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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的貨物運輸合同(通用16篇)

欄目: 運輸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9.34K

詳細的貨物運輸合同 篇1

甲方:

詳細的貨物運輸合同(通用16篇)

乙方:

因施工需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望遵照執行。

一、合同內容:

工程用沙子、石子原材料運輸費。

二、合同價格:

1、沙子、石子:每噸6元。(巨集利砂石場 )

2、瓜子片:每噸10元。(英公水庫於潛建築石料礦場)結算噸位按照沙場過磅運輸單為準。(施工現場地磅抽查)

三、費用結算方式:費用累計每三個月付到60%,年底結算後餘款付清。

四、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根據工程需要提前通知乙方所需材料名稱、規格、數量和具體要求,以便乙方及時組織材料及車輛。

2、甲方在材料進場前 ,必須整理出充足的堆放場地。

3、乙方人員機械必須遵守甲方各項管理制度,服從管理、聽從指揮,並與其他機械、人員緊密配合,乙方司機必須持有效證件,所有車輛必須手續提全且有效,否則不得使用。

4、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通知後,按規定時間及時到指定沙石場組織材料進場,按甲方要求送到施工現場指定地,不得影響正常施工。否則甲方有權按乙方目前所供材料運輸費總款的10%,扣除違約金。

5、合同簽訂後至合同解除期間,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價格,甚至以罷工相威脅,此種情況一旦發生甲方有權按乙方所供材料運輸費總款的60%為乙方結算.並同時解除本合同。

6、合同簽定生效,乙方必須將身份證影印件留甲方存檔,否則不予以結算。

四、安全責任

1、乙方對其機械及人員的安全自負全責。

2、乙方不按道路安全操作規程及機械操作規程操作,對他人、物件、設施等造成傷害和損傷的,其全部責任及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3、禁止酒後或身體不適時使用機械,嚴禁搶道、長時間佔道、接、打電話,違者造成不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

4、確保機械效能良好,否則不得使用。

5、司機不得帶情緒操做車輛,否則造成不良後果的責任及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本協議一式三份,合同內容望雙方共同遵守,該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結算後自行廢除。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詳細的貨物運輸合同 篇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甲方修建龍橋鄉新寨樑村3.2公里水泥路,需要運輸沙石料,乙方現有大型雙橋車輛可供甲方沙石運輸使用,經甲乙雙方多次協商達成共識,甲方同意使用乙方車輛運輸甲方所需3.2公里水泥路面的全部沙石運輸,現達成協議如下。

二、 具體協商細節專案條款如下:

1、甲方所需用大河沙是王家沙,甲方給乙方結帳王家沙,乙方運到甲方使用料場,按每立方135元人民幣結算。

2、甲方所使用石子,乙方運到料場按每立方110元人民幣結算。

三、 付款辦法:乙方給甲方每運輸滿一萬元錢的材料和運費,甲方按百分之五十當場結算清楚。

四、 乙方給甲方所運輸甲方3.2公里水泥路的所下欠的`百分之五十餘款,甲方必須在20__年12月31日之內全部給乙方結算清楚款項。

五、 甲方邀請乙方擔任龍橋鄉新樑村3.2公里路的沙石運輸,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甲方施工用料,否則,造成停工待料,由乙方負擔責任。

六、乙方在甲方正常施工開始,乙方負擔甲方的全部沙石運輸業務,甲方不得安排其它任何車輛拉料進場(除長途沙石)。如甲方自己小車運料進場,乙方無權干涉,除此之外,甲方違約時,甲方必須一次性全部結清前期的一切料款和運費。

七、以上合同是通過甲乙雙方認真考慮,達成共識,所簽訂的本合同,任何一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反悔。如有任何一方違約,需負責承擔運輸總款的百分之二十的違約補償金。

八、 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詳細的貨物運輸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重點工程的保供需要,甲方委託乙方負責甲方的水泥運輸業務。為規範運輸管理,保證甲方水泥運輸業務正常、有序開展和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兩方本著"互惠、互利、公正、誠信"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發貨廠家、品種、包裝輸、交貨地點、運費 、數量:。 注:1.以上價格已包含稅票、運輸費及到工地的卸車費;

2. 如因國家規定的油價或公路規費浮動超過±15%波動時,兩方協商進行運輸費用調整,經兩方確認後,按新的價格執行 合同總金額約:

二、收貨單位:

三、運輸要求:

1、乙方每日安排足夠的運輸車輛負責甲方貨物運輸,運輸車輛在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8個小時內運到甲方 工地,甲方應及時做好接貨準備。

2、乙方提貨時保證嚴格遵守供方水泥發貨之規定,履行各項發貨手續,供方( )的發貨數量因乙方運輸途中引起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加強與沿途運管部門的日常協調,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須保證運輸通暢;乙方在運輸途中出現的交通事故或其它事件,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計量與驗收:

計量方法及合理損耗:交貨驗收須按甲方的有關規定及指定的地點,由專人驗收(姓名:)並籤具收貨回單方能有效。計量以水泥廠提供的過磅數量為準,散裝水泥合理損耗按3‰的標準執行,袋裝水泥合理損耗按2‰的標準執行;甲方可現場抽查復磅,若散裝水泥磅差在±3‰以內,袋裝水泥磅差在±2‰以內均屬於正常,該批貨物結算數量以水泥廠過磅,數量為準,若磅差超過3‰(散裝),2‰(袋裝),按甲方地磅稱重數量實收,所缺差額由乙方承擔;乙方如有異議,可到兩方認可的第三方地磅再核數量,並以復磅數量為準,復磅費由責任方負責;每車次所載水泥加空車的重量不得超過一百噸,若超過規定噸數,需到第三方地磅過磅,磅費由乙方負責。

五、結算方式:

供方貨物發票結算週期為月

結,每月及水泥廠發貨磅碼單(工地簽收)等結算單據交於甲方,甲方將運費在5個工作日內匯入乙方指定帳號。

六、違約責任:

1、為確保甲方的貨物及時、安全、全部送達指定地點,乙方須支付給甲方運輸履約保證金元,此款在第一次運輸費中扣除,在本協議履行完畢後予以無息退還。

2、在乙方承運過程中,若發生貨物溼損、短少、破包現象,乙方須按甲方工廠當期銷售價格加運費予以如數賠償;若發生貨物流失及倒買倒賣現象,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並處以乙方十倍的違約貨款的罰款。

3、乙方應保證24小時服務。若乙方逾期交貨,按逾期交貨部分總價計算向甲方賠償違約金,每逾期一天,罰款1‰(因廠家未能及時出貨而影響乙方供貨時間除外);若乙方私自退出運輸,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違約金按不能交貨部分總價款的10%進行賠償。

4、甲方不得無故拖延支付乙方運費,甲方無故逾期兩日(法定節假日順延)未支付運費,乙方有權拒絕運輸,甲方承擔運輸費10%的違約金,並於未支付運費及保證金的總金額按5‰/日計起滯納金,直至甲方付清全部運費及保證金給乙方。

七、解決糾紛的方式:

若在執行協議過程中出現爭議,兩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未盡事宜,兩方協商解決。

十、本協議有效期:年月日至 年 月日。

十一、本協議一式 肆 份,兩方各執 貳 份,兩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名稱乙方名稱(章): 主辦人:法定代表人:

簽約代表: 委託代理人:

開戶銀行:

賬號:

簽訂日期:年 月日

詳細的貨物運輸合同 篇4

簽約地:編號:

本運單經承運方和託運方簽章後具有合同效力,承運人與託運人、收貨人之間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界限適用於《合同法》及以下有關規定。

一、託運方權利義務:

1、要求承運方按照約定的時間將螃蟹運到指定地點;

2、按照約定形式對螃蟹進行包裝,並支付運輸費用。

二、承運方權利義務:

1、要求託運方按照螃蟹運輸的約定對螃蟹進行包裝並送到裝貨地點.

