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方詳細地址:______,聯絡方式:______。
乙方詳細地址:______,聯絡方式: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
雙方共同遵守。
運輸貨物的名稱、規格、數量、運輸費價款
貨物編號
品名
規格
單位
單價
數量
金額(元)
甲方
第一條甲方負責與專案部簽訂合同。在簽訂合同的過程中,甲方發生的如何事故或造成的損失則由甲方自己承擔。
第二條資金甲方在乙方運輸貨物或原材料期間。負責資金的集攏,確保乙方在運輸貨物或原材料的正常進行。
乙方:
第一條運輸要求運輸的貨物必須按照國家有關強制性規定的標準運輸;沒有統一規定運輸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運輸。如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安全問題,則由乙方自己承擔。
第二條運輸貨物質量要求乙方對運輸貨物或原材料必須嚴把質量關。如有忽略或別的因素,造成質量的問題。導致甲方的損失或與其他客戶產生的經濟糾紛必須由乙方自己承擔。且按%償付甲方違約金。
第三條貨物或原材料的供應乙方必須對貨物或原材料有充分大量的貨源。以卻保供應建設公路的正常施工。如在供應期間,發生間斷或停止或缺少貨源等因素。造成甲方的損失必須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且按%償付甲方違約金
第四條乙方必須按甲方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輸送到目的地。貨物運輸後,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必須在貨物未到達目的地之前告知乙方。
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發生爭議時由兩邊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兩邊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合同實施:
①本合同一式兩份,各執一份為憑
②本合同如有未央事宜,雙方配合協商書面修正
③本合同自具名之日年月日發生效力,到年月日止
④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如雙方均無異議,則本合同自動延伸,其後亦同
甲方乙方
簽約日期年月日簽約日期:年月日
委託人: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開戶銀行:
戶名:
賬戶:
稅號:
電話:
傳真:
受託人: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法人代表:
開戶銀行:
戶名:
賬戶:
電話:
傳真:
聯絡人:
甲、乙雙方平等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乙方為甲方在提供公路運輸工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貨物
名稱:
第二條 運輸資訊
起始地點:
動達地點:郴州市甲方指定地點
運輸時間:
收貨人等具體內容根據《中國外運湖南公司運輸委託單》而定。
第三條 運輸
1、運輸車輛
1.1乙方應依《中國外運湖南公司運輸委託單》的規定,以證件齊全、有效、效能良好的且適於運輸本合同規定貨物的交通工具為甲方運輸本合同規定的貨物。
1.2乙方車輛必須保證證件齊全、符合貨物道路運輸許可的所有規定。駕駛員必須有國家核准的有效上崗證件。
1.3乙方對貨物的運輸應建立嚴格執行安全、防護、檢查、交按制度。
1.4裝運危險貨物的車輛技術狀況應符合下列要求:
a.車廂、底板必須平坦完好,周圍欄板必須牢固,裝貨前後應採取襯墊防護措施,如彩膠帶、薄膜等下墊上蓋,並用草包防漏:否則,所有漏損均由乙方賠償。 b.機運車輛排氣管必須裝有有效的隔熱和熄滅火星的裝置,電路系統應有切斷總電源和隔離火花的裝置:
c.根據所裝危險貨物的性質,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的捆紮、防水、防散失等用具。
2、貨物的起運
2.1甲方應將貨物運輸計劃至少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乙方應根據《中國外運湖南公司運輸委託單》規定的起運時間到達起運地點裝卸甲方貨物。乙方如不能按本合同規定的起運日期承運貨物而造成甲方損失的,(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倉儲費),乙方應負責向甲方賠償。
2.2乙方自受貨後至送達交付前應負保管責任。貨物交接雙方必須點收點交,簽證手續完備。收貨時如發現偷盜、漏損,乙方將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貨物到達目的地
3.1乙方應依《中國外運湖南公司運輸委託單》規定的時間,在運輸到達目的地向收貨人交付貨物,任何情況下,乙方無權留置甲方貨物。
3.2乙方交付貨物時應注意貨物過磅數量,交付收貨人的貨物質量及數量以收貨人簽字的《中國外運湖南公司運輸委託單》為準。乙方如有異議應立即向甲方提出,否則視為確認收貨人的簽字內容。
3.3乙方應向收貨人實際交付貨物後將經收貨人簽署的《中國外運湖南公司運輸委託單》及過磅單影印件交給甲方,並以此與發票作為結算的依據。
3.4乙方如將貨物錯運目的地或收給錯誤的收貨人,則乙方應負責在規定時間內無償將該貨物改運至《中國外運湖南公司運輸委託單》規定的到達地點或收貨人。
3.5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貨物逾期到達,應按該車次總運費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因延期造成貨物變質的,還應另行賠償貨損。
3.6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向收貨人交貨,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負責向甲方賠償實際損失。
第四條 安全責任
1、乙主應負責貨物在途期間的安全,《中國外運湖南公司運輸委託單》規定的合理運輸損耗外,如運輸過程中因乙方過錯(包括車輛超載)造成貨物有減損、變質、汙染、滅失,乙方應負責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運輸貨物變質、汙染而被收貨人拒收時,乙方應無償將拒收貨物運至甲方指定地點,不得要求甲方就該筆貨物支付任何運費,且要承擔甲方的實際損失。
3、運輸過程中包括但不限於因交通事故、車輛自身安全事故原因造成甲方貨物有減損、變質、汙染、滅失等損失的,乙方應負責損失。
4、乙方將貨物運抵目的地之前,甲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終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目的地和收貨人,乙方對此應予執行。由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規定的貨物轉交第三方運輸。
6、由於乙方的操作原因造成的任何對人員傷害、環境汙染或公共設施損毀,乙方負全部的責任。
第五條 乙方必須保證甲方收貨人的良好溝通這,發生異議或爭議應及時通知甲方協調處理,不得與甲方收貨人發生任何形式的衝突。
第六條 保險和保密
1、本合同項下與運輸業務有關的車輛及責任等保險及其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及承擔。
2、本合同項下的貨物運輸保險由甲方負責投保,保險受益人為中國外運湖南公司,保險險別為內陸運輸險,保險費由甲方承擔。如發生索賠,甲乙雙方應協助辦理相關索賠事宜。
3、乙方應保守本合同簽署與履行過程中獲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包括本合同有關的檔案、資料、甲方商業資訊、甲方之收貨人等情況),如乙方違反此條款,對甲方利益造成的損害,甲方有權在運費中扣除所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運費及其結算方式
1、運費元/噸(含稅),額外發生的所有費用甲方均不認可。
2、結算方式:
甲方支付乙方的運費按批次結算,每批次運輸完成後乙方向甲方開具可抵扣的運輸發票,甲方應在收到發票後 天內轉賬支付。
第八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時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3個工作日內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的理由,並提供政府部門證明檔案,根據該不可抗力對履行本合同影響程度的具體情況,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延期履行本合同、部分履行本合同或不履行本合同,同時部份或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
2、如本合同一方嚴重違約,則守約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處理。
2、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首先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應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解決爭議。
第十一條 其他
1、簽約前乙方向甲方賬號打入元(¥為履約保證金為合同生效條件,順利運輸完成後退還乙方。
2、《中國外運湖南公司運輸委託單》、往來電子郵件、傳真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3、本公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件與傳真件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有效期為壹年,經甲、乙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生效。
