品。

4.4 受讓方如果指定在_________以外的地點簽約,轉讓方到達簽約地點時,受讓方先行按實報銷轉讓方的車船交通費(單程,指火車票、汽車票、船票,不含飛機票、公交車票、計程車票,無旅差及其他補貼)。

第五條 違約及賠償

5.1 在簽約日後的半年內只有首期付款、沒有末期付款,不論是否銷售及其他原因,則視為受讓方自願放棄專利權轉讓,並且同意將已付的費用作為本專利實施的普通許可費,即受讓方只擁有普通許可的本專利實施權;轉讓方不再向受讓方交付資料,也不再催付或退回轉讓費,且繼續享有專利權,可以將專利實施權許可或轉讓第三方使用。

5.2 在正式轉讓之前,受讓方以任何方式(轉包、加工等)將本專利許可第三方使用,必須按每許可一個單位或個人,在壹個月內向轉讓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整,轉讓方承認第三方擁有本專利普通許可實施權。

5.3 轉讓方未及時交付資料或者在在首期付款後的半年內將本專利許可第三方使用或繼續簽訂加工合同,轉讓方必須加倍返還已付轉讓費,受讓方享有專利普通許可實施權。

5.4 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時,應按本合同條款,友好協商,自行解決。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爭議的,提請_________智慧財產權局調處。對調處決定不服或智慧財產權局不予調處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侵權和專利失效

6.1 轉讓方保證是本專利的合法持有者及正式轉讓前的有效性,並且有權向受讓方轉讓。如有第三方指控受讓方實施的專利侵權,則由轉讓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

6.2 在正式轉讓前,發現第三方侵犯本專利權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以受讓方為主,雙方分別與侵權方進行交涉;或者以受讓方為主,雙方共同向專利管理機關提出維權請求或向人民法院提起維權訴訟。在正式轉讓後,此類侵權,由受讓方交涉或起訴。

6.3 根據專利法第五十條,在本合同簽約後,如果本專利被撤銷或被宣告無效,則本合同自然終止,轉讓方不返還轉讓費,受讓方不繼續支付轉讓費,也不返還資料。

6.4 第三方向智慧財產權局提出請求撤銷專利權或請求專利複審委員會對本專利權宣告無效,由受讓方負責答辯,並支付由此發生的應訴或訴訟費用。

第七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7.1 為保證雙方能及時交換意見,約定以電子郵件作為商議合同條款交換意見的方式。收到對方合同草案或意見,必須在五個工作日以內,確定或修改,併發電子郵件給對方。過期答覆,則本合同條款可以提出重新商議。

7.2 本合同自簽約日起生效。在合同執行中,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並簽署書面檔案,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3 發生法定不可抗力事件(如火災,水災,地震,戰爭等)時,受讓方以有效證明及時通知轉讓方,本合同終止執行,已發生的費用不再退還或結算。

7.4 本合同用中文列印,一式六份,轉讓方、受讓方、合同簽訂地的公證處、合同簽訂地的技術合同登記機關及雙方所在地的專利管理部門各存一份。本合同及以後雙方的重要來往函件不論寄或發(掛號郵寄件、電子郵件發的掃描件、傳真件),以中文列印並簽字蓋章為有效。

轉讓方(蓋章):_________ 受讓方(蓋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中介方(蓋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專利 轉讓協議 篇9

協議目錄

第一章定義

第二章協議範圍

第三章協議價格

第四章支付條件

第五章技術資料和軟體的交付

第六章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

第七章協議產品的驗收

第八章保證和索賠

第九章侵權和保密

第十章稅費

第十一章履約保函

第十二章不可抗力

第十三章爭議的解決

第十四章協議生效及其它

第十五章法定地址

簽字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世界銀行第__________號貸款項下第______號招標,中國技術進出口總公司國際招標公司(以下簡稱“引進方”)為一方,德國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讓與人”)為另一方;

