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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合同(水路1)(精選13篇)

欄目: 運輸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88W

運輸合同(水路1) 篇1

甲方(託運人):__________________

運輸合同(水路1)(精選13篇)

乙方(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1、貨物運輸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為止。

2、貨物運輸期限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______運輸,具體貨物收貨人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籤運單確定,所籤運單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甲方須按照貨物買賣合同約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

4、乙方須按照運單的要求,在約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5、甲方支付給乙方的運輸費用為:______元,乙方將貨物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及開具全額運輸費用之日起______日內甲方支付全部運輸費用。

6、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同時應協助收貨人親筆簽收貨物以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如乙方聯絡不上收貨人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及時通知收貨人提貨。

7、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避免暴晒、雨淋,確保包裝及內容物均完好按期運達指定地。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汙染等問題,乙方應確認數量並按照甲方購進或賣出時價格全額賠償。

8、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時到達,乙方須在最短時間內運至甲方指定的收貨地點並交給收貨人,且賠償逾期承運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9、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

10、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運輸合同(水路1) 篇2

託運方:_________

託運方詳細地址: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

收貨方詳細地址: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_________;規格:_________;數量:_________;單價:_________總額(元):_________。

第二條包裝要求

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_;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

第四條貨物承運日期_________;貨物運到期限_________。

第五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

第六條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_________。

第七條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

第八條運輸費用、結算方式_________。

第九條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絡,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_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裝置被汙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託運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它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單位各留一份。

託運方(蓋章):_________

承運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合同(水路1) 篇3

合同是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係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下面是關於包車運輸合同範本的內容,歡迎閱讀!

甲方: 乙方:

聯絡人: 聯絡人:

聯絡電話: 聯絡系電話:

詳細地址: 詳細地址: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_____》的有關規定,就乙方從甲方包車事宜,在互惠互利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1、 甲方駕駛員只按本合同約定的線路和時間執行。乙方臨時增加或改變行程,需經甲方營銷部門同意,費用另計,在執行前交甲方駕駛員代收。否則,甲方駕駛員有權拒絕改變行程。

2、甲方_____途中被罰款、扣車等,損失自行負責。

第二條 租車期間的有關事項:

1、租車期內,駕駛員的食宿由乙方負責安排。

2、乙方乘客造成_____及附屬設施損壞,乙方負責賠償。

3、甲方駕駛員應配合乙方領隊(全陪)工作,不得消極怠工,服從乙方安排。否則,乙方有權投訴,甲方將給予嚴肅處理。

第三條 甲方在承運期間所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對乙方所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酌情解決。

第四條 甲方必須提供車況良好的_____,按乙方安排的時間按時到場準時發車。 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誤點、等候及其他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和損失。

第五條 計價方式包車費用和付款方式

公里計價: 元/公里,合計元。

按_____計費: 元/車,合計元。

第六條 補充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雙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者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運輸合同(水路1) 篇4

甲方:

乙方:

根據平等、自願、互利原則,雙方就甲方將烏市天池路號“阿布來提。阿吉”賓館消防工程委託乙方施工協商一致,為保證質量、明確責任,特訂立本協議並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名稱:“阿布來提。阿吉”消防工程

二、工程內容:(1)賓館地上七層室內煙感應系統、水噴淋系統、聯動控制系統、消防報警系統等全部消防系統;(2)12立方米消防水箱壹個;(3)上述工程包含賓館消防系統工程所有要素:包括但不限於泵、主水管、各項分系統、聯動系統、廣播系統、配備齊全消防水栓系統等。

三、工程週期:天(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工程質量:達到國家各項規範要求的合格標準。

五、工程造價:工程造價包含所有施工有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工程設計費用、人員薪酬、施工人員保險費用、所有主材及輔材、所有建築施工工具裝置、各項運輸費用、垂直運輸費用、垃圾清運費用等。採用固定價格,總造價貳拾伍萬元整(250000。00)。合同一經簽定,此價格不受任何市場因素或工程因素影響,為最終結算價格。

六、工程款結算方式:按工程進度付款;

(1)消防主、輔水管材料進場,支付總工程款的20%;

(2)主水管基本安裝到位,煙感器、所有線材、線管及其輔材入場,支付總工程款的10%;

(3)主管線、分支管線敷設到位,各類水控制閥門進場,支付總工程款的15%;

(4)剩餘全部施工材料進場(泵、噴淋裝置、控制廂櫃等),支付總工程款的20%;

(5)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後,支付總工程款的15%;

(6)竣工驗收滿兩個月之日,如工程整體無重大質量問題,甲方向乙方支付總工程款的15%;

(7)總工程款餘5%作為工程質保金,於工程竣工驗收滿一年後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七、工程質量保修期(乙方在此期限內應向甲方提供的工程質量保修責任和服務,由甲方使用不當造成的問題除外):年。

八、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提出工程基本要求,審查確認乙方提供的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全部設計必須依照國家和建築行業有關規範制訂),費用由乙方負責。

2。對乙方管理人員提出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要求並檢查實施情況。

3。審查乙方制定的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施工措施、文明施工措施、工程進度表等並檢查執行情況,發現安全、質量隱患有權提出整改意見並強制要求執行,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4。對乙方採購進場的施工主材、輔材進行檢查。確保符合設計規範和國家質量標準,對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有權勒令停止使用並更換,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有權監督檢查乙方施工,包括施工現場現時檢查和施工工序事後檢查,發現質量問題有權要求返工糾正;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6。保證施工期間水、電等基本施工條件的需要。

7。按本協議書第六條約定及時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額。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要求甲方明確工程基本要素,以及時制定施工圖設計或工程配套設計。

2。有權要求甲方按本協議書第六條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額。

3。因甲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誤有權免除自身責任。

4。有權向甲方提出的違反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的要求提出異議,如甲方堅持上述要求,有權向甲方提出免除自身責任並要求甲方承擔後果。