5、本合同部分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郴州龍女物流貨運有限公司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 日期:
甲 方(託運人): 合同編號: 簽訂日期: 乙 方(承運人): 簽訂地點: 本合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為基礎,在經雙方協商一致的前提下,本著保證雙方權益、平等互利、公正、公平的原則,自願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壹年,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二、運輸方式
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方的《交運單》為準,所簽定的《交運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義務
1、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義務
1、按照《交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送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並要求指定的收貨人在《交運單》“客戶簽收聯”上簽字蓋章,填寫收貨人的證件號碼後交還甲方。
2、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
3、運輸途中除不可抗力之外發生的一切逾期運達、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汙染所造成的一切直接及間接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4、乙方須按照甲方規定的時間開具增值稅發票或普通發票。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運費按雙方約定價格執行。
2、為保障貨物安全運達,當每月配送貨值低於五十萬元的,乙方應向甲方交納5萬元作為貨物安全保證金;當每月配送貨值高於五十萬元的,乙方按照月配送貨值的10%向甲方補交貨物安全保證金。甲方收取的貨物安全保證金在雙方合同期滿不再續簽且不存在爭議的前提下,應在一個月內返還給乙方。
3、《交運單》的“客戶簽收聯”作為乙方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與發票共同作為運費結算缺一不可的憑證。
4、運輸費用結算週期為45天。乙方須在每個月的5號前向主動甲方提供上月的對賬單、《交運單》“客戶簽收聯”及發票。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稽核,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後付清上月運費。
4、若乙方仍存在甲方委託運輸的在途貨物尚未運達,則需延後待在途貨物安全運達且將收貨憑證交付甲方後再進行結算。
六、賠償責任
1、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戶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安全運達。
2、運輸過程中非因自然災害的不可抗力發生貨物逾期運達、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汙染等問題,乙方應按《交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交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與收貨方達成的協議價格賠償。如客戶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3、乙方承諾運輸的最晚時限為24小時/500公里,若乙方未能按照《交運單》約定時間內到達甲方指定的交付地點,則按該批貨物運輸費用的一半進行罰款,最低額度不得低於100元。如客戶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4、若因發生自然災害的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政府出具的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如乙方未主動向甲方提出,甲方所有損失一律由乙方承擔。
七、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若發生糾紛,雙方以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協商未果時,任何一方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
1、若因單方違約時,對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
2、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無法履行本合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叄份乙方壹份,簽字蓋章有效。其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4、未盡事宜雙方本著互利的原則協商處理,雙方如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 戶 行: 開 戶 行: 帳 號: 帳 號: 稅 號: 稅 號:
託運人(甲方): 電話:
承運人(乙方):成都市鴻運興發物流有限責任公司
1、貨物清單及收貨人資訊:
收貨人名稱: 地址: 電話:
貨物名稱
數量
包裝
重量/體積
貨物價值
運費
保價費3‰
備註:
合計: 仟 佰 拾 元
甲 方:
乙 方: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甲乙雙方本著真誠合作的精神,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貨運服務,甲方支付乙方相關運輸費用事宜,依法簽訂本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服務內容
甲方需提供託運貨物的名稱、規格、數量、重量等詳細的貨運清單,並作為本合同之附件。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應不含有國家禁運或需要提供政府部門特殊準運許可證明檔案的物品。乙方確保為甲方提供優質服務的前提下,為甲方提供“門到門”的派送運輸物流服務。
第二條: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約定的時間到廠裝貨,並於第一時間將貨物運輸到目的地交給指定的收貨人。
2)在乙方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甲方可以以書面形式要求乙方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送貨地址、變更 收貨人,但應承擔乙方由此產生費用或損失。
3)甲方受權乙方進行業務時,應提供準確、有效、完整的單證,並負責協調和配合提貨事宜。
4)甲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物品運輸的規定,每次按送貨清單的數量交付 託運貨物。
5)甲方所委託的貨物包裝應符合汽車運輸,對包裝不符要求的貨物,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進行重新包裝後承運,如甲方不進行包裝改善,乙方將不承擔運輸損壞責任或拒絕運輸。
6)甲方應按合同約定付款期限按時向乙方支付運費,否則乙方有權停止運輸。
2、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在接到甲方委託後,應根據甲方的產品特性及要求儘快安排合適的車輛到甲方指定地點裝貨,保證貨物安全送達。
2) 運輸車輛進入工作區必須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不得亂停亂放,並聽從相關工作人員的指揮。
3) 在承運期間,乙方對託運貨物應負責安全責任,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否則應承擔賠償責任。在外包裝完好或無異常的情況下,乙方不承擔包裝內貨物的損壞、缺少。
4)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異常情況時,如洪水、冰雪、塌方、修路、交通事故、車輛損壞、車輛修理等,乙方人員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
5) 乙方運達目的地的貨物如被拒收,應及時向甲方通報,說明拒收的原因,並按照甲方的指令處理。
第三條:結算方式
1、 雙方每月結算一次,乙方每月5日之前提供上月的運費清單。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將貨物送到甲方指定的收貨客處,由此產生的罰款及停線費用由乙方承擔。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而招致爆炸、腐蝕等事故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甲方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到達,乙方應賠付逾期交貨所產生的違約金。
4、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乙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甲方。