鑑於讓與人擁有設計、製造、裝配、安裝、測試、檢驗、除錯、執行、維修、管理及銷售鐵路______產品的專有技術;

鑑於讓與人有權並同意向引進方轉讓上述鐵路______產品的專有技術;

鑑於引進方希望利用讓與人的專有技術設計、製造、維修、銷售和出品鐵路______產品的專有製造技術;

鑑於讓與人同意向引進方提供並且引進方同意從讓與人獲得根據此協議及以方所籤的另一協議規定的裝置、工具和必要備件以用於鐵路______產品的製造;

鑑於讓與人同意向引進方提供並且引進方同意從讓與人獲得根據此協議及雙方所籤另一協議規定的一定數量的部件和零件以用於組裝和製造、鐵路______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定本協議:

第一章定義

1.1“引進方”是指中國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1.2“讓與人”是指德國________公司。

1.3“協議”是引進方和讓與人簽署的如協議所述的協議,它包括所有附件,附錄以及其所指的所有有關檔案。

1.4“協議價格”是指引進方支付給根據協議全部完滿成其協議義務的讓與人的金額。

1.5

協議產品”是指由協議工廠根據讓與人提供的專有技術生產的滿足本協議附件二所規定的型號、規格、效能的所有產品。

1.6“協議工廠”是指引進方使用讓與人提供的技術製造協議產品的地點,即時另北京____工廠。

1.7“技術資料和軟體”是指讓與人按照協議附件三的規定提供給引進的所有檔案,它包括下列內容:

a.所有技術指標、圖紙、設計、所有技術檔案以及有關協議產品的設計、製造、計算、裝配、安裝、測試、檢驗、除錯、執行、維修和驗收的技術檔案和軟體。

b.所有技術指標、圖紙、設計、所有技術檔案以及有關協議裝置的設計、製造、計算、裝配、安裝、測試、檢驗、除錯、執行、維修和驗收的技術檔案和軟體。

c.所有技術指標、圖紙、設計、所有技術檔案以及有關協議部件的測試、檢驗、除錯、組裝和維修的技術檔案和軟體。

1.8“技術服務”是指讓與根據協議附件六和附近件七中的規定向引進方提供的技術指導、技術監督、技術培訓和其它服務。

1.9“中外運”是指中國對外貿易運輸總公司,它是引進方指定的在目的港接收技術資料和軟體、協議裝置及部件的代理:

a.中國天津新港:

中外運塘沽分公司

地址:中國天津塘沽新港路44號

電傳:23187tgfttcn,傳真:022984757

b.中國北京空運公司

地址:中國北京亮馬橋路安家樓

電傳:210205airftcn

1.10“p.r.c”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

1.11“f.r.g”是指聯邦德國。

1.12“世界銀行”是指國際復興開發銀行(ibrd)和國際開發協會。

第二章協議範圍

2.1讓與人同意向引進方轉讓並且,引時方同意從讓與人獲得設計、製造、裝配、安裝、測試、檢驗、除錯、執行、維修及管理協議產品的專有技術。

協議產呂的名稱、型號、規格和技術標準詳見協議附件二。

2.2讓與人同意給予引進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計、製造、使用和銷售協議產品以及出口協議產品的權利。

這種權利是非獨佔性的和不可轉讓的。

2.3讓與人同意向引進方提供與協議產品有關的技術資料和軟體,其具體內容、數量和交付時間詳見協議附件五和附件六。

2.4讓與人同意派遣

術人員到協議工廠進行技術服務,其具體內容、和要求說見協議附件九。

2.5讓與人同意在讓與人的工廠和協議工廠對引進方的人員進行技術培訓,並保證使引進方技術人員掌握轉讓的技術培訓的內容和要求詳見協議附件十。

2.6讓與人同意根據引進方的要求在本協議有效期之扣的十年內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引進方提供製造協議產品所需的零部件、原材料及輔助裝置。

