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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氣管道無償轉讓合同(精選3篇)

欄目: 轉讓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62W

天然氣管道無償轉讓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

天然氣管道無償轉讓合同(精選3篇)

乙方: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甲方自願將其__________________的天然氣戶頭轉讓給乙方,並辦理天然氣過戶手續,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生效,____________天然氣有限責任公司與甲方簽訂合同自動終止,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糾紛和法律責任,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與____________然氣有限責任公司無關。轉讓手續辦理後,產生的氣費及一-切然氣.有關的費用由乙方負責完清。

甲方: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天然氣管道無償轉讓合同 篇2

託運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

合同簽約地: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意向,由乙方為甲方承運液化天然氣,為明確甲、乙雙方在天然氣運輸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具體條款如下:

一、 運輸貨物種類、質量及運輸方式:

1、運輸貨物:液化天然氣,簡稱(LNG)。

2、運輸方式:公路汽車運輸。

3、天然氣質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17820-1999《天然氣》中作規定的Ⅱ類天然氣。

二、 協議履行期:

承運日期:自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合同到期,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辦理續約。

三、 運輸地點範圍:

1、本協議運輸起點為:

2、本協議運輸終點為: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監督乙方是否為甲方提供了安全、及時、準確的運輸服務。

2、有權監督乙方按時完成約定的運輸運量計劃。(每月 25 號前甲方給

3、因供氣設施發生的故障而變更運輸計劃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4、甲方按雙方確定的運價、結算方式及時間,按期與乙方結算,支付運費。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提供10 臺手續齊全完好車輛,必須對運輸車輛及貨物進行保險;具備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危貨2類及其它有關資質;危貨運輸從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各類證件齊全。

2、乙方在甲方(LNG)工廠灌裝接氣完畢,貨物過磅稱重,乙方在磅單簽字後的貨物風險由乙方承擔。即: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事故或貨物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和賠償。

3、乙方應確保車輛的完好性,服從甲方統一調配準時到達甲方指定地點。如需調整車輛或變更時,應提前48小時通知甲方。

4、貨物重量以廣匯液化廠磅單為準,卸車時的合理誤差按每車±150公斤計算。超出此範圍由乙方按(LNG)出廠價從運費中扣除。

5、乙方承諾按照甲方每月運輸計劃,向甲方出具書面《車輛編配數量計劃承諾書》,確保運輸車輛的數量,保證完成甲方的運輸計劃。

六、違約責任:

1、如因乙方未能確保運輸車輛數量或甲方的運輸計劃,應當向甲方支付壹萬元違約金,且甲方有權從應支付的運費中扣除,違約金不足,甲方有權扣除保證金,不足部分甲方仍有權追究乙方賠償損失的權利。

2、如因乙方未能按時、按量發運(LNG)運輸車輛,將受到以下制裁:

七、運費結算:

1、運費價格:給乙方承運運費單價按雙方約定的價格執行。

2、里程計算:具體里程數由雙方核實確認為準。

3、噸位計算:乙方承擔在運輸過程中產生的磅差,在乙方開具相應的運輸發票時應將產生的磅差進行衝減。(雙方對賬明細確認後蓋章)

4、結算期間:乙方負責向甲方開據專用運輸發票。甲方依據乙方開出的發票,在10日內結算運費(自雙方對帳確認收到發票日起計算)。

5、為避免風險需繳納運輸保證金,首次運費中甲方有權扣除壹萬元作為合同保證金,該保證金作為乙方完成全年運輸計劃或確保每月運輸車輛數量等履行保證金,合同到期後保證金由甲方一次性退還乙方。

八、調價因素:根據國內燃油價格調整幅度及(LNG)的供需情況,造成承運方實際運輸成本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後,甲方可對液化天然氣承運價格做適度調整。

九、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在履行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中任何一方均應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其它: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十一、結算資訊: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天然氣管道無償轉讓合同 篇3

供氣人(甲方):

用氣人(乙方):

身份證號:

工作單位:

家庭電話: 行動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城鎮燃氣管理條例》、《重慶市天然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供氣和用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用氣地址、種類、性質和用氣量

(一)用氣地址: (乙方天然氣安裝使用地址)

(二)用氣種類:天然氣

(三)用氣性質:居民用氣

第二條 供氣方式

甲方通過 管道 方式向乙方供氣。

第三條 供氣質量

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天然氣質量符合國家GB17820-20__《天然氣》質量標準。