2、按照約定的時間將螃蟹運到卸貨地點,並及時通知收貨人憑有效證件提取螃蟹。收貨人未及時提取螃蟹的,須及時通知託運人。

三、違約責任。

1、託運方責任:由於託運方的原因造成螃蟹死亡的,或收貨人在接到承運方提取螃蟹通知後未及時提取螃蟹造成的損失由託運方承擔;

2、承運方責任:未按照約定的時間將螃蟹運到卸貨地點(遇有大霧天可合理延遲)、或運輸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託運方螃蟹損失的,承運方應賠償託運方的實際損失(按簽約當日的收購價)並退還運輸費用。

3、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四、其它約定:

由於下列原因,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承運人證明螃蟹短少、毀損、死亡、滅失、運輸時間延遲,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或者合理損耗以及託運人、收貨人過錯造成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他人交通事故等造成高速公路封閉不能按時履約;

3、託運方、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五、生效條件:託運方、承運方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份,報合同指導站備案。

六、糾紛處理辦法: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終止等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書面向合同指導站申請調解或向高淳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乙方:日期:

詳細的貨物運輸合同 篇5

買方: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買賣雙方締結,用中、英文字寫成,兩種文體具有同等效力,按照下述條款,賣方同意售出買方同意購進以下商品:

第一部分

1、商品名稱及規格

2、生產國別及製造廠商

3、單價(包裝費用包括在內)

4、數量

5、總值

6、包裝(適合海洋運輸)

7、保險(除非另有協議,保險均由買方負責)

8、裝船時間

9、裝運口岸

10、目的口岸

11、裝運嘜頭,賣方負責在每件貨物上用牢固的不褪色的顏料明顯地刷印或標明下述嘜頭,以及目的口岸、件號、毛重和淨重、尺碼和其它買方要求的標記。如系危險及/或有毒貨物,賣方負責保證在每件貨物上明顯地標明貨物的性質說明及習慣上被接受的標記。

12、付款條件:買方於貨物裝船時間前一個月通過______銀行開出以賣方為抬頭的不可撤銷信用證,賣方在貨物裝船啟運後憑本合同交貨條款第18條A款所列單據在開證銀行議付貸款。上述信用證有效期將在裝船後15天截止。

13、其它條件:除非經買方同意和接受,本合同其它一切有關事項均按第二部分交貨條款之規定辦理,該交貨條款為本合同不可分的部分,本合同如有任何附加條款將自動地優先執行附加條款,如附加條款與本合同條款有牴觸,則以附加條款為準。

第二部分

14、FOB/FAS條件

14、1、本合同項下貨物的裝運艙位由買方或買方的運輸代理人___________租訂。

14、2、在FOB條件下,賣方應負責將所訂貨物在本合同第8條所規定的裝船期內按買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裝上買方所指定的船隻。

14、3、在FAS條件下,賣方應負責將所訂貨物在本合同第8條所規定的裝船期內按買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交到買方所指定船隻的吊杆下。

14、4、貨物裝運日前10-15天,買方應以電報或電傳通知賣方合同號、船隻預計到港日期、裝運數量及船運代理人的名稱。以便賣方經與該船運代理人聯絡及安排貨物的裝運。賣方應將聯絡結果通過電報或電傳及時報告買方。如買方因故需要變更船隻或者船隻比預先通知賣方的日期提前或推遲到達裝運港口,買方或其船運代理人應及時通知賣方。賣方亦應與買方的運輸代理或買方保持密切聯絡。

14、5、如買方所訂船隻到達裝運港後,賣方不能在買方所通知的裝船時間內將貨物裝上船隻或將貨物交到吊杆之下,賣方應負擔買方的一切費用和損失,如空艙費、滯期費及由此而引起的及/或遭受的買方的一切損失。

14、6、如船隻撤換或延期或退關等而未及時通知賣方停止交貨,在裝港發生的棧租及保險費損失的計算,應以代理通知之裝船日期(如貨物晚於代理通知之裝船日期抵達裝港,應以貨物抵港日期)為準,在港口免費堆存期滿後第十六天起由買方負擔,人力不可抗拒的情況除外。上述費用均憑原始單據經買方核實後支付。但賣方仍應在裝載貨船到達裝港後立即將貨物裝船,交負擔費用及風險。

15、C&F條件

15、1、賣方在本合同第8條規定的時間之內應將貨物裝上由裝運港到中國口岸的直達船。未經買方事先許可,不得轉船。貨物不得由懸掛中國港口當局所不能接受的國家旗幟的船裝載。

15、2、賣方所租船隻應適航和適貨。賣方租船時應慎重和認真地選擇承運人及船隻。買方不接受非保賠協會成員的船隻。

15、3、賣方所租載貨船隻應在正常合理時間內駛達目的港。不得無故繞行或遲延。

15、4、賣方所租載貨船隻船齡不得超過15年。對超過15年船齡的船隻其超船齡額外保險費應由賣方負擔。買方不接受船齡超過二十年的船隻。

15、5、一次裝運數量超過一千噸的貨載或其它少於一千噸但買方指明的貨載,賣方應在裝船日前至少10天用電傳或電報通知買方合同號、商品名稱、數量、船名、船齡、船籍、船隻主要規範、預計裝貨日、預計到達目的港時間、船公司名稱、電傳和電報掛號。

15、6、一次裝運一千噸以上貨載或其它少於一千噸但買方指明的貨載,其船長應在該船抵達目的港前7天和24小時分別用電傳或電報通知買方預計抵港時間、合同號、商品名稱及數量。

15、7、如果貨物由班輪裝運,載貨船隻必須是______船級社最高船級或船級協會條款規定的相同級別的船級,船隻狀況應保持至提單有效期終了時止,以裝船日為準船齡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船齡的船隻,賣方應負擔超船齡外保險費。買方絕不接受超過25年船齡的船隻。

15、8、對於散件貨,如果賣方未經買方事前同意而裝入集裝箱,賣方應負責向買方支付賠償金,由雙方在適當時間商定具體金額。

15、9、賣方應和載運貨物的船隻保持密切聯絡,並以最快的手段通知買方船隻在途中發生的一切事故,如因賣方未及時通知買方而造成買方的一切損失賣方應負責賠償。

16、CIF條件

在CIF條件下,除本合同第15條C&F條件適用之外賣方負責貨物的保險,但不允許有免賠的率。

17、裝船通知

貨物裝船完畢後48小時內,賣方應即以電報或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商品名稱、所裝重量(毛/淨)或數量、發票價值、船名、裝運口岸、開船日期及預計到達目的港時間。如因賣方未及時用電報或電傳給買方以上述裝船通知而使買方不能及時保險,賣方負責賠償買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害及/或損失。

18、裝船單據

18、A.賣方憑下列單據向付款銀行議付貨款:

18、A.1、填寫通知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運輸公司的空白抬頭、空白背書的全套已裝運洋輪的清潔提單(如系C&F/CIF條款則註明“運費已付”,如系FOB/FAS條款則註明“運費待收”)。

18、A.2、由信用證受益人簽名出具的發票5份,註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商品名稱、詳細規格及裝船嘜頭標記。