雙方屆時將另籤協議。

2.7讓與人同意根據引進方的要求在本協議有次期之後的十年內最優惠的價格向引進方提供讓與人自己生產或改造的製造協議產品所需的裝置和軟體,並協助引進方得到第三方生產或改進的製造協議產品所需和裝置和軟體。

2.8讓與人同意,如果協議產品達到協議附件二所規定的技術和質量要求,引進方有權在協議工廠生產的協議產品上標明“由______(讓與人名稱)許可在中國製造“的字樣,至於是否在協議產品上標明上述字樣,則由引進方自行決定。

第三章協議價格

3.1基於本協議第二章規定的內容和範圍,以及讓與人按本協議的規定應完成的義務,本協議總價格為______德國馬克。

分項價格如下:

3.

1.1專有技術費用為______德國馬克。

專有技術分項價格為:

a.技術轉上費:______德國馬克;

b.技術資料費:______德國馬克(cip北京機場)

c.人員培訓費:______德國馬克;

d.技術服務費:______德國馬克。

3.2以上協議總價是對於讓與人在本協議下應盡的包括按cip條款將技術資和軟體運達北京機場之全部責任的固定價格。

第四章支付條件

4.1本協議的所有費用將使用世界銀行第______號貸款以德國馬克通過不可撤消的、允許分批交付的、以讓與人為受益人的信用證支付

4.2讓與人應在協議生效後三十個工作日內,通過其中國銀行總行向讓與人推薦並經引進方認可的讓與人所在國的一個銀行開出不可撤消的食用證,該信用證的金額應等同於協議總價。

該信用證將允許按本協議第43條規定的支付條件進行支付。

4.3專有技術費用的支付

4.3.1按本協議第三章規定的協議總價中專有技術費用的10%,即______馬克將在讓與人提交下述單據並符合協議規定後支付:

a.讓與人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

效出口許可證的影印件一份,或讓與人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無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信的影印件一份;

b.讓與人銀行開出的金額為協議總價10%的不可撤消的銀行保函的正要一份,副本一份。

該銀行保函的格式說見協議附件12;

c.全額形式發票四份;

d.向開證行開出的即期匯票兩份;

.商業發票四份。

以上單據不得早於協議生效三十天之前提交。

4.3.2按本協議第三章規定的協議總價中專有技術費用的25%,即______馬克,將在讓與人按協議附件6的規定音樂會了第一批技術資料/軟體、並提交下述符合協議規定的單據後支付:

a.商業發票五份;

b.向開證行開出的即期匯票兩份;

c.交付第一批技術資料或軟體的空運單副本五份;

d.第一批技術粢或軟體的裝箱單五份;

.引進方出據的證明讓與人已交付第一批技術資和軟體的確認函副本兩份。

4.3.3按本協議第三章規定的協議總價中專有技術費用的50%,即______馬克,將在讓與人按附件6的規定交付了最後一批技術資料軟體、並提交下述符合協議規定的單據後支付:

a.商業發票四份;

b.向開證行開出的即期匯票兩份;

c.交付最後一批技術資料或軟體的空運單副本五份;

d.最後一批技術資料或軟體的裝箱單五份;

.引進方出據的證明讓與人已交付全部技術資料和軟體的確認函副本兩份。

4.3.4按本協議第三章規定的協議總價中專有技術費用的15%,即______馬克,裝在協議產品樣機驗收完成、讓與人提交下述單據且符合協議規定後支付:

a.商業發票四份;

b.向開證行開出的即期匯票兩份;