第四條 供氣價格、計量與結算方式

(一)用氣價格:甲方根據乙方的用氣性質,按照武隆區 政府物價部門批准的天然氣價格執行。遇國家或政府天然氣價格調整時,按照調價檔案規定執行。

(二)乙方自願選擇使用的計量器具為 天然氣計量表

(1)使用智慧表及智慧計量器具的,乙方憑儲存IC卡到甲方指定的繳費充值地點充值申購下月用氣量,且每月申購的用氣量不得超過雙方核定的月最大用氣量。

(2)根據武隆區發改委檔案要求,對城區居民生活用氣價格實行階梯氣價。

(3)使用普通天然氣計量器具的,天然氣費按月結算,乙方於每月 20日前,到甲方收費處現金方式、銀行代收、預付款方式、網路方式繳費。

(三)結算方式:供用氣雙方以乙方使用的法定計量器具讀數為依據進行結算。

第五條 燃氣設施及維護管理

(一)供、用氣設施的產權以物權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界定為準。使用者氣表前設施的產權由甲方負責維護管理,乙方予以配合;使用者氣表分界點後的設施(含氣表)由乙方負責維護管理,或者有償委託甲方維護管理。

(二)乙方使用的流量計等計量儀表,如需檢驗、檢測、維修,甲方負責聯絡送甲乙雙方認可的機構檢驗。乙方在儀表校檢期間不得擅自用氣,若需用氣,應向甲方申報同意後方可使用。甲乙雙方對計量器具的計量準確性有疑義時,都可以向計量檢定機構申請檢定。經檢定不符合標準的,檢定費用由甲方承擔,符合標準的,檢定費用由申請方承擔。在申請檢定期間,乙方仍應按期繳納燃氣費,檢定結果確認後,再行退補燃氣費。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並初次安裝的使用者氣表,如出現非人為損壞的質量問題,自安裝之日起一年內由甲方免費維修或更換。使用一年後氣表出現損壞或不能正常計量的情況,氣表由甲方更換,乙方須按照物價規定價格繳納換表費用。

方催高 (四)乙方使用的燃氣器具應與天然氣相適配,應具有國家安全規定的檢驗合格證,須由具有燃氣安裝、維修資格的單位和持有燃氣器具安裝、維修上崗證的人員安裝。乙方擅自安裝或使用不合格的燃氣器具,造成的全部損失和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乙方應對室內天然氣設施(包括安裝在室內的表前樓棟立管)及天然氣燃燒器具進行日常檢查,發現隱患和漏氣的應及時告知甲方;禁止使用不符合氣源要求、不合格、超過使用年限的天然氣燃燒器具(按國家規定,天然氣熱水器、灶具、壁掛爐等自售出之日起,使用年限8年)。乙方燃氣管道設施及使用燃具應安裝在通風好、有給排氣條件的廚房或非居住房間內,若乙方燃氣管道及設施不具備安全用氣條件(或者有隱患)而乙方不及時維修或維護的,造成的全部損失和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有監督乙方用氣的權利和職責。當發現乙方違反天然氣使用及安全管理規定時,甲方可依照相關法規、技術標準和政策,要求乙方停止違法違規行為、限期整改、賠償損失、加收違約金,對不接受處理、情節嚴重的可暫停供氣。

(二)乙方逾期不繳天然氣費,甲方有權從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按日收取應繳氣費3‰的違約金。

(三)乙方連續三個月未用氣,且未辦理暫停用氣手續時,經甲方書面通知五天內仍不辦理相關手續的,甲方有權暫停供氣。

(四)應遵守國家有關燃氣法規、技術標準和政策,向乙方提供符合合同約定的數量、質量和使用範圍的天然氣,無正當理由不得停止供氣。

(五)需嚴格執行 重慶市武隆區天然氣價格政策。

(六)因供氣設施計劃檢修、臨時檢修、法定限制用氣等原因,需要中斷供氣時或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斷供氣時,甲方應迅速搶修,並及時通過公眾號和網路方式公示。

(七)因國家政策調控導致上游(氣礦)供氣量不足,甲方有義務協調上游增加供氣量但不承擔違約責任。

(八)甲方應在所屬的營業場所公開業務流程、服務專案、收費標準,公開服務受理及報修投訴電話。應向乙方提供安全用氣諮詢和指導服務。

(九)應設立專門服務電話受理乙方氣費查詢、諮詢等。並應24小時接受乙方的報修,接到報修後,根據實際情況按照相應的應急搶險預案派人到現場處置。

(十)甲方工作人員應當持工作證進戶安全檢查、抄表,並準確抄驗氣表讀數,如錯抄、漏抄氣量、或氣量計算有誤,應當於發現後三個工作日內予以糾正。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除因上游氣源供應方調控致使甲方供氣不足外,乙方有監督甲方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量和質量向乙方提供合格天然氣的權利。