5。及時向甲方提供全套施工圖紙和各項施工檔案,以便甲方能夠及時審查確認;

6。制定可行的安全施工計劃並採取嚴密安全措施保證執行;對進入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對全體施工人員的安全負責。如發生人身和財產安全事故,承擔一切後果。

7。嚴格按照設計規範採購施工主材、輔材,保證符合國家質量標準,避免無謂的工期延誤和經濟損失。

8。嚴格要求施工人員進行規範作業,嚴把質量關;施工中出現質量問題及時返工、糾正,承擔由此產生的工期延誤和一切損失。

9。採取可行措施保護施工現場財物,如有損壞原樣修復,如修復不成照價賠償。

10。在甲方未提出重大工程變更的前提下,不要求追加工程款。

11。在甲方按照本協議書第六條約定足額支付工程款的前提下,保證管好自己的人,不發生所屬人員圍堵甲方人員、辦公場所、營業場所事件,如若發生此類無理取鬧事件,無條件接受甲方相應處罰措施。

12。保證履行施工保修期內的維修和服務事項,對甲方反映的工程問題及時響應並解決。

九、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形成書面約定,為本協議書的合法補充;

十、如雙方在合作過程中發生糾紛,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律渠道解決。

十一、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運輸合同(水路1) 篇5

甲方:

地址:

編碼: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編碼:

電話:

傳真:

經過平等、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空運貨物出口運輸事宜,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甲方接受乙方委託,承接乙方委託的空運出口運輸業務。乙方指定甲方作為其代理人,代為安排提貨、辦理出口報關和出口商品檢驗檢疫等事務。

(二)?乙方應在每票貨物出運之前五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包括信函、傳真、電報、電傳)向甲方提交《出口運輸委託書》(簡稱“委託書”或“託單”)。

“委託書”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託運人(shipper)名稱、姓名、地址、聯絡方式;

收貨人(consignee)名稱、姓名、地址、聯絡方式;

通知方名稱、姓名、地址、聯絡方式;

航班號、日期、始發港、目的港;

貨物品名、件數、重量、體積、宣告價值;

運費及其它費用的標準和支付方式;

託運人的簽名、蓋章、日期。

(四)?乙方在向甲方發出委託後要求撤消或變更委託事項、委託內容的,應採用書面形式並得到甲方的認可,乙方應補償甲方由此付出的額外費用。

(五)?接收貨物?如果甲方在收貨時發現乙方的貨物表面狀況(包括外包裝)不良,甲方有權拒絕接收貨物。如果乙方不能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對貨物及其包裝進行改良,甲方有權停止為乙方出運貨物。由於甲方原因未能在乙方指定時間內將貨物按排出港,乙方有授向甲方提出損失索賠。

(六)?對貨物的要求

(七)?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與貨物運輸有關的所有運雜費用。

乙方應在貨物起飛後30天內將相應款項支付給甲方。

(八)?本協議有關的任何事務,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相關國際公約的規定。

(九)?協議的修改和補充

對本協議的修改和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得到雙方的書面確認。修改和補充從雙方書面確認之日起生效。

(十)?本協議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有效期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十一)?本協議以傳真形式簽訂確認,同具法律效力。

(十二)?簽約地:

甲方:

日期:?年月?日

乙方:

日期:?年月?日

運輸合同(水路1) 篇6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_____》,本著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就袋裝水泥運輸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運輸事項

1.1工程名稱:

1.2運輸品種:袋裝水泥。

1.3運輸數量:以甲乙雙方的實際運輸結算量為準。

1.4運輸方式:汽車運輸。

1.5貨物起運及到達地點:

貨物起運地點:

貨物到達地點:

第二條運輸價格

2.1運輸單價:

袋裝水泥運輸單價為0.75元噸/公里;

以上運輸單價包括但不限於直接運輸費、裝車費、稅費、_____費等在內的綜合運輸單價。

2.2運輸距離:

2.2.1從至格拉基水電站施工區域綜合運點.

運輸距離為KM;

第三條雙方權利與義務

3.1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3.1.1向乙方介紹工程基本情況,講明工程對袋裝運輸的要求,工程環境,交通道路等情況;並保障工地範圍內的道路通暢,允許整車通行。

3.1.2負責對乙方運抵的袋裝水泥進行收貨、過磅計量、簽收。

3.1.3按合同規定,在與乙方完成結算手續並收齊乙方各種

3.2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3.2.1乙方在裝卸袋裝水泥時應服從裝卸現場管理人員的管理,避免事故的發生,否則由乙方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在整個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並承擔由此給甲方帶來的一切損失。

3.2.2由乙方負責在水泥廠的水泥倉庫裝貨,並將甲方訂購合格的袋裝水泥及質量檢驗報告及出庫票據同期運抵甲方指定的交貨地點。

3.2.3配合甲方對水泥廠出庫袋裝水泥的數量進行過磅計量,並將甲乙雙方確認的驗收票據返回給水泥廠家。

第四條檢驗、驗收

4.1乙方根據甲方袋裝水泥需用計劃將水泥運抵合同指定的交貨地點。

4.2乙方在合同約定地點裝貨時應對袋裝水泥的品種、規格、數量與質量合格證書、出廠檢測報告進行核對,若發現不一致時不得發運。否則,甲方可以拒絕收貨,而由此造成的相關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4.3水泥運抵合同指定供貨地點後,甲乙雙方在現場過磅或檢包驗收,如發現水泥品種、規格及數量與供貨計劃要求不符,甲方除拒絕收貨外,還將根據相關合同條款向乙方提出索賠。

第五條價款支付

5.1付款方式:採用銀行轉帳。

5.2結算方式及運費支付:每月25日為當月的運輸結算截止日。甲、乙雙方在完成相關對帳及票據傳遞手續,乙方按照當月實際驗收運輸數量出具的全國統一運輸發票經甲方審查核實後,完成當月合同雙方的結算手續,並於十個工作日內完成運輸費用的支付。