5、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雙方協商一致後以書面形式辦理變更;若需解除,一方須提前壹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第五條:免責條款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發生地震、水災、暴亂、戰爭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在履行貨物運輸協議中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直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依照法律法規處理
第七條:合同期限
從雙方簽署合同之日起,雙方依照上述條約終止合作關係之日結束。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編號:
甲方(託運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運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及品種
乙方承運甲方 ,具體明細內容以託運單據記載為準。託運單據系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一樣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條 貨物運輸線路
乙方根據甲方的需要及要求,提供從 到 的運輸服務。
第三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的相關管理規定,按照貨物裝載及運輸標準要求組織運輸,確保貨物安全、及時、完整地送達指定收貨地點。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貨物發出後,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送貨要求(收貨地址、收貨聯絡人、收貨聯絡電話)或取消發運的要求,乙方應予以積極配合。
2、在雙方協議合作期限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運作狀況及管理措施提出改進建議,乙方應予以採納並執行。
3、在雙方協議合作期限內,如果乙方營運效率和營運質量達不到甲方要求,嚴重影響甲方貨源供應,甲方有權對乙方作出責令整改、暫停貨運直至取消營運資格等決定,乙方應予服從。
4、甲方必須提供貨物發運所需的合法單證或其它證明檔案,否則因發運手續不全而導致貨物被運管部門查扣所引起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如客戶拒收貨物,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協調解決。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規定,按照批准的經營範圍,取得能夠履行本合同中公路運輸業務的合法運營資格。
2、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的要求提供適當的運輸工具、配備適格的作業人員。
3、乙方在收到甲方貨物運輸指令後,應按指令要求及時完成車輛排程和組織工作並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裝貨地點裝貨。
4、為保證運輸質量,乙方車輛應符合貨物運輸標準;不符合標準的車輛,乙方應按甲方要求予以更換。
5、乙方在倉庫辦理提貨手續時應清點品種及數量,如發現有差錯,乙方應當場提出並與甲方共同查明情況,分清責任。
6、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貨物安全送達收貨地點,並及時向收貨方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如延遲交貨,甲方有權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7、乙方對所託運的貨物安全完好負責,保證貨物無損壞、無短缺,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責任。
8、乙方應充分重視物流資訊服務,應安排專人對在途車輛進行全程跟蹤,並真實、及時地將在途資訊反饋給甲方;若發生異常情況,應即時通知甲方。如乙方刻意隱瞞車輛在途情況、提供虛假反饋資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9、如非乙方原因,發生收貨方拒收貨物或變更收貨地址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由甲方協調處理收貨事宜。
10、如因乙方原因送錯貨物的,由乙方無條件將正確貨物送至正確地點,並承擔由此產生的損失。
11、貨物送達收貨地點後,由收貨方對貨物進行驗查並簽收;收貨內容不得塗改,如有塗改必須由收貨方在塗改處註明並簽字,否則一律無效。乙方應於收貨之日起30日內將收貨憑證送回甲方,逾期未交或單據丟失的,乙方應按50元/每單承擔違約金責任;如因乙方未送交收貨憑證給甲方帶來其他經濟糾紛或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12、乙方在任何情況下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扣留甲方的貨物,否則,乙方應按照其扣留貨物價值的2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各線路運輸期限
1、貨物運輸期限從發出運輸指令的次日起算,運輸期限由雙方共同協商確定並在運輸合同上註明以共同遵照執行。
2、如乙方未能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送達收貨地點,造成延期交貨的,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及索賠,具體方式見本合同第十一條第3.3款。
第七條 運輸貨損貨差處理及保險、理賠和索賠程式
1、甲方負責對所託運貨物購買貨物運輸保險,貨物運輸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費用由甲方承擔。
2、由於發生甲方投保的貨物整車被他人詐騙的事故時,保險公司每次均實行損失20%的絕對免賠率;其他保險事故,每次事故免賠300元或者損失金額的10%,兩者以高者為準。因此,保險公司免賠部分的損失將由乙方承擔,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第2款之規定扣收。
3、甲方貨物保險範圍包括:交通事故(翻車、撞車)、被盜被搶以及整車滅失。
4、如出現承保範圍內的保險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並在24小時之內向公安機關、保險公司報案,並應及時將出險證明材料、照片、損失清單等有效索賠材料遞交甲方人員以便向保險公司索賠。
5、保險公司有效賠償期限為3個月。自出險之日起1個月內,乙方須負責完成出險資料的收集工作,逾期未提供出險資料或出險資料不符合保險公司理賠要求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經濟損失,賠償款由甲方從乙方未結運費及貨物運輸風險保證金中扣收。
6、如出現承保範圍之外的貨損貨差事故,所產生損失由乙方承擔;
7、如出現貨物損壞客戶拒收的,乙方需在15個工作日內將損壞貨物返回到甲方倉庫,逾期將視為乙方按投保價值購買。
8、每次發生事故後,甲方按照雙方確認的損失金額,先行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第2款之約定扣收。如保險公司向甲方理賠,甲方按理賠額退還給乙方。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1、正常運輸價格按雙方議價執行。加急發運每單給予的加急補貼費用。
2、甲方在每月3日前,根據上月發運記錄統計結果,計算出應結算運費並提交乙方稽核確認;經乙方稽核確認後,由乙方開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公路運輸發票。
3、甲方在收到乙方開具的合格的運輸發票後,1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運費;如因乙方原因而影響費用結算進度的,乙方應自行負責。
4、乙方必須於每月30日之前收齊上月所發運的車輛《貨物運輸單》回執聯,按發運時間先後順序整理後交甲方稽核。
5、如乙方將甲方規定的回執單丟失的,所丟失的回執單對應的運費甲方將不予支付給乙方,乙方並應及時溝通收貨方將原件帶回交予甲方,甲方在收到回執以後將運費轉結至下月運費中。
第九條 運輸風險保證金
1、乙方須在本合同簽定後3個工作日內,向甲方繳納運輸風險保證金 ___ __萬元。
2、對於乙方依約應向甲方承擔的損失、違約金及賠償款項,由甲方從乙方
交納的運輸風險保證金或運費中扣收;如運輸風險保證金不足扣收,則由甲方從乙方運費中自行劃轉。運輸風險保證金不足的,乙方同意由甲方從應支付的運費中自行劃轉直至補足。
3、合同期滿後,雙方處理好合同善後事宜後15個工作日內,甲方無息退還乙方所剩餘的運輸風險保證金。
第十條 保密條款
1、為本合同之目的,“祕密資訊”指任何涉及或與本合同有關的未公開的資訊,包括但不限於下列資訊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業務經營、營銷渠道、程式、標準、價格及其它財務記錄等材料;任何一方為本合同目的而簽署的任何合同、備忘錄、附件、草案或記錄;以及本合同一方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對方提供的其他未公開的資訊。
2、任何一方不得將祕密資訊以任何方式洩露給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眾、媒體宣佈本合同的簽訂和履行等情況。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一方均不被視為違反上述保密義務:
3.1 所洩露的祕密資訊在洩露之前已為公眾所知(但以違反本條款方式洩露的除外);
3.2 經合同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的;
3.3 為本次交易之目的將祕密資訊披露給各自的專業顧問,並要求其承擔保密責任的;
