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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轉讓合同十篇

欄目: 轉讓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46W

固定資產轉讓合同 篇1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稱"中國")_________市訂立:

固定資產轉讓合同十篇

轉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鑑於:甲方系根據中國法律合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乙方系根據中國法律合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外商獨資企業;甲方、乙方經過友愛協商,批准共同進行協作和配合,促使甲乙雙方之間資產轉讓的順利完成。就甲方資產轉讓事宜,甲方和乙方在此明確各自的權利和任務,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定義

1.交割評估基準日:指為斷定轉讓價格,由甲、乙雙方協商斷定的,對轉讓資產進行最終評估、審計的日期。即滿足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規定的所有條件後的第一個工作日。

2.交割日:指本協議所述的轉讓資產由甲方轉移至乙方所有的日期,即滿足本協議第八條第4款規定的所有條件後的第一個工作日。

3.評估基準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資產評估報告: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為評估基準日的轉讓資產的資產評估報告(副本見附件一),由_________資產評估公司編寫。

5.轉讓資產:根據本協議第三條,甲方應轉讓給乙方的所有資產,包含於資產評估報告列明的有關企業的(固定資產及土地應用權以及未列入資產評估報告,而乙方擬向甲方收購的流動資產)和與資產相干的經營業務。

6.相干期間:自評估基準日(含評估基準日)至交割日(不包含交割日)之間的期間。

7.工作日:即星期一至星期五(大眾,假期除外)。

8.附屬企業:就本協議各方而言,由該方直接或間接把持的任何公司或其他經濟組織。把持是指任何人士籍著持有股權、出資額,行使投票權、董事任命權或根據合同或其他方法所擁有的決定另一方決策及事務的權利。

9.有關物業:資產評估報告內列明的有關企業擬轉讓予乙方的,有關企業已或將取得土地應用權和/或房屋所有權的土地和/或房屋,其詳情見附件二。

第二條 資產轉讓

1.根據本協議的約定,甲方批准在本協議所規定的交割日將有關企業的轉讓資產轉讓予乙方。

2.乙方批准根據本協議的約定自甲方受讓有關企業的轉讓資產。

3.自本協議第八條第4款所規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為該轉讓資產的合法所有者,享有並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一切權利和任務,甲方則不再享有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任何權利,也不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任何任務和責任,但本協議另有規定者除外。甲方有任務儘量協助乙方完成有關的必要的法律手續。

4.自交割日起,乙方及其授權人士將完整吸收轉讓資產,並應用其從事生產經營運動。

第三條 轉讓資產

1.固定資產:甲乙雙方批准,有關企業所擁有的擬向乙方轉讓的全部固定資產包含列載於本協議附件一的資產評估報告內,於評估基準日的全部固定資產。甲乙雙方確認,在交割日,甲方將上述全部固定資產作為轉讓資產向乙方轉讓,包含:

(1)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所有機器裝置、建築物及在建工程。

(2)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土地應用權。

2.流動資產:為了生產持續性發展的需要,本協議甲方批准向乙方轉讓,而乙方批准受讓甲方擁有的有關的庫存材料、產成品、在製品及配件倉庫存零配件。

第四條 產品售後安裝及其它售後服務的安排

1.甲、乙雙方一致批准,在本協議所述的交割日前,對甲方簽訂的並已履行交貨任務,但根據合同、協議的規定或國家相干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如合同、協議並未有規定),甲方仍處於承諾履行產品的售後安裝或其它售後服務任務期間的銷售合同、協議,自交割日後,應由乙方代替甲方持續履行上述產品的售後安裝及銷售合同、協議所約定的其它售後服務。

2.為確保乙方持續履行前款所述的產品的售後安裝及其它售後服務,甲、乙雙方一致批准,由_________公司對交割日的預提安裝費、售後服務費進行審計確認。乙方在根據本協議第七條第3款所述方法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格時,應自轉讓價格中扣除上述經確認的預提安裝費、售後服務費。

3.甲、乙雙方一致批准,以交割日為起算日,在自交割日起的第_________個公曆年度屆滿之日,由_________公司對實際產生的安裝費及售後服務費用進行審計,該審計資料為終局資料。如經審計,根據本條上款由乙方預提的安裝費及售後服務費的總額超出實際產生的安裝費及售後服務費用的總額,則乙方應在_________公司出具審計資料後的三十個工作日內,將上述超出部分的價款返還甲方;如經審計,乙方預提的安裝費及售後服務費的總額不足支付實際產生的安裝費及售後服務費用的總額,則甲方應在公司出具審計資料後的三十個工作日內,將不足部分的價款支付予乙方。

第五條 商標的應用允許

甲、乙雙方一致批准,甲方保證給予乙方有償應用有關商標的應用允許,具體安排以甲乙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的《商標應用允許合同》的內容為準。

第六條 勞務安排

甲、乙雙方一致批准,在交割日後,對於有意成為乙方職員的有關企業的員工,有關企業將解除與其簽訂的勞動合同,而由乙方予以全部留用並與其簽訂勞動合同,與乙方員工享受同等候遇。具體安排以甲乙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勞務安排協議》的內容為準。

第七條 轉讓價格、支付的時間及方法

1.根據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確認的資產評估成果,甲、乙雙方一致批准,以_________萬元國民幣作為固定資產轉讓價格的基礎。在交割評估基準日,甲、乙雙方將根據本條下款所述原則對交割評估基準日的轉讓資產進行調劑。經過上述調劑後的固定資產的轉讓價格與流動資產的轉讓價格總額將作為乙方收購轉讓資產的轉讓價格。

2.甲、乙雙方一致批准,根據下述原則斷定轉讓資產的轉讓價格: 元

(1)固定資產:對列入資產評估報告內的固定資產,以_________元國民幣為轉讓價格的基礎,根據甲方_________年履行的固定資產的折舊率,扣除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交割評估基準日的折舊額作為固定資產的轉讓價格。

(2)流動資產:流動資產轉讓價格的斷定,應參考_________公司於交割評估基準日根據中國會計準則及根據國際會計準則分辨進行審計、確認的資料,由甲、乙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最終斷定一公平、合理的市價。

3.甲、乙雙方一致批准,乙方以代替甲方償還截止交割日,以甲方為債務人的有關債務的方法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格,惟上述有關債務截至交割日的本金及利息(如實用)的總額累計應相等於轉讓價格總額扣除根據本協議第四條第2款經_________公司審計確認的預提安裝費及售後服務費。有關債務的債權人名單及相干材料由甲方負責向乙方供給。

第八條 交割評估基準日與交割日

1.在交割評估基準日,下述條件必須全部獲得滿足:

(1)甲方就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行動獲得有關貸款銀行的書面批准;

(2)甲方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保證取得有關物業土地應用權及土地上所建房屋、建築物的權屬證明檔案;

(3)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行動及_________資產評估公司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為評估基準日,就轉讓的固定資產部分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獲得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的正式批准;

(4)根據中國法律及法規,所有按本協議就有關資產轉讓及本協議提及的其他交易及安排而應取得的包含但不限於甲方、乙方的原審批機關的批准及其他一切審批、批准、豁免和授權均已取得及一切有關檔案均獲簽訂。

2.在交割評估基準日當天,甲方應向乙方供給一份令乙方滿意的獨立中國律師出具的中國法律意見書證明及確認,本條上款所列條件已全部獲得滿足。

3.如自甲、乙雙方正式簽訂本協議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本條第1款所述在交割評估基準日應獲得滿足的條件仍未能獲得完整滿足,則在甲、乙雙方正式簽訂本協議之日的下一年度的同一日期(不包含該日)後,甲、乙雙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權書面提出解除本協議。

4.滿足下列條件時,轉讓資產即可在交割日合法交割:

(1)本條第1款所述的在交割評估基準日應滿足的所有條件完整得到滿足;及

(2)根據本協議第三條、第七條的規定,本協議雙方經過評估師、會計師所進行的評估、審計,已就轉讓資產的價格及與轉讓資產相干的一切交易、安排以書面情勢達成一致意見。

5.甲、乙雙方確認,本條上款所述所有條件,均應在交割評估基準日(包含該日)後的30個工作日內滿足。

6.如本條第4款所述的所有條件在本條上款所述的期間內仍未能得到全部滿足時,則甲、乙雙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權書面提出不收購流動資產。

7.在交割日當天,乙方應向乙方批准替代甲方償還的有關債務的債權人發出乙方代替甲方承擔有關債務的通知書,甲方應確保上述債務的債權人自收到上述通知書後(包含該日)的十四個工作日內,對通知書加以書面確認。如在上述期間內,債權人仍未能對通知書加以書面確認,對未能獲得確認的債務部分,乙方不承擔償還任務,直至甲方促使該部分債務的債權人對通知書加以確認,而甲方應自行承擔自債權人收到通知書後的第十五個工作日(包含該日)至債權人對通知書加以確認之日(包含該日)的,該部分債務所產生的利息及一切費用。

8.甲、乙雙方一致批准,對相干期間甲方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應由_________累贅。

第九條 甲方的宣告、保證及承諾

甲方在此向乙方宣告、保證及承諾如下:

1.甲方是根據中國法律正式設立和合法存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並具有一切必要的權利、權利及能力訂立及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所有任務和責任;而本協議一經簽訂即對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束縛力。

2.甲方對有關資產具有合法的、完整的所有權及把持權,有權簽訂本協議並轉讓有關資產或其任何部分,而該等資產或與該等資產相干的任何權益,不受任何優先權或其他類似權利的限制。乙方於本協議所達成的資產轉讓完成後將享有作為轉讓資產的所有者應依法享有的一切權利並可依法轉讓、處分該等資產,並不會因其成立檔案或中國法律的規定而受到任何扣壓、抵押和累贅或其他第三者權利的限制。就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及其它交易、安排而言,僅需獲得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的批准,以及有關貸款銀行及有關擔保人的批准。

