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店鋪轉讓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定金擔保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依據主合同,甲、乙雙方應履行如下義務:
第二條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日內向甲方交付定金_____元整。
第三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除非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四條乙方履行主合同義務後,甲方應返還定金或以該定金衝抵乙方應付甲方款項。
第五條乙方不履行主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甲方不履行主合同,應當十倍返還定金。定金罰則的執行,不影響任何一方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六條如甲方違約,賠償未能履行,從而造成的訴訟等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本合同經雙方簽章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
頂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位於南豐鎮永聯小鎮南街7幢4-5號店鋪川人骨頭王火鍋店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為380平方米,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有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轉讓後店鋪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裝置全部歸乙方所有,(包括宿舍,私人物品除外)。
三、乙方在20_年5月17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20萬元,(大寫:貳拾萬元正)。
四、甲方應該協助乙方辦理該店鋪的工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證件的過戶手續,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後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根據我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下述KTV店鋪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店鋪基本情況
轉讓的KTV店鋪位於 建築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 轉讓費及支付
1、上述KTV店鋪的轉讓費共 元,大寫:人民幣 。
2、上述轉讓費共計 元,乙方於 年 月 日銀行貸款下來後先支付 元給甲方,剩餘轉讓費餘款 元(人民幣),於 年 月 日前付清。
第三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交付KTV商鋪時的債務(銀行貸款15萬元整每月產生的本息合計:13500元整)、欠費等情況,上述情況產生的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時間足額向甲方支付轉讓費。
3、乙方接手後在營業過程中,若與他人產生經濟或民事糾紛,由乙方負責。如該糾紛給( 營業執照登記人)及甲方造成損失,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特別約定
如乙方使用 ( 營業執照登記人)的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進行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債權、債務、罰款、欠費等糾紛,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自行解決。如因上述原因給甲方或 ( 營業執照登記人)造成損失,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賠償的費用包括甲方、 ( 營業執照登記人)支付的賠償費、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
第五條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轉讓費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直至乙方全部 付清為止。
第六條 爭議解決
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端,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 向 甲方居住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七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應在雙方簽字蓋章後開始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3、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體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 乙方 :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電話: 電話: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