3.4應政府部門或法律法令的強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門的要求必須是以正式書面檔案發出的,否則合同一方應當加以拒絕,並不得披露或洩露任何祕密資訊的;
4、本合同各方均應採取必要措施,將其知悉或瞭解的祕密資訊限制在其有關職員、代理人或顧問的範圍內,並要求他們嚴格遵守本條款,不將有關祕密資訊洩露給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諾不將從對方取得的祕密資訊披露或洩露給其無關的職員。
5、合同一方違反本條款規定,應當賠償合同對方的損失。
6、保密條款不因合同的終止而終止。合同各方對祕密資訊承擔的保密義務自獲得祕密資訊之日起起算,至祕密資訊成為公共資訊時為止。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關於違約責任,本合同其他條款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如本條規定與其他條款就同一違約行為都規定了違約責任的,則除非該約定與本條規定相沖突者外,權利人可以選擇適用或合併適用其他條款的約定與本條規定。
2、甲方違約責任
2.1 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貨物,造成乙方車輛等貨的,甲方按每車200元/日償付給乙方。
2.2 乙方按時將貨送到收貨地點,因收貨方原因未能及時卸貨的,甲方按每車200元/日償付給乙方。
3、乙方違約責任
3.1 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車輛排程,造成車輛遲到的,乙方按每車每天200元補償甲方損失。
3.2 若運輸指令下達後,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車輛排程且拒運的甲方有權決定自行排程車輛發運,實際運價與合同差價由乙方承擔。
3.3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將貨物送達收貨地點,造成延遲交貨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交通事故需事故地交通管理部門證明),在每延遲一天,乙方應向甲方繳付當次運費的10%作為違約金(最低100元,最高500元)。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延遲交貨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引起客戶投訴、索賠的,乙方還應當另行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直至補齊甲方所有損失。
3.4乙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收貨人,乙方按每次直接經濟損失償付給甲方,並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收貨人。如果因錯運到貨地點或收貨人而引起其它糾紛,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3.5 運輸過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汙染、損壞,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甲方,具體賠償辦式見本合同相關規定。
3.6乙方中途單方面終止合同或由於乙方嚴重違反合同而造成合同的終止和解除,甲方有權不予退還乙方所交納的運輸風險保證金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在甲方尚未結算的運費不予結算。
第十二條 合同解除與終止
1、在本合同有效期屆滿前,雙方可協商將本合同期限延續一年或數年。如雙方未就延長期限進行協商並達成協議,則本合同自期限屆滿時終止。
2、如遇下列情況出現時,本合同一方有權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2.1本合同其他條款約定的解除情形出現時;
2.2根據法律規定一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時。
3、對於本合同其他條款沒有約定當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如果這一違約行為是可以改正的,另一方有權以書面形式要求違約方改正。如違約一方在收到另一方關於要求改正違約行為的書面通知後十五日內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4、任何一方根據破產法提出破產申請或其它救濟申請,或被裁定破產,或解散、或對債權人作任何轉讓、或被指定了清算組或類似人員,則在上述任何情況下,另一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通知方式解除本合同。
5、凡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前雙方間已發生而尚未了結的任何債務,或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前由於一方違約而產生的另一方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均不受本合同終止的影響。
第十三條 其它
1、本合同經雙方蓋章及授權代表簽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為 年。
2、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修改、終止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因市場變化和合同雙方協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提出修改、變更、補充本合同的請求。合同的修改、變更、補充應以書面合同方式進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5、如果任何時候本合同中的任何一個條款或該條款的一部分無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執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中的其餘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執行性或履行在任何情況下不應由此受到影響或損害。
6、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視為對這些權利的放棄;任何單獨或部分行使前述權利的行為,亦不應妨礙將來對這些權利的行使。
8、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即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即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甲方與乙方的共同協商,在遵循《合同法》的基礎上,就甲方將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交給乙方承運事項制定如下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交給乙方承運;
二、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提供貨物運輸途中所需要的所有合法手續,以及規範、安全的貨物包裝,並不得將國家違禁物品(含各種易燃易爆物品)夾帶貨品中,否則由此造成所有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按貨物實際價值自行購買保險,或由乙方代為辦理購買保險,否則由此產生貨損、貨丟,乙方不承擔全部責任;
四、如果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出現包裝損壞、貨品損失等情況必須經收貨人、送貨司機(或者到達貨站經手人)共同簽字出具書面證明,必要時由收貨人扣押送貨車輛或扣除到貨應收運費等;如未有簽字證明,則乙方可拒絕賠償;
五、如果出現貨物安全及時到達甲方指定地點而未能收取運費等應收費用,乙方可視情形扣押貨物並達到一個月期限後自行處理;
六、貨物從承運之日起有效查詢日期和索賠期在四十五日內,過期乙方可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貨物承運價格以及到貨時間可由甲方與乙方根據實際情況加以協商確定,具體數量、金額、送貨事宜等以每次乙方提貨後所籤的由乙方提供的《貨物託運單》為準,並以此作為查詢、索賠、結算等實際操作的依據;
八、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十、如有出現合同糾紛,在協商解決的基礎上按《合同法》處理;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即時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甲方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
乙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將一批_______委託乙方進行運輸,並就具體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貨物名稱:鋼結構構件,具體見附表。
二、起止地點:起運地為______________;止地為______________內;甲方不規定乙方運輸路線,由乙方自行決定。
三、運價:見附件表。
四、付款:在起運後首次付款預留_______元保證金,後期運輸按______________支付。
五、義務責任
1、甲方義務責任:
①甲方在發運構件前兩天通知乙方何時派車,並告訴乙方此次運輸何種構件,便於乙方安排相應運輸的車輛。
②甲方應組織人員和吊車積極協助乙方並按乙方要求裝車和到目的地後的卸車,裝車後的構件捆紮由乙方自己負責。
③按約定支付乙方的運費。
④甲方提供乙方辦理超限所需圖紙資料。