3.甲方是根據中國法律成立併合法存續的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中國外商獨資企業,其根據中國法律有權擁有並經營其目前正在擁有並經營的一切資產和業務。甲方已經分辨取得其設立及經營業務所需的一切批准、批准、授權和允許,所有這些批准、批准、授權和允許均為有效和具有束縛力的。就甲方所知,在經營領域內,概無任何影響乙方利益的、違背中國法律、法規的事件產生。

4.甲方保證合法擁有其目前正在擁有並在本協議所述交割日之前持續擁有的全部轉讓資產。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並不存在任何對上述資產及權益的價值及運用、轉讓、處分這些資產及權益的能力產生任何不利影響的抵押、擔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權利或其他限制。

5.甲方保證,截止本協議簽訂日,以及直至本協議所規定的交割日,製作、銷售或以其他方法經營的產品,沒有並將不會侵佔任何專利、設計、版權、商標或類似的智慧財產權,並無任何人士提出與上述產品有重大關係的權利請求。

6.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甲方沒有正在進行的、以甲方為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轉讓資產的任何部分為標的的,如作出對甲方不利的判決或裁定即可能單獨或綜合一起對轉讓資產狀態或業務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理程式。

7.與甲方在交割日以前正在經營的業務有重大關係的一切商標、專利、設計、版權或其他類似的工業產權均系合法取得,收益權由甲方合法享有而無需繳納任何費用(但為保持該等權利所需依法繳納的費用除外)。截止本協議簽訂日,該等權利並未受到侵佔,也未以任何情勢允許或授予第三人。

8.甲方一切按照中國法律和行業慣例應當保險的財產,在本協議簽訂日均已投保,且該等保單在本協議簽訂日仍然有效。甲方保證在交割日前不採用任何行動,亦不疏忽任何行動,使上述保單成為無效或可能成為無效並保證在交割日後,促使有關保單的保險人批准將保單之投保人、受益人變更為乙方。

9.截至交割日,甲方並無任何正在生效的非正常商業條件的生產、經營合同或安排並因此對轉讓資產的狀態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10.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對其所應用的土地的應用是合法的,並不需要補交任何稅費,且並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對土地的應用而需要乙方承擔或履行的任務或責任。

11.銀行及其他貸款或負債

(1)除已在經_________公司審計的有關企業_________年度的資產負債表中明確披露者外,甲方並無其他涉及轉讓資產的未償還貸款、或有負債及其他情勢的負債;

(2)甲方並無在本協議簽訂日前收到任何債權人書面通知,將強制性地處理任何部分的轉讓資產;

(3)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甲方並無設定任何影響其全部或部分業務或轉讓資產的抵押、保證、質押或其他方法的第三者權益,或其他可能導致前述事件產生的任何協議、安排或承諾;

(4)截至本協議簽訂日,並無任何人士就轉讓資產或其任何部分行使或聲稱將行使任何對轉讓資產的狀態有重大不利影響的權利;亦無任何直接或間接與轉讓資產有關的爭議。

12.甲方沒有一旦披露便會影響到簽訂本協議或本協議任何條款的原意被轉變的事實未向乙方披露。

13.於交割日,甲方的廠房、機器、工具及其他裝置均處於良好的運作及操作狀態,並經定期及適當保養及維修。

14.甲方的高階管理人員或相干的知情人士對有關交割日前的有關企業或其附屬企業之商業或機密負有保密任務,不得對外流露或基於商業的目標應用上述機密。

15.在交割日後,甲方將不會在中國境內或境外以任何方法(包含但不限於本身經營、或透過合營或持有其他公司或企業的股份或其他權益)參與任何對乙方的業務實際或可能構成直接或間接競爭的業務或運動。

16.甲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力與乙方共同妥當處理本協議所述資產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17.甲方為有關土地應用權及房產所有權的實益擁有人及擁有有關物業妥當的及可在市場上出售的業權。有關物業並不受任何按揭、抵押、租賃、允許權或其他累贅或任何第三方權利、條件、指令規矩或其他限制所影響或需要得到任何第三方批准或向第三方支付金錢補償,而將會或可能會對上述物業的價值或對有關企業應用、轉讓或出售上述資產的能力造成重大不良成果。

18.即使在交割日後,上述宣告、保證及承諾將持續有效。

第十條 乙方承諾、宣告及保證

乙方在此向甲方宣告、承諾及保證如下:

1.乙方是根據中國法律成立併合法存續的外商獨資企業。

2.乙方有充分的權利進行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除需獲得其董事會對該資產轉讓的正式批准外,乙方已經獲得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的其他一切合法授權。

3.乙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力與甲方共同妥當處理本協議所述產權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4.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第十一條 保密

除中國有關法律、法規或有關公司章程的明文規定或請求外,未經他方事先書面批准,任何一方在本協議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後,不得將本協議的有關內容向本次交易參與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流露。

第十二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

甲乙雙方批准,在本協議簽訂後,就本協議未盡事宜,包含但不限於有關企業的商標應用、勞務合作事宜,進行進一步的協商,並在交割日前達成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構成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背其在本協議中的任何宣告、保證和承諾,或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全面和足額的賠償。

2.在交割日後,當產生針對甲方或乙方,但起因於交割日前有關企業或其附屬企業的經營運動,而在交割日前未曾預感到或未向乙方披露的債務糾紛或權利爭議時,甲方批准採用措施予以解決,使轉讓資產或乙方免受喪失。若該等糾紛或爭議對轉讓資產或乙方造成任何喪失,則甲方批准作出賠償。

第十四條 生效

甲、乙雙方一致批准,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

1.凡因履行本協議產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協議雙方應通過友愛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國民法院提起訴訟。

2.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由法庭裁決為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持續有效和履行。

第十六條 實用法律

本協議的訂立、效率、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管轄。

第十七條 協議權利

未經另一方的書面批准,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依本協議所享有的權利及應承擔的任務。各方的繼承者、經批准的受讓人均受本協議的束縛。

第十八條 稅項

甲、乙雙方一致批准,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應繳納的任何稅款或費用,均應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

第十九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協議各方不能合理把持、不可預感或即使預感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耽誤任何一方根據本協議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任務。該事件包含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或其它天災、戰鬥、騷亂、罷工或任何其它類似事件。

2.如產生不可抗力事件,遭遇該事件的一方應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法通知對方,並在十五天內供給證明檔案闡明有關事件的細節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遲履行本協議的原因,然後由各方協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協議或終止本協議。

第二十條 附件

本協議所有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第二十一條 文字

本協議以中文書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第二十二條 其他

1.任何一方向另一方發出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應採用書面情勢,並以專人送遞、傳真、電傳或郵寄方法發出;通知如以專人送遞,以送抵另一方法定地址時為送達;如以傳真或電傳方法傳送,發件人在收到答覆程式碼後視為送達;如以郵寄方法送達,以寄出日後兩個工作日為送達日期。

2.本協議的任何修正需經雙方批准,並須簽訂書面檔案。本協議的修正應在雙方簽字之後報送相干審批機關批准或備案(如需要者)。

3.任何一方未能或延遲行使其根據本合同享有的權利、權利或特權不應視為對該等權利、權利或特權的放棄,且對該等權利、權利或特權的部分行使不應妨礙未來對此等權利、權利或特權的行使。

4.本協議賦予甲方及乙方的約定權利、權利或補救措施,並不擬排除任何其他權利、權利或補救措施,而應是累加性的,並應補充現時或日後法律、法規、合同規定或其他規定賦予的其他各項權利、權利及補救措施。

5.甲、乙雙方彼此承諾,如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在本協議下的責任,但其享有在任何時候於任何法律管轄區的任何訴訟、或任何法律管轄區對其進行查封或履行關於其在本協議規定下的責任之判決的豁免權;甲、乙雙方彼此並在不可撤銷地放棄這種豁免權(如有者)。

6.甲、乙雙方批准,如任何一方違背本協議的規定,則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請求違約方賠償喪失。

7.如甲方在第九條所作出的宣告和保證與事實不符或其保證未能得到履行,則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請求甲方賠償由此而造成的喪失。

8.甲、乙雙方將支付彼此就有關本協議的各自的費用。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固定資產轉讓合同 篇2

出讓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甲方為更新裝置,決定對公司的部分固定資產進行轉讓。

2、乙方同意依照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受讓甲方上述資產。 為進一步明確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經充分協商,就轉讓的具體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轉讓資產的範圍

1、甲方本次向乙方轉讓的資產為甲方擁有的

雙方同意,本次甲方向乙方轉讓資產的總價款以雙方協商價為準確定,即人民幣 __________________元(不含稅價)。

第三條 轉讓交易日

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轉讓固定資產,其交易日確定為20_ 年___月___日。

第四條 付款方式和期限

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後並於20_ 年___月___日前,乙方以______方式向甲方支付 轉讓對價。

第五條 轉讓資產的交付

甲方應當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將本合同項下轉讓的資產交付乙方,雙方應當 辦理相關交接手續。

第六條 承諾與保證

1、 協議內雙方的宣告以及敘文的內容均是真實、準確、完整且無誤導性的;

2、 甲方在本協議簽署日之前沒有在本協議項下轉讓的資產上設定任何抵押、質押、留 置、保證或任何第三方權益;

3、 本協議項下的資產轉讓事宜將根據甲方《公司章程》規定,報甲方管理層審議批准; 乙方受讓也須相關人授權同意。

4、 自本協議第四條規定的資產交付之日起,本協議項下轉讓的資產的所有權即屬於乙 方,轉讓資產的風險亦同時轉由乙方承擔。

5、 在需要時,雙方將簽署並作出一切檔案及行為,以使本協議規定的資產轉讓行為在 法律上生效。

第八條 稅費

因本次資產轉讓而發生的相關稅費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由雙方各自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資產,每逾期一日按未交付資產價值的萬分之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三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返還乙方 已支付的轉讓價款;

2、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日期給付價款時,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支付金額的萬分之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三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由違約方負責對另一方進行 賠償。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