(二)若對計量存在疑議,有權要求按照國家現行規定,對天然氣計量器具進行校檢。

(三)乙方所屬產權的設施發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隱患時,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用氣設施安全檢查和維護保養的服務。檢查及維護費用按質監、物價等部門相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有權就天然氣收費、服務等事項向甲方進行查詢,甲方應當自收到查詢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

(五)乙方範圍內的天然氣設施、用氣裝置及安全設施必須滿足國家規範要求,並負責其日常自查維護,應常用洗粉或肥皂水查漏,確保功能完好有效。(

(六)有義務按照實際使用的氣量、範圍和性質按時繳納天然氣費,如逾期未繳納氣費應按約定支付氣費並承擔違約金。

(七)乙方變更戶主,應與新戶主一同到甲方辦理過戶手續,變更、解除或重新簽訂供氣合同;乙方暫停用氣兩個月(含兩個月)以上的,應在停氣前三天到甲方辦理相關手續,由甲方採取相應的安全保障措施 。

(八)乙方不得采用不正當手段用氣、擅自改變用氣性質、範圍或轉供天然氣;不得拒絕甲方持證工作人員進戶抄表或檢查用氣安全和擅自安裝、改裝、遷移、拆除天然氣設施或器具及改變天然氣設施原始安裝狀態或損害天然氣設施、偷盜天然氣、違法拆、修氣表等違反天然氣用氣管理和安全使用規定的行為。

(九)發現燃氣洩漏或燃氣引起的中毒、火災、爆炸等事故,有義務及時通知甲方和消防等相關部門。

(十)有義務配合甲方在管網上進行接管、碰口接氣等施工作業和經批准的天然氣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專案的施工安裝。

(十一)乙方對外出租、出借房屋時,應保證所提供的天然氣設施和天然氣燃燒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告知安全使用天然氣的注意事項,告知房屋使用人本合同有關內容,並應配合甲方的安全巡檢作業。

(十二)應遵守重慶市天然氣管理條例的規定以及國家有關燃氣法規、技術標準和政策。乙方使用天然氣前應當仔細閱讀天然氣合同、天然氣安全使用宣傳資料和用氣裝置使用說明書,並告知家庭成員及親朋好友加強安全管理,熟知安全用氣常識,特別是要隨時開啟門窗保持室內空氣流通,並按照本合同約定正確使用天然氣,在乙方室內和自有產權範圍內發生的一切燃氣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損失和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

1、供氣設施發生執行事故,因甲方原因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乙方自身的過錯除外。

2、不可抗力、第三方責任、政府指令等非甲方原因造成執行事故、停氣,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期繳納氣費的,從逾期之日起,按日支付應繳氣費的3‰的違約金;超過繳費日期經甲方催告後仍不繳納氣費和違約金的(超過繳納截止日期未繳納氣費,並經催後三十日之內仍未繳納氣費的),甲方有權暫停對乙方供氣;當乙方繳齊氣費和違約金後,甲方及時恢復供氣。

2、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私自改變用氣性質、範圍使用天然氣,除補繳氣費差價、拆除違規設施外,乙方須向甲方支付入戶安裝費金額2倍的費用。

3、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用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拒不賠償的,甲方有權暫停供氣;情節嚴重的或造成重大損失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採取不正當手段盜用天然氣,按其盜用期限、歷史最高用氣量和氣價補繳氣費,甲方有權上報天然氣主管部門對乙方處以罰款或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5、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天然氣使用及安全管理規定,危及天然氣設施安全執行及社會公共安全,乙方因擅自拆改室內天然氣設施、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天然氣燃燒器具、拒絕甲方入戶安全檢查、拒絕甲方提出的安全隱患整改建議等行為,經甲方制止無效或乙方拒不整改的,甲方可暫停對乙方供氣;如導致發生天然氣安全事故,給自身、其他用氣人、甲方或公共利益造成損失的,除承擔自身損失外,乙方還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6、乙方因違約而被暫停供氣後,如需恢復供氣,乙方需承擔相關材料、工時等費用。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通過行業主管部門或市場監管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雙方也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 天然氣有限公司各類服務電話

繳費服務(查詢)熱線:

維修搶險電話:

使用者投訴電話:

甲方(簽章): 乙 方(簽字):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理人: 證件型別及號碼:

地 址: 地 址: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