⑤乙方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甲方可中止運輸合同。
2、乙方義務責任:
①乙方所派車輛應為合法、合規車輛,並提供本單位有效工商執照及道路運輸許可證影印件。乙方對車輛進行保養,保證車輛運輸狀態良好、順暢,確保運輸途中自身及構件的安全。
②乙方在接到甲方派車通知後(電話、簡訊),應在規定時間內派相應車輛到_______裝貨地點。
③乙方應帶足墊木、鋼絲繩、葫蘆等捆紮鎖緊器具,乙方指揮甲方構件的吊放位置,確保從______________到______________工地的運輸過程中構件安全,甲方只在______________工地驗收卸車,一旦造成運載的構件變形、損毀乙方應承擔該構件直接材料及生產所需費用並扣除運費_____________元。
④乙方在運輸過程中的過路、過橋費,違章罰款及車輛的各種消耗費用均由乙方自己承擔。
⑤乙方自己負責在公安、公路管理部門辦理超限準運證明,所需一切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若因乙方車輛故障、通行證件原因造成構件被扣留等情況給甲方造成轉運及其它費用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⑥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乙方不履行約定,應賠償甲方_______元。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運輸完畢付清運費後失效。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可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甲方:____公司簽訂地點:
乙方:簽訂時間: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業務模式
甲方根據業務當天___採購實際情況以《物流發貨單》的方式通知乙方去甲方指點供貨單位提貨,乙方根據甲方《物流發貨單》,《貨物提單》上的貨物名稱、規格、產地、數量跟實物確認無誤後進行裝運貨物,並運到甲方指定地點。
第二條貨物運輸定價
自合同簽訂生效當年為人民幣___元/噸,以後年份運費隨行就市。甲方除支付上價格外,不再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乙方裝車、轉運、卸貨等產生的費用),但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條貨物驗收要求
乙方根據甲方供貨單位拿《貨物提單》,核實兩張單據跟實物無誤後,將《物流發貨單》蓋章後回傳甲方指定地點,如發現其中單據跟實物不符應立即通知甲方相關負責人,否則相關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四條貨物起運地點
貨物起運點:
貨物到達地:
第五條貨物承運日期及到達時間
承運日期:乙方根據當天《物流發貨單》上面的日期,將貨物安全及時的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如逾期未將貨物及時送達目的地,視為乙方違約,因此給甲方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另行組織運輸工具所支付的運費的差額、甲方因違約給第三方的賠償,實現債權的律師費、訴訟費等)由乙方承擔;乙方派出的運輸工具和人員的行為視為乙方的行為,因此給甲方或者第三人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貨物運到期限:貨物必須在拿取貨物提單的第二天上午___之前送到貨物指定地點。
第六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在貨物運輸過程中出現貨物毀損、丟失,調換等。甲方有權根據該批貨物的當時購買的市場價值提出全額賠償,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並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七條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乙方將貨運到甲方指定地點,甲方倉庫管理人員在《物流發貨單》上簽字蓋章後,乙方司機憑《物流發貨單》去甲方財務辦公室結算,每月___日和___日為結算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第八條各方的責任、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
1、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並相應支付給乙方所需費用。
2、因甲方原因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的,乙方必須妥善保管好貨物,並以書面通知甲方,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甲方保證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關單據時在結算日及時結算運費給乙方,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支付運費或者甲方許可的費用為由對運輸貨物進行留置,必須將所運貨物交付給甲方指定的人和指定的地方。
4、貨物到達甲方運輸目的地,在乙方運輸司機的配合下,甲方應積極組織人員進行貨物解除安裝,其吊裝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的責任
1、乙方收到甲方的《物流發貨單》後,應根據《物流發貨單》上的聯絡方式去甲方供貨單位提貨,提貨時結合《物流發貨單》上的名稱,數量,規格清點貨物,如發現數量,名稱,規格,材質與實際不符,應及時通知甲方。
2、乙方作為甲方運輸合作單位,對甲方的貨物有優先承運權;不得推脫運輸。
3、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否則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賠償責任。
4、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後,若客戶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客戶發生爭持,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絡,並將事件及時回報給甲方。
5、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附件中所列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沒有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絡,並說明原因,若甲方調查發現有不屬實的,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6、乙方貨物裝運過程中應將該批貨物的《材質證明書》,銘牌等隨機檔案交給甲方收貨人員。
第九條違約責任
1、每次發貨前,甲方提供準確《物流發貨單》,作為乙方去甲方供貨單位作為提貨依據,由於乙方未按提單要求清點貨物的數量,規格型號、材質及產地提貨導致運輸出現錯誤,其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2、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絡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絡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由於乙方的過失造成貨物過期到達,超過上雙方所約定的時間(且沒有取得甲方的認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給甲方人民幣___元的違約金,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但由於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貨延誤,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擴大,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放寬到貨時間。
5、乙方如在一個月內有三次推託運輸業務,甲方視為乙方單方終止本合同,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十條:變更與終止
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後,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該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3、合同如需提前終止,須雙方書面同意。
第十一條糾紛處理
若本合同在履行過程產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註冊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
1、甲方的職工的許可權只是監督乙方履行本合同,無權對合同的作出任何修改,更無權收取合同項下任何金額。如果確有必要對本合同作出修改或者簽訂補充協議,必須由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甲方公章才具有法律效力,所有現金必須進入甲方的銀行帳戶,所有票據必須有甲方行使票據權利方為有效,否則均不視為甲方收到此款項,由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不免除乙方付款的責任。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傳真件與原件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與本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物流發貨單》作為履行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甲方:__公司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開戶行:開戶行