5.3發票出具:乙方根據實際現場驗收數量出具運輸發票。

第六條_____

運輸包乾單價中已包含乙方所有的應辦理及應承擔的各種_____費,若發生有關_____方面的一切事宜,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但由於乙方的運輸事故或其它任何原因,造成甲方貨物損失(遺失),乙方應按照合同第7.2.2條款規定的袋裝水泥單價賠償。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方在簽訂運輸合同後,在履約期間違約,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7.1.1甲方違約拒絕收貨(非乙方原因造成),應承擔乙方由此所造成的損失。

7.2乙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在簽訂運輸合同後,在履約期間違約,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7.2.1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若因自身原因未按甲方運輸計劃時間要求及時組織_____運輸,導致甲方現場缺貨停工,乙方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7.2.2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在運輸過程中盜賣、調換袋裝水泥。乙方應負責賠償袋裝水泥價款(不含運費),賠償金額按照下列單價的3倍計算,並從甲方應支付給乙方而未支付的運輸款中扣除,如運輸款不足以賠償,應另行補足:

7.2.3乙方運抵格拉基水電站工程現場的袋裝水泥的品種、規格、數量與質量合格證書、出廠檢測報告的內容不符時,甲方有權拒絕接受和入庫,乙方須無條件的更換符合甲方要求的合格袋裝水泥,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

7.2.4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袋裝水泥質量不合格、數量損失、無法卸車入庫等,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並承擔相應的費用。

7.2.5乙方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並自行承擔責任。

第八條不可抗力

8.1經雙方同意,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由於受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而不能執行合同時,履約合同期限應予延長。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8.2在袋裝水泥運輸過程中發生不可抗力,包括洪水、山體滑坡等造成的橋樑道路中斷,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態度,積極地採取應急措施以保障甲方工程的需要。

第九條合同爭議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期間發生爭議,首先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委員會_____申請_____,_____裁決為終局的。

第十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的失效在運輸期限已滿並結清全部運輸價款後自行失效。

第十一條其他

11.1本合同適用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1.2本合同雙方相互提供的檔案、資料,雙方除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給第三方。

11.3合同雙方,不論哪一方向對方提出函電或要求,如系正式書寫並按合同協議書中明確的合同雙方地址派員遞送或郵寄、傳真的,在取得對方人員或通訊設施接收確認並在五個工作日內沒有相應的回覆後,即被認為已經被對方正式接受,成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11.4本合同共份,甲方執份;乙方持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合同(水路1) 篇7

水路運輸合同

( )海運計字第 號

一、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 噸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貨裝置),應甲方要求由 港運至 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二、貨物集中:

甲方應安乙方指定時間,將 貨物於 天內集中於 港,貨物集齊後,乙方應在五天內派船裝運。

三、裝船時間:

甲方聯絡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後,經乙方實並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於 小時內裝完貨物。

四、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於 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三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五、啟航聯絡: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後,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 方負擔。

六、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 港錨地,自下錨時起於 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0.075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七、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於運送 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八、運輸費用:

按省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 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 ),全船運費為 元,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省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九、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 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後,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十、附則: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 份。並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備案。如有未盡事宜,得按省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規定和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協商辦理。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合同管理機關

代表人: 代表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年 月 日

運輸合同(水路1) 篇8

甲方: (託運方)

乙方: (承運方)

甲方指定乙方為甲方貨物提供公路運輸服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具體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

1.1、 託運的主要貨物為:

1.2、 貨物的起運地點:

1.3、 到達地點:

第二條:操作流程

(1) 甲方發出運輸指令(2)乙方回覆認可書(3)甲方裝貨(4)雙方驗貨簽收(5)發往目的地交貨(6)收貨單位驗籤(7)驗收後取回單(8)將回單交回甲方(9)甲方承付運費。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3.1、甲方至少提前8小時以電話或書面傳真形式向乙方發出運輸指令,通知內容包含發運時間、運輸方式、貨物名稱、數量;

3.2、甲方保證所託運的貨物不屬於國家違禁品。

3.3、甲方負責對乙方有關責任人和操作人員進行必要的運作要求培訓。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3.5、甲方保證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關單據時及時結算運費給乙方。

第四條:乙方責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為其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乙方應及時操作轉運貨物,安全、準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並派送到門。

4.2、乙方在承運過程中發生的貨物被盜、丟失、淋溼、貨損、交貨不清、貨物破損等,概由乙方負責。

4.3、由於自然災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若由於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甲方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第五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5.2、結算方法為:每月5日前結算上月發生的運輸費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業憑證及結算彙總表,經甲方稽核無誤後在3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運費。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有效期為20__年 1月1日至20__年 12月 31日,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託運方) 乙方:(承運方)

運輸合同(水路1) 篇9

根據民法典和省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 (簡稱甲方)向省交通廳海運局(簡稱乙方),計劃託運 貨物,乙方同意承運,特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約,具體條款經雙方協商如下:

一、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 噸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貨裝置),應甲方要求由 港運至 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二、貨物集中:

甲方應安乙方指定時間,將 貨物於 天內集中於 港,貨物集齊後,乙方應在五天內派船裝運。

三、裝船時間:

甲方聯絡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後,經乙方實並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於 小時內裝完貨物。

四、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於 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三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五、啟航聯絡: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後,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 方負擔。

六、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 港錨地,自下錨時起於 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0.075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七、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於運送 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八、運輸費用:

按省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 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 ,全船運費為 元,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省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九、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 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後,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十、附則: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 份。並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備案。如有未盡事宜,得按省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規定和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協商辦理。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合同管理機關

代表人:     代表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年  月   日

運輸合同(水路1) 篇10

施工安裝單位(甲方):

使用者單位(乙方):