c.雙方簽字的協議產品驗收保格證書副本兩份。

4.4引進方有權從履約保函或正在議付的付款中扣除讓與人根據協議規定應交付的罰款/或補償費。

4.5在中國境內產生的銀行費用由引進方承擔,在中國境外產生的銀行費用由讓與人承擔。

除了因引進方的延誤支付而產生的利息之外,義付過程中產生的一切利息費用均由讓與人承擔。

第五章技術資料和軟體的交付

5.1讓與人應按本合附件56中規定的內容、數量和時間將技術資和軟體運至北京機場。

技術資料和軟體的風險將在技

術資和軟體運達北京機場之後由讓與人轉移給引進方。

5.2北京機場蓋章的日期將作為技術資料和軟體的實際交付日期。

5.3在每批技術資料/軟體交運後的兩個工作日內,讓與人應通過電偉或傳真將協議號、空運單號、提單日期、資料號、郵包號、重量、航班和預計到達時間通知引進方和協議工廠。

與此同時,讓與人應向引進方和協議工廠各郵寄兩套空運單和技術資/軟體的詳細清單。

5.4如果技術資料/軟體在運輸過程中發生丟失、損壞或缺少,讓與人將在收到引進方的書面通知後45天內免費補發或更換。

5.5技術資/軟體應包裝在堅固的箱子內以適於長途運輸,且能防潮、防雨。

5.6每箱技術資料/包裝的外包裝上應以不退鈀的油漆用英文註明以下內容:

a.協議號:______

b.收貨人:中國技術進出口總公司國際招標公司

c.收貨人程式碼:______

d.到貨機場:北京機場

.嘜頭標記:______

f.毛/淨重量(公斤):______

g.箱號/件號:______

h.外形尺寸(長某寬某高):______

5.7在每箱技術資料/軟體中,應備有兩份詳細的裝箱單。

5.8技術資和軟體可分批交付,但不得轉運。

5.9技術資和軟體應由屬於世界銀行成員國的國家或瑞士的班機承運。

5.10讓與人負責在合格的保險公司辦理保險,投保費用由讓與人負擔。

引進方為保險的受益人,投保金額為協議總價110%的“一切險”和“戰爭險”。

5.11本協議下提供的所有技術檔案、軟體和技術服務應來源於現行世界銀行採購摜中所列的合格的國家和地區。

第六章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

6.1根據本協議的規定,讓與人將派遣其熟練的、健康的、俁格的技術人員到引進方的協議工廠現場進行技術服務。

讓與人技術人員的專業任務、服務內容、來華人數和在華時間詳見本協議附件______。

6.2引進方將為讓與人技術人員的出入境簽證、在華的工作和生活提供幫助。

讓與人技術人員在華的待遇詳見協議附見______。

6.3讓與人的技術人員在華進行技術服務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以及協議工廠的規章制度。

6.4引進方將派遣其技術人員到讓與人的有關工廠進行

技術培訓。

培訓人數、專業、內容、時間及培訓要求詳見協議附件____。

6.5讓與人將為引進方培訓人員的出入境簽證提供幫助並提供技術培訓必需的設施。

培訓人員在讓與人國家的待遇詳見本協議附件______。

6.6引進方的培訓人員在培訓期間應遵守讓與人國家的法律以及讓與人工廠的規章制度。

第七章協議裝置的驗收

7.1為了檢驗讓與人根據協議所提供的技術檔案和軟體的完整性、準確性和可靠性,讓與人應自費派遣其代表到協議具體程式和標準詳見協議附件______。

7.2在全同產品的驗收試驗中,如果協議產品達到協議附件______所規定的所有技術要求,讓與人和引進方受權代表應簽署四份驗收證明,雙方各執兩份。

7.3如果協議產品在驗收試驗中達不到協議附件______中規定的技術指標,雙方將進行友好協商並共同分析原因,採取措施排除缺陷。

第二次驗收試驗將在排除缺陷後進行。

7.4如果由於讓與人的原因造成第一資歷驗收試驗失敗,讓與人將採取措施排除故障,並再次派技術人員參加到二次驗收試驗,費用由讓與人承擔,同時讓與人應承擔第二次驗收試驗,費用由讓與人承擔,同時讓與人應承擔第二次驗收試驗的有關直接費用,包括材料費。