如對合同的部分條款進行變更或另行簽訂補充合同,雙方均應依照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1、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2、 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固定資產轉讓合同 篇3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稱“中國”)_________市訂立:

轉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鑑於:甲方系依據中國法律合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乙方系依據中國法律合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外商獨資企業;甲方、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進行協作和配合,促使甲乙雙方之間資產轉讓的順利完成。就甲方資產轉讓事宜,甲方和乙方在此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定義

1.交割評估基準日:指為確定轉讓價格,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對轉讓資產進行最終評估、審計的日期。即滿足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規定的所有條件後的第一個工作日。

2.交割日:指本協議所述的轉讓資產由甲方轉移至乙方所有的日期,即滿足本協議第八條第4款規定的所有條件後的第一個工作日。

3.評估基準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資產評估報告: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為評估基準日的轉讓資產的資產評估報告(副本見附件一),由_________資產評估公司編寫。

5.轉讓資產:依據本協議第三條,甲方應轉讓給乙方的所有資產,包括於資產評估報告列明的有關企業的(固定資產及土地使用權以及未列入資產評估報告,而乙方擬向甲方收購的流動資產)和與資產相關的經營業務。

6.相關期間:自評估基準日(含評估基準日)至交割日(不包括交割日)之間的期間。

7.工作日:即星期一至星期五(公眾假期除外)。

8.附屬企業:就本協議各方而言,由該方直接或間接控制的任何公司或其他經濟組織。控制是指任何人士籍著持有股權、出資額,行使投票權、董事任命權或依據合同或其他方式所擁有的決定另一方決策及事務的權力。

9.有關物業:資產評估報告內列明的有關企業擬轉讓予乙方的,有關企業已或將取得土地使用權和/或房屋所有權的土地和/或房屋,其詳情見附件二。

第二條 資產轉讓

1.根據本協議的約定,甲方同意在本協議所規定的交割日將有關企業的轉讓資產轉讓予乙方。

2.乙方同意根據本協議的約定自甲方受讓有關企業的轉讓資產。

3.自本協議第八條第4款所規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為該轉讓資產的合法所有者,享有並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一切權利和義務,甲方則不再享有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任何權利,也不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任何義務和責任,但本協議另有規定者除外。甲方有義務儘量協助乙方完成有關的必要的法律手續。

4.自交割日起,乙方及其授權人士將完全接管轉讓資產,並使用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第三條 轉讓資產

1.固定資產:甲乙雙方同意,有關企業所擁有的擬向乙方轉讓的全部固定資產包括列載於本協議附件一的資產評估報告內,於評估基準日的全部固定資產。甲乙雙方確認,在交割日,甲方將上述全部固定資產作為轉讓資產向乙方轉讓,包括:

(1)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所有機器裝置、建築物及在建工程。

(2)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土地使用權。

2.流動資產:為了生產持續性發展的需要,本協議甲方同意向乙方轉讓,而乙方同意受讓甲方擁有的有關的庫存材料、產成品、在製品及配件倉庫存零配件。

第四條 產品售後安裝及其它售後服務的安排

1.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本協議所述的交割日前,對甲方簽署的並已履行交貨義務,但依據合同、協議的規定或國家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如合同、協議並未有規定),甲方仍處於承諾履行產品的售後安裝或其它售後服務義務期間的銷售合同、協議,自交割日後,應由乙方代替甲方持續履行上述產品的售後安裝及銷售合同、協議所約定的其它售後服務。

2.為確保乙方持續履行前款所述的產品的售後安裝及其它售後服務,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由_________公司對交割日的預提安裝費、售後服務費進行審計確認。乙方在依據本協議第七條第3款所述方式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格時,應自轉讓價格中扣除上述經確認的預提安裝費、售後服務費。

3.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交割日為起算日,在自交割日起的第_________個公曆年度屆滿之日,由_________公司對實際發生的安裝費及售後服務費用進行審計,該審計資料為終局資料。如經審計,依據本條上款由乙方預提的安裝費及售後服務費的總額超出實際發生的安裝費及售後服務費用的總額,則乙方應在_________公司出具審計資料後的三十個工作日內,將上述超出部分的價款返還甲方;如經審計,乙方預提的安裝費及售後服務費的總額不足支付實際發生的安裝費及售後服務費用的總額,則甲方應在公司出具審計資料後的三十個工作日內,將不足部分的價款支付予乙方。

第五條 商標的使用許可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甲方保證給予乙方有償使用有關商標的使用許可,具體安排以甲乙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簽署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內容為準。

第六條 勞務安排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交割日後,對於有意成為乙方職員的有關企業的員工,有關企業將解除與其簽署的勞動合同,而由乙方予以全部留用並與其簽署勞動合同,與乙方員工享受同等待遇。具體安排以甲乙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署的《勞務安排協議》的內容為準。

第七條 轉讓價格、支付的時間及方式

1.根據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確認的資產評估結果,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作為固定資產轉讓價格的基礎。在交割評估基準日,甲、乙雙方將根據本條下款所述原則對交割評估基準日的轉讓資產進行調整。經過上述調整後的固定資產的轉讓價格與流動資產的轉讓價格總額將作為乙方收購轉讓資產的轉讓價格。

2.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依據下述原則確定轉讓資產的轉讓價格:

(1)固定資產:對列入資產評估報告內的固定資產,以_________元人民幣為轉讓價格的基礎,根據甲方_________年執行的固定資產的折舊率,扣除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交割評估基準日的折舊額作為固定資產的轉讓價格。

(2)流動資產:流動資產轉讓價格的確定,應參考_________公司於交割評估基準日依據中國會計準則及依據國際會計準則分別進行審計、確認的資料,由甲、乙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最終確定一公平、合理的市價。

3.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乙方以代替甲方償還截止交割日,以甲方為債務人的有關債務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格,惟上述有關債務截至交割日的本金及利息(如適用)的總額累計應相等於轉讓價格總額扣除依據本協議第四條第2款經_________公司審計確認的預提安裝費及售後服務費。有關債務的債權人名單及相關資料由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

第八條 交割評估基準日與交割日

1.在交割評估基準日,下述條件必須全部獲得滿足:

(1)甲方就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行為獲得有關貸款銀行的書面同意;

(2)甲方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保證取得有關物業土地使用權及土地上所建房屋、建築物的權屬證明檔案;

(3)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行為及_________資產評估公司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為評估基準日,就轉讓的固定資產部分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獲得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的正式批准;

(4)根據中國法律及法規,所有按本協議就有關資產轉讓及本協議提及的其他交易及安排而應取得的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乙方的原審批機關的批准及其他一切審批、同意、豁免和授權均已取得及一切有關檔案均獲簽署。

2.在交割評估基準日當天,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一份令乙方滿意的獨立中國律師出具的中國法律意見書證明及確認,本條上款所列條件已全部獲得滿足。

3.如自甲、乙雙方正式簽署本協議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本條第1款所述在交割評估基準日應獲得滿足的條件仍未能獲得完全滿足,則在甲、乙雙方正式簽署本協議之日的下一年度的同一日期(不包括該日)後,甲、乙雙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權書面提出解除本協議。

4.滿足下列條件時,轉讓資產即可在交割日合法交割:

(1)本條第1款所述的在交割評估基準日應滿足的所有條件完全得到滿足;及

(2)根據本協議第三條、第七條的規定,本協議雙方經過評估師、會計師所進行的評估、審計,已就轉讓資產的價格及與轉讓資產相關的一切交易、安排以書面形式達成一致意見。

5.甲、乙雙方確認,本條上款所述所有條件,均應在交割評估基準日(包括該日)後的30個工作日內滿足。

6.如本條第4款所述的所有條件在本條上款所述的期間內仍未能得到全部滿足時,則甲、乙雙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權書面提出不收購流動資產。

7.在交割日當天,乙方應向乙方同意替代甲方償還的有關債務的債權人發出乙方代替甲方承擔有關債務的通知書,甲方應確保上述債務的債權人自收到上述通知書後(包括該日)的十四個工作日內,對通知書加以書面確認。如在上述期間內,債權人仍未能對通知書加以書面確認,對未能獲得確認的債務部分,乙方不承擔償還義務,直至甲方促使該部分債務的債權人對通知書加以確認,而甲方應自行承擔自債權人收到通知書後的第十五個工作日(包括該日)至債權人對通知書加以確認之日(包括該日)的,該部分債務所產生的利息及一切費用。

8.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對相關期間甲方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應由_________負擔。

第九條 甲方的宣告、保證及承諾

甲方在此向乙方宣告、保證及承諾如下:

1.甲方是根據中國法律正式設立和合法存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並具有一切必要的權利、權力及能力訂立及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所有義務和責任;而本協議一經簽署即對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約束力。

2.甲方對有關資產具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及控制權,有權簽署本協議並轉讓有關資產或其任何部分,而該等資產或與該等資產相關的任何權益,不受任何優先權或其他類似權利的限制。乙方於本協議所達成的資產轉讓完成後將享有作為轉讓資產的所有者應依法享有的一切權利並可依法轉讓、處分該等資產,並不會因其成立檔案或中國法律的規定而受到任何扣壓、抵押和負擔或其他第三者權利的限制。就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及其它交易、安排而言,僅需獲得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的批准,以及有關貸款銀行及有關擔保人的同意。

3.甲方是依據中國法律成立併合法存續的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中國外商獨資企業,其根據中國法律有權擁有並經營其目前正在擁有並經營的一切資產和業務。甲方已經分別取得其設立及經營業務所需的一切批准、同意、授權和許可,所有這些批准、同意、授權和許可均為有效和具有約束力的。就甲方所知,在經營範圍內,概無任何影響乙方利益的、違反中國法律、法規的事件發生。

4.甲方保證合法擁有其目前正在擁有並在本協議所述交割日之前繼續擁有的全部轉讓資產。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並不存在任何對上述資產及權益的價值及運用、轉讓、處分這些資產及權益的能力產生任何不利影響的抵押、擔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權利或其他限制。