銀行賬號:銀行賬號:
日期:日期:
合同編號:
籤合同地點: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特定出如下貨物運輸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權力與義務
1。甲方將本公司的等貨物委託乙方發運,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將貨物傳送到目的地。
2。貨物運輸保險由乙方代為辦理,如發生保險事故,乙方將負責甲方的損失,甲方可以協助乙方處理相關事宜。
3。運輸過程中乙方應保證甲方貨運完好無損,準時送達雙方約定地點,如承運誤期乙方應按100元/天賠償甲方的損失,在運輸過程中發生任何意外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權負責。包括由於在運輸途中任何行政罰款都由乙方全部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貨到驗收時發現短缺、丟失、損壞、淋溼等情況,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由收貨方會同乙方司機當場確認損失,且乙方應按貨物實價金額賠償甲方損失。
5。乙方在甲方倉庫裝完貨後,貨物清點核對無誤,離開甲方裝貨地點而發生丟失、破損等情況時,由乙方按貨物實價負責賠償。
6。甲方用車時,儘量提前向乙方提供用車計劃,乙方應在甲方指定時間將噸位合適的車輛派往甲方指定的地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按時裝貨、交貨、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7。乙方應對甲方貨物運輸實行“*”服務,從安排調車、組織裝車、數量清點等工作的全過程,乙方均應派專人進行跟蹤服務。
二.運輸單價及運費結算
乙方必須在運輸貨物的數量達到件後到甲方指定的地點提取貨物,且在目的地市內免費送貨,如收貨人所在地點在市外,送貨費由雙方協商解決。
中山-----;單價:到貨時間:
中山-----;單價:到貨時間:
中山-----;單價:到貨時間:
中山-----;單價:到貨時間:
中山-----;單價:到貨時間:
中山-----;單價:到貨時間:
中山-----;單價:到貨時間:
中山-----;單價:到貨時間:
中山-----;單價:到貨時間:
中山-----;單價:到貨時間:
中山-----;單價:到貨時間:
中山-----;單價:到貨時間:
中山-----;單價:到貨時間:
2。如甲方有貨款需乙方代收,乙方應按甲方所要求的金額收取代收貨款,且在收到貨款後10-15天內將代收貨款轉到甲方帳戶,逾期未轉帳,甲方將按500元/超過一天,進行罰款。
三.合同成立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經雙方代表簽字生效,合同到期前一個月,若一方未向另一方提出書面通知終止本合同,則本合同有效期將自動延長一年,延長次數不限
四.合同的違約處理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如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且違約方按對方的實際損失承擔違約責任。
2。如雙方發生糾紛,應先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交由中山司法機關解決。
五.合同的修訂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對本合同進行修訂
六.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由甲方負責解釋
七.合同經雙方蓋章後生效
八.附件
本合同的附件為:雙方的營業執照、法人代表的身份證影印件。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年月日
合同編號:
籤合同地點: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特定出如下貨物運輸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 權力與義務
1。甲方將本公司的等貨物委託乙方發運,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將貨物傳送到目的地。
2。貨物運輸保險由乙方代為辦理,如發生保險事故,乙方將負責甲方的損失,甲方可以協助乙方處理相關事宜。
3。運輸過程中乙方應保證甲方貨運完好無損,準時送達雙方約定地點,如承運誤期乙方應按100元/天賠償甲方的損失,在運輸過程中發生任何意外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權負責。包括由於在運輸途中任何行政罰款都由乙方全部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貨到驗收時發現短缺、丟失、損壞、淋溼等情況,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由收貨方會同乙方司機當場確認損失,且乙方應按貨物實價金額賠償甲方損失。
5。乙方在甲方倉庫裝完貨後,貨物清點核對無誤,離開甲方裝貨地點而發生丟失、破損等情況時,由乙方按貨物實價負責賠償。
6。甲方用車時,儘量提前向乙方提供用車計劃,乙方應在甲方指定時間將噸位合適的車輛派往甲方指定的地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按時裝貨、交貨、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7。乙方應對甲方貨物運輸實行“*”服務,從安排調車、組織裝車、數量清點等工作的全過程,乙方均應派專人進行跟蹤服務。
二. 運輸單價及運費結算
乙方必須在運輸貨物的數量達到 件後到甲方指定的地點提取貨物,且在目的地市內免費送貨,如收貨人所在地點在市外,送貨費由雙方協商解決。
中山----- ; 單價: 到貨時間:
中山----- ; 單價: 到貨時間:
中山----- ; 單價: 到貨時間:
中山----- ; 單價: 到貨時間:
中山----- ; 單價: 到貨時間:
中山----- ; 單價: 到貨時間:
中山----- ; 單價: 到貨時間:
中山----- ; 單價: 到貨時間:
中山----- ; 單價: 到貨時間:
中山----- ; 單價: 到貨時間:
中山----- ; 單價: 到貨時間:
中山----- ; 單價: 到貨時間:
中山----- ; 單價: 到貨時間:
2。如甲方有貨款需乙方代收,乙方應按甲方所要求的金額收取代收貨款,且在收到貨款後10-15天內將代收貨款轉到甲方帳戶,逾期未轉帳,甲方將按500元/超過一天,進行罰款。
三.合同成立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經雙方代表簽字生效,合同到期前一個月,若一方未向另一方提出書面通知終止本合同,則本合同有效期將自動延長一年,延長次數不限
四.合同的違約處理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如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且違約方按對方的實際損失承擔違約責任。
2。如雙方發生糾紛,應先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交由中山司法機關解決。
五.合同的修訂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對本合同進行修訂
六.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由甲方負責解釋
七.合同經雙方蓋章後生效
八.附件
本合同的附件為:雙方的營業執照、法人代表的身份證影印件。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年月日
託運人: 合同編號: 承運人: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及相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求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第二條 包裝要求:託運人必須按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人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點: 貨物到達地點: 。
第四條 貨物承運日期: 貨物運到日期: 。
第五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
第六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 。
第七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 。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法: 。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人的權利義務
1、託運人的權利:有權要求承運人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人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人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人,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人所需費用。