18、A.3、兩份由信用證受益人出具的裝箱單及/或重量單,註明每件貨物的毛重和淨重及/或尺碼。

18、A.4、由製造商及/或裝運口岸的合格、獨立的公證行簽發的品質檢驗證書及數量或重量證書各兩份,必須註明貨物的全部規格與信用證規定相符。

18、A.5、本交貨條件第17條規定的裝船通知電報或電傳副本一份。

18、A.6、證明上述單據的副本已按合同要求寄出的書信一封。

18、A.7、運貨船隻的國籍已經買主批准的書信一封。

18、A.8、如系賣方保險需提供投保不少於發票價值110%的一切險和戰爭險的保險單。

18、B.不接受影印、自動或電腦處理、或影印的任何正本單據,除非這些單據印有清晰的“正本”字樣,並經發證單位授權的領導人手簽證明。

18、C.聯運提單、遲期提單、簡式提單不能接受。

18、D.受益人指定的第三者為裝船者不能接受,除非該第三者提單由裝船者背書轉受益人,再由受贈人背書後方可接受。

18、E.信用證開立日期之前出具的單據不能接受。

18、F.對於C&F/CIF貨載,不接受租船提單,除非受益人提供租船合同、船長或大副收據、裝船命令、貨物配載圖及或買方在信用證內所要求提供的其它單據副本各一份。

18、G.賣方須將提單、發票及裝箱單各兩份副本隨船帶交目的口岸的買方收貨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18、H.載運貨船啟碇後,賣方須立即航空郵寄全套單據副本一份給買方,三份給目的口岸的對外貿易運輸公司分公司。

18、I.賣方應負責賠償買方因賣方失寄或遲寄上述單據而使買方遭受的一切損失。

18、J.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銀行費用由賣方負擔。

19、合同所訂貨物如用空運,則本合同有關海運的一切條款均按空運條款執行。

20、危險品說明書

凡屬危險品及/或有毒,賣方必須提供其危險或有毒效能、運輸、倉儲和裝卸注意事項以及防治、急救、消防方法的說明書,賣方應將此項說明書各三份隨同其他裝船單據航空郵寄給買方及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__________運輸公司。

21、檢驗和索賠

貨物在目的口岸卸畢60天內(如果用集裝箱裝運則在開箱後60天)經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局複驗,如發現品質、數量或重量以及其它任何方面與本合同規定不符,除屬於保險公司或船行負責者外,買方有權憑上述檢驗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提出退貨或索賠。因退貨或索賠引起的一切費用包括檢驗費、利息及損失均由賣方負擔。在此情況下,凡貨物適於抽樣及寄送時如賣方要求,買方可將樣品寄交賣方。

22、賠償費

因“人力不可抗拒”而推遲或不能交貨者除外,如果賣方不能交貨或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負責向買方賠償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和遭受的損害,包括買價及/或買價的差價、空艙費、滯期費,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或間接損失。買方有權撤銷全部或部分合同,但並不妨礙買方向賣方提出索賠的權利。

23、賠償例外

由於一般公認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而不能交貨或延遲交貨,賣方或買方都不負責任。但賣方應在事故發生後立即用電報或電傳告買方並在事故發生後15天內航空郵寄買方災害發生地點之有關政府機關或商會所出具的證明,證實災害存在。如果上述“人力不可抗拒”繼續存在60天以上,買方有權撤銷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24、仲裁

雙方同意對一切因執行和解釋本合同條款所發生的爭議,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個合理的時間內,最多不超過90天,協商不能取得對買賣雙方都滿意的結果時,如買方決定不向他認為合適的有管轄權的法院提出訴訟,則該爭議應提交仲裁。除雙方另有協議,仲裁應在中國北京舉行,並按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所制訂的仲裁規則和程式進行仲裁,該仲裁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另有決定,由敗訴一方負擔。

賣方: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詳細的貨物運輸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第一條工程項

(一)工程名稱:20__年鎮村標段林木採伐及運輸工程

(二)工程地點及林班號、小班號

鎮村林班小班,採伐面積約畝。詳見附件採伐作業邊界區劃示意圖。

(三)工程款基本價及計量:

工程款單價標準詳見表1。工程款單價採用“_”作業的定價方法,

按伐木、打枝、造材、集材、歸堆、裝車及必要時木材運出林區等林木採伐工序所含的機械費、人工費,臨時生活設施費等費用進行定價,並區分規格材和非規格材的分類標準計價。表1價格是基本價,實際結算單價按本木材運輸合同履行。

木材計量方法:

⑴規格材優先在林地交貨,以甲方設在貯木場地磅為準。

⑵非規格材數量以林地裝車運至東美廠過磅重量為準

第二條雙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

1、解決林木採伐的相關政策手續,辦理林業管理部門所需的相關證件,並按第十條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

2、派駐採伐技術人員監督乙方按約定進行林木採伐和運輸。

3、派管理人員監督乙方伐區內林木的管護情況。

4、處理因權屬、界至不清所引起的糾紛,並承擔相關費用。

5、負責伐區內現有林道的機械維護。

6、督促檢查乙方施工人員的安全生產工作。

7、預支乙方進場作業前期基本費用元,作為乙方的正常施工、生活及其他所需的經濟墊付,日後從結算的部分工程款中按期扣除。(雙方協商:分次扣除)

(二)乙方義務

1、組織施工人員、機械裝置和生產、生活材料進場。負責屬下施工人員的勞動紀律、工作管理、安全生產、勞動木材運輸合同、等事項。採伐、集材等方式及工具由乙方根據具體情況自行決定和自備。

2、對照小班採伐證內容、範圍進行摸底調查,確定並標記伐木順序和作業小班總的樹倒方向、集材方式、小型集材道及路邊的歸楞地點及臨時堆場。

3、負責採伐人員具體的日常施工安排及相關事宜。

4、保證本木材運輸合同簽訂後3天(日曆天)內進場施工;保證本木材運輸合同簽訂5天后達到每日50噸以上的產材量(可延期天數除外)。

5、乙方的生產施工務必按採伐證、施工木材運輸合同規定的採伐範圍、標準進行採伐。

6、乙方在採伐時應做到邊採伐、邊打枝製材、邊集材歸堆;上午採伐集材下午裝車,儘量做到當天採伐當天運輸當天過磅,原則上林地不留木材過夜。

7、乙方應根據甲方的技術標準和小班摸查情況自行編制施工組織方案、施工注意事項、質量保證措施和安全生產措施並進行施工。組織工人時應根據運輸及當天林地不留木材等特點進行分組分片,安排當天工人施工。承擔因施工組織不當所造成的相關財產損失及因此延誤工程造成甲方的損失。

8、生產施工必須按本木材運輸合同所要求的技術標準執行,並接受甲方監督。清理後伐區驗收時林地沒有可利用桉樹木材及活立木,伐根高不超過標準,未達標準的按本木材運輸合同規定予以賠償。

9、木材須根據實際地形及通道狀況堆放,所有已採伐木材儘快歸集到林地內臨時堆場按標準分類堆放,以便於裝車運輸。

10、承擔伐區內管理不善的部分責任。

11、承擔施工中發生的安全生產責任以及由此所引起的一切費用,負責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培訓合格後方可進入伐區作業。施工前必須劃定好安全作業警戒線,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必要時施工人員要養成喊山的習慣。非工作人員特別是當地村民在施工期間不得隨意進入施工工地撿拾採伐剩餘物。如管理不善導致發生以上安全事故及其糾紛,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12、承擔施工造成他人財產損失的賠償責任。如因作業不慎損壞到林地周邊的房屋、作物、林果、竹木、墓碑、神位、架電線、光纜、引水管(渠)或其他設施的,由乙方自行妥善處理並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3、承擔因乙方工作人員在工作或生活中的失誤而引發山火所引起的法律責任。嚴格執行山上施工的相關防火制度。

14、有高、低壓電線通過的地方要注意安全,小心作業,嚴格控制好樹的倒向,若乙方違章作業,承擔所發生意外事故的相關責任。

15、乙方有責任管理已方人員不參與偷盜所採伐木材,如有此類情況發生,相關責任由乙方承擔。

16、不得將工程轉包或中途退出,否則須承擔相關損失及責任。

第三條工程期限

(一)工程總工期為:20__年月日前進場,工期為天(本木材運輸合同按自然天數計算)。完成時間為20__年月日前。

(二)如遇下列情況,經雙方代表現場驗證簽字後,工期相應順延,雙方各自承擔己方因此引起的損失、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調整本木材運輸合同項下林地經營計劃,延長工期採運工程。