5.甲方保證,截止本協議簽署日,以及直至本協議所規定的交割日,製造、銷售或以其他方式經營的產品,沒有並將不會侵犯任何專利、設計、版權、商標或類似的智慧財產權,並無任何人士提出與上述產品有重大關係的權利要求。

6.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甲方沒有正在進行的、以甲方為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轉讓資產的任何部分為標的的,如作出對甲方不利的判決或裁定即可能單獨或綜合一起對轉讓資產狀況或業務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理程式。

7.與甲方在交割日以前正在經營的業務有重大關係的一切商標、專利、設計、版權或其他類似的工業產權均系合法取得,收益權由甲方合法享有而無需繳納任何費用(但為維持該等權利所需依法繳納的費用除外)。截止本協議簽署日,該等權利並未受到侵犯,也未以任何形式許可或授予第三人。

8.甲方一切按照中國法律和行業慣例應該保險的財產,在本協議簽署日均已投保,且該等保單在本協議簽署日仍然有效。甲方保證在交割日前不採取任何行為,亦不忽略任何行為,使上述保單成為無效或可能成為無效並保證在交割日後,促使有關保單的保險人同意將保單之投保人、受益人變更為乙方。

9.截至交割日,甲方並無任何正在生效的非正常商業條件的生產、經營合同或安排並因此對轉讓資產的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10.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對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並不需要補交任何稅費,且並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對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擔或履行的義務或責任。

11.銀行及其他貸款或負債

(1)除已在經_________公司審計的有關企業_________年度的資產負債表中明確披露者外,甲方並無其他涉及轉讓資產的未償還貸款、或有負債及其他形式的負債;

(2)甲方並無在本協議簽署日前收到任何債權人書面通知,將強制性地處置任何部分的轉讓資產;

(3)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甲方並無設定任何影響其全部或部分業務或轉讓資產的抵押、保證、質押或其他方式的第三者權益,或其他可能導致前述事件發生的任何協議、安排或承諾;

(4)截至本協議簽署日,並無任何人士就轉讓資產或其任何部分行使或聲稱將行使任何對轉讓資產的狀況有重大不利影響的權利;亦無任何直接或間接與轉讓資產有關的爭議。

12.甲方沒有一旦披露便會影響到簽訂本協議或本協議任何條款的原意被改變的事實未向乙方披露。

13.於交割日,甲方的廠房、機器、工具及其他裝置均處於良好的運作及操作狀態,並經定期及適當保養及維修。

14.甲方的高階管理人員或相關的知情人士對有關交割日前的有關企業或其附屬企業之商業或技術祕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對外透露或基於商業的目的使用上述祕密。

15.在交割日後,甲方將不會在中國境內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於本身經營、或透過合營或持有其他公司或企業的股份或其他權益)參與任何對乙方的業務實際或可能構成直接或間接競爭的業務或活動。

16.甲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乙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資產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17.甲方為有關土地使用權及房產所有權的實益擁有人及擁有有關物業妥善的及可在市場上出售的業權。有關物業並不受任何按揭、抵押、租賃、許可權或其他負擔或任何第三方權利、條件、指令規則或其他限制所影響或需要得到任何第三方同意或向第三方支付金錢補償,而將會或可能會對上述物業的價值或對有關企業使用、轉讓或出售上述資產的能力造成重大不良後果。

18.即使在交割日後,上述宣告、保證及承諾將繼續有效。

第十條 乙方承諾、宣告及保證

乙方在此向甲方宣告、承諾及保證如下:

1.乙方是依據中國法律成立併合法存續的外商獨資企業。

2.乙方有充分的權利進行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除需獲得其董事會對該資產轉讓的正式批准外,乙方已經獲得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其他一切合法授權。

3.乙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甲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產權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4.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第十一條 保密

除中國有關法律、法規或有關公司章程的明文規定或要求外,未經他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協議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後,不得將本協議的有關內容向本次交易參與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第十二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署後,就本協議未盡事宜,包括但不限於有關企業的商標使用、勞務合作事宜,進行進一步的協商,並在交割日前達成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構成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的任何宣告、保證和承諾,或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全面和足額的賠償。

2.在交割日後,當發生針對甲方或乙方,但起因於交割日前有關企業或其附屬企業的經營活動,而在交割日前未曾預料到或未向乙方披露的債務糾紛或權利爭議時,甲方同意採取措施予以解決,使轉讓資產或乙方免受損失。若該等糾紛或爭議對轉讓資產或乙方造成任何損失,則甲方同意作出賠償。

第十四條 生效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

1.凡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協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由法庭裁決為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持續有效和執行。

第十六條 適用法律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管轄。

第十七條 協議權利

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依本協議所享有的權利及應承擔的義務。各方的繼承者、經批准的受讓人均受本協議的約束。

第十八條 稅項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應繳納的任何稅款或費用,均應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

第十九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協議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本協議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或其它天災、戰爭、騷亂、罷工或任何其它類似事件。

2.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該事件的一方應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對方,並在十五天內提供證明檔案說明有關事件的細節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遲履行本協議的原因,然後由各方協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協議或終止本協議。

第二十條 附件

本協議所有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文字

本協議以中文書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其他

1.任何一方向另一方發出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應採用書面形式,並以專人送遞、傳真、電傳或郵寄方式發出;通知如以專人送遞,以送抵另一方法定地址時為送達;如以傳真或電傳方式傳送,發件人在收到回答程式碼後視為送達;如以郵寄方式送達,以寄出日後兩個工作日為送達日期。

2.本協議的任何修改需經雙方同意,並須簽署書面檔案。本協議的修改應在雙方簽字之後報送相關審批機關批准或備案(如需要者)。

3.任何一方未能或延遲行使其根據本合同享有的權利、權力或特權不應視為對該等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且對該等權利、權力或特權的部分行使不應妨礙未來對此等權利、權力或特權的行使。

4.本協議賦予甲方及乙方的約定權利、權力或補救措施,並不擬排除任何其他權利、權力或補救措施,而應是累加性的,並應補充現時或日後法律、法規、合同規定或其他規定賦予的其他各項權利、權力及補救措施。

5.甲、乙雙方彼此承諾,如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在本協議下的責任,但其享有在任何時候於任何法律管轄區的任何訴訟、或任何法律管轄區對其進行查封或執行關於其在本協議規定下的責任之判決的豁免權;甲、乙雙方彼此並在不可撤銷地放棄這種豁免權(如有者)。

6.甲、乙雙方同意,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則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7.如甲方在第九條所作出的宣告和保證與事實不符或其保證未能得到履行,則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要求甲方賠償由此而造成的損失。

8.甲、乙雙方將支付彼此就有關本協議的各自的費用。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附件

一、資產評估報告(略)

二、有關物業資料(略)

三、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對_________資產評估公司就轉讓固定資產部分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的確認批文及對資產轉讓行為出具的批文(略)

四、《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略)

五、《勞務安排協議》(略)

固定資產轉讓合同 篇4

固定資產、電腦及辦公用品轉讓合同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協作,就甲方固定資產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同意將一批固定資產(見附件清單,它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轉讓給乙方。

2、甲、乙雙方確認,在交割日,甲方將上述全部資產向乙方轉讓。

3、雙方協商一致的'轉讓日期為: 年 月 日。

4、自本協議規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為該轉讓資產的合法所有者,享有並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一切權利和義務。

5、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根據資產協議結果,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 人民幣作為固定資產、電腦及辦公用品轉讓價格:乙方於 年 月 日前向甲方全額支付。(以甲方銀行到賬為準)。

6、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

7、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沒分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經手人簽字: 經手人簽字:

開戶行及卡號:

固定資產轉讓合同 篇5

出讓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甲方為更新裝置,決定對公司的部分固定資產進行轉讓。

2、乙方同意依照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受讓甲方上述資產。為進一步明確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經充分協商,就轉讓的具體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轉讓資產的範圍

1、甲方本次向乙方轉讓的資產為甲方擁有的部分固定資產(詳見附件清單)

第二條轉讓對價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無償將該批固定資產轉讓給乙方。

第三條轉讓交易日

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轉讓固定資產,其交易日確定為20__年3月26日。

第三條轉讓資產的`交付

甲方應當自本合同生效之日15日內,將本合同項下轉讓的資產交付乙方,雙方應當辦理相關交接手續。

第四條承諾與保證

1、協議內雙方的宣告以及敘文的內容均是真實、準確、完整且無誤導性的;

2、甲方在本協議簽署日之前沒有在本協議項下轉讓的資產上設定任何抵押、質押、留置、保證或任何第三方權益;

3、本協議項下的資產轉讓事宜將根據甲方《公司章程》規定,報甲方管理層審議批准;乙方受讓也須相關人授權同意。

4、自本協議第四條規定的資產交付之日起,本協議項下轉讓的資產的所有權即屬於乙方,轉讓資產的風險亦同時轉由乙方承擔。

5、在需要時,雙方將簽署並作出一切檔案及行為,以使本協議規定的資產轉讓行為在 法律上生效。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資產,逾期超過三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由違約方負責對另一方進行賠償。

第六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

如對合同的部分條款進行變更或另行簽訂補充合同,雙方均應依照規定辦理。

第八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授權代表: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授權代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固定資產轉讓合同 篇6

轉讓方:重慶亞原生物技術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湖北傑康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協作,就甲方固定資產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同意將一批固定資產(見附件清單,它是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轉讓予乙方。

2、甲、乙雙方確認,在交割日,甲方將上述全部固定資產向乙方轉讓。

3、雙方協商一致的轉讓交割日為: 年 月 日

4、自本協議規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為該轉讓資產的合法所有者,享有並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一切權利和義務。

5、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根據資產協議結果,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 人民幣作為固定資產轉讓價格;乙方於 年 月 日前向甲方全額支付。(以甲方銀行到賬為準)