2、託運人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人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人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人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人的權利義務
1、承運人的權利:向託運人、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押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人應及時與託運人聯絡,在規定期限內免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人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人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到貨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責任。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交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託運人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人應按其價值的%償付給承運人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調具斷裂、貨物摔損、調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裝置被汙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人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運載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人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汽車運輸不適用此條)。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人無法卸貨時,託運人應償付承運人卸車費,儲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人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人應償付託運人違約金 元。
2、承運人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到達,承運人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承運人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人。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應由承運人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人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人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承運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⑴ 不可抗力;
⑵ 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⑶ 貨物的合理損耗;
⑷ 託運人或收貨人本身的過錯。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㈠ 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㈡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 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 等單位各留一份。
託運人(蓋章): 承運人(蓋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賬 號:
電 話: 電 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合同編號: 甲方(託運方):
法人代表:
地址:
乙方(承運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甲方系物流運輸公司,擁有貨源。由於運輸需要,故與乙方合作。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制定以下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一、運輸和服務事項
1、乙方承擔將甲方貨物送至甲方指定地址的業務。
2、應甲方的要求,乙方為甲方提供優質服務,將甲方指定發貨地的貨物在約定時間內安全送至甲方指定收貨地並交付指定收貨人。
3、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燃油管理服務,使用統一配發的加油卡,並同意遵守加油卡使用的相關規則,履行持卡人義務。
4、乙方接受的燃油管理服務應付的加油款,由甲方負責從乙方的應得合作收入中優先扣除並代為支付。
二、雙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 甲方保證貨物外包裝完整,沒有汙損。
2. 甲方提供運輸所需的資訊。
3. 甲方根據貨物的性質及重量、數量、體積採用適當的包裝材料和包裝形式包裝。
4. 如運輸的貨物需辦理檢驗手續,甲方負責將有關檔案提交乙方。
6. 甲方有權查詢貨物的運輸狀態,有權在貨物送達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變更目的地及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
7. 甲方在合作期間,將為乙方辦理加油卡供其運輸時使用。
8. 乙方及乙方所聘請、僱傭的司機、相關人員不屬甲方職工,與甲方不存在勞動用工關係。
(二) 乙方權利與義務
1. 乙方應具有完成本合同項下服務的法定資質,確保承運車輛證件齊全,並提供所有證件影印件,包括車輛行駛證、道路運輸許可證、保單/保險卡、駕駛證、身份證、從業資格證,運輸車輛提供派遣司機的資料。
2、保證所派車輛效能良好,所派司機身體健康、不酗酒、具有豐富的駕駛經驗,並承擔貨物自接收時起至交付甲方收貨人簽收前的一切風險和責任。
3. 乙方在接受甲方委託運輸的貨物時,對貨物的情況予以確認。保證運輸貨物的安全,保證運輸途中貨物無短缺、無汙損、無人為變質等損害。
4. 乙方應在訂單約定的時限內安全的將甲方交付運輸的貨物交由收貨人簽收,核實收貨人身份,並完成相關物流工作。
5. 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查詢通知後及時作出回覆。
6. 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的運輸方式進行運輸,未得甲方許可不得更改運輸方式。
7. 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加油卡時,必須遵守甲方對加油卡的管理辦法。在合理合法的範圍內,使用甲方提供的加油卡。並且,乙方應盡到妥善保管的義務。
8. 乙方因經營需要所聘請、僱傭的司機、相關人員等的工資、獎金、福利費、醫療費、賠償款(含行車事故中的傷、殘、亡的醫療及賠償等費用)以及各項保險費用、駕駛執照和從業證等辦證費用。
三、運價、結算方式及履約保證金
1、運費結算按當月成功運輸的單量及《運費報價單》確定的價格計算。
2、乙方每月5日前將上月所有運輸回單快遞給甲方,甲方應在10日前進行核對確認,確認後甲方按照本合同條款中的運費結算方式將運費支付給乙方。
3、乙方賬戶資訊
開戶名:
開戶銀行:
賬號:
四、保密條款
雙方因簽署或履行本協議而獲知的對方的商業計劃、客戶資料、技術、產品和其他作為該方商業祕密的祕密資訊。雙方不得將任何涉及對方祕密資訊的內容提供給第三方,如因洩露該等資訊而導致對方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五、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和地點配車、發運的,乙方每遲延一次,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若對甲方和/或收貨人造成其他損失(包括甲方/收貨人向客戶支付的補償費用)的,乙方應同時承擔賠償責任
2、因乙方在經營運輸過程中,出現各種交通事故、貨損、貨差事故等所造成的人員傷亡、車輛損毀、貨物損壞、滅失、車輛及貨物被盜、被搶等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和損失以及由此造成的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3、若乙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收貨人的,應無償運至雙方約定的到貨地點或收貨人。如果貨物逾期到達,乙方應按本條第一款的約定承擔延遲交貨的違約責任。
5、本合同中所涉及的賠償金、補償金及違約金等,甲方亦有權在與乙方結算運費時直接扣除。
六、合同終止與解除
1、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應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如相對方無任何違約事項,任何一方欲提前終止本協議,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相對方。
2、合同有效期內或合同期滿、終止、解除後,甲方將收回提供給乙方使用的加油卡。
3、本合同項下不可抗力是指:雙方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洪水、地震、戰爭、政府禁止令等。不含交通狀況或乙方違反交通法規等導致的交通事故或意外。