2、因村民阻礙或主道路不通等外部原因而使木材暫時無法運輸而影響進度,伐區林道維修或橋樑、公路修築等問題引起不能及時或延緩通車運送原木。

3、甲方未能按木材運輸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而影響施工。

4、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如雨季、颱風、水災、地震等)而延誤工期。

第四條技術標準

甲方對該項林木採伐工程施工除執行上述標準外,還特別強調下列技術標準,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制定的這些標準進行施工作業,接受甲方及林業部門的監督與驗收。

1、造材規格:砍伐、打枝、造材與集材時應採用必要措施確保木材不劈裂、破裂和損壞,確保木材的使用價值不降低。按甲方規定的造材,進行分類歸堆,以便裝車運輸堆放、過磅計量、結算工程款。

(規格造材:實際小頭去皮直徑≥(6)釐米,彎曲度<1%的,造2.0米長材,非規格材:

2、原木裝運前甲方現場檢驗人員會同乙方辦理檢驗出貨手續,並填寫相關單據。

第五條設計施工與變更

(一)採伐圖紙經甲、乙雙方進行技術交底後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乙方不得擅自更改。

(二)施工中甲方如需修改或變更採伐標準、採伐範圍等,應提前通知乙方,因此如需增加施工時間的,經雙方確認後工期相應順延。

第六條交貨時間、地點及方式

(一)交貨時間:伐倒木材要求在當天集材到林區公路旁能堆放木材的位置,並且原則上當天裝運交貨,因故其它原因,必須在48小時內裝運交貨(雨天、颱風、修建道路、調運車輛維修等意外情況不能正常運輸除外)。

(二)交貨地點:根據甲方安排,規格材非規格材直接裝車後在林地交貨。

第七條工程驗收

(一)工程驗收按照下列程式進行:工程隊自查填質量檢查驗收報告表甲方現場施工員及工區加具意見甲方採伐部接到要求驗收的報告後五日內安排正式驗收填驗收結果報告表。

(二)驗收檢查及自查專案如下:

1.伐樁高度檢查:

⑴抽查面積:按小班面積的1%抽查,分別設“帶狀標準地”儘量涵蓋林地的上中下部,調查其總伐樁株數,檢查不合格(伐樁超高、樹頭破裂、抽心)所佔百分比。每個抽查點隨機檢查半畝面積(比如畝植148株抽查74個伐根,畝植111株抽查55個伐根)。

⑵合格達標確定:按百分率≥95%(合格率按四捨五入法保留整數,下同)者為合格;<95%者為不合格,不合格者按違約條款執行。

2、林地檢查:林地採伐剩餘物沒有覆蓋在伐根上,達不到要求的限期返工。

3、伐倒木、活立木清查:

⑴集材質量檢查:

清山檢查,為了不造成浪費木材,採伐必須嚴格按要求操作,當乙方完成採伐作業時,乙方首先進行自查,然後向甲方申請質量檢查驗收。

自查內容:

①有、無遺漏伐倒木材及活立木;

②查有、無可利用的尾(樹梢)材、木段等。

⑵檢查及處理辦法:

①檢查驗收方法:由甲方委派技術人員、同乙方負責人一起實行林地巡查,以小班為單位,按自查內容把林地內所有殘留桉樹木材進行清理歸堆。

②處理辦法:清查出來的木材進行歸堆計量後,按小班清查出木材的數量值,以2倍工程款的金額賠償,

第八條返工及其責任

甲方對施工時或質量檢查時發現質量問題的,乙方須即時返工及整改,因返工超過工期的,乙方承擔逾期完工的違約責任。

第九條工程款結算價、支付方式及期限

(一)雙方按下列完工期限確定結算價:

1、工程在木材運輸合同規定工期(含順延期限)內完成,木材全部運出且林地又能全部通過驗收的,作為準時完成者,甲方按基本價結算所有工程款。

2、工程在木材運輸合同規定工期(包括有順延期限但已屆滿的情形)屆滿後的20天內完成,木材全部運出且林地又能全部通過驗收的,甲方按基本價的100%結算工程款。

3、工程在木材運輸合同規定工期(包括有順延期限但已屆滿的情形)屆滿後的20天內未完成的,或乙方及其聘用人員參與偷運所採伐木材被抓獲的,雙方不用辦理任何手續,本木材運輸合同無條件自行解除,甲方已支付工程款即為結算工程款,如有未付工程款甲方無須支付給乙方,且作為乙方違約金不以退還,剩餘活立木及林地已採伐木材由甲方無償收回後根據具體情況交由第三方繼續完成採運工作,乙方不就此產生任何異議。

4、乙方採伐的木材數量在交貨量達到300噸以上,甲方根據已採運木材數量按基本價支付應付工程款的85%,木材運輸合同項下采伐小班均驗收通過後5日內按結算價支付剩餘工程款。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若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解除本木材運輸合同,履約保證金作為乙方違約金賠償甲方。

1、乙方沒有按時在本木材運輸合同簽訂後三天內進場施工;

2、乙方不能保證本木材運輸合同簽約三天後達到約定的日出材量(以磅碼單、檢尺碼單為準);

3、乙方逾期完工20天以上(順延天數除外)。

(二)、甲方逾期支付工程款,承擔違約責任。

(三)、按本木材運輸合同條款驗收,對未達到技術標準及違反約定的除按前述約定處理外,下列情況雙方同意按以下約定處理,乙方以違約保證金額賠償甲方,不足部分甲方從應向乙方支付的工程款中抵扣後乙方另行賠付。

1、在林地進行規格材檢驗時,質量合格率≥95%為合格;若造材質量低於合格以下的,則扣除該車30%的.工程價款【計算方法為:(95%-合格率)×100×本車木材數量×工程款單價×30%】。

2、對於採伐人員,凡是不聽從甲方現場施工技術人員(伐區安全生產監督員)指揮的,不按木材運輸合同要求採伐的,在採伐、集材、歸楞、清理中損壞桉樹萌芽木較多的,木材任由無關人員檢拾不制止、不報告的。

3、乙方及其人員不遵守安全生產相關規定或不聽勸告的,可根據情節按本木材運輸合同相關條款及附件1(採伐施工安全木材運輸合同)賠償。

(四)、如有乙方或乙方所聘用人員參與偷運甲方木材,除由當地森林公安予以處理外,木材運輸合同可無條件自行解除,解除時除前述約定外,甲方另向乙方追訴所偷盜木材價款的四倍賠償。

(五)、任何一方有其他違約行為的,違約方須賠償守約方相應損失。

第十一條附則

甲方:乙方:

時間:__年x月日

詳細的貨物運輸合同 篇7

委託方: 貿易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和乙方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雙方本著公平、平等、等價有償和誠信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運輸費用

1、1 甲乙雙方建立戰略商業夥伴關係,乙方給甲方最優惠的價格。

1、2 運輸費用以甲乙雙方簽章確認的乙方報價單為準,該報價單作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 如果乙方需變更價格,須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確認後,方可執行,否則,甲乙雙方按變更前的價格結算。

第二條:甲方責任

2、1 運輸時間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甲方預報當月運輸計劃,貨櫃數量根據甲方所提供的數量而訂,以便乙方提前調配車輛,確保運力。

2、2甲方需呼叫車輛前,應提前一至兩天向乙方傳真書面的《託運單》並註明裝櫃地點和時間、貨物名稱、箱型、重量及卸貨地點,聯絡人及電話,落重日期等。並對所提供託運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2、3 特殊原因需臨時增加拖櫃量,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由乙方安排拖櫃來廠裝貨。

2、4 廠方正常裝櫃時間為每天24小時。

甲方按協議約定及時與乙方結清各項費用。

第三條:乙方責任

3、1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是技術性能良好,證照齊全、合法、有效,併購買了交強險、商業險、物流責任險。貨物啟運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承運車輛及駕駛員的基本資料影印件(行駛證、營運證、保險卡、駕駛證、身份證)