依照《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____省____市物價局商政發20___52號檔案》和陝建發(20___)77號檔案《____省建設廳關於在全省新住宅及鍋爐房、餐廳使用管道燃氣的使用者應安裝燃氣洩漏報警裝置的通知》等檔案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為了更好的方便業主,乙方將濱河灣小區的天燃氣管網安裝工程承包給____縣_________天然氣有限公司承建,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專案:

1、工程名稱:

2、安裝地點:

3、安裝使用者數量:

二、工程施工範圍:

施工範圍:天燃氣管道施工和安裝和庭院管網、包工包料、包安全、保質量、入戶安裝;以及戶內外管道焊接、吹掃、試壓、防腐,閥門及調壓計量裝置安裝等。樓棟調壓箱、及調壓箱後戶外戶內低壓管道、自閉閥、報警器、C卡智慧表、管件和管網安裝,管網設計,(含調壓箱)從____市主管網接至使用者末端的所有工作內容。

三、合同施工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

總工期天

供氣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質量標準合格。

工程質量執行標準《____鎮燃氣技術規範》GB50494-20___;《____鎮燃氣室內工程施工與質量驗收規範》C94-20___;《____鎮燃氣輸配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C33-20___。

五、工程施工安裝費用:

該工程費用共計:大寫元

元(平均每戶元)

1、以上費用為管網設計、管網施工和安裝、包工包料、安全文明施工、調

2、整體管道及安裝施工費由甲方承擔,施工費不包括施工中不可避免損壞

2、付款方式:

A、簽訂合同後____日內首付%,以後根據工程形象進度支付工程進度

B、甲方在收到全部工程款後給乙方出具稅務發票。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收到乙方繳費之日起,組織對乙方的庭院居民使用者進行設計、施工、安裝。

2、甲方必須在合同約定的施工期內完成施工任務。(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可順延工期)

3、甲方對工程所安裝質量全面負責。

4、工程安裝結束後,在通氣使用時,甲方有義務負責除錯並教授乙方安全使用知識,在首次辦理C卡智慧燃氣表充值業務時,發放給使用者《天然氣安全使用手冊》一本。甲方向乙方提供各種材料檢驗報告和合格證,並提供驗收資料。

5、甲方在入戶供氣設施安裝合格驗收全部移交給乙方後,如乙方違規操作,私自拆卸、包裹、暗埋、改動、損壞燃氣設施,丟失燃氣設施,造成重大安全隱患,不能保證正常供氣,依據《____省物價局關於天然氣等集中燃氣設施維修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陝價20___147號)的規定,依____市物價局下發(20___)63號檔案關於《燃氣管道設施維修服務專案及_____標準的批覆》燃氣管道設施維修服務專案及_____標準進行_____,若乙方申請通氣前,經甲方入戶檢查,無拆卸、包裹、暗埋、改動、燃氣設施完好,達到通氣條件,方可通氣。

6、乙方的燃氣設施必須在甲方的指導下使用,並接受甲方的統一管理,接受甲方的日常維護、檢查檢修、校表等業務。

7、保修期________年,終身維護,在使用之日起________年內,甲方施工的燃氣設施因施工質量、產品質量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保修期滿後材料費用由乙方承擔。

8、甲方施工人員應遵守乙方單位有關制度和管理。

七、乙方的權利的義務:

1、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簽字蓋章生效後,乙方必須在3個工作日內將庭院施工圖、建築圖各一份交甲方使用,並對所提供圖紙的準確性負責。

2、在施工安裝期間,乙方負責保障相應的施工環境,確保工程順利實施。

3、甲方在施工期間,乙方必須在施工現場有1-2人協調管理人員,負責對內部施工環境的協調,確保工程順利實施,如遇阻由乙方協調。

4、如甲方不按圖紙施工或使用材料不合格,乙方有權要求停止施工安裝並承擔相應責任,或向監督部門反映。

5、工程竣工驗收通氣後,乙方必須按操作規程使用,違規操作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乙方使用的燃氣閥、管、表、灶等設施,要自覺愛護,確保安全執行。

7、工程安裝結束後,乙方在使用過程中不得隨意改變路線或增加用燃氣設施,否則造成後果,由乙方承擔責任。

8、依據____市物價局下發(20g___)63號檔案關於《燃氣管道設施維修服務專案及_____標準的批覆》_____,甲方提供國家_____標準檔案,乙方按時交納燃氣設施的維護費。

9、乙方安排一名燃氣專職管理員,長期負責本家屬院居民的用氣安全,燃氣設施的維護,並積極配合甲方工作人員安全檢查工作。

八、甲、乙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備有24小時服務電話091_____1515隨時為乙方提供便捷服務。

2、在除錯期間,乙方要嚴格按照甲方要求予以配合,確保安全用氣。

3、在使用過程中發現問題,乙方應及時報告,甲方在接到搶修告知後應在30分鐘內到達現場,在甲方未到達現場前,乙方應採取保護措施防止事故的次生災害發生,因乙方知而不報或甲方不能及時到達現場,發生的事故由責任方承擔相應損失。

4、乙方戶內燃氣管件安裝完工後,甲方通知乙方對已安裝完畢的戶內燃氣設施

進行實物移交,若乙方不積極配合,在5個工作日內不接受,視為乙方同意接收。

5、乙方必須按合同給定支付工程款,否則甲方不予設計和施工。

九、施工安全:

1、施工單位必須具有相關的施工資質,上崗操作人員必須具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上崗證明檔案。

2、施工中必須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安全要求。

3、甲方要成立專案安全生產管理組織機構,現場要有專業安全員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工作。

4、高空作業必須要有完善的安全保護設施;如帶安全帽,_____帶等。

5、施工中必須設定安全警示標誌,如“天然氣管道施工,請行人、_____注意安全”;“天然氣管道施工,行人、_____繞道通行”等。如未設立、設立不當、或處置不當造成行人、_____發等第三方發生事故,其全部責任由甲方承擔。