如果是由於引進方的責任造成第一次驗收失敗,引進方將採取措施排除故障,費用處理,並承擔第二次驗收試驗的有關直接費用。

7.5在第二次驗收試驗時,如果是由於讓與人的責任導致協議產品的技術指標仍未達到協議附件______的要求,排除故障,再次派技術人員參加第三次驗收試驗,並承擔第三次驗收試驗的有關費用,包括材料費。

如果由於引進方的責任造成第二次試驗失敗,引進方將採取措施排除故障,費用處理,並承擔第三次驗收試驗的有關費用。

7.6如果由於讓與人的責任造成在上述三次驗收試驗中協議產品的技術指標仍未達到協議附件______的要求,協議條款第87款將被引用。

如果由於引進方的責任造成在上述三次驗收試驗中協議產品的技術指標仍未達到要求,雙方將通過協商達成進一步執行協議的協議。

第八章保證和索賠

8.1讓與人將保證按協議要求向引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軟體是讓與人實際使用的和最新的並被證實了的技術資料和軟體,並保證在協議執行過程中及是垧引進方免費提供改進、修改和開發的新的技術資料和軟體。

8

.2讓與人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和軟體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按協議附件______的規定及時交付。

8.3如引進方發現讓與人交付的技術資料和軟體不符合本協議第______款的規定,讓與人應在接到引進方的書面通知後三十天內免費半有關的技術資料和軟體郵寄給引進方。

8.4如讓與人沒有按本協議附件____及____款中規定的時間交付技術資料和軟體,讓與人應按下述比例向引進方交付技術資料和軟體的遲交罰款:

每遲交一星期,按專有技術部分協議總價應付金額的5%交付遲交罰款,但上述罰款的總額應不超過專有部分協議總價的5%。

上述罰款的支付應作為預定違約金並且是對引進方因上述遲交所造成的全部損失的賠償。

8.5讓與人按第84款向引進方交付遲交罰款後,並不能免除讓與人繼續交付遲交部分的技術資料和軟體的義務。

8.6如技術資和軟體的遲交超過六個月,引進方將有權終止協議。

在這種情況下,讓與人必須將引進方已支付的全部金額加上年利率為12%的利息,一起退還給引進方。

8.7在協議產品的驗收中,如果由於讓與人的責任造成協議產品的技術指標達不到驗收標準,則按以下方式處理:

如果由於讓與人的責任造成協議產品在驗收時不能達到協議附件____所規定的技術指標,以至於引進方不能把協議產品投入成批生產,引進方有權終止協議。

在這種情況下,讓與人應將引進方已支付的全部金額加上年利率為12%的利息,一併退還給引進方,同時根據雙方的協定,賠償引進方的直接損失。

如果由於讓與人的責任造成協議產品在驗收時有些技術指標達不到附件____的規定,但引進方還能反司同產品投入生產,讓與人應根據上述技術偏差的嚴重程度按協議總價的5%-10%賠償引進方的直接損失。

第九章侵權和保密

9.1讓與人保證對根據本協議向引進方提供的一切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和軟體擁有合法的所有權,並有權向引進方轉讓該專有技術和協議裝置。

如果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讓與人應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法律上和經濟上的責任。

9.2協議雙方應在十年內對相互提供的具有技術和商務性質的技術決竅、技術檔案、以及有關協議工廠的水文、地理和生產等方面的資料承擔保密義務。

如果上述技術訣竅、技術檔案或資料的所有方還是由第三方公開的,則另一方不再承擔對上述技術

訣竅、技術檔案或資料的保密義務。

9.3引進方有權在本協議的有效期之後使用讓與人提供的專有技術、技術資料和軟體設計、製造和銷售協議產品。

第十章稅費

10.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乘法對引進方徵收的與招待本協議有關的一切剩就由引進方承擔。