3、2乙方需按甲方《託運單》準時安排貨櫃到工廠裝貨,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準時到廠,需提前6小時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延遲。否則,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3 貨物運輸過程中若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無論是否導至貨物損壞,乙方在啟動交通事故救急預案的同時,還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隨時通報事故處理情況。

3、4 本協議為甲方商業機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否則,由此所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3、5 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對甲方的貨物造成損壞、丟失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對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4、1 乙方車輛按計劃時間正常到達甲方指定工廠或倉庫,如廠方無法即時裝貨,所產生的壓夜費用為 元/天,由甲方支付。

4、2運輸費用以月結方式結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將上月的月結對帳單傳給甲方,甲方須在10天核心對完後回傳給乙方確認,經雙方確認無誤後,提交給甲方財務部,於10個工作日內將該費用按以下約定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4、3 乙方同意採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將款項付至乙方如下賬號:

賬戶名: 物流有限公司

開戶行: 建行 支行

賬 號:

以上資訊如有變更,乙方應書面通知(需加蓋公章)。

第五條:合同的終止

5、1 如因不可抗力(僅指戰爭 四級以上地震)無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 乙雙方承擔各自的損失,互不追究責任。

5、2 乙方在一個月內延遲到櫃 10 次,六個月內累計延遲到櫃 60 次,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5、3 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需提前二個月以書面報告形式告知對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 乙方需按甲方的裝櫃時間表安排到櫃,在未經甲方同意而延遲到櫃,每延遲 6 小時按該櫃的運輸費用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2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誠信商業、有賄賂行為的,守約方有權不再向違約方支付所有應付但未付的款項。

第七條:其它

7、1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人民法院管轄,訴訟解決。

7、2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20--年12 月31 日止。合同期滿前二個月,雙方可商議續約,協商一致,另行簽訂續約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公司 乙方簽章:貨運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詳細的貨物運輸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甲方因貨物運輸之需要,委託乙方使用相關裝置和運輸工具提供運輸服務; 乙方願意並同意向甲方提供上述服務。乙方與甲方本著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則,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法規的前提下,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 甲方委託運輸的貨物均為一般普通貨物,即不超長、超大、非危險品貨物。

2 甲方交貨時根據運單的件數,應與乙方核對貨物的外包裝和件數。

3 甲方應提前向乙方提供盡甲方所知的、詳盡的並由甲方授權人簽署的書面提貨和發貨指示,包括具體的提貨和發貨日期及時間、貨物的名稱、重量、件數、體積、必要的產品說明、提貨地點、要求走貨方式或到達時限、收貨人的姓名、電話(手機)、收貨單位、詳細地址。

4 甲方應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和地點交付約定數量的貨物,並對乙方人員和車輛提供適宜的工作條件並配合乙方做好發貨的交接。

5 因甲方工作失誤造成的運輸地點及收貨人錯誤,甲方須承擔由此而造成的損失和新增加的費用。

6甲方如發現乙方外勤人工作態度不認真或車輛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新按排人員及車輛。 7 甲方委託乙方為甲方及其客戶提供國內貨物運輸及分撥打包的服務。

8 甲方保證貨物的包裝完全符合長途運輸基本要求(如:運輸時的摩擦、正常剎車時的碰撞、搬運裝卸承受力及標誌)。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乙方在接貨時與甲方就貨物的外包裝和件數進行核對,如發現貨物的外包裝有明顯破損、如發貨資料和件數不符應立即指出並在交接單上註明。除非另有規定。

2 對運輸過程中出現任何問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應積極採取有效措施並與甲方協商解決問題。 3 乙方在提貨時發現貨物品質不良或屬於危險物品的貨物有權拒絕運輸。

4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提供國內運輸及分撥打包的服務。

5 乙方必須提供一名專員對甲方的貨物進行相關受理,並確保貨物的定時定點到達。工作內容包括嚴格按要求安排提貨、外包裝處理、運輸、送貨,每日跟蹤貨物送達情況並隨時接受甲方負責人查詢。

6 乙方按甲方的指示安排派送,並按時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乙方應取得收貨人在貨物簽收單上的簽收證明。 7 乙方接到甲方的指示,應及時安排提貨及運輸的車輛,以及如有要求的裝卸工具,並在約定的時間、地點到甲方的發貨部門提貨。

三、費用與結算

1 甲方應對每一次委託內容、要求的服務範圍以填寫乙方託運書的方式告知乙方,託運書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字確認後生效,雙方應同時約定費用標準。(費用標準詳見附件一)

2由乙方每月底製作“ 運輸費用結算單”

經甲方確認無誤後開據運輸發票。

3 結算方式為 月結 。以每月30日或末日為結算日,每月10日前結算上月費用。如逾期結算,每日加收5‰的滯納金。

四、 保密條款

1於本合同終止之日,甲乙雙方有權要求對方返還或銷燬其所有提供的資料。

2商業機密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客戶名稱、經辦人、甲方貨物重量價值等。

3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均須嚴格保守雙方當事人經適當保密措施保密的商業祕密,並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資料免於散發、傳播、披露、自制、濫用及被無關人員接觸。未經他方當事人允許不得向第三者提供。

五、保險及賠償責任約定

1甲方沒有委託乙方代辦保險,貨物損失時,乙方只負責乙方人為原因(交通意外、自然災害、公安證明的盜搶、不可抗力除外)造成貨物的丟失、摔打、雨淋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乙方負責賠償,賠償以甲方出具的本次受損貨物清單及購入成本證明(加發票)為準,甲方必須確保檔案的真實性,如發現有虛假部分,乙方有權採取相應措施保護自己利益並提出雙倍賠償要求。

2甲方對託運貨物的品質不良、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等造成的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3乙方負責貨物到達收貨人處簽收前的貨物安全,收貨人確認收貨件數無誤及外包裝完好無損簽收後的一切問題與乙方無關。

4甲方貨物宣告價值,並委託乙方代辦保險業務,貨物損失時由保險公司賠償(保險公司免負條款除外)。 5乙方負責代為甲方委託運輸之貨物辦理運輸保險。保價費甲方按每單宣告(普通貨物)貨值的5‰、(貴重貨物)貨值的1%支付給乙方,普通貨物指單件物品低於20xx元人民幣的貨物、貴重貨物指單件物品高於20xx元人民幣的貨物。

六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的簽署、生效、解釋、執行、修改和終止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的法律。 2對於實施本合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首先應當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

七、修改與補充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並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2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應得到雙方的書面確認,並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3 在修改未獲得雙方書面確認前,本協議的條款仍然有效。

八、生效與終止

1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時如甲乙雙方無書面終止此合同本合同可順延一年。

3當甲乙雙方在合作的過程中出現異議,阻礙了彼此間的合作,一方須提前兩週向另一方提出書面通知,可終止合同。雙方經濟問題在終止合同後十天內處理完畢。

4本協議終止後,雙方應繼續履行協議終止前未完成協議規定的雙方尚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和義務。

九、其它

1甲乙雙方為每次委託事項達成的約定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之間任何委託、承諾及確認事項應以書面或傳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必要時應加蓋公司公章。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正本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詳細的貨物運輸合同 篇9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

電 話: 傳真:

承運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住 址:

電 話: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地方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甲方)委託 (乙方)承擔甲方的貨物運輸業務,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範圍

1.1甲方委託乙方承運的貨物為月(客戶名稱)簽訂的合同編號為: 的 (線路) (貨物名稱)。

1.2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的運輸方式為公路運輸(或符合客戶要求的運輸方式)。