6、必須杜絕一切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如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和損失。

7、乙方現場人員對不安全因素有權現場制止直至停工作業。為確保施工安全,甲方施工應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保質保量完成所承包的工程任務。

十、其它約定:

1、發生不可抗力、國家產能不足、上游氣源限制、冬季採暖用氣高峰或者燃氣設施搶修等情況導致供氣壓力不足,導致用氣人不能正常使用的,供氣人應及時協調業主或上游氣源原因。

2、原則上不允許出現商業使用者和民用使用者合表使用,如遇特殊情況,雙方另立補充協議。

3、如遇C氣表的電子部分計數不準或失效,按C卡氣表的基表(針輪)讀數計算,多退少補。

4、從乙方在建築紅線內的燃氣設施、裝置為乙方財產,所有權歸乙方,甲方在質保期結束後,提供終身有償維修、維護服務。

5、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對乙方的燃氣管道、用具等相關設施進行檢查的義務。

6、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安全知識、使用方法培訓。

7、甲方有義務按《____鎮燃氣管理條例》《____省____市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為使用者提供優質滿意的服務。

8、甲方向乙方供應的天然氣質量,以上游燃氣的質量標準為準,並符合天然氣G7514標準。

9、乙方辦理開戶供氣手續時,應提供物業開具的證明和戶主身份證明資料,有燃氣具銷售單位統一辦理開戶通氣手續。

10、為保證安全,乙方必須在購買燃氣具並安裝好後,甲方才給予辦理開戶手續及勇氣工作。

1、為確保安全,在乙方入住率達到60%以上,甲方才予以向乙方開通供應天然氣。

十一、甲、乙雙方補充條款:

1、甲乙任何一方違約,需支付另一方違約金,並承擔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

2、違約金按相對應合同價款的5%計算。

3、本合同所有條款為甲乙雙方的約定,甲方不與乙方小區業主發生任何經濟關係。

4、整體工程完工除錯合格後移交乙方管理。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時如發生爭議,雙方協調解決或_____。若雙方協調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過程中不影響合同的執行。

十三、甲、乙雙方應當遵循誠實守信的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十四、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或另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合同(水路1) 篇11

GF-91-0404

月度水路貨物託運計劃表

年 月

┌─────────────────────┐

│  本表經承運人籤蓋運輸合同專用章後,具有│

│月度運輸合同效力,有關承運人與託運人,收貨│

│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和責任界限,按《水路│

│貨物運輸規則》及運雜費用的有關規定辦理。 │

└─────────────────────┘

起運地:       提出日期: 年 月 日     編號:

┌────┬───┬───────┬─┬─────┬─────┬───┐

│    │到達港│ 換裝港(地)│收│ 託運量 │ 核定量 │   │

│ 貨名 │   ├───┬───┤貨├──┬──┼──┬──┤備 注│

│    │(地)│第 一│第 二│人│重量│體積│重量│體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特約事項│   │   │   │ │  │  │  │  │   │

└────┴───┴───┴───┴─┴──┴──┴──┴──┴───┘

提計劃單位:       託運人(簽章)      承運人(簽章)

地   址:            電    話:

說明:1、補充計劃使用此表,加蓋紅色“計劃外”字樣。

2、規格:長14釐米,寬23釐米。

GF-91-0404(續)

水 路 貨 物 運 單

┌──────────────────────┐

│  本運單經承託雙方簽訂後,具有合同效力,承│

│運人與託運人、收貨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和責│

│任界限均按《水路貨物運輸規則》及運雜費用的有│

│關規定辦理。                │

└──────────────────────┘

貨物於  月  日

集中於  交接清單號碼_____運單號碼_____

┌─────┬───┬─────┬───┬─────┬────┬───┐

│船名 航次│起運港│     │到達港│     │到達日期│收貨人│

├─┬───┴┬──┴──┬─┬┴───┼─────┤    │   │

│託│ 全 稱│     │收│ 全稱 │     │    │   │

│ ├────┼─────┤ ├────┼─────┤    │   │

│運│地址電話│     │貨│地址電話│     │    │   │

│ ├────┼─────┤ ├────┼─────┤(承運人│   │

│人│銀行帳號│     │人│銀行帳號│     │  章)│ (章)│

├─┼─┬─┬┴┬─┬──┴─┴┬───┴┬─┬─┬┴┬───┴───┤

│發│ │ │ │ │託運人確定│計費重量│ │ │ │ 應收費用  │

│貨│貨│件│包│價├─┬───┼──┬─┤等│費│金├───┬─┬─┤

│符│名│數│裝│值│重│體積 │重量│體│級│率│額│專案 │費│金│

│號│ │ │ │ │量│(長,寬│(噸)│積│ │ │ │   │率│額│

│ │ │ │ │ │ │高) │  │ │ │ │ ├───┼─┼─┤

│ │ │ │ │ │噸│M  │  │m3│ │ │ │運費 │ │ │

├─┼─┼─┴─┴─┴─┴───┴──┴─┴─┴─┴─┼───┼─┼─┤

│ │ │                      │裝船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計 │                      │   │ │ │

├───┴────────────┬─────────┼───┼─┼─┤

│ 運到期限(或約定)      │託運人      │總 計│ │ │

├─┬──────────────┤公章) 月 日  ├───┼─┴─┤

│特│              ├─────────┤核算員│   │

│約│              │承運日期     ├───┼───┤

│事│              │         │複核員│   │

│項│              │起運港承運人章  │   │   │

└─┴──────────────┴─────────┴───┴───┘

GF-91-0405

月度水路貨物託運計劃表

年   月

┌─────────────────────┐

│  本表經承運人籤蓋運輸合同專用章後,具有│

│月度運輸合同效力,有關承運人與託運人,收貨│

│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和責任界限,按《水路│

│貨物運輸規則》及運雜費用的有關規定辦理。 │

└─────────────────────┘

起運地:     提出日期: 年 月 日     編號:

┌────┬───┬───────┬─┬─────┬─────┬───┐

│    │到達港│ 換裝港(地)│收│ 託運量 │ 核定量 │   │

│ 貨名 │   ├───┬───┤貨├──┬──┼──┬──┤備 注│

│    │(地)│第 一│第 二│人│重量│體積│重量│體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特約事項│   │   │   │ │  │  │  │  │   │

└────┴───┴───┴───┴─┴──┴──┴──┴──┴───┘

提計劃單位:    託運人(簽章)       承運人(簽章)

地   址:            電    話:

說明:1、補充計劃使用此表,加蓋紅色“計劃外”字樣。

2、規格:長14釐米,寬23釐米。

GF-91-0405(續)

水 水 貨 物 聯 運 運 單

┌─────────────────┐

│  本表經承運人籤蓋運輸合同專用章│

│後,具有月度運輸合同效力,有關承運│

│人與託運人,收貨人之間的權利、義務│

│關係和責任界限,按《水路貨物運輸規│

│則》及運雜費用的有關規定辦理。  │

└─────────────────┘

貨物於   月  日

集中於:    交接清單號碼       運單號碼

┌──────┬───┬──┬──┬───┬───┬───┬─────┐

│ 船  名 │   │航次│  │起運港│   │到達港│     │

├──────┼───┼──┼──┼───┴─┬─┼───┴┬────┤

│第一接轉船名│   │航次│  │第一換裝港│ │到達日期│收貨人│

├──────┼───┼──┼──┼─────┼─┤(承運人│(簽章)│

│第二接轉船名│   │航次│  │第二換裝港│ │  章)│    │

├─┬─┬─┬┴┬─┬┴──┴─┬┴───┬─┼─┼─┬──┴────┤

│發│ │ │ │ │託運人確定│計費重量│ │ │ │ 應收費用  │

│貨│貨│件│包│價├─┬───┼──┬─┤等│費│金├─┬─┬─┬─┤

│符│名│數│裝│值│重│體積 │重量│體│級│率│額│項│第│第│第│

│號│ │ │ │ │量│(長,寬│(噸)│積│ │ │ │目│一│二│三│

│ │ │ │ │ │ │高) │  │ │ │ │ │ │段│段│段│

│ │ │ │ │ │噸│M  │  │m3│ │ │ ├─┼─┼─┼─┤

├─┼─┼─┴─┴─┴─┴───┴──┴─┴─┴─┴─┤運│ │ │ │

│ │ │                      │費│ │ │ │

├─┼─┼──────────────────────┼─┼─┼─┼─┤

│ │ │                      │裝│ │ │ │

├─┼─┼──────────────────────┤船│ │ │ │

│ │ │                      │費│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計 │                      │ │ │ │ │

├───┴────────────┬─────────┼─┼─┼─┼─┤

│ 運到期限(或約定)      │託運人      │總│ │ │ │

├─┬──────────────┤公章) 月 日  │計│ │ │ │

│特│              ├─────────┼─┴─┼─┴─┤

│約│              │承運日期     │核算員│   │

│事│              │         ├───┼───┤

│項│              │起運港承運人章  │複核員│   │

└─┴──────────────┴─────────┴───┴───┘

GF-91-0406

水 路 貨 物 運 單

┌──────────────────────┐

│  本運單經承託雙方簽訂後,具有合同效力,承│

│運人與託運人、收貨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和責│

│任界限均按《水路貨物運輸規則》及運雜費用的有│

│關規定辦理。                │

└──────────────────────┘

貨物於  月  日

集中於  交接清單號碼_____運單號碼_____

┌─────┬───┬─────┬───┬─────┬────┬───┐

│船名 航次│起運港│     │到達港│     │到達日期│收貨人│

├─┬───┴┬──┴──┬─┬┴───┼─────┤    │   │

│託│ 全 稱│     │收│ 全稱 │     │    │   │

│ ├────┼─────┤ ├────┼─────┤    │   │

│運│地址電話│     │貨│地址電話│     │    │   │

│ ├────┼─────┤ ├────┼─────┤(承運人│   │

│人│銀行帳號│     │人│銀行帳號│     │  章)│ (章)│

├─┼─┬─┬┴┬─┬──┴─┴┬───┴┬─┬─┬┴┬───┴───┤

│發│ │ │ │ │託運人確定│計費重量│ │ │ │ 應收費用  │

│貨│貨│件│包│價├─┬───┼──┬─┤等│費│金├───┬─┬─┤

│符│名│數│裝│值│重│體積 │重量│體│級│率│額│專案 │費│金│

│號│ │ │ │ │量│(長,寬│(噸)│積│ │ │ │   │率│額│

│ │ │ │ │ │ │高) │  │ │ │ │ ├───┼─┼─┤

│ │ │ │ │ │噸│M  │  │m3│ │ │ │運費 │ │ │

├─┼─┼─┴─┴─┴─┴───┴──┴─┴─┴─┴─┼───┼─┼─┤

│ │ │                      │裝船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計 │                      │   │ │ │