10.2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乘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聯邦德國政府關於避免雙得徵稅和防止漏稅的協議》對讓與人徵收的與執行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稅費應由讓與人承擔。

10.3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發生的與執行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稅費應由讓與人承擔。

第十一章履約保函

11.1協議雙方簽字後三十天以內,讓與人應提交金額為協議總價10%的履約保函,該保函應由北京中國銀行根據外國某一銀行向北京中國銀行提交的反擔保開具。

該履約保函的有效期將持續到協議產品驗收和協議裝置保證期結束以後。

11.2上與人應按協議附件____的格式提交履約保函,由此產生的費用由讓與人承擔。

11.3如果讓與人未能履行協議規定的某項義務,引進方將有權對該保函行使追索權。

第十二章不可抗力

12.1如果讓與人和引進方中任何一方由於戰爭、洪水、水災、颱風、地震或其它雙方認可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協議的執行,則履行協議的期限將推延一段相當於該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2.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快通過電傳或電報將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通知對方,並於十四天之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郵具的證明檔案交另一方確認。

12.3如果不可抗力持續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習快解決繼續履行協議的問題。

第十三章爭議的解決

13.1協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執行協議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爭執。

如協商後仍不能解決時,應提交促裁解決。

13.2仲裁將在期德哥爾摩進行,由斯德哥樂摩托車商會仲裁委員會按其程式和規定進行仲裁。

13.3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13.4仲裁費用期間,除了協議中拉交仲裁的部分這外,雙方應繼續履行協議義務。

第十四章協議生效及其它

14.1本協議由雙方授權代表於一九九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北京簽字。

雙方將在必要時向各自政府申請批准協議,協議生效日期將以下列事項最後一個發生的

日期為準:

a.最後得到政府批准一方的批准日期;

b.世界銀行對協議的批准;

c.引進方收到履久保函。

雙方將盡最大努力使協議獲得批准,並用傳真或電偉通知對方並以書面確認。

14.2如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經過六個月仍不能生效,則雙方有權取消本協議。

14.3本協議自生效之日起____年有效,有效期滿後協議將自動失效。

14.4協議有效期滿將不影響雙方未了的債權債務關係,債務人將繼續付給債權人未付的債款。

14.5本協議以英文書寫,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14.6本協議由條款第一章至第十五章及附件____至____組成。

協議正文及附件者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7有關本協議的任何變更、修改、補充和分包將在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檔案以後生效,同時將成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並與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8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雙方通訊應以英文進行。

正式通知應以收面形式一式兩份用掛號航寄。

14.9儘管本協議本章141款的規定,如果不是由於讓與人的責任而使協議____在簽字後三個月內仍在終止本協議的情況下,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賠償支付和雙方已產生的費用。

第十五章法定地址

15.1引進方:

名稱:中技國際招標公司

地址:中國北京本郊二里溝進口大樓

電傳:22075cnticcn

傳真:(01)8316696

15.2讓與人:

名稱: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

電傳:________

傳真:________

15.3雙方授權代表簽字:

引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讓與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協議目錄

專利 轉讓協議 篇10

鑑於james smith於__年__月__日在__國__市獲有對___改進的專利證書,其專利證書編號為____;同時

鑑於james smith為上述專利及專利專案所有權的唯一持有人;同時

鑑於____國____市richard roe執意取得該專利的全部權益,至此richard roe向敝人已支付總金額____美元,以茲證實,予以承認。敝人當眾出售、轉讓所擁有對_____改進的專利、名稱、權益及專利證書予richard roe持有和享用。richard roe以合法代表擁有並享有專利證書所列全部條款的權益。茲轉讓的專利證書所列全部條款與敝人在未出售前所持有的權益相同。

於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本人簽字蓋章立據為證。

出席者證人          james smith

籤 名:_______________ 籤 名:____________

注:專利(patent)是根據發明人的申請經政府主管部門審查,認為其發明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在一定期間內授與發明人使用該發明的獨佔權,這就是專利。