6、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的任何宣告、保證和承諾,或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全面和足額的賠償。

7、爭議的解決: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各自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8、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

9、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重慶亞原生物技術有限公司 乙方(蓋章):湖北傑康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20xx年 3月 日 日期:20xx年3 月 日

固定資產轉讓合同 篇7

轉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甲方、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進行協作和配合,就甲方資產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同意將位於甲方所有的資產轉讓予乙方。

2、有關甲方所擁有的擬向乙方轉讓的全部固定資產包括列載於本協議附件一的資產評估報告內,於評估基準日的全部固定資產。甲乙雙方確認,在交割日,甲方將上述全部固定資產作為轉讓資產向乙方轉讓,包括:

(1)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所有機器裝置、建築物及在建工程。

(2)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土地使用權。

3、雙方協商一致的轉讓交割日為:20xx年12月 日

4、自本協議規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為該轉讓資產的合法所有者,享有並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一切權利和義務。

5、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根據資產評估結果,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作為固定資產轉讓價格;乙方於 年 月 日前向甲方全額支付。(以甲方銀行到賬為準)

6、甲方在此向乙方宣告、保證及承諾如下:

6.1甲方是根據中國法律正式設立和合法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並具有一切必要的權利、權力及能力訂立及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所有義務和責任;而本協議一經簽署即對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約束力。

6.2甲方保證合法擁有其目前正在擁有並在本協議所述交割日之前繼續擁有的全部轉讓資產。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並不存在任何對上述資產及權益的價值及運用、轉讓、處分這些資產及權益的能力產生任何不利影響的抵押、擔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權利或其他限制。

6.3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甲方沒有正在進行的、以甲方為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轉讓資產的任何部分為標的的,如作出對甲方不利的判決或裁定即可能單獨或綜合一起對轉讓資產狀況或業務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理程式。

6.4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對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並不需要補交任何稅費,且並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對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擔或履行的義務或責任。

6.5甲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乙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資產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7、乙方承諾、宣告及保證:

7.1 乙方妥善維護使用受讓的資產,從事合法的經營活動。

7.2乙方承諾若再次轉讓所獲得的資產時,甲方或甲方指派的代表人有絕對優先回購的權利。

7.3乙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甲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產權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7.4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8、保密條款:除中國有關法律、法規或有關公司章程的明文規定或要求外,未經他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協議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後,不得將本協議的有關內容向本次交易參與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9、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的任何宣告、保證和承諾,或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全面和足額的賠償。

10、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

11、爭議的解決

11.1.凡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協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1.2.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由法庭裁決為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持續有效和執行。

12、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應繳納的任何稅款或費用,均應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

甲方:乙方:日期:

固定資產轉讓合同 篇8

轉讓方:常德柳葉湖旅遊度假區中心管理處(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常德柳葉湖水上游樂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進行協作和配合,就甲方資產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同意將收購的23艘快艇、45艘木船資產轉讓予乙方。

2、有關甲方所擁有的擬向乙方轉讓的全部固定資產包括列載於本協議附件一的資產評估報告內,於評估基準日的全部固定資產。甲乙雙方確認,在交割日,甲方將上述全部固定資產作為轉讓資產向乙方轉讓,包括:

(1)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船隻船體、發動機及其他附件。

(2)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船隻的所有權。

3、雙方協商一致的轉讓交割日為: 20xx年 09月01日

4、自本協議規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為該轉讓資產的合法所有者,享有並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一切權利和義務。

5、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根據資產評估結果及獎勵款,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236.2329萬元人民幣作為固定資產轉讓價格。

6、甲方在此向乙方宣告、保證及承諾如下:

6.1甲方是具有一切必要的權利、權力及能力訂立及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所有義務和責任;而本協議一經簽署即對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約束力。

6.2甲方保證合法擁有其目前正在擁有並在本協議所述交割日之前繼續擁有的全部轉讓資產。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並不存在任何對上述資產及權益的價值及運用、轉讓、處分這些資產及權益的能力產生任何不利影響的抵押、擔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權利或其他限制。

6.3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甲方沒有正在進行的、以甲方為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轉讓資產的任何部分為標的的,如作出對甲方不利的判決或裁定即可能單獨或綜合一起對轉讓資產狀況或業務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理程式。

6.4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對其所有是合法的,並不需要補交任何稅費,且並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對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擔或履行的義務或責任。

6.5甲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乙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資產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7、乙方承諾、宣告及保證:

7.1 乙方妥善維護使用受讓的資產,從事合法的經營活動。

7.2乙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甲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產權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7.4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8、保密條款:除中國有關法律、法規或有關公司章程的明文規定或要求外,未經他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協議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後,不得將本協議的有關內容向本次交易參與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9、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的任何宣告、保證和承諾,或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全面和足額的賠償。

10、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

11、爭議的解決

11.1.凡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協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1.2.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由法庭裁決為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持續有效和執行。

12、本協議所有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本協議以中文書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固定資產轉讓合同 篇9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稱“中國”)_________市訂立: 轉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鑑於:甲方系依據中國法律合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乙方系依據中國法律合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外商獨資企業;甲方、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進行協作和配合,促使甲乙雙方之間資產轉讓的順利完成。就甲方資產轉讓事宜,甲方和乙方在此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定義

1.交割評估基準日:指為確定轉讓價格,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對轉讓資產進行最終評估、審計的日期。即滿足本協議

第八條第1款規定的所有條件後的

第一個工作日。

2.交割日:指本協議所述的轉讓資產由甲方轉移至乙方所有的日期,即滿足本協議

第八條第4款規定的所有條件後的

第一個工作日。

3.評估基準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資產評估報告: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為評估基準日的轉讓資產的資產評估報告(副本見附件一),由_________資產評估公司編寫。

5.轉讓資產:依據本協議

第三條,甲方應轉讓給乙方的所有資產,包括於資產評估報告列明的有關企業的(固定資產及土地使用權以及未列入資產評估報告,而乙方擬向甲方收購的流動資產)和與資產相關的經營業務。

6.相關期間:自評估基準日(含評估基準日)至交割日(不包括交割日)之間的期間。

7.工作日:即星期一至星期五(公眾假期除外)。

8.附屬企業:就本協議各方而言,由該方直接或間接控制的任何公司或其他經濟組織。控制是指任何人士籍著持有股權、出資額,行使投票權、董事任命權或依據合同或其他方式所擁有的決定另一方決策及事務的權力。

9.有關物業:資產評估報告內列明的有關企業擬轉讓予乙方的,有關企業已或將取得土地使用權和或房屋所有權的土地和或房屋,其詳情見附件二。

第二條資產轉讓

1.根據本協議的約定,甲方同意在本協議所規定的交割日將有關企業的轉讓資產轉讓予乙方。

2.乙方同意根據本協議的約定自甲方受讓有關企業的轉讓資產。

3.自本協議

第八條第4款所規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為該轉讓資產的合法所有者,享有並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一切權利和義務,甲方則不再享有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任何權利,也不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任何義務和責任,但本協議另有規定者除外。甲方有義務儘量協助乙方完成有關的必要的法律手續。

4.自交割日起,乙方及其授權人士將完全接管轉讓資產,並使用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第三條轉讓資產

1.固定資產:甲乙雙方同意,有關企業所擁有的擬向乙方轉讓的全部固定資產包括列載於本協議附件一的資產評估報告內,於評估基準日的全部固定資產。甲乙雙方確認,在交割日,甲方將上述全部固定資產作為轉讓資產向乙方轉讓,包括:

(1)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所有機器裝置、建築物及在建工程。

(2)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土地使用權。

2.流動資產:為了生產持續性發展的需要,本協議甲方同意向乙方轉讓,而乙方同意受讓甲方擁有的有關的庫存材料、產成品、在製品及配件倉庫存零配件。

第四條產品售後安裝及其它售後服務的安排

1.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本協議所述的交割日前,對甲方簽署的並已履行交貨義務,但依據合同、協議的規定或國家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如合同、協議並未有規定),甲方仍處於承諾履行產品的售後安裝或其它售後服務義務期間的銷售合同、協議,自交割日後,應由乙方代替甲方持續履行上述產品的售後安裝及銷售合同、協議所約定的其它售後服務。

2.為確保乙方持續履行前款所述的產品的售後安裝及其它售後服務,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由XX公司對交割日的預提安裝費、售後服務費進行審計確認。乙方在依據本協議

第七條第3款所述方式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格時,應自轉讓價格中扣除上述經確認的預提安裝費、售後服務費。

3.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交割日為起算日,在自交割日起的第_________個公曆年度屆滿之日,由XX公司對實際發生的安裝費及售後服務費用進行審計,該審計資料為終局資料。如經審計,依據本條上款由乙方預提的安裝費及售後服務費的總額超出實際發生的安裝費及售後服務費用的總額,則乙方應在XX公司出具審計資料後的三十個工作日內,將上述超出部分的價款返還甲方;如經審計,乙方預提的安裝費及售後服務費的總額不足支付實際發生的安裝費及售後服務費用的總額,則甲方應在公司出具審計資料後的三十個工作日內,將不足部分的價款支付予乙方。

第五條商標的使用許可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甲方保證給予乙方有償使用有關商標的使用許可,具體安排以甲乙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內容為準。

第六條勞務安排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交割日後,對於有意成為乙方職員的有關企業的員工,有關企業將解除與其簽署的勞動合同,而由乙方予以全部留用並與其簽署勞動合同,與乙方員工享受同等待遇。具體安排以甲乙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的《勞務安排協議》的內容為準。

第七條轉讓價格、支付的時間及方式

1.根據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確認的資產評估結果,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作為固定資產轉讓價格的基礎。在交割評估基準日,甲、乙雙方將根據本條下款所述原則對交割評估基準日的轉讓資產進行調整。經過上述調整後的固定資產的轉讓價格與流動資產的轉讓價格總額將作為乙方收購轉讓資產的轉讓價格。

2.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依據下述原則確定轉讓資產的轉讓價格:

(1)固定資產:對列入資產評估報告內的固定資產,以_________元人民幣為轉讓價格的基礎,根據甲方________年執行的固定資產的折舊率,扣除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交割評估基準日的折舊額作為固定資產的轉讓價格。

(2)流動資產:流動資產轉讓價格的確定,應參考XX公司於交割評估基準日依據中國會計準則及依據國際會計準則分別進行審計、確認的資料,由甲、乙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最終確定一公平、合理的市價。

3.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乙方以代替甲方償還截止交割日,以甲方為債務人的有關債務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格,惟上述有關債務截至交割日的本金及利息(如適用)的總額累計應相等於轉讓價格總額扣除依據本協議

第四條第2款經XX公司審計確認的預提安裝費及售後服務費。有關債務的債權人名單及相關資料由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

第八條交割評估基準日與交割日

1.在交割評估基準日,下述條件必須全部獲得滿足:

(1)甲方就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行為獲得有關貸款銀行的書面同意;

(2)甲方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保證取得有關物業土地使用權及土地上所建房屋、建築物的權屬證明檔案;

(3)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行為及_________資產評估公司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為評估基準日,就轉讓的固定資產部分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獲得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的正式批准;

(4)根據中國法律及法規,所有按本協議就有關資產轉讓及本協議提及的其他交易及安排而應取得的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乙方的原審批機關的批准及其他一切審批、同意、豁免和授權均已取得及一切有關檔案均獲簽署。

2.在交割評估基準日當天,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一份令乙方滿意的獨立中國出具的中國法律意見書證明及確認,本條上款所列條件已全部獲得滿足。

3.如自甲、乙雙方正式簽署本協議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本條第1款所述在交割評估基準日應獲得滿足的條件仍未能獲得完全滿足,則在甲、乙雙方正式簽署本協議之日的下________年度的同____日期(不包括該日)後,甲、乙雙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權書面提出解除本協議。

4.滿足下列條件時,轉讓資產即可在交割日合法交割:

(1)本條第1款所述的在交割評估基準日應滿足的所有條件完全得到滿足;及

(2)根據本協議

第三條、

第七條的規定,本協議雙方經過評估師、會計師所進行的評估、審計,已就轉讓資產的價格及與轉讓資產相關的一切交易、安排以書面形式達成一致意見。

5.甲、乙雙方確認,本條上款所述所有條件,均應在交割評估基準日(包括該日)後的30個工作日內滿足。

6.如本條第4款所述的所有條件在本條上款所述的期間內仍未能得到全部滿足時,則甲、乙雙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權書面提出不收購流動資產。

7.在交割日當天,乙方應向乙方同意替代甲方償還的有關債務的債權人發出乙方代替甲方承擔有關債務的通知書,甲方應確保上述債務的債權人自收到上述通知書後(包括該日)的十四個工作日內,對通知書加以書面確認。如在上述期間內,債權人仍未能對通知書加以書面確認,對未能獲得確認的債務部分,乙方不承擔償還義務,直至甲方促使該部分債務的債權人對通知書加以確認,而甲方應自行承擔自債權人收到通知書後的

第十五個工作日(包括該日)至債權人對通知書加以確認之日(包括該日)的,該部分債務所產生的利息及一切費用。

8.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對相關期間甲方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應由_________負擔。

第九條甲方的宣告、保證及承諾 甲方在此向乙方宣告、保證及承諾如下:

1.甲方是根據中國法律正式設立和合法存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並具有一切必要的權利、權力及能力訂立及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所有義務和責任;而本協議一經簽署即對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約束力。

2.甲方對有關資產具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及控制權,有權簽署本協議並轉讓有關資產或其任何部分,而該等資產或與該等資產相關的任何權益,不受任何優先權或其他類似權利的限制。乙方於本協議所達成的資產轉讓完成後將享有作為轉讓資產的所有者應依法享有的一切權利並可依法轉讓、處分該等資產,並不會因其成立檔案或中國法律的規定而受到任何扣壓、抵押和負擔或其他

第三者權利的限制。就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及其它交易、安排而言,僅需獲得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的批准,以及有關貸款銀行及有關擔保人的同意。

3.甲方是依據中國法律成立併合法存續的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中國外商獨資企業,其根據中國法律有權擁有並經營其目前正在擁有並經營的一切資產和業務。甲方已經分別取得其設立及經營業務所需的一切批准、同意、授權和許可,所有這些批准、同意、授權和許可均為有效和具有約束力的。就甲方所知,在經營範圍內,概無任何影響乙方利益的、違反中國法律、法規的事件發生。

4.甲方保證合法擁有其目前正在擁有並在本協議所述交割日之前繼續擁有的全部轉讓資產。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並不存在任何對上述資產及權益的價值及運用、轉讓、處分這些資產及權益的能力產生任何不利影響的抵押、擔保或其他任何

第三者權利或其他限制。

5.甲方保證,截止本協議簽署日,以及直至本協議所規定的交割日,製造、銷售或以其他方式經營的產品,沒有並將不會侵犯任何專利、設計、版權、商標或類似的智慧財產權,並無任何人士提出與上述產品有重大關係的權利要求。

6.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甲方沒有正在進行的、以甲方為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轉讓資產的任何部分為標的的,如作出對甲方不利的判決或裁定即可能單獨或綜合一起對轉讓資產狀況或業務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理程式。

7.與甲方在交割日以前正在經營的業務有重大關係的一切商標、專利、設計、版權或其他類似的工業產權均系合法取得,收益權由甲方合法享有而無需繳納任何費用(但為維持該等權利所需依法繳納的費用除外)。截止本協議簽署日,該等權利並未受到侵犯,也未以任何形式許可或授予

第三人。

8.甲方一切按照中國法律和行業慣例應該保險的財產,在本協議簽署日均已投保,且該等保單在本協議簽署日仍然有效。甲方保證在交割日前不採取任何行為,亦不忽略任何行為,使上述保單成為無效或可能成為無效並保證在交割日後,促使有關保單的保險人同意將保單之投保人、受益人變更為乙方。

9.截至交割日,甲方並無任何正在生效的非正常商業條件的生產、經營合同或安排並因此對轉讓資產的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10.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對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並不需要補交任何稅費,且並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對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擔或履行的義務或責任。 1

1.銀行及其他貸款或負債

(1)除已在經XX公司審計的有關企業________年度的資產負債表中明確披露者外,甲方並無其他涉及轉讓資產的未償還貸款、或有負債及其他形式的負債;

(2)甲方並無在本協議簽署日前收到任何債權人書面通知,將強制性地處置任何部分的轉讓資產;

(3)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甲方並無設定任何影響其全部或部分業務或轉讓資產的抵押、保證、質押或其他方式的

第三者權益,或其他可能導致前述事件發生的任何協議、安排或承諾;

(4)截至本協議簽署日,並無任何人士就轉讓資產或其任何部分行使或聲稱將行使任何對轉讓資產的狀況有重大不利影響的權利;亦無任何直接或間接與轉讓資產有關的爭議。 1

2.甲方沒有一旦披露便會影響到簽訂本協議或本協議任何條款的原意被改變的事實未向乙方披露。 1

3.於交割日,甲方的廠房、機器、工具及其他裝置均處於良好的運作及操作狀態,並經定期及適當保養及維修。 1

4.甲方的高階管理人員或相關的知情人士對有關交割日前的有關企業或其附屬企業之商業或技術祕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對外透露或基於商業的目的使用上述祕密。 1

5.在交割日後,甲方將不會在中國境內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於本身經營、或透過合營或持有其他公司或企業的股份或其他權益)參與任何對乙方的業務實際或可能構成直接或間接競爭的業務或活動。 1

6.甲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乙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資產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1

7.甲方為有關土地使用權及房產所有權的實益擁有人及擁有有關物業妥善的及可在市場上出售的業權。有關物業並不受任何按揭、抵押、租賃、許可權或其他負擔或任何

第三方權利、條件、指令規則或其他限制所影響或需要得到任何

第三方同意或向

第三方支付金錢補償,而將會或可能會對上述物業的價值或對有關企業使用、轉讓或出售上述資產的能力造成重大不良後果。 1

8.即使在交割日後,上述宣告、保證及承諾將繼續有效。

第十條乙方承諾、宣告及保證 乙方在此向甲方宣告、承諾及保證如下:

1.乙方是依據中國法律成立併合法存續的外商獨資企業。

2.乙方有充分的權利進行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除需獲得其董事會對該資產轉讓的正式批准外,乙方已經獲得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其他一切合法授權。

3.乙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甲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產權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4.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第十一條保密 除中國有關法律、法規或有關公司章程的明文規定或要求外,未經他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協議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後,不得將本協議的有關內容向本次交易參與各方之外的任何

第三人透露。

第十二條本協議未盡事宜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署後,就本協議未盡事宜,包括但不限於有關企業的商標使用、勞務合作事宜,進行進一步的協商,並在交割日前達成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構成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的任何宣告、保證和承諾,或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全面和足額的賠償。

2.在交割日後,當發生針對甲方或乙方,但起因於交割日前有關企業或其附屬企業的經營活動,而在交割日前未曾預料到或未向乙方披露的債務糾紛或權利爭議時,甲方同意採取措施予以解決,使轉讓資產或乙方免受損失。若該等糾紛或爭議對轉讓資產或乙方造成任何損失,則甲方同意作出賠償。

第十四條生效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

第十五條爭議的解決

1.凡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協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由法庭裁決為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持續有效和執行。

第十六條適用法律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管轄。

第十七條協議權利 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依本協議所享有的權利及應承擔的義務。各方的繼承者、經批准的受讓人均受本協議的約束。

第十八條稅項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應繳納的任何稅款或費用,均應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

第十九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協議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本協議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或其它天災、戰爭、騷亂、罷工或任何其它類似事件。

2.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該事件的一方應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對方,並在十五天內提供證明檔案說明有關事件的細節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遲履行本協議的原因,然後由各方協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協議或終止本協議。