第二條:甲方對乙方的運輸要求

2.1乙方人員和車輛應具備甲方所委託所有傾家蕩產物的承運資質和條件。

2.2對承運的要求是門到門服務。本合同內條款未詳細描述或未涉及到的相關運輸要求,均按甲方與客戶所簽訂的運輸合同及附件要求為準。

2.3委託運輸的每筆業務業甲方以傳真或電話的方式通知乙方。

2.4乙方在接到甲方運輸任務後,須按照甲方客戶要求的時間安排車輛到位。

2.5乙方必須保證甲方所委託貨物365天正常發運,如乙方不能操作,致使甲方另行調車操作,則差價部分由乙方全額承擔。

2.6甲方對乙方受委託後的整個運輸過程中出現的服務質量問題將按照客戶下達的考核罰款為準,甲方有權從每月乙方運費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權依法向乙方追索。

第三條:乙方對甲方委託運輸業務的承諾和違約條款

3.1簽約後甲方應對甲方、甲方客戶資訊和客戶的產品有關資訊承擔保密責任,特別是對合同和運作系統的細節予以保密,不得將上述資訊披露給第三方,否則視為違約,承擔違約責任。本保密條款在合同終止2年內仍然有效。

3.2乙方接受委託後必須按甲方規定的時間和指定的地點提貨,如由於乙方原因造成提貨遲到而引起客戶罰款或甲方經濟損失的,則應在對乙方結算的運費中扣除甲方相應的損失。

3.3乙方在提貨時必須聽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安排和指揮,遵守甲方客戶發貨點的規章制度和裝載規定。違者甲方將視情節輕重和造成的後果做出相應的處理,並由乙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3.4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必須保證貨物完好無損。乙方在裝貨交接時應檢查貨物包裝是否完好,是否符合相應的運輸要求,清點貨物數量,且在交接單上註明貨物基本情況並簽字。如接受貨物時發現貨物外包裝破損、貨物數量不一致、貨物二次封箱包裝、不符合運輸要求(包括破損、變形、洩露、潮溼等異常情況),均應立即通知甲方,並在交接單上詳細註明情況並取得交接雙方簽字認可或其它證明檔案,在接到甲方指示後再作處理。乙方未註明上述不正常現象的,則視為貨物完好,如因乙方未詳盡註明上述不正常現象導致甲方遭受損失的,則應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及其僱員不得在甲方客戶的簽收單、情況說明等書面材料上做出與事實不符或者不利於甲方的情況說明、簽字確認等;乙方認為不適宜運輸,應及時提出,否則交接簽字確認後,則承擔整個運輸過程的貨物完好的一切責任;由於路途顛簸、配貨不當、盜搶和交通事故等原因出現貨損,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且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5乙方須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除不可抗拒因素之外),如由於乙方自身原因造成送貨遲到或客戶拒收,而導致的甲方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3.6乙方應確保與甲方的業務資訊暢通,同時乙方應安排指定人員對甲方每一筆業務進行全程跟蹤,如發生意外情況必須在第一時間反饋給甲方。並於每天9:00之間將真實準確的車輛動態資訊以傳真或其它形式反饋給甲方;如發生資訊反饋延誤或資訊內容失實現象,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將向乙方追索一切賠償。

3.7乙方應及時通知收貨人貨物的到達時間,使收貨人有合理的時間準備接貨,如因乙方未能及時通知或其它原因造成運輸延誤或差錯的,乙方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到達目的地後,應配合收貨人清點和卸貨,並按要求讓收貨人簽字、蓋章或填寫收貨人身份證號碼並索取身份證影印件,註明收貨日期。如有破損或數量差異須及時告知甲方,並按甲方的處理方式執行。違者甲方將視情節輕重和造成的後果做出相應的處理。如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貨物短缺、竄貨、錯發/送現象,乙方須承擔客戶提出的賠償,並扣除相應的運費。

3.8乙方須在貨物送達七天內,將回單返回給甲方,並做好交接簽收確認。如甲方需加急返回,則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執行。如乙方發生漏籤或遺失回單情況,甲方有權拒付該筆運費。如無甲方客戶認可的有效收貨證明,乙方將賠償單據上貨物的全部價值。如甲方回單不能按時返回,則甲方停止支付該月份起預算運費,待有效回單返回後,在下一個預算期時支付運費。(回單不能按規定返回的,按甲方客戶規定罰款並在運費中扣除)

3.9車輛在運輸貨物時發生意外事故的,其車輛損失及人員傷亡由乙方自行負責,造成第三人財產損失和傷亡的,乙方應當給予第三人補償,並在此同意保護和不使甲方承擔任何責任;

甲方及其貨物因此遭受損失的,乙方應按實際損失予以賠償。乙方應在事故發生後馬上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出應急安排。在事故和糾紛處理期間,乙方應及時調撥其它相同或更高規格的適載車輛繼續履行合同。如乙方無法提供替代車輛時,甲方有權另行安排,所發生的費用和支出由乙方承擔。

3.10如乙方的人員在為甲方服務過程中受到人身傷害或死亡,則除非乙方可以證實相關人員傷害或死亡是由於甲方的重大過失或故意造成的,否則乙方應免除甲方的相關責任或確保甲方的利益不會受到損害。

3.11如遇貨物破損等其它事故需要向保險公司、客戶或政府部門進行解釋或提供證明的,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處理相關事宜,並根據甲方需要提供相關檔案(包括但不限於證明檔案、情況說明、簽收單等)。乙方應自簽收記錄、交接單簽收之日和相關情況說明出具之日起三年內妥善、良好儲存上述檔案。如因乙方未能及時提供上述檔案或未能妥善儲存上述檔案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索賠、訴訟而對第三方進行賠償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由此遭受的損失。

3.12乙方在此同意並完全承認甲方及其貨主對合同項下貨物的所有合法權利,並不可撤銷地放棄對合同項下貨物或檔案的留置權。乙方作為本合同項下的服務供應商對任何貨物或檔案沒有也將不會有任何權利。

3.13在任何時候乙方或其關聯公司,或其子公司,或其分支機構辦事處,或其指定公司均無權扣留甲方委託承運的貨物,否則視為違約/違法行為。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甲方一切經濟損失。

3.14如乙方提供服務的僱員發生變化,則乙方須至少在十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並同時提供符合本協議規定的補充人員接替變動人員的工作。

第四條:保證條款

4.1乙方應將元履約保證金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前打入甲方公司賬號內,甲方收到保證金後應當開具收據交乙方。甲方有權根據運輸量的變化而調整乙方的履約保證金。

4.2上述保證金系乙方履行合同的保證。如果因乙方原因導致未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中任何義務,甲方有權扣除該保證金作為違約或物損賠償金等;在合同履行期間,因乙方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條款,導致甲方扣除乙方保證金後,乙方應在一週內補足保證金,否則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如保證金不足賠償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另行追償;同時甲方可根據乙方的履約情況予以提前解除合同。

4.3乙方在合同期內完全履行合同義務的,甲方應在合同終止三個月內將上述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五條:運費標準和付款條件

5.1費和客戶規定的免費輔助品運輸),乙方在合同期內無權以任何理由隨意變動運輸價格。

5.2運費結算方式:從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後(3個工作日內)付清乙方第一個自然月運費,以後運費每月15日起(3個工作日內)甲方對乙方結算上個自然月運費(如遇國家法定節假日順延)。在甲方確認回單全部到齊無誤、質量事故賠償處理完畢後,按照雙方約定的支付賬週期,以現金或轉賬形式支付給乙方。如因對賬延誤、回單有誤或憑證不齊的,運費結算則順延至下次的支付賬期。

第六條:合同期限

6.1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6.2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本合同生效。

6.3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本合同引起的任何爭議應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4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其他

7.1合同一經簽署,乙方不得直接競爭或間接競爭甲方的客戶和競爭甲方參與的競標專案,一經查實,將扣除乙方當月的運費和合同保證金,並終止合同。

7.2除非事先得到甲方的書面認可,否則乙方不得將本協議下的運輸業務部分或全部交由第三方履行。儘管有前述規定,在任何情況下,乙方應對其委託的第三方的所有行為承擔全部責任。