├───┴────────────┬─────────┼───┼─┼─┤

│ 運到期限(或約定)      │託運人      │總 計│ │ │

├─┬──────────────┤公章) 月 日  ├───┼─┴─┤

│特│              ├─────────┤核算員│   │

│約│              │承運日期     ├───┼───┤

│事│              │         │複核員│   │

│項│              │起運港承運人章  │   │   │

└─┴──────────────┴─────────┴───┴───┘

GF-91-0407

水 水 貨 物 聯 運 運 單

┌─────────────────┐

│  本表經承運人籤蓋運輸合同專用章│

│後,具有月度運輸合同效力,有關承運│

│人與託運人,收貨人之間的權利、義務│

│關係和責任界限,按《水路貨物運輸規│

│則》及運雜費用的有關規定辦理。  │

└─────────────────┘

貨物於   月  日

集中於:    交接清單號碼       運單號碼

┌──────┬───┬──┬──┬───┬───┬───┬─────┐

│ 船  名 │   │航次│  │起運港│   │到達港│     │

├──────┼───┼──┼──┼───┴─┬─┼───┴┬────┤

│第一接轉船名│   │航次│  │第一換裝港│ │到達日期│收貨人│

├──────┼───┼──┼──┼─────┼─┤(承運人│(簽章)│

│第二接轉船名│   │航次│  │第二換裝港│ │  章)│    │

├─┬─┬─┬┴┬─┬┴──┴─┬┴───┬─┼─┼─┬──┴────┤

│發│ │ │ │ │託運人確定│計費重量│ │ │ │ 應收費用  │

│貨│貨│件│包│價├─┬───┼──┬─┤等│費│金├─┬─┬─┬─┤

│符│名│數│裝│值│重│體積 │重量│體│級│率│額│項│第│第│第│

│號│ │ │ │ │量│(長,寬│(噸)│積│ │ │ │目│一│二│三│

│ │ │ │ │ │ │高) │  │ │ │ │ │ │段│段│段│

│ │ │ │ │ │噸│M  │  │m3│ │ │ ├─┼─┼─┼─┤

├─┼─┼─┴─┴─┴─┴───┴──┴─┴─┴─┴─┤運│ │ │ │

│ │ │                      │費│ │ │ │

├─┼─┼──────────────────────┼─┼─┼─┼─┤

│ │ │                      │裝│ │ │ │

├─┼─┼──────────────────────┤船│ │ │ │

│ │ │                      │費│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計 │                      │ │ │ │ │

├───┴────────────┬─────────┼─┼─┼─┼─┤

│ 運到期限(或約定)      │託運人      │總│ │ │ │

├─┬──────────────┤公章) 月 日  │計│ │ │ │

│特│              ├─────────┼─┴─┼─┴─┤

│約│              │承運日期     │核算員│   │

│事│              │         ├───┼───┤

│項│              │起運港承運人章  │複核員│   │

└─┴──────────────┴─────────┴───┴───┘

運輸合同(水路1) 篇12

甲方:

身份證: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身份證:

(車隊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保證施工中道路、取土、裝車、卸土的暢通。乙方負責運輸。

二、運輸地:

三、要求乙方車輛:______部(解放、東風王平頭、斯太爾);車箱長_____米、車箱寬_____米、車箱高_____米。

四、運距:

五、運費:

六、結算方式:按車次結算,24小時結算一次(以現金方式結算)。

七、此協議雙方認同,在約定時間內於年月日乙方將施工車輛安排到現場。

八、甲方負責聯絡住宿地方,乙方車隊自己交房租。

九、甲方安排乙方工程專案收取合理的管理費:工程總費用的_____%。

十、違約罰金:乙方車隊按約定到達後甲方如無工程安排,違約方應付給乙方違約金每車_____元/天。乙方車隊沒按約定到達工地並施工,違約方應付給甲方違約金_____元/天。

十一、此協議一式二份雙方簽定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運輸合同(水路1) 篇13

GF-91-0401

水陸聯運貨物運單

經由站名及線名:

國家計劃

貨物準於 月 日搬入

承運人→起運站港→到達站港→收貨人 

運單(

)字第

號 地點

指定於

日裝車或船

換裝清單順序號碼:

┌──┬──┬──┬───┬──┬───┬───┬───┬───┬──┐

│車種│車號│標記│整車 │承運│

│第一轉│

│第二轉│

│載重│或零擔│船名│

│出船名│

│出船名│

├──┼──┼──┼───┼──┼───┼───┼───┼───┼──┤

│航次│

│航 次│

│航 次│

├──┼──┼──┼───┼──┼───┼───┼───┼───┼──┤

│航線│

│航 線│

│航 線│

┢━━┷━┯┷┯━┷━━┯┷┳━┷┯━━┷┯━━┿━━━┿━━┯┷━━┪

┃發站

│ │ 到站 │ ┃第一│港名 │第二│港名 │第三│港名 ┃

┃(局) │ │(局)或│ ┃換裝├───┤換裝├───┤換裝├───┨

┃或起運港│ │到 達 港│ ┃地點│站名 │裝地│站名 │裝地│港名 ┃

┠─┬──┼─┼────┼─╊━━┷━━━┿━━┷━━━┿━━┷━━━┩

┃託│名稱│ │開戶銀行│ ┃

┃運├──┼─┼────┼─┨換裝站、

│換裝站、

│換裝站、

┃人│地址│ │帳

號│ ┃港日期戳

│港日期戳

│港日期戳

┃ │電話│ │

│ ┃

┠─┼──┼─┼────┼─┨

┃收│名稱│ │開戶銀行│ ┃

┃貨├──┴─┼─┬──┼─┨

┃人│地址電話│ │帳號│ ┃

┠─┼─┬─┬┴┬┴─┲┷━┹─┬────┴──────┴──────┤

┃託│ │ │ │貨物┃計費重量│費

┃運│貨│包│件│重量┠──┬─┼─┬───┬────────────┤

┃人│物│ │ ├──┨承運│鐵│水│鐵 路│水

┃標│名│ │ │託運┃人 │路│路├─┬─┼─┬─┬─┬─┬─┬──┤

┃記│稱│裝│數│人 ┠──┼─┼─┤運│費│等│費│等│費│等│費率│

┃ │ │ │ ├──┨公斤│公│公│價│率│級│率│級│率│級│

┃ │ │ │ │公斤┃

│斤│斤│號│ │ │海│ │江│ │(河)│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貨物  次搬入記載