第二十條附件 本協議所有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文字 本協議以中文書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其他

1.任何一方向另一方發出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應採用書面形式,並以專人送遞、傳真、電傳或郵寄方式發出;通知如以專人送遞,以送抵另一方法定地址時為送達;如以傳真或電傳方式傳送,發件人在收到回答程式碼後視為送達;如以郵寄方式送達,以寄出日後兩個工作日為送達日期。

2.本協議的任何修改需經雙方同意,並須簽署書面檔案。本協議的修改應在雙方簽字之後報送相關審批機關批准或備案(如需要者)。

3.任何一方未能或延遲行使其根據本合同享有的權利、權力或特權不應視為對該等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且對該等權利、權力或特權的部分行使不應妨礙未來對此等權利、權力或特權的行使。

4.本協議賦予甲方及乙方的約定權利、權力或補救措施,並不擬排除任何其他權利、權力或補救措施,而應是累加性的,並應補充現時或日後法律、法規、合同規定或其他規定賦予的其他各項權利、權力及補救措施。

5.甲、乙雙方彼此承諾,如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在本協議下的責任,但其享有在任何時候於任何法律管轄區的任何訴訟、或任何法律管轄區對其進行查封或執行關於其在本協議規定下的責任之判決的豁免權;甲、乙雙方彼此並在不可撤銷地放棄這種豁免權(如有者)。

6.甲、乙雙方同意,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則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7.如甲方在

第九條所作出的宣告和保證與事實不符或其保證未能得到履行,則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要求甲方賠償由此而造成的損失。

8.甲、乙雙方將支付彼此就有關本協議的各自的費用。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附件

一、資產評估報告(略)

二、有關物業資料(略)

三、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對_________資產評估公司就轉讓固定資產部分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的確認批文及對資產轉讓行為出具的批文(略)

四、《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略)

五、《勞務安排協議》(略)

固定資產轉讓合同 篇10

受讓方: 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鑑於: 甲方系根據中國法律合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乙方系根據中國法律合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外商獨資企業;甲方、乙方經過友愛協商,批准共同進行協作和配合,促使甲乙雙方之間資產轉讓的順利完成。就甲方資產轉讓事宜,甲方和乙方在此明確各自的權利和任務,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定義

1.交割評估基準日: 指為斷定轉讓價格,由甲、乙雙方協商斷定的,對轉讓資產進行最終評估、審計的日期。即滿足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規定的所有條件後的第一個工作日。

2.交割日: 指本協議所述的轉讓資產由甲方轉移至乙方所有的日期,即滿足本協議第八條第4款規定的所有條件後的第一個工作日。

3.評估基準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資產評估報告: 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為評估基準日的轉讓資產的資產評估報告(副本見附件一),由_________資產評估公司編寫。

5.轉讓資產: 根據本協議第三條,甲方應轉讓給乙方的所有資產,包含於資產評估報告列明的有關企業的(固定資產及土地應用權以及未列入資產評估報告,而乙方擬向甲方收購的流動資產)和與資產相干的經營業務。

6.相干期間: 自評估基準日(含評估基準日)至交割日(不包含交割日)之間的期間。

7.工作日: 即星期一至星期五(大眾,假期除外)。

8.附屬企業: 就本協議各方而言,由該方直接或間接把持的任何公司或其他經濟組織。把持是指任何人士籍著持有股權、出資額,行使投票權、董事任命權或根據合同或其他方法所擁有的決定另一方決策及事務的權利。

9.有關物業: 資產評估報告內列明的有關企業擬轉讓予乙方的,有關企業已或將取得土地應用權和/或房屋所有權的土地和/或房屋,其詳情見附件二。

第二條 資產轉讓

1.根據本協議的約定,甲方批准在本協議所規定的交割日將有關企業的轉讓資產轉讓予乙方。

2.乙方批准根據本協議的約定自甲方受讓有關企業的轉讓資產。

3.自本協議第八條第4款所規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為該轉讓資產的合法所有者,享有並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一切權利和任務,甲方則不再享有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任何權利,也不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任何任務和責任,但本協議另有規定者除外。甲方有任務儘量協助乙方完成有關的必要的法律手續。

4.自交割日起,乙方及其授權人士將完整吸收轉讓資產,並應用其從事生產經營運動。

第三條 轉讓資產

1.固定資產: 甲乙雙方批准,有關企業所擁有的擬向乙方轉讓的全部固定資產包含列載於本協議附件一的資產評估報告內,於評估基準日的全部固定資產。甲乙雙方確認,在交割日,甲方將上述全部固定資產作為轉讓資產向乙方轉讓,包含:

(1)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所有機器裝置、建築物及在建工程。

(2)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企業的土地應用權。

2.流動資產: 為了生產持續性發展的需要,本協議甲方批准向乙方轉讓,而乙方批准受讓甲方擁有的有關的庫存材料、產成品、在製品及配件倉庫存零配件。

第四條 產品售後安裝及其它售後服務的安排

1.甲、乙雙方一致批准,在本協議所述的交割日前,對甲方簽訂的並已履行交貨任務,但根據合同、協議的規定或國家相干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如合同、協議並未有規定),甲方仍處於承諾履行產品的售後安裝或其它售後服務任務期間的銷售合同、協議,自交割日後,應由乙方代替甲方持續履行上述產品的售後安裝及銷售合同、協議所約定的其它售後服務。

2.為確保乙方持續履行前款所述的產品的售後安裝及其它售後服務,甲、乙雙方一致批准,由_________公司對交割日的預提安裝費、售後服務費進行審計確認。乙方在根據本協議第七條第3款所述方法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格時,應自轉讓價格中扣除上述經確認的預提安裝費、售後服務費。

3.甲、乙雙方一致批准,以交割日為起算日,在自交割日起的第_________個公曆年度屆滿之日,由_________公司對實際產生的安裝費及售後服務費用進行審計,該審計資料為終局資料。如經審計,根據本條上款由乙方預提的安裝費及售後服務費的總額超出實際產生的安裝費及售後服務費用的總額,則乙方應在_________公司出具審計資料後的三十個工作日內,將上述超出部分的價款返還甲方;如經審計,乙方預提的安裝費及售後服務費的總額不足支付實際產生的安裝費及售後服務費用的總額,則甲方應在公司出具審計資料後的三十個工作日內,將不足部分的價款支付予乙方。

第五條 商標的應用允許

甲、乙雙方一致批准,甲方保證給予乙方有償應用有關商標的應用允許,具體安排以甲乙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的《商標應用允許合同》的內容為準。

第六條 勞務安排

甲、乙雙方一致批准,在交割日後,對於有意成為乙方職員的有關企業的員工,有關企業將解除與其簽訂的勞動合同,而由乙方予以全部留用並與其簽訂勞動合同,與乙方員工享受同等候遇。具體安排以甲乙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勞務安排協議》的內容為準。

第七條 轉讓價格、支付的時間及方法

1.根據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確認的資產評估成果,甲、乙雙方一致批准,以_________萬元國民幣作為固定資產轉讓價格的基礎。在交割評估基準日,甲、乙雙方將根據本條下款所述原則對交割評估基準日的轉讓資產進行調劑。經過上述調劑後的固定資產的轉讓價格與流動資產的轉讓價格總額將作為乙方收購轉讓資產的轉讓價格。

2.甲、乙雙方一致批准,根據下述原則斷定轉讓資產的轉讓價格: 元

(1)固定資產: 對列入資產評估報告內的固定資產,以_________元國民幣為轉讓價格的基礎,根據甲方_________年履行的固定資產的折舊率,扣除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交割評估基準日的折舊額作為固定資產的轉讓價格。

(2)流動資產: 流動資產轉讓價格的斷定,應參考_________公司於交割評估基準日根據中國會計準則及根據國際會計準則分辨進行審計、確認的資料,由甲、乙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最終斷定一公平、合理的市價。

3.甲、乙雙方一致批准,乙方以代替甲方償還截止交割日,以甲方為債務人的有關債務的方法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格,惟上述有關債務截至交割日的本金及利息(如實用)的總額累計應相等於轉讓價格總額扣除根據本協議第四條第2款經_________公司審計確認的預提安裝費及售後服務費。有關債務的債權人名單及相干材料由甲方負責向乙方供給。

第八條 交割評估基準日與交割日

1.在交割評估基準日,下述條件必須全部獲得滿足:

(1)甲方就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行動獲得有關貸款銀行的書面批准;

(2)甲方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保證取得有關物業土地應用權及土地上所建房屋、建築物的權屬證明檔案;

(3)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行動及_________資產評估公司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為評估基準日,就轉讓的固定資產部分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獲得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的正式批准;

(4)根據中國法律及法規,所有按本協議就有關資產轉讓及本協議提及的其他交易及安排而應取得的包含但不限於甲方、乙方的原審批機關的批准及其他一切審批、批准、豁免和授權均已取得及一切有關檔案均獲簽訂。

2.在交割評估基準日當天,甲方應向乙方供給一份令乙方滿意的獨立中國律師出具的中國法律意見書證明及確認,本條上款所列條件已全部獲得滿足。

3.如自甲、乙雙方正式簽訂本協議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本條第1款所述在交割評估基準日應獲得滿足的條件仍未能獲得完整滿足,則在甲、乙雙方正式簽訂本協議之日的下一年度的同一日期(不包含該日)後,甲、乙雙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權書面提出解除本協議。

4.滿足下列條件時,轉讓資產即可在交割日合法交割:

(1)本條第1款所述的在交割評估基準日應滿足的所有條件完整得到滿足;及

(2)根據本協議第三條、第七條的規定,本協議雙方經過評估師、會計師所進行的評估、審計,已就轉讓資產的價格及與轉讓資產相干的一切交易、安排以書面情勢達成一致意見。

5.甲、乙雙方確認,本條上款所述所有條件,均應在交割評估基準日(包含該日)後的30個工作日內滿足。

6.如本條第4款所述的所有條件在本條上款所述的期間內仍未能得到全部滿足時,則甲、乙雙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權書面提出不收購流動資產。