根據各國專利法的規定,一項新發明必須具有新穎性、先進性和實用性而具有實用價值,凡不具備實用價值的,不能取得專利。

各國專利法對專利的保護期,規定為10-20xx年,過期失效後,任何人都可以無償使用。

在國際間專利是一種私有財產,故專利是可以轉讓的,也就是取得專利證書的合法持有者可將該專利權出售給別人使用,購買者成為合法的擁有者。

專利 轉讓協議 篇11

受讓方(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專案聯絡人: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讓與方(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專案聯絡人: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本合同乙方擁有_________的技術發明創造,甲方受讓該項技術發明的專利申請權並支付相應的轉讓價款。雙方就此項專利申請權轉讓事項,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本項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權:

1、屬於(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申請。

2、發明人/設計人:

3、專利申請人:

4、專利申請日:

5、專利申請號:

第二條 乙方在本合同簽署前實施或轉讓本項發明創造的狀況如下:

1、乙方實施本發明創造的狀況(時間、地點、方式和規模):

2、乙方許可他人使用本發明創造的狀況(時間、地點、方式和規模):

3、本合同生效後,乙方有義務在_________日內將本發明創造專利申請權轉讓的狀況告知被許可使用本發明創造的當事人。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保證原技術轉讓合同的履行。乙方在原技術轉讓合同中享有的權利和義務,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甲方承受。乙方應當在________日內通知並協助原技術轉讓合同的讓與人與甲方辦理合同變更事項。

第四條 為保證甲方申請專利,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以下技術資料:

第五條 乙方向甲方提交技術資料的時間、地點、方式如下;

1、提交時間:

2、提交地點:

3、提交方式:

第六條 乙方應當保證其專利申請權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如發生第三人指控甲方侵權的,乙方應當_________

第七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該發明創造專利申請權的價款及支付方式如下:

1、專利申請權的轉讓價款總額為:

2、專利申請權的轉讓價款由甲方(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

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

乙方開戶銀行名稱、地址和賬號為:

開戶銀行:

地址:

賬號:

3、雙方確定,甲方以實施研究開發成果所產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的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的,乙方有權以_________方式查閱甲方有關的會計賬目。

第八條 雙方確定,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專利申請被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駁回的,乙方不退還已收取的轉讓費用;尚未收取的,按以下方式處理:

雙方對專利申請被駁回的特別約定如下:

第九條 雙方確定:

1、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取得專利權的,乙方應按以下約定實施或使用該發明創造:

2、本合同生效後,該項專利申請在專利公開前被駁回的,雙方按以下約定實施或使用該發明創造:

第十條 雙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應遵守的保密義務如下:

甲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

2、涉密人員範圍:

3、保密期限:

4、洩密責任:

乙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

2、涉密人員範圍:

3、保密期限:

4、洩密責任:

第十一條 本合同簽署後,由_________方負責在_________日內辦理專利申請權轉讓的登記事宜。

第十二條 雙方確定:

1、甲方有權利用乙方交付專利申請權所涉及的發明創造進行後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徵的新的技術成果,歸_________(甲方、雙方)方所有。具體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如下:_________

2、乙方有權在已交付甲方專利申請權後對此發明創造進行後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徵的新的技術成果,歸_________(乙方、雙方)方所有。具體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如下:_________

第十三條 雙方確定,按以下約定承擔各自的違約責任:

1、_________方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應當_________(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2、_________方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應當_________(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第十四條 雙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_________為甲方專案聯絡人,乙方指定_________為乙方專案聯絡人。專案聯絡人承擔以下責任:

一方變更專案聯絡人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時通知並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五條 雙方確定,出現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因發生不可抗力;

第十六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確定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雙方確定:本合同及相關附件中所涉及的有關名詞和技術術語,其定義和解釋如下:

第十八條 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下列技術檔案,經雙方以_________方式確認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技術背景資料:

2、可行性論證報告:

3、技術評價報告:

4、技術標準和規範:

5、原始設計和工藝檔案:

6、其他:

第十九條 雙方約定本合同其他相關事項為: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自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利 轉讓協議 篇12

受讓方(甲方): 讓與方(乙方):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專案聯絡人: 專案聯絡人: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本合同乙方擁有技術發明創造,甲方受讓該項技術發明的專利申請權並支付相應的轉讓價款。雙方就此項專利申請權轉讓事項,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本項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權:

1、屬於(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申請。

2、發明人/設計人:。

3、專利申請人:。

4、專利申請日:。

5、專利申請號:。

第二條 乙方在本合同簽署前實施或轉讓本項發明創造的狀況如下:

1、乙方實施本發明創造的狀況(時間、地點、方式和規模):

2、乙方許可他人使用本發明創造的狀況(時間、地點、方式和規模):

3、本合同生效後,乙方有義務在____日內將本發明創造專利申請權轉讓的狀況告知被許可使用本發明創造的當事人。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保證原技術轉讓合同的履行。乙方在原技術轉讓合同中享有的權利和義務,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甲方承受。乙方應當在____日內通知並協助原技術轉讓合同的讓與人與甲方辦理合同變更事項。

第四條 為保證甲方申請專利,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以下技術資料:

第五條 乙方向甲方提交技術資料的時間、地點、方式如下;

1、提交時間:;

2、提交地點:;

3、提交方式:。

第六條 乙方應當保證其專利申請權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如發生第三人指控甲方侵權的,乙方應當

第七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該發明創造專利申請權的價款及支付方式如下:

1、專利申請權的轉讓價款總額為:;

2、專利申請權的轉讓價款由甲方(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

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

乙方開戶銀行名稱、地址和賬號為:

開戶銀行:

地址:

賬號:

3、雙方確定,甲方以實施研究開發成果所產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的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的,乙方有權以方式查閱甲方有關的會計賬目。

第八條 雙方確定,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專利申請被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駁回的,乙方不退還已收取的轉讓費用;尚未收取的,按以下方式處理:。

雙方對專利申請被駁回的特別約定如下:

第九條 雙方確定:

1、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取得專利權的,乙方應按以下約定實施或使用該發明創造:

2、本合同生效後,該項專利申請在專利公開前被駁回的,雙方按以下約定實施或使用該發明創造:

第十條 雙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應遵守的保密義務如下:

甲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

2、涉密人員範圍:

3、保密期限:

4、洩密責任:

乙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

2、涉密人員範圍:

3、保密期限:

4、洩密責任:

第十一條 本合同簽署後,由方負責在____日內辦理專利申請權轉讓的登記事宜。

第十二條 雙方確定:

1、甲方有權利用乙方交付專利申請權所涉及的發明創造進行後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徵的新的技術成果,歸(甲方、雙方)方所有。具體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如下:

2、乙方有權在已交付甲方專利申請權後對此發明創造進行後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徵的新的技術成果,歸(乙方、雙方)方所有。具體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如下:

第十三條 雙方確定,按以下約定承擔各自的違約責任:

1、方違反本合同第X條約定,應當(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2、方違反本合同第X條約定,應當(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第十四條 雙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為甲方專案聯絡人,乙方指定為乙方專案聯絡人。專案聯絡人承擔以下責任:

一方變更專案聯絡人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時通知並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五條 雙方確定,出現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______。

第十六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確定按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雙方確定:本合同及相關附件中所涉及的有關名詞和技術術語,其定義和解釋如下:

第十八條 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下列技術檔案,經雙方以_______方式確認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技術背景資料;;

2、可行性論證報告:;

3、技術評價報告:;

4、技術標準和規範:;

5、原始設計和工藝檔案:;

6、其他:。

第十九條 雙方約定本合同其他相關事項為: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自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X年____月____日 X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