│鐵│海│江│河│

┃合計││合計│┃

│費用專案 │路│運│河│運│

┃件數││重量│┃

├─┼─┼─┼─┤

││

│┃

│公│海│公│公│

││

│┃

│裡│裡│裡│裡│

┠──┼┴──┴╂─┬─┬─┬─┬─┬──┼─┬───┼─┼─┼─┼─┤

┃託記│

┃月│日│貨│件│重│經辦│ │運 費│ │ │ │ │

┃ │ │名│數│量│人籤│承├───┼─┼─┼─┼─┤

┃ 載│

┠─┼─┼─┼─┼─┼章─┤ │裝(卸)費 │ │ │ │

┃運事│

┃ │ │ │ │ │

│運├───┼─┼─┼─┼─┤

┃人項│

┠─┼─┼─┼─┼─┼──┤ │換裝費│ │ │ │ │

┃ │ │ │ │ │

│時├───┼─┼─┼─┼─┤

┠─┼─┼─┼─┼─┼──┤ │港務費│ │ │ │ │

┃ │ │ │ │ │

│核├───┼─┼─┼─┼─┤

┠──┴────╂─┼─┼─┼─┼─┼──┤ ├───┼─┼─┼─┼─┤

┃運單提出時間 ┃ │ │ │ │ │

│收├───┼─┼─┼─┼─┤

┃ 年 月 日  ┃ │ │ │ │ │

│ │ 合計 │ │ │ │ │

┃發貨人(蓋章)┃ │ │ │ │ │

│ │

│ │ │ │ │

┡━━┯━━━━╃─┼─┼─┼─┼─┼──┼─┼───┼─┼─┼─┼─┤

│承記│

│ │ │ │ │ │

│ │

│ │ │ │ │

│ 載│

├─┼─┼─┼─┼─┼──┤交│ 運費 │ │ │ │ │

│運事│

│ │ │ │ │ │

│ ├───┼─┼─┼─┼─┤

│人項│

├─┼─┼─┼─┼─┼──┤ │

│ │ │ │ │

│ │ │ │ │ │

│付│裝(卸)費 │ │ │ │

├─┬┴─┬─┬┴─┴─┴─┴─┴─┴──┤ ├───┼─┼─┼─┼─┤

│貨│受理│ │

貨物分次交付記載

│ │換裝 │ │ │ │ │

│物│站港│ │

│時│費

│ │ │ │ │

│變├──┼─┼─┬─┬─┬─┬─┬─┬─┤ ├───┼─┼─┼─┼─┤

│更│電報│ │ │ │ │貨│件│重│經│ │港務 │ │ │ │ │

│運│掛號│ │月│日│時│名│數│量│人│核│費

│ │ │ │ │

│輸├──┼─┤ │ │ │ │ │ │章│ ├───┼─┼─┼─┼─┤

│記│變更│ ├─┼─┼─┼─┼─┼─┼─┤ │

│ │ │ │ │

│載│事項│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費用│ ├─┼─┼─┼─┼─┼─┼─┤ │

│ │ │ │ │

│ │處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處理│經├─┼─┼─┼─┼─┼─┼─┤收│

│ │ │ │ │

│ │站港│辦│ │ │ │ │ │ │ │ │ 合 │ │ │ │ │

│ │日期│人│ │ │ │ │ │ │ │ │ 計 │ │ │ │ │

│ │戳 │籤│ │ │ │ │ │ │ │ │

│ │ │ │ │

├─┼──┼─┼─┼─┼─┼─┼─┼─┼─┼─┴───┴─┴─┼─┴─┤

│記│編制│ │ │ │ │ │ │ │ │

│錄│港站│ │ │ │ │ │ │ │ │貨物於 月 日到達│貨物交│

│事├──┼─┼─┼─┼─┼─┼─┼─┼─┼─────────┤付日期│

│項│記錄│ │ │ │ │ │ │ │ │

│ (戳) │

│ │號碼│ │ │ │ │ │ │ │ │貨物於 月 日卸下├───┤

│ ├──┼─┼─┼─┼─┼─┼─┼─┼─┼─────────┤

│ │內容│ │ │ │ │ │ │ │ │

│ │摘要│ │ │ │ │ │ │ │ │貨物於 月 日通知│

└─┴──┴─┴─┴─┴─┴─┴─┴─┴─┴─────────┴───┘

注意事項: 1.本運單應用鋼筆、毛筆填寫或加蓋戳記代替、不使用鉛筆填寫;

2.粗線內各欄由託運人填寫。

水陸聯運貨物承運收據

_____局

起運港站-託運人

運單 (

)字 第

┌───────┬───────┬─────┬──────┬─────┐

│發站或起運港 │託運人名稱

│到站或到達港│收貨人名稱│

├────┬─┬┴┬──────┴──┬──┴┬──┬──┼──┬──┤

│ │ │

│貨物名稱│種│件│ 重

量 │費用 │鐵路│海運│江運│河運│

│類│數├────┬────┤專案 ├──┼──┼──┼──┤

│ │ │實際重量│計費重量│

│公里│海里│公里│公里│

├────┼─┼─┼────┼────┼───┼──┼──┼──┼──┤

│ │ │

│運 費│

├────┼─┼─┼────┼────┼───┼──┼──┼──┼──┤

│ │ │

│裝(卸)費 │

├────┼─┼─┼────┼────┼───┼──┼──┼──┼──┤

│ │ │

│換裝費│

├────┼─┼─┼────┼────┼───┼──┼──┼──┼──┤

│ │ │

│港務費│

├────┼─┼─┼────┼────┼───┼──┼──┼──┼──┤

│ │ │

├────┼─┼─┼────┼────┼───┼──┼──┼──┼──┤

│ │ │

├────┼─┼─┼────┼────┼───┼──┼──┼──┼──┤

│合

計│ │ │

├────┴─┴─┴────┴────┼───┼──┼──┼──┼──┤

│承運時核收

├──────────────────┼───┼──┼──┼──┼──┤

支票  號

收款人  (蓋章) │合 計│

└──────────────────┴───┴──┴──┴──┴──┘