七、爭議管轄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分歧和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合同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八、 其它
1、合同有效期限: 201 年 月 日至 201 年 月 日,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貨物運輸合同的內容並無固定的格式,筆者在此列出了自己總結的陸路貨物運輸合同內容範本(每條不分先後順序)
第一:承運方和託運方的個人資訊
第二:貨物的名稱、規格、數量等情況
第三:包裝要求
第四:貨物運輸的時間地點
第五:運輸費用
第六:貨物裝卸責任及費用
第七:託運方、承運方和收貨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雙方的違約責任
第九:意外不可抗力的規定
第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十一:合同本身相關事宜
託運方:承運方: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領貨憑證
領貨時憑託運人提貨單(或提貨單影印件)加之指定提貨人身份證並簽字。如收貨人是企業公司,還應出示單位提貨證明,提貨時須當面驗收貨物,事後貨物出現短損,承運方概不負責。
第二條 包裝要求
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提貨期限
貨物到達目的公司後,承運方電話告知收貨方提貨。收貨方必須在三日內提取,如貨物存放超過七日未提,每超過一日將收取貨物運費的5%作倉儲費;超過30天無人認領按無主處理,介此承運方有權將貨物拍賣抵扣倉儲費。
第四條 保價運輸
保價運輸費:按保價額的 ‰ 向託運方收齲
託運人可自願向承運人進行保價運輸,如同一批託運的貨物價值不同,託運人應對此批貨物進行分別保價(運單上另行註明),否則視為平均保價,保價貨物遭受損失時,承運人按照託運人的.保價額摺合實際造成的損失向託運人賠償。如低於貨物實際價值保價或高於貨物實際價值保價,如出現意外承運人不予承擔這部分經濟損失,如不保價遇有丟失、貨物受損、被盜、被搶、雨淋、火災、交通肇事損壞貨物和承運人被詐騙造成收貨人整件提貨不著,承運人最多賠償託人該批貨物實際短缺部分運費的二倍。
第五條 保價期限
自託運人將貨物交給承運人之日起至提貨期限內有效。託運人應在貨物起運之前支付保價費,如只在運單上註明保價金額或宣告價值無效視同未保價。
第六條 責任劃分
貨單上所記載的貨物名稱、數量和價值是託運人提供的,託運人應對其真實性負責。承運人在接收貨物時只按件數接收並未檢查和清點每件貨物內裝數量是否有短損,所以承運人不承擔內裝貨物數量和貨物是否完好的經濟責任。如需確認請在發貨時雙方當面開箱驗收,並在運單上註明。
第七條 查禁或扣留
運輸途中如遇檢查部門(公安、工商、稅務、海關)對貨物有異議被扣留或罰款均由託運人負責處理,並提供有關有效證件,並承擔由此給承運人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八條 違法責任
託運人不準假報貨名,不準託運國家禁運物品,不準夾帶危險品,否則後果自負。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
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絡,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燭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裝置被汙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線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4.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3.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4.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可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將爭議提請至當地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十二條 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有效期至二零零 年 月 日。
貨物經收貨人簽收後則表明此合同已完結,承運人不承擔簽收後貨物短損等問題。
附屬:貨物運輸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津效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單位各留一份。
託運方:承運方: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職位:職位:
簽字/蓋章:簽字/蓋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經濟合同法和省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簡稱甲方)向省交通廳海運局(簡稱乙方),計劃託運 貨物,乙方同意承運,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約,具體條款經雙方協商如下:
一、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 噸位船舶一艘(船舶 吊貨裝置),應甲方要求由 港運至 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二、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 貨物於 天內集中於 港,貨物集齊後,乙方應在五天內派船裝運.
三、裝船時間:
甲方聯絡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後,經乙方落實並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於 小時內裝完貨物.
四、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於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三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五、啟航聯絡: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後,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需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 方負擔.
六、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港錨地.自下錨時起於 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0.075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七、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於運送 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八、運輸費用:
按省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 ),全船運費為 元,一次計收.港口裝船費用,按省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九、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 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後,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十、附則: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 份.並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備案,如有未盡事宜,得按省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規定和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協商辦理.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訂立合同雙方:
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二、包裝要求: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三、運輸辦法及運雜費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託運時間及地點
五、到貨時間及地點
六、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付款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 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貨物價值的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裝置被汙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託運方違約金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單位各留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