7.3本合同的簽訂不構成任何甲方對乙方最低運輸量的承諾。

7.4乙方應符合甲方的質量、環境、安全、職業健康的體系要求,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質量、環境保護、安全、職業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

7.5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宴請、娛樂、送禮等)違反甲方的清正廉潔規定,一經查實,將扣除當月運費的一半,並立即終止合同。

7.6保險由乙方負責,甲方運價中已含保險費;乙方保險到期如不提供續保憑證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

日期: 日期:

詳細的貨物運輸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簽訂地點: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 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將碎石運輸承包給乙方。為了明確雙方權力、義務和責任,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運輸地點、線路及單價

1、運輸目的地:澧縣復興廠東常高速一標段新疆交通建設集團攪和站。

2、運輸距離:29公里。

3、單價:以碎石廠運至目的地,按20元/方計量,碎石數量以到達攪和站過磅重量為準(方量與噸位按1:1.5換算)。

二、結算方式

1、當乙方運輸量到1萬元,可向甲方申請預支運輸費用的50%作為運輸油耗,確保正常運輸。

2、當乙方運輸數量過到2萬方(以過磅數量為準),甲方付清乙方運輸費用的95%,餘下的5%待合同終止後結清。乙方運輸2萬方後,乙方從交付甲方磅單的三個工作日內付款,甲方如不能及時付款,每天按運輸費的總額2%付給乙方滯納金。

三、運輸量

暫定運輸方量為3萬方,根據需要可增加1萬方(按實際數量為準)。

四、運輸期限

自本合同簽訂日起二個月內有效,考慮到甲、乙雙方後期合作的續性,雙方可協商延續。

五、運輸車輛數量

車輛數量由乙方自行決定,但必須完成甲方所佈置的運輸方量,甲方必須提前一天將所要運輸的碎石數量規格告訴乙方,以便乙方好安排車輛。

六、甲、乙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只負責碎石廠運輸車輛的裝車和運輸的碎石數量。

2、乙方負責碎石運輸安全到達目的地。

3、乙方負責運輸車輛的路線、路面撒漏罰款,還包括負責運輸過程中交警、路政、公路等有關管理部門以及因運輸造成的村民矛盾處理,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己負責,與甲方無關。

4、乙方運輸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有關法律,做到安全、文明、高效,若乙方引起的交通事故,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其責任由乙方負責。

5、石場內(即至上正式公路)運輸道路由甲方自己負責維護,保證車輛運輸順暢,甲方有義務協調高速公路業主維護好從復興廠下公路至攪和站之間路面,保持車輛能運輸順暢。

5、在保證運力的情況下,甲方保證乙方為獨家運輸車隊,如乙方(非抗拒性因素外)在甲方提前通知下無法或故意不安排車輛運輸,甲方有權安排其他車輛,並有權終止合同,由此產生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七、本協議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補充、修改,簽字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 月 日

詳細的貨物運輸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簽訂《運輸合同》確定由乙方承擔甲方的產品運輸。因甲方產品的特殊性和乙方車輛、人員的實際情況,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等法規的規定,雙方現就產品吊裝、綁紮固定、遮蓋和運輸過程中的安全問題達成安全協議如下:

一、甲方產品的包裝應當符合國家或行業規範;乙方指派到甲方現場的人員及車輛必須具備法定資質和條件。

二、乙方指派的車輛和人員進入甲方廠區和廠房時應當遵守甲方的規定、服從甲方的管理。乙方指派的人員不得帶小孩或無關人員進入甲方廠區和廠房,不得將危險和爆炸物品帶入甲方廠區和廠房。

三、為了保證產品裝車得當及過程安全,甲方現場操作人員和乙方指派人員按以下方式配合:

1、乙方指派的運貨車輛按甲方現場人員的指揮進入甲方廠房裝貨。

2、車輛停穩後乙方指派人員戴好安全帽出駕駛室做好貨物裝車準備,準備好後通知甲方現場人員共同配合裝車。

3、產品由甲方現場人員操作行車吊裝,產品吊入車輛時由乙方指派人員指揮、配合甲方操作人員吊運、放置,乙方派出人員確認放置恰當;雙方人員要事先溝通好吊裝指揮和配合方式,防止發生誤操作;乙方人員不得自行操作行車吊運產品。

4、在雙方的配合中,如因乙方指揮語言、手式不當造成誤操作導致事故的,由乙方指揮人員負責;因甲方操作人員操作錯誤造成誤操作導致事故的,由甲方操作人員負責。

5、產品吊裝妥善放入車輛後,雙方操作人員的配合工作即告結束。產品的綁紮、遮蓋由乙方指派人員按《運輸合同》的要求進行。

四、對產品在車輛上的綁紮、遮蓋一般情況下應將車輛駛出廠房、到指定地點停穩後進行;因下雨等特殊情況,經甲方操作人員同意可在廠房內就地進行。

五、乙方指派人員應當做好產品在車輛上綁紮、遮蓋過程的安全措施,重點保護好自己的人身安全,同時不得對甲方現場人員、裝置設施、其他產品造成損害。

六、乙方要做好指派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並依法履行好相關勞動安全手續。

七、甲乙雙方現場人員在配合吊裝過程發生事故的,按照國家規定或甲方的制度進行調查處理。因甲方人員、裝置原因造成乙方指派人員、裝置受傷受損的,由甲方依法承擔責任;因乙方指派人員、車輛原因造成甲方人員、裝置及產品受傷受損的,由乙方依法承擔責任;因乙方人員、車輛原因造成乙方人員受傷受損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八、乙方人員、車輛離開甲方廠區後的一切安全問題由乙方自行負責。

九、雙方現場人員在工作中受到傷害的,其救治及善後工作由雙方各自負責自己的人員,並不得因此給對方的生產和工作秩序造成影響;存在責任的劃分及賠償的,雙方按照政府部門或共同調查認定的事實劃分並依法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任保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乙方指派人員在甲方現場受到傷害需送醫院搶救的,甲方有義務及時通知醫院救護車輛送醫院搶救,並同時通知乙方。

十、乙方如因發生安全事故不能妥善處理或多次發生安全問題不能及時有效解決的,甲方可單方面終止《運輸協議》。

十一、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執叄份,乙方執壹份,經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自簽訂之日起,與雙方簽訂的《運輸合同》具備相同約束力和相同時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詳細的貨物運輸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保證施工中道路、取土、裝車、卸土的暢通。

甲方負責運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負責運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要求乙方車輛:________部;車箱長5.3米、車箱寬2.3米、車箱高1.4米

運距:____________

公里運費:____________元/千米

結算方式:按車次結算,24小時結算一次(以現金方式結算)

此協議雙方認同,在約定時間內於_______年___月___日乙方將施工車輛安排到現場。

甲方負責聯絡住宿地方,乙方車隊自己交房租。

甲方安排乙方工程專案收取合理的管理費:工程總費用的__%.