7.在交割日當天,乙方應向乙方批准替代甲方償還的有關債務的債權人發出乙方代替甲方承擔有關債務的通知書,甲方應確保上述債務的債權人自收到上述通知書後(包含該日)的十四個工作日內,對通知書加以書面確認。如在上述期間內,債權人仍未能對通知書加以書面確認,對未能獲得確認的債務部分,乙方不承擔償還任務,直至甲方促使該部分債務的債權人對通知書加以確認,而甲方應自行承擔自債權人收到通知書後的第十五個工作日(包含該日)至債權人對通知書加以確認之日(包含該日)的,該部分債務所產生的利息及一切費用。

8.甲、乙雙方一致批准,對相干期間甲方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應由_________累贅。

第九條 甲方的宣告、保證及承諾

甲方在此向乙方宣告、保證及承諾如下:

1.甲方是根據中國法律正式設立和合法存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並具有一切必要的權利、權利及能力訂立及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所有任務和責任;而本協議一經簽訂即對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束縛力。

2.甲方對有關資產具有合法的、完整的所有權及把持權,有權簽訂本協議並轉讓有關資產或其任何部分,而該等資產或與該等資產相干的任何權益,不受任何優先權或其他類似權利的限制。乙方於本協議所達成的資產轉讓完成後將享有作為轉讓資產的所有者應依法享有的一切權利並可依法轉讓、處分該等資產,並不會因其成立檔案或中國法律的規定而受到任何扣壓、抵押和累贅或其他第三者權利的限制。就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及其它交易、安排而言,僅需獲得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的批准,以及有關貸款銀行及有關擔保人的批准。

3.甲方是根據中國法律成立併合法存續的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中國外商獨資企業,其根據中國法律有權擁有並經營其目前正在擁有並經營的一切資產和業務。甲方已經分辨取得其設立及經營業務所需的一切批准、批准、授權和允許,所有這些批准、批准、授權和允許均為有效和具有束縛力的。就甲方所知,在經營領域內,概無任何影響乙方利益的、違背中國法律、法規的事件產生。

4.甲方保證合法擁有其目前正在擁有並在本協議所述交割日之前持續擁有的全部轉讓資產。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並不存在任何對上述資產及權益的價值及運用、轉讓、處分這些資產及權益的能力產生任何不利影響的抵押、擔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權利或其他限制。

5.甲方保證,截止本協議簽訂日,以及直至本協議所規定的交割日,製作、銷售或以其他方法經營的產品,沒有並將不會侵佔任何專利、設計、版權、商標或類似的智慧財產權,並無任何人士提出與上述產品有重大關係的權利請求。

6.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甲方沒有正在進行的、以甲方為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轉讓資產的任何部分為標的的,如作出對甲方不利的判決或裁定即可能單獨或綜合一起對轉讓資產狀態或業務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理程式。

7.與甲方在交割日以前正在經營的業務有重大關係的一切商標、專利、設計、版權或其他類似的工業產權均系合法取得,收益權由甲方合法享有而無需繳納任何費用(但為保持該等權利所需依法繳納的費用除外)。截止本協議簽訂日,該等權利並未受到侵佔,也未以任何情勢允許或授予第三人。

8.甲方一切按照中國法律和行業慣例應當保險的財產,在本協議簽訂日均已投保,且該等保單在本協議簽訂日仍然有效。甲方保證在交割日前不採用任何行動,亦不疏忽任何行動,使上述保單成為無效或可能成為無效並保證在交割日後,促使有關保單的保險人批准將保單之投保人、受益人變更為乙方。

9.截至交割日,甲方並無任何正在生效的非正常商業條件的生產、經營合同或安排並因此對轉讓資產的狀態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10.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對其所應用的土地的應用是合法的,並不需要補交任何稅費,且並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對土地的應用而需要乙方承擔或履行的任務或責任。

11.銀行及其他貸款或負債

(1)除已在經_________公司審計的有關企業_________年度的資產負債表中明確披露者外,甲方並無其他涉及轉讓資產的未償還貸款、或有負債及其他情勢的負債;

(2)甲方並無在本協議簽訂日前收到任何債權人書面通知,將強制性地處理任何部分的轉讓資產;

(3)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甲方並無設定任何影響其全部或部分業務或轉讓資產的抵押、保證、質押或其他方法的第三者權益,或其他可能導致前述事件產生的任何協議、安排或承諾;

(4)截至本協議簽訂日,並無任何人士就轉讓資產或其任何部分行使或聲稱將行使任何對轉讓資產的狀態有重大不利影響的權利;亦無任何直接或間接與轉讓資產有關的爭議。

12.甲方沒有一旦披露便會影響到簽訂本協議或本協議任何條款的原意被轉變的事實未向乙方披露。

13.於交割日,甲方的廠房、機器、工具及其他裝置均處於良好的運作及操作狀態,並經定期及適當保養及維修。

14.甲方的高階管理人員或相干的知情人士對有關交割日前的有關企業或其附屬企業之商業或機密負有保密任務,不得對外流露或基於商業的目標應用上述機密。

15.在交割日後,甲方將不會在中國境內或境外以任何方法(包含但不限於本身經營、或透過合營或持有其他公司或企業的股份或其他權益)參與任何對乙方的業務實際或可能構成直接或間接競爭的業務或運動。

16.甲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力與乙方共同妥當處理本協議所述資產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17.甲方為有關土地應用權及房產所有權的實益擁有人及擁有有關物業妥當的及可在市場上出售的業權。有關物業並不受任何按揭、抵押、租賃、允許權或其他累贅或任何第三方權利、條件、指令規矩或其他限制所影響或需要得到任何第三方批准或向第三方支付金錢補償,而將會或可能會對上述物業的價值或對有關企業應用、轉讓或出售上述資產的能力造成重大不良成果。

18.即使在交割日後,上述宣告、保證及承諾將持續有效。

第十條 乙方承諾、宣告及保證

乙方在此向甲方宣告、承諾及保證如下:

1.乙方是根據中國法律成立併合法存續的外商獨資企業。

2.乙方有充分的權利進行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除需獲得其董事會對該資產轉讓的正式批准外,乙方已經獲得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的其他一切合法授權。

3.乙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力與甲方共同妥當處理本協議所述產權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4.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第十一條 保密

除中國有關法律、法規或有關公司章程的明文規定或請求外,未經他方事先書面批准,任何一方在本協議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後,不得將本協議的有關內容向本次交易參與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流露。

第十二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

甲乙雙方批准,在本協議簽訂後,就本協議未盡事宜,包含但不限於有關企業的商標應用、勞務合作事宜,進行進一步的協商,並在交割日前達成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構成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背其在本協議中的任何宣告、保證和承諾,或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全面和足額的賠償。

2.在交割日後,當產生針對甲方或乙方,但起因於交割日前有關企業或其附屬企業的經營運動,而在交割日前未曾預感到或未向乙方披露的債務糾紛或權利爭議時,甲方批准採用措施予以解決,使轉讓資產或乙方免受喪失。若該等糾紛或爭議對轉讓資產或乙方造成任何喪失,則甲方批准作出賠償。

第十四條 生效

甲、乙雙方一致批准,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

1.凡因履行本協議產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協議雙方應通過友愛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國民法院提起訴訟。

2.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由法庭裁決為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持續有效和履行。

第十六條 實用法律

本協議的訂立、效率、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管轄。

第十七條 協議權利

未經另一方的書面批准,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依本協議所享有的權利及應承擔的任務。各方的繼承者、經批准的受讓人均受本協議的束縛。

第十八條 稅項

甲、乙雙方一致批准,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應繳納的任何稅款或費用,均應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

第十九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協議各方不能合理把持、不可預感或即使預感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耽誤任何一方根據本協議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任務。該事件包含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或其它天災、戰鬥、騷亂、罷工或任何其它類似事件。

2.如產生不可抗力事件,遭遇該事件的一方應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法通知對方,並在十五天內供給證明檔案闡明有關事件的細節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遲履行本協議的原因,然後由各方協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協議或終止本協議。

第二十條 附件

本協議所有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第二十一條 文字

本協議以中文書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第二十二條 其他

1.任何一方向另一方發出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應採用書面情勢,並以專人送遞、傳真、電傳或郵寄方法發出;通知如以專人送遞,以送抵另一方法定地址時為送達;如以傳真或電傳方法傳送,發件人在收到答覆程式碼後視為送達;如以郵寄方法送達,以寄出日後兩個工作日為送達日期。

2.本協議的任何修正需經雙方批准,並須簽訂書面檔案。本協議的修正應在雙方簽字之後報送相干審批機關批准或備案(如需要者)。

3.任何一方未能或延遲行使其根據本合同享有的權利、權利或特權不應視為對該等權利、權利或特權的放棄,且對該等權利、權利或特權的部分行使不應妨礙未來對此等權利、權利或特權的行使。

4.本協議賦予甲方及乙方的約定權利、權利或補救措施,並不擬排除任何其他權利、權利或補救措施,而應是累加性的,並應補充現時或日後法律、法規、合同規定或其他規定賦予的其他各項權利、權利及補救措施。

5.甲、乙雙方彼此承諾,如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在本協議下的責任,但其享有在任何時候於任何法律管轄區的任何訴訟、或任何法律管轄區對其進行查封或履行關於其在本協議規定下的責任之判決的豁免權;甲、乙雙方彼此並在不可撤銷地放棄這種豁免權(如有者)。

6.甲、乙雙方批准,如任何一方違背本協議的規定,則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請求違約方賠償喪失。

7.如甲方在第九條所作出的宣告和保證與事實不符或其保證未能得到履行,則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請求甲方賠償由此而造成的喪失。

8.甲、乙雙方將支付彼此就有關本協議的各自的費用。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