違約罰金:乙方車隊按約定到達後甲方如無工程安排,違約方應付給乙方違約金每車500元/天。乙方車隊沒按約定到達工地並施工,違約方應付給甲方違約金500元/天。

此協議一式二份雙方簽定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詳細的貨物運輸合同 篇13

甲方(託運方): 乙方(承運方):

地址: 地址:

傳真: 傳真:

電話: 電話:

甲方指定乙方為甲方貨物提供公路貨物運輸服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具體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

1.1、 託運的主要貨物為:、

包裝:甲方確保產品符合有關國家規定的標準包裝。

屬性:水泥產品

1.2、貨物的起運地點:

1.3、 到達地點:天水祁連山水泥銷售有限公司指定的送貨地點。

1.4、甲方託運的其它貨物及服務內容,以貨物運單或補充協議說明為準。

第二條:操作流程

(1) 甲方發出運輸指令(2)乙方回覆認可書裝貨(3)發往目的地交貨(4)收貨單位驗籤(5)將回單交回甲方(6)甲方承付運費。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3.1、甲方至少提前5小時以電話或書面傳真形式向乙方發出運輸指令,通知內容包含發運時間、運輸方式、貨物名稱、數量;並準確提供發運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聯絡方式方法等資訊。

3.2、甲方保證所託運的貨物不屬於國家違禁品。

3.3、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3.4、甲方保證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關單據時及時結算運費給乙方。

第四條:乙方責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為其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乙方應及時操作轉運貨物,安全、準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

4.2、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後,若客戶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客戶發生爭持,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絡,並將事件及時回報給甲方。

4.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附件中所列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沒有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絡,向甲方彙報並進行處理。若甲方調查中發現有不合實際的情況,有權做出處罰。

4.4、乙方在承運過程中發生的貨物被盜、丟失、淋溼、貨損、交貨不清、貨物破損等,概由乙方負責賠償。

4.5、由於不可抗力(如水毀、地震等造成公路中斷)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若由於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甲方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4.6、由於交通事故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車輛損壞嚴重的並另配車輛轉運貨物,確保貨物及時到達,若由於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甲方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5.1、費用的結算標準以雙方協商確定的價格為準。

5.2、結算方法為:每月25日為本月發生運輸費用的結算日,乙方需交付有效運輸憑證及結算彙總表,經甲方稽核無誤後在3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運費,如遇節假日則時間順延。如收貨方需要運輸發票的,乙方應及時按照甲方要求開據運輸發票,如有扣除的款項(管理費每噸2元),應在運費中扣除。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絡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絡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6.2、乙方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過期送達的,按甲方規定條列處理。如果造成貨物誤收而丟失,乙方應照價賠償。

6.3、由於乙方的過失造成貨物過期到達,超過雙方所約定的時間(且沒有取得甲方的認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給甲方人民幣500元的違約金。由於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貨延誤,影響執行合同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擴大。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放寬到貨時間。

6.4、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不再合作,雙方在一個月內結清所有運費。

七條:文字及時效

7.1、本合同簽訂時,雙方必須出具有效資格檔案、證件和其他註冊資料。如屬法人委託人簽署的,應有法人委託書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7.5、本合同全部內容屬商業祕密,雙方均有責任保守祕密。

第八條:變更與終止

8.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後,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該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8.3、合同如需提前終止,須雙方書面同意。

第九條:糾紛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產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請訴訟解決。

甲 方: 乙 方:

(蓋章) (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詳細的貨物運輸合同 篇14

託運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工程施工用鋼材、水泥、沙石等建築材料。

第二條 包裝要求

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點:衡陽市區託運方指定地點;貨物到達地點:衡陽燕京啤酒廠區工地。

第四條 貨物承運期間: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5月10日。

第五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按照託運方要求確保貨物安全到場,保質保量。

第六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貨物裝卸及其費用由託運方負責。

第七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貨物到場後託運方根據發貨數量質量進行驗收。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運輸費用包乾價共計柒萬捌仟元整。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絡,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託運費的30%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裝置被汙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託運方違約金捌仟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詳細的貨物運輸合同 篇15

運輸合同訂立合同雙方:

託運人:____________

承運人:____________

託運人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貨人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充分協商,就____________(貨物名稱)運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可以列表寫明,也可以用文字直接表述)。

二、貨物的包裝(寫明包裝的條件、標準等內容)。

三、貨物的起運地點:____________

貨物的到達地點:____________

四、貨物承運日期:____________

貨物運輸期限:____________

五、貨物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___

六、貨物的裝卸責任及方法:____________

七、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___

八、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____________

九、託運人是否宣告價格,是否辦理貨物運輸保險:____________

十、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____________

十一、違約責任:___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送________單位存查________份。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託運人(章): 承運人(章):

代表人(簽名):代表人(簽名):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貨物運輸合同樣本閱讀

委託方: 貿易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和乙方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雙方本著公平、平等、等價有償和誠信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運輸費用

1、1 甲乙雙方建立戰略商業夥伴關係,乙方給甲方最優惠的價格。

1、2 運輸費用以甲乙雙方簽章確認的乙方報價單為準,該報價單作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 如果乙方需變更價格,須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確認後,方可執行,否則,甲乙雙方按變更前的價格結算。

第二條:甲方責任

2、1 運輸時間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甲方預報當月運輸計劃,貨櫃數量根據甲方所提供的數量而訂,以便乙方提前調配車輛,確保運力。

2、2甲方需呼叫車輛前,應提前一至兩天向乙方傳真書面的《託運單》並註明裝櫃地點和時間、貨物名稱、箱型、重量及卸貨地點,聯絡人及電話,落重日期等。並對所提供託運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2、3 特殊原因需臨時增加拖櫃量,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由乙方安排拖櫃來廠裝貨。

2、4 廠方正常裝櫃時間為每天24小時。

甲方按協議約定及時與乙方結清各項費用。

第三條:乙方責任

3、1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是技術性能良好,證照齊全、合法、有效,併購買了交強險、商業險、物流責任險。貨物啟運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承運車輛及駕駛員的基本資料影印件(行駛證、營運證、保險卡、駕駛證、身份證)

3、2乙方需按甲方《託運單》準時安排貨櫃到工廠裝貨,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準時到廠,需提前6小時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延遲。否則,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3 貨物運輸過程中若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無論是否導至貨物損壞,乙方在啟動交通事故救急預案的同時,還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隨時通報事故處理情況。

3、4 本協議為甲方商業機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否則,由此所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3、5 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對甲方的貨物造成損壞、丟失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對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4、1 乙方車輛按計劃時間正常到達甲方指定工廠或倉庫,如廠方無法即時裝貨,所產生的壓夜費用為 元/天,由甲方支付。

4、2運輸費用以月結方式結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將上月的月結對帳單傳給甲方,甲方須在10天核心對完後回傳給乙方確認,經雙方確認無誤後,提交給甲方財務部,於10個工作日內將該費用按以下約定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4、3 乙方同意採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將款項付至乙方如下賬號:

賬戶名: 物流有限公司

開戶行: 建行 支行

賬 號:

以上資訊如有變更,乙方應書面通知(需加蓋公章)。

第五條:合同的終止

5、1 如因不可抗力(僅指戰爭 四級以上地震)無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 乙雙方承擔各自的損失,互不追究責任。

5、2 乙方在一個月內延遲到櫃 10 次,六個月內累計延遲到櫃 60 次,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5、3 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需提前二個月以書面報告形式告知對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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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乙方需按甲方的裝櫃時間表安排到櫃,在未經甲方同意而延遲到櫃,每延遲 6 小時按該櫃的運輸費用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2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誠信商業、有賄賂行為的,守約方有權不再向違約方支付所有應付但未付的款項。

第七條:其它

7、1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人民法院管轄,訴訟解決。

7、2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_ 年12 月31 日止。合同期滿前二個月,雙方可商議續約,協商一致,另行簽訂續約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公司 乙方簽章:貨運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署日期:_ 年 5 月 28日 簽署日期:_ 年 5月 28日

詳細的貨物運輸合同 篇16

甲方(託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貨物運輸期限從年日起到日為止。 貨物運輸起止點。

二、貨物運輸期限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具體貨物收貨人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籤運單確定,所籤運單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須按照貨物買賣合同約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

四、乙方須按照運單的要求,在約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五.甲方委託乙方的運輸貨物總價為人民幣用總價為人民幣

六、 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同時應協助收貨人親筆簽收貨物以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如乙方聯絡不上收貨人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及時通知收貨人提貨。

七、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避免暴晒、雨淋,確保包裝及內容物均完好按期運達指定地。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汙染等問題,乙方應確認數量並按照甲方購進或賣出時價格全額賠償。

八、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時到達,乙方須在最短時間內運至甲方指定的收貨地點並交給收貨人,且賠償逾期承運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